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问题的历史由来开罗宣言算不算数

《开罗宣言》权威性岂容日本亵渎
中国中日关系史学会副会长、研究员 高海宽&日 19:59
光阴荏苒,转眼间,《开罗宣言》发表已经70周年。在迎来和纪念这一不平凡时刻的日子里,世界需要深刻认识《开罗宣言》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对日本政府来说尤其如此。
《开罗宣言》是重要的历史性文件。它不仅确定了二战之后日本的命运,也确定了战后的东亚格局。《开罗宣言》与后来的《波次坦公告》,是战胜国集中处理日本问题的完整的配套性的历史性决议。它是国际上一致公认的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1945年国际社会对日本的处理,依据的正是《开罗宣言》与《波次坦公告》。国际上对此早有定论。
《开罗宣言》是日,在日本行将走向战败的背景下,由中美英三国在开罗发表的确定战后对日制裁的决定性文件。1945年7月 ,中美英共同发表的《波茨坦公告》明确宣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后来对于侵略国日本的处理,就是按此执行的。1972年,中日复交的《中日联合声明》中亦申明:&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这些都证明,《开罗宣言》是许多对日相关国际法文件制定的基本要素和依据。
《开罗宣言》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确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开罗宣言》正是中国收复日本所窃取的台湾、澎湖等的国际法理依据。
日,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接受《波茨坦公告》。《投降书》第六条也依据《开罗宣言》再次明确:&日本无条件将台湾、澎湖列岛及其周围岛屿归还给中国。&钓鱼岛隶属于中国台湾省宜兰县,按照《开罗宣言》规定等,日本理所当然地必须一同将钓鱼岛归还给中国。
然而,战后美国没有严格遵照和执行《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独自托管冲绳和钓鱼岛。1972年在归还冲绳时,美国又将钓鱼岛&管辖权&私相交给日本。日本则将&管辖权&级升为&主权&,长期进行霸占。
当前,日本对于钓鱼岛问题,采取三步走的计谋,一是歪曲历史,狡赖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当其抵赖行为在大量历史事实面前破产时,日本又采取第二步,即企图打国际官司,寻觅国际法理依据。当日本企图凭借的法理依据不足时,它计划采取第三步,即以武力继续强行霸占钓鱼岛。
目前,日本正在实施第二步计谋,颠倒黑白,无理狡辩,企图以所谓的国际法吓唬中国人,并欺骗舆论。它首先以&甲午战争&期间日本国会的决议为据,强词夺理地称钓鱼岛是日本的&合法&领土。一个侵略战争中的军国主义政权的决议还能算数?日本另一个所谓的依据是《旧金山和约》。此乃在美国主导下、没有战争当事国中国的参加,亦在没有苏联等国签字情况下的对日和约,中国政府早已明确否定其合法性。至于日美《归还冲绳协定》等日本所谓的依据,是日美私相签订的涉及有争议方第三国领土的协定,完全是非法的,更是荒唐与无效的。
事实上,日本总有一股势力,对于那场侵华战争的史实予以抽象承认的同时,又予以具体否定。他们否定《田中奏折》,歪曲与否定&9?18事变&、&卢沟桥事变&、&南京大屠杀&、慰安妇问题、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否认侵占钓鱼岛的事实&&总之,日本对于其二战中的重大恶行,几乎是逐一否定。其目的就是企图改变战后秩序,彻底翻侵略历史的案。
钓鱼岛问题,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与对中国掠夺的罪证。为了达到否定历史罪行、继续侵占钓鱼岛的目的,日本也在否定《开罗宣言》,甚至肆意称《开罗宣言》&不具备法律效力&。
应当指出的是,《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中日联合声明》的相关内容是一致的,其中都明确说明了日本侵占中国领土的非法性,都必须归还。这些是经过日本政府确认的历史性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日本否定《开罗宣言》,就是在否定《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和《中日联合声明》。同时,日本否定《开罗宣言》,实际上也是在否定自己,否定二战的历史结论。
不仅对《开罗宣言》,对任何不利于日本的事物,日本都常常信口雌黄,肆无忌惮地加以歪曲和否认。现实是动态的,具有不确定性;而历史则是定态的 ,是盖棺定论的。日本纵有回天之术,亦不可能更改《开罗宣言》的正当与合法性。
《开罗宣言》发表业已70年,日本投降也已经68年,但日本政府依旧在抵赖历史,拒不承认和执行《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等历史决议,足见其行为当中具有无赖的一面。如此一个政府领导的国家,在国际上怎能取信于人?
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日本的后台老板美国一边嘴上说&不持立场&,一遍又在实际行动上怂恿、支持日本的挑衅行为。美国政府难道忘了,《开罗宣言》是他们早年的总统罗斯福倡导的。若罗斯福在天有灵,必定会为日本军国主义者后裔的狂妄无理以及其美国后人的短视行为感到愤懑。
责任编辑:李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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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拒不归还我钓鱼岛是对《开罗宣言》的公然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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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了更好地协调对日作战、惩罚日本侵略罪行,11月22日至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签署并于12月1日共同发表《开罗宣言》。宣言确认了日本侵略和掠夺中国领土的事实,明确提出了战后对日本的处理决定,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大成果,是建立战后国际新秩序的重要基石。
■《开罗宣言》等国际条法对日本作为战争发动者的惩戒包括:永远不容许日本再发动战争;不准日本拥有发动战争的军事力量;日本必须归还被其掠夺的别国领土;对与日有争议岛屿的处理;对其战争罪犯的惩戒。
■战后日本右翼势力一直企图否定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成果,特别是否定《开罗宣言》等有关国际条法对其的惩戒条款,妄图挑战战后国际秩序。其行为包括:否定侵略罪行;修改和平宪法;增加军费,扩军备战等。
■与日本右翼势力的斗争具有艰巨性、复杂性、持久性的特点,显然单靠中国一国力量会有所不足,应当加快推进和形成反对日本右翼势力的国际统一战线。
■日本右翼势力的一系列危险举动不仅是对《开罗宣言》的公然违背,更是企图否定二战胜利成果、挑战战后国际秩序、谋求成为军事政治大国进而主导东亚政治的表现,将给亚太地区和全球国际局势带来新的不安定因素。
1943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显现胜利曙光:2月,德国军队在斯大林格勒战役中惨败,东线战场局势开始逆转;9月,意大利政府无条件投降;在太平洋战场,中途岛海战后盟军扭转战局,开始对日发动反攻。为了更好地协调对日作战、惩罚日本侵略罪行,11月22日至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签署并于12月1日共同发表《开罗宣言》。宣言确认了日本侵略和掠夺中国领土的事实,明确提出了战后对日本的处理决定,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大成果,是建立战后国际新秩序的重要基石。
一、《开罗宣言》及后继国际条法对日本作为战争发动者的惩戒
1.《开罗宣言》及相关国际条法的承继性和法理性
经中美英三国首脑商定的《开罗宣言》草案完成后,送斯大林咨询,他“完全”赞成“宣言及其全部内容”,并明确表示:这一决定是“正确的”。这说明该宣言得到二战主要同盟国一致同意,具有法定性。
日,中美英三国首脑联合发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立即无条件投降。苏联8月8日对日宣战后加入该公告。《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这证实了两个国际条法的继承性。
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次日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承诺“切实履行波茨坦宣言之条款”,表明日本政府无条件遵守《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对其的制裁。
1972年中国和日本签订的《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中,日本政府再次承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以上事实确凿证明《开罗宣言》及相关国际条法的延续性和法理性,并为当时日本政府所承认。还必须特别强调,1947年颁布的《日本国宪法》,以及几届日本政府通过的反战决议等等,都是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影响下,反映了同盟国的意志、深受日本侵略的亚太地区各国民众的诉求以及广大日本人民对军国主义泛起的警惕。
2.《开罗宣言》等国际条法对日本作为战争发动者的惩戒
永远不容许日本再发动战争。《开罗宣言》指出:“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这就定性了日本发动战争的性质是“侵略”,而绝非后来日本声称的只是“进入”。《波茨坦公告》进一步指出:“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明确宣告绝不容许日本今后再踏上战争之路。
不准日本拥有再发动战争的军事力量。鉴于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给世界人民造成的灾难,同盟国商定,除永久铲除日本妄图征服世界的邪恶势力,还必须在日本建立“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直到“有确定可信之证据”证明“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
日本必须归还被其掠夺的别国领土。《开罗宣言》明确规定:“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对与日本有争议岛屿的处理。考虑到日本归还岛屿可能会引起地域不清楚的争议,《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也就是说日本作为二战的战败国,美、中、英、苏等战胜国具有对其领土范围的解释权。
对战争罪犯的惩戒。日本当年鼓吹发动侵略战争的罪犯理所当然应为其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受到惩处,所以《波茨坦公告》宣布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还世间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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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开罗宣言》是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法律基础——访中国驻埃及大使宋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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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中国驻埃及大使宋爱国在开罗接受中国驻埃媒体联合采访。在《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纪念日到来之际,中国驻埃及大使宋爱国接受中国驻埃媒体联合采访。 新华社记者 崔新钰 摄
新华网开罗12月1日电(记者郑一晗 孙鑫晶)开罗会议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会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对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巨大支持和鼓舞,对维护中国领土主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法律基础。在《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纪念日到来之际,中国驻埃及大使宋爱国接受中国驻埃媒体联合采访时如是说。
宋爱国说,《开罗宣言》及其后发表的《波茨坦公告》构成了二战期间盟国对日作战最重要的两份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是二战后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也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确认击败日本侵略者的胜利成果、构建战后亚太地区的国际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领导人在开罗发表了著名的《开罗宣言》。该宣言确认了日本发动对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侵略性质,明确规定“日本窃取于中国的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群岛等”悉数归还中国。其后发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
宋爱国说,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维护《开罗宣言》的权威,坚守其主张的国际正义和国际法原则,才能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正当权益,尊重二战后建立起的亚太地区国际秩序。
宋爱国指出,《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确认了近代日本侵略、掠夺中国领土的法律事实,是战后中国从日本手中收复台湾的国际法依据,也是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根据这两份文件,日本于1895年甲午战争末期非法窃取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从国际法角度应属中国。
“《开罗宣言》是用无数生命换来的胜利果实,也是二战后世界和平秩序的重要保证。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正义审判和彻底清算是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础,必须坚决维护,”宋爱国说。
宋爱国说,近年来日本右翼和军国主义势力沉渣泛起,否认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性质,否认日本军国主义残害中国人民的罪行,试图摆脱《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约束,发展军事力量。更有甚者,日本政府近期还借中国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大肆鼓吹“中国威胁论”,混淆视听,误导国际社会。
对此,他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覆盖这一区域理所当然。中国政府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维护东海上空飞行秩序,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宋爱国说,日本政府近期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和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
宋爱国说:“我们敦促日方采取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亚洲近邻和国际社会。中国也愿同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们携手,维护二战后的和平秩序和世界和平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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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罗宣言》是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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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访:《开罗宣言》是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法律基础
——访中国驻埃及大使宋爱国
    新华社开罗12月1日电(新华社记者郑一晗 孙鑫晶)开罗会议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会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对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巨大支持和鼓舞,对维护中国领土主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法律基础。在《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纪念日到来之际,中国驻埃及大使宋爱国接受中国驻埃媒体联合采访时如是说。
    宋爱国说,《开罗宣言》及其后发表的《波茨坦公告》构成了二战期间盟国对日作战最重要的两份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是二战后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也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确认击败日本侵略者的胜利成果、构建战后亚太地区的国际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领导人在开罗发表了著名的《开罗宣言》。该宣言确认了日本发动对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侵略性质,明确规定“日本窃取于中国的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群岛等”悉数归还中国。其后发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
    宋爱国说,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维护《开罗宣言》的权威,坚守其主张的国际正义和国际法原则,才能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正当权益,尊重二战后建立起的亚太地区国际秩序。
    宋爱国指出,《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确认了近代日本侵略、掠夺中国领土的法律事实,是战后中国从日本手中收复台湾的国际法依据,也是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根据这两份文件,日本于1895年甲午战争末期非法窃取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从国际法角度应属中国。
    “《开罗宣言》是用无数生命换来的胜利果实,也是二战后世界和平秩序的重要保证。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正义审判和彻底清算是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础,必须坚决维护,”宋爱国说。
    宋爱国说,近年来日本右翼和军国主义势力沉渣泛起,否认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性质,否认日本军国主义残害中国人民的罪行,试图摆脱《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约束,发展军事力量。更有甚者,日本政府近期还借中国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大肆鼓吹“中国威胁论”,混淆视听,误导国际社会。
    对此,他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覆盖这一区域理所当然。中国政府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维护东海上空飞行秩序,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宋爱国说,日本政府近期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和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
    宋爱国说:“我们敦促日方采取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亚洲近邻和国际社会。中国也愿同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们携手,维护二战后的和平秩序和世界和平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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