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保中心招考的社保员是什么性质的?签3年合同3年到后可以续签吗?如果要转正要事业单位考试还是单位考核?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签那种合同?_百度知道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签那种合同?
我在热力公司上班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单位与我签单的是劳动合同,第一次签三年,买五金一险,请问我签此合同是否属于编制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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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签那种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分为两种  (1)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性质人员,不签合同;  (2)是专业技术人员,以前也不签合同,最近在发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改革,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说没有实行参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签合同,有的地区签3年、有的地区签5年,但事业单位的聘用制改革并没有到位,所签的合同还有名无实。  2、“第一次签三年,买五金一险,请问我签此合同是否属于编制内人员 ”:  (1)如果你是新进入人员:签这样的合同,没有入编的可能性大。  (2)如果是老员工,已经有编制的,应当是没有什么问题,不过,一般事业单位老员工社保和公务员一样,是三险一金。  3、至于你到底是否在编:核实方法一是可以到单位办公室查阅单位的文书档案,其中应有你单位编制限额、岗位安排核定表等材料,能知道你单位的编制数有多少,再看一下原有在编人员是几人,就能明白你是否在编了:事业单位的编制在2004(各地时间不同,大致都在那段时间内)定岗定编后,一般不会增加编制,进人需要有空编、或是有人退出编制才行。  另外,如果有熟人,可以直接找人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的人事局)或是你单位人事部门查看你的调令,上面应有你是否入编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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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编制是列入了政府编委统一管理的单位,聘用或招用人员时受其编制人数的约束和控制,单位总人数必须在其规定的编制人数内并且将其名单报其备案的一种制度。
编制是列入了政府编委统一管理的单位,聘用或招用人员时受其编制人数的约束和控制,单位总人数必须在其规定的编制人数内并且将其名单报其备案的一种制度。
事业单位的人员组成一般有聘用和录用两种。聘用一般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发给聘书,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录用的一般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报酬在合同中约定。这两种人进入单位后都要列入编制内,报备于编委。这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进入编委是一样的了。
劳动合同,就是职工事业单位合同,就是在编
如果该热力公司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给你买了五金一险,可以认定你是该热力公司的在编制人员。
你可以到该公司人事部门再查询一下,看你的工作性质到底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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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事业单位于2014年签订3年合同,但辞工时被告知政府文件2015年新限定有5年最低服务年限,请
辞职: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引咎辞职:在现代汉语中,“咎”指过失(因疏忽大意而犯的错误),引咎是指把过失归在自己身上,目的在于自责。引咎辞职一般指领导人因自身过失而给工作造成了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是领导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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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劳动者在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rn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薪水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职位最低档薪水或者劳动合同商定薪水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薪水准则。rn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限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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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律师:中午好!我是关勇师傅的朋友,我在一集团公司上班了18年,止2015/8已经购买社保16年,本人于被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确诊为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荨麻疹),于被南海区政府认定为工伤,于在佛山市中医院门诊连续治疗一直到现在,期间于申请通过医疗期延长3个月,又于申请通过医疗期延长3个月,治疗期间一直没有上班,然后我公司于2015/1采取了对本人停止发薪水和停报治疗费,又于2015/8停止给我购买社保,然后我于医疗期延长结束后去评残为未入级,医疗期法定评为6个月,评残后我病情没好,还需治疗,之前我公司因一直催促我上班,而我因病情未好没上班而于2015/7公司单方面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我于2008与公司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以下是我要咨询的问题:1.从职业病认定日到评残日期间,公司应该付给我几个月的工资?期间一直治疗没有上班,4/12公司给付3500元/月2.我能认为公司违法在工伤治疗期间解除我劳动合同/停薪停社保要求公司赔偿我年资18年的违约金?3.如果公司不理我,而我要评残后申请继续治疗应该如何做?前几天评残后我去丹灶劳动局要求申请评残后继续治疗,工作人员要求我要有公司出还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的证明?4.这种案件你那边接不接案?律师费用约多少?谢谢!
《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以及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工伤期间的待遇:  第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内,原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关于你的陈述,综合目前我国的法律,简要回答:第一,从你后,工伤予以报销治疗费,可以得出公司方面是对该职业病是认可的。第二,由于你的治疗期多次延长,需要弄清你的治疗是需要全休的治疗还是间断性的复诊。倘若是间断性的复诊,则公司的通知上班和你的全休治疗存在一定的争议性。第三,关于的补偿,目前我国法律是一年补一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第四,由于存在第二点的争议性,所以无法判断你的是否合法存在。第五,关于职业病的治疗费问题,是没有疑问的。发生时有买社保的社保部门负责,否则由公司负责。第六,无需“劳动关系证明”,因为职业病区别于一般的工伤意外。第七,我们结案前必须要审查委托人手头上的证据才考虑我们是否结案,成功率不大的案件我们不接;至于律师费用,也是综合证据,根据可帮忙获得的赔偿作为一个核算依据,再给出一个方案给你考试是否接受。由于以上回答仅仅是根据你的陈述所作出的回复,具体详细的回复,还得综合证据材料才能科学分析。
您好!我是在2014年2月份入职一家民企担任人事经理一职,试用期被定为3个月。试用期后,公司却只愿意与我签订一年劳动合同,我觉得不符合劳动法,便予以口头拒绝。直至今日都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今年3月份,公司领导以“对我工作不满意”为由对我降职降薪(未有书面文件及本人签字),在此之后又百般排挤,逼迫我主动辞职……请问您,我现在工作已经116个月了,想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此事,那我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诉求呢?感谢您百忙之中能够予以解答……????您好!我是在2014年2月份入职一家民企担任人事经理一职,试用期被定为3个月。试用期后,公司却只愿意与我签订一年劳动合同,我觉得不符合劳动法,便予以口头拒绝。直至今日都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今年3月份,公司领导以“对我工作不满意”为由对我降职降薪(未有书面文件及本人签字),在此之后又百般排挤,逼迫我主动辞职……请问您,我现在工作已经16个月了,想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此事,那我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诉求呢?感谢您百忙之中能够予以解答……????
您好:您可以要求如下赔偿诉求:1、因没有的11个月的双倍的赔偿2、一个半月的
本人于日进到现在的公司,并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我的工作是房地产销售员(置业顾问)所以我们经常加班,并且我们是底薪加提成式的,合同里面只写明了底薪,并未提及到提成,因为都是口头说的。我的合同是到日终止,公司于3月17日发了通知函告诉我合同到期届时不再续签。那么问题来了,首先: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我经济补偿金?第二:加班费我能否申请仲裁?(有领导每天打的考勤表,但无签字或盖章)第三:我该怎样要回余下一半的提成(前期已经发了一半)?问题补充:我个人是没有提过辞职,是单位提前通知我届时不再续签合同。我本人手上有三个证据:合同,复印的考勤表,工资条。再此跪求各位律师朋友帮忙,谢谢了!
你好,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你有证明存在,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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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今日解答我想问下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有机会转正吗?_百度知道
我想问下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有机会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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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有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事业单位的编制一般分3类。一类是正式事业编制,由当地人事局和人事主管部门下派名额负责招聘并管理的人员。第二类是人事代理编制,由当地人事主管部门下派名额招聘的人员,单被招聘人员只占用名额,此名额不与个人档案绑定,离开工作单位以后,编制身份自动取消。第三类就是合同编制,有本单位招聘的劳务人员。临时工是另外一回事。第一类本身就是正式人员,无需转正。原则上讲第二类是有机会转正的,不过很困难,名额极度有限,大部分是暗箱操作。第三类就没机会转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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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总是有的,只是几率大小的问题。目前全国的事业单位都在准备改革,有的要改为企业,有的要全面实行合同聘任制,只有少数单位会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不知道你所在的单位是什么样性质的,如果要改为企业或者实行聘任制的话,那就没什么,倒时候大家都是合同工。如果是准备参公管理的话,那想要转正就难咯,这些单位进人像公务员考试那样,要公开招考。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1 有机会,机会很小。2 说有机会,原因是机会是你争取来的,是通过考试考事业编制进来的。3 所以如果单纯的事业单位合同工,没啥机会转正的,现在进编制都要考试了。而且编制名额有严格的限制。4 实话说,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没啥前途的,虽然这话讲出来很残酷,你还是早做打算吧。
看你怎么想了,几乎不可能,因为单位需要不是满编。而且要有很接洽的关系还需要相当的费用,形式上自身又要比较突出。不如去做生意吧。至少不会出事。
现在是凡进必考,合同制身份想想转成正式事业编制身份,只有通过考试。
这个很难,很难,很难。想转正的话你必须要有过硬的后台或者你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总之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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