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板式套房家具女子400万拍套房为什么连房门都进不去?

深圳女子400万拍了套房 连房门都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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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市民蔡女士在网上拍到了一套宝安西乡的房子,并且办齐了相关手续,但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她连房门都进不去!关键时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出手了。位于宝安西乡银田路的玉湖湾1栋7座18C的房门被开锁人员打开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法人员发现,房屋内空无一人。从房内摆放的床被、衣服和大量基本生活物品来看,这里长期有人居住。张先生是房屋买受人蔡女士的朋友,他说,蔡女士去年7月份花400多万拍到了这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在实际收房的时候,遭到了谢某、刘某等人的暴力阻扰,他们组织人员长期住在屋内,拒不搬离。占有房产借口不成立原来,强占房产的谢某与原业主在2015年4月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但这套房产在2015年2月份已经抵押给银行,抵押在先,租赁在后,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不存在。后来,谢某又提交了一份8年期的租赁合同,期限是2015年4月到2023年4月,但这份合同没有备案,法院认为抗辩理由不成立。法院责令强占房产人员限期迁出。强占人员拒不搬离 法院强制清场据初步调查,强占房产的谢某团伙有成员十多人,房屋买受人多次收房未果,无奈之下,向市中级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决处副处长周最久:法官多次沟通,但对方态度强硬,拒不退场,所以我们今天来强制搬迁。强占人员涉嫌违法 法院将依法处理执行人员电话联系了谢某、刘某等人,在法院强制清场的过程中,谢某、刘某等人来到了现场。执行工作获人大代表点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深圳市人大代表陈锦花:强制执行,一可以警示,二可以震慑,保障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版权声明:节目版权由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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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400万拍了套房 连房门都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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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在看法拍房,还在想那种写着没钥匙,连室内都拍不了图的房子,以后要住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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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逛这么久了,怎么还不进去瞧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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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您一起分享生活的快乐房产证上名字越多,交的税费越多?
发布时间: 10: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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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一直是不少人关注的话题,有人问是不是房产证上名字越多,要交的税也越多啊?实际上这涉及了房产证加名减名的问题,产权证上名字越多,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因为交的税费种类和多少取决于处理的方式。融360房贷君总结发现,产权证上加名、减名的处理方式主要有赠与和买卖两种。 1、房屋赠与 办理流程:1)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2)将赠与合同拿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有城市仅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如北京)。3)双方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公证后的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房管局对房屋重新评估,之后按规定缴费、加名。缴费情况:直系亲属间赠与只需缴纳契税、公证费,如父母子女加名、兄弟姐妹加名。非直系亲属的赠与要交契税、个税、增值税(以前是营业税),如无血缘关系人加名。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城市赠与受政策影响,比如接受赠与的人没有当地户籍,或者名下住房套数已经超过限定数量时,无法办理赠与、加名。2、房屋买卖 办理流程: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进行网签备案。3)去房管局办理购房资格审查通过后,打印购房合同办理过户加名。 缴费情况:房屋买卖需要按照二手房交易的缴费标准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以前是营业税),与是否为直系亲属无关。 房屋买卖形式完全受限购政策影响,如果受赠人没有房屋所在地的户籍或者不满足社保或个税缴纳的年限,也无法办理加名,与是否为直系亲属无关。 估计这么说,很多人还是一头雾水,我们举几个常见的例子就更能看明白了。1、夫妻间加名、减名最简单、最省钱 无论是一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拿着身份证、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表》等材料直接到当地房管局办理加名、减名,并且免征契税、个税、增值税,是所有变更中最简单、最省钱的情况。 比如婚前财产加名:小A小B是夫妻,小A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只写了小A名字,婚后想加上小B名字。 婚后财产加名:小A小B是夫妻,2人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只写了小A名字,想把小B名字加上。 婚后财产去名:小A小B是夫妻,2人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写了两人名字,现在想把小A名字去掉。 以上三种情况都属于夫妻间常见的加名、减名,由于各地政策有差异,具体要求最好咨询当地的房管部2、夫妻以外的人加名、减名税费更复杂 相比夫妻间加名、减名,父母与子女间、兄弟姐们间、无血缘关系的人之间的情况要更为复杂些。父母与子女间: 如果父母想把子女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让子女获得一部分房产份额,这两种方式都要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如果以后父母去世,子女可以按照遗嘱要求继承父母的那一部分房产份额,虽然我国还没有正式开征遗产税,但是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第四部分第15条,明确表明: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遗产税从未说过不征收,只是要在恰当时机推出。 而对于遗产税的征收方法,2010年修订的《新版草案》中规定超额累计税率表的征收标准和比例如下:1)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2)80万-200万的征收税率为20%;3)200万-500万的征收税率为30%;4)500万-1000万的征收税率为40%;5)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为50%;遗产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照以上计算方法,500万的遗产税净额应纳税84万,1000万、3000万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209万和1034万。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总价值在500万以上的房子不在少数,继承一套房子就要多交几十万的税,而且在属于父母的房子上加上孩子的名字还有可能占用子女的购房资格,以后再买房就要算二套房,所以多加名字未必是明智的选择。 兄弟姐们间: 同样是通过赠与或者买卖加上、减去名字,要交契税、个税、增值税,不过双方最好签订一个协议,以免在出现意外后,双方子女因为争房产闹矛盾,这些也不是没可能的事。 婚前情侣间: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小情侣结婚前一起买了房子,产权证上写了2人名字,最后因为感情不和分手,两人协商后房子归女方,女方归还男方出资的那部分钱,产权证上去掉男方的名字。虽然二人是情侣但还未领证结婚,这样就属于非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房子去名,按照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处理,由于双方都参与了出资,且产权证都有名字,最好先以协商为准,协商不成的即使上法院也会鼓励协商。总的来说,虽然房产证上加几个名字,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有一点是非常肯定的,就是必须在房子无贷款或者贷款已经还清的情况下才能变更姓名,而且牵扯的人越多,变更时出问题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交的额外的钱就会多,所以加名字前就要考虑好,如果名下没房子,加上名字后再买房很有可能会算作二套房,贷款首付和利率、税费也会按照二套房标准执行,不确定性比较大。来源:融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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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找房公众号深圳女子400万拍套房却被人强占 连房门都进不去
  去年,市民蔡女士在网上拍到了一套宝安西乡的房子,并且办齐了相关手续,但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她连房门都进不去!关键时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出手了。
位于宝安西乡银田路的玉湖湾1栋7座18C的房门被开锁人员打开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法人员发现,房屋内空无一人。从房内摆放的床被、衣服和大量基本生活物品来看,这里长期有人居住。张先生是房屋买受人蔡女士的朋友,他说,蔡女士去年7月份花400多万拍到了这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在实际收房的时候,遭到了谢某、刘某等人的暴力阻扰,他们组织人员长期住在屋内,拒不搬离。
占有房产借口不成立
原来,强占房产的谢某与原业主在2015年4月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但这套房产在2015年2月份已经抵押给银行,抵押在先,租赁在后,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不存在。后来,谢某又提交了一份8年期的租赁合同,期限是2015年4月到2023年4月,但这份合同没有备案,法院认为抗辩理由不成立。法院责令强占房产人员限期迁出。
强占人员拒不搬离法院强制清场
据初步调查,强占房产的谢某团伙有成员十多人,房屋买受人多次收房未果,无奈之下,向市中级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强占人员涉嫌违法法院将依法处理
执行人员电话联系了谢某、刘某等人,在法院强制清场的过程中,谢某、刘某等人来到了现场。
执行工作获人大代表点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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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5万住上公租房!机会还是套路?5万住上公租房!机会还是套路?楼市NEWS百家号文丨三环 公众号ID(loushi-news)大家先做一个选择题:经常会听朋友说,5万块钱就能买一个公租房的资格,不仅房租便宜,5年后还可以低价买下来。这种信息对于同时面对“高房价”与“低工资”的郑漂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对此专门向一个在公租房住的朋友求证,问是否是真的。朋友对此讳莫如深,关于如何申请?找谁申请?花了多少钱?5年后能不能买?等一系列问题全都模棱两可,不多透露。可以肯定的是背后隐藏着一些不能说的秘密。但是,在郑州房管局官网,关于“好处费”的事有明确的定性与解释:诈骗!除此之外还对市面上经常出现的骗术做了解释。骗术一:我不符合条件,但是我想申请保障性住房。声称有关系,交点“通关费”,就可以让你通过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现行政策:保障性住房有严格的申请、审核程序,不可能为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办理保障性住房资格。骗术二:我已经申请到保障性住房资格证了,但是我想提前选房。声称有房源,交点“好处费”可以不用轮候,让你提前选房。现行政策:我市保障性住房房源采取属地化按资格证号先后顺序公开轮候的方式分配,不存在托关系走捷径,提前安排房源的情况。骗术三:虽然我没有资格证,但我符合条件,我想要保障性住房。声称有门路,只要符合条件即使没资格证也可以帮你住上保障性住房,并收取“好处费”。现行政策:没有取得资格证的家庭(人员)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骗术四:听说公租房住够5年就可以买下来。谎称公共租赁住房可以购买,且可以办成个人产权。根据不同户型索要所谓“中介费”。现行政策: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尚未出台租售并举的相关政策。骗术五:我不太了解保障性住房政策,怕申请过程麻烦。交点“代办费”,帮你办理各种手续。现行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人员)可随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咨询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程序简洁明确,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等均会一次性告知,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申请办理,不得代办。各种被骗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1.2013年4月至2015年2月期间,郭某向他人虚构自己可以利用关系申请到公租房的事实,以收取手续费的名义,多次骗取人民币共计88.4万元。被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3个月,退赔违法所得返还受害人,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2014年8月至12月底,范某谎称自己的三姑爷在桐城市房产局工作,伪造“桐城市文昌街道办事处”和“桐城市房产局”的公章,自行制作“公租房分房表”,骗取人民币共计33万元。已被批准刑事拘留。3.2014年至2015年,江西德安彭某以帮人办理公租房的名义实施诈骗,诈骗人数50余人,诈骗人民币共计60万元左右。4.2016年4月,吴某、刘某利用办理公租房实施诈骗的案件被郑州市公安局桐柏路警方成功侦破,诈骗金额13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30多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这些声称可以代办公租房的事件,都围绕两个词展开:1. 关系2. 好处费利用这种“莫须有”的关系,收取好处费,结果是:骗人的人被定性为诈骗,刑事拘留;被骗的人,人财两空;骗人的人可以从中轻松的收取“好处费”获利;被骗的人信以为真,可以躲避高房价带来的压力,甚至转租出去,从中牟利。最后,提醒想利用中介购买公租房资格的人,这些交易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保障,就像赌博一样,有极大的可能,资格没有,钱也没有了。以下是各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地点以及咨询电话,关于公租房的申请资格、申请流程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每个区只能处理本区的公租房,想申请哪个区可以直接拨打对应的电话。1.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2.二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航海路与人和路交叉口西南角(原区土地局办公楼6楼)→;3.管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商城路与塔湾街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1楼→;4.中原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中原中路167号院7号楼中原区房管局1楼办事大厅住房保障窗口→;5.惠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开元路8号座惠济区房管局4楼409间→;6.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金梭路与枫杨街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西城科技大厦2楼207房间→;7.经开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西北角国龙大厦9楼911房间→;8.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黄河南路与宏图街交叉口郑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3楼9号窗口→;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西南角(地铁C口)一楼服务大厅→。— end —如果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分享到朋友圈。了解公租房具体内幕的老司机,欢迎留言讨论!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楼市NEWS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一手地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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