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投资,现如今在涪陵买投资门面好还是商铺好,还是套房好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扫描下载房天下APP
建面140-150平米通透三居
建面25-65平
运河文化广场公园东侧
共16998人报名
58500元/平
共2239人报名
共16998人报名
170000元/平
63000元/平
1500万元/套
13500元/平
1500万元/套
1400万元/套
900万元/套
800万元/套
290万元/套
预计03月20日
2500万元/套
预计03月27日
3300万元/套
预计03月31日
1000万元/套
10000万元/套
预计04月20日
预计04月21日
预计04月30日
470万元/套
大兴线看房团
已报名92人
2580112人在使用查房价
已有559万业主选择房天下卖房
套装修案例
查找现成的装修案例已有
共有家装饰公司可以为您提供服务
共有位设计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
设计师级别
免费获得4份户型设计及预算方案累计人申请成功
目前有名优秀工长供您选择,个工地可预约参观
省心、省力、让您的装修立省30%累计人申请成功
共有件建材产品
已有位业主获得专项服务
共有件家具产品,家建材商家
已有位业主获得专项服务
热门标签:
装饰公司排行榜
装修设计排行榜
北京实创装饰设计部3791套
实创装饰(北京总部)3592套
1现代简约-125.2平方米-三居室3.3万/半包
2中式风格-145.1平方米-三居室4万/半包
3中式古典-80平方米-二居室5.5万/全包
4简欧风格-84平方米-二居室8.2万/全包
5欧美风情-261.2平方米-三居室20万/全包
房地产排行榜
1100万元/套
19800万元/套
大厂22849元/平米
CBD90170元/平米
国贸86963元/平米
中关村87201元/平米
崇文门101520元/平米
来广营63332元/平米
太阳宫96602元/平米
中央别墅区54053元/平米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举报邮箱:
扫描二维码下载房天下APP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日 星期一
您现在的位置:
涪陵区环境保护局红星国际广场一、二期地下车库及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涪陵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l.gov.cn
来源:区环保局&&&&
红星国际广场建设项目由重庆星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太乙门居委四、五组,地处涪陵西北部长江北岸,距涪陵主城区约10km,交通便利。本项目西临太乙大道,南临太白大道,东临贤白支路(未建成),北临吉安路(未建成),玉珠大道(未建成)、永安路从项目地块内部穿过。项目为住宅商业楼房,总投资20亿,分高层住宅、洋房住宅和商业3个地块,其中高层住宅地块分为三期建设,高层地块Ⅰ区为一期工程(包括5栋住宅楼、临街门面、社区卫生站、物管用房和地下车库)、高层地块Ⅱ区为二期工程(包括4栋住宅楼、临街门面、物管用房和地下车库)、高层地块Ⅲ区为三期工程(包括4栋住宅楼、临街门面、社区活动中心和地下车库)、洋房住宅地块和商业地块为四期工程(洋房区主体工程为32栋洋房住宅,并配套临街门面、小区幼儿园和物管用房;商业区主体工程包括2栋高层公寓、2栋高层办公楼、百货商场、商业街及超市)。
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红星国际广场建设项目出具了《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02667);日,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对红星国际广场建设项目下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李地字第建007号)。2012年6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日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以渝(涪)环准[号文件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12年8月项目一期工程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建设完成,包括5栋高层住宅楼(1#、2#、3#、4#、5#)、临街门面及地下车库,日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对项目一期工程出具了《重庆市涪陵区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批复》(渝(涪)环试[2014]23号),同意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的1#、2#、3#、4#、5#楼及临街门面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地下车库未进行验收);2013年8月项目二期工程开工建设,2016年11月高层住宅楼6#楼及临街门面建设完成,日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对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的6#住宅楼出具了《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红星国际广场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函》(涪环建管函[号),同意6#住宅楼和临街门面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栋高层住宅楼(7#、8#、9#)、临街门面及地下车库建设完成,日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对项目二期工程7#、8#、9#住宅楼出具了《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红星国际广场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函》(涪环建管函[2017]23号),同意7#、8#、9#住宅楼和临街门面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地下车库未进行验收)。
项目三期工程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建设完成,包括4栋高层住宅楼(10#、11#、12#、13#)、临街门面和地下车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2号)、《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号)等相关规定,新建的4栋高层住宅楼、临街门面、三期修建的地下车库,以及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后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需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司根据验收需要成立了验收项目工作小组,于日对项目现场进了初步勘察,并收集了验收相关资料,严格按照《重庆星坤房地产开放有限公司红星国际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涪)环准[号)及相关国家规定的要求,完成了本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本次验收范围为三期工程修建的4栋高层住宅(10#、11#、12#、13#)、临街门面、地下车库和一、二期未验收的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详细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建设项目名称
红星国际广场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名称
重庆星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太乙门居委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工程&&&&&& 技术改造& (划√)
环评报告书
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
渝(涪)环准[号
环评报告书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工程监理单位
开工建设时间
2016年10月
投入试生产时间
重庆市冠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重庆市冠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住户数
930户,共计2976人
建成住户数
1204户,共计3612人
环评建设内容
4栋高层住宅楼(10#、11#、12#、13#楼,均为33层)、临街门面、社区公共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420个地下车位,以及一、二期工程建设的地下车库、水泵房和放置柴油发电机的柴油发电机设备间,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口位于3#住宅楼楼顶,一期地下车位830个,二期地下车位420个。
实际建设内容
4H高层住宅楼(10#、11#、12#、13#楼,均为33层)、临街门面、三期地下车库和一、二期未验收的地下车库(总计2086个车位),设有两套柴油发电机,分别位于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废气排放口分别位于3#楼和9#楼楼顶;设有两间水泵房,分别位于2#楼负一楼和7#楼负二楼;送排风系统风机房位于1#-13#楼负一楼和1#-10#楼负二楼。
项目总投资
&&&&&&&&&&&&&&&&&&&&&&&&&&&&&&&&&&&&&&&&&&&&&&&&&&&&&&&&&&&&&&&&&&&&&&&&&&&&&&&&&&&&&&&&&&&&&&&&&&&&&&&&&&&&&&&&&&&&&&&&&&&&&&&&&&&&&&&&&&&&&&&&&&&&&&&&&&&&&&&&&&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日实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号“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
(9)《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日修订);
(10)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11)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 [1998]90号《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12)《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
(1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房屋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发[号);
(14)《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
(16)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发[2012]2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17)《重庆市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
(18)《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的通知》(渝环发[2013]88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污染型项目》;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重庆星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星国际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煤科工程重庆设计研究院,2012年6月);
(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涪)环准[号);
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
环境保护部门其他审批文件等
(1)《重庆市涪陵区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批复》(渝(涪)环试[2014]23号);
(2)《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红星国际广场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函》(涪环建管函[号);
(3)《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红星国际广场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函》(涪环建管函[2017]23号)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次验收范围为三期工程修建的4栋高层住宅楼(10#、11#、12#、13#)、临街门面、地下车库和一、二期未验收的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总投资5亿。实际建成与环评对照情况见表3-1,实际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2。
表 3-1&&& 验收范围实际建成与环评对照情况一览表
环评设计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建筑面积89769.13m2,共4H高层住宅,位于高层地块Ⅲ区,包括10#、11#、12#、13#楼
4栋高层住宅(10#、11#、12#、13#楼),位于项目建设用地高层地块Ⅲ区,建筑面积.92m2
建筑面积2846.59m2,位于高层地块Ⅲ区靠吉安路和东侧支路一侧,可能入驻餐饮业
10#、11#、12#高层住宅楼靠吉安路和东侧支路一侧的临街门面,建筑面积2932.54m2,未来可能入驻餐饮业
社区公共活动中心
建筑面积705.71m2,位于高层地块Ⅲ区10#、11#、12#楼
包括一、二、三期一共建造的地下停车库,分两层,建筑面积63694.32m2,共1670个车位
包括一期、二期、三期一共建造的地下停车库,分两层,建筑面积59943.89m2,共2086个车位
柴油发电机设备间
柴油发电机设备房位于地下车库,设一台柴油发电机,设备间地面及墙壁均做防渗防腐处理;送排风系统风机房位于地下车库。
共两处柴油发电机设备间,分别位于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各设一台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底下设有铁质托盘。设备间设有储油室用于临时存放柴油,储油室地面及墙壁离地20cm均做了防渗漏防腐蚀处理。
位于地下车库,用于自来水加压以供给高楼层住户
与环评一致
污水处理设施
依托一期工程已建化粪池,共设2座,1#位于高层地块西南角,建议规模为1200 m3/d、2#位于高层地块东南角度南角,建议规模为1500m3/d
实际在10#楼外侧新建2座化粪池(处理能力均为400m³/d),用于处理三期工程所建的4栋高层住宅楼和临街门面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排气口
依托已建的排气口,分别位于2#和5#住宅楼楼顶
新建2座化粪池的臭气排气口位于10#住宅楼楼顶
居民楼排烟道在各栋楼内通过塔楼至屋顶排放
与环评一致
共设置3个公共烟道,烟道口升至11#、12#、13#楼楼顶
共设置3个餐饮油烟专用公共烟道,分别位于10#、11#、12#楼,烟道口均位于楼顶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风口
通过排尾气机房收集后,引至小区绿化带排放,排放口高于地面2m。周边配合排风口高度设置灌木,同时避免与建筑物门窗隔对
与环评一致
柴油发电机废气排口
设置在3#住宅楼楼顶
分别设置在3#和9#住宅楼楼顶
供排水工程
依托已建市政供水排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依托已建工程
与环评一致
各住户及临街门面均采用分体式空调
与环评一致
表 3-2& 验收范围实际经济技术指标与环评对照一览表
建筑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商业建筑面积
社区公共活动中心
项目主要能耗
表 3-3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一览表
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相比项目变动情况为:项目占地面积不变,实际由于户型户数增加,住宅建筑面积和商业建筑面积增加,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根据实际情况建筑面积有所减少,住宅建筑面积增加19074.68m2,商业建筑面积增加85.95m2,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减少3219.39m2,实际总建筑面积增加了15605.27m2(已取得规划局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环评一、二、三期地下车位共1670个,现实际地下车位共2086个;原环评设计有三处社区公共活动中心,分别位于10#、11#、12#住宅楼,实际未建造;原环评设计11#、12#、13#住宅楼设临街门面,现实际情况为10#、11#、12#住宅楼设临街门面;原环评设计在3#楼负一楼设置一间柴油发电机设备间,现实际在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各设置一间柴油发电机设备间,分别用于1―5#楼和6―13#楼应急发电,柴油发电机排口分别设置在3#和9#住宅楼楼顶。原环评设计4栋高层住宅楼和临街门面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依托已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现实际在10#楼外侧新建两座化粪池(处理能力均为400m³/d),用于处理三期工程所建的4栋高层住宅楼和临街门面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从总体看来,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废水&&
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小区住户产生的生活污水、入驻商业产生的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原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均依托一、二期已建的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李渡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
根据环评得知,一期工程废水排放量为924m³/d,二期工程废水排放量为769.37m³/d,三期工程废水排放量为687.48m³/d,加上环评设计有10%未预计水量,得知一、二、三期工程总废水排放量为2619m³/d。实际建设工程一、二期已建成化粪池4座,处理能力分别为382.832 m3/d、591.891 m3/d、412.555 m3/d、642.902m3/d,总处理能力为2030.18 m3/d,说明一、二期已建的化粪池不足以处理三期工程产生的废水。并且由于实际住宅建筑面积增加,户数和人数相比原环评分别增加了263户和636人,三期工程废水排放量为825.9m³/d,实际一、二、三期工程总废水排放量为2771.2m³/d。重庆星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10#楼外侧新建2座化粪池(处理能力均为400m³/d)处理三期工程新建的4栋高层住宅楼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项目雨污水管网及化粪池布置详见附图5。
4.1.2 废气
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住宅楼住户和入驻餐饮业产生的饮食油烟,车辆进出地下停车库时产生的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为烟尘和NOX),以及化粪池产生的臭气。
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4栋高层住宅设置的公共烟道排放,不会对项目地块内的居民造成影响;10#、11#、12#高层住宅楼设有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入驻的餐饮业产生的饮食油烟经自建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送风排风系统来减少汽车尾气对车库内空气造成的影响,系统排风口位于每栋高层住宅一楼朝向绿化带处,离地2m高,周围种植灌木;位于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设备间内的两套柴油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分别引至3#和9#住宅楼楼顶排放。2座新建的化粪池产生的臭气通过导气管引至10#楼楼顶排放。项目餐饮油烟专用烟道详见附图6,地下车库送排风系统排风口详见附图7。
4.1.3 噪声
项目服务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水泵、柴油发电机、地下车库送排风系统风机等设备在工作时产生的噪声。2台水泵分别位于2#楼负一楼和7#楼负二楼的水泵房, 2座柴油发电机分别设在在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的设备间,送排风系统风机位于1#-13#楼负一楼和1#-10#楼负二楼的风机房,电梯机房位于每栋高层住宅楼楼顶,产生的噪声均通过墙壁和隔音门进行隔音降噪,经过隔音后的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项目水泵房和电梯机房噪声处理措施见附图8。
4.1.4 固体废物
项目服务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小区和临街门面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生活垃圾依托已设的位于4#、5#楼间的生活垃圾暂存点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餐饮垃圾由餐饮业自行交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置。项目固体废物收集点现状见附图9。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套柴油发电机分别置于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的设备间内,发电机底下设有铁质托盘。设备间设有储油室用于临时储存柴油,储油室地面及墙壁离地20cm均进行了防渗漏防腐蚀处理。根据实际现场调查得知,项目设备间柴油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可行。项目设备间风险防范措施详见附图10。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次验收内容共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费用的0.32%。各环保设施费用详见表 4-1。环评和批复阶段的环保措施与实际情况对照见表4-2,项目绿化现状见附图11。
表 4-1& 环保设施建设费用一览表
费用(万元)
柴油发电机设备间、风机房
设置发电机和水泵专用设备间,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气烟道,储油室防渗防腐措施
设备减振、隔音门、柴油发电机排气口设消音器
高层地块Ⅲ区域绿化
四栋高层住宅设有公共烟道,底楼临街门面设有矩形铁皮制烟道连土建餐饮油烟专用烟道
表 4-2&&&&& 环保措施建成情况一览表
环评及批复主要措施
实际落实情况
污废水(生活废水、餐饮废水)
环评要求措施:服务期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小区格栅、化粪池处理;临街门面的餐饮废水、幼儿园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进入小区化粪池;超市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进入小区化粪池;其他一般经营性废水直接进入小区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的小区污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高层住宅地块共设计两套污水处理设施,1#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200m³/d,2#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500m³/d。
批复要求措施:污水排放实行雨污分流制,并规范污水排放口。含油废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接入城市政污水管网,送李渡污水处理厂处理。
由于一、二期已建化粪池不足以处理三期工程新建的4栋高层住宅和临街门面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重庆星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10#楼外侧新建两座化粪池(处理能力均为400m³/d)处理三期工程新建的4栋高层住宅和临街门面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污废水通过新建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李渡污水处理厂,其余措施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餐饮业油 烟、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组废气、化粪池臭气
环评要求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油烟经集中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餐饮业设施应集中布置,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进入专用烟道后超屋顶排放;汽车尾气经排尾气机房收集后由竖向井道引至设于小区地面绿化带内的排风口排放,排风口高于地面2m,周边配合排风口高度设置灌木,并避免与建筑物门窗相对附住宅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引至就近的住宅屋顶超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超屋顶高空排放;公共厕所产生的臭气经排风装置引至室外高空排放。
批复要求措施: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商业裙楼餐饮、超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和车库汽车尾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经专用排气管道引至裙楼屋顶排放。该项目的商业用房原则上不得从事餐饮业和文化娱乐业,若需经营餐饮和文化娱乐业,应征得我局同意,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运。
住户厨房产生油烟均通过公共烟道排放;10#、11#、12#三栋高层住宅楼设有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入驻的餐饮业产生的饮食油烟利用自建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机械送风排风系统的排风口设置在每栋住宅楼一楼面朝绿化带处,离地2m高,周围设置灌木;2套柴油发电机工作产生的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分别引至3#和9#高层住宅楼顶排放;2座新建的化粪池产生的臭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10#楼楼顶排放。其余措施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水泵、柴油发电机运行噪声
环评要求措施:柴油机设置于地下层的设备间内,并进行减振、防振隔声处理。
批复要求措施:临公路面居住楼层应安装中空隔声玻璃,合理调整房间功能,以改善室内声环境质量。合理布置备用发电机组的位置,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采取防振、防噪措施,且不得出现扰民现象。备用发电机组、风机等均应设置在地下设备用房内。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固 体 废 物
生活垃圾、商业餐厨垃圾、化粪池污 泥
环评要求措施:项目投入使用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小区和临街门面的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餐饮含油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回收。
批复要求措施: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并远离人群集中区和居住区。垃圾收集应采用袋装收集,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北侧道路绿化带附近,并采取日清日运,严防蚊蝇产生。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4.3.1、环保设施实际建成及运行情况
三期工程新建的4栋高层住宅和临街门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均通过10#楼外侧新建的两座化粪池(处理能力均为400m³/d)进行处理。污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李渡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
4栋高层住宅楼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公共烟道排放;10#、11#、12#高层住宅设有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入驻餐饮业产生的餐饮油烟通过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引至屋顶后高空排放;项目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通排风系统,通排风系统风机房位于1#-13#楼负一楼和1#-10#楼负二楼的风机房,排放口位于高层住宅楼一楼面向地面绿化带处,离地2m高,周围种植灌木;2套柴油发电机分别位于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的设备间内,产生的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分别引至3#和9#楼楼顶排放;2座新建的化粪池产生的臭气通过专用导气管引至10#楼楼顶排放。
(3)固体废物
4栋高层住宅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位于4#、5#楼之间已设的垃圾收集点集中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掏,产生的污泥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风险防范措施
2台柴油发电机分别位于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的设备间内,发电机底设有铁质托盘。设备间设有储油室用于临时储存柴油,储油室地面和墙壁离地20cm作了防渗防腐处理,根据现场实际调查情况可知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
4.3.2、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
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及验收监测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
4.3.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该项目环保审批文件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均已归类存档,资料齐全,满足环保相关法规要求。
5.1 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 环评报告书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总共3个地块,是集居住、商业为一体的综合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为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88603m2,地下建筑面积为125911m2,居住户数为4679户,居住人数为14973人,项目总投资20亿。
5.1.2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污废水:施工期废水由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组成。施工场地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进出场地车辆的冲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污染物以SS为主,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进出场地车辆的冲洗水主要含SS和少量石油类。混凝土养护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防尘洒水、施工棋具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进出车辆的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住宿租借场地背面安置小区,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形成的环卫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最终排入长江。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具作业时产生的含CO和NOX废气,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及物料装卸等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等。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预防措施应以管理为主,施工期间加强土石方开挖、回填的管理,并采用湿式作业,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以减少施工粉尘对环境的污染。施工场地禁止燃煤。
噪声:工程施工噪声主要由施工机具引起。施工机具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载重汽车、振捣棒、吊车、卷扬机等,噪声值在75―105dB之间。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噪声扰民。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无对于弃方产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及施工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消失。
(2)服务期
污废水:服务期污废水为生活污水和临街门面的经营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小区格栅、化粪池处理;临街门面的餐饮废水、幼儿园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进入小区化粪池;其他一般经营性废水直接进入小区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小区污、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小区卫生保健站产生的医疗废水经单独的污水管道排入消毒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预处理标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李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长江。
废气:服务期废气主要为小区日常生活和餐饮门面产生的油烟、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尾气、锅炉废水、车库汽车排放的尾气运行时产生的尾气、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和公共厕所产生的臭气。日常生活的油烟经集中烟道引至屋顶超屋顶排放;餐饮设施集中布置,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进入专用烟道后超屋顶排放;汽车尾气经排尾气机房收集后由竖向井道引至设于小区地面绿化带内的排风口排放,排风口高于地面2m,周边配合排放口高度设置灌木,并避免与建筑物门窗相对附注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引至就近的住宅屋顶超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超屋顶高空排放;公共厕所产生的臭气经排风装置引至室外高空排放。锅炉废气排放口布置在公寓楼楼顶,并超出楼面3m。
噪声:服务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水泵、柴油机、冷却塔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分别为75dB、88dB、70dB。水泵、柴油机均设置于地下层的设备间内,并进行减振、防振隔声处理。设计目前尚未明确冷却塔的具体位置,本次评价建议冷却塔布置在两栋办公楼及百货商场楼顶东南角,并在其下铺设减震垫,进行减震降噪处理。
固体废物:本工程投入使用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小区和临街门面的生活垃圾、社区医疗站产生的医疗废物和餐饮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送至重庆市涪陵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处置;餐饮含油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回收。
5.1.3 总量控制
服务期本项目的污废水将进入李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污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已经计入李渡污水处理厂中,本次评价不再给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议值。
本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建议为:COD493.69t/a、BOD5197.48t/a、SS164.56t/a、氨氮45.37t/a、动植物油2.96t/a。
污废水最终将经李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长江,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98.79t/a、BOD532.93t/a、SS32.93t/a、氨氮11.98t/a、动植物油0.45t/a。
5.1.4 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
为了使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建设方应做好施工期和服务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对废水排放口的流量、动植物油等项目进行定期监测,以便及时掌握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及处理效率情况,确保污染治理措施正常运行。
5.1.4 综合结论
重庆星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星国际广场建设项目选址符合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止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能为环境所接受。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居住环境,同时将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工程在拟选地址上建设可行。
环评报告审批部门决定
(一)房屋设计建设必须符合建筑节能、户型比例国家强制要求,并按相关规范确保间距,采光、通风和绿化等指标应符合人居环境要求。
(二)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环境保护有关设施建设应纳入工程招投标内容及工程监理之中。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强噪声作业时间,禁止产生高噪声设备入挖掘机、载重汽车、振捣棒、吊车、切割机等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高、中”考期间施工。因工艺需要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三天向我局申报,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为降低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在施工期应封闭作业,围墙不低于1.8米;场地出口应硬化;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工地应使用清洁燃料,禁止烧煤;运输车辆轮胎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
(五)建筑渣土运往市政部门制定的规范弃土处置场;项目建成后在合理的位置设临时堆放池,并定期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
(六)污水排放实行雨污分流制,并规范污水排放口。含油废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接入城市政污水管网,送李渡污水处理厂处理。化粪池的设计处理规模不得低于10600m³/d(且单个不得大于500m³)。
(七)化粪池应采取防倒灌、防泄漏、防爆、防臭、防堵塞等措施,并按国家相关规范设计、施工,投入运行后按照区政府管理规范定期清掏,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化粪池选址应符合规划部门选址的要求,废气经专用管道升屋顶排放。
(八)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商业裙楼餐饮、超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天然气热水机组燃烧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车库汽车尾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经专用排气管道引至裙楼屋顶排放。该项目的商业用房原则上不得从事餐饮业和文化娱乐业,若需经营餐饮和文化娱乐业,应征得我局同意,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运。
(九)临公路面居住楼层应安装中空隔声玻璃,合理调整房间功能,以改善室内声环境质量。
(十)合理布置备用发电机组、天然气热水机组和空调系统冷却塔的位置,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采取防振、防噪措施,且不得出现扰民现象。备用发电机组、天然气热水机组、风机、水泵等均应设置在地下设备用房内;冷却塔应置于办公楼及百货商场楼顶东南侧,且距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在40米以上,并设置隔声屏障。
&&& (十一)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并远离人群集中区和居住区。垃圾收集应采用袋装收集,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北侧道路绿化带附近,并采取日清日运,严防蚊蝇产生。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服务期产生的废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李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执行的排放标准限值见表6-1。
表 6-1&&&&&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浓度限值(mg/L)
生活污水、营业性废水、餐饮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10#、11#、12#高层住宅楼临街门面入驻餐饮业排放的餐饮油烟执行的《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排放标准限值及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见表6-2。
表6-2 饮食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净化设施去除效率一览表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服务期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限值见表6-3。
表6-3 &&&场界标准限值一览表&&&&& 单位:dB(A)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涪)环准[号,项目不进行总量控制要求。
7&&& 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三期工程所建的4栋高层住宅和临街门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均通过位于10#楼外侧新建的2座化粪池进行处理。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的通知》(渝环发〔2013〕88号):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的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对应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三期工程产生的污废水经新建的两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李渡污水处理厂处理,重庆市涪陵城区管委会市政管理部同意项目排水设施接入市政管网,因此其污废水不进行监测。
项目主要为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主要废气为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和临街商业可能产生的餐饮油烟,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由自行设置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公共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饮食业餐饮油烟由入驻餐饮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进行监测。
项目主要噪声为水泵、柴油发电机和送排风系统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2座水泵房分别位于2#楼负一楼和7#楼负二楼,2套柴油发电机分别位于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的设备间,送排风系统风机位于1#-13#楼负一楼和1#-10#负二楼的风机房,电梯机房位于每栋高层住宅楼楼顶。水泵、风机和电梯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分别通过水泵房、风机房和电梯机房的墙壁隔声后,对小区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柴油机主要为应急停电时使用,使用频率低,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间隔声后,对小区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环境可接受,故本次验收不对其进行噪声监测。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三期工程新建的4栋高层住宅和临街门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均通过10#楼外侧新建的两座化粪池(处理能力均为400m³/d)进行处理。污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李渡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
4栋高层住宅楼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公共烟道排放;10#、11#、12#高层住宅设有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入驻餐饮业产生的餐饮油烟通过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引至屋顶后高空排放;项目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通排风系统,通排风系统风机房位于1#-13#楼负一楼和1#-10#负二楼的风机房,排放口位于高层住宅楼一楼面向地面绿化带处,离地2m高,周围种植灌木;2套柴油发电机分别位于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的设备间内,产生的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分别引至3#和9#楼楼顶排放;2座新建的化粪池产生的臭气通过专用导气管引至10#楼楼顶排放。
2座水泵房分别位于2#楼负一楼和7#楼负二楼,2套柴油发电机分别位于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的设备间,送排风系统风机位于每栋高层1#-13#楼负一楼和1#-10#负二楼的风机房,电梯机房位于每栋高层住宅楼楼顶。水泵、风机和电梯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分别通过水泵房、风机房和电梯机房的墙壁隔声后,对小区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柴油机主要为应急停电时使用,使用频率低,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间隔声后,对小区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栋高层住宅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位于4#、5#高层住宅之间已设的垃圾收集点集中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掏,产生的污泥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新建的4栋高层住宅和临街门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营性废水和餐饮废水通过位于10#楼外侧新建的两座化粪池(处理能力均为400m³/d)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李渡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4栋高层住宅楼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公共烟道排放,10#、11#、12#高层住宅设有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入驻餐饮业产生的餐饮油烟通过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引至屋顶后高空排放;项目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送排风系统,系统排放口位于每栋高层住宅一楼朝向绿化带处,离地2m高,周围种植灌木;2座柴油发电机分别位于3#楼负一楼和9#楼负一楼的设备间内,产生的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分别引至3#和9#楼楼顶排放;2座新建的化粪池产生的臭气通过专用导气管引至10#楼楼顶排放;2台水泵分别位于2#楼负一楼和7#楼负二楼的水泵房,产生的噪声通过墙壁和隔音门降低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地下车库送排风系统的风机分别位于1#-13#楼负一楼和1#-10#负二楼的风机房,产生的噪声通过墙壁和隔音门降低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2座柴油发电机分别设在在7#楼负二楼和9#楼负一楼的设备间,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应急使用,使用次数很少。产生的噪声通过墙壁和隔音门降低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电梯机房均位于每栋高层住宅顶楼,产生的噪声通过墙壁和隔音门降低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4栋高层住宅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位于4#、5#高层住宅之间已设的垃圾收集点集中后交给当地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已建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掏,产生的污泥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设备间内的两台柴油发电机底均设有铁质托盘,设备间设有储油室用于临时储存柴油,储油室地面和墙壁离地20cm作了防渗防腐处理,根据现场实际调查情况可知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
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可接受。
附图附件清单:
附图清单: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项目地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3、项目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布置示意图
附图4、项目鸟瞰效果示意图
附图5、项目污水管网及化粪池位置示意图
附图6、项目餐饮油烟专用烟道现状情况图
附图7、项目地下车库送排风系统现状情况图
附图8、项目水泵房和电梯机房现状情况图
附图9、项目固体废物收集点现状情况图
附图10、项目设备间风险防范措施现状情况图
附图11、项目绿化现状情况图
附件清单:
附件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涪)环准[号)
附件2、《重庆市涪陵区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批复》(渝(涪)环试[2014]23号)
附件3、《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红星国际广场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函》(涪环建管函[号)
附件4、《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红星国际广场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函》(涪环建管函[2017]23号)
附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页
附件6、污水接入协议书
附件7、承诺书
附件8、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Copyright & 2015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公网安备:27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涪陵区投资环境分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