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住院报销比例证可享受住院二次报销吗?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还剩12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家里有退休亲人的朋友们:将你的退休证、身份证、医保卡带上到街道去登记、填二张表每月有70元的补贴返_百度知道
家里有退休亲人的朋友们:将你的退休证、身份证、医保卡带上到街道去登记、填二张表每月有70元的补贴返
家里有退休亲人的朋友们:将你的退休证、身份证、医保卡带上到街道去登记、填二张表每月有70元的补贴返请问真滴假滴?
我有更好的答案
答疑解惑、宣传惠民政策,让居民们足不出就可以了解和享受到社区服务,避免虚假消息扰民现象再次发生:
这条信息漏洞百出,通过微博、微信群、QQ群有针对性的推送服务,社区将会全面进入“微网格”时代,再由社区张贴通知到各个小区宣传栏里和辖区主干道路公示栏转发,下一步。”社区主任表示,此类惠民政策应由街道发放到社区,社区还会派专人上门办理业务。  “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社区通常会在某项业务时间截止前,对没有前来办理的符合政策的居民进行电话通知,并且针对特殊人群:首先,此类业务全部是在社区服务中心的劳动保障窗口办理,而不是街道;其次
采纳率:55%
没听说有这样好事!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医保卡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退休住院保障计划
我的图书馆
退休住院保障计划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最近,一些退休职工听说工会的“退休住院保障计划”有了新变化。不仅放宽了社区参保人员的范围,还调整了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由于目前全市有315万名退休人员参加了该计划,占本市“城保”退休职工的80%以上,“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的新变化备受关注。
  带着退休职工关心的社区参保“十大问题”,宝山区总工会互助保障做了如下详细解释。
  ● 问题一:“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哪些保障?  答:“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的全称是“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开办12年来,一直通过互助互济,帮助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负担。只要在市医保部门认定的医院进行四种治疗(指住院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留观治疗、门诊大病治疗、家庭病床治疗),所发生的个人自负费用,市职保会将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给付)。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可报销(给付)4万元。
  ● 问题二:哪些退休人员可就近到社区参保?  答:“退休住院保障计划”是由单位组织退休人员团体参加的保障计划,因此,有单位的退休人员应到单位参保。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从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歇业企业退休或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无单位的社会退休人员,个人可以到社区参保。有单位,且单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不能到社区参保。
  ● 问题三:“社区参保对象”什么时候、到哪里可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答:“社区参保对象”可于每年6月份至就近的社区(街道、镇)工会服务点或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参保、续保手续。无单位的新退休人员(含从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歇业企业退休),可在办理退休手续后2个月内到社区(街道、镇)工会服务点或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参保,经市职保会确认,方可有效。
  ● 问题四:到社区参保时要带些什么?  答:到社区参保要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本人“养老金核定表”或“退休证”、“退职证”之一;没有上述证明的,需携带区县社保中心打印的相关证明。
  ● 问题五:对“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的社区参保对象来说,首次参保、续保和中断以后再参保,缴费金额有什么不同?  答:首次参保是指退休人员从未参保过“退休住院保障计划”,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续保是指在首次参保后,连续不中断地在每年6月份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根据不同的情况,社区参保对象首次缴费标准也有所不同(见下表),续保时一律按续保当年的缴费标准收取。
第一年缴费标准
2013年6月(含)以前退休
2013年6月份参保
按2013年缴费标准收取(185元/人)
按续保当年的缴费标准收取
2013年6月底以后首次参保
首次缴费标准=参保当年缴费标准×(1+n1); n1指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后未参保的年份,从1年起算,超过3年的一律按3年计算
2013年6月以后退休
在退休后一年之内的6月份首次参保
按参保当年缴费标准收取
退休后一年以上未参保,在以后年度首次参保
首次缴费标准=参保当年缴费标准×(1+n1); n1指退休后未参保的年份,从1年起算,超过3年的一律按3年计算
不论何时退休
曾参保本计划,到期未续保,中断之后再次参保
第一年缴费标准=参保当年缴费标准×(1+n2); n2指2013年以后,本次参保前最后一次参保中断的年份,从1年起算,超过3年的一律按3年计算
  举例1:一对夫妻甲、乙均为1998年退休的,甲退休后一直未参保,到2015年6月才首次参保;乙在年都连续参保,但从2012年开始不再参保,到2017年6月再次参保。  甲、乙均为2013年6月之前退休的,不同的是:甲属于2013年6月以后首次参保,乙属于从2013年起计算,中断4年后再参保。假设他们参保当年的缴费标准均为200元/人。   计算方式:从2013年开始计算,甲退休后未参保的年份是2年,n1=2  200×(1+ n1)=200×(1+2)=600元;  因此,甲首次参保第一年应缴纳的费用为600元。  乙曾经参保过,从2013年开始算,中断了4年未参保,按规定,中断超过3年的一律按3年计算,所以,n2=3  200×(1+ n2)=200×(1+3)=800元  因此,乙本次参保第一年应缴纳的费用为800元。  次年起,两人续保的缴费标准相同。  举例2:一对兄妹丙、丁均为2013年8月退休的,丙于2014年6月,丁于2016年6月参保。假设他们参保当年的缴费标准均为200元/人。  丙、丁均为2013年6月以后退休的。不同的是:丙属于退休后一年之内的6月首次参保,按照当年缴费标准,应缴纳费用为200元。  丁属于退休后一年以上未参保,退休后未参保年份为2年,n1=2。计算方式:200×(1+ n1)=200×(1+2)=600元。  丁首次参保缴纳费用为600元,  次年起,两人续保的缴费标准相同。  ● 问题六:参保、续保后什么时候生效和到期?非6月份参保的新退休人员何时可办参保手续?什么时候到期?  答:社区参保一般于每年6月份集中办理参保、续保。  每年6月份办理参保、续保的,起保日期统一为6月2日,到期日为次年的6月1日,保障期限为一年。  当年6月份以后,无单位的新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2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其起保日为当月2日。无论哪个月参保,其到期日都为参保一周年期间的6月1日。
  ● 问题七:参保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给付)标准是多少?  答:① 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家庭病床治疗的报销(给付)标准是: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按该费用的60%报销;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附加基金支付范围之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按该费用的70%报销(给付)。   ② 门诊大病治疗补充医疗保障金的报销(给付)标准是:   分类自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之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按该费用的50%报销(给付)。
  ● 问题八:到哪里去报销(给付)医药费?要带些什么材料?  答:可到就近的社区事务中心或社区(街道、镇)工会服务点报销(给付)。  报销时间分两种情况:
①医院开具医药费专用收据5个工作日后可报销(给付);
②在本市各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含本市医保认可的外地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医疗费用证明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后可报销(给付)。超过两年不报销的,不再受理。  报销(给付)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① 凭医保凭证就医的,须提供住院医药费专用收据原件(“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不用提供专用收据原件);  ② 零星报销(指出院时未使用医保卡结算的医疗费用)必须提供本市各区县(或本市医保认可的外地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有关医疗费用结算单、明细清单的原件和当地医疗费专用收据复印件;   ③ 尿毒症患者因各种原因住院都需要提供出院小结(其他患者不需要提供);门诊大病须提供门诊大病回执;家庭病床须提供建床、撤床证明;  ④ 首次申请报销(给付)需提供被保障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可选以下任一银行卡:上海银行(扉页上须标有“实名制”)、上海邮政储蓄银行(扉页上须标有“个人结算户”且账号前四位是“6029”)、农业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折(软卡)复印件;农业银行的借记卡(硬卡)复印件;中国银行和上海农商银行养老金账户借记卡(硬卡)复印件。
  ● 问题九:听说在免责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给付),什么叫免责期?  答:免责期是指:自起保日开始的30天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首次参保、未按时续保中断以后再参保的人员有30天免责期,在规定的时间内续保则没有免责期。
  ● 问题十:我想了解互助保障计划的详细内容,还有什么途径?  答:可以拨打互助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51(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也可登录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网站(www.shzbh.org.cn),了解保障计划条款,退休人员还可到就近的社区事务中心或社区(街道、镇)工会服务点咨询。
上海市宝山区总工会网址: http://www.bszgh.org/
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转]&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江门日报多媒体报刊
第A07版:都市
&&&&&&&&&&
2月1日起,生育保险医疗费可直接在医院结算
准妈妈不用垫付生育医疗费了
&&&&江门日报讯 (记者/&赵可义&通讯员/人社宣)&从2月1日起,准妈妈报销生育保险不用先垫付医疗费,可以直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了。日前,市人社局公布了首批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包括了三区四市共22家医疗机构。2月1日后,如果未选定这2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符合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将不会全额报销。&&&&从去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修订后的《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实行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参保人选定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还须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因生育保险结算系统开发测试工作等原因,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迟迟没有公布。从新的生育保险规定实施,到今年2月1日之前,视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我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视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准妈妈们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职工在我市的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要先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然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蓬江区参保人到邑门式公共服务中心,下同)办理报销手续。&&&&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到今年2月1日,过渡期结束。符合条件的准妈妈不需要再跑社保部门,在医院就可以直接结算了,扣掉符合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后,剩余部分个人支付。按相关规定,准妈妈直接结算要满足以下条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为做好生育保险报销过渡期结束前后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衔接工作,市人社局医保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2月1日前已分娩或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过渡期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2月1日前已怀孕未分娩的参保人,按修订后的《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其中2月1日前的产前检查费用,按过渡期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22家首批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江门市儿童医院)&&&&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江门市江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江门市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江门市新会区第二人民医院&&&&台山市人民医院&&&&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开平市中心医院&&&&开平市中医院&&&&开平市妇幼保健院&&&&开平市沙冈张立群医院&&&&恩平市人民医院&&&&恩平市妇幼保健院&&&&鹤山市人民医院&&&&鹤山市妇幼保健院&&&&鹤山市沙坪街道卫生院&&&&鹤山市古劳镇卫生院&&&&话你知&&&&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报销额度将受影响&&&&问:如何办理就医确认手续?需要哪些资料?&&&&答:准妈妈妊娠期间在公布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其中一家作为产前检查、生育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向这家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确认手续。医疗机构对提交申请材料不完备的,或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足的材料或说明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原因。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方可办理就医确认手续,需提供的材料如下:&&&&1.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就医确认申请表》);2.医院诊断妊娠证明;3.社会保障卡等参保凭证;4.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公安等部门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还应分别提供失业登记证明(即《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退休证明(退休证或身份证等其他年龄证明材料)。&&&&问:2月1日后,参保人不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报销额度是否受影响?有的话,报销比例会有怎样的变化?&&&&答:会受影响。不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或者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到社保经办机构只能按60%的比例报销,具体的报销额又因不同等级医院和不同的分娩方式而存在差异,但最高报销额不超过6800元。&&&&问: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一年的准妈妈该如何报销?&&&&答: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次月起的1年内,然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问:过渡期前后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有差别吗?&&&&答:待遇标准是一样的,只是报销的程序不一样。过渡期前,全部生育医疗费用都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过渡期后,符合条件办理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本报记者&赵可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有残疾证住院报销多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