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复印件有效吗有效吗,一房二卖开发商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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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坐地户买了一套房子安装了房盗门,后发现门被撬了,随后报了案。发现被一房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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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平顶山
你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问题不大,但对方办了过户手续,你要考虑及时起诉并对出卖方财产进行保全,否则极易造成大的损失。
4条律师回答
你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问题不大,但对方办了过户手续,你要考虑及时起诉并对出卖方财产进行保全,否则极易造成大的损失。
你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问题不大,但如对方办了过户手续,你要考虑及时起诉并对出卖方财产进行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
你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问题不大,但如对方办了过户手续,你要考虑及时起诉并对出卖方财产进行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起诉,要求一加一赔偿
找法网认证律师
如果你已办理过户,既具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对方办理过户,你可以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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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也不属于杨女士,可以通过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这是可以的
高是指什么?开发商不见公安机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开发商已将房子过户给了中石油,那么与你也只能解除合同了,但违约责任却是非承担不可的。
如果房产证的名字不是你的名字,则你不享有房屋产权,即你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建议你如果事情属实,应当尽快起诉开发商。
你只能拿出相关证据,要求开发商收回与你丈夫的父亲所签订的合同,与你及你丈夫补签合同,你没有证据说开发商违约
你好起诉对方
您好,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办完过户房子是你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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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沈阳用户的咨询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 李延利 刘国成
因为外市的地产项目横生变故,为解资金链条的燃眉之急,竟将已经卖出的房子又网签抵押给债权人,此举让秦皇岛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地产)一度犹如坐在火山口:一边是众多购房业主的讨房责问,一边是各方债权人的高压逼迫。实现资金“解扣”,买房人拿回所属,只能靠公司的外市楼盘盈利。今年1月,经各方努力,困扰安盛公司多年的承德市双滦区“滨河湾项目”即将开工,安盛地产向安盛里小区业主承诺,今年6月让业主入住新房。日前,多位该小区业主找到本报诉说他们的疑问:地产商的承诺能如期兑现吗?事件背后又有怎样的隐情?记者日前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年前的一幕/售楼处被砸,众业主声讨
日,记者在秦市山海关安盛里小区看到,小区售楼处的简易房屋门大开,里面空空如也,所有门窗玻璃都被砸了个精光。
家住辽宁葫芦岛的任女士手脚都有残疾,孤身一人生活。2012年10月,任女士的女儿为了方便照顾母亲,东拼西凑14万元交首付在山海关区新建的安盛里小区买了一套准现房,孰料房子两个月之前已经“网签”给了别人。
业主高女士的儿子2012年5月份花33万余元在该小区买房做婚房,合同约定当年7月底交房,但开发商以诸多借口迟迟未能交房。2013年1月下旬,高女士的儿子才知道自家买的房子已被别人“网签”。
在一份秦市北戴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张贴的公告中写道:在秦皇岛安盛房地产开发的山海关安盛小区中,有170套房产已销售给我公司,并于2012年8月在秦皇岛市房管局做了网签备案,如有购买其中房产者后果自负。另外一份秦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的公告显示,山海关安盛里小区1号、2号、8号楼1-2层,5号、6号楼1-5层房产已被法院查封。
很多购房者纷纷表示,他们大多都是看到了这些公告才知道这个消息的,但事发后却怎么都联系不上开发商了。其中最郁闷的购房者杨女士和宋先生,分别是2013年的1月5日和1月15日付款买的房,他们被销售人员喊来签合同时,竟对此事毫不知情。
这些购房者大都是草签合同,除了极少数几名购房者得到正式发票外,其余大部分购房者手中只有收据。他们对开发商这种不负责任的欺骗行径难以忍受,一直通过各种渠道讨说法。
房产部门:为缓解资金缺口,开发商“一房两卖”
面对“安盛里小区事件”被坑业主的不断追问,近日,秦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向反映问题的安盛里小区居民给予了回复。
该回复称,安盛公司在秦市相继开发了港晨小区、玉峰南里1#和2#楼、山海关区安盛里小区,并以手签合同的形式进行了销售。后该公司在承德市的“滨河湾”项目发生变故,资金出现缺口,为缓解资金压力,该公司法人代表傅法学在公司其他管理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多家担保公司和个人借贷,并以商品房销售的形式(办理网签备案)将其在秦市开发的部分房屋抵押给担保公司和个人,形成了同一房产分别出售给购房人和担保公司的事实。
据悉,该事件已经秦市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该局也对安盛公司提出了加快承德滨河湾项目的运作,早日实现资金“解扣”,解除借款抵押,为实际购房人办理购房网签合同的要求。为解决安盛地产案件,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案件处置领导小组。安盛公司运作的承德滨河湾项目土地已经当地法院裁定,待区政府确认后履行相关手续。为早日解除借款抵押,给实际购房人办理网签合同,安盛公司正在协调债权人,筹措债转股工作。
今年1月20日,安盛地产在安盛里小区张贴了一纸《承诺书》,向小区购房及拆迁安置户公开道歉,并承诺,在正常情况下,今年6月前将小区的配套设施全部完善并使业主入住新房。这份承诺给业主们带来了希望,而部分业主存疑,为此记者于3月3日采访了安盛公司副经理赵任成。
安盛地产:承德项目生变致步履维艰
安盛地产副经理赵任成向记者介绍,安盛地产的前身是秦市国有企业安装公司,赵任成和安盛地产总经理付法学都曾经是安装公司的老职工。2006年,经市政府批准,二次改制后的安装公司组建了安盛地产,准备对安装公司所辖的四块国有土地进行开发。近年来,安盛地产先后开发了位于海港区的玉峰南里小区、港晨小区以及位于山海关的安盛里小区。“这些开发项目所处地段的地价不高,公司投入的资金不算很大,如果不是受承德项目影响,这些项目应该早就获利了。”
开发秦市三块地产项目期间,安盛地产又与承德一家企业合作,安盛地产以替承德某企业支付外债为代价,取得了该企业所辖150多亩土地的开发权。始料未及的是,承德某企业一批批“隐性”债权人闻讯蜂拥而至,外债数额过于庞大,远远超出了安盛地产的偿付极限。尽管安盛地产将东挪西借的数千万元用于偿债,但那块地最终难逃被当地法院查封的命运。几千万花出去了,准备开发的土地被查封,安盛地产走上了一条举步维艰的负债之路。
“解扣”途径:承德楼盘盈利成“救命稻草”
面对困局,债务缠身的安盛地产在向金融机构借贷的同时,开始用在建楼盘抵押,进行民间融资借款。而此时,好多被低价给债权人的房子早已卖给了普通消费者。一边有网签,一边有购房合同,“一房两卖”的作法导致玉峰南里小区就曾出现过公司债权人与实际购房者之间的“抢房”事件。山海关安盛里小区的购房者的遭遇更惨——买房多年至今拿不到钥匙。由于债权人追着安盛地产还钱,安盛里小区建成的369套住宅中,有两栋住宅楼被法院查封,还有100多套住宅已被民间债权人网签,而这些房子中,相当多一部分早已经被安盛地产卖出,购房者们手持购房合同,还在期待早日交钥匙,早日网签到自己名下。
赵任成坦言,安盛地产的教训极为沉痛,现在当务之急是兑现1月底向业主发出的《承诺书》。他介绍,安盛里小区主体配套的污水、供热工程已经完成,只要支付配套费就能使用,而剩下的自来水等工程量已经不大,只差资金到位。加之玉峰南里、港晨小区的收尾工程,大约需500万资金。资金的来源只能是承德的项目。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安盛地产之前在承德被法院查封的土地已经被解封,建设工作即将开始。
安盛里小区业主姚女士告诉记者:“买个房子真是闹心,我们没有义务替地产商承受这份额外的压力!业主们只盼望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办理合法的房屋权属手续。”今年6月他们能顺利入住新房吗?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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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官方微博:开发商一房二卖退首付再赔一倍
&&& ■林劲标 本报记者 黄
&&& 签订了购房合同后遭遇贷款政策调整,开发商却以此为借口“一房二卖”。近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判令开发商除偿还给购房者首付房款10.93万元外,还要加倍赔偿购房者10.93万元。
&&& 交首付后遇贷款新政
&&& 日,消费者陈先生夫妇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路某花园看中一套124平方米的房产,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总房价35.93万元,购房者支付首期房款10.93万元,余下购房款通过银行按揭支付。随后,陈先生夫妇依约向开发商支付了首付款。
&&& 同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而陈先生夫妇的情况恰好就属于上述文件所要求提高首付比例的范围。
&&& 日,开发商向陈先生夫妇发函催促,由于两人购买的房产属于第二套住房,要求陈先生夫妇在7天内补交首付款3.6万元,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而陈先生夫妇短时间筹不到该笔费用,购房一事因此拖延。
&&& 后来,陈先生夫妇被开发商告上了法庭,理由是陈先生夫妇逾期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逾期付款。开发商请求法院解除双方合同,并索赔1.8万元违约金。法院一审驳回了开发商的所有诉求。
&&& 开发商强行解约
&&& 2010年4月,开发商不顾法院判决,向陈先生夫妇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称已直接把9.93万元购房款汇到了陈先生夫妇的银行账户中,剩余一万元待收回购房发票、收据等后归还。
&&& 2011年6月,另一购房人周先生以47万余元购买了涉案房产,并拿到了产权证。
&&& 2012年,陈先生夫妇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购房款,并索要10.93万元的经济赔偿。
&&& 一审法院判令开发商除退还剩余购房款一万元及相应利息外,并向陈先生夫妇赔偿2.5万元经济损失。但陈先生夫妇以赔偿的经济损失数额过低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 日,陈先生夫妇向中山市中院申请再审。该院经审查后启动了再审程序。
&&& 陈先生夫妇提出,他们已不可能以36万元的价格买下同地段同样大小的房产。法院判决2.5万元的损失赔偿明显过低,坚持要求开发商承担10.93万元的赔偿责任。
&&& 开发商则认为,陈先生夫妇申请按揭贷款的婚姻情况证明、收入证明等文件不齐全,导致银行不审批,是购房者违约在先,开发商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他人,不属于“一房两卖”,无需赔偿。
&&& 根据差价判赔损失
&&& 近日,中山市中院对此案再审时认为,开发商以陈先生夫妇未补交购房款为由,主张陈先生夫妇存在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以此作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依据,与事实不符,该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在陈先生夫妇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开发商不仅未履行合同约定,为陈先生夫妇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甚至单方将涉案房屋转售给周先生,导致合同因履行不能而解除,构成了根本违约,应赔偿陈先生夫妇损失。
&&& 由于开发商将涉案房屋转售给周先生的价格是47.33万元,比陈先生夫妇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价格36.13万元超出11.2万元。可见,陈先生夫妇在无法取得涉案房屋之后,如欲购买相同的房屋,承受的经济损失势必要超过首付款10.93万元。
&&& 因此,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陈先生夫妇向开发商索赔10.93万元的经济损失,具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判令开发商除偿还购房者首期房款10.93万元外,还需再赔偿购房者10.93万元。
&&& 法院表示,市场交易以诚信为本,法院不会支持违反诚信原则而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此案经中山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上述裁决。
&&?&&&&?&&一房两卖可以要双倍赔偿?买了无证房开发商不退款怎么办?一房两卖可以要双倍赔偿?买了无证房开发商不退款怎么办?买房百科百家号3月13日下午15:00,石家庄房产法律援助群等举行了第四场《楼市微课堂》公益讲座,本次讲座主持人为陈华老师,邀请了卓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贾叶辉律师做为特约嘉宾,围绕“房产纠纷案例解析”,进行在线答疑。讲座覆盖石家庄、衡水、邯郸特价房群和法律援助群等多群,众多网友参与其中,课程历时一个小时。蓝荷将课程内容整理出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也祝愿大家遇到的问题能早日解决,购房路上少走弯路!华姐:大家好,我是房天下的陈华。今天非常荣幸请到了卓联律师事务所的贾叶辉律师,贾律师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律师,今天将为大家解答关于房产买卖中遇到的一些纠纷问题。先有请贾律师为我们分享下您在案件处理中,关于房产纠纷的案例吧。房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笔比较大的开支,所以,一套房子遇到问题,可能会给家庭也带来很多烦恼。贾叶辉律师:大家好,先来分享一个案例。二手房买卖中,因户口迁移逾期引发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认定案情:2015年1月,赵某、郑某与傅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约定购买傅某名下的房屋,如因出卖人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房屋总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15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后双方依约完成了购房款给付、房屋过户及交付等主要合同义务。双方纠纷起因系该房存在傅某家庭成员外的三人户口未依约迁出。赵某、郑某曾多次向傅某主张其配合户口迁移,但傅某表示自己家庭成员的户口已依约迁出,涉案房屋系其父当年购买的二手房,案外三人户口在出售房屋时他并不清楚,目前也无法配合迁出。后赵某、郑某将傅某诉至法院,要求:傅某支付日至日期间的违约金人民币85000元(以购房款人民币1700000元为基数,按5%的标准计算);傅某支付自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以购房款人民币170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由傅某承担本案诉讼费。裁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傅某负有将与本房相关的户口迁出的义务。现双方纠纷起因系案外人户口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迁出,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傅某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考虑到傅某已按期将其家人户口迁出,对履行合同持积极态度。同时,双方约定的逾期迁移户口违约金确系较高,应基于赵某、郑某实际损失,傅某过错程度等因素,对傅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酌情下调。判决:傅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赵某、郑某支付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迁移户口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驳回赵某、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傅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华子:前段时间,有网友也在咨询这个问题。如果购买二手房后,原房主不迁出户口,应该怎么维权呢?叶辉律师:如果原房主不迁出,大家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选择仲裁或者诉讼,要求迁出或配合迁出,相信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会依法支持大家的诉求,户口迁出为合同的附随义务,尤其是学区房,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户口迁出的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2、华子:如果遇到一房两卖的问题怎么处理?叶辉律师:关于一房两卖的这个问题,处理起来相对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合同的有效或无效,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签订合同就有可能是无效合同。如果说签订的合同是一个有效的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定金和已付房款,并且解除合同。如果无效只能申请定金退还,无法主张双倍。3、石家庄网友:某项目违规销售只有两个证,无预售证,购房时签的预购合同。迟迟不开工,想退房。开发商要求扣除两万五,预购协议原件交回开发商等待半年后给扣除2.5万后的首付款。现在退房的话如何保证不受损失,及时拿到首付款?贾律师:起诉开发商,以合同无效,要求全额退款。4、衡水群网友:贾律师你好,我买的项目当时交了三十万首付,但没有任何一个证件,买了一年至今未动工,开发商又不给退钱,请问怎么解决贾律师: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的话,签的协议无效,可以起诉,要求返还首付款。5、石家庄网友:回迁房当商品房卖给几百号业主,买的时候以商品房价格买的,签订的认购协议上,也有五证齐全后换“商品房购房合同”字眼。之后开发商拿到土地证后,没有我们这两栋楼的土地信息,经查询,我们两栋楼的土地为划拨性质,同期出售的另外两栋楼土地性质是出让。这种情况,如何维权比较好?贾律师:如果土地性质是划拨的话,首先得做土地的变性。如果认为他这个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欺诈或者是隐瞒情况,可以要求解除这个合同,起诉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回迁房涉及的问题较多,得详细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下来可以详细咨询。6、石家庄网友:如果购买证件不全的房子,以后签正式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要涨价,我们会受到法律保护吗?贾律师:这种情况基本法律上不会太保护,但是解除合同退回购房款应该是没有问题。关于开发商涨价的,我的意见比较明确,不要走诉讼,因为房价实际也涨了不少,走诉讼是吃亏的,解除合同是不合适的。可以找相关的有关部门来协调解决,法律上解决不了这个问题。7、网友:如果买的是没有证件的期房,只签了购房协议,没合同,一直超过购房协议的交房期限一直不盖的话怎么维权呢贾律师:那你就不用等继续等这房子了,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协议,退回购房款就可以了。8、网友:在中介买了个房子,不是本人的,是过世父亲名字,后买卖双方协商解除交易,彼此不追究责任,中介扣除中介费8000元对吗?贾律师:中介费的收取合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只是你提供的这个信息,因为你们三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费应该收取。如果是中介有过错,给你提供房产信息的时候老人已经不在了,那么遗产可能存在纠纷,中介费收取我觉得有问题。9、邯郸群网友:你好,我要在中介买房,他说的是内部房,还是二手的,只有收据,没有协议。可以去开发商再开一份收据。可不可以买,价钱相对便宜,需要注意什么。贾律师:只有收据的不建议购买,应该是有问题的,风险太大。10、网友:开发商违法收取燃气管道费怎么办?贾律师:燃气问和暖气集资费问题政府已经三令五申取消了,违规收取以后大家可以到物价局和住建部门举报或者投诉。我们已经在100个城市建立了500多个特价房群,石家庄特价房万人社群是石家庄地产圈最主流、最具人气的购房社群朋友大圈。汇聚各行业关心地产与楼市的网友,更有专业的购房老师为您解答疑惑。欢迎加入,与我们一起分享楼市讯息!方式:扫描下方社群管理员二维码入群请备注:石家庄每天10分钟,读懂石家庄楼市!这是一款专为关注房产、需要买房卖房人士打造的,及时、海量、专业的全方位房产资讯产品!了解土地信息,实时监测价格、深度解读政策,第一时间对外传递最新行情和未来走势,致力于最专业的楼市资讯,最及时的楼市动态,以向市场提供有态度、有深度、有温度的楼市信息为宗旨,做石家庄房地产市场优质资讯的生产者、传播者和领航者!在这儿,你也可以是故事的主角,大事、小事、不平事儿,尽在爆料平台!↓扫码 立即关注《石家庄特价房》扫描二维码,或者搜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特价房”,了解更多石家庄购房信息。往期精彩回顾重磅!石家庄两部门联合开启房地产专项整治!【特价房】新上5套!总价65万起,手慢无哦!曝石家庄2018重点商贸项目,总投资超890亿!官曝15项目新进展:某楼盘挖坑后竟遭回填!2月石家庄楼市走势如何?二手房价格跌回一年前?更多相关资讯可以在应用市场搜索“房天下” 下载房天下APP查看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买房百科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让房地产透明,让大世界清晰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齐鲁师范园“一房两卖”? 开发商拒认抵账房屋购房收据_网易新闻
齐鲁师范园“一房两卖”? 开发商拒认抵账房屋购房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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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市民刘先生通过同乡购得一套章丘区齐鲁师范园小区的房屋。今年1月,他前去收房时发现,小区开发商山东万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以下简称“万平公司”)已将该房屋卖给他人。随后,刘先生多次找对方理论,但始终无果。万平公司方面表示,会积极处理此事,给刘先生一个满意答复。刘先生向记者介绍,2013年9月,他通过自己的同乡购得一套齐鲁师范园小区的房屋,“这套房子价值53万元左右,当时小区还没有建好,开发商万平公司也没有交房。”刘先生称,据同乡介绍,因当时万平公司与其有外债关系,所以一次性抵给他3套房屋。“万平公司开具购房收据时我也在场,同乡直接将其中一套转给了我。”今年1月,因听说小区交房,刘先生前去收房,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房屋已卖给他人。对此,刘先生很是不解,随后找到万平公司,但对方不承认他手中的购房收据。“购房时,万平公司只给了我一张购房收据,没有购房协议等证明。”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曾找到同乡,可对方称去年3月,齐鲁师范园小区第一批房屋建好时,他就已通过购房收据成功收房。无奈之下,刘先生再次找到万平公司讨要说法,但始终未获满意答复。刘先生认为,之前的两套房屋既然已成功收房,他的这套房屋应该也没有问题,现在万平公司不承认其购房收据,并向其索要购房协议等新的证明,纯粹是为其“一房两卖”的工作失误找借口拖延时间。对此,记者采访到万平公司的彭先生,他表示,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因为我不是当时办理这几套房屋手续的经办人,所以对一些情况也并不了解,目前已向公司财务等部门进行核实,等把问题搞清楚后,一定会给刘先生一个答复。”彭先生告诉记者,为更好地了解情况,希望刘先生能叫上当时抵房的同乡一起面谈。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刘先生的同乡,他表示,万平公司开具购房收据时,他和刘先生确实都在现场,现通过收据收房没有问题。如有需要,会协助刘先生向万平公司索要房屋。原标题:齐鲁师范园“一房两卖”? 开发商拒认抵账房屋购房收据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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