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三溪中学新居民子女入学申请表到什么地方去领所在的地址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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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瓯海区小学初中招生政策今出台,根据《2017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该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09个班,8178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67个班,6158 人。其中,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2所公办校今年首次招生。
今年瓯海区小学招生对象为日至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该区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学校分期(指全区公办学校分两期招生)、对象分类(指全区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分四批)、录取分批(指公办学校按照四批次顺序录取学生)的&三分&招生办法,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6月20日启动网上报名
该区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招生方式。同时根据&户籍为先,相对就近&的原则,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划定的施教区学校报名。若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可选择到父母房屋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家长可在6月20日8时至30日24时,直接登录2017年瓯海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ywzs.ohedu.net/),在网上完成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家长根据学生情况选择不同报名批次,按照报名流程,对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报读学校等。网上报名提交申请后务必打印《2017年瓯海区初中(小学)新生报名表》,并在7月1日至5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报读中心学校或学校现场核对。
另外,现役军人子女、照顾对象子女、回归温商子女、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子女等于&6月27日至28日到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
今年招生名额增加,将新增2所公办校
去年该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06个班,8115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59个班,5790人。两年比较可知,今年该区义务教育新生招生规模增加明显,小学增加63人;初中增加368人。
据悉,今年该区有4所学校投用,金秋首次招生,包括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这2所公办校;温州森马协和国际学校、北京外国语大学温州附属学校这2所民办校。
(原标题《瓯海区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6月20日启动网上报名》,作者:张新彤,编辑:林克凡)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位于瓯海中心区南单元F-04地块内,占地3.1万平方米,按小学36个班、学生1440人的规模建设。今年一年级招生4个班级,共160人。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位于瓯海中心区经九路2号,占地面积40820.4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25851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个班级。今年七年级招生6个班级,共210人。
这2所公办校的施教区为:景屿路&商汇路&半塘街以东,瓯海大道以南,永庆街以西,东四条路以北区域内的住宅区。
瓯海这2所学校报名有条件
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今年招收一年级4个班,开展声乐、舞蹈、表演主持和美术为主的艺术特长教育,招生对象为瓯海区户籍或父母有山水名都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办法请关注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校园网(yssy.ohedu.org.cn),报名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19日17时。
瓯海区实验中学在完成第一至第三批学生招生后,剩余学额面向全区&摇号&招生。招生对象为景山小学或瓯海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可直接登录瓯海区实验中学招生系统(www.ohsyzx.com)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2日8时至24日17时。
52所公办学校招收新居民子女就学
今年,瓯海区共52所公办学校(含校区)可接纳暂住该区内、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就学,其中初中15所、小学37所(去年40所)。另外,该区继续实施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在区实验中学、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等10所指定公办学校安排50名招生名额,用于积分高的新居民子女入学。
&老赖&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该区教育局透露,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门《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简单的说就是法院公布的那些老赖子女,不能就读我区育英国际实验学校、森马协和国际学校、北外温州附属学校这3所高收费民办学校。。&
家长若有疑问可咨询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咨询电话为5、。监督电话为:1、。关于做好2017年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各中心学校:  根据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瓯委办发〔2017〕46号)和《关于印发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3〕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积分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条件  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父母一方参加我区组织的积分制管理;  (二)符合《关于印发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3〕63号)文件规定:  1.其父母居住在本区,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其父母在本区有相对固定居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其父母双方在我区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4.其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  5.其父母一方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底);  (三)申请积分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对象为:  1.小学新生:日至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新生:2017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申请积分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及指标分配  1.小学: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瞿溪小学教育集团、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景山小学、娄桥一小、潘桥一小、郭溪一小、茶山三小、仙岩一小、南白象一小。  2.初中:区实验中学。  3.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指标分配表附后。  三、申请积分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确定  根据积分申请人所持《浙江省居住证》注明的现居住地,结合区教育局划定的小学施教区,确定其申请的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区实验中学在满足景山辖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后,还有剩余名额全区统筹安排。  四、申请积分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程序  1.符合条件的新居民,于2017年6月底前向现居住地镇街(开发区)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提出参加积分制管理申请,并提供申请积分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条件的相关材料和《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证明材料,填写好《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和《瓯海区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表》。  2.各镇街(开发区)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收件后,对受理的积分申请材料(包括扣减分情况)进行审核,如对资料真实情况有异议的,提交相关机构或部门进行核查,然后由中心学校对入学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后,由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在《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上核定分数,在《瓯海区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日前,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将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材料及审核情况报送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7月25日前,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对新居民服务管理所上报的申请人积分进行复核后,将积分申请人的积分通过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lgj.o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职能分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有不实,取消该申请人积分制管理资格。  4.日前,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将公示后的积分申请人名单和积分申请人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相关材料提交给区教育局。8月25日前区教育局对积分申请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条件复核后,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各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入读指标数,确定积分申请人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名单。相关中心学校、指定公办学校负责通知积分申请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  5.不服从安排者,不再享受此待遇,指标数由区教育局收回统筹安排。  6.如对积分分值有异议,由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如对入学条件有异议,由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是我区实行高积分享受高待遇,深化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中心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新居民子女积分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工作。  2.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积分制管理申请对象的材料审核工作。各有关中心学校和指定公办学校要切实做好入学申请人入学条件的审核和入学手续办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3.大力宣传,热情服务。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中心学校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辖区规上限上企业积分制管理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经办人员要热情服务,落实 “一次性告知”事项,认真做好积分入学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附件: 1.瓯海区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指标分配表  &&&&& 2.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  &&&&&&3.瓯海区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表  &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温 州 市 瓯 海 区教 育 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1  瓯海区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指标分配表学 段学 校 名 称入读指标数(人)备注  小学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7&瞿溪小学教育集团7&新桥小学教育集团5&景山小学3&娄桥一小3&潘桥一小3&郭溪一小3&茶山三小2&仙岩一小3&南白象一小9&初中区实验中学5&合  计50&  &  附件2  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姓名&性别&籍贯&民族&婚姻状况&照片身份证号码&居住证编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现居住地&积分管理申请情况积分内容申请分审核分复核分备注  一、  基  础  分  1.登记居住(15分)&&&&  2.个人素质  (40分)  学历水平 (20分)&&&  技能水平 (20分)&&&  3.工作情况  (33分)  社会保险 (20分)&&&  劳动合同 (10分)&&&  担任职务 (3分)&&&  4.居住情况(12分)&&&  二、  附  加  分1.人才引进&&&2.专利创新&&&3.奖励荣誉&&&4.慈善公益&&&5.近期纳税&&&6.参政议政&&&  三、  扣  减  分  1.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的每次扣20分。&&&  2.居住在违法建筑或不符合消防安全、建筑安全规定的禁租类房屋扣20分。&&&  3.近5年内在我市因乱排污、乱搭建、乱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的,每次扣30分。&&&  4.近5年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罚款的每次扣20分;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扣30分。&&&  5.近5年内受过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每次扣30分。&&&  6.近5年内受过5年以下刑事处罚的,每次扣80分。&&&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50分;已接受处罚的,扣20分。&&&总分&&&&&&&&&&&&&&&&&&&&申请人:申请日期:录入日期:录入员签字: 审核单位(盖章):审核人:复核人: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制  &&&&& 附件3  瓯海区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申请人照片  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父亲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母亲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申请人与积分申请人的关系&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名称&  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意见  盖章:  年月日镇街中心学校意见盖章:年 月   日  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区教育局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  申请人的父(母)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制2017年瓯海区学区房划分最新版,你家属于哪个学区
09:43 点击:5345
新闻来源温州房网温房网www.0577home.net  今天,瓯海区教育局公布了2017年瓯海区学区房划分的最新版,你家属于哪个学区?有没有变化?家中孩子准备上学的,赶紧转发收藏吧。为了防小人网站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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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关心的瓯海外国语小学,实验小学,瓯海外国语中学,实验中学,梧田一中等瓯海知名小初中学校属于哪个学区范围内?为了防小人网站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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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计划及学校施教区划分    2017年我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09个班,8178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67个班,6158人。  2017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2017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    招生办法与程序    根据“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原则,实行分批录取招生办法。各校原则上按照下列批次顺序招生,各中心学校、中小学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    第一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的新居民子女;照顾对象的子女。从2018年起,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学校视招生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入学,如不能安排则由镇街中心学校统筹。    第二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泽雅镇户籍移民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    第三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瓯海区新居民子女,安排到接纳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其中父母参加社会保险两年以上的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    报名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6月20日8时至30日24时,直接登陆2017年瓯海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ywzs.ohedu.net/,以下简称“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或登陆瓯海教育网(http://www.ohedu.net/)点击招生报名系统),在网上完成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根据学生情况选择不同报名批次,按照报名流程,对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报读学校等。学生家长可自行上网报名,也可在现就读小学(幼儿园)指导下集中上网报名。如家长无上网条件的,可带齐相关资料,于 6月27日至28日到报读学校或中心学校指定地点上网报名。网上报名提交申请后务必打印《2017年瓯海区初中(小学)新生报名表》。  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及送审安排表    注:《自有住所说明报告》《自有住所隔壁四邻证明》《瓯海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瓯海区拆迁户子女入学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到瓯海教育网表格下载。新闻来源温房网 wzhou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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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瓯政办发〔2012〕72号
2012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现将《2012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2012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 施 办 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纠风办、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计〔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副区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区府办、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纠风办、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与统筹全区招生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实施,具体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务。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根据户籍所在地到划定的施教区学校相对就近入学。各中小学按规定接收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严禁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录取工作机制。各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公示工作,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弱势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所招学生按常态分班,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快慢班等。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日至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初中招生对象为201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 瓯海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三) 父母为瓯海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子女,在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 非瓯海区户籍,其父母有瓯海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在瓯海务工或经商的新居民子女:
1. 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已居住一年以上;
3.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4. 在居住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 其父母持有经现居住地街道(镇)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8、)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四、照顾规定
一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子女确保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二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照顾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1. 省绿叶奖、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市511工程第一、第二层次)。
2. 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
3. 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市第二层次以上),区级名师名校长和“三坛”荣誉获得者。
4. 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
5. 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的对象。
五、招生计划及学校施教区划分
2012年我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06个班,8305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51个班,5435人。各初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学校施教区划分详见附件1、附件2。
六、报名办法
(一) 日之前登记或迁入的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2012年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初中)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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