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利息是不是高于法律法规大全2017新编了,本人2017年11月份在闪信贷借了一千逾期了4个月。利息要2240

逾期贷款利息账务处理-宜人贷问答
逾期贷款利息账务处理
问题分类:
请输入验证码
预期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此部分利息可在税前列支,对方要开具普通发票给你方。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回答者:g***7 |
借贷纠纷案件是最常见的民事案件,也常被视为较“好办”的案件,而各类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规定的较为详细、周密。但近期在司法实践中却常遇到这样的案件:约定利率及借期却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借贷关系中,借期届满后一段时间后而诉讼。这种借贷案件中,关于约定期间内的约定利息可以依约定或法定(当约定超过法定标准时)处理,一般没有争议,而对于逾期利息的处理方式和计算标准,实践中却有多种做法,这些做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1、不予保护;2、比照约定期间内的约定利率(前提是该利率不超过法定范围)计算;3、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在后两种做法中,如果借款方一直未支付利息,关于计息的基数又有两种标准:1、以借贷发生时的本金为基数;2、以借贷约定期间届满时的本息合计为基数。以上种种?孰是孰非,详述如下。
不予保护说认为对逾期利率既无约定,应视为无利率,对此利息要求,不应给予司法保护。这似乎与合同的严守原则及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无约定视为不支付利息)是一致的。但严守原则对于一方已经违约的相对人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且在这种情况下机械地适用第211条,又显失公平,因为约定期间内,双方曾有约定利率,由于借方违约而致逾期,将这样的“无约定”视为贷方不要求利息显然是不公平的。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系是一种违约行为,从道义上讲,这样做无疑是在纵容这种严重破坏市场信用秩序的行为(我国的这种状况尤为人所担忧);从法律上看,《合同法》第207条明确规定了未按约还款,应支付逾期利息,同时该法第113条规定:违约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里的利益既指依合同实际可取得的利益,更是指一种预期利益即可能取得的财产增值利益。在借贷关系中,贷方按约给付贷款后在约定期间届满后的本息,应是其依合同应得的直接利益,而因借方违约而致的逾期利息,则应理解为贷方预期的可得利益,这两种利益均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从所有权的角度出发,利息是基于所有权的一种法定孳息,无论是在约定期间内还是在其之外,它都是货币所有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换句话说,逾期利息是非给不可的,即使没有约定(除非所有权人放弃)。那么是否就应依约定期间内的约定利率来计息呢?回答这个问题前,先设想一下当初约定利率的背景,这种利率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特定的借期与资金的使用风险等因素而确定的,这个利率可能很高,也可能很低。而在逾期利率的确定上,上述几种特定的因素显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般而言,相对人的信用降低了,偿还能力也下降了,借期更是届满了,再按原来的利率计息,显然没有合理合法的依据。换而言之,若将原利率适用于逾期过程中,则是将逾期-这种违约行为的表现视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的自然延续,这等于抹去了这种行为的违法性,显然是不妥当的。在实践中,也会带来如下的两种弊端:1、如果原利率较高,虽然可被视为一种对违约人的惩罚,但这种惩罚一方面缺少法律上的依据,我国法律一般是不认可惩罚性赔偿的;另一方面也可能因借方的还款能力所限而难以实现;2、如果原利率较低,则一方面如前文所述,放纵了违约;另一方面也使贷方的损失处于继续扩大的状态。
现在只有银行利率说了,唯一的结果当然有最充分的理由。首先要回答的是这个利率是从何而来。在民法的理论和实践中,法学家们发明了一种解决类似问题的方法:寻找一个能够反映整体水准的平均标准。例如在确定无固定收入之人的误工损失时,通常的做法是以当地平均的人均收入为标准,而一直被标准问题所困扰精神损失赔偿问题,我国的立法者也有意制定类似的标准。运用这个方法,现在的问题是为逾期利率确定一个社会平均值。再看国家的银行利率,在我国,银行利率是由中央银行根据一定时期内国家政治、经济的整体情况及发展需要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它最能反映这个时期的经济运行状况和市场中货币资金的平均增值能力,虽然其中也有一定的宏观调控的因素,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它主要还是服从和服务于市场的整体要求。因此,如果在社会总货币资金的流动中,存在着一个平均增值率的话,国家银行利率应是最贴近这个值的标准。而且,从司法成本与效率的角度看,得到和运用这个标准,都是相当简便的事。在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于对约定期间内利率争议的处理,但它可否适用于逾期利率的计算呢?从字面上看,《意见》124条并未将这种计息方法局限于“约定期间”,这个疑问来至于我们在司法过程中,人为地缩小了它的适用范围;从实质上看,处于诉讼的借贷纠纷,争议的主要方面就是利率,而且主要是逾期利率,因为约定不明一般源于“字迹不清”或“不同理解”以及对逾期利率没有约定,从常理以及数量上看,前两种情况的发生机率相对后者要小的多。这一点与《意见》124条的规定是完全相符的。因此,《意见》124条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无约定的逾期利息。所以说,以银行利率说解决问题,不但最为合理、科学和简便,而且能与现行法规保持一致。
最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计息的基数。首先还是要回到《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预期的可得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逾期利息是这种预期利益的具体表现,因此它不应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的预见。在借贷合同订立时,借款方的合理、正常的预见应是按时还本付息,若静止在约定期间届满的这一刻,贷方的预期利益应是借款本息总额。同理,逾期之后,其利息的计算则应以这个本息总额为基数。
反过来看,若以借款时的本金来计息会推出什么样的结论呢?在同样的一笔借款到期后,可以假设这样的两种情形:一人归还了本息,又以银行利率将本息借回;另一人则拒不归还。显然前者是一种守法行为,而后者则反之,但是若以本金计算逾期利息,后者所付的利息总额却要比前者要少。法的作用之一便是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和风险,如果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可以降低成本,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以本息总额计息似有“复利”之嫌,其实不然。《意见》第125条与《合同法》第200条所规定的“复利”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在借款期满前(一般是在借款之时)在本金中扣除利息或在约定期间内多次计息时的所谓“利滚利”,而在逾期利息的计算是基于约定期满后,一次性的计息,不存在“复利”问题。
综上所述,可以用一个公式来回答本文的标题所问:未约定利率的逾期利息=到期后的本息总额×银行同类贷款利率×逾期时间。
回答者:匿名 |
  营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概念: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二)特点:
  营业外收入:1.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4.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
  其他业务收入: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
  (三)核算内容:
  营业外收入: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7)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8) 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注意:让渡资产使用权所得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其他业务收入: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举个例子你就能理解了
  你上班的正职收入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兼职的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买彩票中奖属于营业外收入。
回答者:g***6 |
  转一个案例说明给您看看,相信您看完后能找到答案:
  [案情]
  日,陆某向杨某某立据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使用期限为10个月,月息2%。日借款到期后,债务人陆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杨某某找到陆某结算,经结算陆某向杨某某出具欠条一张,注明:“今欠到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2万元,合计12万元,日前还清”。 逾期后陆某仍未归还,杨某某遂于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陆某给付欠款12万元及以12万元为本金,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从日开始,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
  [分歧]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关于利息的计算问题,有二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以12万元为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第二种意见认为,上述计算中包含了部分复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复利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利息应以10万元为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民间借贷是否允许计算复利。对此我国现行立法规定并不明确。笔者通过本文试图对民间借贷中的复利问题进行明晰。
  一、何谓“复利”
  通过网络导航,《维基百科》所给的搜索结果是:复利(英文:Compound interest),是一种计算利息的方法。按照这种方法,利息除了会根据本金计算外,新得到的利息同样可以生息,因此俗称“利滚利”或“利叠利”。只要计算利息的周期越密,财富增长越快,而随著年期越长,复息效应亦会越为明显。笔者认为,通常而言复利是指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以借款数额与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利息数额之和为本金再计算利息,以此类推至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得出的利息数额。
  二、复利保护之争
  复利应否予以保护,实务界对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不同的认识。
  主张不保护复利观点的法律依据是:首先,日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5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其次,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借款合同部分的内容中,没有对应否计收复利作出规定,虽然《合同法》对计收复利没有禁止性规定,但司法解释对计收复利是禁止的。所以计收复利缺乏法律依据。
  主张应予保护复利观点的依据是:首先,中国人民银行日发布的《利息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按季结息,对不能支付的利息,可以计收复利;基本建设贷款,按年结息,对不能支付的利息,不计收复利;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按季结息,对不能支付的利息,可以计收复利。”其次,中国人民银行在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各项贷款利率的通知》中,规定固定资产全部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对不能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第三,中国银行日发布的《中国银行办理中外合资经营贷款暂行办法》中也有计算复利的规定。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可以理解为允许计收复利,但要适当予以限制。第五、出借人计收复利在国际上是金融机构的惯例,所以对复利予以保护符合国际惯例,也是对借款人不按时结息的违约行为的惩罚。
  三、民间借贷中复利的出路
  对复利问题,各国的立法不同。一类以日本为代表,对复利问题采取放任自由主义,允许当事人约定复利,如《日本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关于法定复利的规定内容为“利息迟延超过一年份以上,虽经债权人催告,债务人仍不支付利息时,债权人可以将迟延利息滚入原本” 。另一类是以德国为代表,对复利采取相对禁止主义,如《德国民法典》第248条第一款规定“实现约定到期利息再生利息的协议无效”;该条第二款又规定“储蓄银行、信贷机构以及银行业主可以实现约定,将到期未提取利息的存款作为新的升息的存款。有权对其给予贷款的款项发行支付利息的无记名债券的信贷机构,可以事先约定,对此项贷款迟付的利息再生利息” 。此外《法国民法典》第1906条规定“虽未订定利息,借贷人已予支付者,不得请求返还,亦不得将其计入借款的本金”。相较我国立法而言,上述立法对出借人能否计收复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立法的不明确,正是司法实践中产生不同理解的最根本原因。那么从现行立法中能否找到解决民间借贷中复利问题的出路呢?
  通过以上对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复利问题的罗列后,可以发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没有关于复利的规定,有关复利的规定只是见诸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章上。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规章,在适用范围上适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并不直接适用于民间借贷纠纷。那么在处理民间借贷中的复利问题,只有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然而这两个司法解释在表述的文本上是不统一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5条中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中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根据法律适用原则中关于同一制定机关制定的司法解释,应适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比较上述两个司法解释的出台时间,则在处理民间借贷中的复利问题上应适用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实践中,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的规定,成为适用该司法解释的一个瓶颈。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并非牟取高利,就可以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入本金后的利率未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就应当保护。这种观点下是以含有利息的本金作为计算利率的本金,把含有复利的利率作为衡量是否高利的标准。另一种观点认为,从该条款的文义上分析,将利息计入本金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此遇有计算复利的,一律对复利部分不予支持。第三种观点认为,从该条款的立法本意和条文文义分析,对复利是持一种适当保护的观点,即允许适当计算复利,但超过该司法解释第六条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与此异曲同工的比较方式是将计入本金的利息提出来,利息归利息,本金归本金地计算一下实际利率究竟是多少。如果超出第六条的限度,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笔者认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就复利问题作出约定的,至债权人起诉时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不超出法定利息的四倍时,可以予以保护;超出法定利息四倍的部分,不予保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保护的其实并非复利,而是法律允许民间接待可以约定的适当高于银行利息的部分。换而言之,复利仅是一种利息计算方法,只要按照该方法计算出来的利息总额不超过法定利息的四倍,即受法律保护。
  最后,让我们重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的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从中不难读出适当保护复利的处理原则在这个司法解释出台时即以确立。
  【作者介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回答者:g***9 |
借 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长期借款利息
-手续费3000
贷 长期借款-本金
每月计提利息 借 财务费用67556
贷 (分次付息)应付利息67556
(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借 应付利息
贷 银行存款
如果要严谨点的可以把4个月首付的利息计入类似待摊费用的科目(其他应收款等),以后4个月再依次分摊
回答者:m***2 |
您目前处于未登录状态哪个贷款平台利息最低?这几个平台号称最低你造吗?-木蚂蚁资讯频道-全网最新科技新闻和软件游戏资讯教程发布平台(www.mumayi.com)
哪个贷款平台利息最低?这几个平台号称最低你造吗?
作者:互联网 来源:
很多网贷都是线上申请的,下载app然后登录注册神马的,下款速度也是很快的,这一点似乎没什么可以比较的。
很多网贷都是线上申请的,下载app然后登录注册神马的,下款速度也是很快的,这一点似乎没什么可以比较的。小编觉得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利息的问题了,那么哪个贷款平台利息最低呢?小编例举几个利息最低的给大伙看看。1、微粒贷微粒贷是腾讯微众银行的第一款互联网小额信贷产品,贷款额度在2万-20万之间,借贷利息为日息0.05%,年化利息约18%。2、借呗。借呗是支付宝推出的一种贷款,只要芝麻分在600以上。按照分数的不同,用户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从元不等。借呗的还款最长期限为12个月,贷款日利率是0.045%,随借随还。3、信用白条信用白条也是2017最新黑户贷款口子之一。该口子不查征信就可以给借款人提供最高10000元的额度,日利率0.09%,期限最长14天。借款人不一定要有好的征信记录,但要能够提供芝麻信用。4、网易小贷网易小贷是网易旗下专属的小额贷款平台,现有产品“白领贷”,额度元,手续费低至0.73%,支持1/3/6/9/12/24期灵活借款。5.招行闪电贷闪电贷是招行推出的手机借款软件,面向招行一卡通优质客户,额度0.1-50万,日息0.042%。其中微粒贷、借呗以及招行闪电贷的日利息都低于万分之五哦!信用白条和网易小贷的利息也很低,大家如果有需要申请贷款的可以先核实一下还要不要收取什么费用,然后衡量下哪个贷款平台比较符合你的要求就好!
1.木蚂蚁资讯频道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方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来源请标注为“木蚂蚁”,任何不尊重原创的行为都将被追究责任。
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精彩内容高利贷借一万一个月利息一千,为什么说利息是一角,咋不是一块。十块。怎么算是说一角??_百度知道
高利贷借一万一个月利息一千,为什么说利息是一角,咋不是一块。十块。怎么算是说一角??
心里纳闷。。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是针对1元钱来说的利率,1角就是10%,1年不算复利就是120%,正宗的高利贷。
哪里可以借的啊
我这边借一万每天利息五百!
一角利不懂吗,哥们。就是1块拿1角
你贷款.还不如办信用卡.我们为你办理大额透支1-50万,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QQ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高利贷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互联网消费金融十大黑榜商家丨聚投诉2017年报告
  2017年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红榜商家
  评选条件:
  鉴于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乱象丛生,聚投诉对该行业2017年红榜商家及最佳客服的评定,有如下要求:
  1.不存在“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机制性问题,不存在特别恶劣的投诉个案;
  2.投诉解决率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根据2017年聚投诉平台投诉数据,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虽有部分商家的投诉解决率较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恶性催收、利率畸高(各项费用总和超过年利率36%)这2大问题。因此,聚投诉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年度红榜商家,予以空缺。
  2017年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黑榜商家
  借钱快-深圳二木科技有限公司
  一信贷-杭州一信软件有限公司
  用钱宝-北京智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水象分期-上海水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向钱贷-深圳明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贷上钱-上海腾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拍拍贷-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极速钱包-上海霈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玖富-北京玖富金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快贷-杭州信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述十大黑榜商家中,深圳、北京、杭州各占2家,上海独占4家。
  评选条件及排名机制:
  基于投诉量、解决率、是否无证经营、是否被列入工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有无严重的机制性问题及恶性突出案例、与聚投诉对接及履约情况等综合评估,并作出排名。
  对于借钱快、一信贷、水象分期、向钱贷、贷上钱、极速钱包等六个商家,聚投诉在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未查到其ICP经营许可证信息,或属于“无证经营”;拍拍贷虽有ICP经营许可证,但其业务及其覆盖范围显示为“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全国)”。另外,借钱快、一信贷、水象分期对应的三家公司,已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以下是十大黑榜商家排序及评选结果说明。鉴于投诉众多,聚投诉难以全部做细致的查看对比,不排除有表现更为不良的商家及其行为尚未在此体现。
  黑榜商家TOP1
借钱快-深圳二木科技有限公司
  日监管部门新规出台后,当月,聚投诉平台上对于借钱快的有效投诉量,比过往增长1400%。
  2017年,借钱快的有效投诉量共1191件,在行业内排名第3。其中655件投诉获反馈解决,投诉解决率55%。
  大量投诉人称,借钱快将其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照片等信息发送给其通讯录好友。还有多名投诉人称,自己的借款并未到期,就遭到借钱快此类催收威胁,要求其提前还款。
  由于投诉量前二的马上消费金融、捷信金融(均属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未涉及上述严重的恶性催收问题,聚投诉将借钱快评选为互联网消费金融黑榜第一名。
  日,借钱快(深圳二木科技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在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聚投诉未查到其ICP经营许可证信息,或属于“无证经营”。
  黑榜商家TOP2
  一信贷-杭州一信软件有限公司
  2017年,一信贷的有效投诉共195件,在行业内排名第25。聚投诉将相关投诉转达给一信贷后,无一获反馈解决。
  多名投诉人提供的催收短信截图显示,一信贷甚至使用淫秽图片,与借款人身份证信息一起,发送给借款人通讯录好友。
  日,一信贷(杭州一信软件有限公司)被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在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聚投诉未查到其ICP经营许可证信息;或属于“无证经营”。
  黑榜商家TOP3
  用钱宝-北京智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用钱宝是聚投诉“7天内解决投诉承诺”合作商家中唯一被纳入年度黑榜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商家(现已解约)。
  2017年,用钱宝的有效投诉共971件,在行业内排名第4。其中829件投诉获反馈解决,投诉解决率85.4%。表面上看,投诉解决情况不错。
  2016年11月,用钱宝加入聚投诉“7天内解决投诉承诺”合作。2017年8月,按照聚投诉对于网贷催收的行业自律要求,用钱宝重新签约。由于此后仍有大量恶性催收的投诉,日,聚投诉与其解除合作。
  近期,聚投诉又发现,用钱宝的催收中,至少伪造了6家律所的律师函,包括:“北京江成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宏盛律师事务所”“北京泰和律师事务所”“北京沃尔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远海律师事务所”“北京鑫隆律师事务所”。这6家所谓的律师所,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均无注册信息。此外,早在2017年8月就出现在用钱宝催收信息中的“志达律师事务所”,也无法查实。据用钱宝统计,其在聚投诉的投诉,涉及律师函类的已有约300例。
  1月25日,用钱宝回应聚投诉承认:一家第三方催收公司的个别员工,私自向长期逾期用户发送虚假律师函。当日,已对其终止合作。1月29日,用钱宝再次回复:已要求所有第三方催收杜绝此类行为,并已与衢州仲裁委开展批量互联网仲裁,由仲裁委直接向逾期借款人发送通知及函件。
  黑榜商家TOP4
  水象分期-上海水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水象分期的有效投诉共446件,在行业内排名第12。其中30件投诉获反馈解决,解决率仅6.7%。
  多名投诉人反映,水象分期使用其身份证信息,向其通讯录好友发送侮辱性的信息,甚至在借款尚未逾期时就进行威胁。
  日,水象分期(上海水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在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聚投诉未查到其ICP经营许可证信息;或属于“无证经营”。
  黑榜商家TOP5
  向钱贷-深圳明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17年,向钱贷的有效投诉共343件,在行业内排名第15。其中13件投诉获反馈解决,投诉解决率仅3.8%。对于向钱贷的投诉,涉及2大指控:一是催收人员轰炸式骚扰其通讯录好友,二是存在“砍头息”、逾期费用过高等问题。向钱贷未向聚投诉做出任何回应。
  在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聚投诉未查到其ICP经营许可证信息;或属于“无证经营”。
  黑榜商家TOP6
  贷上钱-上海腾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贷上钱的有效投诉共820件,在行业内排名第6,多为涉及不当催收的投诉。101件投诉获反馈解决,投诉解决率12.3%。
  在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聚投诉未查到其ICP经营许可证信息;或属于“无证经营”。贷上钱对此回应称,贷上钱是移动小额贷款信息服务平台,其官网只进行信息展示与服务,不提供有偿服务,并不进行放款和收费。
  黑榜商家TOP7
  拍拍贷-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拍拍贷的有效投诉共940件,在行业内排名第5。其中167件获反馈解决,投诉解决率17.8%。
  在数百件涉及不当催收的投诉中,拍拍贷的统一回应都予以推脱:“【已处理】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截图,经核实非拍拍贷催收人员的微信,不排除投资人本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收益也会自行编辑并发送催收短信,建议您珍惜信用,尽快还款!”
  在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拍拍贷虽有ICP经营许可证,但其业务及其覆盖范围显示为“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全国)”。拍拍贷就此回应称,没有超范围经营。
  黑榜商家TOP8
  极速钱包-上海霈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极速钱包的有效投诉共175件,在行业内排名第29。其中30件投诉获反馈解决,投诉解决率17.1%。
  极速钱包不仅存在“砍头息”,逾期费用也畸高。如,在借款人汪先生的投诉案例中,借款期限为14天,逾期53天,综合费用高达本金的1.4倍。极速钱包对此统一回应为:“逾期费和服务费用我们平台服务费协议和借款协议上面都有明确说明的,您在借款的时候就应该关注到这些,而且您也授权同意借款协议和平台协议的,我们是按照双方借款协议和平台服务费协议……”
  在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聚投诉未查到其ICP经营许可证信息;或属于“无证经营”。
  黑榜商家TOP9
  玖富-北京玖富金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玖富的有效投诉共295件,在行业内排名第18,其中8件投诉获反馈解决,投诉解决率仅2.7%。
  其中,针对玖富旗下教育分期产品蜡笔分期的投诉有59件,多涉及培训机构“招转培”骗局。
  除蜡笔分期入驻聚投诉平台直接受理用户投诉外,对于玖富其它产品(玖富万卡、玖富叮当、玖富超能等)的投诉,无一获玖富回应。
  黑榜商家TOP10
  快贷-杭州信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快贷的有效投诉共339件,在行业内排名第16。其中13件投诉获反馈解决,投诉解决率仅3.8%。众多投诉人称遭快贷威胁:如不还款,将对其亲友进行催收。
  2017年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投诉处理情况
  2017年,21CN聚投诉共受理全国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有效投诉约26600件,其中9914件获反馈解决,投诉解决率约37.3%。目前已统计386个商家的投诉数据。
  全年投诉量≥100件的商家,纳入年度行业投诉排行榜。上榜商家按投诉量排序为:
& & & &马上消费金融、捷信金融、借钱快、用钱宝、拍拍贷、贷上钱、掌众金服、魔法现金、Wecash闪银、2345贷款王、趣店、水象分期、百度有钱花、现金白卡、向钱贷、快贷、佰仟金融、玖富、好钱包、天神贷、现金借款、借几天、融360、极速现金侠、一信贷、京东白条、信用白条、小牛闪贷、极速钱包、花无缺、卡卡贷、你我贷、有品钱包、mo9信用钱包、手机贷、爱信钱包、51闪电贷、信而富、先花一亿元、借贷宝、国美美借、朱八借、急用钱、即有分期、财小仙、米房、闪电周转、小花钱包、缺钱么、暖薪贷、宜信、51信用卡、钱站、嗨钱网、钱嗖嗖。
  需要说明的是,鉴于当下部分借款人存在拆东墙补西墙的多头借贷、逾期不还款等不当行为,聚投诉对于借款人投诉特别做出了限制性要求:一个借款人仅能提交2个涉及逾期的投诉(详见聚投诉)。在针对该行业的投诉中,由于投诉人违背聚投诉要求,而被作为无效投诉的,约有4000件。
  2017年,是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专项整治期,各项监管政策相继出台:
  2月22日,银监会发布,规定: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网贷机构不得打着存管人的旗号做营销宣传;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不对网络借贷交易等行为提供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5月27日,银监会发布,要求网贷机构暂停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
  8月24日,银监会发布,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中应当披露的具体事项、披露时间、披露频次及披露对象等,给予已开展业务的网贷机构六个月的整改期。
  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
  12月1日,设在央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设在银监会的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要求,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不得经营放贷业务;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上限为年利率36%),引发现金贷行业生存危机。
  12月13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同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12月1日关于“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出台后,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投诉,终于在聚投诉爆发,恶性催收及利率畸高这两大行业性问题进一步凸显。
  日,聚投诉推出(http://ts.21cn.com/news/a//.shtml),同时对借贷各方提出要求。后续,聚投诉陆续推出60个针对该行业商家的投诉专题。
  聚投诉平台互联网消费金融投诉专题:
  :http://ts.21cn.com/zhuanti/billionsfinance
  :http://ts.21cn.com/zhuanti/mfxj
  :http://ts.21cn.com/zhuanti/msxfjr
  :http://ts.21cn.com/zhuanti/homecreditcfc
  :http://ts.21cn.com/zhuanti/2345daikuan
& & & &:http://ts.21cn.com/zhuanti/yongqianbao
  :http://ts.21cn.com/zhuanti/yixindai
  :http://ts.21cn.com/zhuanti/zhubajie
  :http://ts.21cn.com/zhuanti/mifang
  :http://ts.21cn.com/zhuanti/huawuque
  :http://ts.21cn.com/zhuanti/51shandiandai
  :http://ts.21cn.com/zhuanti/kuailaidai
  :http://ts.21cn.com/zhuanti/aiyoumi
  :http://ts.21cn.com/zhuanti/quannengjiekuan
  :http://ts.21cn.com/zhuanti/jiyongqian
  :http://ts.21cn.com/zhuanti/nuanxindai
  :http://ts.21cn.com/zhuanti/maiyadai
  :http://ts.21cn.com/zhuanti/xianhuayiyiyuan
  :http://ts.21cn.com/zhuanti/xiaohuaqianbao
  :http://ts.21cn.com/zhuanti/qianzhan
  :http://ts.21cn.com/zhuanti/haiqianwang
  :http://ts.21cn.com/zhuanti/jiejitian
  :http://ts.21cn.com/zhuanti/queqianme
  :http://ts.21cn.com/zhuanti/51duanqidai
  :http://ts.21cn.com/zhuanti/shunjie
  :http://ts.21cn.com/zhuanti/kuaidai
  :http://ts.21cn.com/zhuanti/haoyijie
  :http://ts.21cn.com/zhuanti/haoqianbao
  :http://ts.21cn.com/zhuanti/niwodai
  :http://ts.21cn.com/zhuanti/jiufudingdang
  :http://ts.21cn.com/zhuanti/shandianzhouzhuan
  :http://ts.21cn.com/zhuanti/daishangqian
  :http://ts.21cn.com/zhuanti/labifenqi
  :http://ts.21cn.com/zhuanti/xinerfu
  :http://ts.21cn.com/zhuanti/mimidai
  :http://ts.21cn.com/zhuanti/qiansousou
  :http://ts.21cn.com/zhuanti/niwojinrong
  :http://ts.21cn.com/zhuanti/lanlingdai
  :http://ts.21cn.com/zhuanti/xinyongbaitiao
  :http://ts.21cn.com/zhuanti/jiedekuai
  :http://ts.21cn.com/zhuanti/jsxjx
  :http://ts.21cn.com/zhuanti/jisuqianbao
  :http://ts.21cn.com/zhuanti/meijie
  :http://ts.21cn.com/zhuanti/aixinqianbao
  :http://ts.21cn.com/zhuanti/caixiaoxian
  :http://ts.21cn.com/zhuanti/51renpindai
  :http://ts.21cn.com/zhuanti/dafeiyundai
  :http://ts.21cn.com/zhuanti/dianrong
  :http://ts.21cn.com/zhuanti/youpinqianbao
  :http://ts.21cn.com/zhuanti/mo9
  :http://ts.21cn.com/zhuanti/tianshendai
  :http://ts.21cn.com/zhuanti/shoujidai
  :http://ts.21cn.com/zhuanti/rong360
  :http://ts.21cn.com/zhuanti/geinihua
  :http://ts.21cn.com/zhuanti/youmishanjie
  :http://ts.21cn.com/zhuanti/youbei
  :http://ts.21cn.com/zhuanti/jieqiankuai
  :http://ts.21cn.com/zhuanti/xianjinbaika
  :http://ts.21cn.com/zhuanti/jindanfenqi
  :http://ts.21cn.com/zhuanti/xianjinjiekuan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责任编辑:0
本文相关推荐
编前语:中国梦大国工匠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中央新闻网站...
30载春秋可以让一个咿呀学语的婴孩成长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海南便是如此30年前的今天...
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三亚烈日炎炎,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水稻长势喜人。习近平总书记12日下午...
4月12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海南省三亚市考察。这是习近平在国家南繁...
腾讯御见威胁情报中心监测发现包括某知名播放器、某知名视频客户端、某大师客户端在内的新闻页被挂马
 频道邮箱:news#corp.21cn.com(#改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律法规大全2017新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