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临时牌照有区域限制吗的区域受权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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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还要公布直销区域。直销活动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超过范围属于违规行为。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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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还要公布直销区域。直销活动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超过范围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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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他是有地域限制的,不知道你说的是哪家公司呢?
比如你开车没有驾驶证,你上路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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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婷瑞倪维儿在葫芦岛开了多家门店,说是康婷公司授权,有国家发的直销牌照
辽宁-葫芦岛&03-10 02:55&&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3)
康婷瑞倪维儿在葫芦岛开了多家门店,说是康婷公司授权,有国家发的直销牌照,朋友介绍交3220元或16100元即可成为康婷会员,即直销员,公司给你对应的产品,最后你去介绍宣传,如果在你的介绍下有个加入,你可拿到公司提成,切成绩累积,请问这合法吗?诚恳求助,这关乎到很多人的血汗钱,望及于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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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直销牌照的企业必须成立5年以上吗?——关于这些问题,商务部这样回答!
文章来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 发布时间: 17:43:01 浏览:次
上一期,《赛比安、WV对否合法?&&关于这些问题,商务部这样回答!》中,颜值君精选了几个大家心存&疑虑&的企业,并给出了商务部的官方回答和颜值君自己的理解,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家纷纷留言或私聊颜值君,和颜值君探讨,不亦乐乎!
本期,颜值君将目光转向那些正在努力申牌,想要挤入直销行业分羹的企业,看看他们在申牌路上都有哪些问题?商务部又会作何回应呢?
资料来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注: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系列二:直销牌照申请事宜?
问:在贵网附件《直销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第二点企业基本信息,第3小点股东证照中提到&股东在申请前成立(存在)5年以上&,是否意味着申牌的必要条件之一是申请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的股东申请牌前必须成立(存在)5年以上?
答:你好!申请企业的股东如果是企业(简称股东企业),则股东企业必须成立5年以上。
颜值君:如果申请牌照的企业恰好为股东为企业,且成立未满5年,解决办法可以考虑将企业股东变更为成立5年以前的企业,或者考虑将股东变更为个人。
问:产品类别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这是你们在申请表格里的注明,那是不是除了这些类别其他的就不可以申请直销牌照了呢?
答: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直销产品范围进行了调整,三月份已将调整后的直销产品范围公布。详情请参见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公告)。
信息参考: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直销产品范围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直销产品范围公布如下:
一、化妆品
二、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
三、保健食品
四、保健器材
五、小型厨具
六、家用电器
直销产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强制性标准要求。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根据直销业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适时调整直销产品的范围。
问:关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申请成为直销企业的问题
请问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在申请成为直销企业时是按境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还是按境外企业的申报材料?另外在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否还需要提交外国投资者在境外3年从事直销的经验?是否需要其在境外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以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议授予全权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活动的人)证明、会计/审计机构审验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总之,这三类企业是否按境外投资者的要求来申报?因为在境内设立的这类企业很难满足有境外从事直销的经验的要求。
答:问题一:所述三类企业均按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
   问题二:所述两类企业均需提供其外国投资者境外3年以上直销经验的证明。(设立在自贸区的企业除外)
   问题三: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问题四:所述三类企业均按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供外国投资者在境外从事直销经验的证明材料。
问:关于内资公司申请直销牌照需要5年无违规记录的疑问?
关于内资公司申请直销牌照,需要此内资公司在过去连续5年没有违规记录。请问,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没有5年的从业经验。可否申请直销牌照?
答: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申请企业的投资者应当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直销管理条例》对申请企业的成立年限没有要求,但自申请企业成立至提出申请的&5年内&,申请企业应当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问:直销企业和其分支机构直销经营许可可否同时申请?&
答:我国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该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对直销企业和其分支机构直销经营申请作规定。
信息参考:《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
第十条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问:请问公司成立未满5年,股东是自然人,可以申请直销牌照吗?&
答:只要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设立直销企业条件的规定,企业就可以进行申请。
信息参考:《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问:外资企业申请直销经营许可所需的3年直销经验声明。
我想请教一下,港资企业申请直销经营许可需要提供3年直销经验声明,这个声明具体需要由香港的哪一个政府部门或协会出具方符合要求?有没有指定的格式或内容?
答:境外投资者直销经验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地具有直销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或直销行业协会出具,并需经公证后报送。
问:直销经营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们三六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打算申报直销牌照,在阅读《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之后,大概知道应该做那些事,但是不知道&直销经营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该条例第八条做出了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规定。
信息参考:《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第八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
(一)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
(三)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
(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五)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
问:直销牌照有年限吗?
答: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该条例没有对直销经营许可证规定时限。敬请参阅。
问:直销企业制定的保证金缴存银行是哪个银行? &
我看过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管理办法,说保证金是存在指定的银行的,现在商务部指定的保证金银行是哪个银行哪个支行。另外,保证金的缴存有期限的要求吗?按照什么利率来存,活期、定期1年、3年、5年? 还是可以让企业只有选择。&
答:商务部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商定,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东四支行下属的东方广场支行被指定为允许开设直销企业保证金专门账户的全国唯一指定银行。另外,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制定了《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第22号令)。
信息参考:《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第22号令)
第三条 直销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指定银行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的书面决定支付保证金;
(二)直销企业不得违反《直销管理条例》擅自动用保证金,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三)指定银行应及时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通报保证金账户情况,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可以查询直销企业保证金账户;
(四)直销企业和指定银行的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方式。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提交与指定银行签署的开设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
第四条&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3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于次月15日前将其上月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向指定银行出具,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备案。直销企业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定银行应当对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直销企业月销售额,如需调增保证金金额的,直销企业应当在向指定银行递交月销售额证明文件后5日内将款项划转到其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如需调减保证金金额的,按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问:关于直销员证的格式。 &
请问在遵守商务部2005年第74号中规定的格式的基础上,是否可以在证件上增加对于失效日期的描述?例如:失效日期:自公司公司给予直销员正式通知后30日后失效。谢谢。&
答: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印制。为加强管理,直销企业可以在受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对直销员证进行必要的完善。如要增及证件的失效日期,该日期应当清晰、明确,便于消费者、监管部门识别。仅规定&公司给予直销员正式通知后30日后失效&无法确定失效的准确日期,不能作为证件规定的内容。
(按获牌时间先后)
(部分名单,仅供参考)如何起诉直销公司,直销公司有牌照但在法律上直销区域和产品都超出国家归定范围,我当时是被骗进去的_百度知道
如何起诉直销公司,直销公司有牌照但在法律上直销区域和产品都超出国家归定范围,我当时是被骗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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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普通程序全过程问答
一、起诉和受理
(一)起诉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如何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什么内容?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四)人民法院的立案期是多久?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审理前应作什么准备?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内日告知当事人。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三、开庭审理
(一)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吗?
人民法院审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二)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进行?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法庭调查的过程是什么?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四)当事人的法庭上的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并审理?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六)法庭辩论的过程是什么?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六)原告不到庭怎么办?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七)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八)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吗?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九)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十)审判过程如何纪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码字不容易、升级需要经验、还望你百忙之中采纳答案——————————————————觉得好就请点采纳答案把,给个好评,祝愿你生活更美——————————————————希望你新的一年,心想事成,工作顺利,生活欢乐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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