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合疗在三级定点医院农村合疗报销比例例

你问我答|与长安区农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合疗政策50问你问我答|与长安区农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合疗政策50问社会星空百家号问题1、2018年西安市长安区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元?●答: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90元。问题2、请问城乡居民医保的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答:定点医院分省级、市级和区级。(1)、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3000元/人次、住院补偿比例5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60%;(2)、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人次、住院补偿比例6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70%;(3)、省、市、区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400元/人次、住院补偿比例7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80%;(4)、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起付线150元/人次、住院补偿比例8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90%。问题3、高龄老年人住院补偿比例是多少?●答:80岁以上(含80岁)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90%,二、三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80%;90岁以上(含90岁)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均为90%。问题4、请问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转诊单?●答:以下九种情况无需转诊单,可以直接在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正常享受医保补偿:(1)、孕产妇;(2)、5周岁以下儿童;(3)、65岁以上老年人;(4)、恶性肿瘤;(5)、危重;(6)、急诊;(7)、术后复诊;(8)、特殊病(结核病、传染病及精神病);(9)、眼科患者。问题5、大学生及少年儿童住院怎么报销?答:在原住院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5%。问题6、肿瘤患者放化疗怎么报销?●答:对于需要进行放疗、化疗的参合患者,同年度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连续放、化疗治疗的,只设一个起付线,后续放、化疗时不再设置起付线。若连续放、化疗住院费用达不到住院起付线的,已申请为门诊慢性病的患者,按门诊慢性病政策予以报销。问题7、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因骨折等意外致病所产生的门诊费用怎么报销?●答: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因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在门诊治疗时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补偿范围,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70%,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1500元。问题8、住院治疗结核病及精神病的患者怎么报销?●答:普通结核病住院病人,在三级综合(专科)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三级综合(专科)定点医院精神类疾病住院患者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执行三级医院标准。问题9、参保人员因病需要转诊而未经转诊直接在三级定点医院就诊怎么报销?●答:原新农合参合人员未经转诊直接去三级定点医院就诊的补偿比例在原补偿比例的基础上下降3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问题10、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是多少?●答:按家庭参保人数x150元计算,报销实行按户封顶,全家通用,取整兑付。问题11、街道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办一级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的报销比例各是多少?●答:街道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及社会办一级医疗机构为当次门诊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不含自费)的70%比例报销,村卫生室为80%比例报销。问题12、单纯的体检化验费,是否报销?●答:单纯的体检、化验不报销。但在门诊做具有诊断意义的检查后直接收住院的可纳入报销。问题13、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有无门诊统筹报销?●答:不报销。门诊统筹报销仅限于定点的街道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办一级医疗机构及定点村卫生室。问题14、对处方中用药剂量有什么要求?●答:处方剂量一日为宜,三日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七日,且不可开具与疾病无关的搭车药品。问题15、门诊报销时,是否需要长时间将合疗本留存至医疗机构?●答: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参合人员的合疗证,做到账清证走。问题16、门诊统筹账户内余额能结转至次年用吗?●答:不能。严禁无病购药行为的发生。问题17、如何理解“门诊报销直通车”?●答:参合患者在全区门诊统筹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可自行选择就诊,并在就诊当日获取门诊统筹报销补助。问题18、我区确定的门诊碎石医疗机构有哪些?报销比例为多少?●答:有10家定点机构:(1)、长安区区医院;(2)、西安航天总医院;(3)、核工业215医院;(4)、陕西省交通医院;(5)、西安济仁医院;(6)、泰和医院;(7)、长安区大千医院;(8)、西安祈康中西医结合医院;(9)、长安友谊医院;(10)、陕西森工医院。参合患者在以上医院门诊进行体外碎石所产生的费用,每次门诊费用按70%的比例进行报销,每人报销累计不能超过整户封顶线(家庭参合人数x150元)。问题19、如何理解“一般诊疗费”?对贫困人口的“一般诊疗费”如何规定?●答:根据西安市卫生局转发(陕卫规发〔号)文件规定,对已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的街道(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执行新农合一般诊疗费的政策。在街道(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每门诊人次个人支付1元,新农合支付9元;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每门诊人次个人支付0.5元,新农合支付4.5元。新农合支付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在家庭封顶线内支付。参保贫困人员门诊统筹中的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取消个人负担部分。问题20、在长安区医院住院在哪报销?比例多少?●答:出院后在医院合疗科当天报销,起付线400元/人次,报销比例75%。问题21、为什么交大一附院门诊慢性病不能直接报销?●答:因为交大一附院未实行门诊慢性病直通车,患者可持身份证,慢病本,医院发票,病历,处方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进行报销。问题22、为什么在航天医院生小孩花了4000多元,合疗只给报了380元?报的对不对?●答:分娩属于定额补偿,正常分娩定额补偿380元,剖宫产定额补偿800元。报销正确。问题23、娃生病,为什么在天佑医院住院不能报销?●答:天佑医院不是省市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所以不能报销(危重症抢救除外)。问题24、为什么西京医院住院不能直接在医院报销?●答:因为西京医院未开通直通车,不能直接报销。出院后,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卫生院合疗科报销。问题25、我是长安区农民,在外地打工,现因病住院,出院后能报销吗?怎么报?●答:能报。在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院合疗科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务工证明或当地居住证明,《合疗证》,《身份证》,意外致病须提供意外致病原因调查表。问题26、大病报销要那些手续?多久钱能下来?●答:需提供住院发票、病案首页、费用清单、新农合报销申请表、身份证、合疗证、本人存折等资料。详情请拨打029-咨询。问题27、请问家是长安区的,在省中医医院看病,从长安区医院转诊过去的,报销的话在哪报?●答:省中医医院未实行直通车,请携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疗科报销。问题28、请问合疗出院多久能报销?●答:直通车定点医院出院当天报销。非直通车定点医院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报销,领款大约3个月左右。问题29、慢病年审时间?●答:年审采用两年一审的方式,患者可在复审年度随时办理年审,超过规定时限未年审视为脱审,须重新申请鉴定。问题30、慢病年审须提供的资料?●答:年审时患者须提供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开具的诊断证明,《合疗证》,《身份证》。问题31、慢病报销的补偿比例?●答:补偿比例为65﹪。问题32、慢病报销补偿最高限额是多少?●答: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最高限额为每年2万元/人次;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最高限额为每年0.8万元/人次;Ⅲ类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最高限额为每年0.5万元/人次。问题33、慢病报销时须提供的资料?●答: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发票(发票联或收据联)、与发票所对应相关门诊病历、《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本》、《合疗证》,《身份证》。问题34、慢病申请鉴定须提供资料?●答:Ⅰ类慢性病申请鉴定所需资料:两年内(申请之日向前追溯24个月)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电子住院病历(第一诊断与所申请慢性病一致),《合疗证》,《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Ⅱ、Ⅲ类慢性病申请鉴定所需资料:一年内(申请之日向前追溯12个月)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电子住院病历(第一诊断与所申请慢性病一致),《合疗证》,《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问题35、精神病要去哪里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本》?●答:西安市第十医院、西安市安康医院。问题36、冠心病可以报销几种药品?●答:冠心病报销药品不超过3种。问题37、高血压检查费可不可以报销?●答:检查费可以报销,但检查报销不超过1种。问题38、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在交大一附院就诊能不能报销?●答:可以报销。回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疗科报销。问题39、病人住院时,输血怎么报销?●答:使用全血、成份血的,按60%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问题40、跨年度住院咋报销?●答:跨年度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按出院日结算,执行第二年的补偿政策及相关规定;未连续参合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执行参合当年的补偿政策及相关规定。问题41、老人突发重病,送到医院抢救不成功,抢救费用怎么报销?●答:院前急诊抢救无效死亡,而未办理住院手续的参合患者,需提供完善的急救病历、门诊票据、费用清单及死亡证明,其医药费用扣除起付线后,可按相应定点医院的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助。问题42、才出生的婴儿打防疫针报销吗?●答:新生儿住院补偿只包括住院、诊疗、检查、药品等基本医疗费用,不包含生活(奶粉、尿不湿等)及与生活相关(宝宝纪念册、纪念币、照片、摄像、剪脐带、脐带血保存、胎毛纪念品等)和预防保健、体检类的其它费用。问题43、我参加了合疗,公司又给办了职工医保,如果生病,怎么报销?●答:对既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等有国家公共财政补助性质的医疗保障,又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按照省卫计委规定只能享受一种。问题44、合疗筹资截止时间?●答:筹资工作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问题45、12月出生的新生儿合疗缴费截止时间?●答:延长时间至次年元月20日。问题46、新生儿合疗缴费需要带的资料?●答:《户口本》及本户的《合疗证》。问题47、本省内婚迁合疗的条件?●答:婚后当年的户口由甲地迁往乙地,费用在甲地已交,在乙地居住。问题48、婚迁需要什么资料?●答:《结婚证》、《户口本》、《合疗证》、《身份证》、陕西省内各区县合疗办开具的合疗迁移证明。问题49、补办《合疗证》需要什么证件?●答:街办开具的丢失补办证明、本户的户口本或所有人员的身份证。问题50、长安区合疗经办中心办公地址?●答:长安区韦曲街道东长安街17号(老区政府十字东北角,十字向东150米路北一楼)。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社会星空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不要等待机会,而要创造机会。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索 引 号: & &15-00111 信息分类: & &卫生 / 部门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15年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
文  号: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2015年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父老乡亲、广大市民朋友,你们好!&  & 2015年度浦口区居民合作医疗开始参保了,根据《浦口区2015年居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5年的浦口区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要求和报销政策简要告知如下:&  一、参合对象及要求&  浦口区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加居民合作医疗。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浦口区城镇居民自愿参加居民合作医疗。非浦口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本统筹地区借读中小学,市属全日制高等、中等专科院校、技校等在校学生全员参加居民合作医疗。凡享受公费医疗、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合作医疗,若发现重复参保,不退还个人缴纳费用。&  二、缴费标准、方式和时间&  根据市财政局、卫生局文件要求,2015年度浦口区合作医疗不分年龄层次,个人缴费统一为180元。&  登记参保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2月15日,过期为自愿放弃参加。具体缴费标准及方式如下:&
缴费标准(元)&
登记缴费方式&
浦口户籍人员&
须先至所在社区或街道合疗办进行登记&
按照街道规定的方式缴纳&
身份证复印件&
无身份证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联系手机号&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
6月30日前180&
7月1日后90&
出生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监护人手机号&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一方浦口区《暂住证》,父母一方在南京市缴纳社保证明&
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残人员、孤儿等符合政策的免交人员&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须在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免交人员名册中&
  符合街道要求的无浦口区户籍人员自愿参加居民合作医疗。凭身份证、暂住证至所在社区(村)缴费800元,只享受基本保障(不享受大额费用补偿、大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  特别说明:所有参保人员须先登记参保后,才能进行缴费参保享受待遇,没有登记的视同没有办理参保手续。&  三、定点医疗机构&  参合人员须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省市定点医疗机构:省人民医院,南医大二附院,省中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口腔医院,省妇幼保健医院,鼓楼医院,中大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医院,市口腔医院,市中医院,市胸科医院,市脑科医院,中科院皮肤病研究所,南京军区总院,海军414医院,南医大眼科医院,八一医院,四五四医院。区级内定点医疗机构定为:浦口区中心医院、浦口医院、区中医院、妇幼保健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为: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南京高新医院、浦厂医院、南钢医院、张文新骨伤科医院、张文象骨伤科医院、张文龙骨伤科诊所、张浦中医医院、南京花旗医院、大厂医院、南京爱尔眼科医院、南京明基医院、南京同仁医院,南京长海医院、博大肾科医院、南京东南眼科医院、浦口雨山门诊部。&  四、转诊办法&  特别强调:在区内联网医院就诊须刷卡就医。参加合作医疗的居民首先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需转诊的,应选择转诊至浦口区居民合作医疗联网结算的省市卫生主管确定的专病专科中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持浦口区居民合作医疗转诊单进行现场结报或至街道合疗办办理事后补偿,没有经过转诊的患者,按照补偿金额的80%予以支付。急诊例外。&  特别提醒:疑难病人,在区内转诊至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后,仍需转外省、市就医者,须持和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报街道合疗办,由街道合疗办报区社保中心备案。外省市医院仅限于公办非营利性医院。补偿办法和比例按省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计算。营利性医院和转院前未经转诊的,所发生费用不予报销。&  外出务工、外出探亲的参合人员因病就诊者,须在务工、探亲当地公办非营利医疗机构就诊,应在2015年12月20日前持务工单位证明,外出探亲者须持探亲当地居委会探亲证明,以及正规病历、出院小结、财务专用发票和项目清单等有效资料到所在街道合疗办办理补偿手续。长期居住区域外人员转诊,应先向所参合街道合疗办提出申请,填写》办理区域外定向就诊手续。长期居住区外人员应在定向就诊表中填写的医院(仅限公办非营利性医院)就诊,应在2015年12月20日前至进行所参合街道合疗办办理补偿手续。&  五、补偿政策&  1、普通门诊补偿:&  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报药费,一级医院可报销药费和检查费(限报销血、尿、粪常规、肝、肾功能、B超、心电图、放射费八项),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和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药费和检查费(限报销血、尿、粪常规、肝、肾功能、B超、心电图七项)。报销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市级及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为10%。个人门诊补偿日封顶60元、年封顶数为7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不予补偿。普通门诊统筹补偿范围和比例如下:&
医疗机构类别&
补偿比例(%)&
日封顶限额(元)&
年补偿限额(元)&
 &&&&&&&&&& 2、普通住院补偿:&  住院可报销范围:中西药费(参照《浦口区居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检查费(含化验费放射费、病理检查费)、治疗费(含手术费、输血费、吸氧费、医用材料费、麻醉费)、护理费6元/天(不足6元按实际金额计)、床位费30元/天(不足30元按实际金额计)。其中检查费和治疗费的70%进入政策范围内可报销范围(医用材料费中同种材料总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材料费用由个人先自负30%后计入治疗费,属于《浦口区居民合作医疗特殊医用材料目录》范围的材料费按照相应比例自负后计入治疗费)。&  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剔除不报销费用后为可报销费用。住院补偿实行起付线制,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次、200元/次、500元/次。可报销费用按次按医院级别按以下比例报销:一级医疗机构报85%,二级医疗机构报70%,三级医疗机构报60%,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按可报销费用50%补偿。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公办非盈利性三级医疗机构就诊者,支付补偿总额的60%费用。其他医疗机构费用不予报销。在已经联网的省市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是否执行南京市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政策。住院补偿年最高支付限额封顶数为20万元(含大额费用补偿)。&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次住院治疗的不再计算起付线。在非定点医院治疗或因意外伤害住院的不降低住院起付标准。&  大额费用补偿:凡住院单次医疗总费用达到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的患者(慢性肾功能不全、癌症、白血病、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者不受二万元限制),按单次医疗总费用的7%给予救助;凡住院单次医疗总费用达到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患者,按单次医疗总费用的10%给予救助;凡住院单次医疗总费用达到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患者,按单次医疗总费用的15%给予救助。&
本市内非定点三级公办医院&
没有经过转诊&
至省市级(其他)定点医院&
没有经过转诊&
本市内非定点三级公办医院&
 &&&&&&&&&&&&&&&&&&& 3、重大疾病补偿:对符合《浦口区居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救治条件的患者,按照省、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救治方案确定的标准执行,须经区社保中心转诊,并与定点医院签协议,在指定的定点医院就诊按定额或限额报销70%,实行即时结报政策,重大疾病患者不享受大额费用补偿。&  4、门诊特殊病种补偿:病种为: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含执行重大疾病的患者)、癌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者、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艾滋病、精神病、糖尿病和红斑狼疮。这几类病人在门诊时,须持浦口区居民合作医疗卡、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有关病历和检查资料到所在街道合疗办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之日后的治疗上述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先按普通门诊补偿,在年度内治疗该种疾病的门诊医药总费用达到2500元以后的门诊费用按照住院补偿办法报销,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200元),采取事后报销方式补偿。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仍按照门诊报销办法执行。&  5、意外伤害补偿。由村(居)民委员会公示半月后排除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伤自残等情况,如无举报,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名,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按规定总补偿金额(含大额费用补偿)的70%支付。&  6、精神病人补偿:参合人员患精神病的,经民政部门确认在大厂长芦精神病专科医院、江宁青龙山精神病专科医院就诊,除民政救助外的医药费用按区内二级医院补偿标准报销。&  7、80岁以上补偿:自2015年1月1日起年满80周岁的参合人员,门诊费用单次报销比例提高5%,日封顶不变,年封顶额提高10%;在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分别提高5%的报销比例,年封顶额不变,年最高支付限额不变,提高补偿标准的支出由市区财政负担。&  8、分娩定额补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头胎正常住院分娩者,每名产妇定额补偿500元。&  9、单病种补偿:&  单病种补偿结算费为医院最高限价,实际医药费用低于限额价格的,按实际医药费用和规定的个人分担比例支付,基金管理部门根据基金承担的最高限额与医疗机构结算;参合病人实际医药费用高于限额价格的,则参合病人和基金管理部门均按限额价格和费用分担比例与医疗机构结算,超出限额价格标准的医药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单病种一般应在区属二级医院就诊,在二级医院执行单病种最高限价,到三级医院就诊的,符合上述诊断条件的病种在二级医院基金支付的标准为支付最高限额。详细支付标准和支付办法,详见各定点医院公告。&  10、大病保险补偿&  根据《浦口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在已实施住院补偿的基础上,对个人累计自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的合规费用部分,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11、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参加2015年度居民合作医疗的人员可以自愿缴费参加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保的“大病补充保险”,个人缴费30元。赔付范围为:(1)符合2015年浦口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在基础医疗大病保险及民政救助后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2万至5万元部分报30%;5万至10万元部分报50%;10万元以上部分报70%(分级累进赔偿,年累计限额10万元);(2)因交通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而且肇事方无力赔偿或赔偿不足的部分,最高补偿3万元;(3)意外身故保障:0-17周岁1000元;18-59周岁5000元;60周岁及以上1000元。详细承保及赔付政策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5-。&  六、不予补偿范围&  按《浦口区2015年居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鉴定费、空调费、伙食费、陪床费、特护费、特需病床费、点名手术、各类加收费、交通费用、健康宣教费、卫生处理费、消毒费、器官移植病例中的器官供体费。各类“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及各种生活性材料费用。自购药品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2、手术矫形、镶牙、视力矫正费、美容、不孕症诊疗费、体检费、预防性用药费、各类减肥、增高费及音乐疗法、气功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费、龋齿、假肢、助听器、胃托、肾托、腰围、钢丝背心、眼镜、畸形鞋等各类康复性器具。3、打架斗殴、工伤、吸毒、服毒自杀、自残、酗酒、交通事故、出国、出境期间医疗费用。4、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您也可以登录浦口区社保中心网站,浦口区卫生局网站查询《浦口区2015年居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等内容。&  以上内容仅是政策的一部分,以省、市、区正式文件为准。&     & &  投诉举报电话:025-&《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及新农合政策解读(转发自西安市政府网站)
发布机构:政府办
发布时间: 10:16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早上好,我们的访谈就要开始了,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早上好,欢迎收看本期的在线访谈栏目。
主持人 :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进行整合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去年年底,市卫计委等四部门印发了《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并于本月初正式实施。今天,我们就邀请到市卫计委体改处的丁力处长、孙立军副调研员,就这一方案和我市的新农合制度,跟广大网友进行交流。非常欢迎两位的到来。
主持人 : 我们还是先从新农合开始。可能有些网友对新农合还不太了解,我们先来简要了解一下新农合制度。
丁力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群众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主持人 : 我市新农合的特点是什么呢?
丁力 : 新农合制度做为基本医保制度之一,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从2005年开始开展试点工作,到如今也走过了十几个年头。整体呈现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协议医疗机构服务规范,群众的受益率、满意度和获得感逐年提升。
主持人 : 我市出台《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的背景是什么?
丁力 :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统一保障待遇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我们在前期调研和测算的基础上,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
主持人 : 该方案执行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呢?我们知道,这一方案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比方我今年2月20日住院,3月5日出院,执行这一方案吗?还是我必须3月1日以后住院,才执行这一方案?
该方案已从今年的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执行。
本方案于日起执行,以出院时间为准,不执行政策追溯。
主持人 : 同以往的政策相比,这一方案有何显著变化?
丁力 : 统一了各区县的报销政策,方便了广大群众,同时也大幅度提高了保障待遇水平。个人封顶线明显提高,住院起付线大幅降低,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享受特殊报销政策,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完善技术转诊相关规定。一共有7点变化。
主持人 : 您刚才提到了封顶线,它的变化是什么?
丁力 : 封顶线设定为每人每年25万元。较以前的15万元大幅提升,提高了60%以上。
主持人 : 住院患者是如何报销的?
丁力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50元,补偿比例为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补偿比例为75%;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0元,补偿比例为65%;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0元,补偿比例为55%。
主持人 : 在住院报销方面有没有针对特定人群的特殊政策?
丁力 : 对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80岁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新生儿及贫困人口都有特殊惠民政策。
主持人 : 具体优惠在哪些方面?
丁力 : 1.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享受特殊报销政策,住院报销比例提升5个百分点,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四种疾病(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瘤、先天性心脏病)住院补偿比例为85%,封顶线提升到30万元。
2.参保人员中80岁以上(含80岁)老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90%比例报销,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80%比例报销;参保人员中90岁以上(含90岁)老人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90%比例报销。
3.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参保母亲或参保父亲享受补偿。新生儿享受补偿费用与参保母亲或参保父亲分别结算,共享一个封顶线。
4.贫困人群补偿。对象:参保贫困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补偿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合规费用全额纳入报销。在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技术转诊规范、按照规范执行的住院报销比例,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不突破90%。
主持人 : 针对住院参合患者,新农合还有哪些惠民的报销政策?
丁力 : 1.恶性肿瘤放化疗的补偿。恶性肿瘤患者同年度在同一家医疗机构住院连续放、化疗治疗的,只设一次起付线,后续放、化疗时不再设置起付线。
2.结核病、精神病补偿。普通结核病住院病人,在三级综合(专科)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三级综合(专科)定点医院精神类疾病住院患者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仍执行三级医院标准。
3.中药汤剂和针灸治疗项目的补偿。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给患者治疗中使用中药汤剂和针灸治疗项目所产生的费用,补偿比例提高5%。
主持人 : 住院过程中对于使用的特殊卫生材料和产生的特殊检查费用该怎么报销?
丁力 : 特殊卫生材料单价低于5000元(含5000元)的,纳入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补偿;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个人自付50%后,剩余部分纳入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补偿。使用特殊卫生材料应事先告知,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纳入补偿范围。
特殊检查费用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三级医院单项单次检查费用在150元以上(不含150元),二级医院单项单次检查费用在100元以上(不含100元)的医疗检查项目,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纳入补偿范围。
主持人 : 去年5月26日,《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那修订后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新农合报销,特别是生育报销这块,有什么影响?
孙立军 : 新政策出台前,住院分娩报销,需要提供《准生证》做为报销证明。随着《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西安市生育登记的相关办法的出台,新农合报销手续也随之做出调整。生育两孩以内的住院分娩参合患者,需要在镇街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生育登记,凭生育登记号正常报销;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提供《再生育证》,纳入正常报销范围。
主持人 : 有位网友问,我市是否开展技术转诊?您先介绍下,什么叫技术转诊?那我市是否开展了技术转诊呢?
丁力 : 技术转诊就是从低级别医院往高级别医院转的一个政策,疾病治疗后的康复过程从上往下转院。我市从2008年开始开展技术转诊试点工作,到2014年,实现了新农合统筹区县的全覆盖。该项制度也在逐年完善。
主持人 : 那么关于技术转诊,在新方案中有什么变化?
丁力 : 扩大了无需转诊的范围,孕产妇、5周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患者;恶性肿瘤、危重、急诊、术后复诊、特殊病(结核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及眼科患者,住院无需转诊,可直接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产生的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主持人 : 该转诊而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到三级医院就诊,该怎么报销?
丁力 : 未经转诊,直接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在原补偿比例的基础上下降3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
主持人 : 上转及下转的住院患者,住院起付线怎么计算?
丁力 : 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病情需要上转的参保患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的差额部分;康复期下转者,取消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
主持人 : 前面提的都是住院报销,新农合参合患者在门诊看病能不能报销?
孙立军 : 门诊就诊,符合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相关规定的可纳入新农合报销。
主持人 : 门诊统筹怎么报销?
孙立军 : 参合患者到户口所在新农合协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门诊就诊,可纳入报销。封顶线按家庭参保人数×150元计算,报销实行按户封顶、全家通用。报销比例为乡级门诊统筹补偿比例为70%,村级门诊统筹补偿比例为80%。
主持人 : 在门诊统筹有什么特殊报销政策吗?
孙立军 : 有狂犬病、结核病补偿政策。咱农村的狗比较多,那对确诊的疑似狂犬病患病动物咬伤患者的一般处置和应用狂犬疫苗进行预防性治疗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对于结核病患者经门诊筛查,在用好公共卫生专项费用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主持人 : 您刚才还提到了门诊慢性病,那有哪些疾病属于门诊慢性病范畴?
孙立军 : 咱们的政策基于惠民,门诊慢性病从原来的2类13种增加到3类38种,门诊慢性病Ⅰ类(8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Ⅲ期肾透析、各类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血友病、小儿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门诊慢性病Ⅱ类(15种):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综合征、苯丙酮尿症、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豆状核变性、慢性支气管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运动功能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慢性病Ⅲ类(15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巨趾症、癫痫、紫癜性肾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伴并发症、高血压病2级及以上、扩张性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视神经萎缩、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X连锁低磷佝偻病、多耐药肺结核。
主持人 : 门诊慢性病怎么报销?
孙立军 : 门诊慢性病Ⅰ类、Ⅱ类、Ⅲ类封顶线分别为2万元、8000元、5000元。补偿比例为65%。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同类门诊慢性病,补偿时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类门诊慢性病,补偿时封顶线就高不就低,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
主持人 : 那对贫困人员的门诊慢性病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孙立军 : 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封顶线提高20%。
主持人 : 有位网友说,听嘉宾介绍了这么多,感觉新的方案确实很好,想再认真学习研究一下新方案,从哪里能查询到这一方案呢?
孙立军 : 我们在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大家可以登录网站进行下载查询。网址:。在部门文件目录下就可以查找到。
主持人 : 我们刚刚又收到一位网友的提问,这位网友说,想问下有关农村合疗关于尿毒症报销,因为目前了解到的信息是按照门诊慢性病最大额度报销2万,但是对于每两周五次的透析费用,还有用药,都是很重的负担。所以想问下,还有什么有帮助的政策吗?
孙立军 : 这种情况,除了我们的大病保险,还可以购买商业保险。
主持人 : 好的,各位网友,今天的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请丁处长再为我们讲两句。
丁力 : 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新农合医疗是为了服务广大百姓的一项惠民政策,我们在推进政策的过程中,在服务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希望广大网友能多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包括服务方面的问题,和政策方面可以更好的建议,我们都欢迎广大网友来给我们提出来。谢谢大家对新农合政策的支持和建议。
主持人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希望大家认真了解学习新方案,学好政策,用好政策,享受好政策。
好的,各位网友,我们今天的访谈就进行的这里。非常感谢大家的收看,也非常感谢嘉宾的解读,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兄弟区县门户网站
Copyright (C) 2016 &丨 &Bazhou Area All Rights Reserved&&&&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丨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169号 &丨&&联系电话:029-
备案号:陕ICP备号 &&&网站标识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合疗报销比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