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锦江机器厂厂有其他公司注资该买断工龄吗

&&全部资讯文库社区找工作&&
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LED照明“大咖”飞利浦湖北松滋厂数百人大罢工 要求“买断工龄”
湖北荆州松滋市飞利浦汽车照明湖北有限公司卖给一家法国公司,不给员工补偿金,25号起500多员工大罢工,要求公司〝买断工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8月25日上午7时许,松滋市飞利浦汽车照明湖北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员工大罢工,大批飞利浦员工在厂区内静坐维权,要求飞利浦&买断工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位于湖北省松滋市的飞利浦汽车照明湖北有限公司,建立于1995年6月,是飞利浦皇家电子集团在中国建立的35家合资、独资公司中,唯一生产汽车/摩托车照明产品的工厂。飞利浦汽车照明湖北有限公司初期投资总额2980万美元,注册资本1842万美元。公司于2000年3月中方完成股权转让后,即成为外商独资企业。截至2009年,该公司有员工1000余人。  此前就有传闻称飞利浦汽车照明湖北有限公司将被出售,从静坐现场的员工口中也证实了此消息。  据现场维权的员工讲述,该公司现在的经营状况十分惨淡,现在公司已经易主,飞利浦的招牌都将在近期更换。飞利浦对于员工是做法是将劳动合同转移到新公司名下,但员工担心新公司业务状况持续恶化,导致他们的权益受损,于是提出要求飞利浦&买断工龄 重签合同&,即由飞利浦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一次性补偿,再由员工按照自主意愿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此诉求未得到飞利浦方面的肯定答复,于是便发生了今天的集体静坐维权的一幕。  小编拨打了飞利浦松滋方面的电话,均提示无人接听,随后拨打了飞利浦官方400电话,也没有了解到相关的情况。但从飞利浦官方的回应上来看,飞利浦方面认为其&由新公司继承劳动合同&的决定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同时他们更担心满足员工&买断工龄&的要求之后,会提高员工离职率,给新公司运营增大压力。而员工方面则表示,由于新公司已经不再是飞利浦,原劳动合同实际已经无法继续执行,且劳动合同的继承应当尊重员工意愿,所以飞利浦理应&买断工龄&并为员工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开放&绿色通道&。  截至发稿时,静坐仍在持续,但并无飞利浦官方人员出面。
本文由入驻OFweek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用户名/邮箱/手机:
忘记密码?
用其他账号登录: QQ
请输入评论
365天全天候线上展厅
最新活动更多 &&
照明设计照明结构照明工程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北京市/海淀区
江苏省/无锡市
江苏省/无锡市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
浙江省/金华市
浙江省/金华市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国企改革:“出资人”功能缺失是难题_网易新闻
国企改革:“出资人”功能缺失是难题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现在要谈新一轮国企改革,首先要知来龙去脉。不妨先回顾一下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经历的两个阶段的改革,改掉了哪些,有哪些成功的经验,遗留下的又有什么问题,又出现了那些新的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再讨论新一轮的改革,思路就自然会清晰。
CFP供图朱锡庆&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现在要谈新一轮国企改革,首先要知来龙去脉。不妨先回顾一下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经历的两个阶段的改革,改掉了哪些,有哪些成功的经验,遗留下的又有什么问题,又出现了那些新的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再讨论新一轮的改革,思路就自然会清晰。国企改革的主要提法是搞“混合所有制”,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搞,集中在这些“新国企”上,原来政府&是&单&一&控&股人,现在想引入其&他&出&资&人&进来。这种改革完全没有必要,不如直接关掉。混合所有制原意是想解决上面所说的“出资人”难题,但只要还是国家控股,引入一个小股东,是起不到“资本家”的作用的。这些小股东不能“当家做主”,又怎么愿意跟着玩?除非有“利益输送”。第一阶段: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承包制解放后从苏联引入一套计划经济体制,产生了国有企业,它们构成了第一阶段国企改革的对象。当时国企的性质是什么?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市场体系中的企业,而是一个纯粹的按指令生产的生产单位,更准确地说是个“工厂”。既没有定价的自由,无论是要素价格还是产品价格,都不是这些国企决定的,也没有定量的自由,生产多少,规模多大,都由上级计划部门下达指令。这些国企是与计划体制匹配的。1978年之后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搞承包制使粮食大丰收,产量大增。后来几个“一号文件”,把承包制确认下来。当时就想农村的承包制能否推广到城市工业中来。现在看,这种思路有问题,但在当时有意义。引入承包制,使得整个计划体制被打开了大缺口,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回头看苏联,没有经历过这样一个过程,而是一夜之间把旧体系给废掉,想瞬间建立一套新体系,但新体系怎么玩,不清楚。中国是旧体系到新体系有一个过程,实际上是民众知识慢慢累积的过程。当时还不敢提“市场经济”,而是表述为“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不伦不类。但改革一旦启动,就发现城市中的这种“工厂”已经与新的体系,与市场经济不匹配了。当时人们还没有认识到,只是从现象出发,认为国企存在问题,比如“偷懒”,没有积极性,缺乏自主权等。企业本质上是一连串的要素合约。市场经济下的企业比原来的“国有工厂”至少多了两个任务。一是要定价,二是要定量。这就是决策权的问题。所以,当年国企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扩大企业自主权,把原来集中于顶层的权项下放给企业。权力下放,国有工厂有了定价定量的权力,但权力也必须有一个内在约束。现代意义上的企业都要有一个“出资人”,这个出资人的“出资”实际上就是对企业行使权力的一种约束,使其不至于滥用。当年的国有工厂虽名为“国有”,但却没有具体的“出资人”,行权人不受赌注的约束,权力一旦下放就必然出现权力的滥用,表现出来的就是经营层在买卖时“吃回扣”,当时国企厂长们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新上“生产线”。这里头个人好处多多,但很多国企就此报废。权力下放后,为了解决经营层激励和约束问题,引入承包制。当时经营者虽然有了部分决策权,但上级主管部门,主要是各级经贸委,还是下指令,主要是产值和利润指标。承包制就是根据这些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罚。承包制当时的确有一定效果,这些指标任务经层层分解后,激励效果还是很明显的。但两个问题接着就来了。一个国有工厂今年完成了200万元的利润指标,明年的利润指标该怎么定?加一点吧,要完成300万元。若今年没有完成200万元的指标,就减一点吧,150万元。这就造成了一个悖论:鞭打快牛。这说明政府主管部门下达产值和利润指标的荒诞,它找不到依据。另一个问题是,政府与企业经营层签订的这个承包“合约”,履约的费用很高。厂长们若完成了产值和利润指标,合约就可以履行。若亏损要惩罚,怎么履约?厂长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这个合约的奖惩是不对称的。当时政府是不想放弃公有制,认为搞承包就可以了,说法是搞“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但实践发现,“承包制”不能“履约”。此外,这些厂长们对市场这套新体系的玩法是很无知的,他们拥有的“决策权”与“知识”是不匹配的。具体出资人兴办的企业,若经营者“无知”,市场就会以破产的方式淘汰,最终能赚钱的“企业家”在竞争中胜出。但当时厂长们还是行政部门任命,行政部门也是无知的,不能辨别他们有无经营的“知识”。因为厂长们的“无知”,致使当时大多数国企是亏损的。也就是说,当时找不到一条“决策权”与“知识”相匹配的途径(现在的国企仍旧存在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亏损”是有界限的,资不抵债就要破产。但当时的“国企”没有这个约束,没法“破产”。亏损常年累积下来,大部分国企已资不抵债了,继续玩,继续亏,但工人工资必须要发。承包制搞了几年以后发现,政府财政背了个很大的包袱。上世纪90年代初期,很多地方政府每年要把三分之一以上的财政收入拿出来,补国企亏损的窟窿。采用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强迫银行贷款给这些国企,也不做风险评估,目的是先撑下去。这些贷款是“肉包子打狗”,最后把银行也拖得要破产了。开始国企还能还银行一点利息,都后来利息也还不了。当时一些地方上演了荒诞的一幕:把银行债转为企业股,强迫银行作为国企出资人。这时还出现了“三角债”问题,因为国企都没有钱了,原材料和产品就互相“赊借”,互打“白条”。这就是第一阶段的改革过程,从80年代初开始,历时十多年。但毕竟开启了改革进程。经过改革,国企有了一点企业的“要素”了,但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现代企业,不破产,资不抵债还要继续玩。财政、银行被拖垮后,游戏玩不下去了。当时的国企就进入到大面积的“停产”阶段,不搞生产经营了,因为继续经营只会亏得更多。但工人工资总还是要发,要靠财政补。全国的国企就是这种状况。也就是说,当时使用的两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是一个不成功的实验。第二阶段:“抓大放小”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初期第一阶段的国企改革还有点主动性,那么90年代第二个阶段国企改革则是被逼无奈。国务院当时提出的方案就是“抓大放小”。“抓大”是对一批国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放小”,是部分卖掉或关掉。当时定下了这个方案,但各地具体怎么处理,要各地去“试”。先谈“放小”。当时官方用词叫“关停并转”。无论关掉或卖掉,职工怎么安置?当时的国企,政府和职工有一个“隐性合约”:终身雇佣。关掉的话,政府要筹一笔钱,对职工进行补偿。快退休的职工容易补偿一些,那些年轻的职工怎么办?卖掉也有一个问题:卖给谁?当时不是一家两家要卖,是一大批国企。像长沙仅工业口就有几百家企业。原国企的管理层有钱也不敢拿来买,否则会被追问钱来自何处。当时也有一些个体赚了一点钱,但一个城市要找一群有钱人来买,很难的。关或卖,都碰到一个“钱”的问题。当时我在长沙市做顾问,协助分管市长做国企改革的方案。分管市长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算一下政府当时可以筹到多少钱,用多少钱可以把职工安置好。财政是没有钱的,要自己想办法。当时国企是个“有毒资产”,筹不到钱安置不好职工,是处理不掉的。一些企业廉价卖甚至免费送都没人要,仅职工安置一项,买者就解决不了。个体买了这些企业,是继续雇佣还是解聘,当时工人要“当家做主”,这些人把厂买去但管不住工人。所以国企职工这个“终身雇佣”合约,若不由政府出面处理掉,是没人敢买的。对于这些资不抵债的国企,当时很多地方政府是采取“拖”来摆脱的。职工靠政府财政发的那一点很少的基本工资,实在活不下了,就外出打工去了。好就好在当时沿海外资涌入,急需劳工。长沙的改制没有等,大概用了五年的时间就处理好了。要解决“放小”,第一个问题是“筹资”。当时改制的国企,位置较好,90%都在城市二环内,所占的土地面积也大。恰好当时也推出了“商品房”制度,土地开始值钱了。若改变土地用途,把这些工厂移到外边,甚至直接关掉并把土地卖掉,是可以筹到一笔钱的。当时算了一下,卖地的钱可以覆盖这些国企的债务和职工安置的费用,政府跟着就出台了配套的政策来卖地。但有些国企经过年复一年的亏损,已经把资产亏光了,剩下的那些厂房土地也抵押出去了,怎么办?所以当时不能以单个企业做改制的方案,而是要把长沙所有的企业统起来,一起改。具体的企业改制是一个个来,但整个费用统筹,否则收支不能平衡。如何安置职工呢?一是按工龄买断,就此解除了终身雇佣合约。年轻职工愿意,因为他们看到了“机会成本”。解除合约后,他们外出打工能挣到更多的钱,且买断还能拿到一部分钱。但对一些四五十岁的职工怎么办?他们外出打工不大可能。当时要做一次性买断,价格谈不拢,且他们也漫天要价。面对这种情况,长沙是靠“协议保障”的办法解决的。要保障这些年纪大的职工此后基本的生活,当时是靠卖地的收入,一次性缴纳这些人到60岁退休之前的社保,届时他们就有退休金可领了。但到退休之前还有十几年怎么办?当时从这些卖地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基金,按照约定,发不高的基本工资,但逐年加一点。长沙用这种“协议保障”的合约创新,解决了“四零五零”人员的安置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是债务。这些国企多年累积的债务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大部分连银行利息都支付不起。若仅仅安置好职工就关掉,银行是不同意的。若赖账银行就会破产。当时长沙是采用“债务包”的方式来处理的。为解决这个问题,中央也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就把数个企业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个的“债务包”,打折卖给这些资产公司。职工安置了,债务处理了,关掉或卖掉就有可能了。但还有一个问题。当年的国企,实际上是个等级制度,干部除了工资外,还有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隐性福利,比如休假、用车、看文件等。若以工龄买断的方式,这些人是不干的。对这些干部要做一点另外的补偿,否则他们会在背后捣乱,让你连职代会都开不成。若明补,职工也一定会不满意,也要闹事,怎么办?后来就想了一个办法,就是从卖地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作为“改革奖励”,这些干部若使本厂的改革顺利推进,就按贡献发一笔奖金,“师出有名”,这样就名正言顺地解决了这个难题。有一些国企产品还不错,还是有销路的,这种企业要卖掉。在这个过程中,不是简单拍卖一下就卖掉的,原来的经营班子会设置阻力。这些经营层会认为企业现在还能活,他们是有巨大贡献的。现在外面来一个老板买了,他们或被解聘或成打工仔,有巨大的心理落差。设置阻力其实是引起注意,希望政府出面同买者谈他们的待遇问题,因为他们不能自己出面谈。后来长沙在拍卖时,要求购买者不仅出钱,还要出一个对原经营班子的处置方案,声明政府要做整体比较。这些经营者对市场有一定了解,或掌握一定的技术,购买者在企业的过渡阶段,对这些人也是能用尽量用。通过这种方式,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所以,长沙的国企改制虽然有一些波折,但总体是很顺利的,没发生恶性事件。顺利的原因就是在处理债务和职工及经营班子的安置上,有一系列的合约创新,大大降低了交易费用。后来国资委把长沙的经验做了推广,各地国企的改革或多或少受了一点影响。但“协议保障”的合约创新,全国做类似处理的很少。顺便说一句,当时全国各地普遍采用“买断工龄”的办法。“买断工龄”的说法不准确,其实是要终止原来的“终身雇佣”合约而采用的一种补偿方式。职工安置时沿海地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用工量已经很大了,这些国企的职工恰好是熟练工,否则这个问题不好解决。现在这个隐性的“终身雇佣”合约终止后,就释放了一大批的熟练劳工,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进入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二是债务问题处理后,无论是关掉还是卖掉,原来处于闲置状态的国企资源,包括土地、机器设备等,现在也重新被利用起来。国企改革“放小”之后,经济比之前发展更快,明显加速,是与这些资源的释放,被重新利用相关的。像长沙的工业产值,改革后增加了十几倍。“放小”这部分改革,非常成功。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来讨论一下,当时卖掉时,有没有“贱卖”,不好判断,因为当时并没有一个规范的定价市场作参照。毕竟国企的卖掉不是常规发生的,也不是拍卖行能拍卖掉的。当时也有一部分声音,就是像“分田到户”一样,要把国企分掉。现在再回头看,幸亏没有分掉,否则将是灾难。问题在“怎么分”?田地分给个人,不影响产出。但工厂的机器或生产线分给个人,立马就报废了。分股权不影响产出,但若是“分股”,谁来“分股”?当时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企的职工来分,还是全国人民来分?参与分配的界限在何处?是把当时所有的国企都分掉,每一个企业股的股价是不同的,怎么定价?怎么加总?而从企业治理来看,股权太分散,决策是很低效的,不能人人都持股的。事后也可以看出,当时改为职工人人都持股的国企,改革后多数都死掉了。可以卖掉,可以关掉,但绝对不能分掉。这是中国第二阶段国企改革留下的宝贵经验。现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又有人在提议“分掉”,是馊主意。问题在于找不到把国企“分掉”的操作方案,粗略讲可以,但实际没法“分”,强硬地“分”。会产生巨额的交易费用。俄罗斯当时采用了世行的建议,那是乱“分”,结果是变成了“寡头经济”,整个国家失序,经济一落千丈。现在普京打击寡头,又只能以“偷逃税”为由把他们抓起来,财产充公。实际上是对原来“分掉”那套国企改革方案的否定。但又不好明说,总不能扇自己嘴巴。再看“抓大”这块。中央政府所属的央企怎么处理?当时对其中100多家央企的想法是不想卖掉,也不想关掉,而是要“盘活”。不能用承包制了,但怎么“盘活”?主要是两招,一是做了很多“合并”,后来央企在很短的时间内规模扩大数倍,很多进入世界五百强,成为巨无霸,与这个动作有关。二是模仿西方的股份公司,引入了现代企业制度,替代了当时的承包制。架构上看,就是设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等机构。雇佣合约也发生了变化,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新人不再是终身雇佣合约。当时也成立了国资委,专门管这些大型央企。很怪异的是,又加入了中组部,来考核任命这些央企的管理层。与原来不同的是,新的委派任命合约化了,明确了价格和任期。然后又通过资本市场,这100多家央企绝大多数都上市了。但这种“移植”是不完全的,由于条件局限,也不可能完全移植西方的股份公司制度。比如说这种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是私人,董事会由出资人构成。但现在央企的董事会成员是“代理人”,而不是“出资人”。这是一个最大的差别。其次,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在企业内部由董事会产生的,而现在央企的经理班子虽然名义上也经过了董事会同意,但实际上是组织部指派的。如何评价“抓大”?客观地说,不是完全失败。但相比于“放小”对中国经济增长所产生的推动作用,是明显不如。所取得的一个显著效果,就是扭转了当时央企在承包制下年复一年一亏再亏的恶性局面。二是央企内部的管理水平提高了,无论是雇佣合约,还是债权、股权合约,都规范了。成本控制不像原来处于失控的状态,经营的秩序建立起来了。现在很多竞争性行业的央企,还能赚一些利润,尽管不多。也带来了几个问题。“抓大”后形成的这些巨无霸央企,对当时迅猛发展的民营经济构成了某种抑制。比如出现融资困难时,民营经济是没有办法与这些央企竞争的。在一些阶段,的确出现了“国进民退”的现象。二是这100多家央企尽管有一小部分在竞争性行业,但大部分处在垄断行业。一些央企利润很高,但高额的利润主要是行政垄断造成的。这些行政垄断本就存在,问题是“抓大”合并后,客观上强化了原有的行政垄断。现在对中国经济发展一些很致命的行业,多少都存在这类垄断,说是鼓励民营进入,但没有办法进入。金融、电力、民航、能源、铁路、教育、医疗、媒体等领域,都有这类问题。而这些领域和行业,恰恰对中国经济的后续发展极其重要。这些问题很明显,媒体上也多次讨论过。但有一个重要问题却被忽视了。央企局部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后,仍然存在一个“出资人”功能缺失的问题。名义上的出资人是“国家”,但“国家”是个集体,不是具体的人,实际上不能行使“资本家”的功能。“资本家”有两个功能,一是选人,二是定价。“出资人”的缺失带来的另一个恶果就是对企业员工,对人力资本的“定价”是始终不到位或扭曲的。现在央企的员工收入是高还是低,恐怕很难说。可能很多人的价格被定高了,一些人又被定低了。大型央企的总经理,年薪拿一千万元,算不算多?定价的标准是什么?这本来是应由资本家来确定的,但现在是缺失的。现在统一规定大型央企的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多少,合理吗?要根据才能和贡献大小来定价。现在是不分青红皂白,统一一个价。最近又提出要削减这些人的年薪,是因为这个问题又在隐隐发作了。“资本家”缺位所引起的对人力资本定价的扭曲会带来什么恶果?如果央企从事的业务活动是常规的,一年一年重复,定价错误顶多是影响一点员工积极性,结果就是成本高一点,利润少一点,影响不大。但另一个更大的,更隐性的恶果是企业创新的活动不能开展。因为创新的活动,无论是制度还是技术创新,一定是没有先例的,必须要有很好的激励。而对人力资本定价扭曲,创新活动一定是被抑制的。所以大型央企不可能有什么创新。而这些央企又控制了中国一些很关键的领域和行业,对中国产业升级和后继发展危害巨大。国企的“资本家”缺位造成的问题,在各个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后果。但在当前这个阶段,对创新的抑制是致命的。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策略第二阶段“抓大放小”后,不想又生出了一批“新国企”,这个现象现在还没有引起重视。“放小”卖掉或关掉很多老国企,但各级地方政府的各个部门又办起了很多新的国企,现在所谓“地方债”的问题,都与这些“新国企”有关。原来卖掉或关掉的老国企集中在工业领域,现在这些“新国企”大多数是投资类公司,主要原因是中央政府不允许地方政府向银行融资,这些投资公司是政府融资平台的替代,还是有其他原因,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些“新国企”不伦不类,问题比老国企更多。它们不像改制后的央企,毕竟还是引入了一套治理结构,有流程,有规章制度。这些“新国企”连这些东西也没有。与“老国企”不同,也不搞承包制,它们的使命是什么?也不清楚。如果说仅仅作为地方政府各级部门融资平台的替代,主要功能是融资,那它们现在又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亏损了怎么办?怎么规范这些经营者的行为?现在很多“地方债”的问题是隐藏在“新国企”的内部。“地方债”要客观看待。原来地方政府的城市开发模式没有问题,但不允许政府融资后,只能成立一个投资公司,替代政府去融资,是迂回前进。但政府融资只需要一个公司就可以了。现在为什么出现这么多?基本上各个部门都有,是做什么的?其中会不会有很多资不抵债的“壳公司”?总之,这些“新国企”融资操作是摆迷魂阵,会是以后的大麻烦。现在又重提国企改革,即意味着改革进入了第三个阶段。改革有两个问题,一是这100多家大型垄断央企怎么改?二是如何处置这些“新国企”。对于第二个问题,我的看法很简单,就是统统关掉。这些企业是卖不掉的,它们多是“毒公司”,债务合约无法了结。哪些部门组建的,就应该由这些部门快速解决掉。这些“新国企”对一个部门或地方政府是有用的,但从整个社会视角看,是没有理由存在的。现在中央要摸查清楚这类“新国企”的数量、债务和业务内容,限期关掉,否则会构成中国经济下一步发展的毒瘤。现在国企改革的主要提法是搞“混合所有制”,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搞,集中在这些“新国企”上,原来政府是单一控股人,现在想引入其他出资人进来。这种改革完全没有必要,不如直接关掉。混合所有制原意是想解决上面所说的“出资人”难题,但只要还是国家控股,引入一个小股东,是起不到“资本家”的作用的。这些小股东不能“当家做主”,又怎么愿意跟着玩?除非有“利益输送”。对大型央企垄断带来的问题,社会是达成共识的。但现在所采用的办法是“分拆”。这个办法是不对的。像国家电网采用“横切”、“纵切”的办法,发电与电网分开,经营线路的公司与配电的公司分拆等。但拆来拆去,只是规模小一点,这些公司的业务还是互补的,仍旧构不成竞争关系。只要这些行业和领域不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行政垄断的局面仍旧存在,国企天生的致命缺陷:“资本家”功能丧失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对这些大型央企的改革,“拆”不是重点,要领是要把行政垄断统统打破,让民营资本自由进入。如果在这种局面下央企还能生存下来,说明央企的这套制度安排是可以的,根本不需要担心。若在竞争中死掉,说明它们是有先天缺陷的。竞争中若死掉,采用原来的办法,关掉就是了。除此之外,找不到别的方案对这类巨无霸央企进行改制。卖掉,资产规模这么大,卖给谁?通过证券市场卖掉,股份分散是不行的。这些巨无霸有很多市场交易的障碍,不是那么好卖的。新阶段对大型央企的改革,不是直接动刀子改,而是引入竞争者,打破行政垄断,对民营资本全方位开放,新生成一批企业,市场激发的活力会打破当前的这个困局。(南都评论记者&陈建利&整理)
(原标题:国企改革:“出资人”功能缺失是难题)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请问国有企业身份如何界定_百度知道
请问国有企业身份如何界定
我们厂原来是一家国有企业,98年转制成股份企业,但当时没有对员工进行身份转换。我是2002年从一正规大学毕业分配到这家企业的(应该是双向选择),今年(2008年)企业卖给了一家民营企业,马上要对员工身份进行转换,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国有企业身...
我有更好的答案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界定是否国企,就看是否国家和各级政府控股。
人力资源总监
非常简单~看控股股东是不是政府部门就行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国有企业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山西国营大众机械厂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