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约18000元需支付的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17是多少

律师的收费标准是这样的律师的收费标准是这样的法律咨询案例之窗百家号最近很多网友咨询律师收费这件事。目前,在我国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双重标准,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中发〔2004〕21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自日执行后,一直沿用至今。但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为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放开对市场的监管,因此律师服务收费也将会被进一步放开,走上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收费的道路。律师服务的收费方式是按件收费的,具体标准如下: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元之间协商收费。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元之间协商收费;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元之间协商收费。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民商事案件的收费标准:(1) 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2) 二审阶段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3) 再审(申诉)阶段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1) 一审阶段:①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元人民币;② 审查起诉阶段: 元人民币;③ 审判阶段:元人民币;④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⑤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2) 二审阶段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3) 再审(申诉)阶段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下面作者将现行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摘抄如下,以供大家阅读。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结算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条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第二十七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费〔号)同时废止。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法律咨询案例之窗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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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该多少
来源:唐玉娟
  案件来源:广东东莞  案情简介:阿梅为来自湖南的外来工,2001年在东莞某公司上班,该公司经理肖生为香港人,因对阿梅特别关照,阿梅对被告产生好感,后被告给阿梅租房,两人一起同居生活,致阿梅怀孕。阿梅不愿引产,便马上找其男友李某同居生活,并登记结婚。2005年,李某知道事情真相,与阿梅离婚。随后阿梅作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以小孩名气起诉肖生支付自小孩出生以来的抚养费,直到成年为止。肖生自认其工资为15000元每月,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但原告母子生活在湖南,当地的生活水平低,请求视小孩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  争议焦点:小孩的抚养费是否按被告实际工资的20%-30%计算。  裁判规则: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工资收入的20%-30%作为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法院判决抚养费金额的一般参考标准,适用于一般的常规案件,但绝非法定标准,更非唯一标准,当法院处理抚养费问题时,若需要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工资收入畸高或畸低时,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当事人的支付能力来进行调整。本案原告是原告母亲和被告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现原告与其母亲共同生活,作为不直接抚养原告的被告,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根据被告的收入和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由本院酌情决定,按每月1500元支付。自小孩出生至判决前的抚养费由被告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的1月10日前支付当年的抚养费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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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有什么成本?答出了30万律师的心声!
&▌编前语:成为律师之后,身边的朋友多会找到我,有的咨询法律问题,有的要起草一份协议,有的审核一个合同,更有甚者说你帮我发一份律师函,你帮我打个小官司,却从来不会提到费用,如果主动跟朋友说请支付律师费,很多朋友不加思索的回答,你律师动动嘴、看看文件有啥成本啊?!律师真的就没有成本吗?今天,就把律师的成本曝曝光,如果总是置于阴暗角落会发霉,供朋友们传阅!▌做律师的成本到底有多高?很多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律师,总是会把律师和宝马轿车、豪华别墅和名流巨贾联系到一起,认为律师是一个风光、体面的职业,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做律师的成本。(一)时间之所以把时间成本列为法律学子最为重要的资源,是因为从一名法学院的莘莘学子到一名执业律师,会把一个年轻人的最为宝贵的时光、梦想和激情耗费殆尽。试想,大学四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才有资格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对最近几年全国的司法考试通过率,我们可以得出,基本上保持在10-15%左右,大城市通过率高一些,中小城市通过率低一些。也就是说8个考生里能顺利通过的只有一人。“司法考试”被誉为天下第一难考的职业考试,为何通过率那么低?难在哪里呢?那就让我们看看司法考试都考什么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月1日后改为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域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只是司法解释的冰山一角,还有很多的司法解释呢?每一个司法解释都需要认真研究,虽然考试的时候可能就涉及到1-3分,但都需认真研究,而过了司法考试,还需要一年的实习期才能成为真的律师,期间还需要学习和面试。律师圈的人都知道,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有律师证并不代表有业务能力、办案经验和人脉管道,需要经过大约3-5年的煎熬、折磨和挣扎,律师才有可能“脱胎换骨”,从新(青年)律师成为有一定业务能力、办案经验和人脉管道的律师;而这时一个律师基本上都30周岁了,年龄上属于“而立之年”,但是事业上可能是“刚刚起步”。上面说的只是10-15%的能顺利通过的幸运者、佼佼者;而那些85%-90%的法律学子是否参加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N次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即使通过后能否从事律师行业?即使从事律师行业能否坚持到底?......而这一切都是个未知数。(二)经济成本刚才给诸位计算了一下做律师的时间成本,那么做律师除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成本外,最为重要的可能就是经济成本了。成为一名最基础的执业律师成本核算法学基础教育(四年)司法考试(阶段)实习律师&(一年)执业律师(一年)学费:6500元/年培训:12800元/次培训:24000元/年社交:18000元/年住宿:1400元/年报名:220元/次日常:24000元/年着装:9600元/年日常:12000元/年日常:3000元/阶段社交:9600元/年车马费:18000元/年PS:以上粗略的一算,从大学直到度过初期执业一年的时间需要:198820。其中还不包括其他额外的开支、时间成本和一些隐性放弃的东西。例如:执业律师永无止境的学习培训费、律师的生活租房费以及随着执业时间同比增长的社交费用。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句话一点都不假。所以,今天你觉得律师随口就可以回答的问题都是多年的努力付出换来的。就连考个律师证都需要16万!(请忽略“保过”二字)(三)身心健康成本有数据显示,84%的律师每天的工作时长是大于8小时的,也就是说在标准工作时间内,律师没办法完成手上的工作,且基于法律服务的特殊性,当你在晚上十点钟还在修改甲方派来的合同时,可能一会儿又有乙方打电话过来告知急需修改另一份合同,于是,加班熬夜成了家常便饭。也许超负荷的工作,并不会把律师的身体搞垮;但是巨大的精神压力,却有可能使律师疯狂。律师是自由职业,导致律师没有编制、没有底薪、没有社保,律师几乎成了“三无人员”。最近几年,律师因体力不支,英年早逝的律师大有人在,2017年截至目前,已经有十四位英年早逝的律师,立刻了我们。一位女律师曾说:“我错过了孩子每一个关键的时刻,他会叫妈妈时我不在,他会走路时我不在,他生病的时候我不在……我真不知道还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妈妈。即便如此,还是感到体力不够用,脑子不够用,时间不够用……”律师正在拿自己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开玩笑,何人不知,何人不晓?但是,又有谁能不蹈覆辙,又有谁能逃过厄运?(四)职业风险成本律师职业是一个高危职业,最近几年律师被构陷的案件时有发生,不但没有引起高层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足够重视,反而加重了律师的负面形象,给律师执业造成了沉重的压力。(一)人身风险: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过程中,因其特殊身份、特殊职责所导致的人身自由和人身伤害等刑事风险。首先,《刑法》第306条规定,有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其次,在刑事庭审之前,故意或过失将案件卷宗内容泄露出去,则会构成《刑法》第398条规定之泄露国家秘密罪。(二)权利风险: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会被国家机关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责任风险。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能会被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追究刑事责任:(1)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2)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相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行贿。(3)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瞒真相。(4)指使证人作伪证。(三)人格风险: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受到人格、名誉损毁的风险。首先,来自司法机关的个别司法人员,权力意识较重而法律意识较轻,当律师与其意见不统一时,有些执法人员会为难律师,使律师下不了台。其次,当事人的目的没有达到,有时当事人不会去考虑案件的其他因素,而只认定律师收了钱,就必须要达到他的目的,一旦没有达到他的预期目的,便会将所有的不满、怨恨统统迁怒于其代理律师。另外,对方当事人败诉,也有可能将自己的失利都归咎于对方律师的身上,会认为“你这个律师就为坏人说话,不是你,我不会败诉”,一旦其失去理智律师的风险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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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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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相关的书面凭证还保留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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