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cdr推迟原因为什么不选择A股IPO 原因原来在这儿

迅雷CEO陈磊:正研究借助CDR试点回归A股的可能性|陈磊|迅雷|回归A股_新浪科技_新浪网
迅雷CEO陈磊:正研究借助CDR试点回归A股的可能性
迅雷CEO陈磊:正研究借助CDR试点回归A股的可能性
  据媒体报道,博鳌亚洲论坛召开期间,CEO陈磊表示,2018年迅雷将把重点放在构建区块链生态和共享计算上。同时对于资本市场热议的CDR试点回归A股,他透露迅雷正在推进研究借助这一政策回归A股的可能性。陈磊称,2017年四季度实现了扭亏为盈,2018年迅雷有两个重点,一是继续保持盈利和高速发展,另一个是实现海外市场成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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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最新的科学家新闻,精彩的震撼图片小米为什么不选择A股IPO,原因在这儿!
国际金融报
小米IPO之所以先行选择赴港,而不是A股上市,或H+A同时上市,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若干意见”并没有解决小米A股IPO的问题。
文∣皮海洲
随着4月30日“同股不同权”新政正式实施,谁将为香港股市“同股不同权”新政打响第一枪,成为市场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
现在呼声最大的莫过于小米了。
最近有市场传闻称,小米已经做好赴港上市的准备,有望在本周递交上市申请表,最快可于6月底至7月初挂牌。
如果上述传闻成真,这对于小米来说当然是一件载入史册的事情。不过,对于A股市场来说,难免会有些失落。在目前A股市场积极向新经济公司伸出橄榄枝的背景下,这无疑是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尤其是今年3月30日,由证监会制订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取得国务院的同意并转发后正式发布实施。“若干意见”为一些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A股上市或回归A股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
为了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A股上市,证监会对IPO制度进行了修改,允许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不受企业盈利指标的限制,即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业绩亏损也可IPO上市。
当然,“若干意见”也为试点企业设置了高门槛。要求试点企业要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主要包括:已在境外上市且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的红筹企业;尚未在境外上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或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红筹企业和境内企业。
尽管“若干意见”为试点企业设置的门槛较高,但对于小米来说,还是不难达到的。小米2016年开始实现盈利,2017年的净利润超过75亿元,根本不需要IPO制度的“特别照顾”。
那么,为何小米面对A股市场伸出的橄榄枝却仍然选择到港股IPO?笔者以为,原因主要有这样几点。
其一,赴香港上市,这是小米IPO计划中的一件事。因为去年12月中旬香港交易所就透露了香港股市将实施“同股不同权”制度的消息。而在该消息出来后,小米即着手赴港上市的准备工作,包括选定高盛、摩根士丹利及中信证券作为小米赴港上市的保荐人。虽然进入2018年后A股市场也频频向新经济公司伸出橄榄枝,且在3月30日出台了“若干意见”,但与小米赴港上市的准备工作相比,“若干意见”的出台或许还是迟到了几步。所以,小米也只能按步就班地率先进行港股IPO。
其二,小米IPO之所以先行选择赴港,而不是A股上市,或H+A同时上市,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若干意见”并没有解决小米A股IPO的问题。虽然“若干意见”在境外注册问题、AB股以及VIE结构问题、还有企业盈利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这种突破仅限于注册地在境外的公司,规定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其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只要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即可。但小米的注册地是在国内,显然只能执行国内的法律法规。而目前国内的法律还不能接纳“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因此,国内“同股不同权”公司还是不能IPO上市的。
其三,小米选择港股IPO并不妨碍小米回归A股市场。虽然由于受到“同股不同权”的制约,小米不宜直接进行A股IPO,但按“若干意见”的规定,小米可以选择发行存托凭证(CDR)的方式回归到A股市场。毕竟作为小米来说,一经上市,其股票市值达到2000亿元应不存在问题,完全可以满足发行CDR的条件要求。依此而论,小米港股上市,倒是为小米发行CDR回归A股市场铺平了道路。
(作者系IPO日报专栏作家,本文为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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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为什么不选择A股IPO 原因原来在这儿
小米为什么不选择A股IPO 原因原来在这儿
  小米为什么不选择A股IPO,原因在这儿!
  文 皮海洲
  小米IPO之所以先行选择赴港,而不是A股上市,或H+A同时上市,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若干意见”并没有解决小米A股IPO的问题。
  随着4月30日“同股不同权”新政正式实施,谁将为香港股市“同股不同权”新政打响第一枪,成为市场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
  现在呼声最大的莫过于小米了。
  最近有市场传闻称,小米已经做好赴港上市的准备,有望在本周递交上市申请表,最快可于6月底至7月初挂牌。
  如果上述传闻成真,这对于小米来说当然是一件载入史册的事情。不过,对于A股市场来说,难免会有些失落。在目前A股市场积极向新经济公司伸出橄榄枝的背景下,这无疑是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尤其是今年3月30日,由证监会制订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取得国务院的同意并转发后正式发布实施。“若干意见”为一些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A股上市或回归A股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
  为了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A股上市,证监会对IPO制度进行了修改,允许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不受企业盈利指标的限制,即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业绩亏损也可IPO上市。
  当然,“若干意见”也为试点企业设置了高门槛。要求试点企业要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主要包括:已在境外上市且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的红筹企业;尚未在境外上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或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红筹企业和境内企业。
  尽管“若干意见”为试点企业设置的门槛较高,但对于小米来说,还是不难达到的。小米2016年开始实现盈利,2017年的净利润超过75亿元,根本不需要IPO制度的“特别照顾”。
  那么,为何小米面对A股市场伸出的橄榄枝却仍然选择到港股IPO?笔者以为,原因主要有这样几点。
  其一,赴香港上市,这是小米IPO计划中的一件事。因为去年12月中旬香港交易所就透露了香港股市将实施“同股不同权”制度的消息。而在该消息出来后,小米即着手赴港上市的准备工作,包括选定高盛、摩根士丹利及作为小米赴港上市的保荐人。虽然进入2018年后A股市场也频频向新经济公司伸出橄榄枝,且在3月30日出台了“若干意见”,但与小米赴港上市的准备工作相比,“若干意见”的出台或许还是迟到了几步。所以,小米也只能按步就班地率先进行港股IPO。
  其二,小米IPO之所以先行选择赴港,而不是A股上市,或H+A同时上市,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若干意见”并没有解决小米A股IPO的问题。虽然“若干意见”在境外注册问题、AB股以及VIE结构问题、还有企业盈利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这种突破仅限于注册地在境外的公司,规定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其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只要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即可。但小米的注册地是在国内,显然只能执行国内的法律法规。而目前国内的法律还不能接纳“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因此,国内“同股不同权”公司还是不能IPO上市的。
  其三,小米选择港股IPO并不妨碍小米回归A股市场。虽然由于受到“同股不同权”的制约,小米不宜直接进行A股IPO,但按“若干意见”的规定,小米可以选择发行存托凭证(CDR)的方式回归到A股市场。毕竟作为小米来说,一经上市,其股票市值达到2000亿元应不存在问题,完全可以满足发行CDR的条件要求。依此而论,小米港股上市,倒是为小米发行CDR回归A股市场铺平了道路。
  (作者系IPO日报专栏作家,本文为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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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皮海洲
  小米IPO之所以先行选择赴港,而不是A股上市,或H+A同时上市,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若干意见”并没有解决小米A股IPO的问题。
  随着4月30日“同股不同权”新政正式实施,谁将为香港股市“同股不同权”新政打响第一枪,成为市场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
  现在呼声最大的莫过于小米了。
  最近有市场传闻称,小米已经做好赴港上市的准备,有望在本周递交上市申请表,最快可于6月底至7月初挂牌。
  如果上述传闻成真,这对于小米来说当然是一件载入史册的事情。不过,对于A股市场来说,难免会有些失落。在目前A股市场积极向新经济公司伸出橄榄枝的背景下,这无疑是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尤其是今年3月30日,由证监会制订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取得国务院的同意并转发后正式发布实施。“若干意见”为一些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A股上市或回归A股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
  为了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A股上市,证监会对IPO制度进行了修改,允许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不受企业盈利指标的限制,即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业绩亏损也可IPO上市。
  当然,“若干意见”也为试点企业设置了高门槛。要求试点企业要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主要包括:已在境外上市且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的红筹企业;尚未在境外上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或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红筹企业和境内企业。
  尽管“若干意见”为试点企业设置的门槛较高,但对于小米来说,还是不难达到的。小米2016年开始实现盈利,2017年的净利润超过75亿元,根本不需要IPO制度的“特别照顾”。
  那么,为何小米面对A股市场伸出的橄榄枝却仍然选择到港股IPO?笔者以为,原因主要有这样几点。
  其一,赴香港上市,这是小米IPO计划中的一件事。因为去年12月中旬香港交易所就透露了香港股市将实施“同股不同权”制度的消息。而在该消息出来后,小米即着手赴港上市的准备工作,包括选定高盛、摩根士丹利及中信证券作为小米赴港上市的保荐人。虽然进入2018年后A股市场也频频向新经济公司伸出橄榄枝,且在3月30日出台了“若干意见”,但与小米赴港上市的准备工作相比,“若干意见”的出台或许还是迟到了几步。所以,小米也只能按步就班地率先进行港股IPO。
  其二,小米IPO之所以先行选择赴港,而不是A股上市,或H+A同时上市,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若干意见”并没有解决小米A股IPO的问题。虽然“若干意见”在境外注册问题、AB股以及VIE结构问题、还有企业盈利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这种突破仅限于注册地在境外的公司,规定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其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只要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即可。但小米的注册地是在国内,显然只能执行国内的法律法规。而目前国内的法律还不能接纳“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因此,国内“同股不同权”公司还是不能IPO上市的。
  其三,小米选择港股IPO并不妨碍小米回归A股市场。虽然由于受到“同股不同权”的制约,小米不宜直接进行A股IPO,但按“若干意见”的规定,小米可以选择发行存托凭证(CDR)的方式回归到A股市场。毕竟作为小米来说,一经上市,其股票市值达到2000亿元应不存在问题,完全可以满足发行CDR的条件要求。依此而论,小米港股上市,倒是为小米发行CDR回归A股市场铺平了道路。
  (作者系IPO日报专栏作家,本文为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
  关键词 : IPO小米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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