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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到了两点,终于,一个美丽动人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的视野内,直觉告诉我,那就是温妮。那个身影在搜寻着什么,好长的秀发,如瀑布般倾泻,似海藻般乌黑,仿佛在哪见过。她转过身来,我朝她招手。温妮楞了一愣,随即莞尔一笑,明眸神采奕奕的朝我走来。  她和照片上一模一样,甚至更美。我紧张的搓了搓双手。  你好。我紧张的说。  好啊,见到你很高兴,你比我想象中帅气的多。温妮直直的看着我,身旁的灰猫也看着我。  哪里,哪里,你才是美的让我大跌眼镜呢!我尽量想着赞美的言辞,可一紧张,什么都想不起来,像个傻子那般杵在座位上,连咖啡都忘了点。直到温妮喊了服务员,我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我的魂儿都差点丢了。  点了两杯咖啡,这家的咖啡有点奇怪,颜色略带微红,味道带着一丝甜味,可是这种甜味不是方糖味,也不是糖浆味,有点腥,却十分诱人,喝了一口还想喝第二口。  你的声音果然很好听。我尽量打破这尴尬的静谧,灰猫也轻微的喵了一声,仿佛是在附和着我。  呵呵呵呵,谢谢你夸奖了。温妮笑得花枝乱颤,粉面桃腮。我痴痴的看着,静静地听着,彼此面面而视,我真希望时间就这么停止。  我与温妮就这么不咸不淡的交往着,或许谈不上是在交往,因为我还没敢向她表白,生怕她一口拒绝了我,导致尴尬、进退两难。  女人深似海,这话一点没错,温妮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她不喜欢热闹的地方,每次约会总是选择僻静的场所,这让我在与她单独接触交谈的时候,话语显得更是紧张、苍白。我喜欢在嘈杂人群中浑水摸鱼,这样,即便彼此冷场了,好歹周遭的喧嚣气氛还在。
  温妮的话少的可怜,大多时候是在倾听,而我看见美女会不由自主的语无伦次,于是经常会出现一个画面,一男的愣了吧唧的说着话又突然打结,随后一女的掩面扑哧一笑。  我自认为温妮不讨厌我,不然也不会总是和我约会,虽然每次地点都怪怪的。  今天,她约我去南郊鬼屋,那个地方真是阴森诡异,所有的设施情景都模仿各类鬼片内的经典布景桥段。最初去那儿时,我就感觉背后寒意嗖嗖,若不是为了交女朋友,打死我也不会来这种鬼地方。  收银员的脸上也是苍白阴霾,冷冰冰的给了我两张成人通票。今天是阴天,来光顾的游客少之甚少。除了我和温妮,还有几个高中生一同进入。  第一个屋子是叫地狱惊魂。里面有着在地狱的各种煎熬死法,,油煎人心,穿肠破肚,各种死法。总之看完之后,我就开始反思我活着时都做了哪些缺德事,生怕自己死了也遭这类罪。   第二个鬼屋叫做午夜凶铃。顾名思义,是主题,里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等待着温妮主动依偎在我的身边,出乎意料,她很淡定,倒是后边几个高中生总是有一声没一声的尖叫。这个屋子可能做了3D立体特技,具体学名我不清楚,总之我是亲眼看着贞子从一大屏幕内爬向我们,披头散发间,猛一抬头,两眼空洞,嘴里若隐若现留着血,吓得我也差点屁滚尿流。  第三个鬼屋是屠夫夺命。一个凶神恶煞,面目狰狞的真人“屠夫”满手血腥的剁着手中血淋淋的人形偶,并时不时朝我们恶狠狠瞠目,发出恐怖的怒吼声。那是这儿的工作人员故意表演的,但他的演技过于逼真,几次看见那柄挥之欲出的斧头,我都忍俊不禁的抱住脑袋。   温妮对这类毛骨悚然的场景很是喜欢,从头至尾都神闲气定的观赏着,仿佛眼前不是阴霾的灰色诡异血腥,而是自然清新的山水鸟鱼。她还不时的指着不可思的仿真人形偶说,看,这人的死法一点儿不恐怖,要是把手指都切了,剖开内脏才会更逼真。又或是说,这条腿仿的好假,看着和大卖场卖的猪腿肉没两样!  温妮怎是太不可思议了!
  我对她这奇怪的言行深表不解,也隐隐惧怕。从没看见过哪个女孩对于重口味的血腥画面能够安然自若的指点江山,面无动容的抒发己见。即便知晓这些都是仿真的,但凡一个正常人,多少会流露一些不安的情绪。  鬼屋游园很大,若不是有地图查看,真会因为与生俱来的恐惧感而迷失了方向。   有那么一瞬间,我看着身旁的温妮,纤细柔弱的身子仿佛像是一团漂浮的云朵。担心的想,她会是鬼吗?这个想法突如其来,连带着那个关于温妮的恶梦一同袭入脑海。我怔怔的看着她,她有所察觉,斜睨我,说:“怎么了?你怕了吗?”声音轻柔的仿佛像一条丝绸缠绕在耳边,这样一个女人,怎么可能是女鬼呢?  “怎么可能,我可是男人!”我故作不屑,并乘机把温妮的肩膀搂在胳膊下,已确证她是真真实实的一个人,而非虚无缥缈的云朵。  又走进一间叫电锯钟摆的鬼屋,灵感似乎来自经典惊悚悬疑片《电锯惊魂》。  这个鬼屋最大的特色就在于头顶处摆着大大小小的钟摆似的砍斧,一升一降,好不惊险。我不确定那些斧头的真假,但绝对肯定的是,倘若被砸到,不死也残废。身后那几名高中身总是跟着我俩,可能觉得稍有安全感吧!但我们之间从来没交流过。  建造这间鬼屋的设计师究竟是怎么想得呢?让游客玩超级玛丽闯关游戏吗?我搂着温妮小心的穿梭大小不一的砍斧之间,深怕脑袋被蹭到了。温妮的身子轻盈,总是能轻易躲过头顶上横飞的斧刃。   我将手举过头顶,一小号的砍斧缓缓落下,心生好奇,用食指摸了摸斧刃,刺心一通,一丝殷红的血像线一样流下,我大惊叫道:“妈的!这砍斧竟然用真的,不 是要人命么?”本来只是轻松娱乐的心态一下子变得惶恐沉重,后面的高中生听我这么一喊,也乱了分寸,胡乱尖叫,想往回跑,可是来不及了,我们已经进退两难。
  “怎么会这样?”我开始浑身抖擞,两腿发软,但还是想在温妮面前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爬着过去吧。”温妮轻描淡写的说着,语气很是不假思索,镇定万分。  温妮的话很有道理,于是我们都趴下身子,缓缓爬着,顶部的每把真实砍斧都只落到一个不低的位置就哑然止住,然后重新缓缓上升,对我们不会有生命危险。  “温妮,你不怕死吗?”我在如此诡异的情况下竟问了一个这么有哲学的问题,不由钦佩自己。  “死有什么好怕的。”温妮淡淡的回答,转头看我,寒光四射,我的头皮有点发麻。  “那些斧子可都是真的,真怕随时掉下,那么我们就完了……”我越说越怕,隐隐听见耳畔有“咯吱,咯吱”的声音作响,断断续续。  “那你就更不用怕了。”温妮的话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脱口而出。  “为什么?”我觉得不可思议。   可是来不及获得温妮的答案,那断断续续的的“咯吱,咯吱”声终于停止,然后迎来的是“哐啷”巨响一声,我迅速抬头。一把失修的半米宽砍斧急速下落,而我 完全来不及躲闪,想把身边的温妮推开,但她早已在两米开外平静的看着我,眼神迷离,嘴唇微微开阖,然后翘起一个完美的弧度……  我以为我死了,奇怪的是,并没有。我在自己家的床上醒来,似乎在鬼屋发生的那一切均是南柯一梦。我摸着腰际,没有疼痛,没有伤疤,什么症状都没有。
  阵阵香味从客厅飘来。  温妮为我准备了午餐,她娴熟的摆好饭菜与碗筷,对着我意味深长的一笑。这个女人怎么会在我家?我从未告诉过她我的住址。  究竟发生了什么?  “来,吃饭吧。”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温和,像二十五摄氏度的白水。  “你,怎么在我家?”我清晰的记得斧子落下时,她看我的眼神,不寒而栗。我尽量跟温妮保持距离,这个女人实在太诡异了。  “你带我来的呀!不记得了么?”她的泪痣在眼角下愈发妖魅,我不敢直视。  我什么时候带她来过我家?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这个女人究竟是什么来头?还有,我怎么从鬼屋里死里逃生的呢?百思不得其解。  “我记得我明明在鬼屋里死了。”我真的以为我死了,那么一把斧子劈下来,怎还可能活命?  “你不会死的。”温妮喝了一口刚煮好的烫,“来,吃点东西吧!”  神差鬼使,我居然真的坐下来吃饭,依旧是面对面,但现在的气氛不同于初次见面那般欣喜若狂,相反,忐忑不安。  温妮舀了一碗汤给我,汤很清,飘着几朵葱花,淡淡的香油味。肚子的确有点饿了,于是喝了一口,很鲜美,很香醇。心情也舒缓了许多。
  “这是什么汤?”我又连着喝了好几口。  “人心。”  “什么?”  我想温妮是在开玩笑,但心有余悸。  “人心啊!你最喜欢的,你对我说过的,不记得了么?”她又从汤里捞了一块肉片给我,那似乎就是她口中的人心。  “开什么玩笑?”温妮怎么会这么说,她疯了吗?这汤里的肉类究竟是什么生物上的。  “来,吃吧,味道很好的,你一向都喜欢的。最近的你总是健忘,哎!”温妮轻轻用左手拂过耳边的发丝,幽幽叹气,右手用筷子连贯的在汤里搅拌。  “你是谁?”这压抑的气氛,令我喘不过气。  “我是温妮啊,你怎么连我都忘了?”温妮露出吃惊的表情,一只手挡在嘴前,掩饰着她的惊讶。  “我知道你是温妮,我的意思是……你,究竟是什么人?还是,根本不是人?”我说完,便往后挪了挪,身下的椅子也随之在地板上磨蹭,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真的很怕温妮突然变成血淋淋的女鬼或是血盆大口,然后将我四成碎片吞入口中。  “呵呵呵,你害怕我是鬼?”温妮匪夷所思的问着,笑声格外阴森。  “我……”我不知所措。  “你为什么要害怕鬼呢?”她似是而非的笑,像黑夜里的猫头鹰。  温妮的脸色很苍白,没有一丝血色,从这一点出发,更令我相信她是鬼,不是人,那么,她为什么要来害我呢?哦不,她还未害我,即便鬼屋一行,也只是屋子失修的缘故。  “既然,你这么害怕,那我先走了。”温妮起身,走向大门。  “你究竟是谁?”我依旧没有得到明确答案,心里恐慌又好奇。  “看来你是真不记得了……算了,哎,慢慢会好的。”温妮头都没有回,开门离去,像一阵风一般席卷了所有的空气,留下我在屋内窒息般的呆滞。  桌上的饭菜还冒着热腾腾的汽,香味徐徐入鼻,很诱人。看着那碗人心汤,我并没有呕吐的感觉,虽然内心忐忑,但还是亲手夹了一片肉片放入口中。这肉的味道真的,真的,很特别,有嚼劲,滑嫩,细致,最关键的是,在哪儿吃过,熟悉的很。
  这究竟是什么肉?   后来的几天,温妮没来找过我,我开始后悔那天对她所说的脑残话,大白天的怎么可能见鬼。回想起那天的对话,也更是觉得好笑,所谓的人心汤,不过是她的整蛊吧!在这法制社会,人心绝非猪心那样可以在各大菜场售卖。温妮本来就很古怪,再说些古怪的话也不足为奇,我对自己说着。  只是,鬼屋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难道又是做梦?  又来到街角的馄饨店。  这家的馄饨总是那么的吸引我,即便店面破旧不起眼,屋内卫生也差强人意,但是,厨师的手艺可谓巧夺天工,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馄饨。半透明的馄饨皮,粉红色的肉馅,色泽光亮,仿佛是女孩子手中的小饰品。迟迟舍不得下口,然而只要吃了一口,就再也停不下来。  一个男人粗鲁的从我身边擦过,不满的朝后瞪了一眼,这个时候,我看见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背影。那个黑色连衣裙女子。依旧是海藻般的长发,莲藕白的胳膊。  磁铁般的吸引力在诱惑我。我起身,走过去,想看看她的整张脸。  将碗端至那个黑色连衣裙女子的对过,坐下。她的头低着,刘海很长。  我假装吃着馄饨,悄悄看着她,等待她的随时抬头。可是,她始终没有抬头,只是一直坐着,没有吃任何东西,也不顾周围。老板并没有对个来白蹭位置休息的人加以理会,真是奇怪。
  “你怎么不吃点东西?”我终于忍不住开口,并期待看到她的脸。  她好像没有听见,依旧静静的坐着。今天的顾客并不多,我说话的声音足以能够让她听清。这令我觉得更加奇怪。  “你还好吧?”我稍微提高了声音分贝,想必其他顾客也听见了,但没有人注意到我俩。  她的头还是没有抬起,只是一动不动的坐在那儿。  本想继续追问,可是一个不长眼睛的大学生硬是坐到了我的身边,我不得不向里坐一点,我不爽的看看那大学生,他居然毫无察觉,脸皮厚道爆!  悻悻的离开馄饨店,到了门口时,我又向上次那般回头看了一眼她,蹊跷的是,她这次居然又回头了。厚厚的头发照旧遮住了脸颊,而那眼神却不再迷离,我确定,她看着我,那眼神寒气逼人,和温妮那天在鬼屋的眼神一模一样。  她是谁?  我又辄回了屋内。我走到那个女人面前,可她早就又底下了头。  我伸手碰了一下她那雪白的胳膊。硬硬的,没有我想想的那么柔软。  她终于缓缓抬头了,我屏住呼吸,生怕出现什么恐怖的镜头。
  一切都想得过于诡异化,但又不得不吃惊。眼前这个女人,她,正是温妮。  温妮用一种愤恨,郁结的表情看向我。怎么会这样?为什么温妮出现在这儿?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她究竟是谁?脑子好乱,非常乱,就像一团浸了水的毛线砸团,越缠越紧,越缠越死。  “你……你……究竟是谁?”我很害怕,即便是大白天,这种由心发作的恐惧感就如同是金钟罩一般扣住了我全身。  “我是谁?嗯……我是谁呢?呵呵呵,你这么快就忘了呀?”眼前这个温妮裂开苍白的嘴唇,露出两排隐隐发红的牙齿,我想吐,很想吐。  “我,我,我不认识你!”我试图起身,但事实上,身体丝毫不曾挪动,你们有过夜晚睡沉后,长时间压枕着某一侧而产生的麻木酸痛感吗?对,就是这种感觉,甚至是这种感觉的千倍万倍。  “呵呵呵,不认识我?是么?那么,这馄饨好吃吗?”这个恐怖的女人不知从哪儿变出一碗馄饨,我真的没注意,或许,还是,刚刚服务员有端来?我真的不记得了……头涨涨的,几欲开裂的疼痛。  “来,吃一口,尝尝看,味道对吗?”女人将碗移至我面前,她的动作稍许僵硬,表情亦是冷若冰霜,像是刚才殡仪馆的冰棺内走出一般。  我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锁紧眉头,心脏狂跳,生怕这碗馄饨内有毒。  “快吃啊……你不是最喜欢了吗?”对方似乎很了解我。她,究竟是谁?温妮?还是……
  我舀了一口汤,缓缓送入口,一如既往的鲜美,咸咸的,隐隐一丝清甜。忍不住的又勺了一个晶莹剔透的小馄饨,迫不及待咬了一口。  “啊!!!呕……”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入鼻腔,并惯透了口腔、食道、胃部。我作呕,吐出那小馄饨,竟是一块血淋淋的生肉,我尖叫,疯狂的呼喊……  此刻,才发现。没有人理我,旁边的大学生也照旧淡定吃面,视我如空气。  怎么会?为什么?“老板!!!!”我大喊老板。“服务员!!!!”我又嘶吼着服务员。一切照旧的平静,屋里的人各个神闲气定的食用着碗里的美食,没有一个人理会我。  “别喊了……没人听得见。”对过的温妮似是而非的笑,略带一丝嗤之以鼻的表情,但神态仍旧诡异。  “你……是你!……你使了什么障眼法?你为什么害我?”我一把掀翻了刚才那位馄饨,怒火攻心的指着那个女人吼叫。  “我害你?我害过你吗?从始至终……究竟是谁在害谁?”温妮突然面目狰狞的的问道,嘴巴里流出细细的血液,面容也开始走样,头骨的左侧瘪了一大块,皮肤千疮百孔,鼻子都烂了……  “我什么时候害你?什么时候?救命!!救我!!!!”我一把拉着身旁坐着的男大学生,也就在这一秒,我瞬间清醒了……   我的手居然穿透了大学生的身体,是的,没错,他感知不到我,而我亦触摸不到他。脑袋再次剧烈作痛,我努力起身,抹遍了屋内每个人——发生了同样的情形。 怎么可能?不可能?我冲出馄饨店,走在大街上,感受阳光的气息。突然,一个骑脚踏车的小孩向我这冲来,我来不及躲闪,只见对方硬生生从我体内穿过……没有 疼痛,没有感知,什么都没有……  “来,跟我走。”温妮突然出现在我身后。
  “发生了什么?我,我,为什么……”我开始语无伦次,这一切任凭谁遇见,都会害怕。  “跟我来,自然会明白。”温妮轻描淡写的说着,容貌已恢复正常,不再像刚才那般恐怖阴森,不过,我依旧害怕,竟可能不靠近她。  也不知走了多久,我被她带到一所医院。  “来,就是这儿……”温妮指了指某个病房,我轻易的穿过紧锁的门,走到一张病床前。床上的人正沉睡着,睡得很香很香,呼吸也很均匀。  “看看他吧!看了之后,你就能知道为什么别人感知不到你。”温妮笑了,她很美,不得不承认,笑着的时候更美。可是这么美的女人却让我越来越害怕,她就像是一个深邃的洞穴,看不到一丝光明。  我凑近了病床,俯身,低头。天呐!!是我!!!真的是我!!!  怎么可能,为什么我躺在病床上?那现在的我又是谁?大脑迅速旋转,忽然一道白光闪过脑海。  〔回忆……〕
  两个月前。  大家好,我叫王寒,开馄饨店的小青年。我的馄饨店开在街角,生意很不错,非常的不错。为什么呢?是店铺的地处位置好吗?不是……其实是因为我店里的馄饨最好吃!  我的馄饨是由特殊的材料制成的,这种材料很贵的哦!因此我店里的一碗小馄饨要比别家多卖两块钱。  我经常为了寻找这种特殊材料而烦恼,因为这种材料到处都是,但是要获取却有十分的艰难。好在,我长得俊俏,在获取这种材料的过程中少费了其他不必要的力气。  这天,我店里的材料又快用完了,这令我万分纠结,开馄饨店的没了材料那怎么行?为了获取材料,我不得不再次出动……  一个夜晚,我来到一家酒吧。这里面灯红酒绿,一股浓浓的骚气,令我很不舒适,但是没办法,为了我的馄饨材料,我必须忍受!  我把目标选定一个风姿卓越的女人,她的眼角有颗泪痣,惹人怜爱的美。她拿着一个酒杯,一边扭着腰,一边甩着头,边上好几个男人色迷迷的对着她垂涎三尺,真是一帮色狼!  也许你也以为我是色狼!oh!no no no ~ 我不是什么色狼,我是“采购员”!或者说——是猎人!我在捕捉我的猎物,即食材。  我点了一杯苏打水,默默的站一旁喝。我不喝酒,因为我要保持高度的清醒,以方便之后的行动。  等了很久很久,就像老虎躲在草丛中等待梅花鹿那般。我的猎物终于玩累了,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踩着高跟鞋,一步一个趔趄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我适时的走在她后面,紧紧跟上,差不多到了一个暗处,才与她并肩同行。
  “你,你……是谁?老跟着我干嘛?我早……注……意你小子了……”这个女人忽地一把搂住我的脖子,她身上一股香水和酒气缠绕的味道,冷我很不爽。  “小姐,你醉了。”我淡定的回答,其实心里在说,我想你做我的食材……可怜的笨女人!算了,先让你耍酒劲耍个够吧!  “我……没……醉,没醉。”女人猛地抬头,与我四目相视,她的眼神稍许迷离,应该是酒精的作用,但她还是很认真的看着我,非常认真,并又接着说:“我没醉,即便是我现在死了,我,我也……认得你!哈哈哈……”  “是么?呵呵,那你叫什么名字,小姐。”我很少对我的猎物产生兴趣,但今天却例外。  “我?你问我吗?”这个美丽的女人像个懵懂小孩一般天真的问我。  “是啊,问你呢!”我看看她,一只手已经在她的身上游走,她的胸很结实,屁股也很有弹性,腰上没有赘肉,是上等的极品,做食材再好不过了。  “叫……温……安~~~”女人嘴里吐出这么几个字。温安,挺不错的名字。我心里默默说道。  “我,我到家了……你,你把手,放开吧……”女人醉醺醺的突然又开口,但这次开口令我多少有点不开心。她的家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呢?难不成到手的猎物就这么飞了?这可是极品啊!还来不及多思考,这个叫温安的女人已经走到某栋楼下按下了门铃。  不出几秒,大门便打开了,来接她的人起初令我一惊——是一个与温安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但看着更纯一些,后来才知道她俩是双胞胎姐妹。大晚上,黑漆漆,乍一眼发现一个长相一样的女人出现真是有点纠结。
  〔回到此刻……〕  “想起来了吗?亲爱的。”温妮冷冷走到我的身边,她从我的后背将我揽住,凉凉的,冰冰的,可我一点也不觉得不适应。  是的。我都想起来了……都想起来了。  刚才记忆中那对双胞胎姐妹就是温安与温妮。可是,这对美丽的姐妹双生花已经命丧黄泉……至于怎么死的。我又开始的了回忆。  [一个月前……]  捕猎的过程,有时候会有额外的收获,这次的狩猎,对于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温妮。这是一个令我心动的女人,我爱她……疯狂的爱。  在与猎物“温安”周旋的一个月里,我假装与温安谈恋爱,她是个霸道的女人,这种食材的口感会很有嚼劲,每当你的牙齿在咬合该种肉类时,很Q,很弹性,这也许与她平时暴躁无理有着淡淡的关系。当然,这只是我瞎猜的。  曾经,我是个没有同情心的人,大概在认识温安温妮这两人前,我断断续续杀害了十三个女人。她们当中,有可爱的,有性格的,有贤淑的,亦有放荡的。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露露的女子,大概二十二岁,是她,改变了我……也是她,成为了我的第一个食材。  露露是个失恋的女子,我们在酒吧初遇。这也奠定了我寻找猎物,只在酒吧,因为那儿的女人太好骗。为什么呢?因为酒精。酒精是个魔鬼,让人迷离,让人放纵,让人飘飘然,这样的人,最容易掉入我布置的陷阱,任凭她白天有多么的厉害、理智、贤淑。  第一次用女人的肉做食材,正是露露的启发。她失恋后情绪很不稳定,不停的哭,然后不停的喝酒。那时的我还是个纯情男青年,我努力的劝阻着她,可她偏偏不听。失恋中的女人很恐怖,总是多愁善感,似乎在演一部苦情连续剧。
  就这样,露露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她取来一把刀,唰的一下,从自己的左胳膊上削下一片肉,然后找来一个小锅子,将自己的那片肉水煮了。清晰的记得当时的环境,在一个我租住的破旧小屋里,阴暗、发霉。   那肉煮了没多久便沸腾了,第一次看见血淋淋的人肉被煮熟,我的的确确真真实实的有呕吐感。但是露露不怕,她取出肉,猛的咬了一口,由于肉还处于版署半熟状态,因此露露的嘴里满是血,她长得很甜美,配上那鲜红的血液显得更可爱。露露将剩下的一半肉递给我,说,来,尝尝,很鲜美,我的肉哦!  当时我有些害怕,但更多的是好奇,一种史无前例的好奇。我接过肉片,小心翼翼的将其咬进口中,腥腥的,甜甜的,那种鲜嫩早就超过了河豚肉的几千几万倍。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开始接触“女人肉”这种食材。  关于露露的事,我在此轻描淡写的描述即刻,因为她不是我的主角。至于她的结局,当然是over了。  再次将回忆挪到温安温妮这对双胞胎姐妹花身上。让我好好想想,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呃……头很痛,但是回忆的碎片逐渐加快速度拼接。  温安在我的诱导下,爱上了我,她开始百分百的相信我。我有一个严谨的注意事项,那就是每天在做饺子的那段时间,不能有闲人打扰,包括“女朋友”。  前面我提到了,我的食材快没,而温安又是一个暴躁的女人。这个暴躁的女人促使她加快变成了我的食材。  某天。
  我食材只剩一条纤细的胳膊,只够凑合一上午的小馄饨,真是糟糕!我正在烦恼,却在这个时候,温安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馄饨店里屋。我之前带她来过我的店,但关于我做美味馄饨的“食材室”从来没让她参观,而温安也知道我很反感他人打扰我“工作”。   这个傻女人,这个暴躁的女人,就因为昨天一天打不通我的电话,急匆匆的跑到我的店里来找我。或许是女人天生的好奇心与灵敏性,她很快找到了我的工作之处,并成功的打开了食材室的门,清清楚楚的看清出了这个血淋淋的屋内,摆满了女人的各种残骸,有小巧的脚趾(那不能做食料,否则客人吃了会咂嘴),有十三 个被福尔马林泡浮肿的头颅,有褪去了皮肉的白花花的骨架……  应有尽有,哈哈,真是琳琅满目,我常常为此而自豪,也许你会说我是变态,好吧!我承认,我就是变态。其实,每个人的心灵暗处都藏着一个变态的人格,只不过有的人的变态人格还只是一颗小种子,而我的变态人格已经茁壮成长一棵参天大树。  或许会有人问我,怎么不把食材制作室的门锁好,哈哈,我想说,问得好!告诉你答案:我是故意的!我故意一天多不联系温安,对于女人的心思,我太了如指掌了。女人,就是一只小猫,俗话说“好奇害死猫”。  最完美的谋杀是什么?是一场精心策划,构思巧妙的布局。我只有让我的猎物乖乖自投罗网,才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琐碎的毁尸灭迹。我最好的毁尸灭迹,就是——给顾客品尝这等美味佳肴。只要我不说……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  就这样,温安成我为了我第十四款食材。她就这么死了,至于过程,相当的简单——洗,切,烹。  温安的消失没有引来太多人的关注,即便有人关注,有警察来询问,我都装作一概不知。温安,这个流连于酒吧的女人,本就经常夜不归宿,就这么的失踪,朋友之间也顶多以为她出门远行。
  唯一经常来询问的人,就是温妮。  温妮。这个女子和她姐姐温安不一样,非常安静,静的像空气,她很灵动,像山间的白狐狸。这种女人,我头一次遇见,所以为她所动容,就像孩子看见了新鲜玩具一般。温妮很少说话,她喜欢唱歌,唱女低音系列,十分慵懒低沉,那种感觉类似午后抽一根烟,喝一杯茶。  我曾一度怀疑温妮知道些什么,为什么呢?从她的眼神告诉我。温妮的眼神,表达出了一种十分深邃的涵义——知与不知,天知地知,她知我知。是的,就是这种信号,如果我没猜错的话。  由于有温安做新鲜的食材,再加上我对温妮还保持着新鲜感,短时间内,我还不会伤害温妮。  某个夜晚,温妮住到了我家,她依偎在我的怀里,轻轻的,似乎没有重量一般,身上的气味十分好闻,我体内的肾上腺素开始不断的上升,荷尔蒙也一度激发。昏暗的台灯一不小心被我触碰,熄灭。屋内,没有一丝灯光,朦朦胧胧。  我褪去了温妮的衣服,她的肌肤很滑很嫩,吹弹可破。更令我意外的是,她还是处女。真是想不到,她的姐姐生前那么放荡,曾经毫不羞涩的在我这张床上狂蜂浪蝶般的尖叫呻吟。她们之间的差距太大!  女人的第一次很珍贵,似乎成了定律。女人献出了第一次,便是身心投入爱情。这样的女人是惹人怜爱的——对于一般男人来说。  但是,这仅仅对于一般男人来说,或许一般男人中有时也会出现几个人渣,在玩腻了某个女人之后,萧萧然洒脱的甩了对方。更何况,我是个变态。
  我腻了,对温妮这个女人腻了,并决定她将作为第十五款食材。你们觉得我很残忍,对吗?不,其实我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再拯救她。做一个失恋的女人很痛苦,之前提到的露露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与其让这类女人自残,倒不如我来替她们解决。  然而,生活中的许多事情总会令人始料未及,我是个精明的人,但偶尔也会失策。就在我向温妮提出分手的时候,这个女人并未如我所愿自投罗网进入我的食材制作室。她做出了一个令我颇为欣赏其胆魄的举动。   温妮跳楼了。一点前兆也没有。这就是她的性格,不声不响,连死都是如此。跳楼就能让我赏识她?那你就太小看我了。这个空气一般的女子竟然在自杀前割了自己的双乳!!!我一直很想知道,她是怎样使胸前揣着两个血骷髅上楼自杀的,这中间的过程未必太痛苦了,倒不如让我来为她了断!真可惜了这么好、这么灵动的 食材。  温妮死后的一星期,我收到一份包裹。那份包裹很诡异,没有快递公司的品牌,没有邮编,只有收件地址和收件人。  包裹有些重,里面隐隐有水在溢出,那水浸湿了我的双手,有点粘稠,却又很稀,颜色呈不明显的淡黄。这不明的物件隐隐在吸引我,而我的直觉告诉我,我熟悉它。  “嘶啦!”我毫不留情的将包裹狠狠撕开,一块半透明的、滑溜溜的东西从我手中滑落,“嘭”的一声掉落在地上。定睛一看,正是一对乳房,横切面还呈鲜红色。这对圆润的乳房被一层厚实的坚冰包裹着,因此还保持的很新鲜很生动,至少我这么认为。  不用猜也知道,这正是温妮四千割下的乳房。我对这一点也不好奇,只是很好奇她是怎样将这对乳房寄给我的?要知道,一个女人在将胸部切除后的疼痛一点不比出车祸差,温妮究竟有着多大的能耐?我开始有些惋惜她的死。
  为了纪念温妮这个唯一令我好奇的女人,我将这对乳房始终冰在冰柜顶层,闲来无聊时取出一看。  或许是温妮的离开,令我颇感寂寥,我需要寻找一个像迷一样的女人来作伴,单单的寻找食材显得过于单调。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雇来一个廉价小工替我看店,这个小工是个哑巴,正合我意!哑巴是我的合作好伙伴,我寻找这样一个小工已经多时。  吃了一碗自己的馄饨,味道美得好似升了仙。就在吃完离开之前,我看见我的店里坐着一个穿黑衣服的女人,背影很纤细,露出的两条胳膊似莲藕般雪白,作为一个男人,不禁开始深入的浮想联翩。  那个黑色的背影有些熟悉,想看她,却没好意思。什么?我是变态还什么不好意思的?呵呵,那么你就错了。变态在白天往往与正常人没两样,如果一眼就让你看出我是变态,我还怎么开馄饨店赚钱呢?  我走出店门,在路上闲逛,路过一幢颓败破旧的小楼,有户人家在哭哭啼啼的烧花圈,哭泣者是对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夫妇。这户人家的女儿去世了,死因,殉情。如花芳邻就在一瞬间因灭了,正如那花圈的灰烬一般,不堪一击。  怎么?觉得场景很熟悉么?那么你就说对了。没错,正是事情发展开头那一幕。只是一开始我忘了告诉你们——这对夫妻哭的正是温妮。听说温妮在死前留了份遗书,纸上只写了这么几个俗套的字:去寻找我爱的人。  走过这对夫妻身旁,我露出一脸的怜悯神态,可是我的眼睛不会说话,没错,我的眼睛在笑,笑得很开心。我真是个十足的大变态,竟然能够一直这么开心,哈哈……可能是我的内心过于得意忘形,上天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惩罚。
  穿马路,过人行道。猛然听见汽车喇叭的尖叫声,只记得头向右一撇,看见一辆失控的小轿车向我冲来。  “嘣”的一声响亮撞击声,我的身体重重向外飞出了几米高,随即重重摔落在地。隐约间,我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从我身边一闪而过……  而我,在某一瞬间,身体变得轻飘飘、轻飘飘。  〔回到现在……〕  “想起来了吗?车祸让你失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灵魂出窍。”温妮的手搂得我有些紧。  “其实……你不该告诉我的。”此刻的我不再惧怕,相反觉得很刺激,魂魄之间的拥抱感觉就像是两团棉花簇拥在一起。  “当然要告诉你。”温妮穿过我的灵魂,与我面面而视,她如今真的像空气一般剔透,“我说过,我要去寻找我爱的人。”  “你觉得……我会跟你走吗?”我似笑非笑的问。  “怎么不会?”温妮阴森森的将脸颊贴近我,灵魂是冰凉的,我们彼此靠近,隐隐冒出一阵水雾,“警察已经搜了你的馄饨店,你的肉体,此刻只不过是个无恶不赦的杀人犯而已。即便你现在回去了,又有什么意义?呵呵呵呵……”温妮的笑声势如破竹,这一刻,她真像她的姐姐。  “是么?”我毫不动容的问,淡淡看她,用轻飘飘的双手抚摸着她的脸颊,真美,只是……可惜了,可惜了。  “怎么?你不信?”温妮坐在我的肉体旁,轻轻抚摸那具臭皮囊。
  “我很好奇,为什么……为什么你的灵魂还在?”这个问题,我恢复记忆后一直想不通。我需要温妮亲自解答告知。  “为什么?呵呵呵……为什么呢?”温妮若有所思的凝视着我,殷红色的小口缓缓开阖,“我偏不告诉你!不告诉你。”  “既然你不说……那我也没办法了。”我无所谓的回答道,温妮毕竟是个女人,女人再聪明也聪明不过男人。她以为我不知道吗?她把我想得太简单了。  那对乳房。正是那对乳房。她将自己的乳房寄存在了那对乳房内。真是聪明的女人,不过跟我比,还是差了一截。  “我想看看我的肉体。”我神闲气定的说,丝毫不怕对方反驳。  “你想进去?”温妮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  “是又怎样?”我毫不否认。  “休想……我故意制造了车祸,就是为了撞出你的灵魂,你还想进去?呵呵呵,想得美。你还想出去杀人?做你的人肉馄饨?你这个变态!”温妮的语气显得怒不可谒,她应该是恨我的。  “其实……”我停顿,不语。  “其实什么?”温妮追问。
  “其实,我真正的想法是这样的!”一语甫毕,我猛地扑向温妮,她显得猝不防及。没错,我将她逐渐靠近我的身体,逐渐靠近,她惊恐的望向我,奋力想要挣脱。我再次感到惋惜,这个可怜又愚蠢的女人就要被我挤压进我的身体。  大致持续了一分钟,我成功的将温妮的灵魂寄存在了我的肉体内。那具躺在床上的肉体缓缓睁开了眼睛,不过“他”看不见我,亦或许看得见。这个谁知道,只有“他”知道。  至于我呢?我暂时还没想好,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找个同样出车祸后变成植物人的病人做“重生”。我可不希望整天过这种虚无缥缈的生活。  我转身,准备离开病房,却诧异!  却发现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孔出现,是……温妮?还是,温安。  急忙回头,看向病床上的那个肉体,“我”,哦不,此刻肯能是“她”,正诡异的对我微笑,微笑……
孤独的男人三番市是个山城,四面都是原始森林,这个特殊的地理环境,成了各种动植物的避难所。第四纪冰川时,许多动植物在这里幸存下来。三番市由此渐渐成了一个旅游城市,每年都有大批的游客前来观光和探险,大街上,三步一个饭店,五步一个酒吧,七步一个宾馆。女孩今年二十五岁,在一个酒吧弹古筝。有一个男人经常到酒吧来,他坐在一个靠窗的角落,孤独地喝酒,很晚才离去。他长得很丑,黑黑的,经常穿一件白衣服和一条黑裤子。到酒吧的人,大多是成双成对的,或者一群人,而他总是一个人,一直看窗外。窗外是一条马路,开始的时候,大腿和车轮川流不息,到了深夜,就变得空荡荡,可是,他依然默默朝外凝望。时间一长,女孩就认识他了。每次他一来,她都远远地朝他笑一下。女孩的身材不错。她演奏时穿一件翠绿色的旗袍,显得端庄,清雅,秀美。不过她对自己的脸蛋和职业都不太满意,这两者之间似乎有联系,这令她很气恼。惟一补救的办法是微笑。她弹的是苏州21弦筝。
我是你的邻居一天晚上,女孩上班去,刚刚走出小区大门,就下起了雨。她住的地方本来就有点偏僻,一下雨,更没有车了。她打著伞等了半天也不见一辆出租车,十分著急。这时,一辆宝马车在雨幕中开过来,停在了她旁边。她透过车窗朝里看了看,那个黑黑的男人正在车里朝她勾手。她顾不上多想,急忙朝里钻。雨太大了,她眼也乱耳也乱脚也乱心也乱,尽管如此,她在打开车门的一刹那,还是及时把微笑挂在了脸上。那是她一个人在镜子前打磨过无数遍的微笑。“是你啊,太巧了!”“你去哪儿?”“酒吧。”“我送你。”
“不用,你把我带到有出租车的地方就行了。”“我也去酒吧。”女孩是个极其聪明的女孩,但是她总做出很单纯很直率的样子。比如,她经常像连珠炮似的追问一个敏感的问题;比如,受到夸奖和赞扬的时候,她会瞪大眼睛表现出夸张的喜悦;比如,当著一些男人的面,她会假装口无遮拦,直通通地指出另一个女孩长相上的缺点……这样,她给人的印象就是缺少心计,很少有人能看出这种不伪装是一种更深邃的伪装。车开动后,女孩问:“你住在哪儿?”他转过头来看了看女孩,说:“我是你的邻居。”女孩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你住在澳洲村?”女孩租的房子在龙华园,是个很破旧的平民区。在它的旁边,新开发了一个别墅区,叫“澳洲村”。男人淡淡地笑了一下。“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喝酒呢?”“安静。”“你没有女朋友吧?”“没有。”“没有人喜欢你吗?”男人停顿了一下,说:“……是的。”
“你条件这么好,应该不会这么惨吧?现在的喜儿都在四处搜寻黄世仁呢。”“我要是长成黄世仁那个样子,可能情况就会好一些。”女孩歪著脑袋打量他的脸,点了点头说:“你的皮肤确实太黑了。不过,我也不喜欢那些奶油小生。”酒吧不太远,很快就到了。车停下后,女孩从挎包里掏出一张卡片,递给他,说:“我叫殊慧。给一张卡片吧。”他说:“我给你留个电话。”然后,他从本子上撕下一张纸,写了一阵子,递给女孩。女孩看了看,上面写著“邻居”两个字和一个手机号码。她大声说:“你真不够意思,怎么连名字都不留?”“这就是我的名字。”他说。“你哄我!”他从口袋里掏出身份证,在她面前晃了晃,上面的名字果然是“邻居”。女孩相信了。她大大咧咧地把那张纸往挎包里一塞,说:“别忘了给我打电话!”一走进酒吧,女孩就去了更衣间。她从挎包里掏出那张纸,展开,把他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小心地储存进手机里,然后撕碎,扔掉。这天晚上,本来她应该弹古筝名曲《汉宫秋月》,可是她却改成了《情人知己》。她一直低著头演奏,专注而忘情。她知道他一定在角落望著自己。一曲终了,她制作好一个微笑,朝他看过去。没想到,他依然望著窗外,看大腿和车轮。
彩票接著,那个黑黑的男人几天都没有来酒吧。女孩有些失落。这一天,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可是他没开机。她忽然觉得,他像梦中的幻影一样消失了。后来,她在那条路上等车时,经常有意错过一些出租车,希望邂逅他。可是,她再没有见到他的车。她怀恋那车里的高级皮革和香水的味道。不久,酒吧里又出现了一个孤独的男人,奇怪的是,他长得跟邻居有点像,黑黑的,糙糙的。而且,他也总是坐在那个角落里,默默望窗外。当女孩的注意力渐渐转移时,邻居的电话来了。“这几天你去哪儿了?”“我回了一趟老家。”“你老家在哪儿呀?”“山里。”“我想去看看你。”他稍微犹豫了一下说:“你来吧。”他果然住在澳洲村。
他给她开门时,她看到他依然穿著那身白衣黑裤,脸和脖子上都是泡沫。他说:“不好意思,我正在刮脸。”“没关系。”她一边说一边进了门。那房子是两层,有一个宽阔的地下室。女孩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四下张望,她感觉他的生活中就是没有女人,这让她有些疑惑。后来,她开始琢磨那些猫——他养了很多猫,它们在房间里无声地走来走去。过了好半天,他才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他低声对那些猫咬喝了一句什么,它们好像能听懂他的话一样,都乖乖地走进了另一个房间——那好像是卧室。他站在她面前,问:“你喝点什么?”“水吧。”她说。他就倒了一杯冰水,轻轻放在她面前,然后,他在对面坐下来,很礼貌地望著她。女孩感觉,他对她的态度,有点像宾馆的值班员对待客人的态度,这让她有些拘谨,一时想不出该说什么。“你平时很忙吧?”“不忙。”“你是干什么的?”“我什么都没干。”“可是,你怎么有那么多钱?”“我有钱吗?”“你看,你有房子,还有车……”他笑了笑,说:“那是中了一个大奖。”
“彩票?”“对。”“我不信。”“拿到钱之前我也不信。”“哎,买彩票是不是有什么秘诀呀?”“撞到我枪口上了。”……这一天什么都没有发生,两个人只是谈了半天彩票,而彩票跟女孩毫无关系。她从来不买彩票,她觉得那是做白日梦。她坚信,想过上好生活,必须得通过努力。回到住处,她一直在反思。她觉得,事情进展不顺利,只有一个原因:她不该穿那件翠绿色的旗袍。几天后,她再去他那里,就彻底改变了装扮。她把发髻散落下来,披在肩上,直直的,顺顺的,其实上面烫了米粒大的波纹,很洋气。穿一件黑色的背心,反衬出皮肤的雪白,露脐,露肩,露胸。牛仔裤,显出浑圆的臀部。最后,她把微笑调配得更加妩媚……奇怪的是,不管她露了多少肉,擦了多少香水,他依然和她保持著距离。她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出一点欲望。她突然对他养的那些猫充满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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