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投诉管用吗是315吗

  我对国家邮政管理局的作秀新闻极其反感。听到他们的秀辞。我真想呕吐。一个根本就藐视国家法律的,政府机构有什么资格去蒙骗。群众争取上位。大家奇怪我为什么这样说吧?我对我说的话能承担一切的法律后果。我是一个历时一年的时间去投诉,海航天天快递公司的受害者。曾经用了三个月时间在(国家邮政管理局)投诉。可是他们都是去包庇那些(诈骗)企业的。一开始投诉的时候(国家邮政管理局)就藐视了前来申诉的受害者。在铁证面前包庇(诈骗公司上海海航天天快递)说企业无责。两月后我历尽艰辛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更多的铁证。(国家邮政管理局)无奈之下承认了。海航天天快递对此案件(有责)。没想到的是所谓的(有责)是把我价值3200元的货物,随便的的按邮费3被赔偿处理。完完全全的去践踏了我国的(快递法)处理赔偿条例。在我坚持追问下,有随意的回答,海航天天快递是民营企业不属于我们管理。我真的想不到这样的话是从一个专门管理(快递企业)的国家督查部门口里讲出来的。今天在网站上看到国家邮政管理局的那些秀词后我真的忍不住了。揭发他们的所谓工作虚假。  恶心的秀词如下: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2年8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的通告  8月份,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国家邮政局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0264件,答复咨询821件。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508件,占总申诉量的4.9%;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9756件,占总申诉量的95.1%。已处理申诉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6936件,占总申诉量的67.6%。有效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144件,占有效申诉量的2.1%;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6792件,占有效申诉量的97.9%。经调解消费者申诉已全部妥善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9万元,消费者对申诉处理满意率为89.3%。  一、邮政服务申诉情况  8月,受理消费者关于邮政服务问题的有效申诉144件,比上月减少42件,下降22.6%。其中,反映投递服务问题的52件,占36.1%;反映邮件延误的40件,占27.8%;反映邮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27件,占18.8%;反映收寄服务问题的15件,占10.4%;反映邮件损毁的7件,占4.9%;反映违规收费的2件,占1.4%;反映其他问题的1件,占0.7%。  这些比例和这些所谓的损失如何计算出来的。就由你们自己瞎编吧》我看很快又会出现一个在受害者面前(微笑的局长)了。不是说民营(快递)企业不属于你们国家邮政管理局管吗?那这样的数据从何的来。    这就是我为什么看到他们的秀词后想吐想揭发他们的原因  国家的快递法(赔偿责任)请问,你们这些所谓的国家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们。就究竟你们是不懂快递法还是光明正大去包庇(那些诈骗企业啊)  国家邮政管理局 职责。权利。职能范围:  六十五条 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 (请问什么叫依法处理吗?)  第六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六十六条意义何在)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邮政企业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或者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 邮政企业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或者以出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活动的,由邮政企业责令改正,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由邮政企业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七十三条 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未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的;   (三)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   (四)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的。   第七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用户明示其业务资费标准,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处罚。
楼主发言:6次 发图:2张 | 更多
    你们国家邮政管理局回复不是说:那诈骗海航天天快递是民营快递不属于你们管理吗?为什么又会出现在你们的统计表里啊。哎。你们要造假也要造得有艺术感点啊。  还有就是你们所谓的。局长信箱 在线访问 群众调查信箱。我就从来都没有看到过一封我所发的邮件。这也的摆设拿出来骗谁啊。是不是骗高层领导的关注啊。你们也太会秀了。
  为什么法律总是不能维护老百姓的。反而大大的维护那些欺压老百姓的诈骗企业,霸王条例
  我国邮政法原来只是一个升官发财的踏脚石罢了。。。。。所谓的维权也不是穷人可以做的
  怎天都说维权,这段时间走了这么多地方部门才知道,维权只是一句屁话。所谓的国家执法部门都是一帮。吸血兽。遇到投诉就推,遇到领导就拜。遇到穷人就踩,的一帮吸血兽。
  怎天都说维权,这段时间走了这么多地方部门才知道,维权只是一句屁话。所谓的国家执法部门都是一帮。吸血兽。遇到投诉就推,遇到领导就拜。遇到穷人就踩,的一帮吸血兽。
  楼主后来有消息了吗??我这次在天天发货也少了一件货,现在无踪影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通化市邮政管理局开展“诚信快递 你我同行”315主题宣传活动
3月15日,通化市邮政管理局与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在通化市集贸中心广场举办了2017年“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取得了满意的宣传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活动现场邀请了市邮政速递、顺丰、申通、中通、圆通、韵达等多家快递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共同参加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消费者在寄递快件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疑问,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实名寄递宣传单及快递知识宣传手册共计1000余份。活动现场,副市长田锡军同志也来到通化市局的宣传台,细心询问了通化市快递企业的规模和发展情况,对快递业予以肯定,并说快递行业发展的很快,快递业还会有大发展。通化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市领导的肯定给予通化市邮政管理局极大的鼓舞,下一步,通化市局将继续引导快递业市场主体诚信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诚信安全用邮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能力,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 &&[]&& []投诉列表 >>
投诉单位:申通快递公司、国家邮政总局
投诉内容:
9月9号寄出的同城快递损毁,到现在没赔偿。快递公司人也不来联系,第一次打电话去问,说快递员找不到路。第二次问又说东西损坏了,当时态度倒还好,说第二天要来赔偿我180元物品费和15元快递费。过了6天快递公司一直没人联系处理这个事情,我就向国家邮政总局投诉了申通快递公司。申通知道我投诉后态度很恶劣,不但不来人道歉赔偿,一开始说我把他们电话拉黑了打不通,后来又说我勒索威胁他们要六七百的赔偿费。简直气死我了,申通你凭什么污蔑人?你有什么证据什么权利!!!这期间就只有国家邮政总局联系了我,问了我情况,至始至终申通就没人联系过我。随后也就没了音信。申通简直就是市井流氓无赖!我花了195块钱,买了冤枉!将来谁敢到申通寄东西?所有包裹给申通,到最后都说损毁不赔,还要冤枉寄件人勒索。那么请问申通你是吃了多少寄件人的货啊?投诉了两次国家邮政总局都回复我调解无效,让我通过别的途径处理。国家邮政总局的就这么包庇这种公司吗?是收受了什么好处吗?一定要严处这种上下互通包庇的恶行!
截止目前没有反馈。投诉反馈请联系安康局开展“诚信快递,你我同行”315宣传活动
  3月15日,安康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与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诚信快递,你我同行”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邮政法制宣传活动。&  安康局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设置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涉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渠道等方面知识,倡导群众共同参与到保障寄递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动中来。活动现场,发放《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近千册,同时,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市民对邮政、快递服务提出的问题,对市民较为关心的邮政快递投申诉、快递损失赔偿、寄件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介绍,认真听取了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  安康局提醒使用快递服务的消费者应注意四个方面的事项,一是选择商业信誉好、诚信意识强的持证快递企业或分支机构;二是快件交寄前,应详细了解快递企业传递时限、服务承诺,慎重阅读、填写、保管快件收寄单;三是选择合法的交寄渠道,避免因企业违规而影响正常到达;四是签收快件物品时,注意证据保存并及时维权。&  此次活动有效增强了邮政用户的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受到广大群众和消费者的欢迎。&&&&  &&  &&
[] &&[]&& []“315-诚信快递 你我同行”宣传
&&&&&&&&&&&&&&&&&&&&&&&&&&&&&&&&&&&&&&&& & & & &&&
[] &&[]&&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邮政局投诉网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