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存款360天2018一2017第2次月考年那天到期?

  【2018银行存款最新利率】2018央行加息或是降息对利率影响?  2018年如果央行不加息或是降息的话,银行的存款利率会维持不变。  如果大家想查询其它地区的实际存款利率,可以到融360理财页面输入具体的城市和期限查询。此外,大家也可以拨打银行网点的电话去咨询存款利率。  整体来看,个别城商行和股份行的存款利率较高,国有大行利率要低于中小银行,但是近年来差异在逐渐缩小。融360理财分析师建议大家在存款之前要对比一下不同银行的利率,尽量选取利率较高的银行。虽然银行允许破产,但未来数年内这种几率极小,而且存款保险条例下,50万元以下存款都会全额赔付,所以大部分老百姓(603883,股吧)的存款还是有保障的,大银行和小银行的安全性相差无几。  附2017年各银行存款利率表银行/基准利率活期(年利率%)定期存款(年利率%)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人民银行0.351.11.31.52.12.75-工商银行0.31.351.551.752.252.752.75农业银行0.31.351.551.752.252.752.75建设银行0.31.351.551.752.252.752.75中国银行0.31.351.551.752.252.752.75交通银行0.31.351.551.752.252.752.75招商银行0.351.351.551.752.252.752.75浦发银行0.31.51.7522.42.82.8上海银行0.351.51.7522.42.752.75徽商银行0.351.431.691.952.733.334邮政储蓄银行0.351.351.312.032.533兴业银行0.31.51.7522.753.23.2泉州银行0.421.9442.2322.523.0553.94.225厦门银行0.3851.211.431.82.523.33.3中信银行0.31.51.7522.433平安银行0.31.51.7522.52.82.8华夏银行0.31.51.7522.43.13.2北京银行0.351.5051.7652.0252.53.153.15宁波银行0.31.51.752.0252.63.13.3广发银行0.31.51.7522.43.13.2(来源: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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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帐号登录  2017年国内各大银行存款利率表一览_2017降息后各银行存款利率  银行利率网小编为您提供银行利率调整最新消息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银行信息港7月25日  央行官网发布通知,将从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央行表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中国人民银行日宣布,自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举旨在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银行/基准利率活期(年利率%)定期存款(年利率%)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人民银行0.351.11.31.52.12.75-工商银行0.31.351.551.752.252.752.75农业银行0.31.351.551.752.252.752.75建设银行0.31.351.551.752.252.752.75中国银行0.31.351.551.752.252.752.75交通银行0.31.351.551.752.252.752.75招商银行0.351.351.551.752.252.752.75浦发银行0.31.51.7522.42.82.8上海银行0.351.51.7522.42.752.75徽商银行0.351.431.691.952.733.334邮政储蓄银行0.351.351.312.032.533兴业银行0.31.51.7522.753.23.2泉州银行0.421.9442.2322.523.0553.94.225厦门银行0.3851.211.431.82.523.33.3中信银行0.31.51.7522.433平安银行0.31.51.7522.52.82.8华夏银行0.31.51.7522.43.13.2北京银行0.351.5051.7652.0252.53.153.15宁波银行0.31.51.752.0252.63.13.3广发银行0.31.51.7522.43.13.2  更多银行利率调整最新消息相关资讯请关注银行利率网( )!  声明: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 银行信息港 微信号:southmoney,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将受到追责。(来源: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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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9)宝钢股份:关于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682.82万股
近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限
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
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授予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
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和同意的意见.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宝山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日
2.授予数量:16,682.82万股
3.授予人数:1,06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技能等骨干人员.
4.授予价格:3.99元/股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021)上海电力:公告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改制及更名的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
力投资集团公司的通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要求,经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
中文名称变更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STATEPOWERINVESTMEN
TCORPORATIONLIMETED".改制前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
务均由改制后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有关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
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相关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0534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法定代表人:钱智民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日
营业期限: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
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
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
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
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上述事项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变更,&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
持股比例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600023)浙能电力: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质押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浙江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近日,浙能集团已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及《股票质押担保合同补充协议》,且浙能集
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账
户名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
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
浙能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32,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12.00%)质押给中金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用于为本次可交换债券
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9,512,667,001股,占公司总股本13,6
00,689,988股的69.94%.上述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登记后,浙能集团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
,632,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7.16%,占公司总股本的12.00%.
(600035)楚天高速: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投资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期限:本次投资理财期限为日至日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深圳
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详见公司公告号).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投资公司于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3,000万
元购买民生银行"FGDA18061L综合财富管理服务2018年第61期"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
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理财基本说明
(1)资金来源:投资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投资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3)投资周期:日至日
(4)关联交易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理
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理财产品名称:FGDA18061L综合财富管理服务2018年第61期
(3)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
(4)投资理财预期年化收益率:4.83%
(5)托管年化费率:0.02%
(6)管理服务年化费率:0.01%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尽管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及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信用风险:民生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本产品的本金及
收益兑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投资公司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投资本金及收益的风险.
(4)市场风险: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财富管理产品或产品组合收益率大幅下跌
,则可能造成投资理财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财富管理产品或产品组合的收
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建立专门风险防控机制,安排专人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3)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评估,监督投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
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4)投资理财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严禁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投资理财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严禁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投资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情况
投资公司于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周期自日至日.投资公司已按期收
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1亿元,并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1,047,123.29元,年化净收益
率4.2%.(详见公司公告号,&号)投资公司于日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汉口银行"机构保收1706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周期自
日至日.投资公司已按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6,000万
元,&并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404,383.56元,年化净收益率4.1%.(详见公司公告
投资公司于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9,700万元购买民生银行"FGDA1728
8P综合财富管理服务2017年第1288期"理财产品,&投资周期自日至2018年1
月11日.投资公司已按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9,7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人民
币470,988.89元,年化净收益率4.6%.(详见公司公告号,号)
(600064)南京高科:2017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2015年修订)》
要求,&特此公告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4季度房地产业务相
关经营数据.
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
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无新开工,上年同期新开工面积4.39万平方米;竣工面
积12.7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0.47%.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35.15万
平方米,同比增加44.71%;竣工面积57.9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3.69%.
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0.89万平方米(商品房项目0.28万平
方米,&经济适用房项目0.6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86.47%;实现合同销售金额7,812.65万
元(商品房项目6,369.99万元,经济适用房项目1,442.66万元),同比减少68.17%.2017年
1-12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21.72万平方米(商品房项目3.52万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项目18.2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9.07%;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44,175.11万元(
商品房项目96,998.34万元,经济适用房项目47,176.77万元),同比减少70.53%.
2017年12月末,&公司已出租房地产总面积15.41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2.76万平方米,商
业办公楼3.14万平方米,工业厂房9.51万平方米).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取得
租金总收入1,745.61万元(商业综合体293.94万元,商业办公楼436.05万元,工业厂房1,
015.62万元).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取得租金总收入6,427.40万元(商业综合
体958.75万元,商业办公楼1,449.22万元,工业厂房4,019.43万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
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600086)东方金钰:公告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4,132,942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42%,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兴龙实业通知,兴龙实业已将原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的本公司16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无限售
流通股进行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本次交易已由第一创业于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解除质押申报手续.
截止日,&兴龙实业合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390,657,300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2.11%,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
(600094)大名城: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福实业")通知,东福实业与俞锦先生,东福实业,东福实业一致行动人
福州创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元贸易")与俞丽女士,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1,日,东福实业与俞锦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东福实业将其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123,766,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俞锦先生.
2,&日,东福实业,创元贸易与俞丽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东福实业将
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40,&956,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同时创元贸易
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82,&809,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共同协议转
让给俞丽女士.东福实业与创元贸易合计向俞丽女士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123,7
66,253股,占大名城总股本的5%.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094)大名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大名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600094)大名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大名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600094)大名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大名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600103)青山纸业: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判决公司胜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货款人民币14,682,310.43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法院判决公司胜诉,但债权回收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公
司在之前会计年度已对被告拖欠货款事项累计按80%比例计提了坏帐准备,&预计对公司
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福
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闽0427民初1890号,有关本公司诉广州市安福纸
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安福"或"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认为:事实清楚,证
据充足,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判决本公司胜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合同纠纷,公司向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广州安福支付本公司货款14,682,310
.43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75%计算,自2015年12月
31日起,至货款全部还清之日止的主张,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上
述民事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即《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二,判决结果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于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17]闽0427民初1890号).&有
关上述民事纠纷案判决如下:
1,广州安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本公司货款14,682,310.43元;
2,&广州安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本公司从日起至实际付
清货之日止,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75%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广州安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本公司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6,532元,由广州安福负担.
三,该诉讼事项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纠纷案件公司虽已胜诉,但并非终审判决,且债权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
之前会计年度已对被告拖欠货款事项累计按80%比例计提了坏帐准备,&预计对公司本期
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并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进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600111)北方稀土: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近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
会主席邢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邢斌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邢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邢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邢斌先生将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监事增补及监事会主席选举工
作.邢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忠实履行了监事会主席
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带领公司监事会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
监事会对邢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600114)东睦股份: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权融资业务延期购回及股票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金广投资公司办理股权融资业务延期购回,标的股份数量为8,000,000股
宁波金广投资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950,000股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接到公司股东宁波金
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广投资公司")的通知,其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办理了股权融资业务延期购回及股票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
一,股权融资业务延期购回情况
日,公司接到宁波金广投资公司关于其办理股票质押式购回交易业务的通知
.宁波金广投资公司因融资需要,&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000,000股(
占日公司总股本的1.88%)与海通证券办理了期限为363天的股票质押式购回
交易业务,约定购回交易日为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日,宁波金广投资公司因融资需要,与海通证券办理了股权融资业务延期购
回,&将其上述质押的公司股份8,000,000股购回日延期至日.二,本次股票质
押情况日,宁波金广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50,000
股,与海通证券办理了期限为352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宁波金广投资公司于日质押950,000股,本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三,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日,宁波金广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计37,237,17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8.53%,其中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7,237,173股.本次股权融资业务延期购回
及股票质押后,&宁波金广投资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6,950,000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72.37%,占公司总股本的6.18%.
(600116)三峡水利:2017年度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截至日,公司下属及控股公司水电站累计完成发电量10.1043亿千瓦时,同
比上升29.48%;其中:重庆地区9.6574亿千瓦时,&同比上升31.06%;芒牙河二级电站所处
云南地区0.446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71%.公司下属及控股公司水电站累计完成上网电
量10.0631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9.58%;其中:重庆地区9.6195亿千瓦时,同比上升31.16%
;云南地区0.4436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66%.鱼背山电厂,双河电厂,赶场电厂,长滩电厂
及瀼渡电厂为公司自有电厂未核定上网电价,&其他电站发电上网均价为0.39元(含税).
现将公司下属及控股公司各水电站2017年度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电厂或所属&&装机容量&&持股比例&&&&&&&&&&发电量(亿千瓦时)&&&&&&
&&&&&公司名称&&&(万千瓦)&&(%)&&&&
&&&&&&&&&&&&&&&&&&&&&&&&&&&&&&&&&&&&&2017年度&&2016年度&&变动比例(%)
1&&&&鱼背山电厂&&1.70&&&&&&&100&&&&&&0.7332&&&&0.6464&&&&13.43&&&&&&&&
2&&&&双河电厂&&&&2.83&&&&&&&100&&&&&&1.7507&&&&1.4260&&&&22.77&&&&&&&&
3&&&&赶场电厂&&&&3.75&&&&&&&100&&&&&&2.3578&&&&1.9480&&&&21.04&&&&&&&&
4&&&&长滩电厂&&&&0.64&&&&&&&100&&&&&&0.3379&&&&0.2936&&&&15.09&&&&&&&&
5&&&&瀼渡电厂&&&&0.13&&&&&&&100&&&&&&0.0428&&&&0.0222&&&&92.79&&&&&&&&
6&&&&重庆市万&&&&0.12&&&&&&&100&&&&&&0.1013&&&&0.0865&&&&17.11&&&&&&&&
&&&&&州区恒丰水
&&&&&电设备工程
&&&&&有限公司
7&&&&向家嘴电厂&&1.26&&&&&&&88.89&&&&0.4410&&&&0.3467&&&&27.20&&&&&&&&
8&&&&杨东河水电&&4.80&&&&&&&100&&&&&&2.1118&&&&1.9064&&&&10.77&&&&&&&&
9&&&&峡门口电站&&0.80&&&&&&&99.83&&&&0.2094&&&&0.2080&&&&0.67&&&&&&&&
10&&&两会沱水电&&2.00&&&&&&&99.83&&&&0.6324&&&&0.4245&&&&48.98&&&&&&&&
11&&&镇泉引水电&&3.00&&&&&&&99.83&&&&0.9391&&&&0.0604&&&&1454.80&&&&&&&&
12&&&芒牙河二级&&2.49&&&&&&&55.56&&&&0.4469&&&&0.4351&&&&2.71&&&&&&&&
合计&&&&&&&&&&&&&23.52&&&&&&&&&&&&&&&10.1043&&&7.8038&&&&29.48&&&&&&&&
序号&&&&&&&&&&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017年度&&&&&&&2016年度&&&&&&&变动比例(%)
1&&&&&&0.7312&&&&&&&&&0.6438&&&&&&&&&13.58&&&&&&&&
2&&&&&&1.7477&&&&&&&&&1.4225&&&&&&&&&22.86&&&&&&&&
3&&&&&&2.3542&&&&&&&&&1.9448&&&&&&&&&21.05&&&&&&&&
4&&&&&&0.3364&&&&&&&&&0.2922&&&&&&&&&15.13&&&&&&&&
5&&&&&&0.0428&&&&&&&&&0.0222&&&&&&&&&92.79&&&&&&&&
6&&&&&&0.1013&&&&&&&&&0.0865&&&&&&&&&17.11&&&&&&&&
7&&&&&&0.4349&&&&&&&&&0.3381&&&&&&&&&28.63&&&&&&&&
8&&&&&&2.1001&&&&&&&&&1.8952&&&&&&&&&10.81&&&&&&&&
9&&&&&&0.2065&&&&&&&&&0.2052&&&&&&&&&0.63&&&&&&&&&
10&&&&&0.6288&&&&&&&&&0.4240&&&&&&&&&48.30&&&&&&&&
11&&&&&0.9356&&&&&&&&&0.0596&&&&&&&&&1469.80&&&&&&
12&&&&&0.4436&&&&&&&&&0.4321&&&&&&&&&2.66&&&&&&&&&
合计&&&10.0631&&&&&&&&7.7662&&&&&&&&&29.58&&&&&&&&
(600129)太极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公司股权解押和质押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股权质押解除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将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的公司股份1,292.5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无限售流通股,于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二,股权质押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的股份1,&2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无限售流通
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质押期限从日起,期限为1
年.日,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
权质押登记手续.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质押主要为该公司及公司融资周转提供担保,&其中709.5万
股股权质押为该公司7,&7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583万股为公司7,600万元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偿还资金来源主要为该公司和公司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及公司资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和强制平仓引发的
风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
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截止目前,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7,188.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
.26%;累计质押了8,28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20
(600150)中国船舶: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
17年10月1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满1个月,&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
公司于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
告》.停牌期满2个月,&公司于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11月25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日起继续停牌
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满3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
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预案》,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A股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为自日起不超过2个月.该议案已经201
7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
易日公告了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日和1月11日披露的《中国船舶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根据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本次资产重组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截至
目前,&相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意见尚未取得,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最终确定交易
对方,&故目前暂无法与交易对方签署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等.以相关主管部门的前
置审批同意为前提,预计公司将于日前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召开董事会
会议审议本次重组方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复牌.
公司后续将积极加强与主管部门,&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方案的确认
及完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开展后续尽职调查,审计,评
估等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
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
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600166)福田汽车:关于相关副总经理调整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
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相关副总经理调整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六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治理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共有董事17名,截止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7张.董事会以1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副总经理调整的议案》,决议如下:
根据公司工作调整及安排,&同意余东华同志,王美臣同志和赵维纯同志辞去北汽福田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余东华同志,王美臣同志和赵维纯同志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余东华同志,王美臣同志和赵维纯同志在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敬业,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并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600184)光电股份: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防务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防务公司")近日收到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发
证日期为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防务公司系首次取得国家高新企业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防务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
年(2017年-2019年),&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防务公司2017年已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
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
(600191)华资实业:公告
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委托理财受托方: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2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产品
委托理财展期期限:展期6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于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新
时代信托·[恒新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2亿购买新
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时代信托")发行的"新时代信托·[&恒新63号]"集合理
财计划,&期限为1年(至日到期),预期收益率为6.8%/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日披露的《委托理财公告》(临).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日公司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新时代信托·恒新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补充协议之一》,对上述理
财产品投资期限展期6个月,即日(含)至日(不含),展期期间年
预期收益率(6.8%)及信托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以7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的新时代信托·[恒新63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展期的议案》.同日召开了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监
事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利民
3,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甲5号信托金融大楼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
5,经营范围:按照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新时代远景(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人广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潍坊科微投资有限公司,包头市鑫鼎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7,&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日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资产
总额10,093,181,425.27元,资产净额7,374,928,152.70元,营业收入808,305,117.89元
,净利润412,067,385.19元.
三,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委托金额:1.2亿元人民币
委托期限:展期6个月,
即:日(含)至日(不含)
年化预期收益率:6.8%
收益方式:于信托延期期限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一次性分配.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
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
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
1,投资风险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属非保
本型.信托合同面临风险包括:法律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2,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职责与权限,基本原则
,审批流程,风险防范与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理财风险,确
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购买的信托产品,属新时代信托成熟产品,交易前公司董事会已对其信用等级,
资产状况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委托理财展期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委托理财展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时公司制
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理财业务风险控制具体措施,有效防范了投资
理财业务风险;
3,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对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展期6个月.
六,12个月公司理财完成情况
截止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根据合同约定,公
司已于日收到现金收益408万元,其余408万元现金收益将于日
到账.本次展期到期时公司预计现金收益大约为408万元,&目前不存在新增理财资金.上
述收益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600209)罗顿发展: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二
涉案的金额:罗顿发展股份140,772,629股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审理,&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本
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一:海口建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能地产"),法定代表人:昂健
原告二:海口罗顿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电子"),法定代表人:苏晓萌
被告一: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海岸集团")
被告二: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发展"或"上市公司")
被告三:李维
第三人: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衡机电")
罗顿发展于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8)琼
民初3号]及相关诉讼资料,为建能地产和罗顿电子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提出起诉.
二,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确认被告黄金海岸集团其未依公司章程,依照法律规定,虚构减持上市
公司罗顿发展的决议无效;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二,三,第三人总计归还被告一黄金海岸集团在上市公司的股份140
,772,629股,持股比例为32.07%.其中:第三人归还被告一黄金海岸集团在上市公司持股
的87,802,438股,持股比例20%.
3,请求判令被告二,三,第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被告一黄金海岸集团注册资本12,&000万元.日,两原告成为被告一黄金海岸
集团的股东,分别持有被告一股权比例40%,20%.
被告二上市公司于日设立.设立时,被告一黄金海岸集团出资万元
,持有上市公司股权44.59%,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第三人设立于日,&注册资本2,000万.李维出资1,600万,持股占80%,系第三
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被告二上市公司公告所示:自日始,被告一黄金海岸集团,被告三李维违
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虚构召开股东会,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表决情形下,形成股东会决
议,决定减持被告一黄金海岸集团对被告二上市公司的股份,截止于日止,
被告一黄金海岸集团共计减持120,762,700股,股权比例由32.07%缩减至仅占上市公司4
.55%.此后,被告一黄金海岸集团再次进行了减持,直至2013年7月止,被告一不再持有被
告二上市公司股份.
与此同时,被告三李维利用其系被告一黄金海岸集团,被告二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
人罗衡机电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一方面通过减持被告一黄金海岸集团在被告二上市公司
的股权,另一方面,控制第三人罗衡机电增持对被告二上市公司的股权.截止至2012年12
月5日,罗衡机电增持上市公司股本87,802,438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20%.成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进而达到实际控股上市公司,损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
四,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五,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不能判断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将依法依规,在积极应诉的同时
,通过反诉或另行起诉等方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00220)江苏阳光: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来函,称持有
阳光集团100%&股权的股东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控股")的股东股
权结构发生变更.变更后,&阳光控股的股东结构为:陆克平先生的持股比例为64.2925%,
仍为阳光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丽芬女士的持股比例为32.&7075%;李晓波
先生的持股比例为3%.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226)瀚叶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28,&5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
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111,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计划自日公司披露《浙江瀚叶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490,551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减持计
划期间公司实施了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升华集团与丰华投资减持股
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为合计不超过48,286,771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减持期限已届满.升华集团及丰
华投资在减持计划可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35
,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日收到公司股东升华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出具的&《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
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所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升华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减持股份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期限已届满,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日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升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9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丰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8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
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1,724,52
7,554股增至2,414,338,576股.
上述股份具体来源为:升华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发行
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等;丰华投资协议受让升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利润
分配送转的股份.
(三)股东减持计划的披露情况:
丰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升华&集团计划自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即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34,490,551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实施了2
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为合计不超过48,286,77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
(四)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如下:
丰华投资于日,&日通过大宗交易分别减持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1,935,000股,45,577,70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1.89%(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日,&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226)瀚叶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及定制化有保本承诺的理财
产品等,&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盛厚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厚公")与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相关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委托方&&&&&&&&受托方&&&&&&&&&&投产品名称&&&&&&&&&&起息日&&&&&&&&&&&&&
1&&&&上海盛厚公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日&
&&&&&术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CSH00966
2&&&&上海盛厚公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日&
&&&&&术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CSH00968
3&&&&上海盛厚公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日&
&&&&&术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CSH01055
4&&&&上海盛厚公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日&
&&&&&术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
&&&&&&&&&&&&&&&&&&&&&&&&&&&&&&&&&&&51476号理财计划
5&&&&上海盛厚公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两&&日
&&&&&术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
&&&&&&&&&&&&&&&&&&&&&&&&&&&&&&&&&&&存款H0001354
6&&&&上海盛厚公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日&
&&&&&术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CSH00967
7&&&&成都炎龙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两&&日&
&&&&&有限公司&&&&&&限公司成都分行&&层区间六个月结构性
&&&&&&&&&&&&&&&&&&&&&&&&&&&&&&&&&&&存款H0001119
8&&&&上海盛厚公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日&
&&&&&术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H0001274
9&&&&上海盛厚公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日
&&&&&术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
&&&&&&&&&&&&&&&&&&&&&&&&&&&&&&&&&&&85063号理财计划
10&&&上海盛厚公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日
&&&&&术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
&&&&&&&&&&&&&&&&&&&&&&&&&&&&&&&&&&&85064号理财计划
11&&&上海盛厚公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日
&&&&&术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分行&&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
&&&&&&&&&&&&&&&&&&&&&&&&&&&&&&&&&&&85066号理财计划
12&&&成都炎龙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日
&&&&&有限公司&&&&&&限公司成都分行&&CCD00435
序号&&期限(天)&&赎回日&&&&&&&&&预期年化&&&投资金额&&&实际收益
&&&&&&&&&&&&&&&&&&&&&&&&&&&&&&&&&收益率(%)&&(万元)&&&(万元)
1&&&&&30天&&&&&&&&日&&&&3.10%&&&&3,000.00&&&7.64&&&&
2&&&&&92天&&&&&&&&日&&&&3.50%&&&&4,500.00&&&39.70&&&
3&&&&&35天&&&&&&&&日&&&&4.00%&&&&3,000.00&&&11.51&&&
4&&&&&79天&&&&&&&&日&&&3.80%&&&&3,000.00&&&24.68&&&
5&&&&&31&天&&&&&&&日&&&3.37%&&&&3,000.00&&&8.59&&&&
6&&&&&184天&&&&&&&日&&&3.40%&&&&40,000.00&&685.59&&
7&&&&&184天&&&&&&&日&&&3.70%&&&&7,500.00&&&139.89&&
8&&&&&90天&&&&&&&&日&&&3.85%&&&&4,500.00&&&42.72&&&
9&&&&&60天&&&&&&&&日&&&&4.20%&&&&15,000.00&&103.56&&
10&&&&60天&&&&&&&&日&&&&4.20%&&&&20,000.00&&138.08&&
11&&&&101天&&&&&&&日&&&&4.20%&&&&8,000.00&&&正在履行
12&&&&98天&&&&&&&&日&&&&4.00%&&&&5,000.00&&&正在履行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盛厚公于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相
关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委托方:上海盛厚公技术有限公司
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投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85082号理财计划
期限(天):44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4.00%
投资金额(万元):20,000.00
委托方:上海盛厚公技术有限公司
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投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85083号理财计划
期限(天):86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4.30%
投资金额(万元):15,000.00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
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保
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48,000.00万元.
(600227)赤天化: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日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临时公告编号:),于日披露的《贵州
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临时公告编号:).
日,&公司披露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时公告编号:),公司股票自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1
1月17日,&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临时公告编号:7-085);日,公司披露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
过1个月.日,&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3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时公告编号:7-094,7
-102);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时公告编号:),&公司股票自日起继
续停牌,预计不超过30日;日,1月11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时公告编号:8-00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向标的资&产上海尊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毅冉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的控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
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
等各项工作.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有关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将在继续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600232)金鹰股份: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的信心,计划自发函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低
于100万股,不超过720万股(含).
不存在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金鹰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截止本公告日,金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70,952,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7%.
3,金鹰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产业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流通股股数100万股,不超过720万股(含).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设定为本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金鹰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1,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因此不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
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金鹰集团自有资金,因此不存在因增持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计划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等
五,金鹰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
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金鹰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600234)ST山水:公告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份在同一控制下完成归集暨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日,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派德高")及其一致行动
人吴太交先生,周晓艳女士,赵明贤女士,林宁耀先生与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派德高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深圳派德高及其一致
行动人将所持有本公司25,&164,64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2.43%)转让给前海派德
高盛.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确定为17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合计42,779.89万元(即
肆亿贰仟柒佰柒拾玖万捌仟玖佰圆整).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日披露的临号公告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日,公司收到相关股东通知,前海派德高盛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ST山水6,
443,72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3.18%),吴太交所持有ST山水5,257,018股股份(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2.60%),&周晓艳所持有ST山水4,497,8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2%),
赵明贤所持有ST山水4,487,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2%),林宁耀所持有ST山水
4,479,1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1%)已于日过户至深圳市前海派德
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前海派德高盛的实际控制人为吴太交先生.本次股
权转让过户手续已完成.深圳派德高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太交,&周晓艳,赵明贤,林宁耀不
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6,521,845股股
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4%;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前海派德高盛,持有本公司25,164,647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3%;公司第三大股东为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20,&25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吴太交先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查阅公司所发布的公告,理性分析,谨慎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600246)万通地产: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接到股东万通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关于办理股权解质押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一,股东解质押情况
万通控股作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2,463,220股,于日
将其中的100,&000,000股在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为期1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进行融资,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日,交易到期日为日.相关
内容详见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万通控股于日解除了上述质押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紫罗兰5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10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持有股数的16.07%,占公
司总股本4.87%,并由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万通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2,463,220股,占公司总股本30.3
0%.进行上述解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517,&627,008股,占持股总数的83.16%,占公司总股
本的25.20%.
二,万通控股及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万通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忆会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万通控股及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票
1,355,024,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7%,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50,185,14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0.87%.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600247)ST成城: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证公函[号《关于对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
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近日,公司披露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称交行湖北省分行诉武汉晋昌源及公司一案,已经
达成和解,&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相关执行程序,公司2017年年报将不再计提对应的预计负
债.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公司核实下述事项并对外披露.
一,公告称,公司在2017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报告中,根据湖北省高院的《民事判决书》及
相关会计准则计提了预计负债3.31亿元.请公司说明计提上述预计负债的依据,&具体时
点,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披露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湖北省分行")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
省高院")起诉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晋昌源")及本公司关于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情况.交行湖北省分行要求判令武汉晋昌源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
民币33100万元及罚息,&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武汉晋昌源,公司承担本案
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于公司对武汉晋昌源的借款33100万元的担保已逾期,
债权人已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了追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
有关规定:由担保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情形,依此计提了
预计负债,&并于2017年3月进行了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此后公司于2017年6月收到湖北
省高院的民事判决书,判令武汉晋昌源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万元及
对应利息,&复利,罚息,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结果印证了上述会计处
理的谨慎性和合理性.公司认为对武汉晋昌源的担保事项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600255)梦舟股份:公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铜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安徽梦
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鑫科铜业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为44,&000万
元,实际使用额度28,000万元(含鑫科铜业此次使用的担保额度8,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4,000
万元),&实际使用银行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6,3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银
行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3,300万元).●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科铜业自日至日止的期间内与
浦发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鑫科铜业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为44,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28,
000万元(含鑫科铜业此次使用的担保额度8,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2,注册资本:叁亿陆仟万圆整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
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超细金属,稀有及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及制品),特种材
料,&电线电缆,电工材料及其它新材料开发,生产,销售;辐射加工(限辐射安全许可证资
质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以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
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4,&法定代表人:陈锡龙5,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21号6,股
东: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7,财务状况(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
7年9月30日,&鑫科铜业总资产220,260.42万元,负债122,138.91万元,净资产98,121.5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45%;月实现营业收入176,384.92万元,营业利润1,031
.07万元,净利润1,878.12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人
民币8,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鑫科铜业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4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上述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
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0,000
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1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84,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32%),实际使用银行融
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6,&3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63,30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600260)凯乐科技:2017年度累计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17年度累计收到
政府补助收入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补助项目内容&&&&&&&获得时间&&&补助金额(万元)
1&&&&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奖&&&&&&&&&&&1.50&&&&&&&&&
2&&&&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助资金&&&&&&&&&&800.00&&&&&&&
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共湖北省委政策研&&&30.00&&&&&&&&
&&&&&&&&&&&&&&&&&&&&&&&&&&&&&&究室发放2017年湖北
&&&&&&&&&&&&&&&&&&&&&&&&&&&&&&省改革奖(企业奖)
4&&&&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收奖励&&&&&&&&&&&&2,000.00&&&&&
5&&&&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7.35&&&&&&&&&
6&&&&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贴财政补贴&&&&&&&&&&1,500.00&&&&&
7&&&&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税收奖励&&&&&&&&&&&&&4.73&&&&&&&&&
8&&&&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企业骨干奖励金&&&0.20&&&&&&&&&
9&&&&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小巨人企业补贴&&&&&&&150.00&&&&&&&
10&&&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税收奖励&&&&&&&&&&&&&&281.13&&&&&&&
11&&&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015市级小巨人企业&&&75.00&&&&&&&&
&&&&&&&&&&&&&&&&&&&&&&&&&&&&&&补助
12&&&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税收奖励&&&&&&&&&&&&&63.67&&&&&&&&
13&&&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税收奖励&&&&&&&&&&&&&139.55&&&&&&&
14&&&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扶持资金&&&&&&&&&6.00&&&&&&&&&
15&&&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高新技术补贴&&&&&&&&&&2.80&&&&&&&&&
&&&&&有限公司
16&&&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高新技术补贴&&&&&&&&&&10.00&&&&&&&&
&&&&&有限公司
17&&&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凯乐量子二次装修补&&1,171.585&&&&
&&&&&有限公司&&&&&&&&&&&&&&&&&贴
18&&&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企业稳岗补贴&&&&&&&&3.92&&&&&&&&&
&&&&&有限公司
19&&&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55.00&&&&&&&&
&&&&&公司&&&&&&&&&&&&&&&&&&&&&分局(长发改高技[
&&&&&&&&&&&&&&&&&&&&&&&&&&&&&&号创新平
&&&&&&&&&&&&&&&&&&&&&&&&&&&&&&台建设省工程中心健
&&&&&&&&&&&&&&&&&&&&&&&&&&&&&&康
&&&&&&&&&&&&&&&&&&&&&&&&&&&&&&云服务及大数据应用
20&&&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25.60&&&&&&&&
&&&&&公司&&&&&&&&&&&&&&&&&&&&&分局CMMI3认证奖励
&&&&&&&&&&&&&&&&&&&&&&&&&&&&&&及健康云服务及大数
&&&&&&&&&&&&&&&&&&&&&&&&&&&&&&据应用奖励
21&&&湖南斯耐浦科技有限公司&&&统计补助&&&&&&&&&&&2017.6&&&&&2.00&&&&&&&&&
22&&&湖南斯耐浦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雨花区科技计&2017.12&&&&16.00&&&&&&&&
&&&&&&&&&&&&&&&&&&&&&&&&&&&&&&划项目补助
23&&&湖南斯耐浦科技有限公司&&&统计补助&&&&&&&&&&&2017.12&&&&1.00&&&&&&&&&
24&&&湖南斯耐浦科技有限公司&&&稳岗补贴&&&&&&&&&&&2017.12&&&&0.636552&&&&&
25&&&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20.00&&&&&&&&
&&&&&司&&&&&&&&&&&&&&&&&&&&&&&业首次认定奖补
26&&&长沙凯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房&&100.00&&&&&&&
&&&&&&&&&&&&&&&&&&&&&&&&&&&&&&地产诚信企业信息查
&&&&&&&&&&&&&&&&&&&&&&&&&&&&&&询平台
序号&&&发放主体&&&&&&&&&&&&&&&&&&&&文件依据&&&&&&&&&
1&&&&&&公安县财政局&&&&&&&&&&&&&&&&&--&&&&&&&&&&&&&&
2&&&&&&湖北公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管(2017)15号
3&&&&&&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鄂文(2017)61号&&
4&&&&&&湖北公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管(2017)61号
5&&&&&&湖北省人才服务局&&&&&&&&&&&&&--&&&&&&&&&&&&&&
6&&&&&&公安县财政局&&&&&&&&&&&&&&&&&--&&&&&&&&&&&&&&
7&&&&&&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政府&&&&&&&--&&&&&&&&&&&&&&
8&&&&&&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政府&&&&&&&--&&&&&&&&&&&&&&
9&&&&&&上海市科委&&&&&&&&&&&&&&&&&沪科合〔2015〕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科
&&&&&&&&&&&&&&&&&&&&&&&&&&&&&&&&&&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上海
&&&&&&&&&&&&&&&&&&&&&&&&&&&&&&&&&&科委日关于公布2017年度上
&&&&&&&&&&&&&&&&&&&&&&&&&&&&&&&&&&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验收评
&&&&&&&&&&&&&&&&&&&&&&&&&&&&&&&&&&估结果的通知&
10&&&&&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政府&&&&&&&--&&&&&&&&&&&&&&
11&&&&&上海市奉贤区科委&&&&&&&&&&&沪科合〔2015〕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科
&&&&&&&&&&&&&&&&&&&&&&&&&&&&&&&&&&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上海
&&&&&&&&&&&&&&&&&&&&&&&&&&&&&&&&&&科委日关于公布2017年度上
&&&&&&&&&&&&&&&&&&&&&&&&&&&&&&&&&&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验收评
&&&&&&&&&&&&&&&&&&&&&&&&&&&&&&&&&&估结果的通知
12&&&&&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政府&&&&&&&--
13&&&&&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政府&&&&&&&--
14&&&&&上海闵行区财政局&&&&&&&&&&&&&--
15&&&&&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16&&&&&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17&&&&&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18&&&&&公安县财政局&&&&&&&&&&&&&&&&&--
19&&&&&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长发改高技
&&&&&&&&&&&&&&&&&&&&&&&&&&&&&&&&&&[号
20&&&&&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21&&&&&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国库管理局&&&--&&&&&&&&&
22&&&&&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国库管理局&&&--&&&&&&&&&
23&&&&&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国库管理局&&&--&&&&&&&&&
24&&&&&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
25&&&&&吉林市科学技术局&&&&&&&&&&&吉市科技联(2017)4号
26&&&&&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经济和&长财企指《号
&&&&&&&信息化委员会&&&&&&&&&&&
合计补助金额(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7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万元,其中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万元.对公司2017年度当期损益的预计影响额
为万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6.27%.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
助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对公司2017年度损益的影响额应以经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后的金
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00289)ST信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日,16日和17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日,16日和17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尚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公司已于日发布了《亿
阳信通关于全面梳理公司风险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78),于
日,日,日和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临089,&2018-临001,2018-临003和2018-
临004).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3,&经核实,由于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下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融资已
经触碰警戒平仓线,&控股股东正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推进债务重组工作以及引进新的战
略投资者.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因质押融资发生具体风险.
三,董事会对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除"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所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600289)ST信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司法轮候冻结数据》,&知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等对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
分别予以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15373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
07,573,483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1执第15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
07,573,483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3,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1执第29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
07,573,483股,轮候冻结.
冻结日期: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
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已冻结和轮候冻结207,573,483
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207,573,483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三十一轮候冻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207,&573,483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三十二轮候冻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亿阳集团207,573,483股股权的冻结为第三十三轮候冻结.
公司已致函亿阳集团尽快核实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亿阳集团告知将继续核
查,一旦查到或收到正式文件,马上通报本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亿阳集团股份被冻结的
事项,并进行后续披露.
上述亿阳集团相关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尚未造成实质
性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
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600292)远达环保:关于控股股东改制更名及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
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通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要求,经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
有独资公司,改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STATEP
OWERINVESTMENTCORPORATIONLIMETED".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
权,&债务均由改制后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有关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相关基本信息如下:
一,企业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0534
四,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五,法定代表人:钱智民
六,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
七,成立日期:日
八,营业期限:长期
九,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
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
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务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
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
技术的科技开发;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控制权结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600338)西藏珠峰: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换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2017年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
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塔城国际")于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10亿元人民币的"新
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并将其所持公司A股股票4,&000万股办理了担保及信托登记.本次债券于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17塔城EB,债券代码:13702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本次债券自日起可交换为塔城国际所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
详见公司日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51).
日,公司收到塔城国际通知,其本次发行的10亿元可交换债(EB)已于2017年
10月19日起进入换股期,换股标的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换股价格为39.40元/股,最
大换股数量为25,380,711股.截至日,塔城国际可交换债已有面值9.0982亿
元的债券选择换股,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90.98%;实际已换股23,091,85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54%.
本次换股前,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286,383,51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653,007,26
3股的43.86%,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日,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票263,291,66
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2%,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建荣先生和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换股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上述换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600348)阳泉煤业:关于调整2018年第一季度原料煤收购价格的公告
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阳泉煤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议案》.根据《原煤收购协议》第5.2
款规定,公司和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聘请山西
省价格事务所提出该季度阳泉及周边地区的原煤销售价格调查报告和认证结论,双方以
价格事务所提供的价格为依据,&结合托管矿井原煤生产成本等情况,对本季度原煤收购
价格进行调整和确定.
经公司研究同意,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收购阳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的原
料煤价格确定如下:
1.根据山西省价格事务所出具的认证结论书(晋价认证[2018]1号),2018年一季度,公司
收购阳煤集团三矿,&五矿原料煤价格确定为380元/吨(不含洗耗),与2017年第四季度的
收购价格380元/吨持平;
2.根据山西省价格事务所出具的认证结论书(晋价认证[2018]2号),2018年一季度,公司
下属阳煤股份和顺长沟洗选煤&有限公司收购阳煤集团下属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
责任公司原料煤价格确定为420元/吨(不含洗耗),较2017年第四季度的收购价格435元/
吨下降15元/吨,变动幅度为-3.45%.
根据《原煤收购协议》第5.3款规定,&由于以上价格的变动幅度低于20%,所以本次价格
认定和调整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00370)三房巷: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的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
见公司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18]3号),内容如下: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卞平芳,卞刚红,卞建峰,束德宝,张民:
江苏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
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
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三房巷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具体如下:
一,三房巷股份关联方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情况
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集团")持有三房巷股份公司50.33%的股权,
直接控制三房巷股份.江阴新伦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伦化纤"),&江阴海伦化纤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化纤"),&江阴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兴宇"),江苏
海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石化"),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房巷国贸")均为三房巷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三房巷股份与三房巷集团及上述子公司存在
2014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13次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37,800万元,当年全部归还.
具体为三房巷集团占用1次,&金额3,000万元;新伦化纤占用1次,金额800万元;海伦石化
占用3次,&累计金额15,500万元;海伦化纤占用4次,累计金额4,500万元;江阴兴宇占用4
次,累计金额14,000万元.
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18次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63,500万元,当年全部归还.
具体为三房巷国贸占用2次,累计金额5,500万元;海伦石化占用2次,累计金额9,000万元
;江阴兴宇占用14次,累计金额49,000万元.
二,三房巷股份信息披露违法情况
2014年度至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三房巷股份故意隐
瞒,未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记账,由此导致三房巷股份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存在重大遗漏.
以上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三房巷股份定期报告,工商登记资料,资金往来流水及凭证
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三房巷股份故意隐瞒,&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行为,违反了《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
三房巷股份董事长卞平芳,副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卞建峰,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卞刚红,时
任财务总监束德宝故意隐瞒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规避信息披露义务,是对三房巷
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张民获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后
,既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未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补救,是公司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
根据当事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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