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交国税局票证中心好不好会有什么不好情况

&&&&&&&&&&&&
市国税局领导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民]我是一个企业会计,公司在前不久认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安装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听安装人员说购买的防伪税控系统可以抵扣应交增值税,请问,有没有这个政策,具体有什么规定?
  [嘉宾]有这个政策。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都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全额抵减的费用包括价税合计。但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可以抵减的设备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中的金税卡、IC卡、读卡器、金税盘、报税盘和传输盘。
  二、可以全额抵减的费用只能是初次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不是初次购买支付的费用,不得抵减。
  三、增值税纳税人在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全额抵减。但补交的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不得抵减。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已经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了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网民]我是一个企业会计,前不久收到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原来的发票都是7%的税率,这是怎么回事,能抵扣进项税吗?
  [嘉宾]为了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从日开始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你单位收到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是上海市运输企业开具的,按照规定可以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进行抵扣,税率为11%。
  [网民]我是一个出口企业会计,听说近期国家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请问新政策对出口退(免)税的申报期限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嘉宾]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按照《新办法》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准)的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未申报的,不再办理免。
  [网民]我公司是今年新办的出口退税企业,听人说要要一年以后才能办理退税,有没有这回事,具体有说明规定?
  [嘉宾]你说得是原来的规定,已经废止了。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新《办法》取消了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满一年才能退税的规定,只要企业单证齐全,货物出口的次月就可办理出口退税。
  [网民]我是一个出口企业的会计,据说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单规定是真的吗?
  [嘉宾]是真的。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公告简化了出口退税需要收集的单证,自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不再需要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网民]我去年初买了一辆车,在国税局交了车购税,前几天接了一个电话,说他是国税局的,说现在有减免税政策,以前交的税现在可以退还一部分,他还知道我的车号、姓名、车型,我的所有信息他都知道,我就问一下有没有这回事儿,国家有没有这个政策?
  [嘉宾]这位网民,请你注意,这个电话百分之百是骗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车购税退税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安机关不予上牌的车辆,第二种是由于车辆有严重质量问题,需要退还给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的,除此之外,没有其它情况的退税。
  针对近几年出现的电话退税骗局,新闻媒体多次刊登了有关上当受骗的情况新闻,为防止纳税人上当受骗,江西省国税局在在因特网上就此类骗术进行了公告,我们也在车购税办税场所张贴了提醒说明。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听众,税务部门所有的退税必须上门办理,不会采取电话、网上转帐方式,同时,既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
  [网民]我最近成立了一家从事蔬菜销售业务的公司,听说有税收优惠,请问有什么优惠政策?怎么办理?
  [嘉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但你必须根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要求先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按要求填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网民]我是一家从事建材销售的个体户,前几天税务局来人说我们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要认定一般纳税人,我不想认定,请问是否可以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嘉宾]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认定办法,纳税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超过标准的月份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的,不得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告知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认定申请的纳税人,视为“逾期未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按增值税适用税率17%计算缴纳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希望你赶紧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免影响你正常生产经营。
  [网民]我是一个做文具生意的个体户,前不久我朋友要我给他开了一张电脑发票,到税务局换领发票时也按开具金额交了税,但税务机关在审核验票时,说我是虚开发票,对我进行了处罚,请问什么情况才是虚开发票?
  [嘉宾]首先说明一点,税务机关对你的处罚是正确的。
  虚开发票行为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你就属于第一种情况,你的营业范围是文具,但确开具了与自己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按发票管理办法,应该进行处罚。
  [网民]我是一个新开业的个体户经税务机关核定说我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请问我可以领购发票吗?
  [嘉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供应未达起征点户生产、经营所需的发票。同时,应对其发票领购的数量和版面实行有效控制,对发票开具金额达到起征点的,税务机关应按其发票开具金额进行征税。
  [网民]我是一个体户,开业好多年了,近年来税务机关发票换版,填写式手工发票最大只能开到一万元,做单位生意不好用,一笔生意有时要开好几张发票,我听说有万元版通用机打发票,不知有什么要求才能使用通用机打发票?
  [嘉宾]首先你的月核定营业额要在二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在增值税起征点以上。你可以向你所在的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向航天金税服务单位报送名单,给你办理一个注册码后,航天金税服务单位会免费为你培训、安装开票软件,你就可以到税务机换取通用机打发票了。值得提醒的是,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软件的必须要具备计算机、平推式打印机及网络系统等硬件资源相关设备的配置。
  [网民]我公司购置了几辆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需要到国税局交纳车购税吗?
  [嘉宾]只要是车购税应税车辆,无论是否需要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都应该到国税局缴纳车购税。
  [网民]我买了辆二手车,需要到国税局办理车购税过户手续吗?
  [嘉宾]为了方便纳税人,江西省国税局前不久作出规定,自日起,车辆办理过户变更及转入、转出时,只需持有原始完税证明,不再需要到国税局办理任何过户手续。
  [网民]我是一个从事服装销售的个体经营户,请问新增值税起征点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嘉宾]你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65号令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第6号公告规定:
  个人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按月征税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到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每次(日)500元。如果你的销售额在20000元以下,属免征增值税范围。此规定从日起执行。
  [网民]我是一家新办小型水电企业的财务人员,企业准备申请核批按简易办法征税,请问按简易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嘉宾]你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按简易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网民]我企业经销农用挖掘机,按规定农机是属于免税的,但我到国税机关进行增值税免税申报时,国税局说农用挖掘机不能免增值税,请问,我经销农用挖掘机是否属于免税范围?
  [嘉宾]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机生产销售免征增值税。同时,根据税务总局对农机范围进行了界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第十六条规定,“ 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 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农用挖掘机不属于国税发[号文件有关免征增值税的农机范围。所以,您企业经销的农用挖掘机不能免征增值税,税收管理员的说法是正确的。
  [网民]我是一家福利企业的办税人员,请问我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退还的增值税税款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嘉宾]根据现行税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你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款应并入当期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网民]我是一个新开业的纳税人,对很多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都不太清楚,老是麻烦大厅税务干部又不好意思,我有没有其他渠道与税务人员进行沟通、咨询?
  [嘉宾]对于这种情况,纳税人最好到税务机关当面咨询税务人员,我们税务人员一定会尽心尽责、不厌其烦答复你咨询的每一个问题。因为,为企业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本身是我们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当然,如果你认为当面咨询不太方便,你还可以拨打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该热线提供自动语音、短信服务、人工服务三种服务方式;在法定工作日期间实行人工坐席服务,其他时间24小时自动受理服务。该热线主要为纳税人进行纳税咨询、办税指南、涉税举报以及投诉监督接受意见建议等服务,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只收取市话话费,没有其他资费。
  [网民]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已经办理完营业执照,请问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嘉宾]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你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到当地主管税务加工办证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一是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是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三是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如果是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是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网民]听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有新的规定,请问新规定是多少天?
  [嘉宾]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自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以前的90天延长至180天。
  [网民]我是企业会计,公司实行网上报税,但经常在提交申报表以后,才发行申报数据有误,网上已经无法修改了,我该怎么办?
  [嘉宾]你可以在征期结束前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填制正确的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手工修改申报表。
  [网民]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会计,前不久不小心将一份购买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涉及70多万的进项税额无法认证抵扣,将给公司造成70多万损失,请问国税局有什么补救办法吗?
  [嘉宾]这种情况很多企业都碰到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有价票据,企业一定要保管好。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会根据认证前丢失和认证后丢失两种情况分别处理。你所说的情况就是认证前丢失的情况,首先你要和销售方联系,取得销售方对应的丢失发票计帐联复印件和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然后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扫描认证或手工补录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但同时要注意,补认证发票一定要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开具日期起180天以内完成认证手续,否则不予认证。
  [网民]我是一家企业会计,准备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还有部分库存的货物,请问库存货物需要补税吗?
  [嘉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货物未实现销售不需补缴增值税,也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
  [网民]我开了一家修理店,每个月定税600元,今年6月,我为一家企业修理了设备,开具了从税务局领的普通发票,可是这家企业要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该怎么办?
  [嘉宾]根据你说的,你已经是纳入国税管理的小规模纳税户,税务局为你核发的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对方需要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可以到当地国税局纳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是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是付款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真实合法的所购物品品名、单价、金额等书面确认证明;如果代开金额5万元以上(含)还需提供业务交易合同等证明资料。
  [网民]我是一家企业会计,我所在的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两个优惠政策的条件,已经享受了加计扣除后,是否还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嘉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因此,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应的备案资料享受上述两项优惠政策。
  [网民]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嘉宾]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网民]企业向股东或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嘉宾]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企业从关联方取得的债权性投资占权益性投资的比例不得超过2倍,超过部分的利息,不管是否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一律不得扣除;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网民]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其中一个外国股东拟将其持有的我公司股份进行转让,请问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如何计算?
  [嘉宾]股权转让所得为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网民]近期,国家为了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所得税优惠政策,请问: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什么?所得税有那些优惠?是否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认定?
  [嘉宾]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为了继续发挥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两份文件,进一步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具体优惠是:小型微利企业2011年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2012年至2015年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需要在税务机关备案。
  [网民]我企业新建的生产车间从今年5月份开始投入使用,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能取得建造该车间的全额发票,该车间应如何计提折旧?
  [嘉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网民]你好,我的店在林荫路上,现在政府在搞亮化工程,影响了我的正常营业,想要办理停业,怎么办理?
  [嘉宾]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领、用、存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停业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如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复出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及其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
  [网民]我在南站干鲜果市场那里开了一个南杂店,目前还没有去定税,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店面每个月要交多少税?
  [嘉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第十六号令《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核定定额按六个程序进行。
  一是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用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
  二是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三十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地点、范围、形式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确定。
  四是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
  五是下达定额。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六是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至于你要交多少税,建议你尽快和月湖区国税局联系,进行定税。
  [网民]我想对社会上一些税收不法行为进行检举,有哪些方式和渠道?
  [嘉宾]向税务机关举报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时,可以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受理来函来访的部门是: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举报中心地址:胜利东路188号鹰潭市国税局稽查局举报中心;邮编:335000;电话:传真:。你也可以登录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的网页进行检举。
温馨提示:本视频播需要安装Media player和realplayer播放器软件,运行环境建议使用IE内核浏览器。
[{#un}]:{#c} ({#pt})
主办:鹰潭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承办: | 赣ICP备号
赣公网安备 02 | 联系:ytzfb@yingtan.gov.cn |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经济大厦零基础入门
注册会计师
关注问题 (0)
登录后才可以参与讨论哦~
官方答疑老师
中级会计师
你好,所得税在国税,汇算清缴就在国税,没地税什么事!
追问:还有一个问题,我是小规模代开发票,之前地税是国税代扣,然后有一个月是国税已经代扣了地税,但我自己重复交了一部分地税,这种情况会有影响么
官方答疑老师
@蜜蜜:没影响,多交,他会假装不知道!你可以到地税申请退回来,但手续比较烦。
追问:那汇算清缴怎么办,有个实交和应交数
官方答疑老师
@蜜蜜:不管多交的,假装不知道!
深圳快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请先登录,新浪广告共享计划>
广告共享计划
09年2月25日吉林国税面试题
09年2月25日吉林国税面试题
1、某市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执业资格考试,课的科目有数学,作文等,结果有20多名司机失去了资格,你如何看?
2、组织一个残疾人座谈会。你怎么组织?
3、领导交给你一个任务,可你手头有很多任务要完成,结果领导交给的任务完成的不好,单位没有获得荣誉。领导批评了你。问你怎么办?
4、演讲:请你以“理想与现实”为主题,作一次演讲。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税局基层分局好不好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