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难道么有人知道伊格弩难道这个人是我 英语吗

有没有人知道魔法骑士里是那一集小光说想嫁给蓝提丝和伊格弩的_百度知道
有没有人知道魔法骑士里是那一集小光说想嫁给蓝提丝和伊格弩的
可是我听说;蓝提丝:你们世界的人是怎么求婚的?小光:好象是~~~~~蓝提丝:你想嫁给谁?小光:蓝提丝和伊格弩蓝提丝:你们的世界可以嫁两个人吗小光:~~~~~~
我有更好的答案
好象是三十多集到四十集,具体的到&魔吧&找一下&br&
你名字怎么跟我一样啊?``
采纳率:14%
没有这回事,不过在第二部的最后一集,小光说过喜欢蓝提丝不可能嫁两个人小光只爱蓝提丝
你说的是漫画最後一卷,小光接著说是其它全部人都很喜欢,漫画和动画的结局最後喜欢的都是蓝提斯. =
最后一集的最后.确定是三人行.漫画里的,动画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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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香榭之城
  早在法兰这个国家诞生之前,便有了香榭这座城市。若从未开蒙的野蛮时代开始算起,它足足有两千年的历史了。  不过,两千年前它不过是一个依着纳赛河而建的充满了茅草屋的村寨。后来因为地理位置逐渐发展壮大,那时候它被称为榭城,因为沿河而建的那些高出水面的漂亮楼阁。  香榭之城这个名字,却是在数百年前才确定下来的。具体的来源已不可考,但无疑,这个名字更添加了这座城市的魅力。  如今的香榭之城已经成为整个法兰帝国,甚至整个大陆最知名的城市。全大陆的贵族都注视着法兰帝国的宫廷。在那里,衣着华丽的贵族们在典雅的沙龙里卖弄着学识,在豪华的宴会中挥洒着金钱,在幽静的密会中结识迷人的女士。当然,最令人感兴趣的还是那无时无刻不存在的对女士的爱慕,和由爱慕和尊严挑起的决斗。  甚至来自亚平半岛波利斯公国的约翰国王,公开宣称香榭城是“世界上最典雅、最具有骑士风度的地方,他一辈子都不想离开。”  但是也有人对香榭之城持有不同的看法。  同样来自亚平半岛的诗人克拉斯特评价道:“虽然香榭城的确是一座吸引人的大城市,但是它远没有传说中的那样富有魅力。至少它是我所见过的最混乱的城市。它同时拥有这个世界上最有学问的人,和世界上最肮脏的匪徒。不过,这些人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一有机会就不顾一切的吃喝玩乐。”  不管怎么说,香榭城都是一座富有活力和魅力的城市。  香榭城纳赛河的北面,是贵族和大富人的居住地,这里有最高大的教堂和最宏伟的图书馆。  此时,在贵族区普通的一间小教堂中,正在举行一个女人人生中最重要的仪式,之一。  教堂侧面的一间祷告室此时已经被一群女人占据了。女仆们忙碌的为小姐整理仪容,那复杂的发型就要四个人同时来妆扮。  就在众人忙的头晕眼花的时候,一个少女急匆匆的撞了进来。  “芬妮,你猜我收到了什么?”  “里昂的信?”芬妮•罗兰子爵小姐,或者过一会就该称呼她为芬妮•罗兰女子爵了,她安静的望着兴高采烈的爱尔丝,眼中一抹悲伤一闪而过。  “你看!”爱尔丝得意的把信纸上画着的图画拿给她看,画上的爱尔丝依然没心没肝的扮着可爱模样,只是这次的画上已经没有了那个默默在她身边的女孩。  芬妮眼睛一酸。他扭过头不让爱尔丝看到她失态的模样。他已经把她忘记了吗?他还在责怪她不肯在那个时候站在他身边吗?芬妮想着那遥远的波图港,和那个牙尖嘴利却在心底有一抹温柔的男人。  他还好吗?他现在在做些什么?  “小姐,宾客们都到齐了,夫人们都等着您了。”仆人的通知让芬妮从回忆中摆脱了出来。她勉强的对着爱尔丝笑了笑,然后急匆匆的走出了祷告室。她真的害怕晚一秒钟就能让她哭出声来。  看见爱尔丝提起他的时候那种幸福的笑,她多希望笑的是她自己啊。  她真的嫉妒起自己的表妹了。  此时小小的教堂已经被宾客挤满了。空间虽然狭小了点,但气氛非常的热烈。来到这里的人除了一些亲朋,大都些胡格派的贵族,只有少数没有立场的中间派。拉塞尔伯爵在这群人中间颇有威望,此时他正和一群中年人高谈着最近宫廷里政治的走向。  虽然今天是芬妮•罗兰的成年庆典。但是在教堂里并没有任何其他适龄青年出现。人人都知道这位不久之后的女子爵文雅且害羞,并且似乎已经心有所属。不过没有人知道那个幸运儿到底是哪家的公子。  拉塞尔伯爵夫人握住了芬妮冰凉的手,她看出了她心情的低落。  “怎么了,亲爱的芬尼,今天之后,你就是大人了。我们的女子爵要坚强的面对一切啊。”  “我知道了,舅母。”  伯爵夫人离开后,其他的贵夫人开始寻找借口与芬尼搭话了。她们说的无非是自己家里那些儿子们的丰功伟绩。任凭她们吹的天花乱坠,她都只是微微的笑着。  “小姐。”这时候一个侍女来到了芬尼身边,“门口有一位先生送来了一份礼物。他说要您私下打开它。”  “谁的礼物?”  “他不肯说,只说是位故人。”  “嗯。”芬尼漫不经心的应道。应该是某个迷恋她的公子哥想的小手段吧,这样的事情发生过许多次了。但此时芬尼的确需要一个借口离开这些聒噪的夫人们。她道了声歉,随侍女来到了另外一间偏房。  礼物似乎是一个用金箔包装的小盒子。  会是一对最新款的耳环吗?  芬尼冷笑着,那些公子哥从来就只懂得挥金如土,仿佛每一个女孩子都是能用金钱收买的。他们其实是把女人当成一种玩物,贵族女子和平民女子比起来,不过是需要花钱多一些的玩物罢了。  “你出去吧。”她挥挥手,让侍女离开。  拆开金箔,露出里面精致的铜珐琅盒子。盒子很漂亮,一看就知道下了大功夫,这番镶嵌珐琅的技艺绝对出自名家。  轻轻的打开盒子。一首不知名的轻柔的音乐从盒中缓缓的流出。同时,一个漂亮的木雕小女孩被弹了出来。  芬尼惊奇的看着它,她实在不敢相信这么个小东西中是如何储存进如此美丽的音乐的?  带着这份惊喜,她仔细的瞧着那个木雕的小女孩。  女孩的相貌和芬尼相似七分,神态却像了十分。  一朵大大的笑绽放在芬尼的脸上。她的心情突然变得明媚了起来。  她认出了那木雕的风格。而且,这样神奇的事情,除了他还有谁能做的出呢?  关上盒子,音乐消失了。  “那个人还交待了什么?”她急切的打开门问道。  “他说明天在海德路的伊莎女男爵府有一次沙龙。女男爵会邀请您参加。”    
  伊莎女男爵府位于海德路的54号。  海德路虽然同样在纳赛河南岸,却并不属于高贵人。居住在这条不长的街道附近的多是小贵族、有点钱的商人和在市政部门为国王陛下服务的小官吏。  女男爵就是这样的一个有点钱的小贵族。采邑在帝国的东部的伊莎在她父亲死后就搬到了香榭之城。依靠着父亲留下的不菲的年近和采邑中葡萄园的收入,这个单身女人在这所浮华的城市生活的愉快极了。并在不长的时间赢得一些好名声。  至少在一般人看来女男爵能受到众人欢迎无非是处于两点:其一她年轻漂亮,又是单身;其二,她竟然是圣艾玛教会的一员。这个仅有五十年历史的小教会隶属于胡格派,以盛产老处女而闻名。  一辆轻便的私人马车停在了女男爵府的门口。  芬尼•罗兰女子爵从上面走下。她今天显然经过了精心的打扮,穿了一身洁白的丝绸长裙,外面套了一件浅蓝色的低胸沙衣。修长的脖子和胸前的一小片白裸露在空气中,散发着无穷的诱惑魅力。  “哦,我尊贵的客人,欢迎您。”伊莎女男爵亲自站在门口迎接了美丽的女子爵。她像一个和芬尼已经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一般上千挽住她的手臂,“来,让我来给您介绍一下其他的客人们。”  穿过长长的门廊,再走过一小截台阶,就来到了一间宽敞的大房间。房间里,七八个早来的男女正随意的坐着,一边品尝着小点心,一边随意的聊着。不时传出阵阵女士的娇笑。  芬尼把房中的情形看得清楚,女士们似乎都是一些二十岁左右的贵族小姐,皮肤娇嫩,衣着华丽。而男士则多为平民,虽然他们也穿着漂亮的礼服。  “噢,我们慷慨热情的主人又带来了一位迷人的小姐。”其中一位中年男子首先站了起来表示欢迎。  芬尼羞涩的一笑。  女男爵则笑着对芬尼说道:“你瞧,你一来就把我们都比下去了呢。”  芬尼谦逊的赞美了主人几句,不过,她却有些隐隐的失望。在大厅的众人中她并没有寻到那熟悉的身影。  伊莎把她一瞬间的失落都瞧在了眼底。这位女主人微微一笑,眼睛眯成了一条漂亮的缝隙。她转身问道:“卢瑟,爱德华先生呢?”她问的正是那最先站起来的绅士。  “还在调那张羽键琴呢,他总是不满意。”卢瑟耸了耸肩。  ……  一群人静悄悄的走进隔壁的房间。嘹亮的琴声正好响起,只见一个有着金色长发的男子坐在一架精致的琴前,挥洒自如的弹着一首他们从未听过的乐曲。  此时人们只能看到他瘦削的背影,修长的燕尾服配上这身段,显得尤为潇洒。  飘洒而出的琴声是如此的美丽,每个人都沉醉于它独特的旋律中。芬尼心中一跳,她听得明白,它正是她昨日收到的盒子中存储的音乐。  不过,弹琴的男子金色的头发让她有些疑惑。  难道,不是他?  “哐……”琴弹到一半,男子突然猛的把所有的琴键一起按下,发出一阵巨大而嘈杂的声音。  他抱着脑袋站了起来,“我受不了,这该死的琴声,感觉就像是烤肉叉子在鸟笼子上刮擦。”  “爱德华,你所演奏的音乐已经是极美丽的了,难道你还听过比这更美的声音?”伊莎秦轻轻的抱怨道。  “当然。”爱德华转过身来。  是他!芬妮在心中激动的喊着,虽然不知道他为何把头发变成了金黄色,并留起了两撇小胡子,甚至还改了名字,但是从他那脸颊的棱角中她分明的瞧出了几个月前的那个男人的影子。  “我听过比这美上一万倍的声音。”假名为爱德华的李昂苦笑着迎向众人,“比如我们亲爱的伊莎小姐的声音。”他走上前礼貌的亲吻女男爵的脸颊,然后微笑着摊开手面对着芬妮,“尊敬的罗兰女子爵,我们有多久没有见面了?一年还是两年?您越来越美丽了呀。喜欢我送您的礼物吗?”  “爱极了。”芬尼眼上蒙了层雾水。  “嘿,爱德华,不要光顾着和美丽的女士们聊天,你可要老实交待你什么时候听过比这更美的琴音。”  李昂耸耸肩,他刚刚弹奏的是巴赫《平均律协奏曲》中的第一首。在地球的时候他听过它的羽键琴演奏的CD,比起钢琴曲,别有一番风味。但当他真正在这个世界见到了和羽键琴极为相似的乐器,却发现那些羽管拨弦时总是避免不了的杂音让他几乎疯掉。不过,他当然不能对卢瑟说起这些。  他挠挠头说:“你见过那种契槌键琴吗?它的音色比羽键琴美多了,音乐的力度上也容易变化,在那种琴上能够更加随意的发挥出音乐的美来。”  “见过,我还专门为那种琴写过曲子。”卢瑟点点头,“不过契槌键琴的声音太小了,我实在不喜欢。”  “是的,契槌键琴的声音是它永远都无法避免的弱点。但是,卢瑟,你知道吗?我曾经见到过一张拥有契槌键琴的音色和羽键琴的音量的琴。它的发明者称呼它为‘轻重琴’。”  “为什么叫轻重琴?”  “因为它神奇的键盘可以根据按键的力度发出轻重不一的乐声。你知道那会是什么效果吗?我真应该把它称为乐器之王!”  “乐器之王?!”宾客们都有些诧异李昂的言语了,这样的高度可不是什么乐器都能担当的。  “真的有那么神奇的乐器?”旁边另外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问道。他叫冯萨德,德伊王国人。是一个有些名气的音乐家。不过他同是也兼职调琴师和羽键琴维修师。“您知道它的结构吗?”  “有些印象。”  “那么,我们能不能自己搞一台出来呢?”冯萨德兴奋的跳了起来。  ……  “刚刚有些冷落了你吧。”过了好久,李昂才和芬尼有了一点单独的空间。“你瞧,离开法特尔之后,我过得也不错呢。”  她羞涩的笑着,看着他,没有说话。只要他在她的身边,能闻到他的气息,她便觉得很舒心了。  几个月之前,当李昂被拉塞尔伯爵拘禁于伯爵府的时候,芬妮还记得她的痛苦。不过,那个时候她以为经过时间的研磨,她能够最终忘掉这个特别的男人。  但是,事实证明了,分别之后他的形象反而一天又一天的在她的心中清晰了起来。他白天萦绕在她的脑中,晚上又纠缠与梦中。偶尔爱尔丝会向她提起他,表妹的语气骄傲,骄傲的让自己心痛。  如今,当真见到了这个男人。她怎能不激动。但是……她心中却有一些小愤恨。依然记得这个男人曾经拒绝了伯爵的提议。他们本来是有机会永远在一起的啊。  “芬尼。”他伸手抚摸着女人的秀发,这个动作让女人霎时间软弱了下来,“有些事情需要你的帮助呢。”  .  .  (今天晚上的感觉糟偷了,这章完全没写出芬妮心中的期盼和矛盾。郁闷。PS:明天可能只有两章。我尽量快点写。今天这一章写了4个小时!疯掉了)  
  傍晚的时候,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客人们满脸红光的从海德路54号乘坐马车离开了。  李昂在窗口伸着懒腰,回头看着仆人们有条不紊的收拾着晚宴后的残席。  他歪着头看着端着一瓶葡萄酒走过来的伊莎。  “单独留下我,不怕毁了你贞节的名声?圣艾玛教会会把你当成叛徒一样清除出去的。”  “那又怎么样?”她倒了一杯酒,递给他,“那只会让更多的人知道我的名字,甚至他们会赞扬我勇敢的逃离老处女的枷锁。”  两人轻轻一碰杯。  此时仆人们已经整理完毕,恭敬的退出了房间,临走还关上了房门。  “你看,连仆人们都知道你色女人的本性了。”李昂调笑道。他一把捏住女男爵的脸,看着这张漂亮的脸蛋慢慢浮起红润的颜色。  “还不都是因为你。”女男爵俏声骂道,“真该把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赶到大街上去,竟然还敢在我的房间里勾搭别的女人。”  “你是说芬尼吗?”  “还能有谁?不过穿着丝绸长袍的她真的迷死人了。”  “哈――”李昂大笑道,“你这个嫉妒的小疯婆子。我找芬尼是想让他帮我教育薇薇安,那个小姑娘现在快让我头痛死了。”  “我才不信呢。”女男爵攀到李昂的身上,轻轻的舔他脖子上的绒毛。  “你这个坏女人。”她的舌尖弄痒了他,李昂抓住她的头发将她的脑袋拉开,然后低头吻了下去。  这个吻和数个月前,在修女学院的那个吻比起来,之间的差距就像国产的青春励志电视剧和美国派系列的差距。  李昂娴熟的掌握着技巧,并巧妙的用他的手控制着女人的情绪。  “你瞧,”他掏出湿漉漉的手指,“你这个小贱人。”  他右手挽着她的腰,把她粗鲁的提了起来。颇为丰满的伊莎就像是一只微不足道的小鸡崽子,在李昂的力量下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地。  走过长长的餐厅,又回到那间他们常常聚在一起一边弹琴一边讨论音乐的小房间中。  “哐”的一声,女人被李昂一把仍到了羽键琴的上面。她富有弹性的屁股和那些琴键接触,发出一阵杂乱的乐音。  “你听,这才是最美丽的声音呢。”  他撕开了面前女士的衣服,让这美妙的乐声延绵不休。  ……  打开临街的落地窗,初秋的凉风吹干了李昂赤裸的胸膛的汗水。月亮正挂在枝头,椴树的叶子已经开始飘落。来到这个繁华的城市两个多月了啊。李昂回头望了一眼在身后的大床上昏睡着的女男爵。  “自己的变化还真是大啊。”他摇摇头,拿出一支纯手工的烟卷,点着了。他的思绪又回到了两个多月前。  ……  “里面有三个人。”李昂稍稍计算了一下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可为什么我们只得到了两种能力?”他试着弯曲手臂作一个展示肱二头肌的动作,结果强大的力量让他的关节发出吱嘎的痛苦的响声。“妈的,我会被自己的力量拆成碎片的。而且,我的下体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再补充了。该死的阳痿圣殿骑士。”  “他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刘旭冷冷的说道,“废墟中还有一个圣殿骑士没有死。不过恐怕我们也没时间把他挖出来了。”刘旭比李昂更加不适应现在的身体,暴增的力量和速度让他担心自己动上一动就会让肌体彻底的崩溃。  他以前的能力都是经过几十年的锻炼才拥有的,他对自己的身体是如此的熟悉以至于某些动作已经印在了脑海的最深处。但是,当力量和速度暴增后,这些以前做来能够调动身体全副潜力的动作,就会让他彻底的散架。  “你说,朗斯的那名骑士会不会把那个法师杀了?”李昂慢慢的活动着手脚,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小心翼翼。  “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们还不离开,我们拥有的能力就会变成别人的一部分了。”他指着远处隐隐约约的人影说道。  李昂最后看了一眼已经成了废石堆的遗迹,和刘旭一起走开了。  不过他们并没有走多远,他们的身体状况也不允许他们过多的活动。躲在一个隐蔽的角落,他们逐渐的看清了回来的众人。  那是被烟火熏的发黑的朗斯公爵及他的手下。那个法师和拉尔森也在他们队伍中。  朗斯公爵脸色阴沉的注视眼前的一片废墟,李昂能够清晰的看到他脸上无法遮掩的怒火。  “哈……”李昂在心中冷笑道,他冒了如此多的风险不就是为了看到这一幕吗?看到这个卑鄙的小人空努力了一场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  公爵和法师剧烈的争吵了起来,最后似乎达成了什么协议,法师带着拉尔森独自离开了废墟。  刘旭推了李昂一下,他紧皱着眉头,说道:“你注意到没有,那个法师和骑士的力量似乎并没有变化。至少从他们的行动中我看不出来变化。  李昂愣了愣,“你是说只有和死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我们才能够获得死去者的能力?果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依靠自己的能力互相残杀。那么,会不会离死者越近所获得的能力就越强大呢?”  李昂悠悠的叹了口气,“我真想现在就去把那个能控制火焰的法师杀掉啊。”  “在燃烧着大火的森林里和他战斗?”刘旭讽刺道。  李昂耸了耸肩,“所以我才没有去做。”他看着朗斯公爵一行人在遗迹的乱石中翻腾着,把他们能看到的所有印有魔纹的物体搜集出来。“现在,我们干什么。”  “离开这里。”  李昂挑挑眉毛,“不等着分享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的圣殿骑士的能力了?”  刘旭扫了他一眼,看得李昂心里发寒:“不是自己的东西,再好也要有命去用。”  ……  夜降临了。此时李昂和刘旭已经离开。整个遗迹的废墟上面只剩下几个小兵在火把的映照下无精打采的搬着石头。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光明魔阵完全不起一点的作用。  “吼。”  一个小兵突然停下了动作,他推了推睡眼惺忪的同伴,“你听到什么了吗?”  “什么啊?”他的同伴揉揉眼睛,“你做梦了吧。”  “没阿,我的确听到了什么声音在吼。”小兵肯定的说道。看着他那认真的表情,同伴打了个寒颤,毕竟这里是传说中的魔阵遗迹,发生什么都是可能的,也许,地下埋着一个嗜血的恶魔呢?  “吼!”  这次,声音更加清楚了,所有的人都听见了,他们恐惧的注视着那片废石堆,纷纷扔下手中的工具,向营地的方向逃去。  但是,还是晚了。一块巨石突然从地上飞了起来,很巧的砸在几个小兵的身上。血泥四溅。  “啊――”一个高大的身影在月光下大吼着。他使劲的用右手击打着压在他身上的巨石,每一块大石头就像玩具一般被他狠狠的锤飞到空中,然后再轰然落下。  没多久,他便从乱石堆中钻出,他的右手鲜血淋淋,整个筋骨都碎裂成了一团糟糕的模样。  然而,神奇的是这团糟糕的筋骨在缓缓的蠕动着。没多一会就重新变回了一个沾满了鲜血的右手。  “雅克•德•莫莱,”他回身望着一片漆黑的废墟,“我,加勒斯•德•萨尔察,圣殿骑士团的领袖,伟大的查理大帝的后人,再次发誓,我将会让那些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不远处的营地被惊动了,加勒斯看了一眼那个方向,一直未动的左手提着一块巨大的魔盒碎片缓缓的离开了。  .  .  (和谐的力量真强大,一些稍微涉及到性的词汇都没办法用了,直接无法上传)  
    天尚未明,万物却已开始苏醒。隐约能听到远处传来的鸡鸣。李昂的眼中世界却更早一步变得明亮,那流水一般的金芒渐渐的浓郁了起来。  就像鱼生活在水里,这个世界的人类生活在这潮汐般的能量中啊。正是它们让魔阵能够运转,让法师能够施法,让整个世界变得与众不同。  李昂徒劳的眨了眨眼,黑夜和白天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能量的光辉映照了一切,唯一不同的是夜里光暗淡些,白天的则有些刺眼了。  他穿上黑色的紧身衣,静悄悄的离开女男爵的府邸。  ……  渡过静谧的纳赛河,走进一栋处于肮脏杂乱的贫民窟边上的小院子。经过门房的时候里面的一个面带凶悍的男人伸头望了一眼。当他看到李昂侧脸时,吓得赶紧缩回了脑袋。  住在后院的东方男人正盘膝静坐在院子正中央的大理石上,微风轻轻的吹拂着他的头发,一分又一分的过去了,他的坐姿一丝一毫都没有变动。  一丝微弱的声音让他睁开了眼睛,看着距离他仅有3米远的李昂,刘旭点点头,“能靠近到这个程度才让我发觉,你的进步不小了。”  “谢谢夸奖。”李昂挑挑眉毛,他从架子上拿来一把弯刀,刀约有一米长,成圆弧状,刀身很窄,只有两指宽。和刘旭所用的两把弯道在外形上极为相似,只是刀面并没有雕刻密密麻麻的魔纹。  “为了表彰你的进步,今天我用我的‘猎天’来指导你。”刘旭右手一晃,他的弯刀瞬间出现在了手心,没有人知道之前这把刀藏在哪里。  在李昂的眼中,空气中浓郁的能量在刀面魔纹的作用下变成一丝丝极细的金线,密密麻麻的缠绕在刀上。李昂连忙举手投降道:“你要把我砍成两半吗?”  可就在他抬手的一瞬间,一支弩箭从他袖中射出,直奔刘旭的面门。  若以一个普通人的眼睛,自然极难追踪弩箭的速度,只能看到它一瞬间穿过了刘旭的脑袋,却诡异的没带走一滴鲜血。  不过,李昂的眼睛已经不再是普通的眼睛了。在他的视觉中,当弩箭快到刘旭的面门时,这个静立着的男人稍稍的向右移动了一小步,在弩箭过去之后又向左移回,恰恰避过了攻击。  只是这个男人的动作实在太快了,以普通人的视觉,甚至完全发觉不出他的移动。连残影都不会有啊,真是恐怖的速度。  刘旭赞许的点点头,“有些进步了。不过下次记得抬手的动作再自然一些。不过,你依然要为这种攻击的行为付出一点代价。”  他一瞬间在原地消失,下一瞬间则出现在了李昂所站的地方。而这个地方本来所立的人,横着飞在空中,然后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张嘴吐掉满口沙子,李昂郁闷坏了,他明明能够看到刘旭的移动,但是思想和身体根本无法做出反应。  “继续扎马步练拳吧。”刘旭说道。  李昂无奈乖乖的听从了他的命令。最近两个月每一天都是这样的,从最开始被揍的满地爬,到现在仍然被揍得满地爬。他自己的进步简直可以用神速来形容,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更加的变态。随着他的身体一天天的适应得到的速度和力量,相应的实力变得深不可测。  “嘿,老男人。没有女人安慰你,你晚上怎么熬过去的啊。”郁闷的李昂大声的说道,新得的能力让他们的性欲增强了何止十倍,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和伊莎女男爵变成一对偷情的狗男女的。  “不要多管闲事。”走向房内的刘旭一甩手,他的弯刀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擦着李昂的裤裆插进坚硬的大理石中。  李昂赶紧闭上了嘴,万一惹怒了这个煞星,真把他割了他也没办法啊。  “我的‘猎天’送给你了。”房间内刘旭的声音悠悠的飘来。  “什么?”李昂惊喜的呆了。  ……  扎了一个多小时的马步,又围着院子跑了几十圈。天已经完全的亮了。他无奈的闭上眼,钻进了屋内。  白天,尤其是阳光灿烂的白天,整个世界犹如一片沸腾的能量海洋。在李昂眼中这些能量散发着各种各样的光芒,有些颜色是人类的眼睛能看到的,有些却不是。但其中最主要的颜色就是金色。天愈明,则金色愈亮。当金光的强度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李昂的大脑就会钻心的疼。  李昂不是没想过办法。他试图制造一副墨镜。但是他的眼睛真是太强大了,强大到任何遮挡物都无法遮挡他的目光。只要他睁开双眼,以他为中心圆点,半径数千米内所有的物体都在他“视线”之中。除非一个物体是绝对密闭的(这种物体一般不存在),否则任何遮挡对于他的眼睛来说都毫无用处。  事实上,李昂已经不是依靠光线来观察物体了。因为即便是在绝对黑暗的地下,物体对于他来说仍然是清晰可见的。所以,只有一个结论,他的眼睛是和周围的能量相沟通的,以一种他不理解的方式接受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样一双强大的眼睛配合上一个不够强大的大脑。经常性的头疼就成了他无法避免的情形。  就如同他在被迫增强了性能力之后,对肾脏造成的巨大的压力。  他拿着名为“猎天”的弯刀,钻进了属于他的休息室。  这间休息室位于十数米深的地下,只有约十个平方米。花费了大量的人工在数天之内挖掘而成的。大多数天气晴朗的白天,尤其是正午的时候,他都会在这里度过。  因为只有在这里,那天地之间的能量才会变得稀薄一些。  地底没有火把,也没有光明魔阵,他的首次发明创造对于他来说已经成为了废物。  休息室内只有一床一桌。  桌子很大,摆满了各种药水、金属板和成型的未成型的魔阵。  这段日子里李昂对魔阵的理解加深了无数倍。他现在可以肯定的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对魔阵有比他更深的理解。  当然,这是因为他有了这双让人又爱又恨的眼睛。  如果说人类肉眼所见的平面阵图像是一张电子电路图的话。那么在李昂的眼中魔纹所形成的能量的线路就像是根据这个“电路图”造成的具体的“电器”。  在地球上,能根据电路图制造CPU的人没有多少,但是拆装电脑、维修电器的人却数都数不过来。  现在的李昂就是一个组装“电器”的人。  比如送给芬尼的音乐盒,各种各样地球上的小东西在他的手上被用另外一种理论重现了出来。  (昨天少更一章,我今天尽量补回来)  
  (求票啊~~~~~回声~~~回声~~)  很多对香榭之城念念不忘的平民和商人也许不知道大名鼎鼎的霍尔德大教堂和它那被称为人类最精美的艺术品的恢宏壁画,但是他们绝对不会不知道勒留德街区。  不管是怎样的道德至上主义者也无法否认,妓女这项职业也许和祭祀或者神官拥有同样悠久的历史。没有哪位圣徒不痛骂这项败坏道德的职业,但没有哪位大能能彻底的根除他。曾经,在地球上那位韶山的伟人让他的国家在几十年内难以见到这个职业的踪迹,但是当他的时代最终过去,看似死去的职业又像春天的野草一般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甚至,李昂记得在他所居住的那个城市,大量的温州洗头房散布在城市各个角落,在法院和派出所的对面,在学校的旁边,你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每到夜晚,绚丽的霓虹灯亮起,坐在高脚凳上衣着暴露的女郎们竟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勒留德街区就是这样一处红灯区。受人欢迎,使人迷恋的红灯区。  无论是何种时代何种地域,色情和暴力都是一对孪生的兄妹。在勒留德街区同样不例外。这一片街区大大小小有十几个势力,控制着大小不一的地盘。  灰狼帮是这些帮派中较大的一个。控制着三家大型的妓院和一些“散户”。帮主“刀疤”是个三十来岁的精壮汉子。说起来真正在外面混的,哪个身上没有几道刀疤,但灰狼帮的帮主之所以能用刀疤作为代号,就是因为他的刀疤很特别。如果他脱了衣服,你就会发现一道长长的褐红色的刀疤从他的脸颊一直延伸到肚脐,疤痕粗大,向外翻腾着,让每一个看到它的人都不禁想象着当初是怎样的一种惨状。  或许是曾经受到过残忍的对待让这位“刀疤”先生格外的凶残,他和他的手下们有些特别的方法谋求黄橙橙的金币。  森马街区正好位于勒留街区的边缘,森马街137号是一间用青石建成的漂亮的大房子。房子很漂亮,屋外的草坪被精心的修剪过,一切都显示这里是个有讲究的绅士居住的地方。  “当当当。”一个乡下姑娘敲起了房门。她看起来似乎还不到二十岁,面庞清秀,脸蛋有着被太阳晒出来的健康的红,眼眸闪闪发亮,有种特别的青春的色彩。此时她一手拿着一张泛黄的报纸,一手轻轻的敲着厚重的大门。不时还焦急的眺望着什么。  “吱嘎”一声,门开了。一个五十多岁衣着很讲究的老人出现在门口。  “请问,这里是海森斯勋爵府吗?”乡下姑娘急切的问道,她使劲的晃晃手中的报纸,“哦,我看到了你们的招聘广告。”  “你识字?”老人用一种考究的眼光打量着姑娘。  姑娘因老人的问话憋红了脸,“不,不。我不识字,但是我能干极了……”  老人挥手打断了她的话,“好了,你进来吧。”  乡下姑娘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然后轻声的欢呼了起来,“哦,你瞧,真是太感谢您了。我是第一天来到香榭城就找到了工作,真是太谢谢您了。”  “不用谢了。”随着厚重的木门沉重的关上,一个阴森的声音怪笑着说道。  一个强壮的男人从门后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在姑娘诧异的神情中捂住了她的嘴,轻轻的一掌击在她的后脑上。于是姑娘蹬了下腿,晕了过去。  “老家伙,这是这个月的第几个了?”男人问道。  “第九个,这个月收成不太好啊。”老人面无表情的道。  “嗨,谁说不是啊。好久都没碰上新鲜货色了。”他摆弄着乡下姑娘的脸蛋,“哎哟,这次来了个优等货啊,看她这副漂亮脸蛋,要是养上几天把脸上的红去掉,再换上套漂亮衣裳,她绝对能成院里的头等货。嗨,看着她这可怜的模样,我都心动了。”  “你知道大人的规矩。擅自动了货会有什么样的下场。”老人冷冷的说道。  “还用你告诉我,死老头。”男人吐了口吐沫,一手提着姑娘走进了房间,当然,他的另一只手决不会忘记在那柔软的肉体上占些便宜。  穿过一段阴森森的地道,男人从另一间房子中走了出来。这里已经不是森马街区了,从道路两旁随处可见的小流氓们就可以看出。  看见他提着的女人,他们纷纷吹起了口哨,有个家伙兴奋的喊了起来,“嗨,链子,又来了新鲜货?”  “是的。”叫链子的男人骄傲的把乡下姑娘举了起来,揉着她的乳房说道,“还是个头等货。”  “噢!”一阵男人的欢呼声。  “我都等不到晚上了!”他们叫道。  把姑娘扔进一间黑屋子里,锁上门,“链子”摇摇晃晃的又回到了森马街区的那间房间。或许不久之后又会有另外一个傻乎乎的女人拿着报纸来寻找工作呢。可不是吗?我们为她们提供了一份全法兰最舒服的工作,这些娘们只需要躺着岔开腿就能拿钱了。  天刚刚黑,当刀疤回到他的老窝的时候,听说今天弄来个头等货的时候不由的打了喷嚏。刀疤的亲信都知道,这个时候就是这位杀人不眨眼的老大心情最好的时候。  “是谁弄来的。”  “是链子。”一个手下回答道。  “这个走运的家伙,赏他一枚银币,然后他今天晚上可以第一个享用她!”  “哦,您真是慷慨啊。”一阵嘈杂的赞扬让刀疤哈哈大笑了起来。  ……  夜才刚刚降临,灰狼帮的三十多个核心兄弟就聚集在了他们的老窝中。来了个头等货的消息在一天之内传遍了整个帮派,每个人都不想放过享受极品女人的机会。  美酒、大麻加上女人。他妈的还有比这更好的日子吗?  刀疤居高临下的扫了一眼这个新鲜货,看着她那俊俏的脸庞,心中竟然有些后悔了。“幸运的链子,下次和东边的那帮蠢货动刀子一定要让他冲在最前面。”  不过刀疤毕竟是老大,他挥挥手,示意狂欢可以进行了。  于是链子迫不,及待的褪下了他的裤子,露出那玩意,大摇大摆的朝地上正惊恐的望着他的女人走去。  那可怜的乡下姑娘开始尖叫了,她慌乱的想爬起来逃走,可是怎么可能让她逃走呢。链子狂笑着一把搂住了她的腰。  这时,兴奋的不知所以的链子似乎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破碎声,紧接着他的脖子一痛,便什么都不知道。  “呸,老娘我忍你很久了。”乡下姑娘突然不叫了。她恶狠狠的用舌头舔着沾着血的钢丝,刚才她就是用这个勒断了链子的头颅。“先生制造的东西还真是好用啊。”她想着,一想起先生英俊的脸庞,这位伪装的乡下姑娘突然兴奋了起来,她甚至感觉到浑身都开始滚烫,甚至下面开始水淋淋的了。  “哈,先生要问我要什么奖励的话,我一定要跟他好上一次。”女人色迷迷的想着。  “你是什么人?”刀疤这个时候已经感觉不对劲了,他挥手,对他的手下大吼道:“上去把她撕成碎片。不管你是谁的人,都要为得罪我付出代价!”  “你又算什么东西,能让我付出代价。”  灰狼帮老窝的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血水从门外汩汩的流淌了进来。  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领先走了进来,跟在他身后的还有还有数十个强壮的男人。面具男右手提着一把血红的弯刀,正滴滴答答的滴淌着鲜血。  “就用你们这帮畜牲来祭刀吧。”  (这章写的真是兴奋,我真变态……)    
  面对着血腥的屠杀,连月亮都害怕的躲藏了起来。  每一个属于勒留德街区的人都知道灰狼帮出了大事,但是没人会在这个时候打扰战斗中的双方。就算是那些灰狼帮的外围人员,当他们看到两排站在老窝门口衣着整齐的彪形大汉时,也失去了为帮派卖命的想法。  什么事等里面分出胜负再说吧。和胜利者作交易,这是勒留德街区的流传了上百年的规矩。  屋内的惨叫仍在继续,惨叫着的人却越来越少。  李昂最先拖着弯刀走了出来,他用干净的亚麻手绢轻轻的擦拭去了刀刃上的血珠。然后轻轻一抖,这把神奇的弯刀就消失在了袖口中。  惨叫持续了一会,渐渐的消失了个干净。  一个光头男人冷笑着从房内走了出来。  “斯塔维奇,你怎么收拾他的?”那个假装成村姑把灰狼帮的高层全勾引来的女人感兴趣的问道。不过她的眼睛依然放在李昂的身上呢。  “哦,米蒂亚,我沿着他那道著名的伤疤把他重新刨开了。”斯塔维奇,这个伊格维奇勋爵的老乡兼忠实的手下乐呵呵的说道。  “天啊,你这个残忍的刽子手。”米蒂亚捂着嘴巴装出一副淑女受惊的样子,撇着眼睛望着李昂。  “你这个该死的荡妇!还没被灰狼帮的狗崽子们干够吗?要不要让你大爷我再干你一次。”斯塔维奇气得暴跳如雷,这个女人平时比他变态多了,今天抽的什么疯。  “我要宰了你!”米蒂亚被揭了老底,气急败坏。再也顾不得在李昂面前掩饰什么,从衣服里掏出一把匕首就斯塔维奇扎去。  “别闹了!”李昂皱眉道,“把刀疤的尸体用钩子挂到街口的路灯上。然后派人去接收灰狼帮的产业。那些文件和证书准备好了吗?”  他最后一句话问的是旁边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子。这个男子穿着打扮的像个贵族一般:长筒袜、紧身裤还有一身短打扮的小马甲,如果不考虑衣服面料的话。此时他捧着一堆文件昂首挺胸的样子十足的像只小公鸡。  “一切都准备妥当了,绝对不会留下任何的破绽。”  “警务局也打好招呼了?”  “是的,赠送给警长大人三千法郎,他暗示会对今天发生的事情保持沉默的。东区的法庭也打点妥当,他们将会认可这份财产转赠手续。”瘦高男人认真的说道。  李昂挥手打断了他的话,他没兴趣听那些具体的东西。“打点好一切后寻一处街区外的干净产业转给爱德华•科西勋爵。弄得干净一点,我希望很久之前那个产业就是他的了。”  “好的,先生。请相信我们的专业水平。”他骄傲的点了点头。  “很好。”李昂挥手让怒目而视的一男一女过来,“现在,该是拜访我们的邻居的时候了。”  ――――――――――――――――――――――――――――――――――――  灰狼帮在勒留德街区算不上最大的帮派,若按人手计算,恐怕只能排在最后几名。帮内总共只有三十多个核心兄弟,加上不到二百个外围帮众,还不及最大的“黑骷髅”的十分之一。不过,灰狼帮能在勒留德街区稳稳的呆了七八年,本身就证明了他们的实力。  除了刀疤惊人的战斗力,灰狼帮核心兄弟的团结是他们立足的根本。  然而这种团结是怎么形成呢?靠的恐怕就是野蛮的毫无人性的**大会了。  诱拐从农村来的良家少女,然后用暴力和**使之崩溃、屈服,最终使其沦为帮派赚钱的工具。灰狼帮就是这样夺走了一个又一个少女的幸福。并最终在李昂的陷阱中走向了灭亡。  ……  “嘶……”门森抽了口冷气,这个红脖子男人看起来像是个纵横大洋的海盗,实际上是十年前他的确是的。不过,他早就厌倦了没完没了的海洋生活,他带着兄弟们来到了香榭城,随后没有多久就成功的挤进了勒留德街区,并一步步带领他的“黑骷髅”变成街区最大的帮派和调解人。  若不是警务局绝不会允许整个街区被一个势力所统治,他早就把其他的人扫出这片土地了。  “他们怎么做到的?我怀疑灰狼帮中有他们的钉子,否则他们无法把握住如此绝佳的时机。可是我的人却告诉我他们杀死了灰狼帮所有的核心兄弟。”  他当然无法理解拥有神奇眼睛的李昂是一名多么强大的“内奸”。  “门森,”蛇一样的女人钻进红脖子男人的怀里,任由他的大手在她身上四处游走。她看起来已经不年轻了,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不少痕迹,但是从她的一举一动中依然能感受到这是一个多么风骚的女子。“考虑这么多做什么,直接去见他吧。若是不让你满意就杀了他。反正,今天警务局会把一切都当作没有发生过,不是吗?不管你他们灭了灰狼帮还是我们灭了他们。”  门森点点头,他把手从女人的怀中抽了出来,拍拍她的屁股,“听你的!”  在外人面前,门森是个说一不二大英雄,但是在这个女人身边他仿佛变得软弱了。因为除了他,没有人知道他能走到今天,正是依靠了这个当年还是个小妓女的女人的智慧。  他需要她,她也需要他。  ……  “她不一定需要他。”李昂对身边的一男一女说道,“女人们,尤其是曾经受过伤害的女人,都很自私。她们只需要自己,把除自己外的所有人都看成是一种工具。”  “所以,我们过会就上去一刀杀了黑骷髅的老大?然后再通过那个女人摆平一切?”斯塔维奇一脸的跃跃欲试,似乎刚才的杀戮还没让他过够瘾。  “不,我们是外来者。锋芒太露只能招惹更多的麻烦。”李昂摆摆手。“而且一切没有那么简单。”  他从容不迫的潇洒风度顿时让米蒂亚的眼睛变成心形,她感觉她全身上下都开始发软,下身的衣物湿漉漉的快能挤出水来了,她迫切的想要和李昂来一场连番大战,即便是在大街上。  李昂突然转身盯住了米蒂亚,“你最好管住自己的性欲,我并不介意把你的子宫割下来邮寄给勋爵。”  斯塔维奇打了个冷战,米蒂亚也吃了一惊。不过瞬间后她便想着:他连发怒的样子都是这么这么的潇洒啊。  李昂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个没脑子的花痴女人!    
  (抱歉,年底事多,加了两天班,没摸电脑。早上上班的时候还没给网,晚上回寝室就11点断网了。这种日子真是过够了。MLGBD,再加班不给加班费,大不了辞职走人。)  .  “一个侏儒对巨人说:‘我和你有同等的权利。’巨人回答道:‘这一点儿不错。但是,你穿我的鞋就不能走路。’”门森站在大厅门口欢迎他的客人,不过他所说的话就没那么动听了。“勒留德街区就像一个大号的烂鞋子,任何想进来的人都要让自己的脚适合这双鞋子。没人能够例外。”  李昂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勒留德街区的实际掌控者,他的肩膀宽阔,眼神很有力量,让每一个都能知道他是一个凶狠的“执法者”  “我喜欢拉封丹的寓言故事。”李昂说道。他似乎丝毫都不在意门森的讽刺,“但您更应该明白,金钱是诱惑人发魔鬼。我对这片垃圾场没有兴趣,不过它能赚钱,不是吗?黄橙橙的金币谁不喜欢?”  厚厚的面具下面没人能看透李昂的表情,他挥挥手,斯塔维奇走了过来。这个健壮的男人手中捧着一把精美的镶嵌着宝石的短剑,他挑衅的眼神让门森的手下纷纷握住了手中的武器。  “这是我们送与您的礼物。”李昂轻佻的说道,他抽出短剑,光芒在剑刃上反射出一片雪亮。“你瞧他锋利极了,虽然还没饮过血,但是,总会有这么一天,不是吗?”  门森被李昂的态度激怒了,他愤怒的站了起来,盯着这个戴着面具的男人。他很想立刻下令让自己的手下将这些人全部撕成碎片。  这时他突然感觉到他的女人拉了拉他的衣角。他和蜜姬已经在一起十年了,他了解她的意思。她让他冷静下来。  “是把好剑。”门森接过了握柄,伸手轻轻一弹,听着剑锋颤抖的嗡嗡声。“不过,好剑只有在好的猎手手中才能捕获最多的猎物。”他抬头注视着李昂的眼睛,“不管你从哪里来,我迟早会知道这一点,管好你的野心。这里的规矩已经形成了上百年,我们不需要一个破坏者。任何企图破坏这里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您说的很对。”李昂的声调仍然轻佻的让人觉得浑身都不舒服,“金钱和美人只有强者才能享有,这不也是勒留德街区的规矩吗?刀疤他们太弱了,所以他们该死。”  门森的瞳孔缩了一下,他知道李昂在提醒他轻松灭了灰狼帮的他们有实力和黑骷髅一拼。  “哼。”他冷笑道,“很好,那么三日之后,希望你能来参加我们的聚会。”话中充满了杀机。  ……  不速之客离开之后,门森挥散了手下,他抚着那把漂亮的匕首,心中的杀机久久的不能压抑住。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想杀一个人了,他真想用这把匕首将那个戴着面具的男人的脸皮一点点的剥下来,然后把他吊死在勒留德街区的正中央。  “蜜姬,你为什么要阻止我的怒火,你是否看到那个男人的眼神,在它之中充满了野心,他完全的不把我放在眼里。他竟然敢送我一把匕首!他是在提醒我吗?”门森摸着腰眼处一个狭长的伤疤,那是他刚刚来到勒留德街区时留下的纪念品。在混战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混混用匕首捅伤了他。  那一次他差点死掉。  “门森,这次的事情绝不简单。”蜜姬抚摸着男人的脸庞,用舌头将他皱着的眉头一点点的舔平,“那个年轻人肯定是个高等贵族。”  “哦?你从哪里看出来的?”门森惊讶的问道。  “他的做派和说话的口吻,他的上等小牛皮软底鞋,以及不小心漏出的镂着金丝的袖边……这些都能说明些问题,更重要的是那把匕首,那把匕首的价值几乎赶得上勒留德街一个月的收入了。可见那个年轻人嘴上说钱,可是实际上根本不在乎金钱。还有,你想想,在法兰,有几个人能有这么一伙精锐的打手?我看,他们更像是一伙打过仗的战士。”  “你是说他们有可能是某个大人物的私兵?”门森不傻,他脑子一下子就转了过来,“会是哪位大人?他们来勒留德街区做什么?这里没有什么值得他们贪图。”  “谁能知道。”蜜姬笑道,她缠上了门森的身子,“那些贵族的脑袋里总是有些奇奇怪怪的念头。而且你不知道吗?最厉害的那两位之间的冲突似乎更激烈了呢。他们或许有某些打算,不清楚底细之前我们最好不要去招惹他们。”  “可是,我还是觉得很奇怪,有什么不对劲的。尤其是……”  “想那么多干什么?只要我们小心提防,他们能拿我们怎么样呢?”女人的腿缠在他的腰上,伸手熟练的解开了他的腰带。  ……  一番疯狂的云雨之后,蜜姬望着沉沉睡去的男人,冷笑了一声。岁月已经让他身上的肌肉松弛,甚至已经不能再满足她的需求了。她揉捏着自己的乳房,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半晌之后,披着一件纱衣走回自己的卧室,一个男人正在那里等着他。  “回去告诉你的主子吧,他交待的事情已经办妥了。门森虽然有些怀疑,不过我会让他相信你们是某个公爵的手下的。”女人冷冷的说道。“回去提醒他记得我的要求,否则女人的怒火不是那么容易平息的。”  ……  脱去黑衣、面具,李昂觉得世界都轻快了几分。钻进一辆马车,静悄悄的行驶回了纳赛河东他的宅第。  他刚一下车,就感觉到一个小小的身体一下子冲进他的怀中。  “嘿,小薇薇安,吃过晚饭了吗?”  女孩使劲的在她怀里摇摇头。她抽抽鼻子,似乎闻到了李昂身上的血腥味。不过她并没有觉得奇怪,毕竟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身上的这种味道更浓呢。甚至,这种味道能够让他更加的安心呢。  李昂打横将他抱起,宅院里的女管家这个时候才走过来,轻轻的说道:“薇薇安小姐一天都没有吃饭。”  李昂一皱眉,正想教训一下这个不听话的小姑娘,却发现她已经在他怀中睡着了。  “小家伙,”他轻轻的抚着她的长发,生怕动作大点就把她惊醒了。  “你最近变得很奇怪,为什么对这个陌生的女孩这样的好?”莉娜•波利斯子爵夫人,依着楼梯的栏杆问道。  “无依无靠的惹人怜爱。”李昂说道。  “就像我自己。”他暗暗的在心底想着。  “不久之前你还是一个需要人照顾的孩子呢,现在竟然懂得照顾别人了。”莉娜摇头笑笑,“说吧,今天你都作了些什么?”  “成功的在勒留德街区插上了一脚。”李昂脱下他的外套,用清水洗了洗手,指甲缝里还有残留的干涸的血。  “你为什么对那个肮脏的地方感兴趣?除了让你的手上沾上更多的血腥,你得不到更多。”  “不……你会知道那些人拥有多大的力量。”李昂眼中闪过一丝残忍的光芒,“在某些时候,就是需要这些人轻轻的推一下子。仅此而已。”  “你还没发泄够你的仇恨吗?”莉娜拉过李昂的手,让他看向自己,“你在想什么?你脑子里都是什么?让仇恨蒙蔽了眼睛了吗?报仇能够让你得到什么?你要学会享受你现在拥有的人生。”  “姐姐。不需要劝我了。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坐这些不仅仅是为了复仇,更是为了我们的未来。”李昂的眼睛一眨,“姐姐,难道你不想成为一个大人物吗?”    
  “男人有权打他的妻子,用匕首将她刺杀,把她切开,从头到脚完全砸碎,让她血流满地,然后再整个缝合起来,让她继续活下去。”  吃饭的时候,仆人在一旁读最近的新闻,刚才她所念的正是法兰帝国边上的一个小公国的刚刚立下的宪章。  “你听听,阿登堡大公疯掉了吗?或者他从小就受够了女人的虐待?这个极端的大男子主义者,简直不可饶恕。他难道不知道他也是从女人身体里爬出来的吗?”莉娜挥舞着手臂,一幅义愤填膺的样子。李昂感到有些好笑,如果回到地球,她应该是个女权主义者吧。  “主说女人是男人身体的一部分。”  说完这话,李昂就看到他的姐姐危险的眼神,仿佛在示意他再多说一句就要给他点颜色瞧瞧。  “你也看不起女人吗?看不起我?”  “当然不。我只是强调一下宗教学的常识。”李昂笑着把浓浓的黑咖啡喝了下去,最近他的精神差极了,要靠这种饮料来提神。没有夜晚的日子对于他的生理和心理都是一种折磨,尤其是在阴天的日子,有时他很难判断到底身处白天还是黑夜。“圣艾玛难道不是女人吗?她是我的偶像啊。”  李昂走过去把手搭在莉娜的肩膀上轻轻的按摩了起来,“有谁敢这样要求贵夫人呢?你们享有的自由已经很多了。不过,对平民女子来说,阿登堡宪章就成了对现实的解读。”  莉娜闭着眼享受着弟弟的按摩,“我知道。只是心中有些不忿罢了。瞧瞧塞尔西最近作的那些好事吧。我这些年辛辛苦苦做出的成就,没几天就让他毁了个干净。可偏偏这份家产就只能由他来继承。现在,家族里的那些店主、总管每天数封信的向我抱怨,可我又有什么办法。那是他的产业,他要败坏掉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姓波利斯,已经不是卡佩家族的人了,很久之前就不是了。”  “百合花……不劳作,也不纺织。”李昂笑道,“英吉国王一定很欢迎你的思想。而且,我还是卡佩家族的人啊。”  “我在为你抱不平呢!”  “我不需要那份家产。”李昂慢慢的加大了手上的力度,拇指在她的脊柱上用力的按摩者,让莉娜的脸上显出既舒适又痛苦的表情。“让他挥霍吧,姐姐,你不觉得对于我来说赚钱实在是一件太简单的事情吗?你瞧,香榭城每家每户晚上点亮的“光明”魔阵,那只是我最初无意间的发明。这样的发明在今后会源源不断的出现。而我也不会再像以前那么愚蠢了,会让别人窃取所有的利益。”  “别忘记了你和亨利之间的协议。你需要完成它。”  “我不会忘记的。”李昂停了下来,“或许,你可以帮我参考一下?”  ……  在这间别墅下同样有一间地下室,不过它最初是用来在冬天的时候储藏土豆。现在,已经被改造成了一间宽敞的实验室,到处都铺满了薄薄的铜板和药水,和那间深在地下十数米的密室一样的杂乱。  唯一不同的是这间地下室里被光明魔阵照得亮堂堂的。  尽管这处房产属于莉娜,但她还是第一次走进这间房间。逼仄的环境让她骤起了眉,还有不流通的空气造成的一股霉烂的味道。  “为什么不在顶楼找个房间?这里的味道实在让人难以忍受。”她抱怨道。  李昂耸耸肩,在楼顶享受耀眼的光芒吗?他现在可是“吸血鬼”一样的生物,见不得光了。  “最近我发明了三个小玩意。”李昂在架子上挑出来三样东西放在莉娜身前。“你随便挑一样作为礼物送给该死的亨利•德•席尔瓦。”  莉娜把玩着三个漂亮的小东西。它们都不像光明魔阵那样简单粗糙,从外表看去甚至你都很难发现它们是魔阵的产物。其中有两个是个精美的小盒子,另一个则是个椭圆的很可爱的球体,上面印着精美的花纹,看起来像是个工艺品。  “让我怎么选?难道看它们的外形吗?”莉娜拿起了那个椭圆的球,“要我说,还是这个看起来可爱一点呢。”  李昂耸耸肩,看来莉娜从骨子里都隐藏着暴力倾向。他指了指她手中的圆球,“小心点哦,知道这个东西是做什么用的吗?”  “做什么用的?”她歪着头问道。  “一个手雷。”  “手雷。那是什么?”莉娜好奇的问着,“它会发出雷电的声音?”  李昂摇摇头,偷笑道:“是啊,它能发出雷电的声音,还能放出火焰,吞噬掉所有靠近它的生命。他周围的人就像是被博尔良大公的铁炮击中了一般,或许,会更加可怕。”  莉娜吓得赶紧把它扔到李昂的怀里,“这么恐怖的东西,怎么有这么漂亮的外形?”  “哈,最恐怖的东西不都是拥有着漂亮的外形吗?”李昂冷笑道。“越是美丽的越是危险的。”  莉娜扫了他一眼,决定还是稍稍退后了一步以保证自己的安全。“你完全没有必要那么悲观,你的小情人爱尔丝•拉塞尔不就是一个善良的美人吗?”  “她可不是我的小情人,亨利每天都会送大把的鲜花给她。上帝才能知道她能抵挡这种攻势多久。若不是她还不到能成婚的年龄,我看拉塞尔伯爵现在就像把自己和公爵大人联系在一起。”李昂随意的摆弄着手上的圆球,看得莉娜心惊胆战,生怕它一下子就炸了,夺走他们两个人的生命。  李昂看着她的表情偷偷一笑,“这个东西没有那么可怕。原理其实也很简单,并不比光明魔阵复杂多少。无数个我命名为‘电源’的魔纹以一种特殊的顺序叠加在一起,产生一种极易被破坏的稳定。通过特殊的手法,破坏它的稳定后,它就会砰的一声炸成碎片。”  “你用它做过实验?”莉娜望着那个刚刚她还拿在手中的圆球,她现在知道了这个可怕的东西和光明魔阵一样能够改变这个世界。如果它的制作工艺真的像李昂说的那样简便,威力也如他说的那样大,那么一个弓箭手把它绑在箭上射出去,什么样的军队能抵挡的住呢?  “可怜的道森成了实验品。”李昂笑道,看见莉娜似乎不明白他是谁,他补充道:“就是伊格维奇勋爵的手下,那个破落贵族的后代。一个英俊的小伙。”  “我想起来了。”她点点头。“那么,我亲爱的弟弟,告诉我其他的两个‘小东西’是什么好吗?”她特意的重重的咬字在“小东西”上。显然对刚才李昂看着她出丑的举动相当不满。  ――――――――――――――――――――――――――――――――――――――――――  注:阿登堡宪章真实存在  
    萧瑟的秋风吹下了落叶,并没有吹熄香榭城的热情。在这样布满了金黄色和红色的季节里,若说谁是上流社会中谈论最多的人物,无疑是“虔诚者”亨利了。  亨利是紧随着拉塞尔伯爵一家来到香榭之城的。但是,来到这座城市之后他却没能拥有太多的时间围着小美女爱尔丝打转。雪片一般飞来的邀请函让他分身乏术,更别提那些恨不得把他府邸门槛都踏破的人们了。  不时他还能听到某些传言。譬如某个贵族夫人在“私下”“偷偷的”的告诉她的密友,某天她和英俊倜傥的亨利在某个场所进行了某项非常非常快乐的锻炼腰部肌肉的体育运动。她还会绘声绘色的描述了“虔诚者”那东西的尺寸,以及他运动的频率和时长。  于是,在贵族圈的流言中,亨利的某个部位的长度便横跨了可怜的3寸到可怕的7寸。  当亨利听到这些传言的时候,他几乎吐血而亡。传言中的绝大多数女人他连见都没见过,但也有少数人的确曾经和他有那么一段不太寻常的关系。不过那已经是过去时了,现在,他的眼中、心中、行动中只有爱尔丝。亨利对自己说道。  ……  爱尔丝烦透了这无聊的香榭城,实际上她都不知道到底还有什么能勾起自己的兴趣。最近总是无精打采,提不起一点精神,或许只有从波图港飞来的纸片上才有让她一瞬间绽放出笑容的魔力吧。  在这里几乎每隔一天她都要去格里美尼女士那里学习舞蹈、插花、音乐以及其他贵妇人们应该擅长的玩意。  格里美尼夫人是为很漂亮很渊博的女士,值得尊敬。爱尔丝很喜欢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会喜欢那些枯燥的课程,尤其是下午茶之后,她们要一边弹着琴一边谈论最近那些艺术沙龙中流传出来的新鲜事。  真是枯燥极了,爱尔斯强忍住打哈欠的冲动,音乐、艺术、沙龙这些有什么用?还不如在法特尔的花园里一边听他讲故事一边逮那些蹦来蹦去的小虫。可惜芬尼不喜欢它们。爱尔丝懊恼的想着。  这边,女士们聊的正起兴。对于她们来说,这个时候正是卖弄自己学识的大好时机,不像那位长了漂亮脸蛋的爱尔斯•拉塞尔,脑袋里只有些可笑的荒草。  她们多多少少都听说了亨利正在疯狂的追求这位小姑娘,嫉妒即便不写在脸上也会深深的刻在心底。  “我听我的朋友说,他认识的一位传奇般的艺术家发明了一种奇妙的琴,它能发出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和它比起来,最精致的羽键琴也犹如刮擦着鸟笼的叉子。甚至,他称呼那琴为音乐之王!”一位女士卖弄着她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传言。  “噢,我可不相信这是真的。”另一位立刻开始了反击,“羽键琴的声音的确不是最美的,但是那个狂妄者的所谓发明,声音能比得过佛罗萨斯大师制作的小提琴吗?音乐之王,真是愚蠢的大话。”女人歪着头,看像了格里美尼夫人,“夫人,您认为呢。”  已经年过三十多,眼角生出些许鱼尾纹的睿智女士自然看出了两个女人之间的明争暗斗,这样的事情她见得多了,正是她开办这个艺术班不多的乐趣之一。  只见女士嘴角露出一点笑,“我也不太相信这是真的。不过,俗语不是说: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吗?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能发出美妙的犹如天堂之音的乐器。至少我相信在天上我们的圣父倾听的正是这样的乐器奏出的音乐。”  女士的话让两人都满意了。她们互相瞪了一眼然后重新安静下来。  “芬尼说的确有这样的琴。”正当别人已经偃旗息鼓要开始下一个话题的时候,一向在这种场合神游四方、一言不发的爱尔斯突然插话道。  “芬尼?芬尼•罗兰女子爵吗?您的表姐?”一连三个问句显示了格里美尼夫人的差异,其实她心中根本不相信有那样的乐器呢。  爱尔丝点点头,“她前天参加了那场沙龙,回来告诉我说一个年轻人能造出那样的乐器。不过,现在它还不存在。”  “大概是那个年轻人吹牛吧!”刚开始就怀疑的那位女士尖刻的讽刺道。  “也许吧。”她学着某个人漫不经心的口气说道,顺便还耸了耸肩,这个动作看起来真不淑女,让格里美尼夫人都皱起了眉头。“不过芬尼好像很肯定的样子。”  爱尔丝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芬尼说话的时候唇边羞涩和欣喜的笑让她觉得有些奇怪。她都快忘记芬尼有多久没有这样发自内心的笑过了。两个月还是三个月?  格里美尼女士点点头,她知道芬尼•罗兰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两年前她曾经也在这里学习过。到现在女士还能记得这个无时无刻都显得安静文雅的女孩子在音乐上出众的天赋。多难的曲子在她的手中都能轻而易举的奏出。若她是个男子,格里美尼想到,她或许会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呢。  可是音乐家又有什么好?女士想起那些穷困潦倒靠巴结权贵生存的才华横溢的男人们,微不可闻的叹息了一声。  “爱尔丝,能让芬尼将那位年轻人带来让我见一见吗?我对那种能被称为‘音乐’之王的乐器同样很感兴趣呢。或许我还能介绍他认识一些著名的艺术家和手艺人,他们能帮助他一起将它建造出来。”  “好吧。”爱尔丝犹豫了一下后还是答应了。或许让芬尼陪同自己一起参加这无聊的活动是个不错的主意。    
  亨利•德•席尔瓦焦躁的站在拉塞尔伯爵府门口,他数次拒绝了门房请他进去休息片刻的提议。空气中有些湿漉漉的感觉,抬首望天,一片黑重的乌云正从头顶飘过。  这时,爱尔丝的马车终于缓缓的驶进街区。  在看到马车的一瞬间,亨利迅捷的整理了一下仪容,然后捧起放在脚边的一盆鲜花。哦,你没看错,是一盆。自从爱尔丝说过她不喜欢即将枯萎的花朵后,亨利就开始送这些盆栽。  不过,说真的,穿着长靴、紧身长统袜和黑色的长尾礼服的绅士在大门口抱着一大盆花花绿绿的植物,那样子搞笑极了。  爱尔丝一下车,见到他那模样就忍不住的笑了起来。看到心爱的人儿高兴,亨利也傻呼呼的笑了起来。谁说只有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会下降?单相思的男人才是最痴呆的生物。  雨滴淅淅沥沥的扫了下来。  “为什么不到屋子里等我?在外边吹冷风会生病的。”她交代完仆人好好照顾那盆鲜花,接着对亨利说道。  亨利一瞬间有些感动,他在外面苦等的心机终于没有白费。  “想早一点见到你啊。一刻见不到你我的心就像被一只大手揪着,得不到安宁。”他以一种类似咏叹调的声音感叹道。  爱尔丝皱皱眉头,她不喜欢听夸张的说法。  “我要去见芬尼了,你先喝杯热茶吧”说完,就把满腔热情等待回应的亨利抛在了脑后。  “芬尼!”她蹦跳着推开表姐的房门。终于回到家了,不用再装一幅淑女的模样了。  门开后,爱尔丝愕然的发现芬尼并不在里面,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小东西。  尽管爱尔丝自己只是一个还不满16岁的女孩子,但是当她面对比她更小的孩子的时候,她终于找到了几分当大人的感觉。  眼前的这个黑发黑眼的小女孩大约有12岁,皮肤白嫩光洁,皱着的小脸漂亮极惹人怜惜。  爱尔丝惊喜的跳到她面前,摆出一幅大人的样子。  “喂,小家伙,你是谁?”  一边说,还一边伸手摸她的脑袋。  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的小女孩眼中突然闪过一丝异样的神采,她一仰头,张嘴就向爱尔丝的手指咬去。  “啊!你这个讨厌的小野兽!”爱尔丝愁眉苦脸的把手缩了回来,中指上留下了两个红红的牙印。她的孩子气终于露出来了,“啊呀呀呀,不行,小家伙,把你的手伸出来让我咬一下!”她龇牙咧嘴的开始恐吓。  12岁的小女孩歪着头,无视了她的存在。  爱尔丝在她眼前摆摆手,“就让我咬一下,就一下。”  还是没有反映。她丧气的垂下了头。“你赢了,你这个小家伙,爱尔丝姐姐决定大人大量的饶恕了你。”她学着身为大司法官的父亲的做派,“赦免你的罪过。”  “爱尔丝,你回来了。”芬尼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门口,她手里捧着一杯温热的牛奶,“这位是薇薇安,你已经认识她了吗?”  爱尔丝皱着脸点了点头,真是难搞的小孩子。她却不知道在大多数人眼中她本身就是一个更麻烦的小孩。  “薇薇安,这位是你的爱尔丝姐姐。要对姐姐礼貌哦。”芬尼将牛奶递给小姑娘,看着薇薇安一口口把它喝掉。她点了点头,伸手摸了摸女孩柔软的头发。薇薇安顺从的接受了她的抚摸,看得爱尔丝嫉妒无比。  “表姐,你从哪里找到的这个小家伙?”爱尔丝趁芬妮不注意冲薇薇安做了个鬼脸。  “他是爱德华•科西先生的妹妹。”芬尼的脸上带着一丝温柔的神采,“就是上次和你说的那个能造出‘乐器之王’的绅士。”  爱尔丝瞅着表姐脸上的表情纳闷不已,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它到底意味着什么。  她弯下腰和12岁的小女孩平视着。  “给你咬一下。”薇薇安突然伸出了一根中指递到爱尔丝的嘴边。  在芬尼诧异的目光中,爱尔丝羞愧欲绝。她龇着牙再次做了个鬼脸,表情像极了李昂笔下的“阿布”。  “这个小家伙!”她分明看到薇薇安嘴边闪过的一丝笑。  爱尔丝噘着嘴站了起来,“芬尼,今天有个讨厌的女人提起了那个吹牛能做出‘乐器之王’的男人,我告诉她们你认识她。然后格里美尼女士让你有空带他去一趟,女士愿意为他介绍一些音乐家和出色的手艺人。”  “哥哥不会吹牛!”薇薇安反对道。  “是的,爱德华从来不吹牛。”芬尼抚摸着她的头发,对爱尔丝答道:“不过,这件事情还需要爱德华的同意。另外,爱尔丝,亨利还在外面等着你呢。不要让他的一番苦心白费哦。”  爱尔丝无奈的被芬尼推了出来。  果然,亨利一瞬间就从她身边冒了出来。  “爱尔丝,你不喜欢我送你的花吗?为什么你连看都不看一眼。”亨利问道,“如果不喜欢,那我明天送你一些漂亮的小东西,好吗?”  爱尔丝一撇嘴,不置可否,每天看各种各样的鲜花,她早就烦透了。  “没意思没意思,真没意思。”她跳到椅子上,用掸子抽打着几案发泄着心中的郁闷。  亨利的心中一动,“或许有样东西你会感兴趣的。”  “是什么?”她停了下来。  “一个盒子,能储藏声音的盒子。”亨利用手比划了一下它的外形,“可以把精美的音乐储存在里面。”  爱尔丝静静的瞅了亨利几秒钟,突然她跳下椅子径直朝自己的居室走去。  亨利一脸莫名其妙的追了上去,“我做错什么事情了吗?”  “你没做错?”爱尔丝停下来,脸上全是愤怒的表情,说:“难道这个盒子是你发明的吗?它是李昂的!”  “是的。”亨利沮丧了起来,“没错,可是,这是我们协议规定的,他一段时间要给我一样魔阵,直到我能自行设计。你知道吗?我现在很认真很努力了。我每天晚上都要研究5个小时,只留下4个小时供自己睡觉。可是……比起他进步的速度,我……”  爱尔丝瞅着她的眼睛,对他的借口不以为然。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脸上的怒容消失了。  “原谅你啦。不过……”  “不过什么?”亨利急促的问。  “你要帮我造一架羽键琴。”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  用于聚会的庞大的厅堂原本是一栋教堂,不过连神都无法忍受这里的污秽了,强盗们占领了这里。教堂周围布满了凶悍的打手,让整个空间都充斥了一种肃杀的气氛。  和外面的情形相反,教堂内部的厅堂相当空旷,除了各个实力的大佬以及几个侍奉的使女,便再无他人。  勒留德街区的大佬们难得的聚在了一起,长长的圆桌上摆满了食物和美酒,却没人有一丁点的胃口。他们互相望着,眼中冒着凶光。如果不是门森坐在首席,他们肯定会大打出手。  门森对这点很满意,一群散兵游勇,互相之间充满了仇恨和猜忌,只有这样他才能稳稳的坐在街区老大的位置上,永远都不会动摇。  “那个该死的外来者,他有什么资格让我们干等着!”一个长着一脸红胡子的大汉不耐烦的大声嚷着。  “就凭他们能在一个小时内灭了灰狼帮。”门森的脸色也不好,不过他还是尽量压低了火气,毕竟来人很有可能会是某个公爵的代言人。  ……  斯塔维奇站在“教堂”的门口,仰头望着屋顶的浮雕,那是被来自地狱的枷锁缚着的圣主。他轻轻的笑了笑,感觉眼前的场景有些讽刺。“玷污神圣的魔鬼。”  他完全无视了站在不远处用敌视的目光注视着他的匪徒,仿佛这些人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虫子。作为伊格维奇勋爵手下最精锐的战士,当他还在家乡的时候,他曾经带领着他的手下,呼啸般的粉碎了超过他们十倍的敌人。  在他的心中只有勇气和智慧是值得尊敬的。  门森愤怒的站了起来,他望着走进大厅的斯塔维奇,愤怒的声音在高大的厅堂内回响:“你们的主子呢?为什么只有你们两条狗出现在这里!”  “闭上你的嘴。”斯塔维奇毫不客气的反击道:“上次先生亲自见你,已经给了你天大的面子了。”  他的话让周围的人一阵喧哗,不少门森的手下已经拔出了腰间的匕首,用凶狠的目光注视着他。  “我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听你们的规矩,也不是等待你们瓜分灰狼帮的地盘。”斯塔维奇狞笑着,“我是来告诉你们,我们全面接受灰狼帮靠近森马街区的地盘。从此,那里不属于勒留德街区了,你们都给我滚远点。”  说完这话他痛快的喘了两口气,哈,孤身在无数敌人面前破口大骂的感觉果然很爽。李昂并不想惹麻烦,但是斯塔维奇不这么认为。这些人类社会中的垃圾属于人类中最接近野兽的那部分。兽性往往战胜了人性成为他们生活的主流。所以,必须给他们教训,震撼他们,让他们知道不要试图招惹强者。  虽然这和李昂当初尽量不惹人注意的目标不一致,但是斯塔维奇认为,值得大干一场。  斯塔维奇的嚣张终于激怒了离他最近的那个大佬,他撸起袖子,掏出一把闪亮的匕首就向他冲去。。  斯塔维奇冷笑着握紧了手中的一根半乍长的银棒,轻轻的按下了一个凸起的银片。  于是,那个面露凶相的大佬,冲到他身边几步的距离时不由自主的停住了。  然后他的整个身体就像蛛网一般,碎裂了,散播在地面上成为一片长条形的碎块。  由于惯性的作用,几个圆片状脑壳甚至在地上滚了滚才慢悠悠的停了下来。  “呕~~”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忍不住趴在地上呕吐了起来,尽管这些人都杀人如麻,哪个手上没有十几条人命,但是眼前的血腥还是超出了他们的忍耐的极限。  门森用颤抖的手指着斯塔维奇,他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他的喉咙中发出咯咯的声音,但最终什么话都没说出来。  “不要试图挑战我们的权威。这只是一个警告。”斯塔维奇试图松开了手中握着的银棒,它烫的惊人,甚至可能已经融化了,他闻到了自己手上的焦臭味,也许皮肉已经和金属板焦连在一起了。幸好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集中到满地的肉片上了,没人发现他的异常。“这个世界上的钱是赚不完的,但还要有命才能去花。我想你们大家都同意这一点,是吗?”  他望向四周,这伙平日招摇的大佬们还处于一种精神半崩溃的状态中。斯塔维奇得意的大吼一声,“难道你们不同意?”  “同……同同意”  “同意”  ……  大佬们稀稀落落的屈服在这终极的暴力之下。他们也许不怕死,但是这么恐怖的,毫无预见性的死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门森先生,您的意见呢?”  门森虚弱的瘫坐在椅子上,现在他相信了这个人一定是公爵大人的手下,而且肯定是朗斯公爵的手下,不是有传言吗?朗斯公爵找到了一个魔阵遗迹。看来这个传言是真实的了,朗斯公爵的确从遗迹中获得了非同寻常的力量。  人类即便再强大,又如何能同魔鬼相比!  “我同意。”他的声音很虚弱。  “很好,”斯塔维奇咧嘴笑了起来,只不过他站在一片血水当中,这笑容就显得狰狞了许多,“各位先生,你看,我们不是轻而易举的就达成了一致了吗?你们也获得了利益,这个死去的家伙的地盘不就是你们的了?不过,先生们,管好自己的嘴巴,还有那几个女人的嘴巴。”  说完,他转身慢悠悠的离去了。  过了很久,里面的人才慢慢的缓过神来。门森掏出前几天刚得到的精美的匕首,走过去一刀刀捅死了被吓晕过去的几个负责端盘服侍的侍女。  “亲爱的兄弟们。我们现在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了。”  门森沉着脸,露出隐藏着的狰狞。“我会找回这个场子的!”他在心中怒吼。    
  远处的杀戮并不能扰乱香榭城的秩序,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平静而普通。  李昂用手绢擦去了指上的油脂,美味的蛤蜊和龙虾使他非常的满足,难得的吃了许多。  “我记得你以前从不吃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莉娜单手支撑着脑袋看着一大一小在餐桌上埋头苦干。  “人总是会改变的嘛。”现在的李昂已经没有最初那么敏感了,他的形象已经一点点的印入接触过的这些人的心中,即便有些小疑惑也迅速的消失掉了。  “小薇薇安,”他轻轻的擦了擦她粉嘟嘟的小嘴唇,“都吃成小花猫了。”  “你是只大花猫。”薇薇安翘起手指指着李昂的还没擦干净的嘴巴。  稚嫩的声音让“一家人”都乐了起来。  ……  “少爷,罗兰女子爵的车驾到了。”管家突然在门口提醒道。  “我知道了。”李昂点点头,他摸摸薇薇安的脑袋,“小贪吃鬼,在家乖乖的听姐姐的话。”  薇薇安小手一伸,拉住李昂的袖子,“带我去……”  李昂看着她那可怜兮兮的样子,摇摇头,他还是拒绝不了这个可爱的孩子的请求,或许是因为她只是个孩子?  人啊,就是这样,在谋杀一部分人的时候对另一部分人却慷慨的施舍自己的怜悯。  这样的感慨不适合出现在午餐后的愉快气氛中。李昂迅速的把它们抛到脑后,拉起小姑娘的手走到了门口。  门口停着芬尼的专用马车,现在上面的标志已经换成了罗兰家族的纹章。  “上来吧。”芬尼打开窗户招手道。  李昂把薇薇安抱上去,然后自己也跳了进去。  “要让别人看见会以为我们是一家三口呢。是不是,薇薇安?”李昂打趣道。  薇薇安抿着嘴不说话,而芬尼则羞红了脸,啐了他一口。  ……  格里美尼女士家里今天异常的热闹。  人们听说一个能够发明“乐器之王”的人即将到来,于是争先恐后的来到这里准备看一番热闹。不过,这其中也有一些人抱着其他的想法。比如维罗索,一个来自塞尔利亚公国的贵族。  一年多以前,维罗索曾是格里美尼女士的常客,从小在威斯尼长大的他具有深厚的音乐修养。正是在那段日子里,他认识了芬尼•罗兰,并倾倒在她迷人的风采之下。  几个月前他回公国继承了爵位,然后紧赶慢赶的回到了香榭城。  马车很快驶到了目的地。李昂率先跳下马车,然后伸手扶下一大一小两位女士。  维罗索用怨毒的眼神注视着一脸阳光的李昂,愤怒的情绪让他把手中的鲜花一点点的拧成了碎片。  “芬尼,我的芬尼。”他咬着牙,禁不住的颤抖了起来。  ……  格里美尼女士拥抱了一下芬尼,然后惊喜的看着李昂。  “哦,您就是爱德华•科西先生?我尊贵的客人。”  “您好,女士。”李昂恭敬的吻了女士带着手套的手。  “噢。”女士有些不好意思的抽回了手,她望着芬尼,注意到了她脸上的绯红。再瞧瞧英俊潇洒的李昂,心中便有了一丝明了。“进来吧,今天来了许多有才华的客人呢。”  并不大的公寓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人,女士显然是个好客的人,他让仆人打开了大门,丝毫不介意那些未经邀请就来到的客人。  走进大厅,李昂正好听到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正在人群中间高谈阔论,  “那些歌曲序曲,我从来不在上演前完成它。哦,你们知道,没有什么比‘需要’更能激发人类的灵感了。想一想,一个焦急的抄谱手在一旁等待,一个绝望的剧场经理不断的踱步揪自己的头发。只有在这种场合你才能发挥你最大的潜力。”  他坐在羽键琴旁洋洋得意的弹了一小段序曲,“我的《奥斯王》的序曲是在一间斗室中完成的,愤怒到极点的剧场经理把我软禁在里面,只给我一盘通心粉。甚至还让四个剧场的工人看守着我,每当我完成一页曲谱就从窗户上扔出去,让外面的抄谱手抄好后再传给乐队。经理说,如果我写不出来,就把我自己扔出去!”  他绘声绘色的形容着那个经理焦急的咆哮着的模样,惹得周围所有的人一阵大笑。  “不是我吹牛,我在意利尔地区的时候,无论是佛罗萨斯还是塞尔利亚,甚至包括威斯尼,没有任何一个剧场经理在三十岁之前还没秃顶的。”  他的夸张又引来一阵大笑。  “罗西先生是个很有趣的人,他在这里的时候我们总是不缺少笑声。”格里美尼女士笑着把李昂介绍给了他。  罗西一手插兜,仰着头高傲的和李昂握了握手,显然,他没把这个有着漂亮的小胡子的年轻人放在眼里。  李昂对罗西倒是有几分兴趣。从略微有些磨损的袖口可以看出,他日子过的并不富裕。在这个世界,音乐家地位不高,很多才华横溢的音乐家只能面前的糊口。  怀着某种穿越时空的感情,李昂对他表达了自己的敬意。罗西显得很高兴,他拍着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肩头说道:  “年轻人,这个世界绝对不会存在音乐之王。每种乐器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只要你能发挥出它最美丽的一面,它就是你心目中的音乐之王。好了,现在,小伙子,给我们来一段音乐吧。我要邀请美丽的女士跳舞呢!”  他把手一挥,故意的从格里美尼女士面前伸过,然后弯下腰递到薇薇安的面前,“可爱的小美女,我能荣幸的邀请您条一支舞吗?”  薇薇安迷惑的看着这个陌生人,拉了拉李昂的袖子。  “噢,难道是怕你的小情人吃醋吗?我太伤心了,原来在美女的心目中,我已经老了阿。”罗西夸张的表情又引来了一阵大笑。  李昂坐在椅子前,信手弹起一首肖邦的圆舞曲的第一个乐符。  笑声嘎然而止。  罗西张大了嘴巴像被无形的闪电击中了一般,愣愣的吐不出一个音节。  这……是另一种伟大的利器。    
  当文明还处于蒙昧中的社会,艺术家的命运大抵是悲惨的。在金钱和权力的游戏规则内,他们不是沦落成权贵的宠物,就是在贫困中磨灭了生命的火焰。  如朗朗一般,凭借天资得到名声和金钱,在这样的社会,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  李昂有些走神了,在钢琴上谱的曲子,在羽键琴上走来,稍稍有些干涩。不过肖邦的那天马行空的畅想仍然在音符中逐渐浮现在每个人的脑海里。  从什么时候起艺术家们开始变得富有了呢?如帕瓦罗蒂般死后能攒下数以亿计的财产。  李昂感到有些欣慰,是的,是唱片让更多人了解的音乐。同样是唱片让那些低俗的炫耀技巧的不耐听的音乐迅速走向了死亡。  希望他发明的“音乐盒子”能为这些艺术家作出一些贡献吧。  即便只有一丁点的贡献,也比那些只能用于杀人的利器强无数倍,不是吗?  一阵热烈的掌声把李昂从沉思中惊醒,甚至还有人喊出了“安可尔(再来一次)”,在意利尔地区的音乐会上,少不了这样的呼喊。  “天才的音乐!”罗西不敢相信的拍着手掌,他向格里美尼女士要了一支羽笔,在铺开的白纸上迅速的把谱子默了出来。“这首曲子传回去一定能轰动整座城市!您真是个天才。”  他此时望向李昂的眼神已经完全不同了。  “不。”李昂可不敢将肖邦的荣耀归于己身,“它是一位大师的作品,我只是个拙劣的演奏者。”  “我要见他一面,我要见他!”罗西挥舞着稿纸大喊道:“他有让整个世界都战栗的力量。”  “他叫什么名字?”格里美尼女士问道。  “肖邦。弗雷德里克•弗朗西斯科•肖邦。”李昂一边说着一边信手弹了他的《小狗圆舞曲》,不过在羽键琴上终究展现不出乐曲最美的一段。  “您所说的乐器之王就是在这位肖邦先生之处发现的吗?”女士接着问道。  “不,女士。”李昂站起来以表达他的尊敬,“我从未见过肖邦先生,只是从他的乐谱中了解了他。不过,他的这些琴曲的确是写在轻重琴上的。”  “我现在相信有‘乐器之王’存在了。”罗西叹息着,他还没从那优美而又多变的旋律中脱身而出呢。“不过,不管怎么说,您也是为优秀的音乐家。”  “我只是个熟练的琴手罢了。”  “哦,可没有几个琴手能有您那么熟练的技巧。”  李昂默然,当年李斯特用来炫耀技巧的华彩篇章,21世纪的10岁小孩子就能熟练的弹奏。各种各样科学的教学手法让弹钢琴成了一种彻彻底底的手艺。  “我决定了。”罗西一拍大腿,“我要和你一起把轻重琴造出来。否则我寝食难安啊。”  李昂微微的笑了起来,他在地球的时候观察过钢琴的内部结构,也许在这个世界他当真能把‘乐器之王’复制出来呢。这对他来说,比作任何事情都有成就感。  ……  正当李昂和罗西等艺术家探讨音乐的时候,维罗索悄悄的出现在芬尼的身边。  “芬尼,很久不见了。”  芬尼注视着眼前的男人,半晌脸上才绽放出亲切的笑容,“是莫伦特先生啊,很久不见了。听说您回到塞尔利亚了?”  “是的,不过我又很快回来了。这里有太多让我挂心的人。”维罗索兴奋极了,仿佛吃了一公斤的大麻,“我在她心中还有些地位嘛。”他得意的想着,突然有些后悔刚才把鲜花弄坏了。  “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请您吃晚餐?”维罗索赶忙发起了邀请。  “这……”芬尼犹豫了一下,她下意识的扭头望向李昂,却发现此时他和另一个女人紧紧的贴在一起。是伊莎女男爵,她认出了她。  心中莫名其妙的一酸。  “好啊。”芬尼答道。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可是此时她又怎么好意思反悔呢。  ……  李昂有一双神奇的眼睛。因此,尽管他没有望向那边,但是依然很快就知道了芬尼和维罗索的对话。他有些意外的回头望了她一眼,正好看到她那双有些黯淡的眼睛。  “你又在望你的小情人了。”伊莎拽着他的衣服,紧紧的贴在他的身上。  “你来这里做什么?”李昂骤起了眉头。  “怎么,我就不能收到格里美尼女士的邀请吗?”伊莎试图盯着李昂的眼睛,想从中看出点东西,但是她失败了。  她耍赖似的脑袋抵在他的肩膀上低声说:  “你不爱我了吗?爱德华。你好几天没来找我了,你有了新的情人了吗?她和你上床了吗?她在床上的功夫比我好吗?”  “起来。”李昂有些火了,“这里是什么场所,说的些疯话。”他冷笑了一声,“你是想把我捏在手心中吗?”  “啊――”伊莎脸上浮现出委屈的表情,她拉着他的手把他拽到大厅隐蔽的一角,“你怎么能那么想我,我并不反对你有其他的女人。我知道我在床上满足不了你。可是,亲爱的,不要因为新的占据你心房的女人而抛弃了我。我只是个可怜的小女人。”  李昂叹了口气,他没办法责怪她。站在她的立场上她已经付出了很多,甚至现在的语气算得上是委屈求全了。  他爱她吗?  当然是不。和她在一起完全是一场意外。那个时候被性欲憋的昏了头的李昂饥不择食的寻找着能与他交配的女人,伊莎正撞上了而已。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已经能够部分控制自己的能力,此时伊莎的作用自然就下降了。  “回去等着我。”他口气软了很多,轻轻的用手扶着她的脖颈。  “不,我要和你在一起。”她撒娇道。  李昂的脸立马沉了下来,“两个选择,你现在回去,或者我永远不再见你。”  伊莎愕然,她眼里瞬间充满了泪水,低着头转身默默的离开了。  李昂也觉察到了自己的口气不太妥当,但是大男子主义的精神让他瞬间就把一丝后悔抛到了脑后。  看见漂亮的女男爵离开了,罗西凑到李昂身边,“音乐家都是情圣,这是哪个家伙的名言?果然不错啊。告诉我,谁是你的情人?女男爵还是女子爵?噢,你真是好命!”  罗西的语气夸张,调侃的意味多些,并不引人反感。  李昂摇摇头,笑道:“感情和灵感一样永远都摸不着头绪。”  他努力把头仰起一点,寻找着传说中的四十五度的忧郁。  ―――――――――――――――  这章感觉不好,情节进展有点慢了吧?加快!  
  郭小四是个小资,从某种意义上说,江南也是的。  小资共有的某种天性让他们写下了纤弱而感人的文字,同时也把他们的自私裸露在外。这种自私深深地凿刻在他们虚荣的骨子里。  当然,在这个年代,自私其实是一种“美德”。  君不见,输了官司的小四依然风光;踹了猴子的江南仍旧潇洒。  然而,再怎么对他们不爽,李昂还是要承认,他同样是个深受小资文化影响的八零后,看《梦里花落知多少》、《此间的少年》、《上海堡垒》的时候同样被感动的稀里哗啦。某种自私同样凿刻在他的骨头里面。  那是时代的烙印。  这种烙印的一个很微小的表现就是他会一边梦想着能左拥右抱、大被同床,一边希望自己的女人是个遵从三从四德的处女。  李昂只是个普通人,他摆脱不了这种烙印。  甚至在来到这个原始的世界之后,社会和道德的绳索逐渐消失,自私愈发成为了一种放纵自己的借口和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工具。  李昂在伊莎女男爵的身上的享受到了性,而在温婉的芬尼•罗兰女子爵身上寻找到了理想女人的感觉。他嘴上说对芬尼一点想法都没有,可是真的没有吗?当初拉塞尔伯爵的提议他真的没动心吗?  骗得了任何人,但是他骗不了自己。  同时拥有两个人来个3P?这种堕落的思想开始啃噬他的心灵。  ……  “女人就像是森林里调皮的小野兽,当你不注意的时候她们就一直在你身边打转,可一旦你拿起丘比特的弓箭,她们就嗖的一下不见了。哈哈,我的朋友,你还需要继续努力!”罗西滑稽的说着,他的大嗓门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不远处几位夫人们暧昧的望着李昂,这个英俊的小胡子音乐家似乎是个感情上的雏,或许应该使点小手段让他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相信只要肯用点小手段,他很快就能名震香榭城,那个时候自己就成了整个香榭城社交界的名人了吧。  “您没事吧?”格里美尼女士端了盘水果来到李昂身前关心的问道,“尝尝新鲜的水果?或许能让你心情好一点。”  “谢谢。”李昂微微黔首。  果盘中摆着新鲜的葡萄,晶莹剔透。李昂想起了在伊莎那里喝的葡萄酒,还有她常提起的葡萄园。  “女士,有酒吗?或许,它可以让我变得洒脱一点。”李昂笑了笑,他想起了在遗迹里的那场梦,那个本以为遗忘了的叫做微微的女人。尽管有了这样一双神奇的眼睛,自己依然还是看不透许多事情啊。  格里美尼女士沉静的望了他一会,最终还是没有拒绝客人的要求,她回去拿来了一支漂亮的玻璃瓶。  “就一杯,怎么样?”  李昂点点头,“就一杯。”  “我也要喝!”薇薇安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过来,“我要喝甜甜的果汁。”  薇薇安喝过伊莎家的葡萄酒,口感和果汁真的没什么区别。还从来还没见她喝醉过呢。  “小家伙,这可不是果汁。你不能喝的。”女士弯下腰捏她的小鼻子,出奇的薇薇安没有对她的行为表示反感。只是用眼睛亮晶晶的紧盯着女士手中的玻璃瓶。  “只有弹琴弹的人好才能喝果汁吗?”薇薇安问道。“像哥哥一样?”  女孩的天真把格里美尼女士逗乐了,不过她同时发现薇薇安的智商似乎比她的年纪低一些。而且,虽然李昂和她同样是漂亮的小人儿,但他们相貌特点全无相似之处,使人很难相信这是一对兄妹。  “好吧,如果我们的小天才能够弹得和你哥哥一样好,我就给你喝果汁。”她故意摇了摇瓶子。  薇薇安高兴的跳了起来,她蹦跳的跑到羽键琴旁,大声的让一位正在弹琴的先生让开,然后敏捷的爬到对于她来说稍稍有些高的椅子上。  只见她半蹲在上面,一本正经的按动着琴键。  开始的两下似乎有些生涩,小女孩紧紧的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接着一段流畅的音乐从她的小手中飘了出来。  仔细一听,正是李昂刚弹过不久的《小狗圆舞曲》!  “薇薇安和您一样是个天才。”格里美尼女士恭维道。的确是恭维,这首曲子薇薇安弹的只能称之为流畅。这种水平,对一个12岁左右的孩子来说算不错了,但是对于见惯了天才的格里美尼女士来说却相当的平凡。  不过,如果她知道薇薇安和她一样是今天第一次听到这支曲子呢?  李昂注视着从椅子上蹦了下来,跑向格里美尼女士讨要果酒的薇薇安,心中复杂极了。  她是谁?  这个问题从未这样的困惑他。  ……  从勒留德街区回来后,刚刚还威风无比的蛮人一头钻进了老巢,他的左手和银棍烧结在了一起,为了分开它们,他被剥了一层皮!  “看你这双狗爪子吧,我真怀疑它还能不能用。”米蒂亚狠狠的一拉绷带,斯塔维奇“听话”的声嘶力竭的惨叫了起来。  他用力的从狠毒的女人那里夺回了自己的手,“你这个狠心的巫婆,该被烧死的婊子养的,我的手都要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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