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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03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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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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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公告(79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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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公告
经审核,下列家庭初步符合无锡市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日至日。对申请家庭的资格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23575。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经本局核准取得保障资格。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1、日起,无锡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026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为:享受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2、日起,无锡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40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3578元执行。
3、日起,无锡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40元(含)以下的无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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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