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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300174)-公司公告-元力股份:2012年半年度报告-股票行情中心 -搜狐证券
(300174)
元力股份:2012年半年度报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审计意见提示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元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谢华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信息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
Fujian Yuanli Active Carbon Co.,Ltd.
公司法定代表人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yuanlicarbon.com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3、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网址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
4、持续督导机构(如有)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1-6 月)
营业总收入(元)
158,591,478.78
101,579,896.89
营业利润(元)
2,638,676.1
13,842,650.79
利润总额(元)
24,738,877.03
15,492,83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758,635.81
14,467,74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340,727.46
13,357,81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147,530.58
-19,254,711.9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546,390,513.6
540,972,296.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07,306,842.05
496,148,206.24
股本(股)
136,000,000
68,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1-6 月)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如有追溯调整,请填写调整说明)
日实施201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截止日公司总股本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600万股。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公司
对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转增后的总股本重新计算。
按转增前股本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222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22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为0.205元。
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存在重大差异明细项目
(4)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的说明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791.6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13,201,215.72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9,526.9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40,988.75
13,417,908.35
三、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经济发展放缓的影响,下游企业的停(减)产增多,木质活性炭行业面临需求下滑和成本
高企的双重挤压。
在全行业进入调整周期的背景下,公司继续奉行“技术创新”的竞争策略,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和收购兼并,公司
生产经营得以快速扩张,在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下,产销率仍然达到94.43%。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859.15
万,同比增长56.12%。其中出口销售收入5,597.69万,同比增长67%;出口占比提高2.4个百分点。
2011年木质活性炭市场产销两旺,拉动了原材料(特别是锯末)价格的快速上涨,加之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
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下游企业的不景气,延缓了价格传导,毛利率从上年同期的31%下降到本期23%。公司经营规
模的扩大以及企业并购,期间费用同比增长90%。受此影响,报告期实现营业利润263.83万元,同比减少1,120.44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元,降幅较大。
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2,473.85万元,同比增长59.68%。主要原因是:收购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的合并成本
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320.12万元;收到2011年度销售以农林剩余物生产的活性炭的增值税退税864.13万元。
月可退增值税242.97万元,正在申请中。
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5.82万元,同比增长71.13%。
由于短期内下游市场的疲软仍在,经营压力继续增大。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加之公司的各项主动调
整措施,预计今年四季度,经营状况将明显改善。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报告期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是否低 20%以上或高 20%以上:
□ 是 √ 否
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1、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司于日,设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2009
年3月16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增加至1,00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增加到6,940万元,日办妥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元健,住所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
木材加工区内。经营范围:活性炭系列产品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
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1年5月,在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先期建设的一条木质活性炭生产线(募投项目)投产,设备运行
良好,产能提高到年产6,000吨木质活性炭。
截止日,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9,963,254.84元,净资产为73,015,879.10元;2012
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8,932,376.19元,净利润2,746,242.55元,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11.09%。
2、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日,公司完成了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的工商变更登记,自日
列入公司合并报表。日名称变更为“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日,注册资本和实
收资本增加到5,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姚世林,住所为江西省玉山县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林产化工产品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药用辅料(药用炭)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节能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
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研发与推广(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
资质证经营)。
截止日,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6,165,137.86元,净资产为50,454,695.37元;2012
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0,024,428.35元,净利润176,765.55元,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0.71%。
3、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2012年3月、4月,公司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
权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最终定价和欠款确认书》,公司以人民币3,120万元受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
司100%股权。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已按约定支付了100%的股权转让款,自
日列入公司合并报表。日,名称变更为“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振庆,住所为
满洲里市扎区重化工业基地。经营范围:活性炭及药用辅料(药用炭)的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木屑收购。(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截止日,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6,639,550.69元,净资产为23,461,829.44元;4-6月实
施复产改造,净利润为-1,396,067.51元。
1、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分行业或分产品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糖用活性炭
57,988,870.83
43,614,423.7
食品用活性炭
41,505,214.92
32,364,100.1
味精用活性炭
26,714,497.3
19,720,609.15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近年来,公司注重调整品种结构,减轻下游局部行业不景气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糖用活性炭的销售比重为37%,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食品用活性炭、味精用活性炭分别上升7和3个百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较大的原因说明
本期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明显的下降,主要原因是:2011年木质活性炭市场产销两旺,拉动了原材料(特别是
锯末)价格的快速上涨,加之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下游企业的不景气,延缓了价格传导,毛
利率从上年同期的31%下降到本期23%。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55,976,871.91
47,386,854.84
14,638,839.98
11,667,971.46
11,290,100.04
11,256,294.74
5,793,329.93
383,760.68
158,394,023.58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近年来,公司的产品质量、服务、资质认证方面的改进,得到海外客户的认可,出口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出口
销售收入在上年增长110.87%的基础上,报告期又增长了67.11%;出口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的35.34%,同比增加
2.3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木质活性炭,主营业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总额的99.88%。
2、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期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明显的下降,主要原因是:2011年木质活性炭市场产销两旺,拉动了原材料(特别
是锯末)价格的快速上涨,加之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下游企业的不景气,延缓了价格传导,
毛利率从上年同期的31%下降到本期23%。
4、利润构成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10.6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8.68个百分点。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
90%,同比增加87个百分点。
2011年木质活性炭市场产销两旺,拉动了原材料(特别是锯末)价格的快速上涨,加之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
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下游企业的不景气,延缓了价格传导,毛利率从上年同期的31%下降到本期23%。公司经营规
模的扩大以及企业并购,期间费用同比增长90%。受此影响,报告期实现营业利润263.83万元,同比减少1,120.44万
元,降幅较大。
公司收购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购买日为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水致远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12]第1038号
《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值为44,401,215.72 元,大于合并成本 31,200,000.00 元的差额部分
13,201,215.72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占报告期净利润53.32%,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上述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较评
估前账面资产增加的19,543,318.77元将按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经测算,购买日后的前8年,每年计提折旧或摊
销约100万元,以后年度逐渐减少,直至为零。计提的折旧或摊销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属于经常性损益。
财税[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于2011年11月下旬发布,适用期
为日起。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2011年度销售以农林剩余物生产的活性炭的增值税8,641,303.83万元,占本
期利润总额的34.93%。上年同期仅取得归属于2010年12月的增值税退税345,905.87元。由于此次废止了以往增值税政
策即征即退的适用期,该政策的长期执行将使退税常态化。
5、对报告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6、参股子公司业务性质、主要产品或服务和净利润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
权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公司应对不利变化的具体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新增获得授权的专利3项
新型化学法活性炭生产转炉
一种无粉尘包装装置
新型物料给料装置
A.“新型化学法活性炭生产转炉”(专利号:.4)涉及一种新型化学法活性炭生产转炉,包括炭化转
炉和活化转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炭化转炉和活化转炉的外侧壁上分别设置有炭化转炉传动系统和活化转炉传动系
统,所述炭化转炉的出料端与活化转炉的进料端之间安装有炭活化连接件和炭化供热系统,所述炭化供热系统的热
气经开设在炭活化连接件上的通气口,进入到炭化转炉内,所述活化转炉的出料端设置有活化供热系统,该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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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转炉的炭化过程和活化过程在一条转炉内完成,但炭化过程和活化过程分开供热,炭、活化工艺可分别调整,
其整体结构简单、紧凑,具有较好的市场价值。
B.“一种无粉尘包装装置”(专利号:.5)涉及一种无粉尘包装装置,包括出料混合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出料混合机的出料口与出料管的一端相连接,所述出料管的另一端与出料软塑管的一端相连接,所述出料软塑
管的另一端与橡胶皮套手闸阀的一端相连接,所述橡胶皮套手闸阀的另一端连接有末端伸入包装袋内的出料硬塑管;
所述出料软塑管和出料硬塑管之间设置有用于提起出料硬塑管的操作手柄。本实用新型可以改善员工操作环境,降
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C.“新型物料给料装置”(专利号:.2)涉及一种新型物料给料装置,包括具有上下两开口的物料储
料仓,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储料仓下侧设置有转动圆盘,所述转动圆盘上设置有伸入物料储料仓内的圆盘凸台,
所述转动圆盘外周边缘上设置有出料刮板,该装置实现了对物料稳定定量给料,保证了原料配比的精确度。
(2)报告期内,新增授予保护的注册商标
A.报告期内,延展1个国内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
B.报告期内,新增了15个国内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注册商标名称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
第7类:化学工业 用电动机械;焦化设备;林产化学设备;木材干
馏设备;木材消解设备;木材加工机;蓄电池工业专用设备;选矿
设备;炼焦机;气体分离设备
第18类:书包;背包;小皮夹;购物袋;公文包;旅行包(箱);帆
布背包;伞;仿皮;马具用皮带
第20类:办公家具;家具;文件柜;医院用床;枕头;垫子(床垫);
非金属容器(存储和运输用);竹木工艺品;画框;野营睡袋
第23类:纱;棉线和棉纱;丝纱;精纺棉;人造丝;毛线;绒线;
线;麻纱线;人造 毛线
第32类:饮料制剂;饮料香精;制饮料用糖浆;汽水制作配料;制
柠檬汁用糖浆;烈性酒配料;杏仁糖浆;泡沫饮料锭剂;起泡的饮
料粉末;泡沫饮料用粉
第7类:化学工业 用电动机械;焦化设备;林产化学设备;木材干
馏设备;木材消解设备;木材加工机;蓄电池工业专用设备;选矿
设备;炼焦机;气体分离设备
第18类:书包;背包;小皮夹;购物袋;公文包;旅行包(箱);帆
布背包;伞;仿皮;马具用皮带
第20类:办公家具;家具;文件柜;医院用床;枕头;垫子(床垫);
非金属容器(存储和运输用);竹木工艺品;画框;野营睡袋
第32类:饮料制剂;饮料香精;制饮料用糖浆;汽水制作配料;制
柠檬汁用糖浆;烈性酒配料;杏仁糖浆;泡沫饮料锭剂;起泡的饮
料粉末;泡沫饮料用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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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类:着色剂;染料;食用色素;制革用墨;防腐剂;天然树脂(原
第11类:消毒设备;冰箱除味器;污物净化装置;水净化设备和机
器;污水处理设备;制冷容器;暖器;制冰机和设备;乙炔灯
第31类:未加工木材;未加工软木;装饰用干花;活动物;鲜水果;
花生(果品)
第40类:空气净化;空气除臭;空气清新;水净化;化学试剂加工
第11类:消毒设备;冰箱除味器;污物净化装置;水净化设备和机
器;污水处理设备;制冷容器;暖器;制冰机和设备;乙炔灯
第31类:未加工木材;未加工软木;装饰用干花;活动物;鲜水果;
花生(果品)
C.报告期内,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新增1个国家授权保护
核准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
第1类:活性炭,过滤用炭,吸气剂(化学活性物质),
净化剂,表面活性化学剂,食品储存用化学品
(3)报告期内,新增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原名: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新增1宗
土地使用权,如下:
土地使用证号
使用权类型
土地使用权人
(平方米)
满扎国用(2008)第
扎区航运东路南段东侧、
满洲里元力
汉鼎钢厂南侧
8、报告期内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
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
场地位的变动趋势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生产的活性炭为木质活性炭,属于林产化学品制造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C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2、公司生产的木质活性炭以可再生的林产“三剩物”为原材料,采用磷酸法生产工艺,对充分利用林产“三剩物”、
节约化石能源、提高林农收入、促进林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均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发改委
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农林业”第48项“次小薪材、杀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
与产品开发”、第54项“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及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3项”节能、
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为国家产业目录鼓励类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2011)》将”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列为淘汰类项目,这两类产
品淘汰后,将有力推动活性炭行业整合,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财税[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日起,
对销售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该
文件是对2001年以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基本政
策取向,是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长期利好。
4、据“企业与市场”网站(companiesandmarkets.com)上一份新的报告显示,到2017年全球活性炭的需求量预
计将达到230万吨。随着各国原料受制约及生产成本的不断提高,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达国家国内
生产减少,其市场需求仍稳步增长,需大量进口来进行补充。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税委会
[2009]28号《关于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以锯末、树皮、木屑、竹子等为原料生产,广泛用于医药、果
汁、饮料等领域,其干品填充密度小于0.5克/立方厘米(粉状,200目筛余物20%以内)的木质活性炭增列税目,避
免国家严控煤质活性炭出口的不利影响。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已向国家财税主管部门提请恢复木质活性炭的出口
退税政策。
5、随着人类对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除传统的室内空气净化外,活性炭在控制工业污染方面的应用日益广
泛。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审议通过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重点加大了对火电大气污
染物中氮氧化物的控制力度,收严了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增设了汞及其化合物控制指标。会议决定,
该标准进一步修改后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将为活性炭行业提供较大的发展空间
6、日福建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发布了《福建省林业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十二五”末,
年进口原木300万立方米,培育以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为中心的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中区;以南
平为中心,发挥闽北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笋竹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林产化工、活性炭、笋竹加工等特色产业;提高准
入门槛,限制新建2000吨以下的木质活性炭项目;鼓励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
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通过能源供应系统改造,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的道
路;提升产品质量,打造产品品牌。鼓励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种产
品品牌和区域特色品牌,形成一批林业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继续安排林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用以扶持省林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森林认证、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的林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
龙头带动效应。各级各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公司长远发展具
有重大意义。
综上,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市场需求角度分析,长期来看公司具有持续、快速增长的空间,公司将继续利
用资源区位优势及相对于国内其他木质活性炭生产企业的技术、管理、品质、节能环保、成本等优势,进一步巩固
公司在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龙头地位。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走向终端客户,力争早日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
和影响力的木质活性炭企业。
10、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从国际经济形势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给全球经济复苏带来的一些不确定性;从国内经济形势看,经济增长
速度放缓的迹象比较明显,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经济恢复很可能是个缓慢的过程。宏观环境的深刻变化,
在实体经济中逐级向上游传导,木质活性炭行业也难独善其身。
宏观环境的变化给木质活性炭行业一个强制洗牌的机会,经过此次优胜劣汰,具有规模效应、技术先进、布局
合理、产品差异化程度高的企业将脱颖而出。因此,公司将重点实施开拓新市场、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
增加经济效益。具体实施方案在下半年经营计划中阐述。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锯末等林产“三剩物”和磷酸是公司最主要的原、辅材料,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受锯末物理性
质的限制,运输半径很小。去年以来,原材料(特别是锯末)的价格快速上涨,对业绩拖累较大。
针对原材料运输半径小的问题,公司选择在锯末资源丰富的地区布局生产基地,可以有效减轻原料价格上涨对
成本的影响;通过研发技改,选择性价比高的原燃料替代生产,降低生产成本,目前替代生产工作正在实施中;此
外,公司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各项消耗远低于同行;木质活性炭的需求刚性很强,价格敏感度较低,成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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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能力很强。受宏观环境影响,向下游转嫁会存在一定的时间滞后,导致短期内毛利率下降。
3、并购整合风险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近一年之内已成功收购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原名: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
限公司)和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原名: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未来还存在继续通过并
购方式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的可能。
公司与被并购企业之间在业务模式、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原有员工可能存在的抵触情绪,异地管理带来的管控
风险等,均会影响到并购的成败,最终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并购的企业均是行业相同,产品相近,经营风险类似。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规避主要
经营风险的策略和措施。这些策略和措施运用在被并购企业,仍将行之有效。对于并购后的企业磨合,将借鉴公司
在管理木质活性炭企业的先进经验,逐步的、适当的进行调整: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运营、财务风险。将被并购公
司的财务管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体系,提高财务控制能力;重视人力资源。体现人文关怀。公司将对原有人员进行
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的抵触情绪,减少整合过程中人力资源的内耗。
4、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是我国木质活性炭行业内科技自主创新的典范企业。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实践,公司掌握
了包括规模化磷酸法活性炭清洁生产技术、新型活性炭洗涤工艺、尾气回收工艺、磷酸回收工艺、稀酸精制技术、
余热回收综合利用技术、高纯度活性炭精制技术在内的木质活性炭生产过程的各种关键技术工艺,实现了木质活性
炭规模化、连续化、清洁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奠定了公司在
木质活性炭行业内领军企业的优势地位、公司目前拥有专利技术11项,申请发明专利技术3项,并且拥有多项关键生
产环节的专有技术。公司的技术创新依赖于掌握和管理这些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将来若核心技术泄密、
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护核心技术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1)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
司股权,并进一步完善研发激励体制;(2)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了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有效降
低单一环节的技术泄密和人员流失造成的损失;(3)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留采取司法救济的权利;(4)
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平台,以吸引并留住人才。
(二)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投入 9,659.39 万元,总体进度为 67.43%;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16,283.62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69.42%。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万元
截至期 项目达
截至期末 末投资 到预定 本报告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可使用 期实现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本部年产 10,000
吨木质活性炭连续生
3,393.24 63.01%
产线扩建项目
荔元活性炭年产 10,000
吨活性炭生产建设项
6,174.21 88.97%
公司本部活性炭技术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659.39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江西怀玉山三达
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 否
3,963.62 97.54%
收购满洲里鑫富活性
炭有限公司 100%股权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383.62 16,383.62
7,930.62 16,283.62 -
30,708.62 30,708.62
9,335.6 25,943.02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018.7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781.25 万元(其中:超募金额为 23,456.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1 年 2 月 14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3,000 万元。
2011 年 5 月 16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00 万元。
2011 年 10 月 13 日,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批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170 万元向三达投资有限公司
收购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股权。双方根据合同确认了最终转让价格为 40,636,238.62 元。目
前,收购已经完成,已支付 97.54%转让价款,金额 3,963.62 万元。
2012 年 2 月 15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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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
2012 年 3 月 19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收购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股权。目前,收购已经完成,已支付 100%转让价款,金额 3,120 万
2012 年 5 月 17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00 万元。
募集资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本着节约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对“本部扩建项目”与“荔元新建项目”的后续进
金投资 展进行调整。公司将在荔元新建项目中后期建设的第二条年产达 6,000 吨木质活性炭生产线,即通过荔元新
项目实 建两条年产 6,000 吨生产线、本部一条年产 8000 吨生产线,就达到募投项目的规划产能。由于技术改进与优
施方式 化设计,对技术人员的分配与工期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原计划“荔元新建项目”2012 年 6 月 30 日完成募投项
调整情 目,现调整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生产、仓储用地需求显著增大,公司现有土地已经用罄,经董事会批准拟购买与
公司毗连的 126.4409 亩土地使用权,公司总体布局将进行调整。为使研发中心建设符合公司的总体建设规划,
需要推迟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在现有场地许可的前提下,对急需使用的研发设备先行购买投入使用,本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在 2013 年底前完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荔元活性炭年产 10,000 吨活性炭生产建设项目”,截至 2011 年 2 月 18 日累计
投入 26,465,888.14 元,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11)专审字 H-001 号报告鉴证。
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201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
及置换 26,465,888.14 元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荔元活性炭年产 10,000 吨活性炭生产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公
司先期以出资方式投入荔元活性炭的自筹资金 10,000,000.00 元在公司本部置换,其余 16,465,888.14 元在荔
元活性炭募集资金专户置换。
√ 适用 □ 不适用
经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2011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元。
201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 万元一次性归还至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
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经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2012 年 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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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报告期实际经营成果与招股上市文件或定期报告披露的盈利预测、有关计划或展望进
行比较,说明完成预测或计划的进度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针对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下半年仍将继续实施2012年经营计划,重点实施开拓新市场、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
增加经济效益。
(1)加大力度开拓内外销市场领域,不断拓宽产品覆盖的下游领域,适时调整营销策略,加强技术服务,不断提高市
场占有率,培育客户忠诚度。
(2)随着活性炭市场的细分,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各种专用木质活性炭备受欢迎,经济效益也更好。公司上半年研
发成功的高档专用活性炭,对报告期销售增长的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下半年将继续扩大各类专用高档活性炭的研发生产,
加大技术创新、研发的投入,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满足客户需求。
(3)加快满洲里元力的复产进度,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实现满洲里元力下半年扭亏为盈;积极研究原燃料的替代
方案,应对价格波动;完善生产调度系统,调整库存状况,降低物流费用;完善生产过程控制,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
加大考核力度,明确奖惩目标和条件。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
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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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原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公司章程明确载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
民币计价和支付。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公司当年度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当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
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应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
(二)公司利润分配一般为年度分红,也可实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
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
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
表独立意见,并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
通过,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制定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
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由董事会提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审核后,交由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2、公司利润分配的执行情况
自公司股票 2011 年 2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来,共实施了两次利润分配,分别是:
(1)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11)审字 H-009 号审计报告,201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人民币 26,894,600.1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2,689,460.0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317,100.34 元,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6,522,240.44 元。拟以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13,6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实施。
(2)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12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12)审字
H-005 号《审计报告》,2011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3,720,182.0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 201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372,018.20 元。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 53,270,404.24 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366,331,930.65 元。鉴于目前公司股本规模偏小,不利于公司业务的开
拓;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 6,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6,8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600 万股。
2011 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12 年 5 月 8 日实施。
(九)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 2011 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一)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
案的执行情况,以及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截止2011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600万股。
上述分配方案,已于日实施完毕。
四、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自购买日起
所涉 所涉 该资产
至报告期 是
至报告期末
及的 及的 为上市
末为上市 否
交易 为上市公司
资产 债权 公司贡
公司贡献 为
购或 购买 价格 贡献的净利
产权 债务 献的净
的净利润 关
资产收购定价原则
(万 润(非同一
是否 是否 利润占
(同一控 联
元) 控制下的企
已全 已全 利润总
制下的企 交
业合并)(万
部过 部转 额的比
业合并) 易
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审计的满洲里鑫富活性炭
有限公司 2012 年 2 月 29 日资产
负债表的净资产为基准,上浮
12%取整确定 100%股权转让价
款为 2,950 万元,另加过渡期损
益 170 万元,共计 3120 万元人
收购资产情况说明
2012年3月-4月,公司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转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之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最终定价和欠款确认书》,公司以人民币3,120万元受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
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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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出售资产情况说明
3、资产置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完成了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原名: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已按约
定向其原股东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全部3,120万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价款,自日满洲里元力活
性炭有限公司列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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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本期利润总额 10%以上(含 10%)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发行公司债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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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报告书中所
资产置换时
不适用 不适用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此外,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福建中保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
3、公司股东缪存标、林金宝、许文显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2012 年 2 月 1 日,缪存标、林
金宝、许文显的该项承诺期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其中缪存标、许文显作
发行时所作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继续遵守下述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承诺。
4、公司股东缪存标、许文显承诺:除各自的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股东黄涛(实际控制人之外甥女婿,2011 年度内已辞职)承诺: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0 年 1 月 13 日,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同业竞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卢
元健、王延安夫妇已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
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
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
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
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
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
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
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
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股份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
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三)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相关事项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因社保管理机构
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发行人补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之前产生的社
保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发行人因社保或住房公积金问题承担任何损失或罚款的,
卢元健、王延安将共同地、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因此所发生的支出或所受
损失,避免给发行人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2、鉴于公司在 1999 年设立及 2001 年增资过程中存在外方股东未经批准以
人民币出资问题以及公司在 1999 年至 2003 年期间内存在向原股东福建省南平
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按固定比例分配利润并超额分配利润问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承诺:自公司 1999 年设立起至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前存在的任何因股东出资及利润分配问题而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任何
费用支出、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卢元健、王延安夫妇将共同地、无条件地承
担全部无限连带赔偿责任,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3、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承诺:如因公司报告期内未能持续
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或许可出现纠纷及其他法律风险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
失,将由其本人全额承担,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四)对专利等权属的承诺实际控制人卢元健承诺:在其作为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其研究开发的与发
行人业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无形资产均归发行人所有,未经发行人
书面同意,不许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等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无形资
产。(五)公司做出的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暂
时性的资金闲置情况,公司承诺: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
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
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不适用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承诺是否及
√ 是 □ 否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计
是否就导致
的同业竞争
和关联交易 □ 是 √ 否
问题作出承
承诺的解决
承诺的履行
(十)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报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信息披露索引
刊载的报刊名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索路径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提示性公告
2011 年度业绩预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1 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和进度的公告
关于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2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举行 2011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获得专利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签署受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以超募资金收购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关于受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公告
关于受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受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股权最终定价和欠款确认的公告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获得专利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举行 2011 年度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关于受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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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进展公告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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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适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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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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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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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送股 公积金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1,000,000
49,851,085 -1,148,915
48,702,170
99,702,17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51,000,000
47,936,228 -3,063,772
44,872,456
95,872,45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8,000,000 70.59%
44,936,228 -3,063,772
41,872,456
89,872,456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1,914,857 1,914,85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00,000
18,148,915 1,148,915
19,297,830
36,297,830
1、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
18,148,915 1,148,915
19,297,830
36,297,83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三、股份总数
68,000,000
68,000,000
68,000,000
136,000,000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如适用)
1、经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决
定以截止日公司总股本68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800万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600万股。
2、日,公司股东缪存标、许文显、林金宝持有的IPO前股份锁定期届满,解除限售3,063,772股。其中,缪
存标、许文显持股总额的75%作为高管股限售,解禁日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148,915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日,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公司实施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方案后,按新股本136,000,000股计算,201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642元,每股净资产
3.6482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解除限售日期
34,212,799
34,212,799
68,425,598 IPO 前股份锁定
10,212,800
10,212,800
20,425,600 IPO 前股份锁定
福建中保创业投
6,000,000 IPO 前股份锁定
资股份有限公司
3,063,770 高管锁定股
每年解锁 25%
765,944 高管锁定股
每年解锁 25%
IPO 前股份锁定
1,021,258 IPO 前股份锁定
51,000,000
51,765,942
99,702,17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 4,476 户。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68,425,598
68,425,598
20,425,600
20,425,600
福建中保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法人股
昆明盈鑫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社会法人股
昆明盈鑫肆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社会法人股
招商银行-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社会法人股
王延安与卢元健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情况的说明
黄涛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元健之外甥女婿。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及数量
件股份的数量
昆明盈鑫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99,304 A 股
昆明盈鑫肆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87,506 A 股
招商银行-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00,000 A 股
1,021,258 A 股
1,021,258 A 股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953,154 A 股
中国农业银行-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852,730 A 股
732,897 A 股
421,400 A 股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00,914 A 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 适用 □ 不适用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持有的有限售条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新增可上市交
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易股份数量
68,425,598 2014 年 04 月 01 日
IPO 前股份锁定
20,425,600 2014 年 04 月 01 日
IPO 前股份锁定
3 福建中保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2014 年 04 月 01 日
IPO 前股份锁定
高管股锁定
1,021,258 2014 年 04 月 01 日
IPO 前股份锁定
高管股锁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及)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王延安与卢元健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黄涛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元健之外甥女婿。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是否有新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实际控制人名称
卢元健、王延安
实际控制人类别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延安,实际控制人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
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后,卢元健、王延安夫妇合计持有公司88,851,198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65.33%。
卢元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南平市第二化工厂厂长,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
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
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赢创嘉联白炭黑(南
平)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学
化工分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常委、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会长、福建省政协委员、南平市政协常委、南平市科协委员,曾被
评为福建省第九届优秀企业家。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王延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南平王台学区、南平职业学校教师、福建省南平
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内从
是否在股东
其中:持有 期末持有股
公司领取的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期初持股数 本期增持股 本期减持股 期末持股数
单位或其他
限制性股票 票期权数量 变动原因
份数量(股)份数量(股) (股)
关联单位领
数量(股)
(万元)(税
2009 年 08 2015 年 07
资本公积转
10,212,800
20,425,600 20,425,600
2009 年 08 2015 年 07
资本公积转
34,212,799
68,425,598 68,425,598
2012 年 05 2015 年 07
2009 年 08 2015 年 07
资本公积转
2009 年 08 2015 年 07
资本公积转
董事会秘书
2010 年 05 2015 年 07
2011 年 11 2012 年 07
50 2009 年 08 2015 年 0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1 年 11 2015 年 07
2009 年 08 2015 年 07
2009 年 08 2015 年 07
2009 年 08 2015 年 07
2011 年 05 2015 年 07
46,978,742
93,957,484 92,680,9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聘任官伟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后,卢元健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
2、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彭映香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新一届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均未发生变化。
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原职位留任、未发生变化。
5、2012 年 7 月 27 日,公司副总经理刘忠安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依据有关规定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忠安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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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报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二)财务报表
是否需要合并报表:
√ 是 □ 否
财务报表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报告附注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110,709,057.31
218,194,849.69
结算备付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587,800.68
34,928,373.87
36,676,281.02
27,163,414.62
29,831,512.63
19,713,382.26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492,464.89
1,822,882.52
其他应收款
1,346,866.86
784,587.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6,222,040.09
40,136,02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流动资产
363,635.31
流动资产合计
263,229,658.79
342,843,406.53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213,249,987.34
116,981,792.83
26,627,613.15
51,055,949.97
4,647,010.4
2,055,640.19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36,658,218.23
26,626,900.77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30,197.15
1,353,944.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3,160,854.81
198,128,889.81
546,390,513.6
540,972,296.34
流动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交易性金融负债
33,984,495.97
29,275,050.76
1,053,659.3
2,815,555.3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应付职工薪酬
3,921,114.41
5,018,657.75
-5,245,843.09
-673,806.44
其他应付款
1,645,244.96
4,633,632.6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5,358,671.55
41,069,09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083,671.55
44,824,090.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6,000,000
68,000,000
298,331,930.65
366,331,930.65
减:库存股
7,424,600.51
7,424,600.5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5,550,310.89
54,391,675.0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07,306,842.05
496,148,206.2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07,306,842.05
496,148,206.2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46,390,513.6
540,972,296.34
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华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
100,582,718.91
204,914,332.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633,880.68
32,500,414.63
23,480,165.05
22,299,477.5
19,996,848.23
12,142,915.22
1,464,458.83
1,722,415.85
其他应收款
37,109,274.74
17,873,411.8
30,598,543.12
27,337,126.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35,171,766.96
318,790,094.3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5,356,538.62
110,036,238.62
投资性房地产
94,098,473.79
56,205,204.33
17,875,619.76
32,363,636.13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5,540,955.55
5,517,106.7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0,889.03
216,328.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3,190,305.29
204,393,175.67
518,362,072.25
523,183,270.04
流动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19,460,053.37
16,280,800.21
1,003,278.46
2,570,741.17
应付职工薪酬
2,521,387.5
3,991,351.6
1,638,750.43
1,048,751.29
其他应付款
1,486,366.81
3,784,690.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6,109,836.57
27,676,334.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559,836.57
28,156,334.6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6,000,000
68,000,000
298,331,930.65
366,331,930.65
减:库存股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424,600.51
7,424,600.51
未分配利润
50,045,704.52
53,270,404.2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91,802,235.68
495,026,93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18,362,072.25
523,183,270.04
3、合并利润表
一、营业总收入
158,591,478.78
101,579,896.89
其中:营业收入
158,394,023.58
101,579,896.8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55,952,802.68
87,737,246.1
其中:营业成本
122,154,376.29
69,705,377.2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5,673.74
505,899.96
12,103,071.46
6,395,104.35
23,020,400.24
13,388,502.97
-2,260,103.2
-2,650,602.91
资产减值损失
619,384.15
392,964.4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638,676.1
13,842,650.79
:营业外收入
22,305,509.55
1,801,589.6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营业外支出
205,308.62
151,405.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738,877.03
15,492,834.87
减:所得税费用
-19,758.78
1,025,091.9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758,635.81
14,467,742.9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758,635.81
14,467,742.95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24,758,635.81
14,467,742.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4,758,635.81
14,467,742.9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华新
4、母公司利润表
一、营业收入
129,911,612.15
101,579,896.89
减:营业成本
102,379,531.31
70,872,763.76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2,012.66
505,899.96
10,124,728.29
6,395,104.35
17,179,440.28
12,905,122.91
-2,138,749.5
-2,425,408.98
资产减值损失
388,675.99
391,983.1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65,973.12
12,934,431.74
加:营业外收入
9,098,153.83
1,801,589.63
减:营业外支出
197,208.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566,918.33
14,585,021.37
减:所得税费用
191,618.05
916,296.5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375,300.28
13,668,724.8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375,300.28
13,668,724.82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1,548,179.82
87,878,997.1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641,303.83
345,905.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60,180.67
2,966,647.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2,949,664.32
91,191,550.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6,459,012.1
85,981,381.3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672,424.22
6,277,248.5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支付的各项税费
6,118,338.3
6,711,81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47,420.28
11,475,821.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097,194.9
110,446,26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47,530.58
-19,254,711.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8,381,435.66
33,517,172.64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3,304,639.4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686,075.1
33,517,172.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85,925.1
-33,517,172.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3,26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000,000
15,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00,000
398,26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000,000
3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765,457.78
13,815,829.2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89,712.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655,170.15
52,933,329.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55,170.15
345,326,670.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5,759.8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485,792.38
292,439,02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8,194,849.69
10,343,914.8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709,057.31
302,782,941.2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6,976,533.75
87,878,997.13
收到的税费返还
8,641,303.83
345,905.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92,743.54
10,457,263.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010,581.12
98,682,166.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7,883,745.7
85,657,257.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198,158.75
5,695,799.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64,072.08
6,632,838.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652,840.52
14,213,870.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498,817.05
112,199,76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8,235.93
-13,517,599.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648,531.73
16,091,254.76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120,300
59,4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3,306,238.6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22,353.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497,423.54
75,491,254.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997,273.54
-75,491,254.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3,2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000,000
1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00,000
398,26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000,000
3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765,457.78
13,815,829.2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843,058.25
52,933,329.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43,058.25
345,326,670.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5,759.8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4,331,614.04
256,202,056.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4,914,332.95
10,152,649.6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582,718.91
266,354,706.3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
减:库存 专项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68,000,000
366,331,930.65
7,424,600.51
54,391,675.08
496,148,206.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68,000,000
366,331,930.65
7,424,600.51
54,391,675.08
496,148,206.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8,000,000
-68,000,000
11,158,635.81
11,158,635.81
(一)净利润
24,758,635.81
24,758,635.8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24,758,635.81
24,758,635.8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利润分配
-13,600,000
-13,6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600,000
-13,600,00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8,000,000
-68,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8,000,000
-68,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6,000,000
298,331,930.65
7,424,600.51
65,550,310.89
507,306,842.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
减:库存 专项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51,000,000
5,519,430.65
4,052,582.31
36,183,402.74
96,755,415.7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追溯调整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51,000,000
5,519,430.65
4,052,582.31
36,183,402.74
96,755,415.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7,000,000
360,812,500
3,372,018.2
18,208,272.34
399,392,790.54
(一)净利润
35,180,290.54
35,180,290.54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35,180,290.54
35,180,290.5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7,000,000
360,812,500
377,812,5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7,000,000
360,812,500
377,812,5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利润分配
3,372,018.2
0 -16,972,018.2
-13,6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372,018.2
-3,372,01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600,000
-13,600,00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8,000,000
366,331,930.65
7,424,600.51
54,391,675.08
496,148,206.2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实收资本(或股
减:库存 专项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68,000,000
366,331,930.65
7,424,600.51
53,270,404.24
495,026,935.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68,000,000
366,331,930.65
7,424,600.51
53,270,404.24
495,026,935.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8,000,000
-68,000,000
-3,224,699.72
-3,224,699.72
(一)净利润
10,375,300.28
10,375,300.28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10,375,300.28
10,375,300.2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利润分配
-13,600,000
-13,6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600,000
-13,60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8,000,000
-68,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8,000,000
-68,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6,000,000
298,331,930.65
7,424,600.51
50,045,704.52
491,802,235.68
实收资本(或股
减:库存 专项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51,000,000
5,519,430.65
4,052,582.31
36,522,240.44
97,094,253.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51,000,000
5,519,430.65
4,052,582.31
36,522,240.44
97,094,253.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7,000,000
360,812,500
3,372,018.2
16,748,163.8
397,932,682
(一)净利润
33,720,182
33,720,182
(二)其他综合收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述(一)和(二)小计
33,720,182
33,720,18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7,000,000
360,812,500
377,812,5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7,000,000
360,812,500
377,812,5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利润分配
3,372,018.2
-16,972,018.2
-13,6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372,018.2
-3,372,01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600,000
-13,600,00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8,000,000
366,331,930.65
7,424,600.51
53,270,404.24
495,026,935.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原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有限)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3,600万元,实收资本为13,6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法定
代表人:卢元健。
2、公司历史沿革及股份制改制情况
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系日南平市延平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中外合资福建省南平元力活
性碳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延外经贸【1999】资字20号)以及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闽字【1999】
H0005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由福建省南平嘉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嘉元)和林平生共同出资组建
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闽南总副字第002345号”,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南
平嘉元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20%;林平生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80%。截至日止,南平嘉元实际出资60
万元人民币,林平生实际出资215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为275万元人民币,该事项业经福建省南平市审计师事务所于1999
年10月8日以“南审所(99)验字106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日元力有限“南元力(2009)股字7号”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截至日未分
配利润中的2,100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其中王延安增资1,785万元,出资额由1,785万元变更为3,570万元;卢元健增资315
万元,出资额由315万元变更为630万元,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200万元。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为:王延
安3,570万元,占注册资本85%;卢元健630万元,占注册资本15%。该事项业经福建武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6
月23日“闽武夷会所(2009)验字第A300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于日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不变。
根据日元力有限“南元力(2009)股字8号”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王延安所持13.7233%的股权(出
资额为576.38万元,占注册资本13.7233%),分别转让给卢元健6.2767%、缪存标4.2552%、许文显1.0638%、林金宝1.0638%、
黄涛1.0638%。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王延安2,993.62万元,占注册资本71.2767%;卢元健893.62元,占注册资本21.2767%;
缪存标178.72万元,占注册资本4.2552%;许文显44.68万元,占注册资本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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