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能以我的名义办银行卡只能办一张吗?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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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开的公司,用我的名字作为法人,并用我的名字开了个人银行卡,此卡及密
别人开的公司,用我的名字作为法人,并用我的名字开了个人银行卡,此卡及密码在别人手中,款项经常从公司户转到此卡中。现在他想用公司名义贷款(有担保的),说需要法人夫妻双方签字,请问有什么风险?如果我的妻子不同意签字,可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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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风险很大,公司还不上钱就会执行你们的财产。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肯定是有风险的
可以帮助你处理,具体电话咨询
该公司是法人,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你的行为代表公司行为,责任由公司承担,你本人不承担责任;你妻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如果你妻子签字担保,就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有其他的问题,请联系律师
你作为公司法人签字,是公司行为,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你配偶签字,那责任就是公司和你配偶同时承担责任,建议不要你配偶签字,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与律师沟通,以期及时获得有效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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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借给别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自己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借给别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答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967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你好,当然有,到时候逾期不还款,银行都是会找到你,要求承担相关责任的,也可能被起诉 14:25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781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有可能透支款,影响信益。 14:38地区:上海-普陀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2707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如果办理借记卡,有可能涉及洗钱等经济案件 14:45
无锡推荐律师借他人姓名办银行卡,卡内的资金归谁所有? - 凉山新闻网 - 主流媒体 凉山门户
借他人姓名办银行卡,卡内的资金归谁所有?
11:14  来源:凉山日报全媒体  责任编辑:胡德培
日常生活中,朋友、亲戚、同事等相互之间借用一下银行卡,也是件很常见的事情。但熟不知,现实中就因为借用银行卡的事,从而引发了一场&谁才是银行卡资金主人&的官司。本报记者将通过这则案例回放,请律师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读,以期提醒大家的注意。
案件回到2016年,原告西昌某汽车销售公司,为了经营方便,日,原告对第三人下达任命通知书,该任命通知书内容为:所属各部门:&经公司决定,为了便于开展公司汽车用品装饰业务,决定以康某某名义注册成立某汽车用品经营部,将原有老车手的所有业务往来转给某汽车用品经营部开展业务,并以康某某个人名义办理农行借记卡用于某汽车用品经营部税收申报,业务资金往来周转,该卡交由公司财务处出纳,并按照公司财务制度使用&该任命通知书经原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了公章。
通知书下达后,第三人配合原告办理了设立西昌市某汽车用品经营部的相关手续,并以其个人名义办理了账号为:408XXXX的账户用于经营部的税收申报及业务资金往来周转。至西昌市某汽车用品经营部及案涉账户开设之日起,该经营部及案涉账户均是由原告进行管理,案涉账户及卡从未交第三人掌握和使用过。因此,原告是经营部及案涉账户的实际投资人、管理人和所有人,第三人个人对上述经营部及账户不享有任何实质权利。后第三人因个人原因从原告处离职,离职后原告多次催促第三人配合原告办理上述经营部和账户的变更手续,但第三人迟迟未办理,之后,第三人与被告张某某债权债务纠纷在贵院审理,并导致原告所有的上述账户资金被冻结,且户内资金元正在被执行。
故认为,原告是西昌市某汽车用品经营部及案涉账户的实际投资人,原告任命第三人,并以第三人名义投资设立某经营部及案涉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权利义务均应当由原告享有,第三人只是原告公司员工,其不是该经营部的实际投资人和所有人,该经营部的收益盈亏与其个人没有直接关系。
被告张某某辩称,该银行账户为康某某个人所有,账户持有人非原告公司,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卡为原告公司账户,康某某作为自然人对该卡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卡上的钱当然为康某某的个人财产,康某某卡上的钱为种类物,是以现实占用为要件而对货币及其所承载、蕴含的价值所拥有的使用、收益权,康某某对钱的占有权与所有权一致,使用权与处分权合一,因此,康某某卡上的钱属于康某某个人财产。
再者,康某某所有的经营部与原告公司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隶属、从属关系,其独立经营,独立结算,经营部的所有财产当然为康某某个人全部所有,经营部的财产更不属于原告公司所有,更何况此卡的持有人为康某某个人,也并非经营部。最后,至于说康某某所有的经营部与原告公司存在何种权利纠纷,是另一种法律关系,另一种诉讼纠纷,不应在本案中审理。
日前,西昌市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判决驳回原告西昌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诉讼请求。
就该案件,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张天鸿律师分析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最为核心的是原告公司所称的借用康某某的名义开设账户实际归自己使用和支配,能否作为确认西昌某汽车销售公司银行账户内资金归属自己的依据,能否对抗张某某申请执行的理由。
张天鸿律师分析说,首先从外观注意的角度看,我们知道货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以占有为所有权要件以及不特定化的特点。康某某作为银行账户银行卡的名义持卡人,名义上可以认定账户内的资金为康某某所有。其次,康某某所有的经营部与原告公司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隶属、从属关系,其相互独立,独立经营,独立结算,经营部的所有财产当然为康某某个人全部所有,经营部的财产更不属于原告公司所有,更何况此卡的持有人为康某某个人,也并非经营部。故原告公司主张案涉账户所有权,是无法律依据的。
张天鸿律师进一步补充解释说,对于本案,最高院也曾发布过类似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为,当事人通过签订账户借用协议等形式,导致名义存款人与实际存款人不一致时,如果名义存款人的债权人主张将该账户内资金作为名义存款人的责任财产清偿债务,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应当按照账户记载的存款人认定账内资金的归属。本案中,并不存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故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合法合理。
张天鸿律师最后提醒到,办理银行储蓄账户时,切记要用自己的身份证开办实名账户。若是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账户,因身份证和银行账户绑定,会将自己的财产置于未知风险,如本案所示。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银行发放银行卡时,银行卡或办卡协议上都会提示&此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转借&等字样,原因就在于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银行卡账户具有特定属性,权利义务均归名义持卡人所有,其并不等同于购物卡、充值卡等消费卡,不应当随便进行出借,甚至转让,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或矛盾。记者&张波
一周热点新闻  一个有段时间没有联系的朋友突然给我打电话,说他现在上班的地方为了避免关工资上2000(避税),需要多办理一张银行借记卡,叫我用我的身份证去帮他办理一张,把密码告诉他,他平时只用来存取钱用。由于上午在赶个方案没来得及答复他,说下午答复他。  比较纠结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不答应碍于情面;  二、如果答应办理了以后会不会发生什么对自己不利(信用?洗黑钱?犯法?)的事情?  三、如果回复才能妥善的拒绝而不伤情面?  四、如帮他了如何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请天涯的高手帮忙想哈撒。谢谢!  砖头请甩轻点哈,手下留情!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沙发,,等高手指点一二。
  理论上这样确实有风险。就看你与朋友的交情,如果不是深交,就要注意了。  即使办了,可以通过网银、电话银行等密切关注一下。
  谢谢2楼。    以前(7年前一起上班认识的,共事过5个月)。截止到去年中间断断续续的打过几个电话。今年就没怎么联系了。
  我就是搞金融的,这些要慎重哦。
  要是哪天楼主突然接到说这张卡消费了XXXXXX,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风险大大的有。  再说了,你朋友要规避税费,用自己家人的身份证办理不就完了?非要找你勒个有段时间没有联系了的朋友借????觉得这样合情合理吧,那就是来坑你的
  是这样的关系的话,我觉得没有必要答应。
  关系不靠谱,绝对有风险    鉴定完毕!
  你可以随便扯个谎,身份证不在你这里,在你妈或者女朋友再或是谁谁谁那里,总之,扯谎是男人的强项,骗女娃儿的时候你妈楞个凶,这种小事,就怕了啊
  谢谢楼上的哈。    我权衡了一下,还是算了。  确实也是楞个的,风险太大了,没必要为以后埋下不定性因素。
  作者:桃子的约定131
回复日期: 12:10:00    你可以随便扯个谎,身份证不在你这里,在你妈或者女朋友再或是谁谁谁那里,总之,扯谎是男人的强项,骗女娃儿的时候你妈楞个凶,这种小事,就怕了啊      =========================================================================    嘿嘿。。。  要得,等哈哈下午逗楞个给他说。  
  我既搞金融 也曾搞过法律,风险你都考虑到了,确实要慎重,随便找个借口推了吧。比如 你已经开了这家银行的卡了,不能再开了。
  11#作者:xizi889
回复日期: 12:29:00    我既搞金融 也曾搞过法律,风险你都考虑到了,确实要慎重,随便找个借口推了吧。比如 你已经开了这家银行的卡了,不能再开了    ==========================================================================      谢谢专业人士指点哈。  我等哈哈逗给他说算了。
  回11楼的:      MS同一张身份证可以在同一家银行开多张卡样    
  大不了拿来骗哈人,贩哈毒。风险嘿小。
  身份证涩老
  借记卡又不能透支,如16楼所说那几种,你朋友拿去出了问题,你直接跟警察说找你朋友撒    不过同一家银行是可以开多张借记卡的!也许你朋友还不晓得
  借记卡的风险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最大不过就是他干了什么事,到时警察找上门,最多把你传进去48小时  说清楚了你就出来了,说不清楚就听楼下的专家来说  一般说来找人借身份证去搞什么便宜办电话卡银行卡这类的朋友用不着来往了,有好事怎么就不顾他自己的亲戚家人呢
  他敢开口你就敢拒绝
  千万不要晒!!!以后绝对后悔。。。麻烦是小事,小心坐牢
  喊他去找他爸。
  不怕死就借
  用你的卡向别人勒索。被勒索的人报案后,JC找到的人就是你。而他,不晓得到哪去了!
  借记卡又不是信用卡,没得问题的。
  负责任的说一句:必须对你朋友说不  
  借记卡不是贷记卡,应该来说是没有什么风险的,除了税收上的
  开不得
  7年前一起上班认识的,共事过5个月-------------------------------------------------------这样的,同过事而已,了解多少? 你能保证他不拿你的身份证去办可透支的贷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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