2018年厦门限购长沙房子限购政策2018最新标准是怎样外地户口已连续缴交医社保37个月,其中前23个月是补交的现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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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地户口买房社保连续三年以上是指36个月就可以了,还是要37个月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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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满36个月 就行了 最后一天开始算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虽然目前广州楼市很热,购房大潮仍是后浪推前浪,但是买房对于非广州户口,在广州工作的人来说,买房依然是件头疼的事。广州取消限购了,但是外地人真的可以在广州买房吗?
外地人在广州怎么才能买房 连续三年缴纳社保是关键
满36个月就可以
三年社保或三年个税。。。
连续三年内交齐社保,这期间不能有中断的
满36个月就可以,中间不能间断
连续三年的个税缴纳证明也可以。连续三年没有断交的就行
首先所谓的连续三年的前提是,近五年之内有连续三年交齐社保,也就是36个月。中间不能有中断。
外地户口买房要求,社保购买需满足五年之内连续三年既连续36个月!
连续36个月
36, 37个月没什么区别啦!规定是36个月以后才可以,不过你要是刚好36个月的话,把购房的手续办下来也就差不多时间啦!所以影响不大。
第1-10条,共1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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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厦门楼市量跌价涨 买套百万房半年赚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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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早报7月7日讯 今年以来,在国内多个城市出现房价下降的大环境下,厦门购房者的观望情绪进一步加重,厦门楼市成交量一路下行。厦门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厦门一手住宅共成交14347套,比去年上半年累计成交26829套减少了46.5%。然而,成交量的低迷既不能止住持续上涨的房价,也抑制不住开发商的抢地热情:上个月,厦门房价的涨幅位居全国第一,房价连续几个月持续上涨。
上半年“金三”“银四”都没来
今年1月,厦门一手住宅成交火爆,成交量达5144套,创8年同月最高。2月受春节休假影响,成交量急速回落,一手住宅仅成交1866套。3月开始,厦门楼市成交量始终在低位徘徊,“金三”“银四”都没有来。3月成交仅2757套,同比去年3月的7033套暴跌了60.8%;4月成交仅1375套,同比去年4月的3364套下跌了59.12%。5月因月底多个楼盘集中入市,翘尾了一把,但成交也仅1510套,同比去年5月的4871套下跌了69%;6月住宅成交1695套,环比上涨11.8%,楼市迎来了小回暖,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近六成。
对此,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受相关政策影响,一手住宅集中在上半年成交,体现出来的数据属于异常值,故今年上半年的成交数据不能同去年比。但与前年以及更早年份相比,也算正常。
房价半年每平方米涨1618元
与成交量下跌截然相反,1至6月的厦门房价呈一路攀涨趋势,其中3月、5月、6月房价涨幅位居全国前三名。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抽样数据显示,厦门1月房价为18747元/平方米,6月涨到了20365元/平方米,半年里每平方米涨了1618元。
国内某机构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6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0923元/平方米,环比上月下跌0.5%,连续2个月下跌;71个城市环比下跌,29个城市环比上涨。其中,厦门6月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2036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64%,从上个月的全国第2名下降为第3名,但同比涨幅12.65%,涨幅位列全国第一。
为何降价风刮不到厦门?厦门立丹行机构副总裁陈祖勤认为,一方面是厦门住宅土地供应不足,土地出让楼面价屡创新高;另一方面是厦门的预售新规客观上限制了推盘量、延缓了开发商入市节奏,市面上可售房源不多,加上前期不少去化销售业绩良好,开发商不差钱,自然不会跟风降价。目前的买卖双方的观望态势已成,房企不但放缓了推盘速度而且推出的市场的房源较去年也锐减。
任志强近日在厦门表示,任何一个以旅游为主的城市,楼市都会受到极大的外部旅游因素的影响,就像三亚的房价绝对不会跟当地的居民收入有关系。而厦门也是一个主要受外部影响的城市,“厦门很特殊,和别的城市都不一样,厦门房价不会降,一定是持续向上的过程”。他认为,在前两年住宅开工面积持续下降后,厦门的楼市供应目前还没有达到平衡点,应该还要再增加一些才行,这也是厦门最近房价涨幅持续领跑全国的重要原因。
商住地拍卖频频刷新楼面价
土地拍卖是楼市的晴雨表。今年上半年,厦门出让12幅地块,其中10幅成功出让,总建筑面积77.55万平方米,总出让金额61.92亿元。10幅地块中有5幅商住地块,总建筑面积49.12万平方米,总成交价额56.75亿元,占2014年上半年厦门土地出让总金额的91.6%。
虽然,5幅商住地块的拍卖整体上没有去年那么火暴,但仍是以高价拍出,不断刷新区域地价。其中,1月10日今年首场土地拍卖会上,建发子公司以7.96亿元竞得一幅商住地,楼面价9950元/平方米刷新同安地价记录;4月23日,海投房产以6.8亿元竞得海沧区东孚一地块,10271.90元/平方米的楼面价创东孚地价新高,同时出让的翔安区一地块由国贸控股以5.46亿元收入囊中,12000元/平方米的楼面价与翔安区地王仅差546.8元/平方米;5月14日,集美区两幅地块分别由国贸天地房地产和集美建发竞得,其中一幅竞价192轮,成交总价31.96亿元,13135.5元/平方米楼面价成就集美区单价地王。
近期并未出台取消限购政策
今年以来,为增加购房需求,刺激地方楼市,除呼和浩特直接发文取消限购外,杭州、天津滨海新区、沈阳等地暗中松绑限购政策,长沙、海口、贵阳等20多个城市则通过放宽落户条件、大学生购房补贴、调整公积金贷款等方式“曲线救市”。就在几天前,济南市住建委明确表示,关于济南取消限购的意见正等待住建部审批。
而厦门取消限购的消息早在之前就不断被提及。4月起,业界就传闻厦门正在酝酿讨论松绑限购令的可能性,“限岛内放岛外”。5月底,又有消息称,除厦门外的福建省内其他城市户口无需缴纳医社保或个税,同样拥有在厦购房资格。
前几天,一个厦门取消限购的传闻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流传,传闻中甚至有限购政策具体内容:“岛外限购全部解除,购买不限套数。岛内外地户口可以不用交社保买一套。厦门户口可持有2套,但买260平方米以上房产,不限购。”受传言影响,一些房产中介公司开始启动跟踪以前受限购限制的客户资源。
据一业内人士透露,取消限购传闻源于近日厦门市土房局内部正在就是否取消限购事宜进行讨论。不过,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日前明确向媒体表示:“近期,并未出台与取消限购相关的政策。”
有网友质疑:“传厦门限购已取消是否只是开发商为了救市集体放出的‘风声’?”对此,厦门安第房产中介许经理表示,限购取消是一种趋势,但就目前看,厦门楼市没有问题,虽然成交量不多,但房价仍处于上涨的趋势,加上厦门的生态环境、城市配套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厦门楼市依然受到周边地区购房者的青睐,故限购限贷短期难以推出。
出手?观望? 一个购房者纠结了半年
去年底,来厦门工作4年的小陈准备购房,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一般,他把房源锁定在岛外的楼盘。无奈,不少开发商捂盘惜售,一房难求,小陈跑了好几个楼盘,都找不到合适的房子。
今年1月,厦门推出不少新楼盘,可挑选的房源一下子多了不少,小陈很快就挑中几套不错的房源,但他也发现房价丝毫没有“停步”的意思。此时,杭州等一些城市的楼盘开始降价。“杭州楼盘降价,厦门会不会也跟着降价?”小陈心里盼着。过了春节,他咨询了好几个楼盘的售楼处,却发现厦门各大楼盘的售价不但没有下跌,还普遍上涨,与年前相比,涨幅在元/平方米,如杏林大桥桥头片区房价已超2万元,集美新城核心区的几个楼盘房价均已逼近2万元,翔安隧道口的楼盘涨到1.5万元左右,连马巷片区也涨到1.1万元。
此时,全国降价潮进一步蔓延。“或许厦门房价也能松动。再等等吧。”与很多厦门购房者一样,小陈选择观望。
三四月份,厦门一直处于阴雨中。小陈周末经常被困在家中,关注厦门楼盘信息却是每周都没耽搁。4月底,厦门岛内外有8大楼盘陆续开盘,虽然大部分楼盘都有推出优惠活动,但小陈所期盼的“大降价”并未如期出现,他选择继续观望。
不久,网传厦门限购要放开,小陈敏感的神经又被牵动:放开限购,外地投资客不受限,市场肯定又会火热起来,降价就更不可能了,厦门房价可能又被拉高了。“现在买房合适吗?”每次遇到熟悉房地产的朋友,他都会询问这个问题。
“不知道现在出手买房是否最佳时候。万一买后就降价,后悔;不买吧,到时候价格涨了,又会后悔。可现在全国到处都是降价的声音,心里没底,手上的钱又不多,还是再等等。”小陈依旧翘首以待。
5月的最后一周,厦门楼市4天连开5盘,很多楼盘以低起价、低折算价、高优惠吸引意向购房者出手,小陈的一个同事终于出手买房了。小陈也蠢蠢欲动,但终于还是没下手,因为他觉得“经过前几年的上涨,厦门房价有点虚高,虽然有不少优惠折扣,但总价还是很高,价格再下调些就出手!”
6月,厦门又有10来个楼盘开盘。他失望地发现,无论是新楼盘还是前几个月看中的楼盘,房价依然坚挺。经过大半年的兜兜转转,小陈仍在纠结着是出手还是继续观望。
本文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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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6年北京限购令细则(北京购房者必读)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
2016年新政正式出台。政府的楼市新政强化了限购、建设、税收金融监管措施。  2016年北京买房近日政策法规  1.限购政策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 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因此,外地人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2.停售政策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新政策  新政策规定,各金融机构和管理核心对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二套房为非自住房首付不低于七成,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2016年外地人北京买房条件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自日起,补缴社保在审核中不予认可。购房者如果决定2016年买房,那么从2010年起,需连续在北京缴纳社保或每月纳税不为零。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北京暂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因此购房者买房时暂住证不能过期。  3:购房者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外地人在北京限购一套住房。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注意:首套住宅首付35%,二套住宅首付50%,二套房为非普通自住房首付至少七成  北京买房新政策——外地人、外地户口北京买房政策  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外地人、外地户口家庭在北京,需要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申报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满足这些条件后,向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服务窗口提交:  (1) 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3) 有效暂住证  (4) 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买房新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外地人、外地户口家庭在北京买房子,需要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申报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并提交相应材料。  相关解读:2016北京限购令细则解读  ■不论新房还是都只能限购一套  这份名为《落实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同一购房家庭是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而商品住宅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房,这意味着,5月1日起,同一购房家庭不论还是二手房,只要是买住宅,都只能限购一套。  ■网签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通知》同时明确,自5月1日起,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记者注意到申报表按购房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分为两种表。其中购房人是成年人的,需填写的信息有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省份、婚姻状况、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和户籍所在省份、有无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姓名及身份证号、所购房屋地址、号或号。  而如果购房人是未成年人,申报表则由购房人的监护人填写。需填写的内容除了所购房屋地址、预售证号或房屋所有权证号外,还需填写购房人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省份。&  上述两类《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都需购房人及监护人签名,并承诺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中关于“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含交易保证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核实并复印存档。同时,《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还作为合同附件及的申请材料。也正是如此,《通知》强调,购房人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骗购或超标购房将不予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还强调,自5月1日起“限购令”施行后,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如果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超标购房的,将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给相关贷款机构。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予以曝光。该负责人也因此提醒购房人,对那些人户分离或想通过假离婚多买房的,一定要如实申报,否则将承担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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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限购4天内两度升级:社保需连缴3年,认房又认贷
  来源:澎湃新闻
  厦门市国土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厦国土房〔号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日起实施。
  厦门市国土房产与资源管理局
  厦门限购再升级:本市单身限购1套,新购住房满2年才能交易
  澎湃新闻记者 陆鸣
  楼市调控加码再添一城,房价上涨四小龙之一的厦门第三次收紧限购。
  3月24日,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联合厦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银监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升级楼市限购措施。
  通知称,在严格执行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厦门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通知自日起实施。
  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自9月5日起重新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日,厦门再次升级调控,将限购房屋面积范围扩大,对上述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厦门出台限购政策加码,说明当前房地产“四小龙”控制房价的压力还是很大的。相关政策对于住房交易的管制也比较明确,也说明近期厦门市场还是存在各类炒房的现象。
  本地单身人口限购一套住房,这个做法在其他城市也有体现,从侧面也说明了对于厦门等市场来说,本地户籍也有部分炒房的现象。通过此类限制,也确保了本地户籍购房只是用于婚房等刚需功能的。对于一些打擦边球的做法,比如说房屋赠与给亲属后,就获得了新的购房资格。所以此次规定有此类赠与现象的,那么想继续购房,就需要等待三年。这样对于一些炒房的人来说房屋赠与的做法就变得没有意义了。
  政策第三条规定了新房交易后若要交易,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有产证,第二是需要满足2年。一般来说,往往炒房者会通过其他一些方式进行,比如说没办产证的时候就采取更名的方式转让住房,或者说购房以后就快速抛售赚取差价。所以此次政策管制非常有必要,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对于住房交易背后的漏洞开始补上了。
  从厦门此类政策来看,最严厉的自然是房屋买卖以后需要2年才可以交易,这个规定是比较新的,在各大加码限购限贷政策的城市中,厦门是第一个。而类似的消息此前在北京和上海也有,但没有真正落地。厦门这次规定这个内容,属于非常严厉的,即买可以,但不允许随便抛售和套现。
  克而瑞福建机构总经理张子吉称,以往出台调控政策,市场都会陷入一段时间的观望,但去年厦门重启限购以来,除了打乱了部分开发商的推盘节奏外,市场热度并没有减退,购房者的购房热情始终高涨,供不应求、房价上涨的情况依然存在,这是此次厦门出重拳调控楼市的主要原因。
  据克而瑞数据显示,春节所在的2月,虽然是传统淡季,但厦门全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达3915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4.2%,其中岛内的思明区成交均价5866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69.1%。湖里区成交均价6636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1.6%。
  厦门某房企营销负责人表示,厦门已经限购限贷半年了,但一二手市场仍然火爆,改善型需求仍然很旺盛,政府此次已经将政策用到极致了,实属无奈之举。“与去年10月出台调控政策时相比,目前厦门岛内二手房价格涨了30%,一手房价格涨了15%。”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从去年国庆前后全国各热点城市展开一轮限购限贷政策后,今年3月以来,全国再启一轮全面收紧调控。从目前看,全国已经有接近40个城市出台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110余次。本轮从政策预期看,本轮房价调控全面再升级,遇涨即调。从出台政策的城市看,主要在15个热点的一线和二线城市及周围。
  以下是全文:
  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银监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 促进我市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厦国土房〔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打击投机炒房行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严格执行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
  三、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各商业银行严格贷款审查审批。通过不动产交易信息共享,商业银行严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防止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严格审查首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首付贷”。严格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
  五、公证机构不受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办理委托权限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内容的公证;涉及转委托的,只能转委托一次。
  持未取得房产证即办理委托,以及超过1次以上转委托的公证委托书,申办房产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受理。
  六、业主、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时,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七、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违规“炒房”、制造或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违反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对涉案从业人员记入“黑名单”;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由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知自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周宇航厦门外地人买房两年内社保不能中断
[导读]:“国五条”厦门细则规定,非厦门户籍居民家庭要想在厦门购房,必须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逐月连续缴纳”的意思是在一年的缴费期间不能出现停缴。
  Q:读者
  A:厦门市国土房产局
  昨天上午,短短两个小时,共有近百个电话打进晨报热线,咨询&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电话刚一放下,立即又响了起来,几乎就没有停下来过。此外,还有许多读者无法打进热线,他们也通过@海西晨报官方微博等途径发来了需要咨询的问题。针对读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的两位工作人员都一一给予耐心、详尽的解答。
  &你好,我是外地户口,我在2013年之前,因为工作变动,、都停掉了一段时间,后来又补缴了,请问这样符合购房资格吗?&
  &我有一套房子,曾经卖了部分产权给我儿子,当时儿子还未成年,这样我儿子也算有一套房子了吗?&
  昨天上午9:30至11:30,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的两名工作人员坐镇晨报新闻热线8080000,为晨报读者详细解读&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
  许多读者提前来电咨询
  预告消息发出后,这一活动就已受到读者的高度关注。还不到预定时间,晨报新闻热线8080000就已经响个不停:&请问现在可以咨询购房政策了吗?&许多读者担心在预定时间内打不进热线,一大早就提前打进电话来咨询了。
  上午9:30,市国土房产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刚刚在晨报热线电话前坐定,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就赶紧拿起电话解答读者的疑问。
  工作人员耐心详尽解答
  短短两个小时,共有近百个电话打进晨报热线,电话刚一放下,立即又响了起来,几乎就没有停下来过。另外,由于咨询过于火爆,还有许多读者无法打进热线,他们也通过@海西晨报官方微博等途径发来了需要咨询的问题。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读者咨询的热情却始终不减。11:30,虽然预定的接听时间已过,但还是有不少读者继续打进晨报热线,希望通过晨报记者代为转达他们的疑问。
  针对读者通过不同途径提出的问题,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的两位工作人员都一一给予耐心、详尽的解答。
  个税问题将转地税部门
  记者注意到,读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例如,不同的情况下如何判定是否满足购房条件,是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应该怎么认定,怎样缴交社保才符合购房条件,什么情况需要缴纳20%个税等等。
  在接听电话的过程中,有不少读者提出了有关20%个税该如何征收的十分细节性的问题,晨报记者也将把这些问题转交给地税部门,邀请地税部门予以更详尽的解答。
  有关&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的更多内容,敬请关注本报明天出版的《i房周刊》。
  购房资格
  岛外有房还能在岛内买吗
  Q:我是厦门本地人,上世纪90年代在湖滨南路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太小了,现在想再买一套房子可以吗?前几年,我在泉州也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已经卖掉了。
  A:您是厦门本地户口,目前的房子只有一套,按照限购政策,您可以再买一套房子。
  Q:我是岛外海沧的户籍,算厦门本市户籍吗?我在岛外有一套了,想在岛内再买一套可以吗?
  A:海沧户口也是厦门本市户口,按照限购政策,您可以在厦门再买一套住房。
  借户买房风险大不提倡
  Q:可以借户买房吗?
  A:你借别人的名义买房,风险是很大的,我们不提倡通过这种方式买房。
  Q:我是外地人,想在厦门买一套二手房。但是&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出台以后,我就无法通过补缴社保的方式取得在厦门购房的资格。人家教我个办法,让我先和卖方做一个交易公证,然后开始在厦门缴交社保,等到连续缴满12个月以后,再去办理产权登记。请问这样的方法是不是可行?
  A:这样做的话风险很高,因为房屋的产权证没有更名,原产权人仍可以拿着房产证将房屋抵押或出售,甚至有可能出现一房多卖。虽然购房者最终可以拿着交易公证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但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不确定性,搞不好就会房财两空。因此,不建议购房者通过这种方式买房。
  Q:我听说,现在有一些本地和外地的购房者因为受限购令约束,所以在买一手房的时候,采取与开发商私下签订合约,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将房款付给开发商,开发商也认定该房产已经售出,只是由于限购房产暂时无法落户。请问,国土房产局对这类合同如何认定,是否承认其有效?这类情况是否在此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检查范围之内?
  A:与不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签订的合同不给予办理备案。如发现有此类情况,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Q:我是外地购房者,在&国五条&厦门细则落地之前,已通过补缴社保方式购买一套住房,已备案但未办产权。我的购房行为有效吗?
  A:按照&国五条&厦门细则的规定,厦门将继续实行住房限购政策,限购范围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实施时间为文件发布次日(即4月3日)起。也就是说,在4月3日之前,已经完成合同备案的一手房是有效的。
  名下有办公室不影响买住房
  Q:我们厦门规定,限购政策的执行是以家庭为单位,我们家的户口本里,我已经成年的儿子、女儿都跟我在一起,那他们可以买房吗?我们算是一个家庭吗?
  A:购房家庭的认定是夫妻俩、未成年人算一个家庭,并不是根据户口本来计算,您的儿子、女儿已经成年,他们可以自己购房了。
  Q:我家有3套房,我的小孩已经超过18岁,他可以购买住房吗?3套房都不在小孩名下。
  A:可以。小孩已经成年了,可以以他自己的名义购房。
  Q:他名下有一间办公室,对他购房有影响吗?
  A:商业用房不影响购买住宅。
  外地人在厦买一手房也要提供社保证明
  Q:我是房地产中介经纪人,我有外地客户要在厦门买房,请问按照新的政策,该怎么买?
  A:按照&国五条&厦门细则的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厦门购房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证明的,且限购1套房。如果不能提供证明,就不能买。
  Q:那外地人在厦门买一手房也要提供社保证明吗?
  A:是的,同样需要提供。
  20%个税
  Q:我有一套房子要卖,要缴纳20%的个税吗?
  A:按照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的1.5%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Q:房改房交易要不要按照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税?
  A:政策没有规定房改房可以免征个税。可以免征个税的条件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要看您要交易的房子是否满足这一条件。
  第几套房的认定
  有两本产权证就是两套房
  Q:2002年我买了一套房子,是二手房。当时看的房子是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大户型,但是等我们拿到房子的时候才发现,这套房子实际上有2本产权证,也就是说是由两套小户型&拼&起来的。买房之前,业主也没告诉我们是这种情况,当时由于没有限购政策,我们觉得无所谓,就买下来了。我们整栋楼的房子都是这种情况。现在厦门出台了限购政策,本地户籍家庭最多只能拥有2套住房,也就是说我们被限购了,不能再买房子,是吗?
  A:有两本产权证的住房就算二套房。
  继承的福利房也算有一套房
  Q:我是独生子女,我以前分了一套福利房。去年我父亲过世,我又继承了我父亲的一套房子,也是福利房。我从来没有买卖过房子,如果我现在要卖掉我自己分的那套房子,能算是卖我的惟一住房吗?
  A:您现在算是有两套房子,不能算是惟一住房。
  Q:我有一套房子,曾经卖了部分产权给我儿子,当时儿子还未成年,这样我儿子也算有一套房子了吗?
  A:您儿子这样也算有一套房子。
  卖房后再买房应算几套房
  Q:2002年,我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工作调动,2004年把房子卖了。现在如果我再买房,是属于第一套还是第二套?
  A:按照买房资格的认定,是&只认房不认贷&,只看您名下有几套房。贷款的话是认房又认贷,所以如果您要贷款的话,在贷款首付及利率的计算上不能算作第一套房。
  Q:我是厦门户口,在厦门只有一套房子,但是在其他城市还有房子,如果转让厦门的这套房子,能不能算是家庭惟一住房?
  A:是否惟一住房,目前只能查询本市的房产情况。
  产权证上有名字就是有一套房
  Q:我有2个儿子,我们家已经购买了2套房。现在如果我儿子分户口出去,可以自己买房吗?
  A:当时的那2套房子,儿子有产权吗?
  Q:大儿子有产权,小儿子没有。
  A:房产证上已经有名字的,就算已经有一套房;没有名字的,就算无房。
  Q:那我儿子如果要买房的话需要分户口出去吗?还是可以直接去买?我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年。
  A:购房家庭的认定与户口本没有关系。只有夫妻、未成年子女必须捆绑在一起算一个购房家庭,其他人不需要捆绑在一起算。
  Q:我父亲2003年的时候买了一套房,当时我还未满18周岁,房产证上有我父亲、我还有我弟弟的名字,我们家的房产情况该怎么算?现在我们各自成家了,我和我弟弟也算有一套房子吗?
  A:房产证上你们三个人的名字都有,现在又各自成家了,那么你们三个家庭都算已经有一套住房。
  Q:那我想把我的名字从产权证上退出来,应该怎么办?我的房子是普通住宅,产权已满5年。
  A:有两种方式,买卖交易或者赠与。按买卖交易办理的话,您的房子已满5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但是需要缴纳3%的契税,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采用赠与的方式,按照你的情况,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2%的公证费,不需要缴纳个税。
  宅基地自建房也算有一套房
  Q:我父亲名下有一套政府统建房,母亲名下有一套宅基地自建房,是和她的4个兄弟姐妹共同拥有的。现在我父亲要卖政府统建房,可以算是家庭惟一住房吗?
  A:按照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多少来算,这样的情况你们家算是有两套房。
  Q:宅基地自建房不是商品住房也算一套房子吗?房子是四个人共同拥有的,而且价格很便宜,这样也要算一套房吗?
  A:只要是居住用房都算一套房。
  社保停后再补缴
  Q:我是外地户口,我在2013年之前,因为工作变动,社保、医保都停掉了一段时间,后来又补缴了,请问这样符合购房资格吗?
  A:&国五条&厦门细则规定,非厦门户籍居民家庭要想在厦门购房,必须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逐月连续缴纳&的意思是在一年的缴费期间不能出现停缴。
  Q:我是外地户口,2011年5月开始在厦门缴交医社保,11个月后也就是2012年4月离职,当年5月跳槽到新的单位,公司从6月才开始帮我缴交医社保。如果我现在要购房,这样符合购房条件吗?
  A:按照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在厦门购房,必须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您当前这种情况不满足&逐月连续缴纳1年&的条件,但在过2个月后即可满足条件。
  Q:我2006年就一直在厦门,一直缴交社保、医保。2012年12月我失业了,就没有缴纳了。那这样可以满足购房条件吗?
  A:如果您现在买房的话,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是符合购房条件的。
  Q:有人跟我说是可以的,是不是有存在暗箱操作的事情,我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怎么办?
  A:一旦发现开发商存在这种问题,我们会进行严肃处理。如果您发现这类事情,并提供证据,我们经过核实后,会立即要求开发商暂停销售并进行处罚。
  Q:我是外地的,在外地已经有一套房子,所有的医社保都在外地缴纳。3月31日,我在厦门定了一套房子,还没签约,现在可以购买吗?
  A:您的社保不在厦门缴纳,不符合厦门的购房资格,不能在厦门买房。
  政府监管
  Q:针对提供补缴医社保和税收证明的违规行为,会有哪些处罚?
  A:购房人提供伪造证明材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手续,并记入信用档案且5年内暂停其在本市购买住房资格,相当于被列入了&黑名单&。
  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将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在网上签约资格、土地竞买、贷款融资、企业资质等方面依法给予处罚和限制。
  房产中介机构和房产经纪人员教唆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将被暂停网签资格、收回从业人员上岗证或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经纪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Q:&国五条&厦门细则提到,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这条该如何理解?是不是意味着政府要直接对商品房定价?
  A:商品房项目的定价还是一种市场行为,由开发商自己制定价格,政府只是加强指导,引导开发商合理定价,如果定价过高就会进行干预。定价是不是过高主要是通过对比,一方面与周边同质楼盘对比,一方面也和该项目的前期成交价格对比。
  Q:未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如果开发商违规向购房者收费,政府对此有何监管机制和处理机制?
  A:如果市民发现开发商有这样的违规行为,可以向国土房产部门进行举报,最好能够提供收费发票、合同等证据。一旦调查属实,国土房产部门将立即暂停核发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书,并对开发商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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