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小学生都喜欢斯大林死后被鞭尸照片,不管爆破还是生化

减少对公民不必要的伤害&&&&&&&&药家鑫杀人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
徐贲:减少对公民不必要的伤害
日08:36[]徐贲
徐贲知名学者
原题:对公民,我们缺少“不公开”的意识
人和别的动物不一样,人是要脸的动物,一个社会越正派,就越会尽量避免对人的羞辱和伤害,也越会尽量保护每个人的脸面。
日前,武汉市文明办通过媒体曝光了首批40名“不文明人士”,并且以后每周都要通过随机抽取,曝光一批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人。3月31日,武汉市文明办通过地方媒体再次曝光“乱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
这个措施引起了很多争议,有评论者指出,现有的《政府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的法律条文规定中,都没有允许执法部门在媒体公布被处罚者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的规定。按照“法无授权皆禁止”的原则,包括武汉市在内的许多曝光可以说是于法无据,是公权在“闯红灯”。
这是从法律上来说的,当然是最硬的道理。但在社会生活中,除了成文的法律规定,还有不成文的文明规则在起作用,那就是“道德习俗”。在现代社会普遍遵守的道德习俗中,有一个叫“不公开”(confidentiality)的原则,那就是,有些关于个人的信息,应该只限于相关的人员知道,不应该外传,以免造成对当事人的不必要伤害。请注意,这里说的是“不必要”而不是“不合法”伤害。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一切都只是讲合法不合法,那一定是冷冰冰的以威吓来维持秩序的社会。道德习俗则不同,它是一种更具同情心,能够推己及人,注重理解而不是惩罚的社会秩序。它要求人们避免彼此伤害,不是因为这么做“会有严重后果”(也就是“法律后果”),而是因为这么做不好、不正派,会伤害到别人。试想,你有急事,闯了红灯,因此受到了处罚,自己也知道错了,你愿意报纸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随机抽取”,把你的名字“公之于世”吗?如果你自己不愿意,那么推己及人,别人也不会愿意。
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你自己身上,你会说,该罚的我已经罚了,我也知道错了,你把我的姓名或其他个人资料公之于世,羞辱我,这超过了处罚的正当范围。你还会说,让我的名字这样上报纸,无非是要让我出丑,收到对他人以一儆百的效果,这样做对我来说不公正,因为法治的处罚不包括拿一个人当作警戒他人的手段。总而言之,你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你有这样的感受,所有的别人也都一样。
中国的传统道德习俗并不缺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教诲(是否实行当然是另外一回事),却似乎缺少“不公开”的意识。相比之下,美国社会就相当注重“不公开”的问题。美国有许多关于“不公开”的习俗规范,都是为了避免有意无意地使别人难堪或造成伤害,如相互之间不问工资收入,图书馆不泄漏读者借书信息,医生不泄漏病人的个人资料,学校要求教授对某学生特别辅导的信上一定会加盖“不公开”的印章,连通知教授是否得到休息年批准的信也是一样。美国学校不会公开学生考试的名次,也绝对不会公开任何学生受到惩处的信息。
在一些国家,一个人因犯错而受到惩处,除非当事者是公共人物,有关信息不对公众公开,因为这样的信息一来与公众无关,二来可能对当事人的名誉、事业、前途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后果。但也有例外,惟一公开的个人犯罪记录是性侵犯,这是因为性侵犯者可能对周围的人群有侵犯的危险,公开信息的理由是保护公众,不是以一儆百,更不是让当事人出丑。
许多年以前,生活在中国的人,每人都有一个“成分”,父母是干什么的,甚至连父母的父母是干什么的,都成为人人知道的公开信息。这使得那些“成分不好”的人抬不起头来,饱受心理折磨和羞辱。当时没有“不公开”这一说,越是能让人出丑,让人没面子的事,越要公开,所以有了各种各样的批斗、游街、大字报揭发、公开声明脱离坏家庭关系。
这些公开羞辱的方式,并没有把一个社会教育得更高尚、更道德。它的效果恰恰相反,由于千千万万的人随时都在被羞辱,在丢脸,以至丢脸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人和别的动物不一样,人是要脸的动物,一个社会越正派,就越会尽量避免对人的羞辱和伤害,也越会尽量保护每个人的脸面。
“会商”药家鑫师妹
日08:4:“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很难想象,据留言人的资料显示,如此的话语竟然来自一个大学生———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近日,此言在网上风传开来,网友们纷纷指责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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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减少对公民不必要的伤害&&&&&&&&药家鑫杀人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 />(南方都市报&
南都漫画 陶小莫
“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很难想象,据留言人的资料显示,如此的话语竟然来自一个大学生———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近日,此言在网上风传开来,网友们纷纷指责李颖。对此,教育、心理专家称,“药家鑫们”正给我们的教育敲响警钟。(《重庆晚报》4月4日)
直面“药家鑫们”产生的土壤
你很难想象“我也捅”的残忍话语出现的前提竟然是———“当时受害人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如果一个个体不能为自身的错误承担责任,相反把问题推到受害者身上,甚至用侮辱性话语和让生命消失的方式来避免责任的担当时,带给社会的恐怕就不仅仅是震惊了吧?难怪教育学专家张敏强认为“太糟糕了,太可怕了”,“李颖发出这样的言论,是中国教育最危险的信号。”
可以说,如此言论的出现既是是非不分、价值观混乱的折射,也是把他人当成“地狱”观念的显现,在“最基本的人性都已丧失”的同时得出“学校的教育也非常失败”的结论并不为过。
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的话语让我们再次见识了不少年轻人对自身生命的漠视、对他人生命的轻视、对异类生命的摧残的严重倾向,也提醒我们应重视生命教育。直到今天,分数与就业依然是我们整个教育的原点,这在笔者看来,是催生“药家鑫们”的重要土壤,而这种土壤恰恰排斥了生命教育的存在的支点。&#9633;
药家鑫师妹就该被“会商”
一直以来,对“北大会商”,我都是不能容忍的,我总认为思想的偏激完全可以理解,毕竟我们不能扼杀自由的灵魂。但事情也往往会因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当我看到药家鑫师妹的新闻时,不得不改变自己对“北大会商”的偏见,当一个人的意识能如此之疯狂时,已是社会的隐患,这样的人的确需要进行“会商”。
当药家鑫师妹吐出这样的惊人言论时,她被人肉了,继而引发公愤,和那为药家鑫辩护的律师一样,都让公众愤愤不平。这可以理解,一个人如果缺乏最起码的对生命的敬畏,就难以被社会认可;同样,当一个人杀害不少无辜的生命时,无论他出于怎样的一种动机,在公众眼中,他都不能被谅解,因为我们都期盼法律能够规范与约束人的行为,而最终目的,便是更好地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
律师辩护的“激情杀人”,药家鑫师妹说的“我也会那么做”,之所以被广泛批评,只因生命无价,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对药家鑫师妹的言论,不少专家纷纷发表看法,有人认为是人格培养缺失的原因,也有人感叹太可怕了,甚至有人认为这是教育的失败,连最起码的人性都没有了。
&#9633;龙敏飞
药家鑫师妹“捅”破了什么“窗户纸”?
单独看药家鑫师妹的这番言论,毫无疑问缺少起码的人性。但是,任何话语还必须放之相应的语境加以考察,才不会断章取义。从药家鑫师妹的这番言论产生的背景来看,极有可能是在舆论由批评药家鑫本人,转而延伸到学校及校友这个群体,出现语言对抗情况下的一种应激之举,如同通常条件下话赶话的一种失语。这种情况下,过激言论,尽管是一种无知,但不能动辄冠以某种大帽,予以定调或者批评,这样的做法本身也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
而以药家鑫师妹为代表的同学维护药家鑫本没有什么错,比如一名叫胡清的人在帖子表示,“不管你们怎么评论键盘系的学生,我都站在同学的立场,不管他是对还是错,因为这时候没有精神上的帮助,只是一味地批判,那他真的就毁了”。犯错的人也需要帮助,道德上的谴责与精神上的帮助,实际上是两码事,而同学们同情或者帮助药家鑫并不代表认同他的罪行,更不代表他们处于药家鑫犯罪的情境中,会真的采取相同的手段,即便是药家鑫师妹未必会真的去捅。
不否认药家鑫犯罪前是个好孩子,与同学们相处不错。从某种意义上,药家鑫犯罪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属于一种特例。把这种偶然性的特例,推而广之上升到某个特定群体,对其身边的同学施加某种影响,甚至横加指责,不能不说是舆论的一种泛化,从某种程度来说是将社会的恶无限地加以扩大。
同样的,药家鑫师妹“我也要捅”,是这种极端舆论氛围下的极端言语,不能轻易以是非观念界限模糊、没有人性来作结论,更不能将这种现象推而广之,强加到青年大学生这个群体,甚至说是教育的缺失。&#9633;木须虫
学生和媒体微博“互掐”
深圳中学一学生自杀引发师生对媒体报道的热议和质疑
稿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原创&&&<img src="http://simg.sinajs.cn/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 real_src ="http://pics.oeeee.com/a/da/adabe157de85e49c/Thumb/161391/dcna050401.jpg"
ALT="减少对公民不必要的伤害&&&&&&&&药家鑫杀人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
TITLE="减少对公民不必要的伤害&&&&&&&&药家鑫杀人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 />(
&&&&事发当天,学校极力封锁学生跳楼信息,但可以看到警车频繁出入。南都记者&陈文才&摄
&&&&&#9632;&深圳中学一高中生自杀追踪
&&&&斯人已逝,余悲难了。深圳中学一名高中生自杀,引发师生对媒体报道的热议和质疑,有学生发微博,也有媒体立即给予回应。而此事也引起师生乃至学校对生命教育的反思———前日,深圳中学官网上发布通知,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征集生命教育方案(课例)。
&&&&事发第二天,深中贴吧上出现了一名深中毕业生的长文。该同学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指出媒体报道中的各种错误并进行点评,指出媒体报道应该“事实与观点分开、不带感情色彩、力求公正平衡”,而也有相关媒体回应“没有做假新闻”。(
&&&&一名深中教师在人人网上发帖,对学校在事发时拒绝媒体进校采访表示支持。她说,“我认为新闻媒体不应该只是注意到眼球和曝光率,不应该像豹子嗅到了猎物一样对待这样的事件,因为这关系到千千万万正在成长的孩子,这关系到我们几千万的家庭。”就学生指出的一些报道错误的问题,不久就有相关媒体记者予以回应。在微博上,甚至有深圳媒体和学生“掐架”,就报道是否失误、学校有否封锁消息等进行激烈讨论。
&&&&据学生们介绍,事发不久,学校即召开全校会议,向师生们通报事件经过,随后又组织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不久又有学生发图发文称,学校已在校园内开辟追思墙,对逝者进行缅怀。
&&&&一名学生在贴吧上发帖称:“生命很脆弱,我今天切身感受到一股压力,我今天下午向我手机上所有同学都发了一条祝福的短信,祝愿他们永远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每一个人都能笑着感染他人,笑着面对一切。”
&&&&&#9632;&相关新闻
&&&&深中征集生命教育方案
&&&&有学生建议设“信仰”课程
&&&&深圳中学4月2日发布通知称,本次征集生命教育方案(课例)目的是提高学生对生命的认识、提升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认同,让大家在亲身参与、亲自设计的过程中设身处地积极思考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为深圳中学开展“生命教育”提供智慧和创意。
&&&&内容是由班主任布置清明假期特别作业———每位同学参与设计一份生命教育的课例或主题活动方案(课件)。学校鼓励学生在方案(课件)设计过程中邀请家长、专业人士或自己尊重的长辈共同参与,方案(课件)完成后附上以上人员的感悟或建议。另外,学校还欢迎家长和关注教育事业、关注深圳中学的社会人士提供专业化思考和建议。
&&&&与此同时,深中学生会在人人网、深中贴吧、新浪微博发起“我心目中的深中”活动,邀请全体深中师生、深中校友、学生家长参加,讲述在深中经历的真实生活,对深中的真实印象,也说出深中的瑕疵以及影响等等。有学生建议深中校长增设一门课程———&信仰。
&&&&&#9632;&链接
&&&&去年深圳9中小学生自杀身亡(
&&&&根据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去年全省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统计,去年,深圳共有9名中小学生自杀身亡,自杀人数在全省市级以上行政区&域&排&名&第&一&。从2008年到2010年间,深圳共有16名中小学生自杀。(&&&&深圳市疾控中心曾在2008年公布过一份《深圳市青少年心理问题调查》,结果显示12.1%的受调查学生表示曾考虑过自杀,2.2%的学生曾采取措施试图自杀。产生自杀行为的原因中,24.4%的学生认为是学习压力过大。
&&&&采写:南都记者 庄树雄
[来论]应试教育下连作文“造假”都千篇一律
稿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原创&&&
&&&&近日,网友贴出的现在和民国时期关于春游的两篇小学生作文,激起大家的无限感慨:现在小学生作文,还是以“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开头,以“今天真是快乐而有意义的一天啊”的感叹结束,跟当年自己的作文一样“假”;而民国时期小学生的春游文章,用简洁的文言文描述了生动的景色和真切情感,看得网友们“很汗颜”(4月3日《扬子晚报》)。(南方都市报&)
&&&&限于篇幅,恕笔者不能将民国时期小学生的文章抄于此。笔者也相信,仅比较两篇作文,得出如今的“假”和以前的“真”不一定有代表性。但毋庸讳言,时下小学生作文“虚假”现象较为普遍,内容假,情感也假。
&&&&之所以说内容假,就是很多作文都喜欢用“黄金必杀句”之类虚情假意、无病呻吟的语言。比如:大扫除之后,肯定要写“看着清洁的教室,擦着额头上的汗水笑了”;扶老人过马路等好人好事之后,肯定要写“小朋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答:我叫红领巾”。之所以说情感假,就是现在的小学生一天到晚都和书本、教室打交道,普遍缺乏生活体验,写不出真情实感的东西来。不是扶老奶奶过马路,就是公交车上让座,不是捡钱交给警察就是捡钱交给老师,一看就知道是虚构情节。据《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显示:班上40多个孩子有30多个写的是自己如何智斗人贩或小偷,其中26个学生承认自己是瞎编的,83.3%的学生承认写过撒谎作文。
&&&&只有多接触生活,亲身观察体验,文章才能写得生动活泼,这是写作规律,相信每一位语文老师平时也是这么对学生说的。但当作文为了应试的时候,老师还会这么说吗?为写应试“好作文”放弃真话,为分数虚假赞美,这样的“造假”作文,老师们恐怕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甚至会鼓励。去年,同事的孩子参加高考,考前老师一再叮嘱:作文宁肯写得四平八稳,也不要标新立异;宁肯写得“假大空”一点,也要把所有格子填满,不然就有扣分的风险。这几乎是指导应试作文的普遍经验。这些话,想想很有道理,很现实,但也是当下作文教育最大的可悲。
&&&&本来孩子是最容易吐真言的,但许多学生拿到作文题时,首先想的不是自己的亲身体验,而是自己看过的、背过的作文选;不是自己的语言和情感,而是刻意地模仿别人,写出来的文章千人一面、味同嚼蜡可想而知。这是孩子的错吗?这样的结果是谁造成的?我们应该反思的是,当小学生的生活充满了试题考试少有游戏笑声时,当猜题目、背范文、虚构情节牟取高分等“写作技巧”大行其道时,当老师仍以应试的模子来评价作文时,学生的作文怎能不千篇一律、缺乏真情实感?&&#9633;刘洪
[社论]争议药家鑫杀人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
稿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原创&&&
&&&&药家鑫杀人案天下皆知。去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21岁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伤26岁女工张妙,当他见到张在记车牌,遂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捅8刀致其死亡。药在逃逸中又撞伤其他行人,警方三日后将其捉拿归案。今年3月23日,药家鑫被诉以故意杀人罪在西安中级法院受审,律师以激情杀人为其辩护,法庭将择日宣判。与此同时,法庭内外的舆论纷争漫卷网络。
&&&&盘桓在药家鑫案上的舆论大致分成黑白两种:一是谴责药家鑫手段残忍,明确希望判处他死刑;二是从成长经历、犯罪心理上寻找理由,虽在量刑上没有明确说法,实则暗藏辩护性质。分别赞成两种相反舆论的人遍及律师界、新闻界、教育界等,人群无法划分出清晰界线。而在舆论的辩论之外,还衍生出其他议题,最明显的是死刑存废问题,这么多立场和观点异常喧哗。
&&&&有法学家善意提醒,在终审判决之前,注意维护司法独立性,可声讨药家鑫的舆论声势丝毫不减。细察起来,倒药舆论并非要干涉法官判断,而是源于一种历久弥新的不放心,或者说现实担忧。正是这种担忧凝聚起谴责药家鑫的人群,也让他们占据了道德高地。这部分舆论不必引用复杂的法条,只需整理散失的杀人案细节,让它们重新进入传播流程,进而论战于其他观点。
&&&&谴责药家鑫的舆论强度不是被自身抬高的,而是在抗辩那些同情乃至支持药家鑫的舆论中实现的。最早的舆论相激发生在央视报道后。CCTV的《新闻1+1》栏目被批报道不平衡,以药家鑫的哭诉为主,慨叹他的青春人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则在节目中从“成长历程”分析杀人动机,这与药家鑫最初交代“怕撞到农村人,特别难缠”的动机相逆。
&&&&央视的不平衡报道和李玫瑾的偏向式阐释迅速成为靶子,反击和辩解的声音混战在一起,表面上争的是专业操守问题,实质上争的是人性美丑。等到同门师妹李颖力挺药家鑫,在博客上说“我要是他,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就将此前一直在发酵的舆论之争导向白热化,同时,更将药家鑫沉沦、张妙被杀的原因引向社会弊病与教育症结。舆论胶着于宏大命题,某些假设须谨慎求证。
&&&&声讨药家鑫的舆论,坚持人性恶的观点严厉抨击;护卫药家鑫的,则用人性弱点委婉回复。前者痛心于人性泯灭,痛陈人性失落,担忧人性极恶却得不到法律惩罚;而后者则被认为以人性为名义做幕后交易,搞出混淆视听的小动作。这就是人性现实,它并非所有人都认可的价值。忽略人性的学校教育、扭曲人性的社会关系,人性太容易被抛弃,这是比杀人更可怕的现实。
&&&&在张妙被杀一案中,人性不是空泛而是具体的。它是药家鑫连刺8刀时的疼痛,是她遗于世间的丈夫王辉和两岁小儿。也有主张宽容的议论,可在如此局促的人性现实前,人性很尴尬,它找不到救赎之道。药家鑫校友、同学和邻居联名签署请愿书,不作为证据呈送法庭以及王辉,请求给药一个生还机会。王辉坚辞不受,舆论激赏之,从而将维护人性与伸张正义等同起来。
&&&&统观药家鑫案的舆论反响,同样能见到反思和忏悔的匮乏。它们有可能被仇恨或敌视所遮蔽,也可能因为虚与委蛇而被掏空内容。如果仅仅以辩论的立场来看待药家鑫案,不去理解它指向的那些现实寓言,本来可信赖的东西或许一再错失成长机会。如此,人性萎缩而各种信仰不张,人到底是为人还是徒具人形的兽,只怕难以抗拒、难以分辨。这是最坏的情形,能够避免吗?
[批评/回应]谴责药家鑫师妹,更要补上“人格教育课程”
———回应昨日南都社论《争议药家鑫杀人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
稿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原创&&&
&&&&药家鑫的开车撞人、肇事后行凶杀人,无论站在什么样的高度,都是一种灭绝人性的残忍,无法原谅的“潜意识冲动”———这是一个稍有良知的人都能得出的结论。可这种常识判断到了他的师妹李颖那里,竟然成了一种杀人理由?人际关系、人性温和、人格善美、道义担当等起码的成人标准都缺失了,这真的是一种严重的人格缺失。()
&&&&时下,人格发展、道德发展在教育序列中,一直就处在边缘状态。教育行为完全绕着分数和就业率转,丰厚爱心、服务于公共发展的性情,以及真善美,完全成了多余。很多大学生看起来成人了,思维和人格成长却仍然停留在童年水平。在学业上很会考试,在人生课程上却一塌糊涂。
&&&&近日发布的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2010年调研报告显示,各年龄段青少年在人际交往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报告显示,75%的受访高中生觉得和父母的交流有问题或偶尔有问题,55.5%的高中生与父母以外的其他人交往时有问题。青少年人格发展缺失,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
&&&&我们不妨借鉴香港的“全人教育”:教育不应仅仅是知识传授和技能习得,而要使人在身体、知识、智力、道德、批判性思维、创造性、精神、价值操守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教育不仅要关注个体各项素质指标的量化进步,也要关注个体人格养成的动态发展过程。学生将依次在以下八个方面得到训练:语言文化、体验拓展、体育文化、义工服务、艺术体验、环境意识、情绪健康和逆境求存。这八个课程为所有学生必修课程。学校并特别辟出星期三下午为全人教育时间。上世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系列报告中早就谈到过这种教育理念。(
&&&&换言之,学习者不仅要得到各种知识,更要得到高尚坦荡的人格发展,成为一个大写的人、慷慨的人、能屈能伸的人、发展快乐的人、堂堂正正的人,愿意让自己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推动力,而不仅仅是将工作当做养家糊口的工具,和自私自利的动物。
&&&&特别是在各种公共事件和重大危机面前,更能释放出公共情怀、体恤意识,更能成为公众的和谐的“精神助手”,给大家带来安慰、温暖,而不是恶意炒作、挑战崇高、亵渎生命。
&&&&美国教育家托马斯·利科纳在《人格教育》一书中指出:“有史以来,教育所追求的目标都是双重的,一是帮助青年人开启智慧,二是帮助他们发展良好的品性。”人格教育真的不能缺失了,单一的“分数崇拜”真的应该早日终结了,“人格危机感”真的应该提升到重要位置。实事求是,循序渐进,见缝插针,及时补上人格发展这一课,让更多孩子成为和谐的人。
&&&&中国传统教育是很注重“全人发展”,比如中国儒家思想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吾日三省吾身”,将修身、个人品格的凛然独立、浩然之气放在第一位。这种全方位的能力和魅力提升,更是必要的正确的“人生方向盘”、“精神方向盘”。只不过,在浮躁声浪中,很多教育者和孩子都扔掉了这种传统根源。这是非常可惜的。(南方都市报&)
&&&&总有人认为,现行考试制度不改变,人格发展不好落实。古人求学时也追求仕途功名,为何他们的人格发展比我们和谐很多呢?只要多留一份心,人格完全可以在应试教育夹缝中得到和谐发展。&&#9633;雷泓霈
[批评/回应]拿什么教育“药家鑫们”?
———回应昨日南都社论《争议药家鑫杀人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
&& 版名:&&
稿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原创&&&
&&&&药家鑫撞伤人,不仅不积极抢救,还连刺8刀,居然原因还只是对方记车牌,如此漠视生命,如此残忍,已经不是一个“人”该有的行为,对于药家鑫的行为,不管你与其多么亲近,也绝不可能赞同他的行为,没想到的是,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竟然狂嚣———“我也捅”。大是大非面前,竟如此不明事理,是哪里出了问题?
&&&&“我也捅”的狂嚣,已经将最基本的做人道德,人性的善良都抛弃得一干二净了。有专家认为,“李颖出现这样的言论,是中国教育最危险的信号。”我们的高等教育培养出如此残忍的大学,当然是失败透顶,然而,这难道仅仅是给教育敲响警钟?
&&&&大学精神的堕落,给了大学生毁灭性的打击。缺乏信仰让大学斯文扫地。大学生从教师身上,从大学身上,如果找不到精神榜样,是很难拥有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甚至对杀人也抱有无原则的“宽容”,这虽然很是悲哀,但也能够找出轨迹发展的策源地。
&&&&“我也捅”的狂嚣,难道仅仅是教育的失败吗?显然不是,教育毕竟不是万能的。教育得好,但与社会一接触,一切都是劳而无功。教育只是“言教”,社会的公正才是“身教”,言教远不如身教。学校教育再好,但比不过社会的事实“教育”,经不起不公平事件的冲击。如果我们的社会是公平的,没有那么多“拼爹游戏”,没有那么多“萝卜招聘”,大学生何至于变得如此冷漠?
&&&&“我也捅”的狂嚣,或许是极个别的,但扭曲了做人基本道德的大学生不知道有多少。大学要重拾大学精神,而社会则最该讲公正。当法律被敬畏,公正遍及每一个角落。“我也捅”的狂嚣,或许就销声匿迹了。只将板子打在教育身上,显然是本末倒置的推究和不负责的归因。&&#9633;
司空图:从药家鑫案谈死刑存废
日08:03司空图
司空图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接受移植来的现代法治意识,主要靠的是一个个有影响力的案子。差不多人人都知道刘邦入关后“约法三章”的第一条是,“杀人者死”。死刑这种古老的刑种,难道还需要普法吗?事实表明,老革命总会碰到新问题的。在这个死刑历史悠久的国度,同样也是每年执行死刑人数最多的国度,终于有人从西方引进了废除死刑之论。
药家鑫案是例外。该案在网络上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其中包括死刑的存废。这在发达国家早就是一个公共话题,双方各执一词,互相不能说服对方。简单地说,刑法的意义主要在于矫正和报应。前者认为使用刑罚,能改造罪犯,使其回到社会重新做人。后者认为刑罚主要是威慑社会上其他人不要犯罪。然后,这两个理论都可以作为存废双方的武器。
关于矫治,东西方都没有人能证明,就是因为罪犯进了监狱后,人变得正气了。从矫正功能看,执行了死刑之后,这个犯罪分子再也不可能被矫正了。这样的说法似乎对废除死刑有利。然后,废除死刑必定要有替代刑,这个刑种往往是终身监禁。那么,终身监禁就能矫正了吗?矫正好了也还在监狱中。可见,矫治功能无法支撑死刑存废。坦白说,用监狱,把犯罪分子关起来,或者把个别穷凶极恶的人从肉体上消灭,也是刑法保护社会公众安全的理由之一。
报复、惩罚功能无疑是最直接的武器。死刑或许是唯一残留的同态复仇。杀人者死,一命抵一命。当然,很多犯罪分子在犯罪时,是不会顾及死刑存废的,如药家鑫在案发时,只会想着摆脱麻烦,灭口了事。他怕刑罚,但不会考虑杀人是死罪。事实上,在国际上,关于死刑的威慑力并无定论,废除死刑未必一定导致犯罪率上升。
从常识看,死刑应该比终身监禁管用。民谚,好死不如赖活。死刑是否要废除的关键是,是否符合比例原则(罪与罚相适应)。即,对这种杀人犯处死刑,是否公平?这个话题也没有答案。有些发达国家,国民养尊处优久了,可以认为终身监禁已够有威慑力或者够痛苦了。而在一些生活艰难的地方,对俗称烂命一条的人来讲,终身监禁,也是一个出路,有人管吃管住。有没有死刑和社会生态关系极大。
对于死刑支持者,最难回答的问题在于,如何挽救刑事体系中的风险,如聂树斌、佘祥林、赵作海案。聂死了,发现是冤案,可人头不是韭菜,割了不会再长。佘祥林和赵作海,至少还有洗冤的一天。对此,最残酷的死刑支持者,或也只能说,即使死刑废除,终身监禁,有的人也会被关死了才被平反。
回到目前的中国,死刑存废的讨论仍是一边倒的支持死刑,这和目前的法治环境有关,也和几千年来的杀人偿命观念有关。这种文化需要潜移默化才能改变,而不是空喊理论,什么杀人是不义的,国家不能杀人——这种争论价值不大。关键是该不该杀,这个问题又回到前面的争论。
当一个国家的大部分民众接受了可以没有死刑的时候,立法废除死刑是水到渠成。在中国,目前大部分人不支持废除死刑。不过,缩小死刑刑种的范围,大有文章可做。全国人大最近已经削减了死刑的刑种,当然,还可以再进一步。
具体到药家鑫案,民意汹汹,或能影响司法,有人批评为舆论杀人。然而在没有舆论压力的时候,影响个案司法公正的或是上意。谁都知道,理想的状态是法官依照内心的指引,不偏不倚,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药家鑫是否需要判死刑立即执行,抑或死缓。这中间,真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然而,在这个大家都知道理想状态不存在的情况下,舆论汹汹时,或按舆论办。没有舆论时,按上意办。上意、舆论都没有时,按内心办。问题是,当上意遇到舆论压力时,上意权衡利弊,从了或不从舆论,都不能解读为某方的胜利,而是上意的利益得失算计而已,这里面,最失败的,仍是立法者制定的法律。
如果没有公正执法的机制,废了死刑又如何!更何况,在目前形势下,作为国家机器最强力的威慑手段,立法者怎可能自废武功呢?
盲目力挺药家鑫
“捅伤”了道德
王军荣 世相深看
  SHIXIANGSHENKAN羊城晚报
  &#9633;李英锋
  “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据传此话来自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这一言论近日网上疯传开来,网友们纷纷指责李颖的不是,教育、心理专家称,“药家鑫们”正给我们的教育敲响警钟。(4月4日《重庆晚报》)
  药家鑫师妹李颖的言论令人发指,但令人更加遗憾的是,李颖并不孤单,在她的身后,貌似站着一个群体———药家鑫的同学&群,在李颖的回帖截图中,有多位药家鑫的同学都发表或转发了内容相同的帖子:“我都会站在我同学立场,不管他是对是错……”这些言论尽管没有李颖的言论偏激、露骨,但是也表达出了基于同学情谊盲目同情力挺药家鑫的鲜明态度。
  药家鑫撞伤人后再杀人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触犯了法律,以“不管同学是对是错都要支持”为圭臬的药家鑫同学则在自私狭隘的同学情谊中迷失了是非曲直,迷失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观,迷失了理性,“捅伤”了道德。
  一个肇事者把人撞伤,应该义不容辞地对伤者进行尽可能地慰问、救护,比如,诚恳地道歉安慰,如伤者身体状态允许把伤者送到医院,打120叫救护车或报警。如果肇事者非但不救伤者,反而满脑袋都想着自己的利益,想着如何才能彻底地了却麻烦后患,并把记车牌的伤者乱刀捅死,那么,在那一刻,肇事者彻底泯灭了人性。对李颖同学,笔者要问:肇事中的受害人记车牌是一种对肇事者的侵害吗?是一种必须用“捅”来“惩罚”的恶劣错误行径吗?受害人记车牌只是针对可能出现的违法逃逸行为而进行的一种维权准备,合情合法,天经地义。如果李颖同学还执迷不悟,我建议,李颖同学进行一次换位思考———比如,把肇事中的受害人想象成自己的同学或亲友,我想,李颖同学就能够比较容易地对受害人的记车牌行为以及药家鑫的杀人行为形成一个趋于理性的公正立场了。
  诚然,同学之间都是有情意的,但是这种情谊不能影响对大是大非的法律问题的判断,不能影响法律的公正,因为同学情谊而不分青红皂白地混淆是非进而选择法律立场的理念是糊涂的、悲哀的。
钱江晚报:李颖错了,法律错不得
日14:42钱江晚报社论
“我要是他((指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被药家鑫用刀捅死的女工张妙)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说这话的,是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据《南方日报》昨日报道,4月1日下午2时28分许,网友“billkds”在其微博上贴出李颖在网上留言的截图。消息一出,网友们纷纷留言指责,称其“心理问题极大”。记者昨日根据微博截图,查询到了该名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李颖。在其主页上记者发现,李颖的个人签名已改为“其实不是逃避,我一直都在道歉,给每一个骂我的人,我也知道自己确实过分,不应该说这样的话,也真心希望大家能原谅我,我真的错了!”
教育学专家王建军认为,现在许多大学都只强调了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对于学生人格的培养。教育学专家张敏强感叹“太糟糕了,太可怕了”。确实,一个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会说出明显是反生命、反人性、反道德的话语来,教育的失败肯定是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李颖为什么会说出她自己也承认“确实过分”的话来?李颖应该不会故意挑战社会的主流道德观,很可能是在为自己的同学药家鑫打抱不平。即使是极端的、反道德的言论,从一个人嘴里说出来时,总是有特定的语境的,总是跟个人身份、与当事人的关系、具体的环境等因素结合在一起的。我们反思这类事件中教育的失败,如果仅仅是局限于抽象的理念,而不去寻找某种理念的孕育、成形直至表达的机制与路径,对教育的改革、改变,很可能无从着手。
在受害者和公众眼里,药家鑫是“凶手”,但是,对李颖(或许还有李颖的一些同学)来说,药家鑫是“同学”;其“凶手”身份,对李颖们来说比较淡漠和遥远;与之类似,被害者张妙,对李颖们来说,是比“同学关系”距离更远的一个“他者”。身份的异同,感情的亲疏,是不是影响道德判断的因素之一?
3月23日,药家鑫案在西安中院开庭审理,现场有500名旁听人,其中400人是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药家鑫的同学。据报道,在庭审现场,旁听人都收到了一份“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就两个问题征求旁听人意见: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建议?
据称,“西安中院通过听取旁听公民对案件审理程序、量刑的意见,可以使合议庭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参考调查问卷结果,确保最终的判决更加公平公正。”但是,药家鑫的同学有近400人参加旁听,剩下的旁听名额,全部给了受害人张妙的亲友,也只有100人左右。如果要讲公平,双方旁听人数的基本相当,是最基本的前提。当然,不是说西安音乐学院的近400名同学会无一例外地支持药家鑫,但法庭应该预防这种结果。
在庭审中,为药家鑫行凶致死开脱的呼声很高。撞了人后怕“农村人很难缠”理智地、目的明确的行凶,被说成是“激情杀人”,这些因素,很难不影响旁听者的立场。我们无从知道李颖是否参加了旁听,但是,哪怕没有参加旁听,以特殊时机校园里的特殊气氛,并不影响她从其他同学那里了解庭审现场的信息,从而作出自己的判断与表达。
好在,对药家鑫一案以及相关道德、法律问题,各种不同的观点、立场,都有表达的机会,有讨论的空间。真实与公开,是最好的解毒剂。道德观念的差异、立场的不同并不可怕,只要确保表达的真实,确保表达机会的公平,公众就能在讨论、争议中廓清认识。我们不赞同李颖的观点,但李颖和我们一样有表达权;在某种意义上,是我们的对立者给了我们表达的机会。
李颖错了,因为她用自己特殊的角度去看待这一事件,听到了错的观点后,才能更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对的。错误和正确,只有充分得到了表达,公平公正地得到了听取,才能得出真理。李颖可以错,法律错不得
药家鑫案与专家强迫症
  题外话:出生于1561年的英国哲学家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在2011年的中国,观看了太多专家学者,谄媚权贵,帮凶罪恶,做颠倒是非的“权威表演”,我要说:知识是罪恶的妓女。--肖鹰
  核心提示:因为“专家强迫症”,李玫瑾教授不仅意识不到受害人在药家鑫残暴挥舞的屠刀下的悲惨和绝望,也可以完全不理会在该案全过程中药家鑫的意识、情感与行为的一致性。或者,我们可以借用李教授自己的话来说,因为专家强迫症,李玫瑾教授对药家鑫的分析是在“人性底线”下进行的。
  从心理学来看,我认为,凡专家,都应当具有“专家人格”。在特殊环境刺激下,创伤性的挫折感或自我膨胀,会使专家人格扭曲,形成压抑作用,从而导致“专家强迫症”。“专家强迫症”的典型表现,是专家患者对自我的“专家身份”的过度意识和强迫性维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在CCTV《[新闻1+1]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节目中,将药家鑫杀害张妙女士的行为解释为“弹钢琴强迫性杀人”。这个解说,既违背案件事实,也违背学理,反映出了典型的“专家强迫症”。
  从该期CCTV节目可见,李教授提出“药家鑫弹钢琴强迫杀人”的推断,缺少必要的前期调研准备,只是在节目录制中观看了药家鑫在法庭审判中自述少年时代被父母强制练习钢琴的视频片断,“突然就明白了”药家鑫杀人的心理活动。这个即兴性的“推断”,至多只能是一个“大胆假设”。然而,在CCTV的摄像机前,在主持人的配合提问下,李教授把这个“大胆假设”直接演绎成为一个犯罪心理学家的“权威之论”公之于众。应当说,李教授即兴做出这个“弹钢琴强迫性杀人”的判断,是与她的专业素养不相符合的,而且也有违犯罪心理学的操作规程。李教授在摄像机前匆忙抛出这个“弹钢琴强迫性杀人”,我以为她的“灵感”就是“专家强迫症”的“权威表现”。
  李教授在解释药家鑫“弹钢琴强迫性杀人”行为的成因时,是以精神分析的“压抑作用”和“替代作用”为理论基础的。我们可以将她的解释译读为:药家鑫成长时期,长期受到父母强制的“被迫钢琴训练”,形成了对钢琴训练的不满,“压抑作用”使这种不满成为一种潜意识存在于他的意识深层;当他看见被撞伤倒地的张妙在抄他的车号时,“替代作用”使他把受伤的张妙等同为钢琴,而“杀害张妙”就成为“砸钢琴”的替代(发泄不满的潜意识活动)。
  在心理学中,“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disorder)属于变态心理学范畴(abnormal&psychology)。简单讲,强迫症行为的要素是:持续和重复;不由自主或反意识的;患者不需要和无意义的行为。关于杀害张妙的动机,药家鑫自我供述说:“当时心里特别害怕,怕她以后无休止地来找我……捅死了就不会看到我了……”这个供述与他在该案中驾车肇事、撞人、杀人和逃逸等一系列行为事实是吻合的。因此,药家鑫杀害张妙,是一个目的明确(杀人灭口)、有意识(自主的)、指向明确(被药指认为不杀害则将来“难缠”的张妙),而且必置之于死地(对张妙连扎六刀)的极端残忍的故意杀人行为。药家鑫的杀人行为是完全不符合强迫症行为条件的。
  值得注意的是,主持人提示李教授,药家鑫杀害的是“有生命的人”,而不是“无生命的琴”。然而,在专家强迫症的自我维护作用下,李教授拒绝了主持人的提示对她的判断的修正意义,固执地将被害人等同于钢琴、将“杀害”等同于“弹琴”。为了保证理论的纯洁性,李教授把药家鑫压缩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钢琴人”。她认为,首次杀人的药家鑫,必然满怀恐惧,他之所以不是扎受害人一两刀之后就逃跑,原因就是他习得的钢琴行为让他克服恐惧连扎六刀。李教授的解析,显然不顾该案件的基本事实——药家鑫为逃避交通肇事责任蓄意要置受害人于死地,连扎六刀,是为了保证不给受害人任何生还的可能。
因为“专家强迫症”,李教授不仅意识不到受害人在药家鑫残暴挥舞的屠刀下的悲惨和绝望,也可以完全不理会在该案全过程中药家鑫的意识、情感与行为的一致性。或者,我们可以借用李教授自己的话来说,因为专家强迫症,李教授对药家鑫杀人行为的分析是在“人性底线”下进行的。
  但是,李教授并非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判断错误。从她在CCTV节目后写出的关于药家鑫案件的总计5篇博客文章中,我们看到,李教授在公众舆论的持续批评下,在不断修正自己的“药家鑫弹钢琴强迫性杀人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她第二篇回应我的博客文章中,李教授不仅明确声明她在CCTV的言论只是对药家鑫杀人的“犯罪行为”的心理分析,而不是对他的“杀人动机”的心理分析;而且正面回答我的提问,第一次明确指出:“(药家鑫)是故意杀人,是恶性的故意杀人。”“故意杀人”当然就否定了“强迫杀人”的前提。
  然而,李教授即使实质性地否定了自己“弹钢琴强迫性杀人说”,在专家强迫症压力下,仍然不愿明确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而以“专家权威”为神授壁垒为自己的错误做虚幻地抵抗。时至今日(4月5日),李教授还是坚持表示,她在CCTV节目中的论说并没有错误,事实是公众出于对犯罪心理学的无知误解了她的分析,把她关于药家鑫杀人的“行为分析”误认为“动机分析”。
  其实,既然凡专家应有“专家人格”,做专家就难免患“专家强迫症”。比如被尊崇为现代科学之父的牛顿,不仅有许多人格缺陷,而且有严重的“专家强迫症”。他以数十年的时间为捍卫自己的科学发明权,与对他有为师之谊的英国大数学家胡克不懈争斗,甚至在胡克去世后,牛顿接任胡克英国皇家科学会的主席后,利用职权组织英国科学家对胡克进行“鞭尸批判”这无疑是牛顿的“专家强迫症”的表现。
  但是,牛顿之为牛顿,他的伟大在于,他的一生并没有生活在“专家强迫症”的牢笼中,而是在捍卫自我与超越自我之间获得平衡。如果说专家强迫症是专家难免的痼疾,那么,在自信中保持自省,敬畏真理而尊重批评和自觉纠正错误,是专家医治自身的“专家强迫症”的不二法门。
  然而,在更根本的层次上,我们应当认识到,科学大师们之所以能够克服自身的专家强迫症,实现持续的自我批评和超越,是因为在他们的专家人格中具有对无限真理的挚诚信念,有一颗爱真理的心。我们今天的专家之所以被囚禁于“专家强迫症”,似乎正在于缺少这一颗爱真理的心。因此,我们的专家,应当培养一颗爱真理的心,从而化自身的“专家强迫症”之压力为动力,实现精神分析学创始人弗洛伊德所指示的“本我的升华”。
苏仲乐:比药家鑫杀人更可怕的是群体歧视
日08:34南方网苏仲乐
苏仲乐 高校教师
尚在大学就读的药家鑫深夜驾车撞伤路人,下车后对被害人连捅6刀,致其死亡。这一案件从披露之日起就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和强烈反应,随着药家鑫案进入庭审程序,是否该判其死刑更是引起各方热议。
有人因此指斥中国教育的失败、有人痛陈整个社会道德底线的缺失,也有人从药家鑫的成长经历分析其人格缺陷,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笔者不具备从法律角度对这一案件发表评论的资格,倒是药家鑫关于作案动机的陈述深深地刺痛了我,他无意间道出了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群体歧视。
按照药家鑫本人的说法,自己之所以要置受害人于死地,理由简单至极,那就是害怕撞伤了“农村的人,特难缠”。农村人之所以难缠,就是因为他们穷,他们素质低,他们会无休止地索要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这个费那个费,会让他不胜其烦、不堪其扰,所以干脆就杀人灭口、一了百了。归根结底,无非就是一个“钱”字使药家鑫丧心病狂、拔刀相向。
药家鑫行凶的学府大道与我所在的学校只有咫尺之遥。空间距离上的接近,放大了这件事对我心理的冲击。十年前这一片地方还算是西安市的远郊。城市这头饕餮怪兽张开血盆大口,不断吞食着这里的良田。我现在几乎每天来这曾经的荒郊野外、现在的西部大学城上班,也目睹着这里“日新月异”的变化。大学的到来催生了所谓的“校园经济”,校园被鳞次栉比的商铺包围,饭馆旅店网吧发廊,五花八门,纷然杂陈。学校也以特殊的方式与周围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发生着联系。我们学校在东、西、南三面开了大门,北面的村民把校园围墙推倒,要求学校在此开门,给他们以商机。学校要盖楼,施工刚一开始,便有村民来堵门挡路、阻挠施工,说当初他们把地卖得太便宜了,要求补偿。要么就是强行要求参与施工。等大楼落成该装修了,他们又围堵其他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要求住户使用他们运送的沙石物料。而他们提供的这些东西不但价格高,而且质量没有保证。这些看似不讲理的事情见得多了,难免会觉得他们的确难缠。事情果真如此吗?
城市的扩张,对他们来说堪比洪水猛兽。土地被出卖的他们,虽然可以得到一些眼前的经济利益,但却失去了生活的根本和长久的保证。我认识城郊接合部的一户农民,20年前村里将土地出卖,他家分得25万元。当时我每月工资不过百十来元。如果说当年的25万是一根水灵灵的大萝卜,20年后的今天已经是一块皱巴巴的萝卜干了。在城市化的过程中,这些曾经的主人在被不断地边缘化。在学校里餐厅、保洁等部门打工的不少都是周围的村民。昔日的主人现在成了农民工。社会给药家鑫和被其杀害的张某贴上不同的标签:药是城里人、学钢琴的大学生,有着可以预见的、比较明确的未来;张是乡下人、卖麻辣烫的乡下女,捧的是有了今天难保明天的饭碗。更值得注意的是,他们虽不在同一个校园,但药在大学读书,张在大学打工,前一类人享受着很多与张某身份相同的人提供的服务。但是,分属不同的群体,使得他们之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歧视甚至是仇恨。
社会已经习惯了通过财富、出身、文凭、职业等可以算计的外在特征进行群体区分,而这种区分手段恰恰忽略了同情、悲悯、仁慈等内在的人性特征,也容易造成群体偏见和群体歧视。正如玛莎·努斯鲍姆在其《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中所说:“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以及许多其他形式的偏见常常来源于把负面特征归于整个群体……通过把群体描绘为完全低于人类的,描绘为歹徒、卑鄙的人甚至是‘货物’,这样一种倾向排斥关于群体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的个人性认知。”
可悲的是,这种对弱势群体的偏见和歧视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还有被娱乐化的倾向。一些所谓的艺术作品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赚取噱头、吸引眼球。因为“春晚”而大热一把的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就是典型个案。“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从城里人汪峰的嘴里唱出来,或许可以是浪漫、洒脱甚至矫情。从这两个农民工嘴里喊出来便成了一个冷酷的问题、无情的拷问和绝望的呼号。但我们大多数人只是将农民工的悲情当做了娱乐、当做了年夜饭的下酒菜。那么解决这一难题的答案在哪里?
女排球迷互殴 恒大2:3天津粗口与武斗齐飞(图)
发表于 昨天&11:54
& “恒大,傻X,恒大,傻X”,一帮天津球迷进场没多久,就开始对着场内大喊,其中好几人甚至竖起了中指。他们随后加入之前进场的天津球迷阵容,坐在看台北侧一角。这一侧原本天津球迷不多,也有许多广东恒大的观众混坐着。比赛开始之前,双方已经因为座位的事情发生口角。比赛首局尚未结束,天津球迷和广州球迷,终于开始了拳打脚踢,而持续了至少3分钟的群殴,也让比赛一度中断,两名天津球迷更是在混乱中失足掉下看台。
暴力斗殴还未平息,四名保安群力制服天津球迷的举动又引起客队队员不满。当时天津队就在事发看台一方,有名替补队员突然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也加入“战斗”,她身穿一身红色外套,以迅雷之势冲到看台下方,趁着混乱飞腿踹了保安好几脚,天津队老将李珊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赶紧冲上去将怒气冲冲的队友拉回替补席。
随后的比赛,天津球迷依然不时地会大喊“傻X”,但气焰不如之前,在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的广东球迷也以“大傻X”回应对方,粗口之声响遍全场。好在经历这次风波后,该看台增加了数十名安保人员,斗殴事件终于没有再上演。
&&&赛后:主管领导拒绝回应
&&&对于这一切,就座于广东体育馆主席台上的国家排管中心主任徐利赛后却表示:“没有什么可说的。除了双方队员都很辛苦,打了一场精彩的比赛,我无话可说。”
此前在常规赛天津女排对阵恒大女排的主场比赛,就曾有记者因为场地内出现的斗殴事件以及激光干扰比赛等细节,致电过国家排管中心,但当时同样就座于主席台的徐利曾简短地用“不知道”三个字作为回应。
短短一个月后,昨日在广东体育馆再次上演全武行,徐利依然用同样的表态回应媒体,甚至在接受某电视台采访时,还用“你觉得我需要负什么责”反问对方,并在随后拂袖而去,没有再理会任何采访要求。而总结他的表态,除开肯定比赛本身外,从来不会涉及到场地组织以及观看秩序,而这些毫无疑问,原本是国家排管中心女排联赛筹办主体需要负责的部分。(国传)
赛场群殴,在国内足球、篮球比赛中已经屡见不鲜,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曾经作为中国体育精神标杆的女排项目,如今也被“传染”。
昨日全国女排联赛总决赛第三场在广东省体育馆打响,卫冕冠军天津客场3:2逆转恒大,9年来第8次获得联赛冠军。期间看台上发生群殴事件,双方球迷扭打做一团,有观众被人从看台打了下来,更有天津替补女队员冲到场边“拔刀相助”。
4月3日,全国女排联赛的决赛现场,恒大女排与天津女排场上激战正酣,场下的天津球迷,却和主场球迷从口角激化为群殴,结果,连上前劝架的保安都被胖揍了一顿,最后,排管中心领导亲自参与了疏散工作。
钱桂林:洛杉矶市长,你该到中国来当官
日03:05钱桂林
钱桂林 评论作者
由于免费观看NBA比赛和出席奥斯卡颁奖典礼等文体活动,洛杉矶市长安东尼奥·维拉莱戈萨将被罚款近42000美元,维拉莱戈萨本人表示接受处罚。这项决定由加州公平政治实践委员会(FPPC)和洛杉矶市道德委员会(LAEC)联合做出。公布的处罚决议书说,维拉莱戈萨在他最初的五年市长任期内接受了34场文体活动的赠票,而且没有向有关方面报备。这些受邀参加的活动包括NBA洛杉矶湖人队和洛杉矶道奇棒球队的比赛、奥斯卡、艾美奖、美国音乐奖、美国演员工会奖颁奖典礼等。处罚决议书说,维拉莱戈萨接受礼物却不报告的行为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这些给予馈赠的团体或个人有可能与洛杉矶市有商业往来。(4月2日《中国新闻网》)
堂堂的洛杉矶市长,竟然因为接受了34场文体活动的赠票而没有向有关方面报备,以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而被罚款近42000美元!真让人大跌眼镜,因为这样的事若发生在中国,屁事没有!
若不信,不妨先来看两则公开报道过的事情:
河南南阳市民王清,为南阳市一公司计算机技术人员。他向上至市政府下至一个区的蔬菜办公室共181个行政部门,提交7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其中最主要一项内容是“三公”消费: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面对各部门的迥异态度,他又或通过行政复议或走司法途径,最终在7月初拿到了最后一份回复。但拿到所有回复的王清,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各部门对他申请公开的事项,要么避而不谈,要么“无依据公开”,可以说没有一份是完整回复。(日《四川在线》)
“一次任命89名局长、副局长等,有那么几个局还分别任了10个左右的副局长,邯郸市这是在批发副职?”连日来,一则《邯郸市一次任命89名正副局长,有批发官帽之嫌》的帖子在各大网站流传,质疑河北邯郸市政府片面理解政府机构改革,将精简机构诠释成简单合并,机构整合后官员反而增加了。这是否符合相关法规?面对疑问,当地市政府让记者去问宣传部,宣传部让找组织部。组织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语出惊人,“我不跟你啰嗦了,你没权利跟我说,你再缠我,告你干扰党政机关工作了,这是党政机关,不是随便开店的(可以有问必答)!”。(日《红网》)
南阳市民王清,因为提交7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其中最主要一项内容是“三公”消费,一些收到申请书的单位问他是不是间谍,认为他在收集情报,甚至于家门口突然出现一些陌生人晃来晃去,打听他的情况。《潇湘晨报》记者,因为《邯郸市一次任命89名正副局长,有批发官帽之嫌》的帖子去采访有关部门,当地组织部的一名工作人员竟然说“你没权利跟我说,你再缠我,告你干扰党政机关工作了”。公众的知情权,在这些政府部门的公仆眼里是堆狗屎!
杨恒均先生在他的个人博客(日)里写道:前几天在香港机场逛书店,看到整整一大片书架上,足足有四十多本新书,几乎全部都是揭秘中国政府、政务内幕、领导人情况的,顺手翻了几本,发现这些揭露的“内幕”如果放在西方国家的话,你都可以到政府档案馆去查阅,在中国却成了“秘密”,养活了一大批书商。这几天,我又到了海外,结果碰上的“专家学者”满嘴都是有关中国高层会议与人事安排的“内幕”,大多是推测与瞎胡扯,不觉感叹道:一个不透明的中国政府,造就了多少变态的“专家学者”啊……
知情权(TheRightToKnow),是指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最早是由美国一位著名的新闻编辑肯特·库柏在1945年1月的一次演讲中提出的。其基本含义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该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获悉政务信息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确认:人人有权享有通过任何媒介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知情权是防止腐败的良药。“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防腐剂”,一切见不得人的事情都是在阴暗的角落里干出来的。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应当光明磊落,欢迎公众监督。
而事实上,我国民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少得可怜。目前政府的信息占有量在80%以上,可以说就是信息垄断。山东大学法学专家肖金明教授认为,打破信息垄断,真正实现信息的透明公开,制约的瓶颈在于观念和制度,观念上的特权思想,造成秘密流行的局面;另外是独享观念,缺乏共享意识。
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这些规定被普遍解读为是赋予人民享有知情权和监督国家机关的权利。
知情权是现代国家民主宪政的基础要素。宪政是建立在人民与政府的社会契约之上的,民众是国家的主权者,政府是实现民意的机关,民众就有权通过各种方式来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而信息又是一种稀缺资源,它大部分集中在政府手中,只有满足公众知情权,公众才能正确辨别和准确判断,从中选举出自己信任的政府,并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
在今天,通过信息公开保障民众的知情权是很重要的事,因为信息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它必须在公平与正义的语境下分配使用,来满足社会不同主体的平等需要。如果信息资源只是掌握在某个特定利益团体手中,就很可能造成相关垄断,来对其他主体形成利益掠夺。同样,如果信息资源只是掌握在少数权力手中,这种信息资源也很可能变成贪腐的工具。
洛杉矶市长,因为赠票一事妨碍了民众的知情权而被罚款;中国的一个乡长,一年“三公消费”上百万,无须向民众公开,什么事儿都没有。官要想当得自在,最好到中国来,尊敬的洛杉矶市长,你是否考虑一下呢?
王学进:谁说中国农民素质差不适合搞民主
日03:05王学进
王学进 知名媒体人
自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我国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实践走过了10多年的历程,可汲取的经验教训很多。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村民自治大多畸变成为“村官自治”,这是由于没有解决好民主监督的问题所致。所谓村民自治,核心就是“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者缺一不可,但实践结果是,只完成了民主选举,其他三者则无从谈起。
聪明的浙江农民发现了这个问题,即民主止步于选举,只要投票选出了干部,就没人能管他们了。于是,他们开始动起了如何监督村官的脑筋。最早动监督脑筋的是武义县后陈村的村民,办法很简单,就是成立3个人的村委监督委员会,从早到晚“看着”村官们不让他们乱来。为此,村民们于日这天,特地举行了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挂牌仪式。现如今,这一发轫于后陈村的监督模式已在全省30032个村推广,并且作为享誉全国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之举被写入了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3月30日《中国青年报》)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假如谁读了我下面的经验介绍再说中国农民素质差不适合搞民主就太没水平了。
综观浙江全省农村正在推行的村务监督办法,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点:
一是解决权力结构问题。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大家都认识,故各地都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但大都设在村委会下,组长就是村委会成员,难以行使独立的监督职责,因而大多流于形式,有名无实。而为浙江各地所借鉴的后陈村的经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并列,两者任期相同,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独立行使村务监督权,并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是设计了纠错程序。监督委员会一旦发现某项村务有错,就会利用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平台立即启动纠错程序,并让监督成员参与到纠错过程中去(例子从略)。此程序的好处在于把原来对村务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三是设置了申诉救济制度。你一个小小的监督委员会,村委会对你反映的问题不予理睬怎么办?那么就向村民代表会议反映,可根据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6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假如村委会不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又怎么办呢?向上级申诉。根据去年7月浙江省纪委颁布的《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第17条规定,如果村务监督委员会受到无理阻扰、无法正常工作,或者遭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乡镇(街道)及其有关组织和部门提出申请,上级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四是解决了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监督者自己要接受监督,这是民主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个问题,浙江的农民预先就想好了,那就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票率未达到50%的,责令辞职。而今,这一经验已经写进了上述《工作规程》。
这些都是民主政治的精髓,不管在哪一层级推行都用得着。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政治民主建设推进的范围和层面将会更加广泛和提高,在这当中,结合浙江村民自治的宝贵经验,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3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要更加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监督体制机制的指示精神,一定会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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