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公司暗黑3收费方式式中,项目收费和按项目需要分项收费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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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三月重要提示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日证监许可【号文予以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较低的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设有三类基金份额,分别是A类份额、B类份额和E类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按各自的费率收取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至日为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设立日期:日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三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卓电话:8传真:8联系人:肖剑(二)主要人员情况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刘卓先生,董事长,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1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靳天鹏先生,副董事长,国际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河南省委;1993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年1月至6月,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5月至2015年1月,先后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总部研究部研究员,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2014年10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2015年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罗登攀先生,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以及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上海市黄浦区政协委员。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年4月至1996年8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孙学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具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裁助理,兼任投资二部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黄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叶林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吉敏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东北财经大学开发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金融业产业组织结构、银行业竞争方面的研究。参与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国家社科基金、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多项省级创新团队项目,并负责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在国内财经类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金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职正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联合系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监事会:许国平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1987年至2004年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2005年6月至2008年1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200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7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2010年6月至2014年3月兼任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3月至2018年1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至2017年11月)及法定代表人;2018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蒋卫强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杭州益和电脑公司开发部软件工程师。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杭州新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高级程序员。1999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开发员、金融工程部高级工程师、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吴萍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日本三和银行深圳分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2010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总监助理,现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监。2016年10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职美国HuntonWilliams国际律师事务所纽约州执业律师。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行业务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战略官,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谭晓冈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管理硕士。曾任财政部世界银行司科长,世界银行中国执基办技术顾问,财政部办公厅处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办公厅处长、海外投资部副主任。2016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姚余栋先生,副总经理,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美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曾任世界银行咨询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资本市场部和非洲部经济学家,原黑龙江省招商局副局长,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副巡视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2016年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经济学家,2017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陈翔凯先生,副总经理,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广发证券海南分公司,平安保险集团公司。曾任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赵冰女士,督察长,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专业联络部、基金公司会员部,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委员会委员、基金销售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参与基金业协会筹备组的筹备工作。曾先后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教与媒体公关部负责人、理财及服务机构部负责人。2017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8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现任基金经理陈会荣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证券从业年限10年。2007年10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助理会计师、基金运营部登记清算主管、固定收益总部助理研究员、固定收益总部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总部基金经理。自日起任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日起任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日起任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日起任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日起任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慧成货币市场基金和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日起任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2)历任基金经理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李达夫 日至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设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1名,其他委员3名。名单如下:陈翔凯,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王立,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谢民,交易管理部副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张文平,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二、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法定代表人:蔡国华成立时间:日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9】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征用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恒丰银行于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过整体股份制改造,成为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山东省烟台市。恒丰银行力于创建中国最佳管理、最高回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确立以不求最大、但求最好,努力打造一流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经营管理境界,坚持以卓越的服务创卓越的品牌,按照现代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不断提升全行的整体素质;按照市场发展需求,不断推出新的金融服务产品;按照追求利润最大化原则,充分借鉴先进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进行有效的业务重组,再造银行的业务流程和运作方式,进一步完善银行的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银行的永恒发展。3、主要人员情况恒丰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部门现有员工29人,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100%员工拥有基金从业资格。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恒丰银行秉承"恒久发展、安心托付"的宗旨,致力于打造资产托管业务品牌,强化受托责任,集中技术和人才优势,安全保管受托资产。恒丰银行配备了高效的资金清算网络、先进的托管业务综合处理系统、完善的内控风险控制制度以及专业的托管运作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托管服务。目前已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理财托管、基金公司专户产品托管、基金子公司专户/专项产品托管、证券公司定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信托计划托管、私募基金托管等多项业务。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1、内部控制目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监督中心,该中心作为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中心,组织督促各相关中心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并对各项业务及其操作提出内部控制建议。中心配备专职内控稽核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内部控制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3、内部控制原则(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业务中心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应当有案可查;(2)重要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资产托管业务运作的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3)制衡性原则。内部业务中心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对独立、相互制衡,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的盲点。风险监督中心作为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部门,应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的内控稽核岗的工作具有独立性,不得兼任其他岗位的工作;(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同资产托管业务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及业务其他环境相适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超出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5)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部制度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既定的内控目标;(7)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进行问责。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三、相关服务机构(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一.直销机构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法定代表人:刘卓电话:8传真:8联系人:乐园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联系人:肖成卫、关志玲、白小雪电话:3/23555传真:5/95232二.代销机构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法定代表人:蔡国华联系人:蒋悦电话:021-传真:012-客服电话:95395网址:www.hfbank.com.cn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元洪大厦25层法定代表人:高建平电话::021-传真:021-联系人:刘玲客服电话:95561网址:www.cib.com.cn3、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法人代表人:吴国华联系人:蔡芳传真:1客服电话:网址:http://www.hsqh.net4、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陈太康联系人:李天雨联系电话:021-客服电话:8588网址:www.qh168.com.cn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法定代表人:杨德红客服电话:95521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联系电话:021-传真:021-网址:www.gtja.com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客服电话:联系人:权唐电话:010-传真:010-网址:www.csc108.com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客服电话:95565联系人:黄婵君电话:7传真:6网址:www.newone.com.cn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宋卫刚客服电话:联系人:宋明联系电话:010-传真:010-网址:www.chinastock.com.cn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瞿秋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客服电话:98-8001联系人:李笑鸣电话:021-传真:021-网址:www.htsec.com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法定代表人:李梅客服电话:95523联系人:曹晔电话:021-传真:021-网址:www.sywg.com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杨泽柱客户服务热线:9-888-999联系人:奚博宇电话:027-传真:027-网址:www.95579.com1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法定代表人:张建军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020-客服电话:400-网址:www.wlzq.com.cn1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法定代表人:余政客服电话:联系人:赵明联系电话:010-联系传真:010-公司网址:www.mszq.com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薛峰客服电话:400-888-联系人:刘晨电话:021-传真:021-网址:www.ebscn.com15、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法定代表人:步国旬客服电话:95386联系人:石健电话:025-传真:025-网址:www.njzq.com.cn1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法定代表人:曹实凡客服电话:95511转8传真:2网址:www.pingan.com17、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法人代表:蔡一兵客户服务热线:33、400-88-35316联系人:郭磊传真:9网址:www.cfzq.com1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4楼法定代表人:徐丽峰联系人:周欣玲电话:5、传真:5网址:www.gsstock.com1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法定代表人:李玮客服电话:95538联系人:吴阳电话:8传真:0网址:www.qlzq.com.cn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法人代表:王宜四客户服务热线:联系人:戴蕾电话:1传真:8网址:www.avicsec.com2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法定代表人:余磊联系人:翟璟联系电话:(027)、(028)传真:(027)网址:www.tfzq.com22、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法定代表人:朱治理联系人:王少峰电话:6网站:www.wanhesec.com.cn公司传真:3客服电话:22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法人代表人:吴玉明客服电话:联系人:刘文涛电话:传真:网址:http://www.hx818.com2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法定代表人:杨懿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010-8网站:www.new-rand.cn客服电话:400-166-11882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法定代表人:汪静波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联系人:徐诚联系电话:021-网站:www.noah-fund.com客服电话:400-821-53992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联系人:童彩平电话:0传真:8网址:www.zlfund.cn客服电话:2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法人代表:其实联系人:潘世友电话:021-传真:021-客服电话:400-网址:www.1234567.com.cn2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法定代表人:杨文斌客服电话:400-700-9665联系人:张茹联系电话:021-传真:021-网址:www.ehowbuy.com2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2室法人代表:陈柏青联系人:徐昳绯电话:021-传真:3客服电话:网址:www.fund123.cn3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客服电话:400-820-2899网址:www.erichfund.com3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法人代表:凌顺平联系人:林海明电话:8-8580传真:8-8002客服电话:网站地址www.5ifund.com3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幢14层法定代表人:李兴春传真:021-电话:021-客服电话:400-921-7755网址:www.leadfund.com.cn3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法定代表人:刘汉青客服电话:95177网址:https://www.snjijin.com/3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法定代表人:周斌客服电话:网址:www.chtfund.com3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法定代表人:王伟刚联系人:丁向坤电话:010-传真:010-客服电话:400-619-9059网址:www.fundzone.cn36、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法定代表人:蒋煜联系人:孙悦电话:010-传真:010-客服电话:400-818-8866网址:http://fund.shengshiview.com37、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法定代表人:张冠宇客服电话:400-819-9868联系人:刘美薇电话:010-传真:-129666网址:www.tdyhfund.com3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法定代表人:杨纪峰联系人:吴鹏电话:传真:010-客服电话:400-680-2123网址:www.zhixin-inv.com39、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法定代表人:王廷富联系人:姜吉灵联系电话:021-传真:021-客服电话:400-821-02034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区)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法定代表人:王翔联系人:安彬客服电话:(021)网址:www.jiyufund.com.cn4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法定代表人:陈继武客服电话:联系人:葛佳蕊电话:021-传真:021-网址:www.vstonewealth.com42、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室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楼法定代表人:黄欣公司电话:021-客服电话:400-网址:http://www.zzwealth.cn/4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法定代表人:胡伟传真:010-电话:010-客服电话:400-618-0707网址:www.hongdianfund.com4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法定代表人:陶捷联系人:杨帆电话:027-06009网站:www.buyfunds.cn公司传真:027-客服电话:400-027-98994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单元法定代表人:郭坚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联系人:宁博宇客服电话:网站:www.lufunds.com4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法定代表人:肖雯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联系人:黄敏嫦网站:www.yingmi.cn客服电话:020-4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法定代表人:李淑慧客服电话:网址:http://www.hgccpb.com/48、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法定代表人:TANYIKKUAN联系人:叶健电话:7传真:3客服电话:400-684-0500网址:www.ifastps.com.cn4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法定代表人:江卉电话:个人业务98511企业业务:传真:010-8919566网址:fund.jd.com5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法定代表人:赖任军联系人:张烨电话:1传真:0客服电话:网址:https://www.jfz.com/5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法定代表人:钟斐斐客服电话:联系人:袁永娇电话:010-传真:010-网址:https://danjuanapp.com52、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5号楼20层2302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5号楼20层2302法定代表人:蒋洪客服电话:95569网址:http://www.hx-sales.com5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法定代表人:张小军客服电话:96008传真:025-网站:http://www.zjrcbank.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二)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3层法定代表人:刘卓电话:8传真:9联系人:黄慕平(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负责人:王玲电话:3传真:0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联系人:冯艾(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电话:021-联系人:俞伟敏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俞伟敏四、基金的名称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五、基金的类型货币型六、基金的运作方式开放式七、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保持本金安全和资产流动性基础上追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八、基金的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1、现金;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九、基金的投资策略1、利率趋势评估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宏观政策、市场资金面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资金利率变动趋势进行评估,最大限度地优化存款期限、回购和债券品种组合。2、类属配置策略本基金管理人在评估各品种在流动性、收益率稳定性基础上,结合预先制定的组合平均期限范围确定类属资产配置。3、组合平均剩余期限配置策略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研判,结合基金资产流动性的要求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当预期短期利率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期短期利率下降时,提高组合久期,以获得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利率水平。4、银行协议存款和大额存单投资策略银行协议存款和大额存单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在确保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不同商业银行和不同存款期限的选择,挖掘出利率报价较高的多家银行进行银行协议存款和大额存单的投资,在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尽量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存款及存单资产的流动性。通过对宏观经济、宏观政策、市场资金面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资金利率变动趋势进行评估,最大限度地优化存款期限。5、流动性管理策略在日常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购与赎回资金变化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建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实时管理。(四)投资限制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1)股票、权证;(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4)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但需提前公告。2、组合限制(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4)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5)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6)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5%;(7)本基金将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性资产并符合下述比例限制: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3)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4)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8)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限制: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4)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9)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1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11)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上述第(8)项第4)条项外,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3、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1)承销证券;(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在适用于本基金的情况下,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如果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或者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427,146,185.14 30.55
其中:债券 3,427,146,185.14 30.55
资产支持证券 - 0.00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50,001,975.00 9.3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667,251,885.05 59.43 4 其他资产 74,903,468.10 0.67 5 合计 11,219,303,513.29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8.5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925,045,572.43 8.9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0.00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1)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的20%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9.57 8.9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0.00 0.00 2 30天(含)-60天 35.01 0.0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0.00 0.00 3 60天(含)-90天 43.29 0.0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0.00 0.00 4 90天(含)-120天 0.49 0.0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0.00 0.00 5 120天(含)-397天(含) 0.00 0.0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0.00 0.00 合计 108.35 8.9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9,699,639.10 0.58 2 央行票据 - 0.00 3 金融债券 489,945,691.76 4.7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89,945,691.76 4.76 4 企业债券 - 0.0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0.00 6 中期票据 - 0.00 7 同业存单 2,877,500,854.28 27.98 8 其他 - 0.00 9 合计 3,427,146,185.14 33.32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0.00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浦发银行CD503 5,000,000 498,840,810.98 4.85 2 兴业银行CD635 5,000,000 495,667,436.19 4.82 3 民生银行CD468 5,000,000 495,262,204.50 4.81 4 浙商银行CD132 4,000,000 397,234,380.74 3.86 5 进出26 2,300,000 229,996,396.09 2.24 6 浦发银行CD483 2,000,000 198,267,136.86 1.93 7 国开03 1,600,000 160,009,872.44 1.56 8 盛京银行CD012 1,500,000 148,912,112.18 1.45 9 国开03 1,000,000 99,939,423.23 0.97 10 广东南粤银行CD114 1,000,000 98,945,600.45 0.96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11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325%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02%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4)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68,730,028.28 4 应收申购款 6,173,439.82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74,903,468.10 (5)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十三、基金业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日)至日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大成恒丰宝货币A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 3.0% 0.0% 3.0% - 2.7% 0.0% 2.7% - 4.6% 0.0% 3.6% - 7.3% 0.0% 6.3% 大成恒丰宝货币B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 3.9% 0.0% 3.9% - 2.7% 0.0% 2.7% - 4.6% 0.0% 3.6% - 8.3% 0.0% 7.3% 大成恒丰宝货币E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 3.0% 0.0% 3.0% - 2.7% 0.0% 2.7% - 4.6% 0.0% 3.6% - 7.4% 0.0% 6.4%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日至日)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一)基金费用的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3、销售服务费;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和场地费等;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7%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07%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3、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四)基金税收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日公布的《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2期)》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十、基金业绩部分。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7.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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