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数额怎么算

你必须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给予员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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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给予员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问题!
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对于所取得经济补偿金是否要计征个人所得税非常关心,但是,很多公司却经常搞不清计算方法,导致无法向被解雇者进行解释说明,显得非常尴尬,被解雇者搞不清楚,也陷入被动。对于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个税应如何计算呢?现在给你详细解读,绝对有用,不要错过!一、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按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以下两项:(1)当地(县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局公布的为准)3倍的数额。(2)个人在领取该补偿金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提供有关凭证)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但扣除额应仅限原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原由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扣除。扣除上述两项后的余额,再按以下办法计算: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进行平均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商数小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内籍人员3500元/月,外籍及港澳台人员4800元/月),则无需纳税。二、举例说明下面以北京市为例进行解说,其他省市可以比照其个税计算方法。今年6月初,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统计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今年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所支付的补偿金不超过255114元,对个人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举例说明:假如王先生因企业改制被解聘,于日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30万元,企业和个人分别按规定比例实际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其中,个人实际缴存部分为3000元,王先生在该企业工作15年。王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为:(1)首先确定王先生的计税金额。王先生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36.5万元,扣除255114元及“三险一金”3000元,应征税部分为365000-255114-3000=106886(元);(2)再确定王先生的应纳税额。王先生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征税部分为106886元,按照其在本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数进行平均,因其在本企业工作15年,超过12年的按12年进行平均,以其商数作为月工资薪金收入,减除3500元费用后,计算当月工资薪金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再乘以12,得出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316.8元。(年)=8907(元)=5407(元)5=526.4(元)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税额=526.4×12=6316.8(元)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附:你需要了解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一、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到底是怎样的?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上述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意: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应受什么处罚?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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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乔法官:&&& 我是一家食品配送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是家小公司,成立于2006年初。公司刚创立的头几年,大家干劲还蛮大的,加上老板事事亲力亲为,所以生意还是蛮好的。但是之后公司股份几次转手,经营者的理念又不相同,结果公司效益越来越差。今年年初,听说他们开过股东会了,好像讲要解散公司,同时与大家解除劳动合同。消息传开后,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讲公司现在还经营得下去,如果公司关门担心自己无法找到新的工作,不同意解除合同;也有人讲公司解散也好,至少可以拿笔不少的补偿。我从公司开办开始就在那里了,作为一名老员工,再做一年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现在老板说解散公司就解散公司,那我们的权益怎么保护呢,我们能要求继续工作吗?而且对于补偿金的问题也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讲经济补偿金应该按全部的工龄来计算,但也有人讲这种情况2008年前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我现在也非常混乱,请问,法律对我们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老板可以解散公司吗?如果一定要走的话,我又能拿多少经济补偿金呢?
  读者& 姚先生姚先生:
  公司解散通常是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无法经营所致,当然也有公司解散的原因是股东们事先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可以提前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终止日期前解散。公司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必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2008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将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同时,因此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并非在于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亦明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你所在的公司是否提前解散的决定权在于公司股东。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做出的解散公司的决议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据此终止于你们的劳动合同亦符合法律规定。当然,决定提前解散公司虽然是用人单位一方的自主权,但做出解散决定后,公司即应当依法清算并确保劳动者的相应权益不受侵害。我们所说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用人单位因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承担的法定义务。
  对公司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存在困惑是因为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法施行前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终止的,按规定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有人认为公司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结束是否应予补偿属于新旧法律规定不一致。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并未明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原则,2008年前因《劳动法》无相关规定所以用人单位亦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种观点其实并不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表述原文为&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解散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应予经济补偿《劳动法》虽无明文规定,但2005年上海市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对此种情况已作明确规定。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解散亦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据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解散而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008年前的补偿金应当一并计算在内。你是2006年进入该公司的,如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决定解散公司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亦应从你入职时起算,应当按你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你9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2012年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一大笔赔偿金!附计算方法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一大笔赔偿金!附计算方法清新小鲜肉百家号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求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与经济补偿金不同,赔偿金是一种惩罚性赔偿,是法律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赋予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请求赔偿金的权利。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或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后,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辞退劳动者,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规章、严重失职、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影响本单位工作、被追究刑责这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签书面辞退通知时,一定要看清辞退的理由,保留相应的证据。3.劳动者“病、伤、孕、老”,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法律倾向对弱者的保护,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劳动者,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月工资×2。其中,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清新小鲜肉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安全事故分析,安全知识共享,安全文化建设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手机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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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数额计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数额计算 单位应支付补偿金,应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单位未提前一个月给予书面通知,应支付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数额计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数额计算单位应支付补偿金,应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单位未提前一个月给予书面通知,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上海法律网提示您,这两笔赔偿性质不同,可同时领取。
A你好,如果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话可以上诉的哦。
A可以依法起诉维权,要求支付拆迁补偿款,关键是收集好证据进行,具体请来电话详谈!
A你好,1、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和担保人(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
2、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担保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出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愿意偿还的话,法院也会支持;
4、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A协商解决,建议说清楚事实,否则无法解答。
A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A你好,各个方面,各个地区政策都不一样,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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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的补偿怎么算?2016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日 14:45学习啦手机客户端 |扫码下载中金网APP摘要:公司如果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给员工相应的补偿,但是很多人不太清楚具体怎么补偿,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文章原标题:2016年辞退职工的补偿标准)   辞退员工的补偿怎么算?2016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公司如果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给员工相应的补偿,但是很多人不太清楚具体怎么补偿,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2016年辞退职工的补偿标准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相关法律知识: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可以不用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关注(http://m.cngold.com.cn),掌握最新财经要闻。
关键词:责任编辑Jessie【免责声明】此文章内容来源为学习啦,中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中金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相关阅读1/2 16:24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人社厅、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关键词:退休 10:21为了缓解企业缴税负担,多地下调了社保缴税比例,目前海南省政府也明确要降低社保缴费比例。对于降低社保税率是否应该退休待遇,政府也明确表示不会影响退休...关键词:养老保险 14:58前一段时间有新闻爆料称公务员一年工作可达几十万,让网友感叹公务员真高啊,但更多的反应公务员工资太低,到底公务员工资有多少呢?行不为大家整理公务员工...关键词:公务员,工资 12:20随着政府的各项政策推出,农村教师工资待遇也在不断提升。目前,教育局又推出新的政策来补贴农村教师,逐渐缩小农村教师与城镇教师之间的差距。关键词:教师,工资股票黄金外汇行情微信:cngold-com-cn行业动态金融黑幕财经解读微信:zjs-cng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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