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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你感兴趣神秘!!中国的古代的恐怖历史!!【野史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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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中国的古代的恐怖历史!!
我们都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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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中国人!然而在遥远的历史长河中,所谓科学家的说法一定正确?史书一定是对的?谁能确定?那么就来一个大胆的猜想吧!首先,可能有一群长相奇特的人,有着一身神秘的身体、技能:其次,可能有一些难以想象的细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着事件的结果:还有,可能有一些神秘的组织,一直流传至今:甚至!可能有长生不老的存在!就活在你我周围!让我们来大胆想象历史吧!虽然想想有些令人毛骨悚然,但过程不是不让人感到刺激。其中的爽快,你懂吗?知己啊,定要留下你的痕迹,让我与你共同大胆畅想历史吧!
孩子睡觉爱蹬被子,幸亏发现的早,打断了腿。不然就感冒了 。
啥也不说了,就一个字
刑法的种类1.&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2.&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雍正帝杀俞鸿图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俞鸿图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惨」字,一共写了七个才断气 3.&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5.&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6.&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烹 煮& 即「请君入瓮」唐朝的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位女皇帝。她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采用严刑峻法,消除异己。因此,她手下的一些酷吏,便借机想方设法诬陷自己的政敌,并绞尽脑汁制造酷刑逼供。朝廷上下,笼罩着高压的恐怖气氛。 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绩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 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对周兴说:“唉!最近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最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听了惊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俯首认罪。8.&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9.&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2.&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额。没了么。?
万恶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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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by 梦溪石,晋江文,秦汉架空文,连载中
入v后延迟一更,请多多支持作者,简介:她爹造反了,而且竟然还成功了。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在此之前,咱们还是先来关心一下改善伙食的现实问题吧。要知道,这还是一个连饺子都要三百多年后才发明出来的时代啊!——————扫雷指南:1、背景秦朝,秦以后架空,考据党勿入。2、更新时间一般为晚上8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想到再补充。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平步青云
1、第 1 章 ...  春已近晚,初夏将临。  空气中还带着点潮湿,但这种潮湿又不至于让人感到烦闷,呼吸之间反而有股草木的清新,从牖窗支开的空间往外探看,可以看见杏树上缀满累累的花朵,团团粉色如被抹了胭脂的雪,剔透可爱之极。  尤其是再过一两个月,这些花朵就将变成沉甸甸的杏果,就让人忍不住欣喜起来,到时候,杏子可以直接吃,可以做成酸酸甜甜的杏脯和杏酱,杏仁可以敲开来吃,杏叶好像可以入药,那应该也可以当野菜吃吧。  喔对了,还有现在的杏花,等摘下来,用开水烫一下,然后放入冰水中浸凉,再切点小黄瓜,拌点香油和盐,啧啧,那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刘桢只消这么一想象,就控制不住口水快要流下来了。  假如此刻有人从窗外路过,看到一个女娃娃支颐趴在窗边,定会以为她已经沉醉于满目的春景之中,绝不会猜到她脑子里转着的竟是这些念头。    只是,当她回望案上那碗蒸熟的豆饭时,就忍不住惆怅地叹了口气。    “阿桢!”喊她名字的声音伴随着脚步由远及近。  刘桢直起身体,扭头应了一声。    年轻的妇人跨过门槛,她的脚步并不快,一手还扶着腰,肚子则隆起微微的弧度。  大襟窄袖,从她的穿着可以看出这个时代的鲜明特征,每次看到这样的衣服,刘桢总会一次又一次地被提醒:这不是她的南柯一梦,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阿母。”刘桢走过去扶住妇人。  张氏摆摆手,一眼就看见那碗还没被动过的豆饭,嘴角微微一弯:“又不喜欢吃豆饭?”  刘桢不以为窘,反倒笑嘻嘻地道:“阿母,我瞧外面的杏花开得正好,不如摘点下来制成凉菜,跟黄瓜拌在一起,也可配粥吃。”    张氏不解:“黄瓜是何物?你说的可是瓠瓜?”  刘桢可爱的笑容一僵。  差点又忘了,别说这个季节没有黄瓜,就算有,那也是百来年后张骞通西域的事了,香油就更遥远了,貌似直到东汉末年,才会有芝麻油的产生。  呵呵,醒醒吧少年,这个世界无比残酷。    张氏说的瓠瓜,其实就是葫芦,也叫大黄瓜。  “是吧……”刘桢的眼珠转了转,打着马虎眼。  张氏一笑:“瓠叶味苦,我只听过可以入药,却未听说还能做成吃食,你若想要,倒可以拌些荠菜,只不过杏花的味道我也不曾尝过,阿桢,你却从何处学来的这些法子?”  这会儿刘桢已经反应过来,想好了说辞:“是我听大父说过的,正巧咱们家有杏树,也不需到野外去采摘了,若阿母允可,我便去摘些下来,让阿父阿母和妹妹都尝尝味道。”  小女孩的嗓音清脆婉转,让人分外舒服。  张氏微笑着摸摸她的发辫:“既是大父所说,那就依你吧,或可等你阿父或大兄回来,再让他们帮你,我们今日还得到你大父那里去问安,你先将豆饭用了再走。”  在这个时代,子女应该对父母尽孝已经成为默认的风序良俗,所以刘远一家每隔五天左右就会去向父母问安。  刘桢:“谨诺。”    张氏一走,她的肩膀又垮了下来,对着那碗被忽略已久的豆饭,再次叹了口气,认命地拿起木箸吃起来,一边想象着自己其实是在吃一碗美味的红烧牛肉面。  实际上,现在的平民所食大多便是这豆饭藿羹,刘家虽然不至于家徒四壁,但也不可能像贵族那样每顿都吃粟米饭,再贫困一点的人家,甚至连豆饭都吃不上,只能吃麦饭或糟糠。  刘桢虽然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明白归明白,如果你每天都吃这种大豆蒸出来的饭,一吃就是五年,任谁都受不了,这也难怪她一大清早起来就瞅着外面的杏花流口水了。    说起来,刘家非但不是一穷二白的贫苦人家,在当地还称得上小有名望。  刘家所在的地方是向乡,刘桢曾特意了解了一下,这地方现在属于颍川郡治下的长社县,战国时期是韩国的地盘,秦皇统一六国之后,在全国范围内设郡县制,向乡也就归到了颍川郡的管辖范围内。    而刘蕴,也就是刘桢的高祖父,在世时曾任向乡的三老,放在后世,这就相当于一个乡长。  当时可没有什么公务员考试,更加没有科举制度,国家任用贤能都是靠推荐,刘蕴这个乡长也就有了推选向乡贤良子弟当官的权力,所以刘家现在,除了刘桢的父亲之外,基本都有官职在身。  像刘桢的祖父刘薪,现在是向乡的啬夫,类似于乡长的属官,劝农收税,调解纠纷,基本什么杂事都可以管。  刘桢的伯父刘弛,则是县里的令史,负责掌管文书的,有点类似后世的文史馆馆长,但怎么说也是县城里的官,所以在刘家也算顶梁柱。    虽然父兄都是下层官吏,但刘桢的父亲刘远并没有在政府里谋职,娶了两任老婆都还是商人家庭出身。  他的原配周氏,也就是刘桢的生母,在生她的时候伤了身体,当年便过世了,如今的续弦张氏,却是刘桢的继母。  虽说是继母,张氏对刘楠和刘桢兄妹二人却称得上和蔼可亲,恪尽职守了,彼此的关系也很融洽,即使刘桢对她不可能像对待自己真正的生身母亲那样亲昵无间,却必须承认,不是所有继母都是恶毒无良的。    对于生母的印象,刘桢已经非常模糊,纵使她的记忆力比寻常孩童强上许多。实际上,她只记得自己原来的名字,本来是准备叫刘贞的,取女子贞洁之意,但那个时候,父亲刘远正好从外面进来,听到了周氏的打算,便抱起还在襁褓中的刘桢笑道:“桢者坚木,不如改贞为桢,正好与阿楠的名字应和。”  阿楠正是刘楠,刘桢的同母兄长。    自此她的名字就从刘贞变成了刘桢。  从这一点来说,刘桢是很感谢自己的老爹的,虽然两个字同音,但不管是寓意还是字面,桢都要比贞好上太多了。  除了刘桢之外,如今张氏所出的两名女儿,一名婉,一名妆,都与女字有关,刘桢私心觉得,还是她的名字比较好听。    但是两任有着商贾背景的老婆,也为刘远带来不少的非议。  因为在此时,商人的地位已经变得非常低。  秦国自商鞅变法起,为了鼓励农耕,一反当时六国大流,推行重农抑商,即使后来吕不韦以一介商贾执秦国国政,也没有改变这种大方向的政策。  等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一国之策变成天下之策,为了防止六国复国之心不死,与商人勾结,也为了防止人们全部跑去经商,他老人家再次强调了商人的卑贱,把商人列为最末等的庶民。    刘桢虽然早就知道秦代的重农抑商很严重,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触如此直观,正因为刘远一连娶了两个老婆都是商人之女,再加上他原本就是家奴婢之子,而不是正室所生的儿子,所以连带他在刘家的地位也非常尴尬,甚至被迫分家出来单过,沾不上父兄的一丁点光。    但话说回来,刘远不受宠爱,又是庶子,如果不是娶了商人之女,经济情况绝对要比现在还窘迫数倍,之所以刘桢现在还能吃上豆饭,刘家也还能维持中等的生活水平,全靠生母周氏和继母张氏陪嫁过来的嫁妆。  刘桢私下猜想,她那位老爹很可能也明白这种现实状况,所以非常聪明地选择了实惠的老婆,而不是去攀高枝求娶什么有名望之家的女子,毕竟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    现在可不是明清,别说资本主义萌芽,连封建制度都才刚刚起步,女子陪嫁的嫁妆也不可能有什么庄园铺子,周氏和张氏娘家的家境都比较殷实,陪嫁过来的嫁妆就是一点钱财和牲畜而已,这些年为了维持家里的生计,别说周氏留下来的嫁妆,就连后来续娶的张氏也贴补了不少进去。    食不知味地把那碗味道独特,带着淡淡咸味的豆饭用完,刘桢老气横秋地捶了捶那条稚嫩的小腰,从垫子上爬起来。  不管再过多久,她估计还是没法习惯这种跪坐的方式,神啊,为什么不让她延后几百年再出生呢,起码去到椅子已经发明了的时代也好啊!  刘桢的内心泪流满面。    作为千古一帝,秦始皇无疑在后世拥有无数粉丝,由于汉武帝之后儒家独统天下,加上史学界大V司马迁同志的影响,史书对秦始皇多是褒贬不一,甚至贬多于褒,直到近代,又渐渐兴起一股为始皇平反的风潮。  在她刚刚得知自己所处的朝代时,也小小激动了一把,万里长城,十二金人,秦皇陵,阿房宫,想想吧,这些伟大的创造,现在都还完好无损,正与她处在同一个时代,又或者即将在她的见证下矗立起来。    不过几年下来,刘桢的满腔热情已经逐渐被消磨殆尽,原因很简单,第一,秦始皇再伟大,她又见不到真人,那就像一个天边的偶像,可望而不可即。第二,万里长城,秦皇陵,阿房宫再伟大……原因同上。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豆饭实在是太难吃了!而且请注意,这个时代的人们,尤其是平民,一般一日只吃两顿,而不是三顿!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即使不是吃货,在这里待了五年之后,刘桢也被硬生生地逼成了一个吃货。    身为升斗小民,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好,其它问题就更没有心情去考虑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刘桢觉得这句话真是太有道理了。  与其幻想什么时候能亲眼见到国家主席一面,还不如好好想想要怎么改善伙食质量吧。  看了看窗外的杏花,刘桢第三次叹了口气。  这个愿望,任重而道远啊!
2、第 2 章 ...  当刘桢吃完饭过去会合时,张氏已经一手一边牵着她的两个妹妹刘婉和刘妆在那里等着,旁边还站着自己的大兄刘楠,以及不知道何时回来了的父亲刘远。  “阿父!”刘桢的脚步不由加快许多,疾走几步,很快被弯腰朝她伸手的父亲抱了起来。  “我家阿桢今日好看得很!”刘远哈哈一笑,摸了摸她发辫上插着的杏花。    这个时候的小女孩经典发型是垂髫,压根就不束发,或者随便扎起来。刘桢当然不可能不束头发满地乱跑,她本来觉得不把头发梳成总角,实在对不起这张玉雪可爱的脸,但不知道为什么,被她梳起来的两个包包头,总是一大一小,看上去非常可笑,在尝试了无数次之后,刘桢发现自己确实没有梳头发的天分,这才悻悻放弃了。  张氏对她再好,毕竟不是亲生母亲,更何况她自己也还有两个女儿要照料,刘桢不愿每次都去麻烦她,索性就经常把头发梳成麻花辫,清爽又好打理,反正这个时代对女子发型的要求不是很严格,更何况他们也不是贵族,没必要讲究太多。    被父亲夸奖了的刘桢露出甜甜一笑,就像一个真正的小孩子那样,搂着父亲的脖子,脆声道:“阿父,上回你教我识的字我已经认完了,今日去大父那里,我想向大父借书来看,可否?”  虽然祖父怎么说也算是个乡长,父亲和哥哥又在当秦国的小吏,但是刘远本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半文盲,他本人不喜欢读书,当然,由于出身问题,父亲对他的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如长兄,在有意无意的放纵下,刘远实在谈不上文化人,能给儿女们起名字,已经是超水准发挥了。    此时听到刘桢的话,刘楠就笑嘻嘻接道:“阿桢你要读书认字,我可以去向先生借啊,不需要去看大父的脸色!”  刘桢这位长兄今年刚满九岁,刚好出生于秦始皇统一六国的那一年,但在古人早熟的时代,已经算半大个小子了,向乡是有乡学的,作为前乡长的子孙,刘家子弟当然也要上乡学。  上梁不正下梁歪,刘楠遗传了老爹不爱学习的基因,在乡学里的表现从来就是倒数的,他性子野,最爱就是招呼小伙伴们撵鸡斗狗,成日山上野外地乱窜,非常顽劣,不过对于妹妹们,他倒是极为友爱。    话刚说完,他的后脑勺就被狠狠拍了一下。  刘远黑着脸:“无知稚儿,岂可对大父无礼!”  刘楠摸着脑袋低下头,嘟囔道:“我也没说错啊……”  一看刘远瞪起眼睛又要再打,张氏忙道:“时辰也不早了,我们早些出门吧,也好早些回来!”  刘桢也在一边催促:“阿父,你还没答应帮我向大父借书呢!”  刘远只得妥协:“到时候我定向你大父提便是!”    秦代划分乡级区域大小,以五千人口为界限,向乡是个有着三千多人口的乡,算不上大,但是也不小了。  向乡原是韩国的属地,韩国是战国七雄里最弱的一国,也是第一个被秦国灭掉的,秦灭韩并没有遇到太激烈的抵抗,采取的措施也就相对温和,相比之下,赵国那才叫一个惨,先是长平之战,直接就被白起坑杀四十余万人,紧接着又是邯郸之战,赵国再次落败,死伤惨重,到后来别说跟秦国对抗,据说赵国国境之内,多是孤儿寡妇,令人惨不忍睹。    在逐渐接受自己已经成为历史洪流中的一员这个事实之后,刘桢通过旁敲侧击得到不少信息。  不管是刘远,张氏,还是向乡的大多数长辈,他们都是亲身经历过战国时代的人,对乱世的印象也就更为深刻。  从他们的口中,刘桢更加深刻地了解到这些被后世记载在史书上的战事,也才知道,一个有着三千多人口的向乡,在经过七国争霸之后人口锐减的时代来说实在是不小了,放在后世甚至相当于一个地级市,于是她也可以了解自己那位在县里当令史的大伯为什么每次看到他们,都是一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样子了。    两家距离有点远,需要走上一刻钟,穿过一条田间小道,远远的可以看见一幢初具规模的大屋,比旁边其它房屋都要讲究,那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刘桢他们到的时候,伯母于氏正从屋里出来,怀里抱着一个瓮往外走,见了他们便扬起眉毛,似笑非笑:“小叔来了!”  刘远拱手作礼:“嫂嫂好,大兄呢?”  于氏道:“现在这个时辰,你兄长自然是要当值的,他可是掌管着一县的文书,难不成还要镇日待在家中无所事事似个闲人一般?”    刘远本是随口一问,谁知道却被于氏话里有话地奚落一番,但他没有恼怒,反而咧嘴一笑:“嫂嫂错了,当闲人有什么不好,衣来张口,饭来伸手,便把这日子过,不知有多惬意呢!”  说罢也不等于氏回应,便带着妻儿进去了。    刘桢被刘远牵着手,只来得及扭头一看,却正好看见于氏撇嘴鄙夷的模样。  一个庶孽,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有什么好得意的!  于氏脸上明明白白这么写着。    屋里,刘薪正坐在案边,指导长孙刘承在竹简上一笔一划地写字,娄氏则跪坐在一旁编织席子。  “阿父阿母安好。”刘远跪下行礼,张氏与身后一众孩子们也跟着行礼。  刘婉和刘妆今年分别是四岁和三岁,又不像刘桢那样有个成熟的灵魂,此时行起礼来还懵懵懂懂,只会跟着兄姐叫人。  “唔。”刘薪的目光从竹简上收回来,望向他们。“都坐罢。”    刘桢这位祖父将近半百,在后世来说还是个壮年,但在秦代却已经步入老年人的行列了,他的头发有点花白,脸上的皱纹也已经很明显,虽然刘家家境不错,不过也没有好到能像贵族那样成日保养得细皮嫩肉的地步,所以刘家祖父的模样是很符合时代特点的。    此时刘承也放下笔,对刘远和张氏行礼:“叔父,叔母。”  刘承是刘远大哥的儿子,也是刘氏的长孙,不同于刘楠的不爱学习,刘承向来是乡学里倍受先生喜爱的学生,刘氏一族也在刘承身上寄托了很高的期望,于氏更是没少当着刘远和张氏的面说,他们这个儿子,只要再过一年,便可经由举荐,成为选士,在县里任职了。  在这个当官靠推荐的年代,生在一个官二代家庭,即使只是乡里的小官,也能给子孙带来极大的便利,而刘承明显就是这种体制的受惠者。    在刘承行礼的同时,刘桢也在打量这位平时并不怎么打交道的堂兄。  他今年十二岁,清秀的脸庞上还带着未褪的稚嫩痕迹,却已经订了亲,未婚妻云氏也才十一岁,放在后世两人还是儿童,在这里却已经将要步入成年的门槛了,听说等刘承过了十三岁,举行冠礼之后,就要正式成亲了。  在长辈的耳濡目染之下,刘承也不怎么喜欢叔父一家,在他看来,刘家在向乡如此有名望,身为刘家子,叔父不仅不思进取,还整天游手好闲,在外面败坏刘家的名声,乡学里他那些同窗提起叔父,都是一脸“就是那位爱斗鸡走狗的刘无赖啊”的表情,这每每让刘承觉得羞窘。    对于庶子的到来,刘薪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欢喜,他对这个儿子的感情向来很一般,旁边的娄氏就表现得更明显了,对于不是从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刘远,她甚至连眼角余光都不屑给,只顾低头编着自己手里的席子。  这时候于氏从外面进来了,她走到娄氏身旁跪坐下来,顺手拿起娄氏手边还没完成的席子:“阿母,我来帮你。”  娄氏笑道:“你的手可比我巧多了,倒不如全交给你,我还可以偷闲!”  婆媳俩亲亲热热地说着话,越发衬得刘远一家跟外人似的,尤其是同为刘家妇的张氏,甭提有多尴尬了。  她觑了丈夫一眼,对方仍然带着毫不在乎的微微笑容,没有表现出不满的情绪。    实际上,在刘远的内心,一直都埋藏着一桩往事。  他的母亲田氏,是娄氏当年陪嫁过来的家奴婢,按照当时的律法,如果奴婢已经为主人生下儿女,主人是有权免去她的奴婢身份的。但是律法归律法,天高皇帝远,谁也没法保证大家一定会遵从律法,更何况刘家在向乡本来就是一霸,加上这个时候韩国灭亡,秦国一统,天下初定,乱象未平,娄氏不肯放人,谁也不会来管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谁都不想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刘远当然也不想,他少年热血,还曾为了这件事向刘薪和娄氏抗争,可换来的只有田氏被加倍地虐待,因为当时奴婢就是私产,可以随意处置,刘远气恨不已,只得暂时按捺下来,等待机会为母亲赎身。    几年过去,还真让他等来了这个机会。  秦国政权慢慢稳固下来,秦律也随之通行全国,无意中的一个机会,刘远发现秦律里面有这么一条规定,如果母亲或姐妹是奴婢身份,又没有大的罪过,男丁可以通过当五年士兵,镇守边关,来换取免除一个人奴婢身份的资格。  用国法来压家法,娄氏当然不得不妥协,于是刘远跟老娘老婆道别一声,直接就跑去从军了,五年过去,虽然没混上什么职衔,但好歹可以回来为老娘赎身了。  可等他兴冲冲地回来,却被告知一个噩耗,他的母亲田氏,早在两年前就病死了。    刘远没有发火,他跑到母亲坟头大哭一场之后,表现得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冷静,就像没事人似的,在家乡继续过起了以前的日子。  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刘薪打量着这个小儿子,慢慢开口:“你回来也有一段时间了,总不好成日这般无所事事,北肆亭的亭父尚缺一从属,你可愿往?”    北肆是个地名,就在向乡的北肆里,十里一亭,长官就叫亭长,这个刘桢知道,她还知道,历史上有个鼎鼎有名的大人物,正是因为他,才让亭长这个小小的职位广为流传,说起来,这个大人物应该早就出生了吧。  但是亭父又是什么职位,刘桢就不清楚了。    她有点困惑,就抬起头去看刘远和张氏,却发现张氏低着头,一副气愤的模样,手也紧紧绞着衣角。  难道这个职位很危险,所以继母才会是这种反应?  刘桢更加疑惑了,又去看父亲。    刘远:“阿父好意,不过儿还是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喜束缚,若是被个上官在头顶指手画脚,那跟在军中又有何区别呢?”  刘薪沉下脸色:“你母说你不堪大用,我本还不信,现在看来确是如此!你祖父曾任三老,德高望重,受人尊敬,身为刘家子弟,你却只会败坏我刘家名声!”  刘远不以为意地笑道:“阿父此言差矣,我一不偷二不抢,怎会败坏刘家名声?再说大兄如今已是令史,有他在,何愁刘家门庭不振?”  “竖子不可教!”刘薪被他气得脸色大变,指着门口道,“若是无事,你们自可归家,以后也不必来了!”    看来自己借书的事是泡汤了,刘桢在心中默默哀叹。
3、第 3 章 ...  相比刘薪气得胡须和头发都快要飞起来的模样,刘远反倒淡定得很,他想来也习惯了这种待遇,甚至连伤心愤怒的表情都没有,依旧是笑嘻嘻地说了句“那末,阿父阿母,儿等就先告退了”,然后就带着刘桢他们走了出来。  小辈们还有些懵懂,除了刘桢之外,连年纪最大的刘楠,也不太清楚大父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发那么大的火,把阿父和他们都赶出来,更小一点的二妹妹刘婉,吮着手指头,从进门伊始,眼睛就黏在于氏抱进屋的那个盛着饴糖的瓮,直到被牵出来,还一直扭头去看,很恋恋不舍。    出了屋子,张氏就没必要再掩饰自己的情绪了,她抬起头,语气里仍旧带着埋怨:“阿父怎可如此,大兄也不见得才学多么出色,只因有阿父帮忙奔走说情,便能当上令史,可你呢,他却只肯帮你谋个亭父从属!”  刘远没有回答她,反而将刘桢再次抱起来道:“阿桢,看来大父这里的书是借不成了,回去让你大兄将他在乡学的书借你看吧。”    对这个长女,刘远表现出比对两个小女儿还要多几分的偏爱,不仅因为刘桢肖似亡母,又是第一个女儿,也因为她平日里早熟懂事,哄起别人来,嘴巴能甜死人,知道家里的状况,也从不做过分的要求,甚至还表现得比足足大她四岁的长兄刘楠还要机灵聪明几分。  就像现在,即使没能借到书,刘桢也没有哭闹纠缠,反而问道:“阿父,亭父是何物?”  刘远:“十里一亭,你知道亭长吧?”  刘桢点点头。  他又道:“亭长之下有亭父、求盗。一者掌开闭扫除,一者掌捉捕盗贼。”  刘桢:“…………”  她明白了,原来她爷爷给老爹介绍的工作,是到街道环卫队长手下当清洁工!    难怪老爹不愿意,继母还气成那样啊!  试想一下,兄弟俩都是一个爹生的,大的去了县里当文史馆馆长,小的却被丢去当清洁工,换了谁,谁乐意?谁心里平衡?  她又看了老爹一眼,发现他的表情满不在乎,并不像继母那样生气。  “阿父,我不向大父借书了,回头我让大兄向他的先生借吧。”    刘远笑道:“你想向大父借也无妨,不过这次是借不了了,咱们下回再来,阿父定会抢在你大父生气前帮你借到。”  刘桢有点无语,敢情她老爹把激怒祖父当成一种乐趣了?    “阿父,大父对你不好,对我们也不好,肯定不会借书的,你下回也不要借了,我不想让大父骂你,你会难过的。”  女儿老成的话让刘远禁不住一笑,又摸了摸她的头发:“我家阿桢真是懂事,不过阿父被大父训习惯了,并没有难过。”  刘远没说谎,从他脸上真没看出一丁点受歧视受冷遇的悲伤,可见心理承受能力很强,也可能是被骂习惯了,不再奢望自己能跟兄长一样被老爹重视,所以索性破罐子破摔。    看他这样,张氏也不好再气下去,张口转了话题:“咱们家屋后的杏花开得正好,方才阿桢还说要把杏花摘下来做吃食呢!”  刘远:“……杏花有什么好吃的?我家阿桢是馋嘴了吧?等阿父明日给你们带饴糖回来。”  刘桢使劲眨着眼,企图用那张嫩嫩的外皮眨出点天真无邪的可爱:“凉拌杏花啊,像阿母说的,再加点荠菜,可好吃了,可以送粥吃啊!”  刘楠自告奋勇:“阿妹,我带你去捉鱼啊,鱼比杏花好吃多了!”  很明显,这娃也天天吃豆饭吃烦了。    不过没办法,当初刘远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没有分到任何田地,有嫡母和嫡兄在,他们不可能坐视这种事情发生。  刘桢他们家现在养了两头猪和十数只鸡,猪得留着下崽子,母猪现在肚子里已经怀上了,还没生,母鸡则要留着下蛋,猪崽和鸡崽们长大了可以拿去发卖,这些都是家里重要的经济来源,是不能轻易吃的,刘家也就是逢年过节,才会杀上一只猪或鸡来做菜。  平时张氏偶尔会拿着自己的手工织物去跟人换点肉,菜则是摘的野菜,自家院子里也种了一些,再加上原来周氏的嫁妆,以及现在张氏的嫁妆贴补,这就算是能够维持一家不上不下的生活了,想要过上再宽裕一点的日子,除非刘远能找到活计。  刘家祖父是不可能再帮助他们了,刘桢很清楚,他能给老爹介绍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就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再多的,想都别想。    一家六口走在回家的路上,因为刘桢的打岔,刚刚从刘家出来时那股沉闷的气氛消散不少,刘婉刚刚耳尖听到父亲要买饴糖的话,就一直磨着要买,刘远也不以为意,一直拿话逗她,大人小孩缠成一团,笑闹声传出老远。  远远的,路的对面走来三四个人,刘远和张氏一看,还是认识的。  “姚阿父,姚阿母!”    这块地方属于向乡的春泽里,在春泽里,几乎没有人不认识刘家的,姚家就在刘薪他们家隔壁,乡里乡亲,彼此都很熟悉,姚氏夫妇自然也是看着刘远从小长大的。  “阿远啊,刚去探望你阿父了吗?”年老的长者被儿子搀扶着,笑着跟刘远他们打招呼。  “是。”刘远笑道。  那边姚氏老妪也很和蔼地问候张氏和刘桢他们。  但搀扶着老人的两个年轻男子就没有那么客气了,他们都是姚家的儿子,刘远的身世在向乡众人皆知,根本不是什么秘密,两人对刘远这种整天待在家里游手好闲的行为很是看不惯,乡下人不擅掩饰,言谈举止就露出轻蔑耻笑的痕迹,他们也不希望自己的父母跟刘远一家扯上什么关系,没等姚氏夫妇说上两句话,就扶着父母匆匆告别。    这让张氏感到又是羞窘,又是气愤,她知道,向乡的大多数人都跟刚才那两个人一样,瞧不起刘远,不仅仅是因为刘远的庶子身份,更因为他们觉得刘远一个大男人,却龟缩在家里,成日到处晃荡,简直就是一个废物无赖,许多人甚至在背后喊刘远为刘无赖。  在秦代,无赖不是流氓泼皮的意思,而是指对方很没用。  很显然,在向乡许多老实本分的人眼里,甚至在自己的父亲嫡母眼里,刘远就是这么个无赖。    张氏也不是没想过让刘远去找个活干,她甚至还想过去求自己的娘家人,让丈夫跟着自己的兄弟去经商,不过被刘远一口拒绝了。  天天被这样的眼光包围,张氏觉得很受不了,她决定等晚上睡下的时候,再好好劝劝丈夫。    不过备受歧视,也不意味着刘远的人缘差,他们刚回到家,就发现门口已经站了两个人,手里还提着东西,看上去已经等了不短的时间,正在聊天打发时间。  两人一见刘远回来,都很高兴地迎上来。  “阿兄!”  “大兄!”    刘远哈哈一笑,抛下妻儿,当先快走几步,上前各捶了两人肩膀一下。  “你们怎么来了?”    “我们给阿兄带来一个好消息!”斯文点的安正嘴角噙笑,一边向张氏行礼。“嫂嫂安好!”  旁边的许众芳也大声道:“嫂嫂安好!”  张氏忙裣衽还礼,笑道:“叔叔们等久了吧,快进屋歇歇,我给你们倒水!”  说罢越过他们,带着孩子先进屋了。  刘远他们也随之入内,分头坐下。    进了屋子,安正将手里的酒菜放下,刘远一看:“来便来了,怎的还带东西过来,莫不是怕我饿着你们?”  他佯怒的态度只是让安正笑了笑,心直口快的许众芳已经抢着开口:“大兄猜猜,阿正给你带了什么好消息来?”  刘远见自己两个兄弟按捺不住脸上的喜色,略想了想,开玩笑道:“难道是阿正得了上官赏识,又要升官了?”  许众芳哈哈一笑:“确实是升官,不过不是阿正升,是你啊,大兄!”  刘远小吃一惊:“我草芥小民,官从何来,莫要开这种玩笑了!”  安正笑道:“众芳可没与你开玩笑,日前我与刘县丞闲聊,得知北肆亭空了求盗一缺,亭长还未上报继任的人选,我便去求见县令,将大兄你推荐于他,县令爽快得很,一口便答应了,当即便下了公文,那公文我还见过,估摸着明日就会到北肆亭了。”    先前说过,求盗跟亭父是一个级别,都是亭长手下的小卒,如果说亭父是街道环卫队长,那求盗就是街道派出所所长,在小地方,队长和所长都是光杆司令,打扫卫生和捉拿盗贼都得他们亲自出马,不过向乡不小,所以底下还有两个更小的卒子。  之前刘薪向让刘远去当清洁工,他当然不乐意,但是求盗就不一样了,怎么说这都是被列入秦朝官方人员的,职位再小,还能有两个手下,说出去可比当清洁工好听多了,更别说还有工资收入,这对于现在的刘家来说,简直是大喜事!    这可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刘远一听就喜出望外。“当真?”  不仅是刘远,连站在布帘后面听了许久的张氏也禁不住喜上眉梢,随即掀开帘子走进来,怀里抱着个木托盘,上面放着三盏清水。  “家中简陋,连酒浆也无,二位叔叔别嫌弃。”她笑吟吟地,将杯子放到三人跟前。    许众芳哈哈一笑:“如此好消息,水有何用,自当小酌几杯,阿正早就带了酒来了,正好派上用场!”  安正笑道:“我知道,求盗位卑,委屈了大兄,还望大兄莫要嫌弃。”  “怎么会,怎么会!”刘远搓着手掌,连声道,他刚从老父那里出来,还被训得泼头盖脸,结果转头回到家,他的好兄弟就给他带来了这么一个好消息。  许众芳对张氏道:“劳烦嫂嫂将这些杂菜盛盘,今日我兄弟三人定要不醉不归!”  张氏笑道:“叔叔稍等,我这便去。”    她原是看安正不太顺眼,只因刘远,安正,许众芳皆是同乡好友,安正少年时,家境也不大好,刘远不顾自己当时在刘家的尴尬地位,没少私底下帮助安正,后来刘远从军,许众芳也跟着去了,五年后两人一块回来,许众芳家有薄田,便又重新当起农夫,而安正却不知怎地,竟成了县里管仓库的仓吏,起点一下子就比刘远和安正高了许多。  昔日还要被自己丈夫帮助的人,转眼成了他们这些庶民得拜见的大人物,张氏一想到这里,心中怎么都不是滋味,尤其是看到这么多年来,安正虽然还跟刘家有往来,却也从不提一提帮自己的兄弟谋个差事,这让张氏非常不满。  不过现在,这种不满早已烟消云散,张氏甚至都不会承认自己跟刘远多次抱怨过安正了,她心情舒畅地提起放在案上的小竹篮,转身进去布置了。    刘远的高兴之情也绝不逊于张氏:“你们今晚就在这里歇下吧,这里地方虽小,招待你们还是没问题的,咱们兄弟三人许久都没有彻夜长谈了,今日可不许推托了!”  安正笑道:“我们是怕扰了嫂嫂和侄女们!”  刘远一挥手:“哪来那么多讲究!你没瞧见你嫂嫂刚才的表情,就是让她今夜去屋外与彘同眠,她只怕也是愿意的。”  安正和许众芳被他促狭的话逗得哈哈大笑。  刘远眼角一瞥,瞧见在门帘后面若隐若现的身影,笑叱:“小小女子也学会偷听了,还不快进来!”    被发现了,刘桢吐吐舌头,大大方方地从门帘后面走出来。  “阿桢见过二位叔父!”    安正眉开眼笑:“阿桢竟长这么大了,上回见到的时候,还只有这么小一点呢,可惜我家只有小子,没有这么灵巧可爱的女儿!”  许众芳表达疼爱的方式则更加直接,他伸出大掌狠狠地摩挲了一下刘桢的头发:“小女子机灵得很,好!”  张氏把温好的酒和小菜端出来,刘桢一看,是一些腌制好的猪耳朵和猪头肉。    被酒菜的香味所吸引,刘楠也开始在门口探头探脑,刘远对他可没有对女儿的耐心,直接就把他赶回屋去,刘楠只好蔫头耷脑地退回去了,更小的刘婉和刘妆则直接没能出来,就在张氏的安抚下睡着了。  只有刘桢幸运地被允许留了下来,她很乖巧地坐在父亲怀里,从头到尾没有打扰大人们说话,更没有按捺不住伸手去拿案上的小菜,所表现出来的安静稳重让家里也已经有孩子的许众芳和安正啧啧称奇。    许众芳指着猪耳朵问她:“阿桢想不想吃?”  刘桢:“想。”咱要实事求是。  她再有自制力,快半个月没闻到肉味,唾液已经开始启动快速分泌程序。  许众芳逗她:“那你叫我阿父,叫了之后就给你吃。”  刘桢很有骨气地摇头:“不。”  许众芳:“为什么?你不是很想吃吗?”  刘桢眨眨眼:“富贵不能淫,你本来就是叔父,阿桢不能因为想吃,就罔顾事实呀!”    此言一出,许众芳差点没笑断气:“哟,还富贵不能淫!就一碗猪耳朵,也能叫富贵!大兄,你这女儿可比我家的有意思多了!”  安正却皱起眉:“阿桢,你怎么会知道这句话的?”  刘桢:“我听大父说过  
  刘家据说是尧帝之子监明的后裔,祖上还曾任过西周的要职,当然,要是这么算起来,中华大地十有j□j都是三皇五帝的后裔,不过高祖父刘蕴在世时,不仅是三老,还担任过乡学的先生,至今刘家大屋那边还有不少祖上遗留下来的书简,这在一个书籍匮乏的年代,是十分宝贵的财富,所以把一切都推到祖父那边总是没错的。    安正对刘桢正色道:“阿桢,以后不是在我们面前,万勿乱开口,富贵不能淫这种话,更是少说为妙。”  没待刘桢发问,刘远便道:“这是为何?”  安正:“大兄莫不是忘了,去岁秦皇下令焚书的事情了?”    刘桢原本还有些迷糊,没想到自己像所有穿越者一样秀了一把,结果非但没有被夸奖,反而得到郑重其事的告诫,又总觉得自己好似遗漏了什么,直到听见这句话,才终于想起来,是了,自己身在穷乡僻壤,消息又不够灵通,日子一久,竟然忘了这个时期历史上接连发生的两件大事!  去年焚书,那么今年就该坑儒了。    焚书,焚的是啥书?  民间收藏的《诗经》、《书经》,以及各种法家之外的百家书籍,其中也包括刚才刘桢说“富贵不能淫”这句话的来源《孟子》。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全国范围那么大,总有漏网之鱼,加上六国本来就不忿秦皇统治,偷偷藏起来的也不是没有。像刘桢就见过她大父家还藏着一卷《道德经》,以刘家在向乡的地位,刘祖父自己不拿着书去交给官府,官府也不可能跑到刘家来抄家搜查,有些典籍就这么幸存下来。    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儒家学说跟焚书诏令的发布有直接关系,别人有没有私藏,安正管不着,但一个小女孩说出孟子的话,如果被有心人听见拿去作文章的话,是很可能招来祸患的,所以他才告诫刘桢不能胡说。    在明白了前因后果之后,刘桢只能感叹一句:在古代活着可真难啊!不仅没得吃,没得玩,说话还得小心翼翼。这让她想起后世总有些人抱怨言论不自由,可他们总没有因为说国家这不好那不好就被抓起来吧,换了在秦代试试,都不够死上一百遍的!  高调地死和低调地活,刘桢果断选择了后者。  穿越有风险,说话须谨慎。
4、第 4 章 ...  刘桢一直觉得秦始皇的一生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一个在错误的时间做了正确事情的杯具。    拿个简单的例子来说,秦朝最为后世所熟知的政策之一“车同轨”,不仅是单纯统一车轨车辙的标准就算了,而且还在全国范围内开辟新的道路交通,包括水路和陆路。众所皆知的灵渠就不说了,从东边的燕齐到南边的吴楚,嬴政大爷硬是让人铺出一条临海的驰道,甚至还制定了严格的标准:道广五十步,每隔三丈就种一棵青松,道路全都必须用铁椎夯实。除了这条驰道之外,在北方,为了抵御匈奴,秦朝还修筑了另外一条长一千八百里,开山劈岭的直道。  这种工程量就算是放在后来的汉唐全盛时期也是浩大的,更何况是在刚刚结束了战乱,生产力还很低下的战国时代。想想就好了,这两条横跨全国的道路,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    秦始皇这种行为明显就是要么不做,要么就一定要做得最好。  但不得不说,强迫症患者秦始皇同志的战略远见也是其它六国君主拍马都追不上的。  抛开这些水路和陆路在军事和民用上的价值,两千多年前,当各国诸侯还沉浸在各地为王,满足于一国强大的时候,秦朝的君王就已经开始着眼于天下,秦国不赢天下,谁赢天下?  要知道,秦朝为了抵御匈奴而开辟的那条道路,直到汉武帝年间还在使用!    但刘桢能够理解这些,甚至用惊叹的眼光去看待秦始皇乃至秦朝的一切作为,是因为她纯粹是站在两千多年后的角度去评价的,在当时的人民群众中,则完全不是那回事。    对六国的贵族来说,秦朝的统一扼杀了原本属于他们的一切利益。  对六国的百姓来说,秦朝一改之前战国时代的自由散漫,其律法之精细,要求之严苛让人好像突然从地球跳跃到月球,完全无法适应。    就像有个人吃饭,本来用手抓,用筷子夹,用汤匙舀,都没有人管,可突然有一天,别人要求他一定得用筷子夹,不然就要骂你,他当然不会乐意,反而还会跟对方对骂起来;如果对方拿着棍子,而他手无寸铁,那人可能心想忍忍就算了,改成用筷子夹;但如果对方又说,不仅得用筷子,吃饭的时候还不能发出声音,不然就要杀了他,那个人忍无可忍,自然就想到了反抗。    现在,刘远他们作为原来韩国的子民,对这位君主同样一点好印象都没有。  三个人关系铁,私底下交换一下看法没所谓,刘许二人从过军,安正还是官府里的人,都比寻常庶民多了几分见识,安正就叹道:“想当年六国未灭之时,齐国有稷下学宫,百家争鸣,不以言定罪,可现在,竟出了这焚书之举,难道自此之后,天底下只有法家一家之言独霸天下?”  许众芳将酒一饮而尽,他是粗人,感慨自然也和他不一样:“当初我与大兄戍边,军中有个弟兄,本是楚国大商出身,谁知秦君灭楚,将商人发为市籍,说他们是不轨之民,我们回来的时候,那位弟兄还没法归家,据说不日便要改戍长城,秦君暴、政,遭殃的可不止一家两家!若不是大兄心眼多,人缘好,贿赂上官,假作残疾,得以脱身,我们只怕也要同往呢!”    刘桢倚靠在父亲怀里,听到这里就问:“阿叔,难道朝廷没有规定服役期满便可退役么?”  许众芳哈哈一笑:“有是有,可得等到年满五十六,只怕到那时我与你阿父都发摇齿落了,还不能回来看你呢!”    刘桢暗暗叹了口气,万里长城何其伟大,后人视为奇迹,但参与修建的当事人可不这么觉得,谁愿意离家千里,被征调到那种地方去干活,还可能永远回不来?  她还记得以前去爬长城,当时的长城已经不是秦长城,而是后来的朝代补修的,然后就听见旁边的游客说,要是能穿越回秦代看看当时的长城,就算当个修长城的士卒民夫,他也愿意。    现在刘桢觉得那个人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以前她根本没那感受,现在,作为刘远的女儿,她绝对不想让自己老爹去当什么铸就伟大奇迹的螺丝钉。  秦朝不是不超前,而是太超前了,嬴政大爷实在太能折腾,想把上百年才能干完的事情一口气就给干完了,可能吗?就像前面那个吃饭的比喻,大家本来就跟不上他的步伐,还被一再压迫,忍无可忍,当然就无须再忍了,等他一死,大家没了头顶的大山,各路造反的也就风起云涌了。    不过现在,老百姓觉得还能忍,所以私底下发发牢骚也就算了。    三人又聊了一通,无非是以前韩王如何如何,现在秦君却如何如何,其实七雄并存时,老百姓的日子也未必真就那么好过,只不过现在的感受更坏,大家反而都怀念起了从前。    刘桢听了一阵,有点昏昏欲睡,但她仍是打叠起精神,问:“安叔父,你能不能借我一卷书?”  安正诧异:“你要书作甚?”  刘远倒是帮她回答了:“这小女子想要认字。”  安正笑道:“大兄不喜读书,阿桢倒是与你不同。”  刘远哈哈一笑:“她这是像她大父,不像我!”  安正又问刘桢:“阿桢,你为何想要认字?”  刘桢道:“大兄能上乡学,我却不能,心里很羡慕,叔父能帮我吗?”  安正又微笑道:“我幼时去过你家,你大父那里有不少藏书,怎的你不向大父借,反倒跟我借,再说光有书,无人教你读,你知道怎么念吗?”    说起这个,刘振就想叹气,其实她借书没有别的,真是为了认字,要不说她穿越也没找个好时代,现在甚至还不流行宋体字,人家普遍用的是大篆,就是在刘桢看来像天书一样的文字。  前两年李斯发明了小篆,开始取代大篆,变成官方文件上通用字体,结果因为书写起来慢,又用了隶书作为注脚补充,饶是如此,许多典籍上面依旧是用大篆书写的,想看懂,首先就得先学认字。    隶书已经逐渐接近后世的繁体字雏形了,好歹能认出大半,要练的是书写,大篆和小篆就难办了,看多了就像一群小人在竹简上跳舞,简直让人头晕眼花,但只要刘桢不想变成文盲,就得老老实实学认字,应该庆幸的是,周围的环境让她起码还拥有这个条件,要是生在更穷困的农家,说不定真得当一辈子的文盲了。  老实说,她来到这里,除了比别人多出一丁点记忆之外,得了个早慧的名声外,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建造长城她不会,更别说跟陈胜吴广一样口号一喊聚众造反,现在可好,连字都得从头学起了。    “我可以问阿父和大兄啊,也可以问叔父你,叔父你会教我的吧?”刘桢笑眯眯地,一脸纯洁无瑕,把为什么不去大父家里借书的问题丢给老爹去回答。  安正知道刘远跟父亲那边关系不谐,也意识到自己问错了,他一笑:“当然,只要你问,叔父就会教。”  又对刘远道:“大兄,阿桢冰雪聪明,可惜身为女子,若是男儿,将来定有大造化。”  刘远摸摸女儿的发辫,有点为人父的得意:“阿桢自小便与其他孩子不同。”    接下来大人们的话题就转到今年的农收上面去了,刘远没有田地,但是许众芳跟安正家里都有点薄田,秋收之后他们也会时不时地接济刘家,虽然不多,但对刘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安正在县里任职,虽然只是个管仓库的小官,但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了不得了,但他一点都没嫌弃刘远的家境,依旧跟刘远兄弟相称,刘桢深深觉得自己的老爹真是交了两个好兄弟。  在大父家没能办成的事情,现在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刘桢很满意,心神松弛下来,加上早上又起得早,她很快又困了,连什么时候睡过去都不知道。    小孩子多觉,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晚上。刘桢揉了揉眼睛,坐起来,发现外头天早就黑下来了,床榻硬得硌人,不过睡了五年早就习惯了。  为了省钱,屋里没有点油灯,她伸了个懒腰,眼睛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又借着外头照进来的月光,发现旁边地上还放着一小碗猪耳朵,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心里有些感动,知道这是老爹见自己刚才没有吃,所以特意留给她的。  不过猪耳朵那么咸,光吃这个也吃不饱,刘桢走出小屋,走向厨房,果不其然发现大锅里还有一些冷掉的豆粥。  她生起柴火,准备把粥热一热。    豆粥已经放置了很久,火生起来之后还得等一段时间才能彻底加热,刘桢蹲在那里,一边往灶眼里添着柴火,一边发呆。    来到这里五年了,她的眼界受困于这个消息不通的小地方,虽然知道是在秦朝,但是清贫安稳的生活麻痹了她的思想,让刘桢一直觉得这种安稳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但是今天父亲和两位叔父的话给了她不小的震动。    这不是一个和平的年代,即使现在在秦始皇的高压下,大家都乖乖的,刺杀无效又被疯狂报复之后,六国残余也都偃旗息鼓了,但刘桢很清楚,这一切都只是表象。  只要秦始皇一死,天下马上就会像这锅豆粥一样沸腾起来。    刘桢不记得秦始皇是哪一年死的了,但她隐约知道距离焚书坑儒不会太过遥远,也就是说,几年之后,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平静的日子将不复存在。  不管这个世界的历史会不会改变,最后坐稳天下的是不是刘邦,受苦的最终还是老百姓。  他们家会不会因此受到波及?为防万一,她要不要现在就劝老爹把家往深山里搬呢?    刘桢很快就摇摇头,否决了这个不靠谱的想法。  虽然他们家现在没有田地要耕耘,但是老爹才刚得了个差事,这个差事还是好不容易才等来的,怎么可能走,他们又怎么会听一个五岁小孩的话?    身在乱世,像他们这种无权无势的小民真如草芥一般,没有半点自主权。  刘桢越想越愁,差点把豆粥都给烧糊了,赶紧把火灭了,把粥盛出来。  快半个月都没尝过肉味,本来吃起来应该香甜无比的猪耳朵此刻嚼在嘴巴里,却有点食不知味。    “我瞧见了,你偷偷躲起来吃肉。”门口传来嘿嘿两声笑,刘楠冒了出来。  刘桢大方地把碗往他那里一推,“吃吗?”  “我已经用过昼食了,这肯定是阿父特意留给你的,阿父对你可真好。”刘楠虽然羡慕,却不嫉妒,对小他四岁又懂事的妹妹,他同样很疼爱。  “家里没什么可吃的,我天天吃豆饭都吃腻了,阿兄,明日你帮我把屋后的杏花花苞摘下来,我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刘桢笑嘻嘻的。  刘楠撇撇嘴:“杏花是苦的,再怎么做能好吃到哪里去,我才不吃,明日带你去捉鱼摘杏子,你去不去?”  刘桢眼睛一亮,几乎是马上就应:“去!”  然后又犹豫道:“现在的杏子也还很涩吧?”  刘楠:“这你就不懂了,咱们家的杏子是家养的,当然还没结果,前几天刚下了雨,现在有些野长的杏子可甜了,还有鱼,上回我去的那条小河,里头有好多鱼呢!”    他啧啧说着,一边舔着嘴唇,听的人早已口水横流。  红烧鱼,清蒸鱼,糖醋鱼,鱼肉丸子,鱼片粥。  此刻刘桢就只剩下一个表情了:(-『-)    刚才对世道的担心,现在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一想到即将有香喷喷的鱼肉吃,她顿时觉得就算明天始皇挂掉秦朝倒闭也不关她的事了。  ……她果然已经变成吃货了。
5、第 5 章 ...  刘远很快就接到能够正式去上任的消息,因为有了县令的手令,一切变得极为顺利,北肆亭的亭长甚至亲自到刘家来,让刘远隔日就去报到。  刘家一反之前低迷的氛围,刘远和张氏皆都喜气洋洋,尤其是张氏,当天对待家中几个小孩子的态度,刘桢觉得,简直可以用如沐春风来形容。    这也难怪,古代人早婚,仔细算起来,刘远今年也才将近而立,一个四肢健全大大男人成天窝在家里没事做,被乡里人鄙视,他不难受,刘桢都替他难受。  但刘桢发现自家老爹有个优点,那就是心理素质超好,脸皮超厚,不管自己的父亲和异母兄长如何横挑鼻子竖挑眼,他都笑嘻嘻地不作回应,在外面受了乡里人的冷眼,也从来没有把脾气带到家里来。    只是他心理承受能力强,张氏却不一样,谁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有出息,她实在受够了自己每回出去都要被人在背地里喊“刘无赖的婆娘”。  在之前,张氏甚至对刘远小有怨言,觉得他什么都干不成,自己虽然是商贾之女,好歹未出嫁时,生活水平也没有这么低,结果嫁入刘家之后,好处没有一点半点,反而受尽了冷眼奚落,还要倒贴嫁妆,再看娘家几个姐妹,要么嫁给商人,要么嫁给农夫,夫家的地位通通不如刘家,可也没有哪个像她过得这么惨淡。    不过现在好了,一切总算时来运转,张氏常年微蹙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在确定昨天的一切不是在做梦之后,连带嘴角也多了一丝舒心的笑容。  在把刘远送出门之后,没等刘桢跟着刘楠出去捉鱼,她就嘱咐刘楠和刘桢看顾好刘婉,然后便拿着新近织好的草席,带上幼女刘妆前往娘家。    张氏娘家与刘家同在向乡,只不过刘家在春泽里,张氏娘家则在象葵里,张家有四姐妹,张氏是最大的,当年这桩婚事定下的时候,张氏还成为姐妹们羡慕嫉妒的对象,只因刘家在向乡颇有名望,刘远的祖父是三老,父亲又是啬夫,即使刘远本人是庶子出身,张氏嫁过去又得当后娘,那也比嫁给一个普通农夫强多了。    谁知道风水轮流转,刘远在刘家一点都不受重视,空有个刘姓,最后还得自己去从军去换取生母脱籍,回来之后,刘家既没分给他田地,也没帮他谋个差事,膝下四个子女嗷嗷待哺,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  反观张氏那三个妹妹,要么嫁给商贾,要么嫁给农夫,虽然比不上刘家的名头响亮,可人家的日子是实实在在的,起码三五天还能吃上一顿粟米饭,就这也比张氏他们强太多了。    先前张氏嫁妆贴补家用,每每入不敷出之际,不得不腆着脸皮回娘家求助,张家虽然从商,也只能算是小手工业者——那些大商人都被秦始皇发配到边疆去了,张氏回娘家的次数多了,连带父母也没给她什么好脸色,几个姐妹偶尔聚在一起,她还是被衬托得最悲惨的那个,左邻右舍都说张氏摊上一个好吃懒做的无赖不算,还得去当人家后娘,自家父母姐妹也没少在背地里说她,这让张氏又是气愤又是难堪,却还不得不时常拉下面子去求助,那种滋味就甭提了。  这次张氏又回娘家,距离上次回去,已经过了一个多月,除了带上想要托父亲发卖的席子之外,她还带了一只鸡。    张家的人看到她的到来也见怪不怪了,张氏最小的妹妹刚出嫁没多久,回娘家来探亲,见状就笑道:“是不是刘家又没有东西可以下锅,阿姊又来娘家搬东西了?”  张氏气她嘴刁,也不搭理,一手牵着小女儿,见了母亲,就笑盈盈地将装鸡的笼子递过去:“阿母,这只鸡给你们。”  女儿出嫁好几年,可从来没往娘家捎过东西,不往外拿就不错了,张母看着笼子里活蹦乱跳的小公鸡,吃惊地问:“这是怎么了?女婿家可出了什么事?”    见旁边的小妹也竖起耳朵,张氏微微一笑:“是出了事,不过不是坏事,是好事。”  她便将刘远得到差事的事情说了一遍。  张家的人也都听得喜色连连,张家小妹更是又羡又妒,她本以为大姐姐家里是一辈子都翻不了身了,谁知道竟还有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  求盗这种小卒,对真正的达官显贵来说可能不值一提,但对于世世代代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不得了了。    张母就问:“可是刘家阿翁帮的忙?”  张氏撇撇嘴:“他们会帮忙,倒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升起,是良人的结拜兄弟帮的忙。”  张母笑道:“不管如何,这可是大好事,看以后谁还敢说女婿是无赖!”  张氏的妹妹脸上难掩羡慕:“我怎么从未听过姊婿还有这等好友?”  如果自己晚点嫁人,说不定还能成其好事呢。    张氏不大喜欢这个小妹妹,当时自己最困难的时候,也就是她言语上奚落得最厉害,一听她这么说,就笑道:“阿妹,安家也是读书人家,只是那位叔叔幼时家道中落,多亏我家良人救济,如今他早已成婚生子了,夫妻二人恩爱得很呢!”  言下之意,就算你现在还没嫁人,也别妄想了。  张氏的妹妹脸色一变,果然不再说什么了。    这趟回家,张氏是回得神清气爽,不仅把席子托给父亲卖掉,连带刷了一遍成就感,看着父母小妹从吃惊到惊喜再到各种羡慕欣慰的眼光,她十分满足,心情高兴之下,在回来的路上还买了几份饴糖,一份给了小女儿刘妆,另外几分则用芦苇叶子包起来,准备带回家给几个小的。  一回到家,迎接她的还有更大的惊喜,刘楠跟刘桢的收获分别是两条鱼和一小篓早熟的杏子,对于一个现在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家庭来说,这意味着起码有两顿都可以吃得不错了。    张氏笑吟吟地把饴糖分给他们,刘婉那份早就在路上吃完了,现在正吮着手指,眼巴巴地瞅着兄弟姐妹,刘桢对这种简陋的零食没什么兴趣,转手就给了刘婉,后者眼睛一亮,没等张氏阻止,就已经接了过来,舌头把饴糖舔了个遍。  “慢一点,饿死鬼似的!”张氏笑斥一声,心里却对刘桢友爱妹妹的行为很满意:“你们上哪里去玩耍了?”  刘桢道:“就是离咱们家不远那片杏子林,阿兄说那里有杏子可以摘,便带我们去了……”    话还没说完,外头就传来一声呼喊:“阿楠——阿楠——!”  “定是姬辞那呆子!”刘楠嘻嘻笑了一声。  “大兄还不去看看!”刘桢推了推他。  “要去你去!今日他都没捉到半条鱼,说不定是过来跟我们讨鱼吃呢!”  “姬家的家境比我们强多了,谁会稀罕你的鱼!”刘桢白了他一眼,见他不肯出去,只好自己走了出去。    刘桢刚走出屋子,就瞧见篱笆外头站着的少年。  这篱笆从外头也是一推就开了,偏偏姬辞不肯不问而入,非得站在外面喊。    “阿辞。”刘桢走过去,“你怎么还不归家?”  少年眉清目秀,年纪也不过j□j岁上下,穿着打扮却比刘家一干娃娃强多了。  “你们方才走的时候落下这个,我给你们送过来。”他举起手里用草绳串起来的两条小鱼。  刘桢看了一眼,笑道:“真是多谢你了,不过你家离这里可有好一段路程,你把鱼送过来,现在回去该晚了吧?”  “无妨,我现在走回去便是。”姬辞笑了笑。    他是刘楠乡学里的同窗,以刘楠为首的一帮少年觉得姬辞太过沉闷,总端着架子,姬辞也觉得刘楠那些人成日吵吵闹闹,不喜跟他们厮混在一起。今日同伴撺掇他去河边捉鱼,他原本也不想去,奈何压不住心底好玩的少年天性,最后还是跟着去了,没想到碰上刘楠的妹妹,一番闲聊之下,却出乎意料地聊到一块去。  刘桢稚嫩的躯壳里住了个老成的灵魂,即便有时候注意掩饰,但说话仍旧比寻常孩童老成,跟长辈说话也没有沟通不畅的问题,她又听刘楠说过姬辞出身书香门第,平日里也是抱着竹简不放,自己刚好要学认字,就问了不少问题,双方一拍即合,就连今日的战利品,那一小篓杏子,也多半是她爬上树摘,姬辞在下面帮忙兜着。  这半天下来,两人就熟悉了不少。    “天色已经不早了,你若是不嫌弃,不如在我家用上一顿便饭,先填填肚子,免得伤胃。”人家把鱼都送过来了,刘桢不好意思把人赶走,更何况对方还帮她解答了不少问题。  姬辞也没客气,大大方方地应下来:“那就叨扰了。”    那边张氏早就从刘楠口中得知姬辞的存在,姬家在向乡的名望比刘家还要大,只因姬家世世代代都在楚国当官,祖辈还出过上卿,上大夫这样的高官,后来楚国被灭,树倒猢狲散,姬家逃亡隐居至此,不敢再出什么风头,转而当起本本分分的读书人,但是在向乡人眼里,姬家依然是了不得的书香门第。姬辞小小年纪,在乡学里已经备受先生称赞。  想及此,张氏的笑容越发深了些,对跟着刘桢走进来的姬辞道:“多谢姬小郎送鱼过来,若是不嫌弃的话,不如留下用完昼食再走罢?”  姬辞一揖到底:“多谢刘家阿母,姬辞叨扰了。”  他的多礼让张氏噗嗤一笑,“不过一顿便饭而已,小郎何须如此客气!”    既然来了客人,本来准备分成两顿的鱼,就得做成一顿了,张氏虽然有点可惜,但还分得出轻重,要知道姬家可比刘家显赫多了,正因为这,连把豆饭拿出来招待她都觉得太寒酸了。  后头刘桢提着盛放杏子的小篓子走进灶屋:“阿母,我来帮忙吧。”    老实说,从刘桢的角度来看,她觉得张氏的厨艺真是一般而已,甚至可以称得上糟糕,但这也难怪,大家都是小户人家,一日能吃饱就算不错了,哪里还讲究得了许多。  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刘桢从去年开始,就经常跟着张氏出入灶屋,名为帮忙做饭,实际上是趁机指点一下,希望能够改善一下饮食和口味。    当然,豆饭就是豆饭,再怎么摆弄也翻不出花样来,豆腐在这个时代还没出现,刘桢更不知道豆腐要怎么做,她也只能拿着现有的食材尽量改进,当然她说话的时候都很注意,比如说看到张氏在洗荠菜,就会用“阿母,荠菜可不可以跟鸡蛋放在一起做”这样的方式来暗示她,不过大多数时候,张氏是听不出这种暗示的。  所以,当刘桢今年满了五岁,身体协调能力更强之后,她就开始尝试负责一部分厨房的工作,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向乡,家境跟刘家差不多的,也有五六岁的女孩子帮忙做农活的,刘桢的行为并不惹眼,反倒让刘远和张氏觉得她懂事。    一开始张氏还真没想让她帮忙,但在刘桢的再三坚持下,也由得她去了,而且渐渐的,刘家人都发现,只要有食材,刘桢做出来的东西味道确实不错。  不过大部分时间,食材是缺乏的。  所以翻来覆去也就是那几样。    但今天,多了四条鱼。    刘桢扫了灶屋一样,“阿母,四条鱼都不小,正好可以做四样,我来帮忙做两样吧?”  张氏还真没想过做四样菜,在她看来,一样就够了,把鱼去去鳞和内脏,放进锅里煮熟,最多再扔点藿菜,还四样,有什么可做的?  不过她知道这个女儿心思灵巧,就笑问:“你想做什么?”  刘桢就一样一样地跟她说,张氏越听就越是惊奇,听到后来,连她都有点控制不住口水了,这都是家里穷闹的,想她以前在娘家的时候,三五天也能吃上荤腥,哪里像现在,偶尔才能开一次荤。  张氏心有所感,叹道:“难为你了,竟能想出这么多花样来,不过你阿父如今谋得好差事,日后家中可就好过多了!也不知道他跟同僚相处得如何,做不做得惯,会不会被人欺负?”  刘桢笑道:“阿父的人缘那么好,他自己也争气,哪里会被人欺负?”    在她看来,老爹看似忠厚,实则狡猾,不欺负人就不错了,还被人欺负,真是大笑话。  刘远这种性格,放在后世,就适合去做生意或者在官场混迹,在哪都能混得如鱼得水,确实不适合待在家里当个农夫,但在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被秦始皇一贬再贬,所以刘远才不愿意去从商,而且刘桢也看出来了,她这位老爹,根本就是不安分的那种人,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好高骛远,要不是现在真有一个不错的差事砸在头上,还指不定他要在家里吃多久的软饭呢。
6、第 6 章 ...  姬辞本就没指望能在刘家吃上一顿丰盛的大餐,他从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刘家的家境远远不如自己家,甚至可以称得上清贫,不过姬辞幼承庭训,教养很好,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来,只在厅堂中与刘楠说话。  说是厅堂,其实也很简陋,只不过空间更大一点,厅中放着两张矮柜,正中一张矮案,下面则是草席子,就算是刘家接待外客和用饭的场所了。    刘楠跟他说了两句就有点不耐烦了,姬辞说话文绉绉的,跟他根本不是一路人,要不是看在他帮忙提了两条鱼回来的份上,自家也不会留下他吃饭的,想到自己忙了大半天才捉的几条鱼就要便宜外人了,刘家大郎不免斜睨了他一眼。  姬辞报以温文的微笑,小小年纪跪坐在案边,俨然有了读书人的模样。  哼。刘楠撇过头去,反正就是看他不顺眼。    刘婉和刘妆也趴在案边,瞅着家里的客人。  姬辞眉清目秀,貌若好女,却并不让人觉得女气,背脊挺直,别有一番青松之姿。  刘婉觉得这位阿兄好看极了,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人家,直到姬辞朝她一笑。  “阿兄,吃糖……”三岁的刘妆口齿不清地说道,将含在嘴里的饴糖j□j,直接递到他鼻子底下,差点跟姬辞来个亲密接触。  “……”姬小郎看着那根近在咫尺,沾满口水,还带着口水味道的饴糖,勉强扯出一个笑容,“你吃罢,我不喜欢吃糖。”  哈!刘楠幸灾乐祸地暗笑。    不一会儿,刘远便下差回来了,只看他脸上表情,就知道今天第一天去上班甚是顺利,因为有了县令的手令,他没有受到什么刁难或冷遇。  人人都知道,刘家二郎不受家里父兄待见,文不成武不就,从军几年归来,连田也没得种,镇日最是游手好闲,谁知道一转眼,人家竟然攀上县令这棵大树,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连顶头上司也以为他跟县令有什么交情,上赶着来跟他套近乎。  刘远也很会做人,没有因此而拿腔作势,一日下来,已经跟北肆亭众人打成一片,把圆滑的性格优势体现得淋漓尽致,心情当然不错。    姬辞看见他,自然又是一番见礼。  刘远言笑晏晏,对儿子的同窗很是亲切,他虽然读书少,但也出外几年,见识远比一般人强,又是能说会道的性子,几句话下来,就毫不费力地让姬辞产生了“刘家阿父和蔼可亲,见识不凡,跟外面传言不同”的印象,彼此相谈甚欢。    没有让刘远他们等太久,约莫小半个时辰,菜肴就陆续端上来了。  正如张氏笑言的那样,刘桢可真是把四条鱼做出四种花样了。    一道是野菇烤鱼。先把鱼去了鱼鳞和内脏烤熟,然后再将野菇切片淋上水撒上盐煎熟,再将野菇汁倒在鱼上面,这样一来,鱼既保留了烧烤后的香脆,入口也不会干巴巴的,反而多了野菇的香味。  如果条件允许,其实还不用这么麻烦,直接把水倒进锅里连野菇一起翻炒就可以了,但很可惜,炒菜最早要到魏晋南北朝才出现,现在烹饪用的最多的就是蒸煮煎烤。当然要是有财力,让人做一个炒菜的锅革新一下也不麻烦,可问题是刘家现在没钱,所以一切只能就地取材,怎么简单怎么来了。    不过这道菜已经让张氏眼睛一亮,要是让她来做,就只会将四条鱼一起放进去煎熟就完事了,哪来那么多麻烦,小门小户,吃饱最是重要,大可不必像贵族那样追求口腹之欲,不过今天姬家小郎来访,张氏自然希望不要被他看轻了,刘桢的表现也确实没让她失望。  当然,刘桢人小力气小,最多只是动动嘴皮子,帮忙洗洗菜,拾拾柴,具体工作还是得由张氏来完成。    第二道菜是鱼饼,张氏照刘桢的说法,将两条鱼的鱼肉都剔出来,揉散,再跟掺了水的粘稠豆粉搅拌在一起,捏成扁扁平平的形状,等煎得两面金黄了,再撒上盐和切碎的葱粒,霎时芳香扑鼻。    那两条鱼的鱼肉都被剔出来,剩下两个鱼头,正好跟去年储存的菘,也就是大白菜一起,做一个白菜鱼头汤。    剩下的那条鱼,张氏和刘桢用了最简单的,直接清蒸,鱼是今天才刚捕上来的,清蒸出来反而鲜甜无比,除了盐和去腥的葱之外什么也不必加了。    虽然同样还是吃豆饭,但有了这四个菜,顿时就不一样了,有了刘桢这个理论派,还得有实践者,张氏掌厨几年,咸淡把握得刚刚好,刘家大小都吃得很欢,连守礼的姬辞也赞不绝口。  刘楠一直低头吃饭夹菜,从头到尾只丢出一句:“明天我再去捉鱼!”  张氏笑道;“说来还得夸阿桢,要不是她心思灵巧,我还真做不出这么多花样。”  刘桢吐吐舌头:“我就光凭一张嘴,这些菜皆是阿母辛劳所做!”    她不觉得自己真的那么厉害,几道简单的菜色就能让古人拜服,刘家纯粹是因为很久不沾荤腥饿得慌,一有肉吃就高兴得不得了,姬辞则是被鱼饼的新巧吸引了注意力,一旦把做法说出来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最根本的原因是,现在的生产力普遍低下,美味佳肴虽然不少,但也仅限于贵族,小民之家一般是以温饱为目标,所以姬辞乍然在刘家看见精心烹调不逊于上等人家的菜肴,才会感到惊奇。    姬辞夹着鱼饼问:“这里面除了鱼肉,似乎还有股豆香味?”  张氏道:“是豆粉,用硙磨出来的。”硙就是石磨。  姬辞眨眨眼:“难怪如此芳香可口。”  姬家家境要比刘家好太多了,姬辞在家都是吃粟米饭,所以看到豆饭和豆粉反而觉得很新奇。  等到用完昼食,姬辞自然起身告辞,刘楠则送他出去。    张氏收拾好碗筷,忙不迭拉着刘远问第一天上班的感受。  刘远笑了笑,故作神秘,等到刘楠送完同学回来,才对他道:“阿楠,你去把搁在门外的麻袋拿进来。”  刘楠依言将袋子提进来,一边咋舌:“还挺沉!”  他将袋子搁在案上,刘远则解开袋子上的绳索,口子松开,露出里面黄橙橙的一片。  张氏等人都睁大了眼睛。  “粟米!”张氏当先惊叹了出来。  刘桢几个也都探头去看。  在这个时代,能吃上一顿粟米饭,就是有钱人的标志了。    张氏扭头:“这粟米从何而来?”  刘远:“自然是买的。”  张氏一脸吃惊:“哪来的钱?”  刘远得意一笑,从袖子里又掏出一枚铜钱,丢在案上,叮的一声发出脆响。    “半两钱!”张氏又是一声小小的惊呼。  七国没统一前,各国都有各国的货币,在民间偏僻一点的地方,甚至还有以物易物,或者用贝壳之类来买东西的,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颁布了一系列政令,其中一条就是废弃以前各国的货币,改而用统一的货币,也就是很著名的半两钱。  现在秦始皇还没死,律法普遍严苛,民间还不敢出现偷偷铸币的事情,一枚半两钱的购买力相当可观,三枚半两钱大概可以买一斗米,一枚半两钱也可以买不少东西了。    “这,这是哪来的钱!”张氏简直张口结舌了。  刘远笑道:“自然是俸禄啊!”  张氏:“你才第一天……怎么就有俸钱??”    刘远的目光扫过家中几个儿女,长子刘楠就罢了,几个女儿,从刘桢到刘妆,都是穿着粗制的布襦短衣,要不是洗得还算干净,简直可以跟路边的行乞者媲美了,也难怪父亲那边一直瞧不起自己家,再看张氏,如今已经怀胎五月有余,身形却瘦弱得很,更别说头上只是用布巾扎起来,连点像样的头绳都没有。  “这是我向亭长借的俸钱,反正再过一旬就要发俸粮了,到时候将多余的拿去兑钱,咱们家总算也可以吃几顿好的。”刘远将那枚半两钱往张氏那里一推,“这几顿都做肉吃!”    秦朝效仿商周,官员以粮食为主要的俸禄,每月发粮,有时候也发钱,不过还没有形成定例,像刘远这样的底层小吏就想也不必想了,能按时发粮已经很不错了。  朝廷有制度,做到县令,俸禄是每年六百石左右的粮食,往下就更少了,到了刘远这里,每年大概就七八十石,折合成当时的计量,大概是每个月八百斤左右,也就是五十多斗,所以他们这种小吏被称为“斗食之吏”,跟高级公务员们没法比,何况不同的粮食,重量还有出入,但是跟刘家以前的生活比起来,简直是天上掉下馅饼,稳赚不赔了!  所以刘远马上就跟上司借了钱,准备等发了俸粮,再把多余的粮食拿去兑钱还给人家。    孩子们欢呼一声,连刘桢也忍不住露出高兴的神色,有肉吃,谁不高兴呢?  张氏拿过钱,既高兴又犹疑:“北肆亭的亭父可是萧家老大,听说他为人霸道得很,在他手下当差都叫苦不迭,怎么良人你倒能跟他借钱?不会得罪人吧?”  刘远不以为然地啧了一声:“妇道人家的见识!别看他平日里横行乡里,这人精着呢,他以为我跟县令有什么交情,一时半会也不敢跟我交恶,这种人你要是跟他生分,反而才会得罪他,要是一开始就套上交情,欠他点人情,你来我往,反倒容易交往!”    刘桢在旁边听了,忍不住暗暗竖起大拇指,她老爹这叫见人下菜碟,北肆亭里谁见了萧家老大都要避让三分,她老爹倒好,反而跟人家打得热乎,说不定这反而迎合了萧老大的脾性,觉得觉得刘远不把自己当成外人呢。  张氏似懂非懂,见丈夫这么说,也就不再追问,手里的半两钱已经被她攥得热乎乎潮乎乎的,也舍不得放手。    有了一家之主发话,张氏隔天果然就去买了两斤猪肉,三两脯炙肉,外加两只母鸡,终于把那枚半两钱花得干干净净。  这让刘桢再一次见识到了这年头的物价有多低。    母鸡当然是买回来养着下蛋的,为了长远打算,还要照顾眼前的伙食,张氏拿着那枚半两钱简直是绞尽脑汁了。  猪肉则是用来吃的,不过现在没有冰箱,肉不能久放,所以张氏打算把猪肉晾晒风干,这就可以存放得更久一点。  脯炙肉有点类似后世的叉烧肉,是把肉用饴糖,蜜汁跟豆豉腌制之后烤熟,普通人家不会费力气和那些调料去摆弄,更穷的也吃不起,外面倒有得卖,不过价格贵,所以张氏也就买了三两回来尝尝鲜。    刘楠去乡学里上课了,家里就剩三个小女孩,张氏切了三小块肉给她们解馋,刘婉和刘妆吃了之后,眼睛简直离不开那碟脯炙肉了,张氏被她们看得都有点发憷,赶紧将肉放在更高的地方,免得家中两个男丁还没回来,肉就被偷吃光了。    刘桢尝了一下,也觉得味道很不错,起码不输给后世的蜜汁叉烧肉,而且这个时候一点都没有环境污染,动物们在绿色生态下成长,没激素没农药,肉本身的香味被蜜汁等调料激发出来,入口更加滑嫩鲜甜。  看来吃货民族就是吃货民族,美食文化源远流长,就算是在两千多年前,只要有钱,就不愁没有好东西吃。  刘桢心想:为了我们未来幸福的吃货生涯,老爹,你要加油赚钱啊!    刘远没有辜负女儿的期望,求盗这份差事简直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北肆亭不大,彼此都是乡里乡亲,哪来那么多鸡鸣狗盗的事情,于是刘远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人际关系上了,每个月的俸禄也有一半被他拿出来用在同僚和朋友身上,花钱大手大脚,比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张氏为此抱怨了不知道多少回。  但这样做的好处不是没有,刘远以前好逸恶劳的名声渐渐消失,现在北肆亭的人都说刘家大郎豪爽任侠,就连出了名难相处的北肆亭长也跟他称兄道弟,交情莫逆。  于是三个月之后的某一天,刘桢得知,自家老爹竟然要升官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刘远现在的级别是街道派出所所长,秦朝街道派出所所长的工资查不到,所以他的工资是在县令工资的基础上进行虚构的。  秦汉给公务员发工资,就像文中说的,一般是发钱和发粮2种,粮食都是当地产的,比如说我当地盛产粟米,那很高兴,当地的公务员幸福了,如果当地很贫瘠。。。就会把你的粮食折合成俸钱,但很多时候,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粮食的,大家懂的。所以古代当公务员,大家都要挑个粮食多土地肥沃的,油水多好多捞点嘛。  汉武帝之后,正式的制度出来了,公务员的工资都是一半粮食一半钱,到了东汉,发的粮食基本就都是大米了。
设置7、第 7 章 ...  说升官其实不太合适,求盗这个职位连官都算不上,充其量只是乡间小吏,要升的职位同样也很低,叫治狱吏。  顾名思义,治狱吏就是管监狱的,换成后世的概念,相当于监狱长,要说这应该不算个美差,因为这也不是国家级或省级的监狱,被关到小县监狱里来的,十有八、九都是因为鸡毛蒜皮小事触犯了律法的,要么穷,要么恶,总而言之,就是没什么钱。就算他们的亲人进去探视,也刮不下太多的油水。  不过,治狱吏是县一级的,也就是县的监狱长,比之前刘远担任的街道派出所所长,高了一级不止,所以是名符其实的晋升。    刘远刚当上求盗三个月,就升到县里头去了,羡慕的人很多,不过他会做人,早把一整个月的俸禄都拿出来请客了,而且这差事也没多少油水,嫉妒的人倒不是太多,顶多就是说两句闲话,跟挠痒痒似的。    “良人,此事当真?!”  一家人是在吃饭的时候听到这个消息的,张氏吃惊得连香喷喷的粟米饭也顾不上吃了,直起身体,望住刘远。  她可怎么都没想到,三个月前,自家还是连饭都快要吃不上的清贫人家,一家人每天吃的,除了豆饭还是豆饭,可现在,饭食上的肉多了起来,两天也能吃上一顿粟米饭了,这还不止,丈夫竟然又要晋升了!  “骗你作甚!”刘远不在意地笑了一下,夹起一筷子肉饼放进嘴里,一边点头:“这叫什么,想不到豚肉也能做得如此美味!这里头想必也有阿桢的功劳了?”    豚肉就是猪肉,现在刘家的经济状况已经比以前改善了一些,不过也远没到每天大鱼大肉的程度,猪肉价贱,可以多买点,自家也有养猪,所以刘家现在餐桌上多出来的肉食经常就是猪肉,还有刘楠偶尔跑去捉的鱼。  张氏的手艺实在有点一般,那些猪肉到了她手上,也就是煮开水,把猪肉丢下去,撒把盐,完了捞上来切片的水平。  白水煮猪肉,对很久没吃过肉的人来说当然是美味,可是一旦吃的次数多了,对烹调的要求当然也随之提高,所以一连吃了几天之后,刘家人都宁愿去夹野菜,也不想碰那盘猪肉了,连刘楠也不例外。  在这种情况下,刘桢毅然接过改进白开水煮猪肉的重任,开始琢磨着怎么把它做得更好吃一点。    自从那天姬辞来家里吃过饭之后,刘家子女跟姬辞的交往就多了起来,不过主要也是刘桢和姬辞的交情日渐深厚,刘楠则还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不过他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不耐烦了,偶尔还会再请姬辞来家里吃饭。  拜姬辞所赐,刘桢能够认的大篆和小篆越来越多,对人情风俗的了解也越多。  普通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苦一辈子也不过是为了吃得饱饭,就算是刘桢的祖父和伯父他们,在县里乡里有话语权,其实眼界也脱不开这一乡一县去,只有到了姬辞他们这种级别的人家——曾经担任过一国高官,现在即使已经归隐,眼界也要比普通乡民高上一筹,能够跟姬辞多打交道,自然对自己也更有帮助。    从姬辞的口中,刘桢渐渐知道,这个时代的饮食并不像她想象中那么匮乏,恰恰相反,也不需要到贵族那个级别,单是他们所在的颍川郡郡守,每顿饭就有十个左右的菜,而且菜色各不相同,据姬辞所说,有一次他有幸随父亲大人赴宴,还吃到了一道菜,专门取小牛腹下的嫩肉,跟春天的嫩笋放在一起煮,再加入菖蒲调味,味道极其鲜美,让他至今难忘。  饮食匮乏的只是下层百姓。对平民来说,别说食材不齐,就算食材齐了,他们也不可能像贵族那样精心去烹饪,不过这些对于刘桢来说都不是问题,有了姬辞这位家学渊源的朋友,刘桢便时不时向他请教,这一来二去,还真了解了不少。    今天的肉菜,刘桢请张氏帮忙把猪肉切碎,跟面粉,蛋液,葱末搅拌在一起,用手捏成一个个的圆饼状,就像上次吃的鱼饼那样,放进锅里煎熟,这也算是另类的肉饼子,不过刘家人早就吃烦了白开水煮猪肉,这些个个都吃得赞不绝口。    刘远还有心思夸刘桢,张氏可没心思等他卖关子,急急又问:“良人因何晋升?莫非又是三叔叔的功劳?”  许众芳和安正跟刘远兄弟论交,论年纪,刘远老大,许众芳老二,安正老三,是以张氏有此称呼。    “这也是因缘际会!”刘远心情很不错,就对他们耐心解释起来。  “原先的治狱吏是县令之弟,此番升为县尉,县狱便空了一缺,原本我是没指望的,你想想,我也就是个求盗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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