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漫游一个月一毛钱纸币值多少钱不充,可以玩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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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背后的故事: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
创业者背后的故事: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
时间:02-22 23:45
阅读:128971次
转载来源:猎云网
猎云注:本文讲述了一位艰难创业者背后,妻子默默支持老公的故事。创业不易,老公与CEO谈股份谈崩,面临净身出户,需要重新找工作的境地。妻子不知道怎么帮老公争股份,不知道该如何跟不讲理的人打交道,于是写下这篇“求职帖”,“如果你们是一个靠谱的团队,想招一个靠谱的技术负责人,我真的觉得我老公是最适合的!”妻子这样说道。文章转自诶诶想你公众号:发现身边,作者:Emily Liu 。
今天,初春的北京下起了雪,老公八点多回家的时候说,跟CEO谈股份谈崩了,如果走的话就是净身出户,留下来的话就是继续拿每个月的死工资,7年的创业,最后就是这样。
我一下子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了,一时间想起了太多的事。
四年前认识我老公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在创业,当时我们都在苏州街上班,我在神州数码大厦,他在维亚大厦,我俩上班只隔着一条街。认识他的时候,他说已经创业第三年了,他们公司有三十来个人,做手机游戏,他说他是公司的第二个员工,算是联合创始人,负责技术,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聊得全是APP推广,当时刚学着做APP推广的我,听着他讲各种渠道如何推广如何谈框架的时候感觉真的是崇拜极了。
尽管老公当时没车也没房,可我那个时候就想找个创业的,感觉创业似乎代表着无限的可能,当然心里多少有点期望有朝一日他们公司上市分个几百万然后去环游世界的小憧憬,可说心里话我好像就是特别喜欢他敲代码的样子,喜欢他的实在和幽默,虽然正脸侧脸都一样坑坑洼洼的,但就是感觉特别可爱。
认识了四个月我们就结婚了,感觉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事情就没有想得那么复杂,结婚就在我们租的四十平的小公寓,北京老家都没买房,虽然看上去什么都没有,可我还是觉得可自豪了,逢人就说我老公在创业,是联合创始人,公司做手游,是创新工场投资的,虽然说起来老公那会儿拿的工资还没我一个互联网运营多,但我总觉得老公指不定哪天就去美国敲钟了,眼下日子苦点根本都不算什么。
老公经常加班,晚上十点十一点是正常下班时间,刚好我在互联网公司也经常加班,他周末也不休息,刚好我周末读在职研要上课,当时觉得我俩简直天生一对,虽然他领结婚证的时候都在打电话说面试的事儿,度蜜月的时候都带着电脑,去景点的大巴上还在写代码,可我就是爱看他敲代码时候那种特别专注的样子,也从来都没有因为他的工作狂跟他吵过架,反倒是看他那么辛苦特别心疼,总想着该怎么能让他多保重身体。后来他们公司从三十人发展到了五十人,我跟着他一起去宜家采购办公家具,头一回一次买那么多桌子椅子,我帮着老公一件一件的往车上搬,累归累,但心里美的不得了,感觉老公公司又壮大了。
老公偶尔会跟我聊起他们最初创业时候的事儿,说当时创新工场投了一批项目,半年以后就活了他们这一个,说他们就租了一个小公寓,一个月就拿三四千块钱工资,几个人吃也在公司,睡也在公司,说他那会儿他常常写代码到下半夜,往椅子上一靠就睡了,第二天睁开眼继续写,一起创业的超哥有时候早上看他那样在椅子上躺着,都会先去摸摸他鼻子,看还有没有呼吸了。老公说这些故事的时候都好像开玩笑一样,带着一种我们现在已经成功了的优越感,可我听得时候真的心疼他,感觉创业真的太不容易了。
要说创业的几年,什么都没拿到可能也有点夸张了,不过老公公司只有14年分了一次奖金,说是有一百万,不过有一部分买了车,另一部分去掉办婚礼也所剩无几。可老公创业之前在一个知名互联网公司做开发,那个时候工资就有十几K,但创业的这些年只拿几K而已,所谓的奖金,基本也就算是补上了工资的差额罢了吧。
于是后来我们也一直没买房,怀孕之后重新租了一个更大的房子,怀孕五六个月的时候大着肚子搬的家,东西也都是我一个人收拾的,因为老公还是那么忙,常常我半夜睡醒了一觉,他还没回来。偶尔回来的早,结果凌晨三四点钟接了个电话或者报警短信,就又得爬起来休bug,所以家里的事儿我都不想再让他操心了,能自己处理的都自己处理。虽然老公现在没那么忙了,可感觉他生物钟已经乱了,晚上就算没什么工作他也睡不着,而且只要有点声音就立马醒了。
14年底的时候,有朋友找我创业,毕竟之前一直都是打工的,从来没人跟我谈过什么股权期权,于是我去征求老公的意见,老公说,他们CEO说,公司初创期股权不宜太分散,会不利于公司决策,只有股权集中公司才能迅速发展。我问老公,那你们当初签合伙人协议了么?老公说没有啊,等公司大了再说吧,蛋糕做大了才有的分嘛。我当时觉得我老公说得特别对,简直是至理名言。但我朋友坚持说开始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如果合伙就要明确每个人占股多少,这样才能做下去,于是我觉得这个朋友的格局太小了,还没什么利益就开始要分配,一定做不大,结果也没跟人家合伙,现在人家已经拿了好几轮投资了。
15年初,我怀孕了,老公的公司也从五十人发展到了一百五十人,原来维亚大厦的办公室已经坐不下了,他们重新在致真大厦租了一个更大的办公室,有一千二百多平,大厦还没装修的时候老公就带我去看了,特别空旷的场地,宽敞,明亮,老公让我帮他选一个位置,说他可以随便挑。老公开玩笑说,要么孩子取名就叫致真吧,等回头孩子长大了告诉孩子说爸爸上班那个大厦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老公还说,他们公司可能要上市了,财务审计做了好久了,不过之前老公司的帐做得不好有些东西比较乱,所以要注册个新公司,这样上市可能更顺利,我记得老公当时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光芒,我也忍不住觉得好像上市真的指日可待了。搬到新大厦的时候,我怀孕六个多月,我跟老公说请你们几个骨干一起来家里吃个饭吧,我大着肚子做了一桌子乱七八糟的菜,那天他们CEO也来了,说了什么记不清了,就记得那个时候大家好像都挺开心的,老公也挺开心的,一直跟我说辛苦老婆了,辛苦老婆了。
15年9月,我们的女儿出生了,因为家里没人能帮忙带,我们也没有额外的钱请阿姨,于是我就成了全职妈妈,家里的经济重担都压在了老公一个人身上,当时老公每个月拿15K,扣了税大约一万多一点,去掉八千的房租,生活费已经所剩无几,我忍不住去跟老公说,你现在的工资是不是太低了,连我之前带的实习生现在做运营每个月都能赚18K了。老公跟我说,他是合伙人,不能开太高的工资,要以公司发展为主,现在他下面带的人工资好多都比他高,但这是公司的需要。
那一年的公司五周年年会,我带着三个月的宝宝一起参加了,老公当时主持年会的时候说,我的女儿只有102天,创业已经第1901天了,公司就像他的孩子一样,因为这个孩子,他承担过压力,遭遇过挫折,也多少次怀疑过自己,如今却能和大家一起分享他五周岁生日的喜悦,因为公司的今天离不开在座每一位的努力。那个时候,我抱着孩子坐在台下,感觉这个男人真的帅的不得了,比起我纠结的几千块钱,老公的格局真的大太多了。
老公负责后端,所以同时负责服务器的采购,在家偶尔能听到他打电话,感觉他从来都往死里砍价,往往把对方都逼得没有余地了才最终签合同,我有时候跟他开玩笑,我说你何苦那么为难人家,又不花你的钱,你少讲点价拿点回扣多好。老公当时脸色就变了,说你这是逼我违法啊,做人得讲原则的,而且你看,虽然我把对方利润压的那么低,但对方是打心底里佩服我的,也愿意交我这个朋友,就是因为我从来都不要回扣。我觉得那一刻老公在我心里的形象真的高大了不少,感觉家里的钱虽然少,但每一分都花得踏实。
孩子一天天大了,想着老租房不是个事儿,可北京的房价已经不敢想了,于是今年年初我们终于决定在沈阳买个房,首付的钱是老公家里人帮忙凑的,还跟银行贷了一百多万,因为我俩完全没有积蓄,虽然这个时候老公工资已经涨到了税后20K,可去掉9千的房租再加上8千的房贷,根本不足以在北京养孩子的开销,我们的经济彻底面临危机了,我开始催促老公去落实股份的事情,因为总觉得这个悬而未决的东西或许能够解决我们的经济问题。
同时我也开始在启信宝上查老公公司的各种公开的信息,发现老公只是作为老公司的董事,新公司完全体现不出来他的存在,新公司是CEO一个人独资的,而公司的业务早已经从老公司转移到了新公司,而且由于他之前从未签署过任何合伙人协议,和新公司只有雇佣合同,所以他的处境是特别被动的。
我跟老公说我查到的情况,他有点惊讶,可他似乎还是愿意相信他和CEO之间这么多年的情分,感觉只是公司现阶段还不宜去做股权的变更,等到公司下轮融资或者要上市的时候自然就会谈这些事情了,可也许是我太心急了,还是忍不住去催他,我说你去谈谈吧,不管公司怎么样你都跟着同甘共苦一路走过来了,好歹也要签一个合法的东西证明你在公司的身份啊。
结果,我也不知道老公为什么会选择今天去谈,只是他回家的时候跟我说,股份谈崩了,完全没戏。CEO似乎早就已经设计好了他可能问到的各种问题的回答,老公作为一个本来就不善言谈的程序员,这一次似乎彻底败了。
他自言自语地说,他作为公司第二个员工,最初参与开发的那个游戏,流水有一个亿,纯利也有五六千万,迄今依然是那款游戏的利润在养活全公司一百多号人。然而他说CEO说,那款游戏的分红前年已经分过了,也就是我们结婚那年唯一拿到的那笔钱,去掉买车,扣税之后只有不到四十万。这就是我老公从10年开始跟着他创业到现在的全部分红。而且CEO还说,现在不能谈以前的贡献,那些都是过去时了,如果现在我给你股份的话,我如何确定你未来能对公司做出这么多相应的贡献,要是谈的话就等公司流水做到三十亿,纯利做到一个亿再说,到时候谁贡献最大谁拿大头,现在都是空的。
我从来都没看过他那么消沉的样子,作为一个从东北走出来的汉子,他总是那么仗义,那么善良,他会看到火车上欺负人的流氓就上去要跟人理论,他会看见冬天里在路边卖水果的母子就特地去买几斤水果。而此刻他就想个受了伤的小动物一样,我摸摸他的脸,他也摸摸我的脸,虽然在我查资料的时候,我心里已经或多或少预料到了这样的结果,我甚至问了我能问的所有创业和做投资的朋友,大家都说这种处境很被动,胜算很小,但我此刻真的特别心疼他。甚至我都想带着孩子去找他CEO谈,可是对于一个已经步步都算计好了的人,我又能说什么呢?
刚刚看到老公在改简历,他说他要重新找工作,虽然这个学费也许真的有点贵,10年到17年这7年的时光与青春也永远都回不来,可我开始觉得这或许是个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事情,至少现在认清了,早认清早解脱,不需要被存量继续绑架了。
我不认识太多技术圈的人,我也不是很懂技术,我只知道我老公是搞PHP的,能做架构,也懂培训,管理过的团队也有几十号人,开发过好多款游戏,也开发过别的程序。
我不会做什么别的,我只会写文章,我不知道怎么帮老公争股份,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跟不讲理的人打交道,所以我就算帮老公写了一个求职的帖子吧,如果你们是一个靠谱的团队,想招一个靠谱的技术负责人,我真的觉得我老公是最适合的!我记得老公说过,曾经最想做的是在线教育,他说这一定是未来最有前景的行业。
老公喵了一眼我写得东西,他说你这是坑我的文章啊,写出来以后哪个公司会愿意招一个傻逼呢,或者也只会再来一个想找傻逼的公司,可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宝贵的就是信任,一定有真正靠谱的公司,能够尊重每个人的付出,能够发自内心地认可老公的人品和能力,就像我当初认定我老公的时候一样。
亲爱的,老公,我特别爱你笑容灿烂的样子,我和宝宝永远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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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forceNO1说:
那就辞职 挖他公司呗 然后干趴下这个SB CEO
chuangyela说:
卸磨杀驴,我也是遇到了这样的事,气的我病了两年,他是王八蛋,我是SB!
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感觉浑身发抖,许多地方似曾相识,虽说没有你那么凄惨,但是不管何时想起这件事,都会觉得血往上涌,真担心那一天自己控制不住会做出傻事来!
文章写得非常好
何以箫笙默说:
看完了,眼眶有些湿润了,有些时候物是人非事事休面前,可能只有利益吧,这个CEO他开始创业的时候肯定不是这么想的,到后面越做越大,利益也越来越大,他就无法控制自己了,所以走这一出,其实完全可以打感情牌,或者其他招数,毕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觉得这男主不傻IT男都不傻,可能就是有点憨。继续加油吧!
我很少在帖子下面回复,看了你的帖子,感触颇多,居然眼眶也湿润了,我完全能体会你既焦急、气愤、心疼、无奈的心情。对成功的定义每个人都不同,有的时候,所谓的“傻子“,当你做出傻事的时候其实已经成功了,因为我们是在用良心做每一件事,踏实,无愧天地,我们是一个“人”!但是有些人,天生的只会“读圣贤书,做禽兽事”!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爱笑的人运气都不会差,看了你们的照片,打心底里祝福你们,你们所经历的故事,对于你老公,是个教训也是个历练,相信会有更好的伯乐欣赏上你老公,是金子总会发光,你的女儿,长大后也会为她的父亲感到骄傲。同样作为妻子的我,给你点赞!
bsj911~非得不可说:
支持你,好人有好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今后你们一定会过得很幸福的,坑人的人不会很好的,我相信
吃土雅说:
公司怎么能这样利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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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城倒下之前
  我们相爱了七天,只有七天。
  听到意大利古城拉奎拉被地震夷为平地的消息之后,我呆了半天,只吐出了一个词“shit”。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在家里翻箱倒箧找他的电话号码。Jesus,七年来我没跟他说过一句话。希望他还没死。
  你不能怪我,要不是地震,谁都不会想起那个城。拉奎拉在意大利中部屹立了八百年,大家都以为它会天荒地老地屹立下去。但只听“click”的一声,一切都烟消云散。所谓的天荒地老,是那么不堪一击。
  找到电话簿的时候,我已经累得半死。尘封已久的电话簿载着我沾满尘埃的回忆。我一页页地翻开,那年夏天的片段也一幕幕地浮现……
  大学毕业前最后一个暑假,我独自到欧洲转了一圈。本打算先到英国探望Linda(我的祖母),再到比利时、德国、瑞士和意大利。谁知在英国我被
Linda“扣留”着吃她做的小甜饼。离开时,我一边担心自己血糖过高,一边把往后的行程大幅缩短,以便赶上开学的时间。当时有同学去完意大利,对拉奎拉赞不绝口,于是我便把它作为旅程的最后一站。
  在打算离开拉奎拉的那个上午,我在一家小店喝完咖啡,便心情愉快地去逛街。走了一会,背后有人喊着追上来。回头一看,只见刚才小店那个意大利男孩喘着气说:“你的……钱包……”God,我真大意!打开来看,里面的信用卡和现金原封不动。
  老实说,现在我已不大记得他的样子,我只记得那一刻,仿佛有什么捉住了我的心。我觉得,我活了一辈子就等这一场邂逅。现在回想,类似的故事可能每一秒都会在地球上发生七万多次,但当它真正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依然会认定那是一大千古奇遇,跟摩西过红海一样壮观。人总是相信动听的故事,却很少有人相信事实。
  你大概可以猜到,那天下午我没有离开。他拉着我的手看圣贝纳蒂诺教堂,然后在巴洛克建筑前随心而行。在他不经意的时候,我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脸。
  于是,我们相爱了,七天,只有七天。
  以后我没再找过他。他写过好多信要来香港看我,我怕得手心冒汗。一想到泉水一样清澈的男孩站在喧闹不堪的铜锣湾,我简直想尖叫!我的回信只有一句:“香港不适合你。”其实我真正想要说的是“我不适合你”。
  我喜欢古城,但两天就够。我这种典型的香港女人,又怎受得住凝固了八百年的时光?要我在那里守一辈子? No
kidding!第一天,我看着古迹惊为天人,第二天看着相当喜欢,第三天就开始打呵欠。七天以后,我们又会怎样?我一听到意大利文就头痛,而他只会说有限的英语,就连吵架都吵得不痛快,怎么可能一起生活?我们就像两颗轨迹不同的行星,“嚓”的一声碰上了──发光──燃烧──然后各奔前程。
你可能觉得,抛弃一切去追逐爱情十分浪漫。对我来说,“浪漫”是当你忽然想看泰晤士河的日落,可以想飞就飞;“浪漫”是当你为“公义”跟老板翻脸;“浪漫”是当你霎那对梵高那幅The
Starry Night生起了莫名的怀念,可以直奔纽约。钱呢?
  如果他懂中文,以他的个性肯定要跟我讲缘分。他一直说,跟我的相遇很magical。不知他后来遇到过多少粗心大意,丢掉钱包的女人。两个?三个?三十个?那时我以为我的出现可以左右别人的人生,后来想起不禁失笑,我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再大的陨石也不过是一颗星尘。
  要是你问,Daisy,你不信缘分吗?当然信,但我更相信“缘”和“分”其实是两回事。两个人能够在茫茫人海相遇,怎么可能不是缘?但关系能否继续下去,却是分。“有缘无分”的话,不是世界末日。最怕是“有分无缘”,命运把两个人拉在一起,却在同一屋檐下彼此折磨。就算有缘,也都是孽缘。
  开始工作以后,认识的人多了,就越发觉得那七天的爱纯真可贵。再多的缠绵,也不及当初那轻轻一吻。七天纵然短暂,但真真实实,不拖不欠。
  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凌晨三时,意大利拉奎拉发生黎克特制六点三级地震,逾百人遇难,数万人无家可归,意大利政府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巴洛克建筑物倒塌,圣贝纳蒂诺教堂变成一堆瓦砾。一切都发生在古城倒下之前。我拿起电话,我们早已各行各路,但我希望他活着;我希望,他依然好好地活着。
  写给男人的情书开头总离不开四个字
  ──“我崇拜你”。
  不是我自夸,我最拿手的是写情书,至今出自我手的杰作估计逾百。当然,其中有不少是替人写的。当你在某方面干得有声有色,慕名而来的人自会越来越多。
  我从小念女校,一年到头,我们参与联校活动不遗余力——校际音乐节、校际游泳赛、校际辩论赛、领袖生训练营、Christmas
ball等等,为我们提供了精彩的校园生活。教育完毕,自行实习,肯定比中学课本有用得多。
  凡听女同学暗恋某校男生,我就教唆她寄情书,由我代笔,我是无可救药地喜欢这种工作。替别人写比为自己写还有趣十倍,因为可以不负责任。若我从未见过
  收信人,可以把他幻想成梁朝伟、毕加索、Brad Pitt或 Harry
Potter,燕瘦环肥,任君选择。最好玩的是几个女孩要我写信给同一个男生。我跟她们分别聊过后,发现同一个男孩,在三个女子的眼里竟生出了三种完全不同的面貌!究竟哪个才是真实的他?从此,我明白了人是多么复杂的一种动物。
我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很像《霍乱时期的爱情》电影版的男主角,做写信佬替人写情书。他后来当船务秘书,也把公函写得情诗似的,挺有情趣。
  写信佬的角色教人神往,我还兴致勃勃地去翻查他们在各地的历史。四、五十年代的香港人人辛酸,写信佬摆个小档铺满纸笔墨砚,为卖猪仔写下一部部血泪史,把妓女狠骂臭男人的粗口化成文章。写信佬都是市井奇人。
  写信佬存在于世上每一个角落。有故事的地方,就有写信佬。信息发达、文盲减少,他们在城市几近绝迹了,但听说在墨西哥城的圣多明各广场,处处都有他们的踪影。
  若非两次到访巴黎,两次遇上罢工而进不了卢浮宫,我早就在那古埃及馆看到二千五百年前的写信佬了,他就是那谦谦恭恭的“书记坐像”,是个古代掌管书翰的男人。我曾以为写信佬头上有道光环,直至我自己做了律师,成了一个专业的写信佬,写信跟人数钱追债,我开始担心,“书记坐像”很可能是个沉闷的公务员啊。
  曾看过专栏作家阿杜记述他的航海经历。上世纪六十年代,他来到日本福冈市游乐旺区“中之洲”侧一条短巷,也就是著名的“恋文横丁”。福冈旁佐世保市是美军基地,海军水手闲时到福冈玩耍,跟日本女孩恋爱。军人或上战场,或回老家。不懂英语的日本女孩,就到“中之洲”这条小巷帮衬写信佬,写尽人世间的一切悲欢离合。
  经过长期“训练”,我写情书早已驾轻就熟,边写边念,边念边叹,洋洋洒洒数千字就此而生。既要学李清照,又参考徐志摩。写好了,举起来当文学作品一样欣赏,觉得自己太捧了。
  当年我住大学宿舍。有天下午,一个女同学手里拿着我替她写下的情书,气急败坏地跑来我的房间说:“Daisy,你这句:‘我对你一见钟情,我本以为那只是刹那的冲动,没想到却是对你一往情深……’连我自己都受不了!会不会太过虚伪?”
  “笨蛋,不虚伪还算是情书吗?”
  “还有还有,你这句:‘我在你的眼里,看到一整个宇宙。’太夸张了吧!那家伙虽然不错,但把他捧上天,我岂不是好
  那些都是我多年来储备下的“金句”。读到张爱玲,念到王安忆,也可补上几句,以备不时之需。我没好气地说:“小姐,你要搞清楚,寄情书的目的是满足自己,与别人无关。有了如此可歌可泣的一封信,这段肤浅的恋爱顿时变得轰轰烈烈起来。一旦把真实的他写出来,那还有浪漫的余地吗?”
  写情书虽然好玩,但写得太多也觉得是千篇一律,我的 Microsoft
Word里甚至有个“范本”。譬如说,写给男人的情书开首总离不开四个字──“我崇拜你”。男人,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一听有女人崇拜他,马上晕得一阵阵的。一个四十岁男人的虚荣心,跟一个想当班长的小学生毫无分别。
一封情书,也能风光地埋葬一段腐朽的感情。越是不配的男人,越要在情书里用上华丽的颂词,让收信人在“被崇拜”的温存中好好安息。寄信者优雅地画上完美的句号,收信人被捧得飘飘然心花怒放,皆大欢喜,诙谐有趣。
  我教唆别人写情书,自己也写,但从不写给心爱的男人。情书从来只是一场游戏,真心爱的,何须废话?
  森林探险记
  黑熊就在眼前,而我们七个人拿出所有的“武器” ,
  却只有一根树枝而已!
  潮退的时候,我坐上迪比的背,在河里缓缓前行。
  远方的地平线升起了一个小黑点,然后,黑点渐渐化成一片深邃的绿。那是一深不见底的树林,在微风中静静颤动。我摸摸迪比的头轻声说:“嘘,迪比,我们快到啦。”因为潮退,河水才刚刚淹到迪比的嘴,我骑在它的背上就连脚尖也不会沾到河水。但迪比总爱戏弄我,常用长鼻子吸水后“哗”一声往天上喷,给我冲一个花洒浴!不然,骑着大象在尼泊尔Chitwan
Park的河里漫游,实在是世上最好玩的事啊。穿卡其装的扎比拉在岸边向我挥手,我高声向他喊:“扎比拉!这河水好凉!”待我上岸了,他一边指示迪比屈前腿的膝盖,好让我从它的背跳下来,一边笑着说:“Daisy,累了吗?我在这森林当了十年管理员,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爱玩的女孩。其他人都乘吉普车从陆地来,就你偏要自个儿骑大象沿水道来,我一直以为香港女孩的胆子很小呢!”
  吉普车尚未到来,我们就在草原上等着。“这个给你,能带来好运的。
”扎比拉说着,便递给我一个看来像用树藤绕成的黑色小圈。
  “这是什么?”
  “迪比的毛。尼泊尔人相信,用大象毛做成戒指戴在手上,好运就会来。
”我把它套在指头上,又去拿稻草撩迪比的长鼻。我见过尼泊尔人不用大象屈膝也能登上它的背,我要学。
  在扎比拉的指导下,我踏在迪比的长鼻上,它马上把鼻子往上卷,而我也同时往上升,升至它耳朵的高度,我用双手抓住它两边的耳朵,借力往上一跃,便轻易登上了大象的头顶,最后在背上坐稳。“成功了!”我很高兴。扎比拉站在地上看我,摇头笑着说:“我从前认识一个香港女人,她跟你不太一样。”
  “真的吗?”我在象背上喊道,我最爱听别人的爱情故事。
  “她来这儿旅行,我们就认识了。她回香港以后,我们还经常通信,她每半年就会来探望我一次。一直过了三年,她说想替我申请到香港居住。但我说,那不是我的人生!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见面了。”从大象的背上看去,一抹阳光正洒在扎比拉的脸上。他拉下帽子,使我只能看见他的嘴巴,一张方角形的倔强嘴巴,那张嘴能说一口异常流利的英文。要不是扎比拉说他从未踏出尼泊尔国土,你也许会以为他在美国长大。
吉普车来了,连我在内,只有五名游客。自上世纪起,Chitwan常有尼泊尔皇室和外国贵族前来打猎。五十年代,这儿的谷地只有一座小村庄。真离奇,那儿的村民竟天生拥有疟疾的抗体,别处的居民开始从疟疾爆发的地方涌入。人口多了,更多荒地得到开辟,却破坏了野生动物的家园。后来又有台风、洪水、政治暴乱,生态又被搞垮了,尼泊尔真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国家啊。后来国王下令保护
Chitwan的生态,一度重新引起游客的兴趣,非法打猎和更多的洪水却再度打击旅游业。那不是很好吗?游人太多根本不利于生态保护,太吵也无法看到野生动物。
  我们往森林进发,四名游客分骑两头大象,均由工作人员操控。而我却坚持自己骑一只。比起骑马,骑象还不简单?要转右,就用树枝往大象右耳后面擦几下,要转左就擦左边。迪比很听话。
  我们穿过一片翠绿的丛林,树木稀疏,远方是大片的禾田。真正进入森林以后,树木开始变得茂密,我的心情也紧张起来。全盛时期,这里有五百多头犀牛、八十多只老虎、四百多种雀鸟和其他野生动物。大象的脚步缓慢而沉重,我们越接近森林的核心,树干越强悍霸道,奇花异卉也越来越多。突然间,我感到背上一阵毛茸茸的!有什么在我背上爬……我伸手去抓,我的天!竟抓出一条十厘米长的毛毛虫!身上长满了刺,样子很笨。我的手指和后背都刺上了一根,感觉有点麻,但三、四个小时后就没事了。
  我们在一片湿地前停下,暂时改为步行。走了一会,远处的池塘泛起了一阵涟漪,我们马上止住脚步──是犀牛,一大一小咕噜咕噜在喝水。等犀牛走了,我们继续前行,扎比拉却突然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嘘,别出声!”他和另一名同事脸色一沉,握紧手里的树枝。
  “什么事?”我小声地问。“黑熊!我刚看见一个巨大的黑影晃过,就在这树丛后面……”
  我们张口结舌地僵着。“你……有枪吗?”一个英国妇人问扎比拉。“不用枪,我们有其他武器,足以保护大家,放心!”扎比拉所指的“其他武器”,很明显就是他手上那根树枝。一想到我们七条人命就全靠这根可怜的树枝,我心中的恐惧迅速被另一浪的荒谬感取代。这时,树丛果然开始颤动,一团黑影从最深沉的地方慢慢冒出来……“别动!千万别动!”扎比拉警告我们,他自己则举起树枝,与另一名管理员从左右两边一步步逼近树丛。“Hi,你看这两个人的姿势像不像跳求雨舞?”我悄悄地问身旁的丹麦少女玛格烈特,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扎比拉回头瞪了我们一眼,又继续跳“求雨舞”。树丛后传来两下动物的叫声,我侧耳倾听,不能确定是什么动物,但怎么听都不像熊……这时,一座“黑色巨山”从地上猛然崛起,两颗眼珠炯炯地瞪着我们,大伙儿倒吸了一口气,往后退了两步。
“啊!是印度野牛!”扎比拉喊道。
  我完全呆住了,我这辈子从未见过这么巨型的一头牛!它站着足有六尺高,看上去像一座深棕色近于黑的大山,只有四只脚的膝盖以下是一片雪白,头上一对尖角向后绕出一道秃鹰盘旋的轨迹,它的样子可不比黑熊友善啊!
  野牛看了我们一眼,即转身离去。扎比拉示意我们安静,让它先走。“印度野牛很害羞的,一般不会袭击人类。但若受到骚扰,就会变得很暴力呀。”“那么巨大的一头牛,一定很重吧!”玛格烈特说。
“一头雄性的印度野牛,最重可达
1,500公斤。”扎比拉解释道。“那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野牛,比水牛还要巨大。”我们一边走一边聊着。“怎么它孤零零的?它的同伴在哪?”我好奇地问道。
“它是男的,自然孤独呀。”扎比拉说着,用手拨去一条爬在他手臂上的吸血虫。那东西不足一寸长,但吸满血后胖胖的非常恶心。“成年的雄性印度野牛,一辈子都吊儿郎当,四处寻找女友。雌性野牛就不同了,它们群居而生,由一头年长的女长老带领。”女人喜欢抱团,没想到连野牛也不例外。
  “可别小看这些雌性野牛!”扎比拉说。“它们有本事干掉一头老虎!曾经有一头小牛被老虎咬死了,这些母牛冒着危险,在小牛四周围成一圈,不让老虎接近小牛尸体。其余的母牛则向老虎步步进逼,竟然把老虎吓走了。
”我听得都呆了,它们至死也要守住自己的孩子,哪怕只是一具尸体!
  虎毒还不食子,但北极熊会,人也会。气候暖化令冰层范围缩小,北极熊觅食艰难。在加拿大北部,有游客目堵一头北极熊爸爸杀死了婴儿熊,再把它一口一口吃掉,游客还拍下它口衔小熊仅剩的头颅。人呢?父母为钱卖女儿当妓女,父母吵架便把婴孩从高楼抛下……这些日子天天都能看到这样的新闻,但雌性野牛却冒死守住自己的孩子。难道人不如畜牲?
  离开森林的时候,太阳正要落下,天空酝酿出一片暧昧的红色,那种带着隐喻的红。凉风拂过草田的时候,划出一道若有若无的痕迹。我回头看了森林最后一眼,隐隐感到那里面藏着什么秘密……
  下榻的地方是建在河畔的独立小木屋,里面有浴室和简单的家具。还有一会才到晚饭时间,我坐在椅子上一边翻杂志,一边吃着苹果。忽然有人敲门。
“Hi Daisy,能借我洗发水吗?”是玛格烈特。 “Sure。就在柜子里,随便用吧。”我指一下木制的床头柜,又继续去翻杂志。
“Dai……Dai……sy……”玛格烈特结巴地说着。 “什么?”我咬一口苹果说,眼睛一直没离开杂志。
“柜……柜里……你来看……”“柜子怎么了?”我丢下杂志,没好气地说。我除在柜里放了洗发水和一只在加德满都
1买来的手镯,柜里根本什么也没有。
我打开柜门,与玛格烈特张口结舌地对望,接着同时发出一声尖叫!扎比拉的工作室就在我们对面,听到尖叫声马上冲了进来。“发生什么事了?”我动作僵硬地指着矮柜,扎比拉打开柜门。
“是这个吗?”他抓着蟾蜍递到我的眼前,一阵毛骨悚然的感觉从我背上直蹿上颈,我想尖叫,却有什么卡在喉咙里喊不出来。“拿……走……”我竭力吐出这两个字。
“不过是只蟾蜍罢了。你不怕大象和野牛,却竟然怕一只蟾蜍?”扎比拉还要笑我。
  玛格烈特把头探进柜里一看,埋怨道:“这柜子太过分了!居然没背板的!为了省掉背板的木块,才让蟾蜍有机会跑进去啦!”我们两个女孩有气无力地软瘫在床上,呆呆地看着天花板,又忍不住笑自己太傻了。
  我最讨厌的城市
  很多人说巴黎是个浪漫的城市,我说浪漫个屁!
  散漫、缓慢、怠慢才是真正的巴黎!
  如果要说巴黎和雅典有什么共通之处,那就是这两个城市都是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若不是靠吃祖先的文化遗产,这两个城市的人早就全部饿死了。
  来到雅典,我第一感觉就想起了香港天文台。天文台的空气污染指数最严重的是五百,那么,雅典的指数应该是五千。在雅典过马路要小心别被弄至窒息,在街上走十分钟就满脸满身都是灰尘。我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一塌糊涂的交通,至少我没想到,明明身在一个公园里,竟然会有车在我面前打横冲出!雅典的司机为了近路,胆敢驾车穿过一个公园。汽车更会任意地驶上行人路,左穿右插。换句话说,那所谓的“人行道”并没有任何意义。如此乌烟瘴气、乱七八糟的一个城市,竟然还有人住在这里,实在太让人匪夷所思。
  我本来对雅典充满期盼,以为那是满有诗意、洋溢智慧的城市。Well,那当然是因为那里
N年前出过一个苏格拉底,但除了吃老祖宗的文化遗产,希腊人在过去几个世纪对人类有何贡献?奥林匹克源于希腊。我想,希腊人大概以为两千七百多年前办过奥运,今天再来一定驾轻就熟吧。在
2004年雅典奥运,希腊人终于成功把祖先的面子丢光。距离奥运开幕不足三个月时,兴建中的运动场还是满目疮痍,37个大项目只完成了
15个,主要田径运动场还有四分之一工程未完成,大荧光幕、成绩报告牌、电视线路全未安装。为了应付工作人员在奥运会期间的罢工威胁,还必须特别拨奖金去安抚公职人员。堂堂文明古国,人民好吃懒做,经济一塌糊涂,毫无城市规划。两千多年前有本事建造出阿波罗神庙的一个民族,今天竟沦落至此。原来,“路遥知马力”才是硬道理。
  很多人说巴黎是个浪漫的城市,我说浪漫个屁!散漫、缓慢、怠慢才是真正的巴黎。巴黎令人讨厌的地方太多了,例如地铁。香港人出名的是没有笑容,但也远不及巴黎人的扳着脸,地铁里的巴黎人都像赶去奔丧,也没有互相礼让或排队的概念。再说,我无论如何不能明白,一个地铁内散发着尿味的城市,可以浪漫到哪里去。不要告诉我在地铁内随地“解决”,是一种很“不羁”的行为。说起来,巴黎地铁的列车也很“不羁”,它们喜欢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有时十分钟,有时三十分钟,有时三百分钟,看心情。还有那糟透了的治安。我有一位朋友,三个月内在地铁被抢劫四次。问题是,巴黎人早已习惯了恶劣的治安,反认为是我未见过世面。当我们这些“外人”歇斯底里地高呼“Come
something!”时,巴黎人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曾跟一些当地人谈论过巴黎地铁的治安,他们竟悠然地呷一口咖啡,轻松地指出既然选择坐地铁,就应该预备被人抢劫啊。这种态度,比罪案本身要可耻一百倍。
 那年的夜晚,我站在巴黎铁塔下简直想哭,一辈子从没有那么想念香港。巴黎人跟希腊人臭味相投,如此天作之合的两个民族,应该义结金兰,共谱一本《沉沦的国土》。事实上,这两个民族在金融海啸中的命运也非常相似,欧洲大规模示威浪潮的源头,正是希腊。雅典警察射杀一个十五岁青年,触发全国青年骚乱,他们不满失业问题严重、前途渺茫和教育制度失败。这也算顺理成章,生在一个如此糟糕的国家,怎能不对将来感到悲观?农民用拖拉机堵塞雅典,要求提高农产品价格,枪手在一个私营电视台的停车场乱枪扫射,国家乱作一团。希腊的示威浪潮蔓延至欧洲各国。法国百万人大罢工,抗议总统萨科齐和政府救市不力。国家危在旦夕,人民不但没有团结一致,反而继续罢工、烧车,青年尽情砸烂商店的玻璃窗,真是一个软弱的民族。
  要不是爱看美术馆,我
Daisy宁死也不会去巴黎!可惜我三次到这个地方,三次都因为罢工而无法进入凡尔赛宫。究竟是我讨厌巴黎,还是巴黎讨厌我?I don't
care anyway。回到香港坐上机场快轨,太感动了,竟然没有尿味。回家真好!
  夏威夷的风暴
  “那不正常。”我看着那永恒的晴空说。
  “正常”的地方应该有“阴晴圆缺”,
  就像做人有哭有笑有情绪才有意思。
  一.秘密
  我们终于在夏威夷碰面,莉莉和我。这本是一场不必要的重逢。我不喜欢莉莉,而莉莉也不喜欢我。要说我们之间有什么“联系”的话,就是血缘。假如我是我父母亲生的,那莉莉就是我的堂姐,比我早一天来到这个世界。我的哭声震动了整座医院,她在我旁边的婴儿
  床好梦正酣,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儿。
“莉莉真漂亮!”亲戚们都这样说。我赞成,同时深信“漂亮”与“吸引”是两回事。莉莉的弱质纤纤,看来像个患有骨质疏松的芭比娃娃。
本来河水不犯井水,但现实却是莉莉的存在,不断为我带来种种麻烦。她勤奋用功,于是更显得我懒惰散漫;她听话温驯,于是更显得我刁蛮任性。她是天使,我是魔女。而这天使在我心目中只可用一个词来形容──boring。
  前些日子,香港总是天阴阴的。我打电话到旅行社订机票,电话那边问:“王小姐,请问你要去哪里?”我看着那没精打采的维多利亚港,很自然地吐出了“夏威夷”三个字。去夏威夷之前没有通知莉莉,以免她误会我是专程去探望她的。我们一家都是天主教徒。莉莉是热心教友,我是内心教友。我上网一查,离莉莉家最近的应该是
Sacred Heart Parish
2。我在一个星期日早上来到那座教堂,果然在弥撒后散去的人群中看见了莉莉。她看见我时非常惊讶。只是惊讶,没有高兴。我摘下墨镜,在人潮里与她相视一笑。亲戚一场,见了面总不打招呼也说不过去。于是,我礼貌地邀她去威基基海滩游泳。她迟疑了一下,说:“我要替一个教友的孩子安装计算机,过一会到海滩找你吧。”要是那时我一不小心露出了一个不屑的微笑,我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一个普林斯顿大学主修
Science的一级荣誉生,居然在夏威夷一个蚊型公司当计算机技术员,在周末替孩子安装计算机!我连话都不想再跟她说,转身就走了。威基基海滩总是人山人海。其实只用二十分钟车程,就可到达美国总统奥巴马爱玩徒手滑浪的
Sandy Beach。那儿因为大浪,泳客比较稀少。但在这种阳光灿烂得要命的日子,有人围着你叽叽呱呱才够过瘾。
我穿上新买的Chanel
Bikini,在沙滩椅上躺下。万里晴空,满目碧海。太阳油混合了海水的味道,水平线在太阳下幻化出一道霞气。我觉得自己好懒散,我喜欢这样。好像过了一辈子,莉莉才穿着短袖衫和三个骨裤,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我旁边的沙滩椅上。这个接受西方教育的封建女人,简直教人叹为观止!在夏威夷的沙滩不穿bikini,难道要穿长裤?我们就那样自顾自的躺着晒太阳。我没兴趣跟莉莉说话,我自己这样待着就很快乐。日落时,我已晒出了一身的古铜色,把刚买来的彩色手镯往臂上一套,漂亮得很。
  第二天,我又兴致勃勃地去威基基。一边喝着冰冻的柠檬汁,一边仰望蔚蓝的天空。看着看着,我开始察觉到有点不对劲,怎么天空一点表情也没有?像个哈哈笑的卡通,也像个脑袋一片空白的傻瓜。
  到了第三天,我郑重宣布,那是我忍受夏威夷的极限。住一生? No
kidding!“那不正常。”我看着那永恒的晴空,喃喃地说道。“正常”的地方应有阴晴圆缺,就如“正常”的人有喜怒哀乐。做人有哭有笑,有情绪才有意思。
  所以,伦敦的树要比香港的称职。伦敦的树到了秋冬就落叶,直至整棵树光秃秃的,一片萧索。香港的冬天却少有看到光秃秃的树。不会落叶,有什么资格学人做树?试想,如果世上没有时钟,你如何能证明时间正向前流动?四季的变化,是时间前进的见证,就像花钱买了东西也该有张收条。
人真奇怪。我们求神拜佛,只求“天色常蓝”。但天天都是阳光,却叫人受不了。那阳光变得没有内容,没有意义,变成一面经过计算机加工的布景板。看着那呆头呆脑的天空,我不禁生起气来,直奔莉莉的家,一把揪住她的手臂质问道:“你好端端一个人,怎么要来这里等死?”莉莉很惊讶。在我的记忆里,她每次看见我总是一脸惊讶。
  “你在香港就不会死吗?”她咬着嘴唇反问我。
  “会,但我会比你死得痛快。”
  “不是人人都像你这样,活得像个台风。”
  “What?”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什么时候像
TMD台风?”Fine,既然她脱下了天使的面具,我也毋须理会她的感受。“莉莉,你是念过书的。就算不去硅谷闯个三五七年,至少都要回国大展拳脚。屈在夏威夷这种乡下地方干什么?夏威夷是用来度假的,不是让人居住的,你最好搞清楚!”莉莉没有回嘴,默默地递给我一张照片。这次轮到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这照片,解开了她独自逃到夏威夷的秘密……
  二.我想哭,却哭不出来
  莉莉默默地递给我一张照片。我一看,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那是莉莉与一个名人的合照。Holy shit!他们在恋爱!
 莉莉很容易相信别人,只要她喜欢你,就会毫无保留地信任你,这跟一个人读过多少书完全没有关系。所以,骗子永远都有顾客。我们家里教出这样一个孩子,也算失败。
  “对他,我从没提出过任何要求。没要求他跟太太离婚,没要求他多陪伴我。我只要毫无保留地爱他。”莉莉说,一边低头盯着那木无表情的地板。
  “那他爱你吗?”我问完都觉得自己白痴。
  莉莉听了无奈地一笑,凝视着我说道:“告诉你一件事,我患过淋巴癌。”我不太肯定自己是否在看一部电影,而且是最老土的韩剧,唯有继续张口结舌地听下去。
  “他知道的时候,心里痛苦得脸都扭曲起来,然后紧紧地抱着我,紧得让我以为他真心爱我。”在那“深情拥抱”之后不足二十四个小时,男人的妻子发现了,他跑得比刘翔还快,一夜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同时也把莉莉推到一个深渊。那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海啸──昨天,男人还因她的病而心疼得面容扭曲,今天却完全不管她的死活。亲密与抛弃,深情与冷酷,原来可以在瞬间转换。
  “你知道吗?那感觉,就像一颗心被掏空了似的。我天天望着病房的天花板发呆,觉得死了也许是好事。我对他别无所求,可是,我以为我在病床上挣扎着的时候,他至少会说一声,嘘,振作呀,要活下去……即使他从没爱过我,我还是多么渴望他能把我看成一个人,我是一个人啊……”莉莉倚在窗前看天边的落霞。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她的侧面那么好看。
  “你未免太高估自己了吧。”我说。“你死掉了,对他没好处,也没有坏处。你对他毫无价值。”我知道这话很残忍,但我还是要说。说罢,我陪莉莉一起大笑。昨天抱得那么紧,今天命是那么贱。就算癌症,也不过是一场闹剧的黑色幽默。
  莉莉为当上第三者而自责。“笨蛋,你怎么知道自己是第三者?而不是第六七八者?”我忍不住问。男人把离开莉莉的行动,解释为好丈夫的所为,理直气壮的言辞令人作呕。要不是给老婆发现了,他当然会继续安然地享受莉莉的爱。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而与莉莉开始,在她身上理所当然地免费获取浪漫,却没有半点承担。
  “ 莉莉,你应该知道,他从头到尾只爱一个人。”
  “你是说他太太?”
  “不,是他自己。他爱太太的话,就不会跟你开始。人到了某个年纪,就会有很多计算,尤其是他那种名人。从经济学来说,就是
Opportunity Cost3。他跟你一起,代价是婚姻失败,那对他的名誉地位都有极大打击。
”莉莉看的武侠片太少,不知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道理,不知道光芒下面可以丑陋不堪。”
这傻瓜独自一人逃到无亲无故的夏威夷,默默地承受一切痛苦,家里竟没有一人知道她的病。莉莉表面柔弱,实际却是个十分倔强的女子,但我尊重她所选择的生活方式。
“有时我也会想起他。这四年来,不知他过得怎样。”“心安理得。”我说。有些人虽然没有用暴力夺去别人的生命,但所说的话,所做的事,也足以使另一个人回不了头,而这些人都活得心安理得。
“Daisy,我想哭,却哭不出来。”莉莉看着我说,一张美丽而空洞的脸比她一颗心还要苍白。
  我朝她的脸猛地煽了一巴掌。我觉得我已尽了作为亲戚的一切义务,因为我为了煽她而让自己的手不住发抖。她目瞪口呆地望着我,眼里升起了一股愤怒,随即又换成一阵悲伤。然后,莉莉流下了四年来的第一滴泪。
  “原来,我还会痛。”莉莉说,脸上泛起一抹轻烟般幽幽的微笑。
  不怕戴绿帽
  法国男人最公道。自己去玩,也原谅红杏出墙的女人。
  不像其他民族的男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男人戴绿帽儿惨过去死。我觉得奇怪,戴绿帽儿罢了,what's the big
deal?既然男人可以去玩,女人就不可以红杏出墙?Lagoa da
Prata本来是巴西东南部一个平静的小镇。一名神秘独行侠,却令这小镇人心惶惶!独行侠炮制了一份戴绿帽儿男士的名单,上载到当地最热门的社交网站Orkut,声称要向不忠的女人宣战。名单最初列出三百个“绿帽男”,后来新名字不断涌现。全镇上上下下的男人,每天起床还未刷牙就跑去查看自己是否榜上有名,女人们更加心惊胆战。“我老公发现自己榜上有名后跟我大吵一顿,大喊离婚!”妇人哭诉。一个陌生人的疯言疯语,居然比自己老婆说的话还要可信。嫁给这样的男人,不红杏出墙还对得住自己吗?
  绿帽名单令许多家庭面临破裂,民怨沸腾。警方呼吁居民“保持冷静”,正全力追缉独行侠。法国人看在眼里,肯定要笑你们南美人未见过世面。哼,小镇里的小人物戴一顶小小的绿帽,那算什么?睁大眼睛看看法国总统萨科齐吧!他的老婆塞西莉亚曾跟广告界大亨双双私奔,鸳鸯蝴蝶,风流快活了好几个月,震撼法国,那才叫一顶轰轰烈烈的绿帽!
  虽然老婆后来一度回到他的怀抱,但最终还是选择真爱而放弃做第一夫人,撇下总统,奔向情夫。这个一般会被视为“通奸”的女人,因为追寻真爱而赢得了法国人的欢呼,堪称红杏出墙中的奇葩。另一方面,萨科齐那顶从头套到脚的绿帽,竟也助他转移了国民的视线,冲淡了罢工引起的冲击。罢工的新闻没日没夜,总统离婚却不是天天都能看到。
当然,萨科齐自己也没多纯情。朋友请他做证婚人,这混蛋居然恋上新娘,最终娶她为妻,她就是塞西莉亚。萨科齐的情史本来就厚过电话簿,跟塞西莉亚离婚后马上另娶名模布鲁尼。绿帽不怕戴,最要紧是摘得快。
  法国人只说一句:“啊,好浪漫啊!”从不过问总统的私生活,前总统希拉克包二奶也从来不是秘密。法国政界甚至有“女人越多,能力越高”的说法。据说,萨科齐的许多情色新闻,都是他自己放的风,这叫政治策略还是不知廉耻?除了法国男人,相信大部分男人都无法容忍妻子有外遇吧,其中以台湾男人对戴绿帽的反应最激烈。在台湾,男人有权追讨“绿帽费”,他们的法院一天到晚都在审理绿帽案的赔偿,把丑事搬上法庭,跟你玉石俱焚!那些畸情孽恋真让人大开眼界。一个五十七岁大婶,背夫搭上七十一岁老伯。两人大清早相约到汽车旅馆开房,顺道买了两个肉包到旅馆当早餐。进入房间后,两人各拿一个包子吃,打算吃饱就马上办事。岂料阿婶太过心急,狼吞虎咽被包子噎住,两脚一伸,死了。验尸时,老伯被迫以证人身份到场。Shit,穿帮了!顶着绿帽的丈夫愤而上诉,但也不一定能够胜诉。
  台北市就有一名警员怀疑妻子与同袍有染,在奸夫的住所查阅闭路电视画面,发现妻子与奸夫在电梯内拥吻,怒气冲冲控告两人通奸。两人异口同声辩称那“只是嬉闹的友谊行为”,从未发生性关系。无证无考,你奈我何?在台湾,捉奸成功是一项成就。
  最令人震惊的一顶绿帽,戴在台中市一个不幸的男人头上。一天,他见母亲一副快昏厥的样子,手里捧着他父亲的日记,上面记录着“租房五千、和儿媳妇出游四百、儿媳妇早餐一百……”Oh
god!为何老婆的手机老是关着?为何她购物一去就是大半天?男子恍然大悟,原来奸夫就是自己年近七旬的父亲!“你有没有尊重过我?”你一定以为这句对白出自儿子口中。错了,那是奸夫老父说的,紧接的下一句是,“你怎么可以偷看我的日记?”老伯理直气壮,控告儿子偷看隐私。“我跟他老婆怎么样,那是一回事,但偷看我的日记就是不对。”奸夫往往最尊重隐私。
  新加坡男人也不甘示弱。一个女孩正在牛车水熟食中心吃宵夜,忽然听见女人大呼救命。她抬头一看,竟见一个裸女夺命狂奔,后面紧追着一个男人!原来这男的发现妻子洗澡时偷偷向情郎发短信,冲进浴室猛打她,妻子光着身子狼狈逃命。新加坡闹离婚的丈夫越来越多了,有私家侦探说,近年上门求助的伤心人超过七成都是男人。还是法国男人比较公道。自己去玩,也原谅红杏出墙的女人。不像其他民族的男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超级饭店迷
  “过客”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身份。
  要走的时候,不带走一片云彩。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报曾以“情到浓时,不如开房”为题,详细介绍了时钟旅馆,说那儿的装潢跟一般饭店无异,睡床够大,“可以做到很多家里三尺床做不到的姿势”,再配合三面落地的入墙镜,“兴奋程度大增”。最后还列出时钟旅馆的收费让同学参考,表明“在这种气氛下做爱真的不错……八十八块钱两小时,真的不妨花些钱试一试”。
  小朋友嘛,对时钟旅馆总是充满好奇,就像刚学会讲粗口的小男生,抿抿嘴笑着举行“成人礼”。长大了,才发现原来在什么地方做爱都一样,偏偏到饭店开房才最有“偷”的快感。就如易中天在《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中所说的,对男人而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窃……”
  有一年我趁爸妈的结婚周年纪念日,给他们在半岛酒店开房,我觉得自己简直孝感动天,爸爸妈妈却木无表情。Philip一听,竟哈哈大笑起来。“小妹妹,你知道开房为什么过瘾?因为跟你开房那位,并不是晚晚与你同睡的枕边人呀!跟自己的老婆去开房?天下还有比这更扫兴的事吗?”
  我没结过婚,不知道跟老公以外的男人去开房有多过瘾,但我却超级喜欢住饭店,这跟我从小所受的教育不无关系。大人总是教我:不负责任会被人骂、被人告、被雷劈;凡事必须为他人设想,即使别人对我不负责任,我依然要本着良心,对人家负责。当我发现那全是bullshit,已经太迟了,可怜的我已受了二十多年的洗脑。
  现在你该明白,为何我一住饭店便如此兴奋。住饭店可以一走了之,可以留下残局,可以不负责任而不用担心被雷劈,是一种让我从道德枷锁中解放出来的“精神排毒”。“过客”是一个令人妒忌的身份。要走的时候,实在没有必要带走什么。
  我喜欢精品酒店,但不能常住。精品酒店有个性,有个性就是有思想,有思想就令人疲倦;五星饭店千篇一律,全标准化,标准化即是毋须用脑,让人十分放松。有次到青岛住香格里拉饭店,收拾房间的服务员留下亲笔字条,说物品怎么放了,希望你喜欢青岛等等,并在床上放了一只微笑的小熊。我看着那只熊有点不知所措。很好的服务,只是不适合我。我不需要亲切,我需要的是五星饭店那纯粹的商业味。只要付出金钱,毋须投入感情。我喜欢那种陌生感。
  牛市的时候,每星期总有几天到北京、上海公干。工作虽然辛苦,但我很高兴能以饭店为家。律师和银行家到北京公干,住 China
World或Grand Hyatt是最基本的待遇;到上海则住Westin或Four
Seasons。最怕台湾客,他们舍不得花钱,每次都逼我们住四星饭店,又脏又旧的!
  其实,今天只用几千元就能在内地大城市住到相当好的饭店了。从服务水平和价钱的合理性而言,我国的饭店于当今世上堪称首屈一指。我是被祖国的饭店宠坏了,总觉得外国的酒店又差又贵。想知道什么叫“贴钱买受罪”,去巴黎住一晚酒店就知道了。我在那儿住过一家五星级饭店,床褥居然有个凹陷的人形!我问饭店经理:“何不把这‘千年床’也拿去你们的卢浮宫展览?”经理的脸竟比我还要黑。法国人很懒,连微笑都懒。
  日本的饭店同样又差又贵。但日本人有礼貌,饭店职员经常没来由的一脸歉疚,我脾气也就顺得多了。最记得名古屋的 Westin
Hotel。到那儿时天色已黑,房间正面朝向一座发亮的城堡。它并非星光熠熠,只默默地、悄悄地发亮,至死不渝地守在护城河后,在黑夜里隐隐散发着一种坚忍的美。我关掉房里所有灯光,躺在床上默然望着城楼,想到自己正身处德川家康于四百年前修造的名古屋城,想到这里曾经有过的辉煌,然后想到城堡望楼在二次大战中被烧毁,又于
1959年重建……在历史的长流里,我又是第几个眺望城楼的过客呢?
  饭店是漂泊的象征。我喜欢漂泊,但不喜欢像乞丐那样漂泊。住五星级饭店也可以是一种流浪,我称那为“高级流浪”。有些人口袋明明有钱,去欧洲却非要睡在火车站不可,认为那是青春的标记,潇洒又不羁。世上就是有人喜欢刻意为自己制造浪漫,真要命。若真的穷到要露宿街头,还学人去旅什么行?
五千三百里长征
  我们五个乌合之众登上开往祖国的火车,
  打算从广州起一直跑到内蒙古。
  在回家的京港铁路上,却只剩我和K。
  一.贼船
  那趟旅行像发生在前生似的,现在想来还有点超现实。
  没记错的话,她的名字是颖儿。不,好像是颖恩才对。我连一块旅行的伙伴的名字,都几乎快记不起来了!但旅程中发生过的事情,我却记得清清楚楚。
  最先提出旅行的,是法律系同学阿祖。有天下午,他和两个其他系的男生跑来我的宿舍,指着墙上那世界地图,阿祖手一扬,从香港划到蒙古。“我们就这样跑一趟吧。”他说。然后往桌上那盘草莓抓了一大把。那是我从家中雪柜偷出来的日本草莓,特地留到午后一边看书,一边沾巧克力浆吃。这家伙简直是打劫。
  “跟你们三个?”我看着眼前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男孩。“我可没能力保护你们。”
  “你多找一个女孩吧,一二三四五,刚好。”阿祖用手指算着人头。我心想,难道多找一个女孩就能够保护你们吗?后来才知,所谓“刚好”,是刚好能分摊车费和吃饭钱的意思,这当然也是他们邀我加入的原因。
我往走廊大喊一声:“发往内地的火车开啦!”又嚷了一会,一个女孩从厨房满头大汗地跑来报名,手里还拿着锅盖儿。这女孩跟我住同一楼层,交情仅限于早上刷牙时打招呼的程度。即使跟我同系的阿祖,除了一起抄过作业,平日根本没有交往。但讲到玩,我的劲儿向来是很大的,为了凑够人数顾不了那么多。我一手揽着女孩的肩膀,笑嘻嘻地说:“我来介绍,这是颖恩同学。”三个男孩看见她手里的锅盖,点头说好,心想做饭就靠你了。
  就这样,我们五个乌合之众登上开往内陆的火车,打算从广州起一直往北跑到内蒙,途中游览杭州、黄山,再去苏州、上海、南京、济南、北京、呼和浩特,在草原跑一圈,再返回北京,全程五千三百公里,乘坐火车。
  那是我人生中的一项壮举,并非指路程之长或覆盖之广,而是我对那几个同行的混蛋所作的容忍和让步,毫无疑问已超越了人类的极限。我们五人出发,在回家的京港铁路上,却只剩我和一个男孩。其他人呢?当然没有死,我们不过是非常彻底地翻了脸,这辈子也不想再见到对方而已。我以为我的性格已经够倔强了,但这次集体旅行,却让我见识到什么叫一山还有一山高。
  旅行可以开阔眼界,这话没有骗人。我是个冲动的人,一听这么刺激的路线,二话不说跳上火车,还未坐定就开始后悔。但火车一旦开动,就只能向前。后来我发现,我们一出生就已经上了一列火车,从来没有回头的余地。我这辈子做过无数胡闹的事,大部分都由我身边的人来承受苦果,但这次却是我自食其果。
  打从第一站起,阿祖就吃个不停。在我的记忆中,他的嘴里每分每秒都有食物。火车刚抵杭州,他就如饿狼一样到处觅食,拉面、汽水、牛排、糖果、水饺、牛奶……我怀疑他连垃圾也不放过。
  如今我已记不起西湖的样子了,但我却清楚记得我们一行五人进入了一片丛林。不是预先计划前来游览的,而是因为迷路而闯进来的。我们在树丛中的小路慢慢走着,阿祖突然按着肚皮。“我要……上厕所……”我们都很愤怒。“这荒山野岭哪来厕所?不要妄想在我们三百米内就地解决!”Michael一边用商务性的语气说,一边用那部
palm查看股票价格。Michael是投资学会的中坚分子。那时候,大学生用
palm还很罕有,传闻他炒股票赚过五百万,但大学未毕业就宣布破产。后来,他还把“年纪轻轻就破产”的经历出版成书。我那才发现,原来“年纪轻轻就破产”是一项值得流芳百世的成就。
  “要不要止泻药?我背包里有……”颖恩焦急地说。那时,颖恩还不知道她的爱心将让她在往后的旅程中吃尽苦头。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这趟旅行对她造成了沉重的打击──颖恩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是有坏人的。
那时,我知道自己登上的并非一列火车,而是一条贼船,但一切已经太迟。我在路边的石头坐下,翻开一本小说。Michael在高追一只新股。阿祖急得快哭出来。K呆站一旁,我到很久以后才知原来他不是哑巴。(我忘了他的名字,姑且叫他K)一个黑黑瘦瘦的中年妇人刚巧经过,看见我们几个怪模怪样的家伙,任何正常人都会忍不住问:“你们在干什么?”
  “厕……所……”阿祖急得脸容扭曲。
  “我家就在前面,你们可以来啊!”妇人说。阿祖如同在沙漠中看见甘泉,扯着妇人的衫尾快步跑去。我们在后面跟着,走了很久,只见树丛越发茂密,却不见到什么民居。“怎么还未到?”颖恩悄声问我。天色逐渐暗了,阿祖连呼救都放弃了。
  “嘿,她腰间那闪闪的究竟是什么?”Michael指着妇人的腰轻声问道。我这才发现,妇人腰间系着一个黑布袋,狭小的袋口露出类似金属的闪亮东西。
  “是刀!”颖恩掩着嘴巴喊道。Jesus Christ!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我看着眼前几个可怜的男生,假如我们遇上劫匪,必死无疑。我和颖恩想拔腿就跑,但阿祖为了找厕所已经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
  “你们从哪儿来的?”妇人问。
  “广州。”Michael抢着答。然后悄声对我们说:“若给她知道我们是香港人,一定以为我们很有钱,说不定会绑票!”我心想,“笨蛋,你以为这仍是郑裕玲演《表姐你好》的年代?广州人早就富起来了,绑匪不是更喜欢广州人吗?”
  “你们在哪儿上学?”
  “暨南大学。”Michael说谎可以面不改容,又悄声向我说:“看,都在摸底了!九成准备绑票!”我们叽叽呱呱争论着如何脱身。“请进……”妇人突然说。不知不觉,我们已站在一座房子跟前。抬头一看,是一座新式的两层平房,用大陆很流行的蓝色反光玻璃窗。门前的空地辟为一个小小的庭园,放着乘凉的藤椅,围栏里养着几只鸡。这怎么看都不像绑匪的房子啊。不,应该说,这跟电影里的绑匪房子不太一样。
  “你们别客气,随便坐吧!”妇人笑着说。阿祖已一个箭步奔进人家的洗手间。这是一所新建的房子,雪白的墙壁,光滑的地板,客厅有木桌、木椅,放着电视机的木柜和一只锅,一只非常大的锅。要是给阿祖看见,肯定以为人家在客厅炒菜,他又想分一杯羹了。
  妇人端出五杯茶来,远远已闻到茶香。“好香的龙井啊!”我很高兴。轻呷一口,味道甘醇。喝下去后,一股淡淡的幽香仍在嘴里回荡。
“当然呀,这里是龙井村。”妇人说,“你们刚才走过的都是茶园。收割的季节,我们就聘一班采茶姑娘,漫山遍野的采茶。”“我可以加入吗?”我很兴奋。
妇人笑弯了腰。“小姑娘,我看你一分钟也捱不住呢!采茶是很苦的作业啊,我们在烈日当空下用手一片一片地采下茶叶,偶尔也用刀帮助收割,只有从农村来的女孩吃得了苦。”妇人腰间系着那刀,就是收割的工具吧。
 Michael忙把脸埋进那杯龙井里去,装作什么也没听见。 “这锅子用来炒茶叶吗?”颖恩问。
“对呀!这步骤不用工具,就用手在热锅上炒,像这样……”妇人当场示范。 “那不会烫伤吗?”颖恩焦急地说。
“烫过一千次以后,手掌的厚茧就不会再让你烫伤了。”妇人笑道。她一笑,嘴角便泛起几道深刻的皱纹。她看起来才刚满四十岁吧,但因为长期在烈日下暴晒,皮肤变得黝黑而绷紧,那几道皱纹就像给资深雕塑家的大刀一挥──笔直而深刻地陷进皮肤里去,勾出一个知足的微笑。她的辛劳换来了这个家。
  阿祖从洗手间出来,搓搓肚皮,老实不客气地喝起茶来。 “好喝吗?”妇人笑嘻嘻地问。
“太好喝了!我一辈子都没有喝过这么美味的茶!”他把热茶“咕噜咕噜”
  往肚子里灌,像喝汽水似的。
  “那你打算买多少?见你们从广州远道而来,就给你们打个折吧!”妇人边说边搬出大包小包的茶叶,往我们的手里塞。阿祖把茶杯放下,干咳了一声,我们目不转睛地瞪着他。
  “你可不能白用人家的厕所。”Michael忍着笑说。黄昏的龙井村,我们爆出了一串幸灾乐祸的笑声。
  二.公厕门前的风景
  到了今天,我对杭州的印象就仅剩公厕门前的风景而已,那必须归功于阿祖。他从头到尾只做了两件事──疯狂地吃东西、疯狂地拉肚子。“肚……好痛……”他一喊,全世界就得停下陪他找厕所。离开杭州,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种解脱。
  我们跳上巴士朝黄山进发,抵达山脚时已是黄昏,到处是售卖纪念品的小摊子。抬头看去,山峰在云雾里若隐若现。置身其中,不知是什么感受?说时迟那时快,阿祖已在店里点了菜,很快就哗啦哗啦地吃起来。
  “这顿饭,我无论如何都不会付钱。”Michael把筷子一丢,狠狠瞪着正在狼吞虎咽的阿祖。
  “为什么?”阿祖咬着鸡腿说。“你又炒股票输光了钱?我早叫你不要老炒股票呀,你就是不听我的,一路上猛用那部
palm追看股价,日炒夜炒,输死你呀……”
  “啪”的一声,Michael一掌重重打在桌上,两只茶杯应声倒地。
  Michael自大学一年级起就“全职”炒股,股票是他的生命,“输死你”三个字就如一把利刀直插他的心房,他朝阿祖扑去要跟他厮打。
  “你干吗?输了钱就要打人呀!”
  “死肥仔你说够了没有?”两人扭作一团。K默默喝着啤酒,我觉得太丢脸了,尽量装作不认识那两个笨蛋,只有颖恩拼命地把他们拉开。
  “别闹了,Michael的饭钱就由我来付吧。”颖恩说。她是个爱心膨胀的女孩,甚至会到街边喂流浪狗。狗很感激,人则未必。
“谁要你替我付钱?”Michael破口大骂,泪水马上涌出颖恩的眼眶。“你以为我付不起吗?你知道我这个月炒股票赚了多少?我就是看这肥仔不顺眼!他一人吃三人的份,然后到处拉肚子……”
  “喂,烂赌二,你以为我很喜欢拉肚子吗?”阿祖反击道。
  “你说谁是烂赌二?你敢再说一遍……”
  “烂赌二烂赌二烂赌二……”那是黄山风景区的一家食店,挤满来自全国各地的游人。我们成了全国人民的笑话。要是那时流行
Youtube,这两个傻瓜必定一举成名。
  那夜,我们住进黄山脚下的旅馆,准备次日上黄山观光。Michael说话的口气像个富豪,对衣食住行却吝啬得使人吃惊。后来听说他毕业后在大陆当上苛刻工人的小老板,我半点不感到惊讶。他坚持逐家旅馆砍价,即使我们累得只剩半条人命,他也不放弃。
  “二百块钱一个房间?你不如去抢?”他瞪大了眼睛说。“看,地板是脏的,床单是破的,马桶是臭的,这最多只值五十块钱。你减价不减价?不减?一毛钱也不减?我们走。”我掏出二百块钱,领了房间的钥匙。我想跟
Michael说,马桶当然是臭的,难道还有香的吗?但我并没这样说,因为我知道说了也等于没说,我只用最后一口气吐出这句话:“明天早上十时,在刚才吃饭的店门前集合吧。”那夜,所有人都住进这家旅馆,除了Michael。地板确实有点脏,床单也有几处破,但我实在无法再忍受
Michael那张脸,我怕再多看一秒我就会疯掉。天呀,究竟我怎么会跟这帮恐怖分子走在一起?满怀期望的一次旅程,怎会弄成这个样子?我有气无力地倒在床上,满心委屈。
  次日一早,我被急促地拍门声吵醒。“Daisy!快开门呀!不得了呀!”是颖恩的声音。
  我挣扎着爬起床来。从小到大,每次睡眠被中途打断,我就会整天头痛。“什么事了?”我揉着眼睛抱怨。
  “阿祖……阿祖他……”
  “阿祖怎么了?又肚泻吧……”说罢回到床上倒头大睡。
  “不!不是肚泻……阿祖他……”颖恩眼里流露出前所未见的惊惶。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那家伙究竟出了什么事……
  三.那时候,我确信能一直玩下去
  同行的男生 K一觉醒来,阿祖已不在房里,连同他所有的行李,在毫无预告下忽然消失。
  “大概是昨夜跟
Michael吵嘴,一气之下决定走人了,总不会给外星人抓了吧。”我打着呵欠,没好气地说。他竟连字条也没留下,真没礼貌。我们吃了早点,跟住在另一家旅馆的
Michael会合。我们很快就把阿祖忘得一干二净。
  要上黄山,可以选择步行、乘缆车或人力轿。我们决定经索道上山,那把我们带进一个奇幻世界……云海之中,怪石星罗棋布,有形似“武松打虎”,也有恍如“太白醉酒”。云雾飘飘,薄纱一层又一层的褪去……在记忆最深最深的黑洞里,有一棵奇松,以诡异的姿态在万丈峭壁的缝里挺拔而出……另一缕薄雾散开,松树立即幻化成另一种姿态……地球上竟有那样的奇景,真是难以置信。
“嘿,你看那是谁?”颖恩指着那名为“乌龟爬山”的怪石问道。我一看,
  “乌龟”底下不就是阿祖!那家伙见了我们即板起了脸,拂袖而去。没想到一个星期的朝夕相处,竟弄出一段血海深仇。
  我们告别黄山,乘长途巴士往苏州去。许多的桥,一弯一弯,悬浮在曲曲折折的水道上。我记得,雨一直下个不停,那种细碎绵绵的雨。我们披着雨衣,骑单车穿梭于小巷之间,然后在桥上看河面的涟漪。Michael忽然说:“我要走了,明天就回香港。旅行这种事,玩过就够,总不能一直玩下去。
”我知道他其实想回香港炒股票,这人心里就只有钱。那时我才不相信他的话,我确信我能“一直玩下去”。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开始,玩到二十岁、三十岁、六十岁,一直玩到死为止。有什么不可以?那才是真正的“旅行”啊。后来有一天,我忽然明白了
Michael那个下雨天在苏州桥上所说的话。“总不能一直玩下去”。他只是比我早一步看穿现实而已。
  Michael走了。我们乘火车来到上海。颖恩哭了,“我好想家。”她说。
  她宁愿一辈子困在家里,也不愿意飘泊。从那时起,她选择了这样的人生。剩下来的,就只有我和K。原先的计划彻底走样了,但我还是想继续走下去,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明天的事,不到明天是不会知道的。这让我有点兴奋,有点害怕,有点期待,又有点不安。
  我和K继续旅程。不到迫不得已,
K是不会说话的。我们登上火车,来到南京、济南、北京,最后来到内蒙古,他在我身边就如空气一样。相比跟阿祖和Michael为生活琐事而吵吵闹闹,这种沉默的相处方式要舒服得多。
  破晓时分,我从蒙古包钻出来往草原中心走去,坐在地上看太阳从地平线慢慢升起。
  “我爸爸上月过世了,车祸。”K说。声音像从远方飘来的鼓声,冷澈又虚无。现在我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却无法忘记他这句话和他那时候的神情。既不悲伤,也不快乐,空空洞洞的,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一样。他为什么要把这事告诉我?我们虽然一同上路,但到那一刻为止,我们还没说过几句话,简直就像两个禅修的僧侣那样。突然间,我伸出手来紧紧握住了他的手。他吓了一跳,当然,因为连我也被自己吓了一跳,那不像我的个性。那天,他在我心底深处那孤独的湖,投下了一块小石头。到了最后,每个人都是孤单的。在那片茫茫的草原上,有那么一瞬间,我们明白了彼此的孤独。
  回家的路上,我们在京港铁路的窗前,各自看自己的风景。我们终于在火车站的月台说再见,五千三百里的长征也在这里终结。不久,听说他与母亲一起离开了香港,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世上最浪漫的事
  接吻可以是世上最美丽的事,
  也可以是世上最恶心的事。
  “嗨,Daisy,你吻过多少男人?”刚大学毕业的表妹凑到我的耳畔,悄悄地说。“那要看你指的吻,是什么形式的吻。”我说着,呷了一口红酒,眼睛并未离开过手中的小说。“譬如……亲嘴的那一种呢?”
  我想了一下,看看窗外的云,又继续看书。“我的天,那一定很多吧!”表妹喊道。“多?跟谁比?”
  她沉默了一会,用吸管反复搅拌那杯冻柠檬水,幽幽地说:“你知道吗,有时我回想自己的人生,实在惊讶自己吻过的男人竟那么少。而且,并不是每一次接吻都可以回味啊,真正刻骨铭心的吻,我只有过一次,那种感觉……该怎么说呢……触电似的,短短一瞬,难忘一生……究竟那是因为他的外貌?因为他有高超的接吻技术?还是因为爱?似乎都不成立啊,他既谈不上英俊,又是个自私小气的男人,我们很快就分手了。我一世最可以回味的吻,竟由这么一个讨厌的男人留给我!真不甘心!”
  我丢下小说,伸个懒腰,躺在沙发上望着雪白的天花板说:“那触电的感觉嘛,大概是因为两个人之间存在某种微妙的联系吧。就像你的心丢了一块碎片,你踏破铁鞋,然后有天,啊,找到了!把那碎片拼上去,你的心就圆满了,就是那样的感觉。那碎片只是恰巧被他拾到罢了,恰巧跟他联系上了,就像你在街上丢了钱包,拾到的人不是因为爱你才拾到的,他长得英俊与否也完全无关,他不过恰巧路过而已,就是那么回事。”
  “嗯。”表妹应了一声,盘腿在地,有气无力地伏在茶几上,我肯定她正想着那“可以回味”的吻。“可惜呢,那碎片太难找啊……”她咕噜着。
  “你不是有过一次可以回味的吻吗?那算很不错了,许多人活了一辈子,连一个像样的吻都未曾有过。再说,你才二十二岁嘛,希望在人间。”我拍拍她的肩膀。
  “可是,假如我今天就要死去,我就只有这微不足道的接吻回忆,不是太遗憾了吗?”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地上跳起来,从手袋拿出一本书。“看!真佩服这台湾女孩啊!”《百吻巴黎》──封面上这样写着。
  我躺在沙发上翻看这书,一幅一幅接吻的照片浮现眼前……二十八岁台湾女生杨雅晴三年前忽发奇想,渴望尝尝吻一百个男人的滋味,却被友人质疑“伤风败俗”。两年前她到法国留学,终于鼓起勇气完成“百吻计划”。从某年夏天开始,她踏遍卢浮宫、凯旋门等巴黎名胜,向路人索吻,有泊车男、艺术家、士兵……国籍涵盖法国、匈牙利、意大利、英国、希腊……法国钢琴家
Alexandre Tharaud得知她的“百吻计划”,还主动表示愿意吻她呢!我想,那一百个男人大概一辈子也忘不了她吧。After
all,也不是每天都能在街上遇到想吻你的中国女人啊。
半年后,杨雅晴已成功向六十七个男人索吻了,但有女人献吻,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例如有次在法国一家咖啡馆,她向一个不修边幅的泊车男子索吻,却被拒绝,后来央求很久那人才终于答应了,亲吻时还一脸腼腆呢。二十八岁生日那天,杨雅晴发表了《百吻巴黎》一书,记录了五十四张吻照的故事,作为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最终目标是吻一百人。
  “这个女人所做的,可是世上最浪漫的事啊!”我禁不住赞叹。
  “表姐,我们也来干一次吧!你和我,每人吻五十个男人, 实现我们的‘百吻计划’!What do you
think?”她说得好high。
  “No.”我答道。
  “你怕?”
  “不是怕,是力不从心。有些男人……那副尊容……那张嘴……不行……很恶心。”我想起就作呕,刚才吃下的
tiramisu在胃里不住翻腾。“接吻可以是世上最美丽的事,也可以是世上最恶心的事。就算能忍住不吐,跟陌生男人接吻会有
feel吗?没有 feel的话,为什么要
kiss?即使是所谓的‘微妙的联系’,也总得对这个男人有最基本的认识,才有可能‘联系’上吧!没有
connected的感觉,我无论如何都吻不下去。接吻可是两个人之间最亲密的行为啊,Julia Roberts在《 Pretty
Woman》里,可以跟陌生男人上床,却无法与陌生男人接吻。”
  “但所谓‘一见钟情’,不正是两个素昧平生的人邂逅吗?”“正是。所以我不相信‘一见钟情’。”我们同声一叹,落入沉默。她无聊地拨弄着我撒落在沙发上的长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唏嘘。“那我自己去做好了。”表妹说,一边抢过我手中的《百吻计划》,兴致勃勃地翻着。“好呀,你就干脆在中环向一百个男人索吻吧!”“你认为在中环向男人索吻,是一件浪漫的事吗?”她明知我在戏弄她。“在巴黎索吻是浪漫,在中环索吻是轰烈。惊天地泣鬼神,我支持你。
”我说着从沙发爬起来。今晚约了人吃饭,现在还有时间敷个mask。我回头向表妹补充一句:“别告诉别人我们是亲戚啊!”
  “我答应你,我不会变。
  到了八十岁,我仍然是我。”
  我站在古城的广场中央,四野无人。我抬起头来,天空像一块漆黑的天鹅绒,上面撒了一把钻石。
Markus他们住在古城外的乡野。我掏出电话簿,花了一会才找到号码。一个女孩接了电话,然后找来Markus。 “我在广场。”我说。
“Daisy? Jesus Christ!你 ……你是 Daisy吗?”
  Markus在电话那边尖叫。
“正是在下。”他向房子里的同伴喊道:“Hi,Daisy来了!就在广场啊!”他身后爆出一阵叫嚷声。“我就知道是你!”他对我说。“这世上除了你,没有人会在凌晨两点突然出现在别人的家门前……”不知是谁从他手中抢来电话,对我喊道:“Daisy!你不要走开,我们马上就来!”便挂了线。
  我在广场的石阶坐下,一时很难相信自己就在这意大利古城Siena。昨天这个时候我在哪?London?
Florence?时空有点模糊,我能确定的只有此时此刻,我在Siena,我在这个沉睡的古城等待我的朋友。他们不会唠唠叨叨地问我:“怎不早点通知?”他们知道我是忽然想来这里的。“忽然”的感觉,是理性无法解释的。没有计划,没有预告。他们明白我,因为他们都是忽然想来
Siena居住,便把自己连根拔起移植来
Siena的乡郊,在那里共同居住在一座房子,画自己的画,写自己的书。“忽然”是一种冲动。不冲动,就不会成为艺术家。
  一辆古老的开篷跑车急刹在我跟前。Markus给了我一个有力的拥抱,在我的耳畔说:“好久不见了,好吗?”我平常很讨厌西方人问“你好吗?”,这三个字只是声带配合口部肌肉的自然反射,你活得好与不好,他并不在乎,就像“找天一起喝酒!”,“找天”即是“不会”。但我的朋友,却是真心想知我是否活得快乐。我重重地点头说:“很好啊,我活得很好。”Markus是德国人,是旅居意大利的作家,他的恋人
Andrew过来亲我的面颊。还有那对漂亮的奥地利双胞胎,一段日子没见越发漂亮,也越发相像,她们是芭蕾舞蹈员。我跟他们一一拥抱,然后,一个高大的青年出现在我眼前。
  “和也!”我说。很久没见,他显得有点沧桑。一个日本青年只身来欧洲,为了画画。人在异乡,长年下来的孤独感怎能不叫人沧桑?但他内在那股巨大的生命力,却有增无减。他的油画画得非常出色,尤其是人像画。和也没跟我说一句话,没跟我拥抱。他一直看着我,直至我推开他登上跑车。连我在内是六个人,前座挤上三个,往古城外的乡野奔驰,一路上,我们的笑声划破了清冷的夜空。四周是那么漆黑而寂静,一座座小山都隐没到黑夜里去,民居疏疏落落的相隔很远,这个时分大家都沉沉睡着,除了我们。“等一下……”我喊道。“看!”他们朝我指着的方向看去,在草丛里隐隐藏着一团绿光。我们下车走入草丛,只见那绿光像一个汽球似的向上升起,降下,小绿点又分散开来到处缥缈。
  “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沟通方式。”我说。“人类用身体,用嘴。萤火虫用光,多浪漫!”“萤火虫只在夜间发光,白天大多憩息在隐蔽的地方,很少活动,跟我们很像呢!”Markus笑说。我们穿过那团飞舞的绿光,离开草丛回到路上。这时,我才看见不远处有座房子,窗里漏出一点温暖的光。就是这儿了,不会错。
  “我们跑回去吧!”双胞胎说,然后一阵风似的朝房子跑去。我们也跟着跑,风迎着脸呼呼地吹来。后来,我每次想起那一趟旅行,就想起风吹在脸上的感觉。
 那座红砖砌成的房子,有很多房间,有个漂亮的庭院,他们在这里创作和生活。我在那夜悄悄溜进这个家,悄悄探望了我的朋友,但我不属于这里。“我要走了,明天正午的火车。”我说。大家静了一下。“很高兴你来了,真的。”Markus微笑说,大家跟我碰杯。
  当黑夜退去,大伙儿开始睡了。我不困,倚在窗前看破晓的天空。 “Daisy,你知道的,其实你可以留下来。”是和也,他没有睡。
“我很爱我的朋友,但我不适合跟大伙儿一起生活。”他沉默着,轻轻摇着一杯红酒。“我从未画过你。”他说,然后拿起炭笔,注视我的脸良久,要看穿我的灵魂似的,我的身体一下子变成透明。被他这样看着,我忽然流下泪来,和也并没有停下,大概把我的泪也画进去了,我让眼泪默默地流,我甚至没有伸手去抹。我很惊讶,我的身体竟能制造那么多的眼泪。源源不绝的,就像秋天的河水。
  和也终于放下笔,把画簿递给我。“Daisy,我希望你永远都是这个样子。”“我答应你,我不会变。到了八十岁,我仍然是我。”然后我们相视而笑。
我提起行李,看见朋友们蜷在被窝,做着甜梦。我把每一位朋友在我的心上印一遍,这帮人不到中午是不会醒来的,他们都在夜里活动,像萤火虫。
  我总是无可救药地把事情浪漫化,
  这种性格曾给我带来极大的快乐和极大的痛苦。
  我曾经以为彩虹是一条滑梯。我的意思是,我以为彩虹是一个“实体”,你可以在上面跑来跑去,跑到那道“拱桥”的顶峰可以哗一声滑下来。后来哥哥告诉我:“彩虹嘛,那是太阳光照射到空中的水滴,光线被折射而在天空上形成的七彩光谱。妹妹,你是不能在彩虹上面跑来跑去的,因为那是手摸不着、脚踩不住的。”
  “啊,一道摸不着的滑梯……”我还是痴痴地说。我完全没有科学头脑,把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当小说来读。我总是无可救药地把事情浪漫化,这种性格曾给我带来极大的快乐和极大的痛苦。
  其实,彩虹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我在很多地方都曾看过,当然,没有一次在香港。说起来,任何与“浪漫”有丁点儿关系的东西,似乎都与香港无关。最令我难忘的彩虹是在喜玛拉雅山上看到的。我到尼泊尔旅行,在喜玛拉雅山住了三天。来到大约海拔三千米的时候,我在一家小客栈留宿。那不过是用木板搭成的简陋小屋,房间只仅仅容得下一张床和一个小木矮柜,却干净得教我自惭形秽。在那种高度,整个世界一尘不染到了“圣洁”的地步,不只肉眼所见的圣洁,还有一种精神上的虚宁。
  一天午后,我在屋外的长椅上坐着看书,不知不觉地睡着了。醒来时睁眼一看,一道巨型的七彩滑梯就在眼前。那之所以令我难忘,是因为那道彩虹的的确确就在我跟前,我只要伸手就能碰到。因为是那么近,所以彩虹看来非常巨型,简直巨型得叫我不知所措!我张口结舌地看着彩虹发呆,直至它终于消失了,我还不能确定那是否是一场梦。有些风景,天天看也无法记住;有些风景,看一次便毕生难忘。
  彩虹令世界各地的人为之神往,生出了许多传说。在北欧神话中,彩虹桥连接着神的领域和人类的居所;在希腊神话里,彩虹就是沟通天上和人间的使者;印度神话里的彩虹是雷电神的弓;在中国神话中,女娲炼五色石补天,而彩虹就是五色石所发出的彩光。最有趣的还是爱尔兰的民间传说,绿衣红胡子的小矮人把宝藏埋在彩虹的尽头。其实,彩虹并非出现在半空中的特定位置,它是观察者看见的一种光学现象,彩虹看起来的所在位置,会随着观察者站立的位置而改变。那么,究竟彩虹真正的“尽头”在哪里?那可是一个永远找不着的宝藏啊。
  曾在报纸上读到红十字会一则寻人广告:“周丽娟(又名:冯咏慈)寻周月虹,女,约六十岁,曾在工厂任女工在香港仔华富区居住。”周月虹──多美丽的名字!不知周月虹是不是一个大美人?不知她父母是否亲眼见过月虹才给女儿起这样的名字?不知周月虹跟周丽娟重逢了没有?
  可以的话,很想很想看一次月虹。在夜阑人静时悄悄浮现在天际的彩虹,就是月虹──月光彩虹,英文叫作Moonbow。这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现象,需要很多条件配合才会出现,难过中六合彩二等奖。月虹和白天出现的彩虹一样,需要光源形成。夜间没有太阳怎么办?有月亮嘛。当月亮挂在天空少于四十二度角的位置,天空非常漆黑,大气中又有适量的云雨滴,便有机会形成月虹。
  从亚里士多德、马克?吐温到天文学家和摄影师,都为月虹而疯狂。天文摄影师帕克卡成功拍摄月虹奇景,在国际间引起了一阵轰动。他在夏威夷毛伊岛足足等了七天,终于在海拔三千米的哈雷阿卡拉火山口边缘,拍下难得一见的月虹。我在网上看了那图片──一道彩桥弯弯地悬挂在漆黑的夜空,左上方那颗璀璨明星就是火星,当时火星正在距离地球约一亿公里的位置,恍如一座从东方升起的灯塔。究竟为何有人想了结自己的生命?单为一弯月虹,就值得活下去。
  然后,我开始盘算:我怎么能够在夏威夷的火山等七日呢?我一定会闷死。要看月虹的话,唯有走快捷方式了。位于美国加州的约塞米蒂瀑布,具备观看月虹的条件。但究竟是何月何日何时呢?总不能花七天七夜在那儿瞎等吧!得克萨斯州大学的天文小组造福人群,他们跑到瀑布边左算右算,搜集得来的数据能预测月虹出现的时间,从他们那里可取得观看月虹的时间表。
假如连加州也嫌远,不妨尝试依照天文学教授的建议,DIY自制月虹。在满月的时候背对着明亮的月光,扭开水龙头后朝着天空紧握水管,透过水管喷出的水雾,便有机会看到月虹了。
  五位公主,五种命运
  到了最后,五位公主里只有她一人能够善终。
  幸福,只因她不懂算计。
  有人说“港女”都患有“公主病”,其实公主都是很可怜的。人民的期望,皇族的枷锁,想得到幸福谈何容易?这个世界没有童话。
  现代的皇族已相当平民化,日本的爱子公主,甚至平民到在学校被男孩欺负的地步。自由恋爱已很普遍,看看查尔斯王子和卡米拉就知道了。但二十世纪中叶以前,许多公主都以悲剧告终。有一阵子,我非常沉迷维多利亚女王五个孙女的故事。这五位公主命运迥异──一个被谋杀,两个流亡,一个郁郁而终,一个心满意足。
  历史学家 Julia Gelardi写过一本非常出色的书《 Born to
Rule》,把这五位表姐妹的一生娓娓道来。香港人天天面对维多利亚港,但又有多少人听过这位女皇的故事?维多利亚生于
1819年,十八岁的时候,有一天早上六点她被妈妈叫醒,说是大主教要见你啊。维多利亚急忙走出客厅,身上还穿着睡衣。大主教说,你的皇帝叔叔驾崩了,你要接替他成为女皇。
  除了数次失败的行刺,维多利亚女皇的生活起初是幸福的,主要因为嫁了她认为超级英俊的表哥,跟他生了九个孩子。其中一个儿子搭上了一个女艺人,作为父亲为了保存皇族的颜面,便亲自去教训这个儿子,不料中途从马车上摔下来,死时才四十二岁,维多利亚女皇陷入崩溃,躲了很长一段的时间,终生穿黑。
  维多利亚的九个子女,又生了一堆孙儿,其中五个孙女慕德公主、苏菲公主、亚历山德拉公主、玛莉公主和欧吉妮公主,在命运的牵引下改写了欧洲的历史。五位公主中,亚历山德拉最漂亮。做女人嘛,就够了,“相当美”“倾国倾城”就是祸,看黛安娜王妃、林黛、玛丽莲?梦露、杨贵妃……都是悲剧女角啊。
  亚历山德拉公主的美貌,让俄国王子一见倾心。他们经历了很大的困难才终成眷属,没想到这亦是悲剧的开始。维多利亚女皇的五个孙女中,亚历山德拉是最美丽的一个,也是下场最悲惨的一个。这位俄国皇后生了头一胎,是女孩;再生,又是女孩;再生,还是女孩!总共生了四个女孩,然后终于等到一个儿子,却偏偏是白血病患者,相信是亚历山德拉从祖母维多利亚女皇身上,得到的白血病遗传基因又传给儿子。上天给你世上最珍贵的宝物,再夺走你紧紧抱着的宝物。
 最后,白血病还未带走这位小王子,他连同四个姐姐和父母,就于1918年被革命者枪杀。俄国末代沙皇一家,就死在一个湿冷的地牢。
  亚历山德拉终生被俄国人民憎恨,最终死在俄国人枪下。然而,她的生命里有一样天下公主和女人梦寐以求的东西——爱情。丈夫对她宠爱有加,至死不渝。那个时代,公主的婚姻都是政治工具,跟盲婚哑嫁相差无几。如果婚姻是一场赌博,政治婚姻就是一场铁定失败的赌博。
  亚历山德拉一家的死讯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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