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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安润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
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募集&..............................................................................................................................&3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4
九、基金的投资&..............................................................................................................................&43
十、基金的业绩&..............................................................................................................................&56
十一、基金的财产&..........................................................................................................................&5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58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69
十七、风险揭示&..............................................................................................................................&75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8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0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9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11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3
二十四、备查文件&........................................................................................................................&114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15&日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6&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
办法》、《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1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兴业安润货币
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5-2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5-3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由
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的,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
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5-4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7、影子定价: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
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
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48、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实现收益
&&&&49、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折算出
的年收益率
&&&&50、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1、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2、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3、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4、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
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
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55、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
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
&&&&&&&&&&&&&&&&&&&&&&&&&&&&&&&&&&&&5-5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6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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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10%
&&&&&&&&&&&&&&合计&&&&&&&&&&&&&&&&&&&&&&&&&&&&&&&&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曾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行长,兴
业银行总行信贷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
长,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筹建工作小组负责人,兴业银行总行基金金融部总经理,
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
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
&&&&明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远洋运
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历任中国远洋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
&&&&&&&&&&&&&&&&&&&&&&&&&&&&&&&&&&&&&5-7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夕生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兴业
银行上海分行南市支行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利民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主任科员、副处
长、处长,国家体改委下属中华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
局长、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主任、兼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主任,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
&&&&黄泽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第十届、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现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国际金融研究所
所长,兼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
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第十二届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曹和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国务院农村
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云南大学副校长,
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都市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
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系主任,兼任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副会长,中
国西部促进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
道评论员,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顾问,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广州市、
西安市、哈尔滨市、厦门市和青岛市金融咨询决策专家委员,云南省政府经济顾
问。
&&&&2、监事会成员
&&&&顾卫平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农学院农业经济系金融教研
室主任、系副主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兴业银
行广州分行行长等职。现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
理。
&&&&杜海英女士,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发
&&&&&&&&&&&&&&&&&&&&&&&&&&&&&&&&&&5-8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展部科长、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发展部主任,中共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党校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骏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渣打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
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赵正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生
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助理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
稽核部稽核经理、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
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富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薏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信用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小企业
部总经理,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风险总监、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
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
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
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
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
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
&&&&&&&&&&&&&&&&&&&&&&&&&&&&&&&&&&5-9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
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逸君女士,硕士学位,金融风险管理师(FRM)。7&年证券从业经历。2010
年&7&月至&2013&年&6&月,在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金产品及证券市
场研究分析工作;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基金产品及量化投资相关的研究分析工作;2014&年&5&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2015&年&6&月至&11&月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
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
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11&月&9&日起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两
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
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2&月&12&日担任兴业稳固收益
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25&日起担任兴业丰泰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1&日起担任兴业天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9&日起担任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1&月&4&日起担任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7&日起担任兴业裕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3
日起担任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6&日起担任兴业
安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10&日起担任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23&日起担任兴业瑞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策略委员会成员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总监;
&&&&冯小波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二部总经理;
&&&&徐莹女士,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5-10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丁进先生,基金经理;
&&&&雷志强先生,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
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5-11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3)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5-12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不得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
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制度
&&&&投资业务风险可以分为基本风险和操作风险。基本风险包括投资对象的市场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包括交易过程风险和投资纪律执行风险等。
&&&&本公司建立健全了的风险管理体系,针对基金运作各个环节构建了相应的风
险管理方法,并加以有效执行。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控制决策体系、风险控制监控体系、风险控
制执行体系、风险控制保障体系及自律体系。其中,风险控制执行体系是在风险
控制决策、监控、保障和自律体系共同支持下完成的,各个风险控制环节的关系
如图&1&所示:
&&&&&&&&&&&&&&&&&&&&&&&&&图&1、风险控制体系示意图
&&&&&&&&&&&&&&&&&&&&&&&&&&&&&&&&&&&&5-13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风险控制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风险控制监控由风险管理总部负责,
风险控制执行由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保障包括财务保障、屏蔽
保障和技术保障,自律体系包括法制教育和道德培养等。
&&&&督察长全面介入各个风险控制环节之中。
&&&&2、投资风险管理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控制包括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控制。
事前风险控制主要指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控制;事中风险控制主要指交
易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事后风险控制主要指投资组合构建之后的风险评估与
跟踪。
&&&&①投资分析的风险控制
&&&&投资分析风险主要指投资研究人员在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遭受损失的风险因素。对此,本公司建立了从研究初选库到
投资备选库的严格研究流程和制度,并有效执行,以防范投资分析风险。
&&&&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投资决策风险主要是指因投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可能使投资遭受损失的风
险。对此,本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投资决策流程和制度,以防范投资决策风险。如
建立严格的投资备选库制度,严格的投资权限审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绩效和风
险评估等。
&&&&③基金交易的风险控制
&&&&交易风险是指基金投资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本公司严格执行集
中交易制度,确保交易执行过程的公平独立。为了确保交易过程的独立性与公平
&&&&&&&&&&&&&&&&&&&&&&&&&&&&&&&&&5-14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性,交易部独立于基金管理部门,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④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公司对基金投资进行实时监控,并按月、按季进行风险定期评估,以加强
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风险管理总部每月对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
告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和审议;每季度分析市场环境变化和重大事件影响,
报告面临的各项风险暴露情况,对基金投资风险提出建议和警告;根据投资决策
委员会或投资主管的要求,不定期对基金投资的特定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交相关
报告。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
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5-15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②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
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③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④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⑤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
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5-16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
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
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
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
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
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
&&&&&&&&&&&&&&&&&&&&&&&&&&&&&&&&&&&&&5-17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
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
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
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高国富,男,195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
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控股)公司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代总裁;上海久事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
司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伦敦金
融城中国事务顾问委员会委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理事会成员、国际顾问委员会
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
&&&&刘信义,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
办主任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
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刘长江,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总行教育
部主任科员,工商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企
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兼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
构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2456.43&亿元,比去年末增长&33.45%。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一百一十六只,分别
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
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
&&&&&&&&&&&&&&&&&&&&&&&&&&&&&&&&&&5-18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银华永泰债券型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海安鑫保本基金、博时安丰&18&个月基金(LOF)、易方达裕丰回报基
金年、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信债券基
金、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
券基金、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
纯债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产业债纯债基金、安信动态策
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富混合
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国寿安保
稳定回报基金、国寿安保稳健回报基金、国投瑞银新成长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
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禧基金、国联安鑫悦基金、中银瑞利灵
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国联安安稳保本
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华富诚鑫灵活配置基金、
富安达长盈保本基金、中信建投稳溢保本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
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国泰添益混合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中
银尊享半年定开基金、鹏华兴盛定期开放基金、华富元鑫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
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
金、鹏华兴锐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
基金、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
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
泓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一年定开债券基金、
国联安鑫盛混合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鹏华普泰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
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
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景益
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利混合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华福长富一年
定开债券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
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开债券基金、
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丰泰灵活配置
&&&&&&&&&&&&&&&&&&&&&&&&&&&&&&&&&&5-19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混合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交银施罗德启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南方和利定开债券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
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丰&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
混合基金、银河睦榛钆渲没旌匣稹⒊ぐ馋胃涣煜然旌匣稹⒊な⑹⑻┝榛
配置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
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
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
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
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
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
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
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
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
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
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
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
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
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
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
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
&&&&&&&&&&&&&&&&&&&&&&&&&&&&&&&&&&5-20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
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
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
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
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
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
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
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
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
&&&&&&&&&&&&&&&&&&&&&&&&&&&&&&&&&&&&&&5-21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
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
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
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22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联系人:徐湘芸
&&&&电话:021-
&&&&传真:021-
&&&&网址:www.cib-fund.com.cn
&&&&2)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2、其他销售机构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
&&&&网址:http://www.5ifund.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层
&&&&邮政编码:200235
&&&&&&&&&&&&&&&&&&&&&&&&&&&&&&&&&&&&5-23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朱玉
&&&&电话:
&&&&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3)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邮政编码:518028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
&&&&网站:http://www.zlfund.cn
&&&&(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
&&&&网站:http://www.yingmi.cn
&&&&(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陈铭洲
&&&&电话:400-618-0707
&&&&网站:https://www.hongdianfund.com/
&&&&(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5-24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程晨
&&&&电话: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邮政编码:200082
&&&&联系人:张裕
&&&&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人:王哲宇
&&&&电话: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9)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7&栋&23&层&01、0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7&栋&23&层&01、04&号
&&&&邮政编码:430000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
&&&&&&&&&&&&&&&&&&&&&&&&&&&&&&&&&&&5-25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http://www.buyfunds.cn/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茹
&&&&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1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人:兰敏
&&&&电话: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佳琳
&&&&电话:400-820-2899
&&&&网站:http://www.erichfund.com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5-26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马怡
&&&&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jijin.com
&&&&(1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室
&&&&法定代表人:张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文雯
&&&&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www.jrj.com.cn
&&&&(1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400-821-0203
&&&&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4&楼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400-921-7755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1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7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江卉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A&座&4&层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赵德赛
&&&&电话:400-098-8511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18)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徐璐
&&&&电话:400-820-5999
&&&&网址:http://www.shhxzq.com
&&&&(1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仲秋h
&&&&电话:400-817-5666
&&&&网址:http://www.amcfortune.com
&&&&(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蓝杰
&&&&&&&&&&&&&&&&&&&&&&&&&&&&&&&&&&&5-28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21-
&&&&&网址:http://www.jiyufund.com.cn
&&&&&(21)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兰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杨徐霞
&&&&&电话:021-
&&&&&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22)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
&&&&&网址:http://www.wacaijijin.com
&&&&&(2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T3&A&座&19&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袁永姣
&&&&&电话:
&&&&&网址:http://www.danjuanapp.com
&&&&&(2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5-29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钱昊F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人:徐英
&&&&电话:&400-8909998
&&&&网址:https://www.jnl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1-
&&&&联系人:金晨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电话:021-
&&&&&&&&&&&&&&&&&&&&&&&&&&&&&&&&&&&5-30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021-77
&&&&联系人:曾浩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5-31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2016&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
&&&&(二)基金类型、运作方式和存续期间
&&&&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间: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进行募集。
&&&&本基金于&2017&年&1&月&3&日起公开募集,并于&2017&年&1&月&4&日结束募集。
&&&&本基金&A&类&份额募集&期共募集&9,654.06&份,B&类份额募集期共募集
200,000,000&份,总募集份额为&200,009,654.06&份,有效认购户数为&311&户。
&&&&&&&&&&&&&&&&&&&&&&&&&&&&&&&&&&&&5-32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6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
因并报送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5-33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
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34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
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
份额时,申购生效。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
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人&T&日的赎回申请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
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于&T+1&日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基金管理人通过各
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
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
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在该等故障消除后及时划往投资人银行账
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
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
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
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T&日申购
成功的基金份额&T+1&个工作日起可以赎回。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
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5-35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的任何损失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
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
&&&&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
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A&类份额每笔最低金额&1&元人民币。投资人通过其他销
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追加
申购&B&类份额每笔最低金额&0.01&元人民币。
&&&&已保有&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
500&万元人民币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
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
额&500&万元人民币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
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少于&1&份的,则应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
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见
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
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
准。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36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
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及总规模限额。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
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
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
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
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
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
额等于申购金额除以&1.00&元,赎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回份额乘以&1.00&元(特殊
情况下扣除赎回费用)。
&&&&3、本基金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为: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
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为: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申
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1.00=10,000.00&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5-37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待结转收益
&&&&&&&例:某投资人赎回&1,000&份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待结转收益为&0.11&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0.11&元。
&&&&&&&当本基金发生前述需要征收强制赎回费用的情形,投资者的赎回金额计算如
下:
&&&&&&&征费金额=(赎回份额-基金总份额×1%)×1.00
&&&&&&&赎回费用=征费金额×赎回费率(即&1%)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待结转收益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份额的登记
&&&&&&&1、投资人&T&日申购基金份额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
内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1&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额;
&&&&2、投资人&T&日赎回基金份额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
内为投资人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5-38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某笔申购超过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单笔申购上限。
&&&&8、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
偏离度绝对值&0.5%时。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10、基金达到总规模限额(如适用)且基金管理人未调整基金规模时。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10、11&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延
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5、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
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决定履行适当程序终止
基金合同的。
&&&&6、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7、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5-39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6&项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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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本数),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
日年化收益率。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
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
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各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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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六)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八)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九)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
益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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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力求获得超
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
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
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
息的收益。本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
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
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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