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华科技有限公司新同华煤机设备股权

重合同,守信誉,顾客至上
全程质量控制
技术精湛、严谨负责
精益生产,技术实力漳泽电力发展战略&
一 体 两 翼
&多 轮&驱 动
& 创 新 发 展
& & &从 严 治 企&&&&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燃煤(空冷)机组污水处理扩建工程设备采购中标
发布时间: 17:45:50&&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招标编号:MYZB2015081
山西铭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燃煤(空冷)机组污水处理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燃煤(空冷)机组污水处理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MYZB2015081 中标单位:山西澳科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与山西铭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公示截止时间:日17:00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1)第333-1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第1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1)第333-1号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3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4
资产评估报告书 ......................................................... 7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报告使用者 ................. 7
二、评估目的 ..........................................................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6
五、评估基准日 ........................................................ 17
六、评估依据 ..........................................................17
七、评估方法 ..........................................................2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8
九、评估假设 ..........................................................30
十、评估结论 ..........................................................31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 32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 35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 35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37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第2页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二、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及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十、评估人员名单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 第3页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本评估报告的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础上
形成的,仅在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
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和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四、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
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
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六、我们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
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
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但我
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第4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11)第 333-1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
益法,对因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95%股权所涉及的大同煤矿集团同
华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
评估工作,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山西
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同煤
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95%股权,为此需要对所涉及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上述经济行为已通过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煤集团与漳泽
电力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意见》(晋国资产权函[号)、《山西漳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体
股东关于同煤集团重组漳泽电力事项的决定》、《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
届第八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等决议的批准。
二、评估对象: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三、评估范围: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
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11年 6月 30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第5页
七、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同华发电于评估基准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18,660.72万元,评估价值为 534,647.62万元,增值额为 15,986.90万元,增值率
为 3.08%;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427,973.80万元,评估价值为 427,973.80万元,无增
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90,686.92万元,评估价值为 106,673.82万元,增值额为
15,986.90万元,增值率为 17.63%。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86,941.82 87,326.32 384.50 0.44
非流动资产 431,718.90 447,321.30 15,602.40 3.61
其中:固定资产 408,635.54 427,589.79 18,954.25 4.64
在建工程 15,270.16 11,918.31 -3,351.85 -21.95
工程物资 76.92 76.92 0.00
长期待摊费用 7,736.28 7,736.28 0.00
资产总计 518,660.72 534,647.62 15,986.90 3.08
流动负债 85,273.80 85,273.80
非流动负债 342,700.00 342,700.00
负债合计 427,973.80 427,973.8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0,686.92 106,673.82 15,986.90 17.63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值518,660.72万元,
总负债账面值 427,973.8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90,686.92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
的净资产为 118,590.54万元,增值额为 27,903.62万元,增值率 30.77%。
(三)确定评估结论
从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来看,二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的差异额
11,916.72万元,差异率 11.17%。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
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
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
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第6页
本次评估考虑到电价及燃料成本是决定同华发电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电价
及燃料成本较易受到宏观政策以及国际国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在这种前提下
的收益法的结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从稳健性考虑,本次评估采用资产
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同华发电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
基准日 2011年 6月 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 106,673.82 万元。
(四)有关说明
本次评估是在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会按其假设持续
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即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进行的。
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
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评估结果使用有效
期为自评估基准日 2011年 6月 30日起,至 2012年 6月 29日止。
(五)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 2011年 11月 9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
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7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天兴评报字(2011)第 333-1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公认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
及收益法,对因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大同煤矿集团同
华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泽电力”)
注册地址:太原市五一路 197号
法定代表人:文生元
成立时间:1993年 02月 08日
注册资本:132,372.5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1997年 06月 09日
股票代码:00076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09
经营范围: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8页
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物资的
开发销售。发电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安装、设计、施工(除土建);工矿机电产
品加工、修理;室内外装潢;采暖设备维修;设备清扫;电子信息咨询及技术服
2.历史沿革及概况:
历史沿革:漳泽电力前身为山西省漳泽发电厂,筹建于1976年7月,1985年
3月建成,由山西省电力公司和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共同投资兴建。漳泽电力是
经山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晋经改字(1992)44号文批准,于日,
在原山西漳泽发电厂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经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而成立的股份有
1997年 5月,漳泽电力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1,500万股 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至 2005年 12月经过配股、增发、转增等方式增加股本,总股
本变更为 84,825万股。
2005年12月漳泽电力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
司总股本仍为 84,82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国有法人股)共计 53,937万股,
无限售条件股(社会公众股)共计 30,888万股。
截至 2011年 6月 30日,漳泽电力通过转增、增发方式增加股本,总股本变
更为 132,372.5万股。其中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持有漳泽电力 47,975.82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132,372.50万股的 36.24%,为漳泽电力第一大股东。山西国际电力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漳泽电力 29,598.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6%,为漳泽电
力第二大股东。社会公众股持有漳泽电力 54,79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二)产权持有者-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
营业执照注册号: 429
注册资本: 1,703,464.16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永平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9页
注册地址:大同市新平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生产加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施工。工业设备(含锅炉、
电梯)安装、租赁。生铁冶炼。建材生产。仪器仪表制造、维修。专网通讯。饮
用及工业用水生产、销售。煤矿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
程。房地产开发。饮食、住宿、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服务。地质水文勘测。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按许可证、特行证经营,而证件又直
接核发给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仅限相应持证单位经营,其他单位不得经营)。
煤炭资源生产经营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污水处理、供暖设备
安装、维修服务。
2.历史沿革
同煤集团的前身大同矿务局成立于 1949年 8月 30日。
2000年 3月,大同矿务局与中国信达签署了《大同矿务局和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公司关于债权转换股权协议》。
2000年 7月,大同矿务局改制为同煤集团。
2003年 12月,山西省委、省政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同煤集团和大
同、朔州、忻州的市属煤矿、省煤运公司、朔州矿业公司等单位的资产进行重
组,成立了新的同煤集团。
2005年 12月,中国信达与山西省国资委等签订的《延期债权转股权协议》及
《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出资人协议》,确定各方共同
出资设立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 1月,中国信达、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
省朔州矿业公司、大同市国资委、朔州市国资委、忻州市国资委签订《关于共同
出资设立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出资人之补充修改协议》,将部分长期借
款转增股本,并由中国信达持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703,464.16万元。其中,
山西省国资委以 2004年 6月 30日同煤集团评估后的净资产值 553,248.51万元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10页
及6个矿的采矿权价款556,837.95万元,共计1,110,086.46万元进行出资;中国信
达以同煤集团所欠债务513,116.43万元进行出资。日,山西大正会
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注册资本变更行为出具验资报告(晋大正变验【2008】第 0001
号)。2008年 11月 19日,同煤集团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工商变更
截止目前股东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金额
山西省国资委 65.17 1,110,086.46
中国信达 30.12 513,116.43
山西煤销集团 2.06 35,068.18
山西省朔州矿业公司 1.19 20,240.47
大同市国资委 0.89 15,153.12
朔州市国资委 0.42 7,190.92
忻州市国资委 0.15 2,608.58
合计 100 1,703,464.16
(三)被评估单位-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概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发电”)
工商登记注册号:871(2-1)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胡耀飞
企业住所:山西省原平市轩岗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能的生产和销售、电厂
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资咨、服务、电力物资、设备采购。
同华发电组织结构:股东会是同华发电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
机构,监事会是同华发电的内部监督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同华发电下设经营管理部、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安监环保部、人力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11页
源部、企业发展部、综合管理部、燃料管理部、物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后勤
保障部、工程决算部。
2.历史沿革及主要经营概况
(1)历史沿革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原名为山西同华电力有限公司,由大同煤矿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于 2006年 8月 16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依据同华发电章程规
定,股东出资比例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 47.5%、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
司占 47.5%、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占 5%。
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亿元,由各股东分三期缴纳,首期出资为 2亿
元,其中: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500万元,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出
资 9500万元,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000万元。首期出资业经山西建
银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该所出具了建银验字(2006)第 0080号验资报告。
2008年 7月 1日公司进行第二次出资,出资额为 2亿元,其中:大同煤矿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500万元,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9500万元,山西国
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000万元。第二次出资业经山西真诚会计师事务所验
证,并由该所出具了晋真诚验(2009)第 0008号验资报告。
2009年 2月 8日同华发电召开第五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华
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同华发电全部股权转让给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21069.1万元的价款受让了华电煤业集团所持同华发电的全部股权。
2009年 12月 15日同华发电进行第三次出资,出资额为 6亿元,其中:大同
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7000万元,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000万
元。第三次出资业经山西中盛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该所出具了晋
中盛验(2009)第 0002号验资报告。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华发电名称由山西同华电
力有限公司更名为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12页
日,依据股权划转协议,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
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山西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评估基准日,股权情况见下表:
股权结构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实际出资持股比例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5,000 95,000 95,000 95%
山西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5,000 5,000 5%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
(2)主要经营概况
同华发电工程建设项目为 2×660MW超临界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同期
建设烟气脱硫系统。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予以核准(发改能源( 号),
电厂建设项目于 2007年 8月正式开工,2010年 6月 11日同华发电同山西省电力
公司签订了《1#、2#机组并网调度协议》,日第一台机组并网运行,
2010年 7月 3日第二台机组并网运行。2010年 9月 29日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会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为 88。
工程项目设计方: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理方:四川江电建设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筑安装承包方:山东电建二公司、山西电建一公司、
山西电建二公司。主要机器设备包括:哈尔滨汽轮机厂生产的 2台额定功率
660MW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二缸二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哈
尔滨汽轮机厂生产的 2×660MW超临界汽轮发电机;东方锅炉集团股份公司生产
的 2×660MW 、2145 t/h、25.4超临界固态排渣带自然循环蒸汽锅炉;特变电工沈
阳变压器集团公司生产的 6台容量为 3*260000 kVA主变压器;德国 GEA生产的
2套直接空冷凝汽器系统;西安西开高压电气股份公司生产并组合配置的 1台套
500KV六氟化硫全封闭式组合电器(GIS)等。
同华发电运营管理采用生产运行和维护“全委托”的管理模式,机组运行委托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阳光发电公司进行,机组检修维护委托中国华电集团运营有限
公司进行,公司后勤服务工作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2010年发电量为 万
度、上网售电量为万度、综合平均不含税电价为0.2638元/度、每度电耗
煤0.186元;月发电量为万度、上网售电量为万度、
综合平均不含税电价为 0.3034元/度、每度电耗煤 0.205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13页
3.本公司近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流动资产合计 86,941.82 73,606.79 107,903.78 3,148.1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08,635.54 377,632.39 749.28 494.43
在建工程 15,270.16 29,643.46 294,265.78 74,664.79
工程物资 76.92 1,898.36 4,881.93 135,798.82
长期待摊费用 7,736.28 6,736.90 629.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1,718.90 415,911.10 299,896.99 211,587.25
资产总计 518,660.72 489,517.89 407,800.77 214,735.42
负债合计 427,973.80 399,217.41 307,800.77 174,735.42
净资产合计 90,686.92 90,300.48 100,000.00 40,000.00
项目 2011年 1-6月 2010年度
营业总收入 100,904.01 81,447.75
营业利润 552.43 -9,779.41
利润总额 386.43 -9,699.52
减: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386.43 -9,699.52
注:2008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天泽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泽永华审字(
号审计报告,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09年度、 2010年度、 2011年 1-6月财务数
据来源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2251号审计报告,报告意见
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4.执行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编制财务报表。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期间,即每年从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14页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会计属性)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
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提取采用单项测试的方法。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
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
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6)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固定资
产按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标准氛围十三大类三十四小类。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35 0-3 12.50-2.77
机器设备 8-30 0-5 12.50-3.17
运输设备 6 5 15.83
电子设备 5 0 20
(7)应付职工薪酬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15页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
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1)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可以抵
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 17%。
2)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 3-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1%;
4)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3%计缴;
5)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5%计缴;
7)土地使用税:按使用土地面积每平米 1.8元计缴;
8)其他税费:按国家的有关具体规定计缴。
(四)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漳泽电力拟发行股份购买同煤集团持有被评估单位同华发电 95%股
(五)其他报告使用者
除委托方、产权持有者以及被评估单位以外,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为其
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审批部门等。
二、评估目的
根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
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16页
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
公司股东会决议,漳泽电力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同煤集团持有的同华发电
95%股权,为此需要对所涉及的同华发电的股东权益进行评估,以确定同煤集团
持有同华发电股权价值,本次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上述经济行为已通过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煤集团与漳泽
电力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意见》(晋国资产权函[号)、《山西漳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体
股东关于同煤集团重组漳泽电力事项的决定》、《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
届第八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等决议的批准。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同华发电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同华发电在评估基准日( 2011年 6月 30日)经审计后的
全部资产和负债。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范围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225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后的资产和负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流动资产合计 86,941.8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08,635.54
在建工程 15,270.16
工程物资 76.92
长期待摊费用 7,736.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1,718.90
资产总计 518,660.72
负债合计 427,973.80
净资产合计 90,686.92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
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17页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
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
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1年 6月 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
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商定,以 2011年 6月 30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
1.国务院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 91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10月 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
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号);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
暂行办法》(第 3号令);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
法》(第 12号令);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 [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 10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8.《山西省省属企业产权转让实施办法》(晋政办发(2006)33号)
9.山西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10.其它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二)行为依据
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
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关于同煤集团与漳泽电力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意见》山西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产权函[号;
3.《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11〕7次)
5.《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6.《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同煤集团重组漳泽电力事项
的决定》;
7.《关于对同煤集团重组漳泽电力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进行书面表决的意
8.《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第八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三)产权依据
车辆行驶证;
2.主要设备购置合同以及有关协议等财务资料
(四)取价依据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贷款利率;
机械信息研究院编《2011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
《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月刊》;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 号);
《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年);
《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年);
《山西省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03年);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6年版);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使用指南定额》(2007年版);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2007年版);
12.《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汇总表》(2005
《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汇总表》
(2005年)。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19页
14.《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汇总表》(2005
15.《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年)。
16.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西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标准》的通知(晋建标
字〔2009〕9号);
17.《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晋建标字
18.《关于发布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调整系数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山西
省定额站晋建标定字(2005)12号);
19.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2010年水平);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
编制与计算标准》(中电联技经[号);
21.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编制的《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
算标准-使用指南》(电定总造[2007]10号);
22.大同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1年第 3期);
23.《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24.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2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
通知》(财税【号);
26.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
价格[2002]10号);
27.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
2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
29.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山西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61号);
30.估价人员实地调查及现场搜集的其他资料。
(五)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号);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号);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号);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号);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号);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号);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号);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号);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号);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号);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号);
1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会协[2003]18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同华发电申报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同华发电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本构成表、财务费用表、
技术经济指标等财务会计资料;
同华发电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同华发电提供的企业会计政策、资产管理文件、经营业绩等相关资料;
评估师现场勘查和市场调查取得的其他评估相关资料等。
七、评估方法
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资产基础
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
路。市场比较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
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
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21页
评估人员无法取得与被评估单位生产规模、业务种类相似企业交易案例,因
而无法采用市场法确定其整体资产价值。本次评估我们选取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
对同华发电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
(一)资产基础法思路下各科目评估方法如下:
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对银行存款,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日记账、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并对开户银行进行了函证,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的长期未达账项和影响
净资产的事项。
(2)对其他货币资金,评估人员核对了相关的原始单据和资料,取得了加
盖银行印章的对账单。经核实无清查调整事项。对各项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作为评估值。
(3)对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查阅了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结算对象、票
据种类、出票日、到期日、票面利率等情况;对截止评估现场日尚存的库存票据
进行实地盘点;对期后已到期承兑和已背书转让的票据,检查相关原始凭证。对
不带息票据以其票面金额确定评估值。
(4) 对于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通过核查账簿、原
始凭证,在进行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相
结合,综合分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及未来可收回金额的评估风险损失确定应
收款项的评估值。
(5)对于预付款项,首先对各项预付款项进行逐笔核对,查看其是否账表
相符。抽查相关业务合同,核实业务的真实性,通过核实预付账款是否可以收回
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
(6)对于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对于周转较快且市场价格水平比较稳定,
以其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评估值;对于市场价格变动比较大的原材料,以其市场
购买价值,并考虑材料购进过程中的合理的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
他费用,确定其评估值。
2.关于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
本次建(构)筑物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22页
所谓重置成本法是指按评估时点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建(构)筑物的结构特
征计算重置同类建(构)筑物所需投资(简称重置全价)乘以综合评价的建(构)
筑物的综合成新率确定被评估建(构)筑物价值的一种方法。
基本公式: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评估人员根据相关施工图纸及对主要建(构)筑物(大型、重要、价值高)
进行实地勘察测量,结合建(构)筑物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分析、计算各分部工程
的工程量,依据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材料价差调整文件,采用预(决)
算调整法、重编概(预)算法、参照物对比法测算建安工程造价;按照委估资产
所在地区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构)筑物建造取费标准确定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评估基准日贷款利率确定资金成本,进而确定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1)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A.预(决)算调整法
对于竣工决算资料齐全的建(构)筑物工程,评估人员依据原竣工资料所确
定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重新套用当地现行的单位工程估价汇总表或建筑工程消
耗量定额,计算得出定额直接费,再按照现行行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和工
程所在地的调差文件确定出建安工程造价。
B.重编概(预)算法
对于缺乏工程预结算资料的工程,评估人员采用重编预算法确定其工程造
价。根据施工图纸及实地测量计算的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以工程量为依据按现
行定额计算出定额直接费,然后依次计算各项取费、材料差价、人工费调整,最
后确定单位工程的工程造价和单方造价,进而确定项目建安工程造价。
首先,选择典型工程作为参照物,运用预决算调整法或重编预算法计算其定
额直接费,再按照现行的当地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和其他法令性文件,确定典
型工程的单方造价;其次,比较委估工程和参照物的异同,查找、确定它们的相
异点对单位造价的影响系数,由此确定影响数额;最后,将参照物的单方造价与
影响数额相加,得出评估对象的单方造价,进而确定建安工程造价。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确定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23页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等。根据被评估单位规
模等确定合理的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费率,按照各费用的取费基准与费率的乘积确
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资金成本的确定
按照各机组分段投入复利计算资金成本。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两种方法,取两种方法的
加权平均值为该建筑的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关于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所谓重置成本法是指按评估时点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设备类资产的特征计算
重置同类设备类资产所需投资(简称重置全价)乘以设备类资产的综合成新率确
定被评估设备类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基本公式: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设备类资产重置全价的确定
1)对于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主要通过市场询价、查阅近期设备报价手
册、《2011年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参考资产占有单位近期签订的设
备购销合同等方式,采用以上一种或几种途径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设备购置价,然
后适当考虑设备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则不考虑)、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设备的建设时间较短的,可不考虑资金成本。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调费+工程建设其他费+资金成本
2)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重置全价由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其他费用(如验车费、牌照费、手
续费等)三部分构成。
车辆购置价: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
车辆购置税:按现行税法,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车辆重置全
价,车辆购置税率一般取 10%。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24页
其他费用:依据地方车辆管理部门的合理收费标准水平确定。
3)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及其它设备重置全价主要采用市场询价方法参照现行市场价格确定。
(2)设备类资产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1)机器设备的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评估人员主要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勘察法成新率两种方法加权平均后综合确
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勘察法成新率×60%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勘察法成新率:评估人员现场对设备进行现场勘察,对各类设备按各组成部
分的技术与价值综合权重确定其标准分分值,采用 100分制,再根据设备实际状
况评定出现场勘察分值,从而计算勘察法成新率。
2)一般或低值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一般或低值设备综合成新率以年限法成新率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3)车辆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号确定,
车辆综合成新率按照年限法成新率和里程法成新率孰低法确定。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里程法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
4)电子及其它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及其它设备综合成新率以年限法成新率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4.关于在建工程的评估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25页
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对在建工程 -土
建工程,评估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及核实在建工程实际完成程度、付款进度,并
对工程开工后的材料价格变动水平与人工费变动情况进行了调查。由于项目建设
周期较短,建筑材料及人工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变化不大,因此以经核实的在建
工程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关于工程物资的评估
详细了解工程物资所对应的项目进展情况,对于工程物资的购入和领用情况
进行财务调查,抽查有关凭证,核实购买合同;对在账的工程物资进行抽查盘点,
核对账实相符情况,因工程物资近期价格变化不大,故以经过核实的账面值作为
6.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待摊费用为购置土地的购置款、土地补偿金等相关款项。
评估人员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分别查阅了有关会计记录,对长期待
摊费用的摊销年限进行了核实,经核查,账务记录符合规定,余额正确,最终以
经核实后的帐面值作为评估值。
7.关于负债的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评估人员根据企
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对账面值进行核实,以企业实际应承担
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二)收益法评估的基本思路及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
未来收益折现法。收益法中的预期收益可以现金流量、各种形式的利润或现金红
利等口径表示。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于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
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投资者在取得收益的同时,还必须承担风
险。在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预期的企业未来收益(如现金流量)
通过反映企业风险程度的资本化率或折现率来计算评估对象的价值。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26页
本次评估我们将采用自由现金流量模型。采用未来收益折现法对同华发电于
评估基准日的经营性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作为基础,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加上溢余及非
经营性净资产,得出企业整体价值。
1.基本公式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及非经营性净资产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债务
2.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n+1:被评估单位永续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测期。
经营性资产价值公式:
:预测期内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永续期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3.预测期的确定
预测期取到公司稳定生产年度。
4.收益期的确定
由于电力企业的运行比较稳定,而且通过经常的大修和技改,设备及生产设
施状况也较好,可保持长时间的运行,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5.自由现金流量的确定
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27页
(预测期内每年)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
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6.永续期自由现金流量的确定
永续年自由现金流 Rn+1按预测末年现金流调整确定。
7.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Ke×E/(D+E)+Kd×D/(D+E)×(1-T)
Ke为权益资本成本;
Kd为债务资本成本;
D/E:被估企业的债务与股权价值比率;
其中:Ke=Rf+βL×RPm+Rc
Rf:无风险报酬率;
βL:企业风险系数;
RPm: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8.溢余及非经营性净资产价值的确定
(1)溢余资产主要是不产生现实现金流或者暂时不能为主营业务形成贡献的
资产,它是企业持续经营中并不必需的资产,主要包括闲置资产和超过经营需求
的各种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评估值。
(2)非经营性净资产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资产及负债,主
要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评估值。
9.有息债务的确定
有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评估值。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28页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有
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与委托方的资产评估约定函所约定的事
项,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实施了对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法律
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被评估单位提交的资产清单,对
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
价格比较,以及财务分析和预测等其他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
详细过程如下:
1.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1年 6月下旬接受委托方的委托,
从事本次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即与委
托方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
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
计主要资产调查表,对被评估单位参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
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现场工作小组。
(4)评估资料的准备
收集和整理委估资产市场价格信息、主要固定资产价格信息、评估对象产权
证明文件等。
2.现场清查阶段
(1)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和负债申报明细,评估人员
针对实物资产和货币性债权和债务采用不同的核查方式进行查证,以确认资产和
负债的真实准确。
对货币资金,我们通过查阅日记账,审核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等方式进行调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29页
对债权和债务,评估人员采取核对总账、明细账、抽查合同凭证等方式确定
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
对固定资产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房屋建筑物、重
要设备等资产。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文件,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款项结算资料、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从而确定资产的真实性。
(2)资产实际状态的调查
设备运行状态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调查生产用机械设
备。主要通过查阅设备的运行记录,在资产占有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现场
实地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等方式进行。在调查的基础上完善重要设备调查表。
对建(构)筑物的调查主要根据评估申报表,在资产占有单位管理人员的带
领下,逐项逐栋地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委估资产结构、状态、装修情况、使用情
况,确定是否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并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填制现场勘察记录表。
(3)实物资产价值构成的调查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特点,调查其资产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重点
核查固定资产账面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查阅了有关会计凭
证、会计账簿以及工程决算、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资料。
(4)企业收入、成本等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收集被评估单位以前年度损益核算资料,进行测算分析;通过访谈等方式
调查资产的现实运行情况以及收入、成本、费用的构成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通
过收集相关信息,对被评估单位的各项业务的市场环境、未来所面临的竞争、发
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和预测。
3.评定估算及综合处理阶段
(1)评估结果的确定
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情况以及所
进行的必要的市场调查和分析测算,确定委托评估资产的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和收益法评估结果。
(2)评估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撰写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30页
按照天健兴业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
评估报告按天健兴业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经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
误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3)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评估人员归集资料,按顺序装订,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
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
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
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
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
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它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
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
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
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对于企业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使
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
自由现金流预测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而任何预测都是在一定假设条
件下进行的。本次对企业未来自由现金流的预测是建立在下列假设条件基础上
1.一般假设:
(1)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无重大改变;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31页
(2)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
(4)企业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被评估单位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按照公司计划持续
(2)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责任;
(3)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被评估单位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计划能如期实现;
(6)假设被评估单位能够继续控制其拥有的各项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保
持核心竞争能力;
(7)假设被评估单位能够按照既定的战略持续经营;
(8)被评估单位可以持续从同煤集团下属煤矿获得合同煤,且价格保持目
前的水平,未来期间不会有大的波动。
评估人员根据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
基准日时成立,并根据这些假设推论出相应的评估结论。如果未来经济环境发生
较大变化或其它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的改变而可
能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同华发电于评估基准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18,660.72万元,评估价值为 534,647.62万元,增值额为 15,986.90万元,增值率
为 3.08%;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427,973.80万元,评估价值为 427,973.80万元,无增
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90,686.92万元,评估价值为 106,673.82万元,增值额为
15,986.90万元,增值率为 17.63%。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32页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86,941.82 87,326.32 384.50 0.44
非流动资产 431,718.90 447,321.30 15,602.40 3.61
其中:固定资产 408,635.54 427,589.79 18,954.25 4.64
在建工程 15,270.16 11,918.31 -3,351.85 -21.95
工程物资 76.92 76.92
长期待摊费用 7,736.28 7,736.28
资产总计 518,660.72 534,647.62 15,986.90 3.08
流动负债 85,273.80 85,273.80
非流动负债 342,700.00 342,700.00
负债合计 427,973.80 427,973.8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0,686.92 106,673.82 15,986.90 17.63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同华发电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值 518,660.72万元,总负债账面值
427,973.8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90,686.92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
118,590.54万元,增值额为 27,903.62万元,增值率 30.77%。
(三)确定评估结论
从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来看,二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的差异额
11,916.72万元,差异率 11.17%。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
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
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
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本次评估考虑到电价及燃料成本是决定同华发电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电价
及燃料成本较易受到宏观政策以及国际国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在这种前提下
的收益法的结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从稳健性考虑,本次评估采用资产
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同华发电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
基准日 2011年 6月 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 106,673.82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1.本报告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我公司及参加评
估人员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33页
2.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是在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料基础上
形成的,我们对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
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
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评估结果是对 日这一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价值的客观公
允反映,本公司对这一基准日以后的企业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
任。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价格标准发生
变化并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
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
确定的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
或有负债、未决诉讼或任何其他可能存在的诉讼所可能产生的任何影响,以及特
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6.本次评估结果基于本报告及其说明所陈述的有关假设基础之上,此等数
据将会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而变化。我们对市场变化的情况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
任,同时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反映报告日后的事项而进行任何修改。当前述条件
以及评估中遵循的各种原则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7.同华发电 2010年 7月 5日,原平市轩岗镇明珠石料厂(以下简称石料厂)
提起诉讼,起诉由于本公司在石料厂区上空架设高压输电线路,导致石料厂停止
经营,要求本公司赔偿财产损失90.72万元、电力设施损失2万元、可得利益损失
75万元、工资损失 2.4万元及采矿权价值及办理证照的费用,共计 170.12万元,
同时做为起诉的第三人彭跃俊于2006年2月开始承包了该石料厂,在承包期间缴
纳了承包费 30万元,为了正常经营,彭跃俊为石料厂办理了各种证件、购置设
备、及维护场地等费用,由于该事项导致其不能再继续承包,要求本公司赔偿其
各种损失共计 62万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34页
8.同华发电与原平电建分公司签订的 35kv供电线路迁移补偿协议中约定由
原平电建分公司负责办理征地、用地的协调、赔偿等一切在施工中与外部环境发
生的费用支出,本次施工主体是原平电建分公司,本公司认为该部分赔偿应由原
平电建分公司赔偿给石料厂及彭跃俊,截止审计报告日,该诉讼正在进行当中,
尚未结案。
9.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10.同华发电的部分管线、设备基础等隐蔽资产,评估人员只能根据相关技
术资料、现场情况及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描述进行清查核实。
11.同华发电的建设用地,因尚需国土资源部最终审批,故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尚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12.同华发电的场内自用车辆无需办理车辆行驶证,同华发电承诺自用车辆
不存在产权瑕疵。
1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
通知》(财税【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
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号)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号)的有关规
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本次评估 2009年 1月 1日以前购置的机器设备按照含增值税确定购
置价,2009年 1月 1日以后购买的机器设备按不含增值税确定购置价。
14.中国人民银行于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银行贷款利率
的调整对委估企业固定资产的购建及价值具有一定的影响,资产基础法计算资金
成本时按评估基准日前执行的利率计算,未考虑利率变化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5.本报告引用的 2008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天泽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
泽永华审字(号审计报告,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09年
度、2010年度、2011年 1-6月财务数据来源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
岳华专审字[2011]第 2251号审计报告,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35页
16.本评估报告书含有附表、附件及若干备查文件,附表、附件及备查文件
构成本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行政主
管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2.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经我公司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
体上;对不当使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行为而形成的结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限为 1年,自评估基准日2011
年 6月 30日起,至 2012年 6月 29日止。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1年 11月 9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第36页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天兴评报字(2011)第 333-1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
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
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未经我公司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部分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
媒体上;对委托方不当引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行为而形成的结果,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二、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五、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委托方承诺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
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
电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为此需要对所涉及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于
评估基准日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以确定大同煤矿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95%的股权价值。为确保资产评
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们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监督保证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委托的评估资产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
漏。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监督保证所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科学、合理;
5.不干预评估工作。
委托方: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产权持有者承诺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
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
电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为此需要对所涉及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于
评估基准日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以确定大同煤矿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95%的股权价值。为确保资产评
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们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监督保证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委托的评估资产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
漏。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监督保证所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科学、合理;
5.不干预评估工作。
产权持有者单位: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
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
电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为此需要对所涉及的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于
评估基准日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以确定大同煤矿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95%的股权价值。为确保资产评
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们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保证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委托的评估资产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
漏。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监督保证所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科学、合理;
5.不干预评估工作。
被评估单位: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六、资产评估人员承诺函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
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为此需要对所涉及的同华发电于评估
基准日 2011年 6月 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形成了评估报告书。在本
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1.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约定一致。
3.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4.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5.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6.评估结论合理。
7.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七、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八、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附件
十、评估人员名单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山西煤矿设备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