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通上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司可以在别的省贷款吗

我本来是要贷款的,贷款的地方是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她告诉我贷款要先打百分之十的合同履行金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我本来是要贷款的,贷款的地方是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她告诉我贷款要先打百分之十的合同履行金
河北&11-29 09:33&&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0)
我本来是要贷款的,贷款的地方是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她告诉我贷款要先打百分之十的合同履行金,我就打了,然后又让我打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就能贷下来,结果我打了说不行要百分之六十我又打了,告诉我还不行要百分百我没钱给了,我说退钱她告诉我这个月月底退钱给我,结果我现在打电话打不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顾倩团队)()&
(郑永刚)()&
(蒙彦军)()&
(今言律师团队)()&
(陈铠楷)()&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7299
人气:70025
人气:58484
人气:123270
人气:38017
人气:10259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李向东、王采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关联公司:关联律所:相关法条: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东民(商)初字第03904号原告,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6号楼一层商业03号。法定代表人潘富元,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君,律师。委托代理人鲍静,律师。被告李向东,男,日出生。被告王采云,女,日出生。委托代理人王向东(被告王采云之女婿),男,日出生。原告与被告李向东、被告王采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柴杨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鲍静,被告李向东及被告王采云的委托代理人李向东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日,原告分别与二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被告李向东向原告借款2000000元,被告王采云以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号楼×层×门×的房屋作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放贷。同年7月20日,原告与二被告又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将借款期限延至同年10月25日。但被告李向东仅偿还了部分借款本金,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李向东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00000元,并按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自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确认原告对被告王采云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由二被告负担。被告李向东答辩称,原告所述事实与欠款数额均无异议,对于利息和罚息则认为双方约定的计算标准过高,对超过了国家有关规定的部分不同意支付,同时被告李向东表示同意偿还借款本金,不同意原告对被告王采云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王采云答辩称,同意被告李向东答辩意见。经审理查明,被告李向东与尹洪艳于日登记结婚。被告王采云系被告李向东之岳母。日,被告王采云将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号楼×层×门×的房屋(京房权证海字第×号)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京房他证海字第×号),他项权利人为原告,债权数额为2000000元。日,原告与被告李向东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李向东向原告借款2000000元,期限5个月,自日起至同年7月25日止,月利率为2%,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月20日,若贷款期内对未能按时归还的利息,自逾期之日除本金正常计息外,对应付利息按两倍于合同月利率计收罚息,对贷款到期日未能归还的本金或应付利息,按两倍于合同月利率计收罚息;被告李向东委托原告将贷款本金汇入谢红燕账户内,被告王采云作为担保方以房产作抵押。同日,被告王采云与原告签订抵押担保合同,被告王采云以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号楼×层×门×的房屋为被告李向东的上述借款作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同年2月26日,原告依约将借款2000000元付至谢红燕账户内。同年3月11日,被告李向东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自同年6月21日起,被告李向东未再向原告偿还利息。同年7月20日,原告与二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展期协议,将前述未清偿借款本金1800000元的借款期限延至日。借款到期后,被告李向东未能偿还本息,故原告诉至法院。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付款凭证、借款合同展期协议、房屋他项权利证,被告李向东提供的账户明细,以及原、被告当庭陈述在案佐证。本院认为,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被告王采云将其名下的房屋为被告李向东的借款作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原告依约向被告李向东发放了贷款,并与二被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展期协议,而被告李向东在合同履行期间仅偿还了部分借款本金及截至日前应付的利息,剩余借款本息至今未付,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原告依据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约定要求被告李向东偿还拖欠借款本金之相应利息、罚息,并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主张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符合合同约定,未与法相悖,本院予以支持。对于被告关于原告主张的利息、罚息计算标准过高之抗辩,鉴于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息及罚息的计算标准,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故本院对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部分的利息、罚息,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向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拖欠原告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一百八十万元及相应利息及罚息(其中自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起至同年七月二十五日止的利息按月息百分之二计算,自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若被告李向东逾期未能履行,则原告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被告王采云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号楼×层×门×的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二、被告王采云在向原告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向东追偿;三、驳回原告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一万二千八百一十八元,原告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九百二十二元(已交纳),被告李向东、被告王采云共同负担一万一千八百九十六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 柴 杨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书记员 杨梦莉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1) : 官方QQ群(2)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公司可靠吗???_百度知道
北京金瑞通小额贷款公司可靠吗???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个公司是真实存在的,但你遇到的是网上冒名顶替的李鬼,是骗子。该公司只准许在北京市东城区范围内发放贷款。超出上述地域范围业务、基于网络平台办理的业务是骗局,应为骗子冒用正规公司名义行骗。
采纳率:92%
来自团队:
看看别人对他的评价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