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增长税务风险有哪些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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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尔街见闻
华创分析师认为,中长期来看,中国财政支出端的优化调整将是不可避免的。税收下滑将带来三大风险。
  税收增速下滑速度比GDP更快,华创分析师认为,中长期来看,中国财政支出端的优化调整将是不可避免的。税收下滑将带来三大风险:地方债务流动性风险加大、财政支出可持续性受到制约、积极财政政策空间更为逼仄。以下为华创报告原文:
  投资要点
  目前税收为何比GDP下滑得更快?中国大约66%的税收是流转税,具有累退性质,导致税制的内在稳定器功能缺失。然而,从过去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间的关系来看,我国税收实际上呈现出明显的顺周期特征,税收增速大起大落。目前税收增速的滑坡比经济增速的下滑来得更为猛烈。究其原因,第二产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比降低,以及2012年以来PPI持续负增长,是两个最主要的原因。
  财政收入是比就业更早到来的增长“短板”。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长仅2.4%,创分税制以来最低;东三省和部分资源型省份财政收支尤为捉襟见肘。因此,在中国经济增长趋势放缓过程中,财政收入是比就业更早到来的增长约束。如果任由财政收入趋势下滑,那么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潜在风险:
  潜在风险一:地方债务流动性风险加大。如果2015年全年财政收入延续今年一季度增速,那么全国20个省市的偿债率将显著提升,也将有近20个省市的偿债率高于20%的国际警戒线。
  潜在风险二:财政支出可持续性受到制约。今年一季度,黑龙江、青海、宁夏、湖南、河北和贵州等地财政收入增速均为个位数,而财政支出都保持在15%以上的增。如果财政增收乏力现象进一步演绎,或将波及教育、社会保障和卫生等民生支出。
  潜在风险三:积极财政政策空间更为逼仄。财政收入吃紧会直接降低预算内资金对基建项目的支持力度,也会使得财政资金对PPP项目的前期引导和财政补贴不足,降低财政资金对民间资本的带动效应。
  如何避免触碰一般预算收入增速的警戒线?我们测算,今年财政收入增速有两个警戒线:一是要保证当前的财政支出可持续,与之匹配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底线在4.3%;二是要保证地方债务清偿有现金流,与之相应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底线将提升到14.5%。如何规避,出路不外有二:收入端做文章,和(或)支出端做文章。
  前者要求中国经济的企稳甚至略为回升,这需要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更好搭配;后者短期来看,对应2015年地方债务偿还的现金流压力,我们估算将债务置换规模调整至2.6-3万亿是较为合理的选择。同时,积极财政的“缺位”仍需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来“补位”。中长期来看,中国财政收入增速已进入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需要财政支出端做出相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预算制度是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税制内在稳定器功能的缺失一直广受诟病。然而,回望过去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间的关系,税收实际上呈现出明显的顺周期特征,税收增速大起大落。过去三年,伴随着经济增速逐级下台阶,财政收入增速从2011年的25%下滑至2014年的8.6%,2015年一季度又进一步回落至2.4%,比经济增速收缩来得更为迅猛。我们认为,财政收入增速的迅速下滑,对应着债务风险的防范和社会安全网的构建,是比就业更早到来的增长底线约束。短期来看,需要提升地方债务置换的规模;中长期来看,则需科学规划财政支出的增长。
  一、目前税收为何比GDP下滑得更快?
  中国税制的累退特征导致其内在稳定器功能缺失。中国的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占比全部税收超过30%,其次是营业税,占比为16%左右,再加上税、关税等其他税种,流转税占比全部税收66%左右。流转税具有累退属性,再加上我国税制设计没有采用综合所得制,自然难以起到经济稳定器的作用,反而会放大经济的波动。
  我国税收呈现出显著的顺周期性。在经济景气向上时,我国税收增长要远远快于经济增长。年期间,我国名义GDP年均增速10.9%,税收年均增速高达19.8%;而在经济景气下行时,税收下降也来得更为猛烈。例如2012名义GDP增速较2011年下降2.4个百分点,但税收收入增速由2011年的22.6%下降为2012年的12.1%,降幅超过10个百分点。
  缘何税收增速的滑坡比经济增速的下滑来得更为猛烈?税收增速与经济增速在理论和现实上的巨大反差,很大程度上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使然。分税制以来,我国第一大税种一直都是增值税,增值税主要以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为税基,企业所得税也有很大一部分以工业企业的经营所得为税基。因此,在快速工业化进程中,与工业相关的税收增速必然高于整体经济的增长速度。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第二产业的GDP增速远远高出第一和第三产业,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2012年。2010年中国二产占比GDP达到峰值,随后服务业发展开始加速。2012年后第三产业的GDP增速开始领先于一产和二产的GDP增速。这直接导致与工业直接相关的增值税和工业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占比有所下降。与此同时,我国70%以上的税收都属于间接税,也即税收收入通过价格渠道得以实现,税收增速和PPI因此直接挂钩。2012年以来,国内过剩产能的去化叠加大宗商品价格的下跌,使得我国PPI同比持续为负。2015年一季度PPI同比更是跌至-4.6%,较2014年末的-1.9%进一步回落。价格的负增长必然拖累税收的增长。
  二、财政收入是比就业更早到来的增长“短板”
  2015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速创分税制以来最低。一季度扣除部分政府性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影响后,实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4%,是分税制以来最低。作为一般预算收入的主体,税收增速下滑更为显著。今年1-3月税收同比增速仅为1.2%,而年税收年均增长高达19%。今年一季度税收增速下滑延续了2011年以来增速逐年回落的趋势,但回落幅度仍然超出预期。例如,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同比下降至0.8%,而其他主体税种如营业税和所得税增速亦明显放缓。
  东北地区和资源型省份财政收支更为困难。从分省市的财政收入看,东北地区和部分严重依赖能源省份的财政收入出现较大幅度回落。今年一季度,辽宁和黑龙江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同比分别为-30.4%和-21.5%,云南、四川、青海等省份财政收入均是负增长。与2014年年末相比,辽宁、黑龙江、四川、云南、青海、河南、贵州等地的财政收入增速下降均超过10个百分点。
  土地出让收入直线下滑。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综合财政收入来源之一。2015年一季度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增长-36.4%,连续第二个季度出现负增长,且降幅进一步扩大。2014年全年土地出让金增速为3.2%,仍然录得正增长,但2014一季度至今的单季同比增速分别为40.3%、14.5%、0.5%、-21.5%和-36.2%,呈不断下降态势。市场中期拐点的到来,不仅令土地市场冷却,还使得和房地产市场相关的税收收入增速出现快速下滑,而这些税收主要归属于地方政府。2015年3月契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同比增速分别下降28.7%、17.4%和6.9%。
  因此,在中国经济增长趋势放缓过程中,财政收入是比就业更为明显和提早到来的短板和约束。如果任由财政收入趋势下滑,那么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潜在风险:
  潜在风险一:地方债务流动性风险加大。对比当年到期债务量和财政收入流,可以大致判断地方政府债务的流动性风险。我们仅仅考虑2015年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量,并以偿债率(到期债务/财政收入)来表征流动性压力。假设两种情形:情形1:各省2015年全年财政收入增速为今年一季度增速;情形2:各省2015年财政收入增速与2014年增速相同。我们发现,如果当前的财政收入状况持续下去,全国有20个省市的偿债率将会显著提升,特别是辽宁、青海、黑龙江、贵州、云南等地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急剧增加;此外,有近20个省市的偿债率高于20%的国际警戒线如果考虑2013年“6.30”以来一年半时间里的新增债务,那么各地的偿债率还会进一步提高。
  潜在风险二:财政支出可持续性受到制约。我国并非以收定支的预算制度,而是财政收入和支出单独预算核算。但事实上,在预算既定的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必然成为财政支出的重要考量。这在2015年一季度的财政支出中似乎已有体现。今年3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3.6%,而1-2月同比为9.5%,支出节奏明显放缓。分省来看,局部省市出现收不抵支现象,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受到制约。北京、上海和重庆等省市经济增长较为稳定,财政收入增速显著高出财政支出增速。但黑龙江、宁夏和辽宁等地,财政收入支出增速之差均在-20%以下。例如,黑龙江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速-21.5%,但财政支出依旧维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17.5%)。2015年一季度,黑龙江、青海、宁夏、湖南、河北和贵州等地财政收入增速均为个位数,而财政支出都保持在15%以上的增速。如果财政增收乏力现象进一步演绎,或将波及教育、社会保障和卫生等民生支出。
  潜在风险三:积极财政政策腾挪空间更为逼仄。一季度基建投资累计增速22.8%,较2014年底回升2个百分点,但房地产和制造业投资增速纷纷回落,房地产投资增速已回落至10%以下。因此,稳增长着力点仍然主要在基建上。然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放缓,及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滑坡,带来的财政紧缩效应或将使得基建投资难以发挥应有的托底效应。一方面,会直接降低预算内资金对基建项目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也会使得财政资金对PPP项目的前期引导和财政补贴不足,降低财政资金对民间资本的带动效应。从2012年起,中国财政政策就难言“积极”,这与财政收入增速的大幅放缓密切相关。财政的“缺位”不得不借助政策性金融机构来“补位”,去年定向国开行的一万亿PSL就是个很好的例证。
  三、如何避免触碰一般预算收入增速的警戒线
  财政收入增速有两个警戒线:一是要保证当前的财政支出可持续,与之匹配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底线在4.3%;二是要保证地方债务清偿有现金流,与之相应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底线将提升到14.5%。我们测算,如果以当前的财政支出增速为底线,也即2015年全年实现7.8%的增速(这还并未达到今年10.6%的目标增速),需要匹配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速为4.3%。而从缓解地方债务流动性风险角度来看,若以“630”审计结果为基础,由于2015年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到期量比2014年减少约5000亿元,整体流动性风险略有降低。但考虑到近期媒体报道的从“630”至2014年底的一半年时间里,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速高达46.8%。如果2015年地方政府的到期债务也以此速度递增(这假设稍显极端但并非全然不现实),我们测算需要匹配的今年财政收入增速高达14.5%。而从今年一季度的税收增速来看,这显然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如何避免触碰一般预算收入增速警戒线呢?出路不外有二:收入端做文章,和(或)支出端做文章。前者要求中国经济的企稳甚至略为回升,这需要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更好搭配;后者要求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平稳推进,以及财政支出体制上的优化调整。
  短期来看,2015年应将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规模提升至2.6-3万亿。这是考虑到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偿还的现金流压力后的估算结果。楼继伟部长曾经指出,除了已经批准的1万亿地方债置换额度外,“要看发债的情况,我们有准备有可能再一步替换”。这应该就是“形势比人强”下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也是我们强调的重塑国家资产负债表的关键一步。当然,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最终方案尚未尘埃落定,江苏省地方债置换的“破冰之旅”亦不太理想,今年地方债务置换规模提升空间究竟还有多大仍需观察。
  中长期来看,中国财政支出端的优化调整将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税收制度改革,中国财政收入增速已进入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这自然需要财政支出端做出相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预算制度是题中应有之义。改变过去以上期支出与相应增长率乘积为基础的财政预算支出制度,建立以实际支出为主的科学预算制度。与此同时,也需加快税制结构的调整,逐步增加直接税占比,降低从价税比重,以降低税收增速的波幅;同时建立以税为主的地方税系,更合理地厘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加快中期财政规划的实施,以滚动和科学的财政规划来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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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color: #小时点击排行【税务知识】财务人员有义务告诉您的老板,不要认为长期零申报,就可以规避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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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财务人员有义务告诉您的老板,不要认为长期零申报,就可以规避税务风险!
企业进行零申报,大家都比较熟悉。但长时间零申报或负申报就属于异常申报,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而且还存在税收风险,这是很多企业都没有想到的。那么,零申报如何定义?为什么要将它列入重点监控?长期零申报到底有什么后果?请看本文详解!零申报的定义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开展经营或者当期有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何谓长期?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为什么将长期零申报纳入重点监控?首先,企业设立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创造价值,长期零申报也就是意味着长期没有收入来源,那么企业的存续是不会长久的。其次,企业的营运是有成本费用的,如人员工资、门面租金、水电气费等,如果没有收入来源,那么我只能对你说呵呵,毕竟没有人愿意“赔钱赚吆喝”。再则,如果长期零申报企业有发票,那么风险更大,可能涉及“走逃户”、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情况,后果就不逐一阐述啦!长期零申报带来的后果◆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温馨提示!!!Q1:是不是所有的长期零申报都要纳入重点监控?答:如果企业在筹建期或者存在经营不善、依法被关停等情况是不用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的,但是必须要及时前往税务机关进行备案。Q2:如果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是不是要及时到税务机关申请降版降量?答:为降低税收风险,建议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主动前往税务机关降版降量。待经营有所好转,再携带资料按规定申请发票增版增量。Q3:长期零申报的一般纳税人是不是要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担心是多余的。Q4:如何避免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答:诚信经营,合规核算。一定要清楚收入包含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特别是当期有代开发票收入的纳税人,不要以为已经预缴税款就万事大吉,要按规定前往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否则始终脱离不了被重点监控的命运。来源:北京国税微信公众号,内容转自重庆国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多练会计转载该文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立马与多多联系,多多会在第一时间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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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收到通知说我达到税务预警,说我有4处工资?小心稽查风险!
近期不断发生自然人接到所在单位或税务机关电话要求到税务机关合并申报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同时不少企业也被税务机要求协助调查所属员工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情况。有的单位要求协助调查的资料达几千人次。为什么会发生上述情况,这就是地税机关在全省范围乃至全国范围的全员全额申报情况进行比对,以此发现相关人员两处以上取得收入未合并申报的情况。理论上是这样的,目前金三系统开展以身份证号为比对依据,但凡以个人身份证信息进行的个税申报都会在同一个系统被筛选出来,如果发现多处申报,就会预警。这种比对将打击两种情形:1.确实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未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2.冒用他人身份进行逃税的。以往,税务和其他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存在交换不及时,信息孤岛大量存在。财务报表信息、个税申报信息、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扣除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企业人数信息等缺乏共享和相互比对的平台,而其中的差异导致的风险也无法及时比对并进行风险核查。&而很多企业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多少存在一些虚报人员工资、虚列工资成本少交企业所得税;拆分人员工资少交个人所得税、少交社保费等现象的存在,由于监管漏洞,这些行为被做的顺风顺水,感觉都已经是大家习以为常的潜规则了。但是,随着信息化手段的加强,企业对外报送的各种信息壁垒被逐步被打通,企业的这种操作的风险将逐步增大。这些行为被风险警示、被风险推送检查的情况会越来越多。一旦被检查,就会把多年来的总账一并算清。那吐出来的就不是偷逃的那部分税款了,更多的是违法带来的滞纳金和罚款,得不偿失!所以,谨慎对待你对外申报的每一个数据,报给统计局的,报给税务局的,报给社保局的,报给公积金中心的,因为每一个数据都不在孤单,他们可能互相勾搭,从而成为检查稽核你的一个突破口!&千万别不以为然,觉得自己没发现变化。放心,排好队,整顿也要一个个来。一五证合一后,信息孤岛被打破,各部门间信息交换更便捷、更频繁。2016年6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五证合一”。五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卡、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后,五大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各部门信息孤岛被一个统一的证号联通起来,从而加强了信息之间的分析比对。&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如果社保信息和企业个税申报基数有差异,是不是很容易被风险推送,进而被要求自查写说明?二金三上线,全国信息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个人收入无处躲藏金三系统个税申报模块目前基本实现个省内互通,省之间的互通会逐步实现。细思极恐,以个人身份信息申报的各地收入都会被申报地税局监控,对有多处收入的人来说,老实进行自主申报非常必要,不然罚单就上门了。&目前知识经济时代,个人第二职业盛行,对于个人在外获得的其他收入,但凡自己通过税务局代开了发票,扣缴了个税,或者被代扣代缴了个税,信息就进入了金三,就能实现共享比对,你在北京获得了收入,也在深圳获得了收入,两个地方的税务局就都知道了。三各地陆续开始由地税征收社保费,利用税务强大的征管系统,别说部门间比对,税务局就可以直接比对。目前已经有多省开展了地方委托税务局征收社保费的行为,地税局征收社保费的优势不言而喻,地税可以利用其强大的征收管理系统和完善的企业信息保障社保费的及时足额缴纳,同时,地税还可以掌握一手社保信息,直接倒查企业工资、个税信息的可信度,从而多方位监管企业是否存在虚报工资,少交个税现象。四营改增后,地税的增值税业务收编到国税,地税可以腾出手来主抓个税这个大头。营改增后,地税的增值税业务收编到国税,地税可以腾出手来主抓个税这个大头,特别是去年“金税三期”上线后,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与社保、年金缴费基数不匹配的企业已经被地税列为重点稽查对象之一。&以前地税人手紧,营业税要抓,个税要抓,现在营业税没了,税源少了一大块,任务不会减少,全心全意来抓个税这个大头,那是必然的事情。五个税申报不再大杂烩汇总申报,每个人一个信息更容易被查到。个税申报全员全额,明细到每个人,每个人的身份证号就是一个纳税识别号,这样一来,信息更公开更透明,申报信息被利用来进行比对分析就更准确了。&同样一个身份证号,有个税申报信息却没有社保缴纳信息,是不是存在漏交社保的情况?是否是虚列了工资偷逃企业所得税?&同样一个身份证号,有社保缴纳信息和个税申报信息不匹配,是否存在拆分收入,逃避个税的嫌疑?其实,这些都不是危言耸听!所以,在个税申报方面要及时做好自查工作!1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的情况。2自查二人员是否真实 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3自查三工资是否合理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4自查四是否申报了个税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上的人员是否均在金税三期个税申报系统中依法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5自查五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固定一处单位,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发放工资、薪金的合同及发放证明,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6自查六是否存在已经离职人员未删除信息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还存在人员已经离职、甚至已经死亡等,但是仍然申报个税,未及时删除这些人员的信息的现象。7自查七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8自查八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对于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计税办法。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9自查九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免征个税的所得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免征个税的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讯补贴免征个税是否符合标准等。来源:郝老师说会计、二哥税税念
TA的最新馆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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