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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我裸奔》——某70后20年辗转漂泊的五味人生(青春、职场、情感及其他,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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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我裸奔》——某70后20年辗转漂泊的五味人生(青春、职场、情感及其他,你懂的)
这是本人原创的一篇文文,我曾在某网站贴了一小部分,约5万字,悲催的是,得到的回帖仅4条。我能不挥刀自宫么我?换谁都觉得这太欺负人了不是?
今天早上一气之下干掉了3块钱的肉包子后,我决定把这文文贴到房网。至于为什么,我当然有我的理由,不过这事我不能说得太细。反正你看完文文就明白了。如果你不肯看完,那明不明白也没关系不是?
说正经的。我不知道这算是回忆录还是算小说。所以我在前面扮可爱使用了文文一词。我想,称之为故事应该没错吧。故事的梗概大致是这样:21岁那年我进入世界最大的大学。在经历了两年美好的校园生活之后,我进入国企,然后娶了自己刻骨铭心的初恋,并在新婚第2天跳楼。95年底,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我结束了自己短暂的婚姻。擦干眼泪后我去另找了工作,做营销,喝花酒,泡妞,竟然得瑟了一阵子。顺便得瑟进了局子里,被颁了流氓证。97年初做传销,给人洗脑。结果是欠下一屁股的债。之后,携199元勇闯深圳,接着辗转大半个中国,饱尝艰难,期间还陷入一段让我终身引以为耻的孽缘。几经周折,2002年时,我从网上下载得一老婆。04年初,我失业,创业又失败,女儿没预约便出生了,大约两年时间里我几乎成了专职奶爸。在陪伴着女儿的既快乐又艰难的两年里,我开始自学儿童摄影,07年时我作为儿童摄影师进入深圳最牛逼的影楼,一直到2011年初告别深圳。
在故事的结尾,我终究没能成为精英。但从1991年大学生活开始到故事结束时的2011年初告别深圳,这是我人生中最刻骨铭心的20年。小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是跨世纪的新一代,作为一个智商和情商都极其普通的新一代,我在跨世纪的前后10年里有着怎样的平凡、卑劣、挣扎和进取?这个,我还真不能说得太细了。
估计有人怀疑我会不会再次挥刀自宫?我的回答是:不会。故事已经完稿,33万多字。我能保证每天一更,如果回帖过猛,两更。别逼我一次全贴出来,谢了哦先——因为我需要边贴边修改。还有个问题是,假如这里的回帖比之前那个网站更欺负人,也保证更完?这问题不管你想不想问,反正我自问了。我的回答是:保证更完。因为我想通了,理由1是,如果这文文太弱,不管是文笔弱还是故事弱,那都活该被人欺负不是?理由2是,我自己也没少干看帖不回的勾当,现在没人回我,连打酱油甚至骂街的都弃我而去,那是报应不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就当是赎罪了。
赎罪?是的。这其实也是我写这篇故事的重要动因之一。一个普通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事,尤其20岁到40岁这一段。谁都有懵懂的时候,谁都有趁年轻干点坏事的冲动。所有我所伤害过的人,我请求你的原谅。当然,所有伤害过我的人,我已经原谅你。
而所有爱我的人、给过我帮助的人,以及所有我爱的人,我要谢谢你!因为你一直在我内心深处,给我宁静,或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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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于要告别深圳了。凌晨1点31分,L526次车进站的消息刚从电子屏上滚出来,相关车民立马就骚动了。坐着的赶紧从座位上弹起来,站着的本能地往前迈两步,让原本不甚紧凑的队伍不再留有余地。此前颇为嘈杂的嬉笑和交谈声戛然而止,几乎每个人的手上肩上或者背上,瞬间便挂满了大小不等、颜色及款式各异的箱包或袋子,像是突然长出来一样。远了看,这队伍潦草而斑斓,更象是驼队。广播响到第3遍时,闸门打开,人群如潮水般喷涌而出。我和吕琴被裹挟在潮流里,上天桥下天桥,一路疾走。赶火车不是赶庙会,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那样温良恭俭让。尤其,这是举世闻名的春运。虽说起点站大多数人都有位,且上车时间充裕,但是既然人人都在疾走甚至狂奔,那就意味着人人都明白,眼前的主要矛盾是车民暴增的行李跟有限的行李位之间的矛盾,并且明白行李放置先入为主的游戏规则。若干年来跟若干城市有过若干次告别,每次我都羡慕诗人“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那样的洒脱。但作为俗人,我也只能羡慕了。比如说这次:电脑主机、19寸CRT纯平显示器、惠威T200a音箱、棉被、衣物、书籍杂志、杂物等等等等……这哪轻得了?即便肩上摄影包里的佳能5D2套机加上爱死小白,倘若挂的时间稍长,那也份量不轻。当然,我独自一人肯定没法撼动这堆俗物。虽说俗人比诗人强壮,毕竟不是超人。那个叫吕琴的女人,她比我更俗,她得跟我分担。谁让她这也不肯丢那也不肯弃呢?昨天打完包以后,这个常常以为自己是超人的女人吓了一跳,随后靠墙一想,嘿嘿一笑说:“还是听你的吧,把笨重的挑出来交给快运。”验票。登车。找位。放行李。坐定。比起把大象放进冰箱,这流程要烦琐些,无趣些。但没办法,人生无趣事十常八九。而且没有最无趣,只有更无趣。比如说,匍一坐下,我的目光便越过一堆发型各异的脑袋,关注了厕所。我当然知道关注美女比关注厕所更高雅,也知道这厕所的款式几十年没变,毫无亮点,但是,有得选吗?话说N年前某个岁尾的深夜,冰冷的铁轨上有一列春运火车在高速狂奔,拥挤的车厢里有一只春运菜鸟在艰难跋涉。当这菜鸟最终发现两端的厕所全都塞满了高度压缩过的车民和行李,再无立锥之地时,忍不住背弃五讲四美的原则,咬牙吐出了一款很通俗的成语:我操!在接下去几个小时的痛苦煎熬里,这只菜鸟差点没让那泡尿憋成春运烈士。没错,那只大难不死的菜鸟就是我。所以在判定本次列车的厕所应该不会沦陷之后,我轻轻舒了口气,然后拧开一瓶雀巢咖啡,跟小资似的小小撮了一口。列车徐徐启动。我无聊且无神地注视着这座加速离去的城市,注视着凌晨两点依然辉煌的灯火,几乎便要生出些依依惜别的感慨了。“大苏,麻烦脚让一下。”我收回目光。坐对面的是个年轻小伙,形象朴实,充满朝气。他是在叫我。把大叔叫成大苏,这应该是湖南老乡。小老乡眼神犀利,居然在我屁股下寻得一丝缝隙。我把脚稍稍挪了挪。他很麻利地塞了个小包进去。大叔?当然。小伙子大约20出头,这么叫我没什么不对。这称呼本身也没什么特别。只不过,极少有人这么叫我。准确地说,除了小朋友,几乎没有大朋友这么叫过我。即便是小朋友,叫的也是叔叔而不是大叔。因此我的感觉像是穿了件老款汗衫站在镜子前,多多少少有点不适应。在家里,父母管我叫老大,妹妹管我叫哥,吕琴管我叫老公,女儿管我叫爸,在公司,领导叫我罗奔,同事叫我罗奔、奔哥或者罗老师,在外面消费购物,人家是叫老板或者先生。或许因为这些称呼跟年龄的对应远不如这款大叔这么严格吧,因此我陡然间竟生出了些“青春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一大苏”的沧桑和无奈。我缓缓扭过头来,把右手的食指曲成一个问号,顶了顶眼镜,盯着车窗里若隐若现的自己,以及自己头顶那圈濒临灭绝的短发,微微笑了笑。我幽幽地安慰自己:每个秃子都曾经茂盛过。21岁那年,也就是1991年9月那个周六的下午,我也是那么年轻着,朴实着,坐在火车靠窗的位置上,朝气洒了一地。当时我满头黑发茁壮如野草,发型是拷屁了梁小龙版的陈真那款,俗称锅盖头。这样的发型混搭着一副450度的近视眼镜,颇有些文武双全的意思。老实说,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并且乘坐火车。那趟车是长途,终点站是毗邻边州的武源市。车到边州时,人已经很稀疏。我和姚俊各自占了个三人座,面对面靠窗坐着。当火车徐徐启动时,我觉得自己的心跳似乎也随着那富有节奏的咔嗒在加快。要知道,小时候我曾经象盼过年一样盼着能坐一回火车。在我懂得并且会写“奔”字的时候,我唯一坐过的车是狗儿车。狗儿车是我们乡下的叫法,就是手扶拖拉机。在20世纪70年代偏远山区那坑坑洼洼地所谓公路上,坐狗儿车的感觉明显是“颠”有余而“奔”不足。因此我曾无数次揣测,要是哪天能坐上连环画里或者电影《铁道游击队》里那样的火车,一定会很有奔感。所以我就土八路似地问了姚俊:“经常坐火车,过瘾吧?”姚俊的回答有点牛逼。他嘿嘿一笑说:“头一回觉得新鲜,再坐就那么回事。”姚俊很聪明,而且厚道朴实,或许他自己也觉得这回答有牛逼之嫌,于是又补了句:“在车上工作,坐的时候不多。现在是带你去玩,不是上班呢。”我点点头,“哦”了一声。事实上,姚俊原本比我更土。因为我爸是老师的缘故,在村里甚至镇上,我通常都是领风气之先的潮流达人。比如说同龄人称呼各自的父亲,人家叫爹,我是叫爸;比如说小学二年级我就见过县城,还吃了冰棍,并且吃到拉肚子;三年级时我就能从我家碗柜上那个半导体里听到孙敬修爷爷讲故事;小学毕业时我已经有了近50本连环画;初三时我家有了永久牌自行车和14寸的韶峰牌黑白电视。甚至,初三那年我还读了近半部手抄本禁书《少女之心》,而姚俊连半个字也没读过。姚俊的父母都是农民,快中年时才生了姚俊,家里孩子多负担重,因此姚俊常常游离于潮流之外。初中毕业那年,为减轻家里的负担,向来成绩牛逼的姚俊没考高中,而是考了柳州铁路运输学校。士别四年当刮目相看,在柳州那么有名的大城市混过以后,姚俊朴实依旧,却早已没了当初的那份土气。那时候姚俊刚被分配到武源的铁路部门工作。而我,高四毕业考入边州电大,入学才几天。从镇上坐着哐当作响的汽车颠簸9个小时,终于见到比县城还大的城市,那几天我的幸福感比头皮屑还多。这幸福感很像小时候我第一次见到县城。记得那次从县里回到村里,我是这么跟二癞子说的:“县城好大哦,如果绕着走一圈,要一天呢。”这句话里的好字说得很有气势,并且占用了三个字的时值,以示大得严重。当然,这样的幸福在如今的姚俊眼里已经不值一提了。姚俊说:“高中生活怎么样,紧张吧?”我把右手的食指曲成一个问号顶了顶眼镜:“我啊,紧张过,后劲不足。人家是一心一意认真读书,我是一心几意,对打篮球、看小说甚至写诗这些跟考试无关的事也很认真,结果除了语文,各科成绩越来越谦虚,尤其是阴沟里洗。”姚俊一怔:“英语啊?”我嘿嘿一笑说:“是啊。”我原本想幽默一把,却收获了一份小小的尴尬。我忘了对面的听众是姚俊。如果是我读第一个初一的同学,他们应该会笑一笑。或者,如果姚俊的智商跟二癞子一个档次,他很可能就会问:阴沟里洗什么?然后,他就得竖起耳朵听我讲那过去的事情:那时候,我读第一个初一。那天早自习,在教室里散步的英语老师突然眼前一亮(也有可能是眼前一黑),因为他发现我给English的注音用的是阴沟里洗。他很温柔地拿了我的课本去讲台上示众,并且高度赞扬了我的聪明才智。我一激动——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是A型血,但这并不妨碍我激动——差点就想站起来发表点获奖感言。最后在同学们哄堂大笑的提示下,我终于还是明白了老师神情里、语气里赤裸裸地嘲讽。按后来的话说,那就是拿了个金酸梅奖。这让我很困惑,其一,老师是不是太高估同学们的视力了?其二,老师是不是太孤陋寡闻?班里聪明人又不止我一个,怎么就我获此殊荣呢?后来跟其他聪明人一切磋才明白,原来人家用的是英格里希,这看起来仍是洋味十足,唯独我这个,不但土得掉渣,那土还脏不拉叽。如此一来,一份时尚洋气的教English或者英格里希的工作,就让我整成教阴沟里洗了。什么的干活?清洁工?臭老九?显然,我伤老师自尊了,老师自然就以牙还牙。既然姚俊没问,我当然不说。人太聪明往往会错失许多苯人的乐趣,这道理类似于塞翁得马。我把思路从阴沟里拎出来,看了看姚俊,接着“是啊”往下说:“去年差几分没考上,读了高四,今年也差不多,但是今年电大有个普招班是针对教师子女的,带干部指标,毕业包分配,我刚好过线。”“那也不错啊。”姚俊说。“我妈的话,总算捧了个铁饭碗吧。”我笑了笑。“小时候,我爸在外面教书,我妈一个人在生产队里干活,她那句话我都听到耳朵起茧了。她说老大,你要涨劲读书呢,长大要当个工作同志,拿个铁饭碗呢。呵呵,现在她放心了,两年后她的理想就可以实现。到时候我就是个初中语文老师了,因为我们这个是委培性质,毕业后要回各县教育系统。”多年以后,面对火车,我常常会回想起姚俊带我去体验火车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个下午我曾轻松而淡定地谈论起自己的未来。轻松来自于第一次坐火车居然无须买票,以及老友重逢的愉悦。而淡定是因为,从接到电大的录取通知开始,我已经凭着对老师的了解无数次想象过自己几乎可以预见的未来,这样的想象早就耗尽了我那点原本寥寥的兴奋。那时候我完全以为,我的未来就象那咔嗒咔嗒的车轮下早已铺就的轨道,方向明确,站点清楚,我唯一要做的就只是优哉游哉地往前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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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年,电大新生入学的欢迎会是在食堂前面的蓝球场上举行的。&&&&领导问:“同学们知道世界上最大的大学是哪所吗?”&&&&有胆大的胡乱说是北大,或者哈佛,有胆更大的揣测这是领导准备幽大家一默,回答说是社会大学。&&&&领导笑眯眯地说:“错了,世界上最大的大学是中国电大。别看我们眼前这所学校不大,但中国电大分校遍布全国,我们这只是中国电大众多分校中的一所。所以,我们大家不用觉得低人一等。我们已经进入全世界最大的大学。虽然学校的门槛不高,但我们的原则是宽进严出。就是说,进来容易,出去就有点难度。一直以来电大的考试比其他很多大学都要严格,日常管理上同样也严格很多,比如说,不管是早自习还是晚自习,随意逃课的情形在这里绝对不允许,正课的时间那就更不允许了。如果考试或者补考不及格,肯定拿不到毕业证。学校的责任是确保大家既然进来了就要学到有用的东西,这样大家将来才能凭自己的真才实学立足于社会。”&&&&我把右手食指曲成问号顶了顶眼镜,迅速扫了一眼世界最大的大学:食堂兼礼堂位于学校正中心的位置,教学楼6层可容纳近20个班,但实际就读的包括两个中专班在内只有10个班,加上两排教师宿舍、两个蓝球场和一个比篮球场稍大点的绿化区,无论规模和人数,明显不到之前我就读的龙城一中的一半。似乎也不到百米之外那所民族师范学校的一半。60年代末,我爸就是从那所学校毕业的。至于同一城市的边州大学,那就大得更多了。&&&&当然,学校大点小点没什么关系。我爸的话,出去跟其他大学的专科文凭工资级别一样,而且电大的专科是两年制,还比人家先拿一年的工资。我爸向来是个实在人。&&&&开学一周后,91级各班开始任命班干部。鉴于大家互不了解,班干部是由班主任根据几天来的观察结合各人的档案来指定的。&&&&说大家互不了解,并不完全准确。这所学校面向本地区各县招生,因此一个班50几人里总有几个是来自同一个县,甚至同一个班的。比如我,跟班上另外6人在高中就是同一个班的。我被班主任选中当班长兼体育委员。不知道是我高中当过班里团干的缘故,还是因为前天从楼下搬教材特别卖力给班主任留下了深刻印象,总之班主任征求我意见时,我很淡定地搓了搓手说:“这个,嗯,我愿意尽力。”&&&&每位任课老师几乎都会在第一堂课上跟大家强调功课的重要、考试的严格以及日常纪律的严明。不过,60分万岁无论如何也不会比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更让人紧张,所以,学校的课余生活比中学要轻松多了。我觉得既然当班长,得折腾点什么事情才行。几经考虑,那天早自习时,我宣布要成立个文学社。&&&&“请大家安静一下,我讲点事。”&&&&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走上讲台。说完这话,只是前面大约一半人抬头看我。估计声音小了点吧。我提高音量再说了一遍:“请大家安静一下,我讲点事。”&&&&大家终于都抬头看我。我用问号顶了顶眼镜,狠狠地吞了口唾沫,继续说:“这样噢,既然,我们是中文班,我们,应该都喜欢写作啊。我们班就成立个文学社吧。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神马文学社。社长就是我了,其他成员,大家自己来我这报名吧。我想每月出个刊物,不知道学校能不能给我们油印,万一不给印,我们就用手抄吧。形式这东西嘛,没关系啊,主要是作品嘛。嗯,这个,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好好写写吧,写了就给我。诗歌小说散文,哦杂文,都行啦。”&&&&我觉得脸有点热。高中时我一直是班里的团干,但那时候学习至上,班里活动少得可怜,所以上台发言的机会很少。如果没记错的话,似乎高一时班里第一次开班会已经是开学两个月后的事情,那时大家已经比较熟了,要发个言或者唱首歌并不困难。不象现在,班里大部分同学还都不太熟悉。&&&&“大家觉得好吗?”看台下没什么反应,我不得不问了一句。&&&&“好!”“啪啪啪。”&&&&回应我的,是很响亮的几声回答,和很响亮的几枚掌声。我大致扫了一眼,知道声音来自于闵霞、卢燕、罗莉、肖娟、肖国和邹洋这几位老同学,还有一位戴着眼镜的女生伍俊并非老同学,但也是这几天已经认识了的来自龙城县的老乡。声音喊得最响的,是并不喜欢写作的肖国。我多少有点尴尬,说完谢谢大家,便快步回到了座位上。&&&&作为91中文2班的班长兼体育委员,我觉得振兴班上的体育事业也是我的职责所在。当然,也是我的兴趣所在。很快我就摸清了班上的人才资源,结果大失所望。就篮球来说,没人比我强。虽然我也不算顶尖高手,但是毕竟我曾在球场上消磨了无数的时间,体力、速度及临场经验都还不错,所以如今,我竟有了顶尖高手般的寂寞。&&&&蜀中无大将,廖化当先锋。班上女生比男生多,连肖国这样平常很少运动的都成了主力,而邹洋这样戴着眼镜几乎从不摸球的书呆子也成了候补队员。仅有两名同学技术经验都算不错,身高又没优势。几次比赛后,因为人才匮乏,对于振兴本班体育事业我已不抱希望。学校进行班级篮球赛时,我早就超脱到了“重在参与”和“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境界。&&&&不过凭着班级球赛上一枝独秀的个人表现,我获邀进入了新组建的校篮球队,成了一名光荣的校队队员。每逢校队要去同城的其他大中专学校挑战时,我都担负起了给队友们看守衣服的重任。当然,倘若遇上某个主力队员被罚下场或者体力不支时,我也会去场上担点重任。比如说挑战边大中文系队那次。当时全场即将结束,电大队还落后一分,我在中线位置捡到双方抢球时失控意外飞出的球——我打球是戴眼镜的,虽说绑了橡皮筋,但对贴身冲撞毕竟有点顾忌,因此常打后卫——此时全部双方队员都集中在边大这一方,我迅速运球奔向自己这边的蓝筐,听见身后陡起一阵暴吼,那吼声里似乎有点米粒之珠也放光华的意思。我使上吃奶的力气往前狂奔,或者说成逃命也行。总之我三步上篮冲过了篮下,但及时反手上篮,一个擦板球——居然进了!&&&&掌声雷动!&&&&在我的印象中,客场斩获如此热烈的掌声在我们的挑战史上实属绝无仅有。而这一壮举居然是由我这样一个板凳队员完成的,因此我幸福了快一个星期。直到后来有小道消息说,那次的掌声雷动实际上是因为边大师生从未见识过如此狼狈的进球姿势。&&&&神马文学社的首期刊物是在10月底出版的。那也是唯一的一期。换个牛逼的说法,那是全球限量发行的孤本。我去问过学生科和教务处,得到的答复基本一致:办文学社?我们支持啊。油印刊物?没问题。如果只印一两份的话就不用你们买油墨,印得多就得自己买油墨。而且,印之前得让老师审核一下内容。我觉得太麻烦,在民师门口的小卖部花五毛钱买张大白纸,裁成N张,让那段时间热衷书法练习的杨嘉同学手抄完成了出版。&&&&刊物上的作品一半是上次拍巴掌那几位同学的。除了肖国。很明显,有时拍巴掌是需要负点责任的。其他的稿子,是我根据写作的作业本上各人文章所显示的水平,择优而扰,或者叫主动约稿吧。刊物抄写完成后,罗社长我借了个崭新的订书机,亲自把稿子叠整齐订起来。又在闵霞那里借了针线,在刊物的左上角缝上一个绳圈,接着在教室后面黑板报的边缘精心挑了个黄金分割点,钉了颗锈迹斑斑的钉子上去——那钉子是我亲自从宿舍的墙角拔下来的——我很庄严地把这本全球限量版的神马作品集挂了上去。&&&&我的作品是一首诗,名为《织》,我同时将其投稿到《中国电大报》,不久得以发表,成了我作为文学青年的处女作,这让我幸福了一个下午。收到20块钱稿费汇款单那天,我很朦胧地意识到似乎应该奖励一下自己。但想半天也不知道奖什么有意义。最终在食堂打饭时,看着那黄灿灿的红烧肉,我顿觉口水与灵感齐飞,于是冲窗口说:“师傅,再加个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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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月初,略有些紧张的期中考试一结束,校园生活又恢复到了之前的悠闲状态。天气逐渐转凉,学校后面的百果山上,树叶已经开始凋零,似乎一个萧瑟的寒冬即将到来。与此气候不太协调的是,校园的空气中似乎有些恋爱的味道。首先是,我和肖国多次晚饭后去百果山散步,发现一些成双成对的身影居然是认识的同学。随后,发现学校的绿化带、食堂、图书室甚至课间的教室,时不时也能见到成双成对的身影。&&&&关于学生恋爱,学校是持反对态度的。但这里毕竟不是中学,态度归态度,事实上,看着有学生成双成对,也没老师真去干涉。电大跟其他大学有点不同的是,通过成人高考进入电大的学生,有少数个别是已经结了婚甚至做了父母的,有的是已经工作了几年然后进修的,因此不太适合一刀切的管理标准。&&&&由于神马文学社创刊号的来稿严重不踊跃,以及作品集挂在黑板报边上从未见过同学们争先传阅,再加上,我在国家级报刊《中国电大报》上发表了处女作,别说轰动校园,即便连教室都没轰出一丁点动静,因此我对于振兴本班文学事业的热情,以及我自己对文学事业的热情,都明显有所降低。随后在《湖南电大报》发表了另一首诗,拿了15元的稿费之后,我连红烧肉都懒得买了。我突然就发现自己的空余时间多了起来。&&&&肖国也开始春心萌动。他照镜子的次数比以前多了。擦鞋也比以前勤快。后来连着好几天,他居然没邀我去散步,包括有一个星期天。然后我就看出了些端倪。他跟班上来自另一个县的同学王鹃有时眉来眼去,甚至还互相送点小零食什么的给对方。我直截了当告诉肖国:“我对王娟印象不太好。你怎么跟她啊?”&&&&肖国聪明、贪玩,家境不错且一表人才。他老爸是县一中的校长,县里有名的能人。有时候,肖国言语间难免流露点优越感,这让班上另一个老同学邹洋偶有不悦。邹洋自尊心很强,他老爸是一中的普通教师,也就是肖国老爸的下属。两人有时免不了打点嘴仗。但这并不影响我们3个人经常凑在一起。我痛恨跋扈者,但觉得偶尔流露点优越感跟跋扈相去甚远。再说肖国当我是好友,即便邹洋常常不无道理,但我并不计较。在跟肖国聊天时,我常常比较直接。&&&&肖国多少有点尴尬,说:“没什么啦,就是去散散步嘛。”&&&&我说:“切,散步不算恋爱啊?学校里比她漂亮的也不少啊,以你的条件,很多选择啊。”&&&&我承认以貌取人很俗。但是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诗经》开始,连若干名垂青史的诗人都不能免俗,我俗又何妨?况且我也并非完全以貌取人。王鹃虽不算美女,倒也端端正正。我只是觉得她近视镜片后面透出的那双眼睛,似乎给人颇有心机的感觉。我对有心机的人向来敬而远之。&&&&在肖国以散步的名义去跟人暧昧时,我常常以探讨文学的名义跟邹洋聊天。邹洋跟我一样戴着眼镜,一样的一圈虬须,一样爱好文学,只不过他不爱运动。他对文学的兴趣,更偏重古典。心情好的时候他常常甩两句之乎者也,碰上我闲得无聊时,会跟他酸一两句。所以邹洋一旦雅兴大发或者偶有心得,大多会找我切磋一番。遇有意见不合,也不客气,各抒己见,或者,各出阴招,把切磋变成斗嘴,通常都是以哈哈大笑来结束这难分胜负的对抗。邹洋看起来象个博学的书虫,然于情之一字,实属混沌未开。偶尔聊及身边这些男女散步的话题,我发现他心不在焉,便会及时打住。&&&&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想着想着便想起一个女生来。&&&&女生叫彭奕,漂亮,温柔,长头发,尤其声音很动听,各项指标均符合我少男时代梦中情人的标准。高一开始我是班上的团支部书记,彭奕是宣传委员,我很快就开始喜欢她了。不幸的是,其一,跟她比起来,我的学习成绩一直比较惭愧,而且凑巧的是,我的最弱项阴沟里洗是她的最强项。高二分文理科之后我们还在同一个班,情况仍然如此;其二,她家是县城的。也就是说她是城里人,而我是乡下人。因此我从未对她有过任何表示,直到毕业前夕。距离高三高考前一个月时,我居然鬼使神差写了封情书给她。那天早自习,我很镇定地走过去把信放在了她正看着的课本上。后来我始终都没回忆起来,在当时那样一个错得离谱的时间段,推动我向她表白的究竟是一些什么样的因素。当然,那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两节课之后,彭奕便以同样的方式,把那封看过之后又原样折好的信盖在了我正看着的课本上。&&&&我一直认为自己比癞蛤蟆帅多了,班上无论体育还是文艺方面的活动我都能出点风头,加上有兄弟拿着我代写的情书追女生几乎屡屡得手,因此我曾想过,即便彭奕不给任何回应,或者她要拒绝我,至少这情书作为她魅力的证明,以及对我写作能力的肯定,她应该会留着吧。也就是说,我完全没想过自己的第一封情书竟会遭遇退稿。也许是这样的打击太沉重,也许是一个初次怀春的少男那颗心比豆腐还要脆弱,总之那晚,我失眠了。第二天一早我就去跟班主任请了假,说是回家去复习迎考。我们班主任正好是我们英语老师,或许他一直对我就没抱什么希望吧,因此对于这样一个非主流的无厘头的要求,他表示同意的时候一点没觉得有什么为难。&&&&彭奕去年考上了边大,英语专科,据说现在是校学生会干部。这在开学没几天的时候,我便从边大其他老同学那里知道了。我以为这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是那晚,我竟然毫无来由就回忆起了3年同学期间关于彭奕的所有点点滴滴。我总觉得,在平静而无外界干扰的情况下,意识的流动应该是有规律和轨迹可循的,即便谈不上平仄对仗,至少也该有起承转合,或者象歌曲,有铺陈有前奏。但是那晚我完全没找到前奏,直接就进入主题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再去找蚁穴已经没有意义,重要的是如何处理已溃之堤。第二天是周日。邹洋一早就上街去淘钓竿了。前几天他放弃古典文学的话题,不停地跟我唠叨钓竿方面的知识并说周末要去淘一根,我以为他耍耍嘴皮而已,没想到他会真去。早上邀我同去,我睡眼惺忪回了一句:“真买钓竿啊?我修为不够,你还是自己去吧。”肖国不知道去哪散步了,走得比邹洋更早。&&&&起床后,我简单洗了把脸,到食堂去已经没什么人了,只买到两个冷馒头回到宿舍。草草啃完馒头,在床上呆坐了两三分钟,我站起来,用自己的问号顶了顶眼镜,然后严肃而坚定地迈出了寝室,顺便还拎上了一个在县城地摊上买来的军绿色旅行背包。&&&&香港街是边州有名的小商品一条街。说是街,其实是位于市中心体育场和图书馆之间的一条小巷。因为两边小铺林立,跟香港警匪片里贫民区的狭小街道还真有几分相似。几乎所有铺子售卖的商品价格都不贵,款式也多,因此尽管晴天多灰雨天多泥,常常还是人流如织,拥挤不堪。那里最多的铺子是服装店。&&&&平时我几乎不来这里,我不喜欢拥挤。但现在,我左冲右突,浑身是板凳球员终于上了场的认真劲。见有卖西装的铺子,我便会问问价钱。最终,在巷子末端的倒数第二家,我看中一件55块的深蓝色西装。当然,准确地说,不是看中55块的西装,而是看中西装的55块。因为其一,大众化的西装在款式方面其实没什么区别,其二,颜色方面,只要不太另类也没什么可挑,其三,尺码方面,我175厘米的身高,不胖不瘦,标准身材,只要衣服是标准的L码,不用试也知道一定合身,因此我一直搜寻的其实是尽量便宜的价格。付款时,精明的老板抓起一条领带给我,说:“西装得配领带才出味道,这条本来卖40,就给你15吧。戴也方便,直接拉上拉链就好,又便宜又配衣服的颜色。”&&&&我犹豫。我没打算买领带。不过这价格好象不贵。我试着跟老板再还了还价:“我是学生,没什么钱,能再便宜点吗?”&&&&老板很爽快:“哦,那就10块吧,成本价了。”&&&&没等我答话,老板很麻利地把那件衣服和领带一起装进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递给我。我本打算再犹豫一下,看东西已经包好递到手上,没再说什么,给了老板一张百元钞票。我把塑料袋放进背包里,正准备把背包背起来,老板递过来找回的35块钱。我心不在焉地随手把4张零钞塞进了背包外层的那个口袋。等我回到宿舍想起把那35块钱拿出来,发现不见踪影,才想起当时塞的时候就没完全塞进去,至少还露了约1/4在外面,而且背包拉链也没有完全拉上。&&&&坐在床上自责了几分钟,我开始仔细检查那件衣服和领带,用小剪刀把线头剪掉,把皱的地方用手掌抹得稍微平整点。长这么大,这是我的第一件西装。我是那种买了好东西时在人前不动声色,没人时自己偷着乐的人。我逐渐开始兴奋起来,很快就忘了35块钱的事。次周周六,吃过晚饭,宿舍里空无一人。当然,除了我。&&&&我从肖国床下找来鞋刷、鞋油,开始擦自己的皮鞋。这双鞋是开学前我妈花了35块,从镇上那家永远写着“最后三天大减价”的鞋店买的。平常我大都穿回力蓝球鞋,这双皮鞋难得有一次露脸的机会。&&&&擦完鞋,穿上,再把上周买的西装套上,我用手掌压了压西装右边领子上的一个褶皱,随后把那条简易领带坚定地往上一拉,并且固定好了位置。看着破镜子里自己崭新的形象,摸了摸洗净不久的锅盖头,我觉得还算满意。我用问号把眼镜往上顶了顶,给了自己一个含蓄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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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紧不慢步行到边大女生宿舍门口,用了我35分钟。实际上若以平时的速度,大概25分钟就够,但这样的速度很可能会出汗,会有汗味。而且得用回力篮球鞋取代这双尚未度过磨合期的新皮鞋才行。&&&&我盯着往宿舍里去的每个女生。一个美女。又一个美女。一个非美女,似乎心事重重。第4个,非美女,戴个黑框眼镜,表情平静。&&&&我觉得是时候开腔了:“你好,打扰一下。”&&&&女生停住,问:“你说什么?”&&&&女生说的居然是普通话,而且卷舌音很北京。我窘了大约两秒,才想起边大招生并不局限于本地,同时也想起了学校门口那个大大的告示牌:请说普通话。我迅速酝酿了一下,然后用很湖南的普通话说:“麻烦你叫103的杨臻出来一下行吗?我是她同学。”女生打量了一下我,说:“嗯,好,我帮你看看吧。”&&&&没几分钟,一个戴着眼镜身材修长的长发美女出来了。那时天色已经黯淡下来,走到大约6米之内杨臻才认出是我,略有点意外,随后笑眯眯地说:“这么好啊,居然来看我。”杨臻是我高四的同班同学,也是一个铁哥们郭军苦追的目标,我没少干过包打听的活。杨臻没考上以前,对郭军的追求很少积极回应,现在,听郭军信里说,两人形势一派大好。通常,我并不擅长跟异性斗嘴开玩笑。说通常的意思,是我偶尔也还有点幽默,但需要某些环境和条件的刺激。我不知道那些环境和条件是什么。总之我那点幽默感就象段誉的六脉神剑,时灵时不灵。此时看着笑眯眯的杨臻,我本想幽她一默,但在脑子里搜索的结果是,灵感不在。于是我嘿嘿傻笑两声,说:“你得帮我个忙。”&&&&杨臻笑眯眯地说:“说。”&&&&我“嗯”了一声:“彭奕你应该认识吧?”&&&&杨臻象是明白了什么,笑了笑说:“认识啊,还很熟呢。”&&&&从杨臻的表情里,我猜郭军可能在杨臻还不认识彭奕的时候就把我的伤心往事当作开心果掰给杨臻了。这让我微微有点尴尬。不过话说回来,这样也好,方便我现在直奔主题。我来之前就估计杨臻应该认识彭奕,但不确定她说的很熟是不是逗我。&&&&我说:“那就好,你帮我约她出来一下吧。”&&&&杨臻抬手看了看表,说:“现在应该会在,她宿舍在3楼,你等一下。”&&&&看着杨臻离去的背影,我用问号顶了顶眼镜,然后做了一次深呼吸。我觉得似乎每个进出宿舍的女生都在打量我。不知道是因为我主观上做贼心虚,还是因为客观上,这件55块的西装就着10块钱的领带让我过于醒目。&&&&近几天天气不错,气温有些回暖,很舒适,很容易让人产生点散步的欲望。偶尔一丝丝凉风飘过,似乎在提醒人们现在已是冬天。路灯陆续开始亮起来。我稍稍挪动了一点位置,以使进出的女生不会太留意到自己。套用赵传那句歌词:我不丑,可是我很害羞。大约3分钟左右,3楼第3个窗户被推开,有个人影往外看了一下,又把窗户关上了。如果在白天,这样的距离完全可以看出那个人是不是彭奕,但现在没办法。凭直觉,我觉得那应该是。&&&&1分钟。&&&&2分钟。&&&&3分钟。&&&&终于有个身着浅色毛衣的漂亮短发女生走到门口,搜寻的目光轻易就锁定了5米之外的我。我用问号顶了顶眼镜。那就是彭奕。尽管跟记忆中长发披肩温柔含蓄的彭奕几乎判若两人,我还是很快认出了眼前的彭奕。&&&&我有点慌。就象我编排了一个自认为完美的剧本,可是当大幕拉开,女主角隆重登场时,我突然发现她已经不是我所设定的角色风格。&&&&不管怎样,我还是迎了过去,并叫了一声彭奕的名字。&&&&5米不远。不过,5米等于50分米。等于500厘米。等于5000毫米。所以,5米不近。在跨越这5000毫米的漫长过程中,我意识到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自己这些天来的策划和心理预演,全都是围绕着如何见到彭奕,以及娶了彭奕之后的幸福生活。但在见彭奕之后和娶彭奕之前这中间似乎也该有个剧本。事实上,当我发现彭奕早在第一眼就认出了我,随着5000毫米的不断消耗我心跳加速而彭奕始终表情平静,平静得象是在等待一份外卖,我就知道中间忽略了的这个剧本要远比自己已经准备好的两端的剧本重要很多。&&&&有位高、帅、穷的兄弟叫尹章。初三时,这小子第一次跟一个刚认识的同校女生约会,沿着河边走了5分钟都不知道该说什么,结果说出的第一句话是:“我们俩谈恋爱要不要得?”&&&&而那位女生,居然红着脸“嗯”了一声。&&&&大家都佩服得五体投地,马上封尹章为偶像。&&&&如果我现在走过去的第一句话是“我们俩结婚要不要得”,不管彭奕的回答是什么,我都确信自己的那一句会对尹章的偶像地位构成严重威胁,甚至直接就是毁灭性地打击。当然,如果。&&&&当5000毫米被消耗得只剩下大约1000毫米时,彭奕说了声:“你好!”&&&&我脱口而出:“吃了。”&&&&“了”字出口,我知道不对,想收,收不回了。是谁发明了覆水难收这个词?覆水再难收,有覆话那么难收吗?丢人啊!虽说我并不擅长闲聊,但若跟人斗嘴,我的反应向来不慢,没想到现在居然阴沟里翻船。虽说人家没问那句“吃饭没”是人家的不对,但是毕竟,这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候而已。&&&&我当机立断,决定尽快转移彭奕的注意力。我用问号顶了顶眼镜,并把音量稍稍调高了点说:“我们出去走一下好吗?”&&&&还好,彭奕“嗯”了一声。虽然很难判断感情色彩,但总比说NO要好很多。&&&&对于边大,我并不熟悉,以前只是打球来过两次。对于只是偶尔来过的人来说,这个老校区的结构有点复杂。我不知道怎样的路线会比较适合散步,也不好意思问,更不好意思让彭奕带路,幸好我听说女孩子大都喜欢逛街,因此,我决定沿着进来的路走出去,到街上去。边大和电大都在市区的边沿,直线距离其实很近,只不过中间隔了一条河,连接的路线也就变成了一个U形,需经市中心绕过一坐桥才能到达。我和彭奕就沿着这条路往街上走。&&&&“边大挺大的,好象还有个新校区吧?”我明知故问。&&&&“嗯,是的。”&&&&“新校区我没去过,这边我打篮球来过两次。”&&&&“哦。”&&&&“你怎么认识杨臻的啊?”&&&&“老乡聚会。”&&&&“哦。”&&&&出了校门之后的那条马路是城外通向市区的主干道之一,车辆很多,也很杂。大型货车、中巴、踩士(慢慢游)、电驴儿、板车以及常常呼啸而过的摩托车,不一而足。自行车白天很常见,晚上就少了很多。有大点的车如果速度比较快,会卷起一阵灰尘,我和彭奕就需要稍稍往马路边缘避让一下。有时候一句话说到一半可能会被身后一串尖锐的汽车或者摩托车喇叭声淹没。&&&&基本上,我是个专注的人,因此我没工夫注意这些。我的意思是,我跟人辩论常常问题不大,但跟人闲聊常常大有问题,因此,既然我自己不健谈,我得让彭奕健谈起来,我的主要精力得集中在如何找到一个合适的话题上,以便能让彭奕多说点话。我觉得既然叫谈恋爱,第一个环节当然得在“谈”字上下功夫。量变引起质变,只有谈得足够多才有可能进入下一个环节。但问题是,我的屡次尝试均告失败,彭奕似乎总能几个字就轻松化解我的话题。想当年,我也曾看过若干《演讲与口才》之类的杂志,所以我尝试着提了以些开放式的问题。比如说:“平常,课外时间,你都怎么过?”&&&&彭奕只答了简单的四个字:“看书,听歌。”&&&&“听些什么歌?”我稳住微笑继续问。我在“听什么歌”之间加了一个“些”字,是为了淡化追问的感觉,以使问题显得更轻松,同时也包含了希望彭奕尽量多说的意思。因此我的微笑,既有营造愉快气氛的功能,也算是对自己出色妙用了文字的褒奖。再加上,彭奕知道我喜欢并且擅长唱歌。我以为终于找到一个双方都感兴趣的话题。&&&&&&&&&&&&&&结果彭奕仍是简单四个字便轻松化解了我的妙问:“乱听,很杂。”&&&&如果要继续就听歌的话题追问下去,我担心会象审问,或者象八卦记者对明星的采访,让人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于是我放弃追问,正好借着一阵浓烈的灰尘加上一串刺耳喇叭声的交叉掩护,开动脑筋,赶紧又寻找下一个话题。终于行至红旗门,那是U形的第一个转折点。&&&&“还是往回走吧,不早了。”彭奕说。&&&&“我们去看电影好吗?”我觉得形势不妙,赶紧说。说这话的时候,我明显被自己的温柔打动了,但我明显不知道这能否打动彭奕。我觉得,似乎今晚也就只有这句话还比较琼瑶。&&&&遗憾的是,琼瑶写的常常是悲剧。彭奕说:“还是不去了。”&&&&假如彭奕在“还是不去了”后面加上一个“吧”字,那就算是个带有商量口吻的祈使句,就表示还有商量余地。但少了这个“吧”字,即便这个句子还归为祈使句,那已经是肯定语气了,那就表示没得商量。我觉得自己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我用问号顶了顶眼镜,以汉语言文学专业人士所特有的悲哀说:“哦,那,好吧。”&&&&我不确定自己的悲哀之中是否还夹杂了一丝解脱的感觉。&&&&回去的路上,我放弃了继续辛苦寻找话题的努力。我们大多数时间都比较沉默。幸好这条马路并不沉默。幸好,从红旗门到边大女生宿舍只需要15分钟。&&&&在宿舍门口,我想半天也不知道说点什么合适,最后化繁为简:“下次见。”&&&&彭奕微微笑了笑说:“我进去了。”&&&&那是那晚彭奕唯一的一次微笑。在那熟悉却久违了的微笑里,我终于发现了高中时期的那个彭奕。在那样的笑容面前,我常常会忍不住春心荡漾。然而这次,这笑容绽放在告别时而非见面时,这让我无论如何也荡漾不起来。&&&&同时我第一次觉得彭奕话太多了。要是把“我进去了”这四个字简化成一个字那该多好。比如“嗯”“好”“哎”之类的,随便哪个字都比那四个字更具想象空间。&&&&看着彭奕渐行渐远,我举起自己的问号,但行至半途又收回,把双手分别插入两边的裤兜里。呆了大约半分钟,我转过身来,把自己扔进了黑不溜秋的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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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冬去春来,转眼就是第二学期的开学。跟上学期不一样,现在大家都已经很熟悉,见了面互相热情地打招呼,不太熟的也点头示意。开学那几天气温开始回暖,阳光也跑出来凑热闹。住校的同学大都从家里带了些腊肉香肠霉豆腐之类的熟菜,中午吃饭时熟悉的同学会互相交换着尝尝。球场边缘或者绿化带间,到处三三两两聚集了端着饭盒的同学,边吃边聊,享受着阳光,以及自己或别人家的美味,其乐融融。&&&&我没再惦记彭奕。&&&&事实上,我后来又去找过彭奕。在那晚之后的下一个周末,我曾试图说服自己再去约彭奕。如同练气功要汇聚全身所有的气息,我意守丹田,收集自己全身的勇气和智慧,结果以失败而告终。我突然发现自己不了解彭奕。高中时因为办黑板报或者组织春游之类的工作接触根本与内心的交流无关,除了这些少之又少的工作接触,在我的印象中彭奕几乎时时刻刻都在认真读书。就是说,我们从未有过工作之外的交流,她喜欢什么她想什么我一无所知,倘若再见面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或者该干什么。虽然我在言情小说以及电影电视里见识过五花八门的约会方式,中学时期也听说过某些兄弟的约会方式,但对我而言,可供选择的不花钱或者花很少钱的方式还真不多。再下一周,当我终于鼓起勇气,抱着要死也得死个明白的想法去找彭奕时,却没见着彭奕。她托人传话出来:有事,不出来了。等传话的女生走远,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把10块钱的领带往下松了松,突然冲3楼那个窗口大喊了两声彭奕的名字。&&&&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窗口没有任何动静。在那样的呐喊声里,我似乎释放了某些莫名的情绪,随后象是得到解脱般,转身消失于渐暗的夜色里。&&&&&肖国和王娟在寒假前就已经互不来往了。王娟非常务实,也的确会算计,她要求肖国毕业后去她那个县。这要求她很认真地跟肖国提了3次,但她却只草草地让肖国亲了1次。肖国只想要一场单纯的恋爱,并不打算早早就谈婚论嫁,况且他对父母感情颇深,根本没打算毕业后去别的地方。结果几次争执下来,两人互相都不再理睬对方。我和肖国又恢复了一起去散步的习惯。&&&&不过这样的散步并没持续多久。这学期,90级即将毕业,校团委和学生会都要改选,所有的干部都得由91级同学担任。作为91级唯一的普招班的班长,我大概是热门人选之一吧。这是我的猜测,实际上有没有选或者怎样选我并不清楚。总之很快学校就确定下来,并召集新任学生干部在学生科开了一次会,宣布任命并让大家互相认识。我被任命为校团委副书记。因为书记是由党员身份的年轻老师担任,他的原则是放手让学生干部自己抓团委的工作,实际上,我就成了团委的头。&&&&我们班跟我来自同一县但中学在边州就读的伍俊成为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是来自文秘班的帅哥胡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以及文艺部长居然都出自统计班。主席是戴着高度近视眼镜说话略有点吐字不清的何志奇,身形略胖,看着厚道朴实。副主席兼生活部长是瘦小斯文但透着无限精明的余志勇。这两人真是一对不错的搭档,连名字都如哼哈二将般,很搭。文艺部长叫余珊,端庄、可爱。体育部长是文秘班的灌篮高手唐飞。&&&&没过几天,学校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课。领导语重心长地问我有没有什么想法。&&&&老实说,我没想法。当初我入队以及入团都是因了老师的提示。而我曾经的为数不多的人生理想也与政治无关。&&&&我第一个正儿八经的理想是当语文老师。那还是初三上学期的事。话说某天自习课,我看见教室门口的操场上,教我们语文的班主任老师坐着一张竹椅,沐浴着暖暖的阳光,手里捧着本书认真在看。我毫无根据地怀疑那本书可能是金庸或者梁羽生。如果真是,那么人生最高的境界就莫过于此了。犹如牛顿看见苹果落地,瓦特看见被蒸汽顶得啪啪作响的水壶盖,我当即点燃了自己人生第一个很明确的理想:长大了当中学语文老师。若此理想得逞,我的课我一律让学生自习,我则在暖暖的阳光里享受金庸或者梁羽生,并且,我会把那张小小的竹椅升级为宽大舒适的躺椅。&&&&跟这一理想相关的历史背景是,那段时间我刚发现金庸和梁羽生不久,喜欢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就是说,我常常趁晚自习偷偷摸摸或是晚上开着手电在被窝里享受。结果,等把能找到的金庸梁羽生读完,我发现自己看黑板开始吃力,不得已戴了眼镜。说实话,刚戴那段时间,我情绪极度低落。我最担心的是以后跟某位姑娘恋爱了要亲嘴怎么办,会不会顶到人家鼻子?那冰凉的玻璃片会不会把好不容易哄到迷糊状态的姑娘惊醒过来?&&&&我的第二个人生理想是文学领域的诺奖。话说高一下学期某天课外阅读时,我得知中国泱泱大国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居然没人拿过诺贝尔文学奖,顿时热血沸腾,当即便在第一个理想的废墟上点燃了第二把理想之火:好好学语文,将来拿下诺奖为国争光。从那以后,我开始去校图书馆借名著来读,并且开始写诗。在这一崇高理想的教唆下,我常常在自习课和英语课上坦然偷看诸如《老人与海》、《巴黎圣母院》、甚至但丁的《神曲》等等。当然,这把理想之火也没烧太久。至于究竟是被情书退稿事件所灭,还是被第一次高考落榜所灭,不详。&&&&也就是说,对于追求政治进步这件事,我没想法是因为我常常有别的想法。但是话说回来,我毫无政商不代表我毫无智商,虽然我常常有实话实说的毛病,我总算还知道有些实话不说出来憋不死人。我怎能拿实话来辜负领导的信任呢?我很快就递交了申请书。&&&&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新的学生干部任命一公布,我就开始琢磨这几把火的事了。&&&&就上学期来说,学生会和团委做的事情并不多。相对来说,团委做的事情更少。因此在大家的印象中,团委的影响力不如学生会。我觉得,既然咱们置身于一个党指挥枪的国度,那么在学生组织中,应该是类似的情形才对。上学期那样的局面,必须在我的努力下被扭转过来。&&&&几天后,我便有了一篮子计划。去年学生会组织过一场班级篮球赛,这个不用重复。而演讲赛、书法赛、排球赛、卡拉OK赛以及周末舞会等等都比较容易操作,值得考虑。唯一的问题是,活动需要一些费用,用于奖品和荣誉证书的购买。以我的了解,从学校申请费用的可能性不大,让各班拿班费也不太现实。电大的学费比中学的学费贵了很多,因此学校尽量避免再额外收费,比如说,没再像中学那样收取班费。话说回来,即便是有班费,那也是在各班班长手里,团委凭什么去号令?&&&&我突然想起上学期似乎没交过团费。随后跟我的前任求证了一下,果然上学期全校的团费都没收。我马上召集各班团支部书记开会,要求尽快收本月团费并补收上学期的团费。有的班收得不积极,我和组织委员胡伟分头去催,结果一星期就完成了收费工作。成绩还颇为可观,总计超过千元,用于这一学期的奖品和荣誉证书的购买绝对绰绰有余。我暗自得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现在我已经握有扭转乾坤的经济基础了。&&&&得意归得意,冷静考虑之后,我觉得并无太大必要撇开学生会去树立自己的所谓影响力。人多力量大,这道理很简单。我只不过想在课余时间锻炼一下自己,何必给自己树立一个假想敌呢。收完团费的次日,我便去找了主席商量办周末舞会的事。&&&&主席所在的统计班在4楼,正好是我们班的正下方。主席扶了扶自己的黑框眼镜,说:“舞会呢我和余志勇都不懂,但我们坚决支持。这样吧,等一下文艺部长余珊来了我让她上来找你,商量具体的细节,她是内行。以后有文艺方面的活动需要学生会配合的,你直接找她就行。”&&&&“好啊,谢谢支持!”&&&&我伸出手去跟主席握了一下。主席个头不算高大,没想到那双略显粗糙的手握起来还挺有力。我猜测主席可能来自农村,可能常常帮家里干农活。这猜测让我对主席大有好感,那点欲与主席试比高的心思似乎在这一握之间便没了踪影。&&&&教室里一如往常,人并不多。通常中午饭后只要天气不太糟糕,大家就不会急于回到教室。在宿舍里聊天或者小睡一下,在球场上活动活动,或者在阅览室看看报纸杂志都是不错的选择。当然,也有人比较钟情于教室,象喜欢练书法的杨嘉,以及比较喜欢看电视剧的几位女生。今天教室里居然没开电视,有练字的有看书的也有打毛衣的,只有一个人在发出声音,而且是很有魅力的声音。那是来自凤城县的裴同学,耳朵里塞着耳塞,在唱林志颖那首《十七岁的雨季》。通常塞着耳塞唱歌的,大都是带给周围人们无限的痛苦,但裴同学是例外。他不仅唱功很棒,音色也通透而富有磁性。我本打算练练书法,耳朵却不听使唤,因此干脆听起歌来。在听完一首杜德伟之后,教室门口有人喊:“罗奔,有人找。”我这才回过神来。&&&&走廊上是个落落大方的短发女生,看上去挺阳光挺健康,给人营养良好的感觉。女生打量了一下我,说:“你好!”&&&&我突然想起这位可爱的女生就是在学生科开会时见过一次的新任文艺部长余珊。因为没在第一眼认出对方,我略有点不好意思,笑了笑,也回了句“你好”。&&&&“这样的。”我顿了顿,说:“我跟主席说过了,我们准备在每个周六晚上搞舞会。你觉得有没有什么问题?”&&&&“没问题啊,场地在食堂就行。音响可以从学校借,舞曲磁带我找同学借就行。不过如果以后经常举行的话,磁带最好买几个。”余珊说话干净利落,略有点鼻音,甚至还能听出点童音,听起来悦耳、亲切。&&&&“嗯,我也这么想。那这样,明天就周五了,我把通告贴出去。磁带你先借几个吧,我明天中午也去买几个。音响周六上午从仪器室借应该就行,任务交给你怎么样?”学校管仪器的老师是余珊那个班的班主任。&&&&“可以啊。”余珊笑了笑。&&&&“嗯。”我说:“到时候不知道参与的人多不多,希望不要太冷清。你们班你就发动一下,让没事的到时候去捧场吧,我班上我也会说的。”&&&&“好啊,没问题。”余珊的回答干脆、肯定。&&&&从余珊的语气和她眼神中透出的活力,我觉得这个女生值得信任。我笑了笑,抱拳一揖:“谢谢,合作愉快!保持联系吧。”&&&&余珊笑了笑说:“嗯,那我下去啦。”&&&&直到余珊转身的那一刻,她脸上的笑意还在。我完全能感觉到她的笑容是有所克制的。我想,如果不是因为刚打交道还不熟的缘故,余珊笑起来应该会很爽朗,应该会流露出更多的孩子气。我用问号顶了顶眼镜,然后抱着双手,看着余珊离去的背影,微微笑了笑。我独自在走廊上杵了好几分钟。彼时天高云淡,煦风拂面,阳光洒在宁静的走廊上,暖烘烘地,让人觉得格外舒服。很明显,这极大地刺激了我诗歌创作的雅兴,很快,一首名为《天气》的北岛式短诗便浮现在我顶着锅盖头的脑海里了:&&&&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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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舞会的布置很简单,食堂门口除了一张红色的通告,就是两扎气球。食堂里原本就有星星灯,只是上学期从未用过。从仪器室借来的收录机据说是进口的,四四方方的银灰色,呆头呆脑,连牌子都已看不清,看来有些年头了。我说:“这音响可能比我还老。”余珊笑说:“这已经是那几台里面最好的啦。”&&&&不过当音乐突然蹦出来时,我被吓了一跳。显然,这老古董要把音乐塞满这大约200平米的食堂没什么问题。&&&&准备工作在天色暗下来之前就已完成。胡伟和伍俊打扫完卫生之后离开了。食堂里就剩下我和余珊。偶而进来几个看热闹的同学,见没什么热闹可看,便又离开。我和余珊把借来的以及我买来的磁带一个个都检查了一遍,并试听一两首以感受曲风,偶尔交换一下意见。&&&&直到陆陆续续有人进来,我才注意到天色已经完全黯淡下来。首先到的是中文2班一些同学,接着是统计班的一部分。之后再进来的,我和余珊已经分辨不出是哪个班的了。人虽到了不少,但是当强烈的节奏充满了整个食堂时,居然没一个人去跳。&&&&我凑在余珊耳朵边说:“估计很多人不会跳,我们得带动一下。我也不会,放首简单的曲子你教我跳吧。”&&&&余珊点点头,把音乐换成了舞曲版的《潇洒走一回》,然后在人群里挑了几个她熟悉的同学,耳语了几句。其中一个是我们班的伍易平。伍易平身材甚至相貌说话都有点接近余珊,只是皮肤略黑点。随后,余珊耳语过的那几位包括伍易平,各自挑了个舞伴开始跳起来。&&&&我微笑看着余珊。见她朝我走来,我迎了上去。&&&&前几年霹雳舞和太空舞流行的时候我也赶过时髦,但没赶上。从那时候开始我知道自己没什么舞蹈细胞。幸好,余珊教得很耐心,加上舞步本身比较简单,一首曲子下来,我的步伐总算是比较协调了。&&&&很快,原来观望的同学纷纷加入跳舞或者学舞的行列。大部分都是学。有男女搭配也有男男或者女女搭配。踩了脚的撞了人的,大家嘻嘻哈哈一笑了之。中场放劲爆迪士高音乐时,气氛已经不需要带动。伍易平第一个开始扭动起来,风格狂放,令我大跌眼镜。逐渐地,更多人加入其中,几乎全场都充满了跟节奏有关的或者无关的狂欢。&&&&我已经学会简单的三步四步和伦巴,没再参与到迪士高里去。余珊也没参与其中。她守着录音机,手里拿着一盘磁带,应该是下一曲准备要播放的音乐吧。&&&&被场上热烈的气氛所感染,我用脚轻点着节奏。这时候脑子里幸存着的那点文学细胞,也就是被红烧肉滋润过的那部分,它们也开始兴奋起来。在它们的作用下,我觉得那几串明明灭灭的星星灯仿佛是在调皮地冲我眨着眼睛。&&&&舞会之后,余珊偶尔会到我们教室来坐坐。她跟伍易平都是边州本地人,也是中学的校友。因为同属学校的文艺积极分子,两人还比较熟。余珊来找伍易平聊天。伍易平跟我只隔了一张桌,因此有时,我就也会找点“今天天气真不错”之类的废话来跟她们聊一两句。第二周的舞会气氛不错,已经不需要人去带动。但第三周出了点小状况。&&&&周六下午3点多,我在教室里用肖国的随身听听着伍思凯,有人来找我。&&&&门口的走廊上,杵着个身高至少180厘米,长发披肩的瘦男生。我吃了一惊,仔细看了看,不由得当胸抱拳一揖,哈哈大笑起来:“大侠,这身行头要得呢!”&&&&我所指的行头除了披肩长发,还包括这位仁兄看似几年都没洗过的中长牛仔风衣,以及已经被尘土涂抹得看不出本色的高统军靴。风衣背部正中的口袋里还插了一束长长的画笔。画笔一只只从肩头冒出来,让人想到京剧人物背上插的一杆杆小旗帜。&&&&大侠嘿嘿干笑了两声,说:“我饿了,有饭吃没?”&&&&我再吃一惊,这一惊比前面那惊略小。似乎这位大侠不像开玩笑,估计是饿狠了吧,大半年没见面,见面什么都没说先要吃的。现在还不到下午4点,食堂肯定没饭吃。&&&&“你等我交代一声,我们出去吃。”&&&&我转回教室,见伍俊正好在,便跟她打了声招呼:“伍俊,我有个同学过来,我陪他出去一下。我不确定多久回来,晚饭后你和胡伟协助一下余珊准备舞会吧。”&&&&“嗯,没问题。”&&&&伍俊微笑着回答。这回答几乎算是伍俊的口头禅。每次有事情安排,这位低调、温和而细致的老乡都是很愉快地回这么一句。当然,不仅仅只是这么回答,她也会及时、尽力地去做好。&&&&我带着那位颇有回头率的大侠在街上转了半天,终于找到一家看起来应该比较便宜的小店坐了下来。点完一份青椒炒肉和一份土豆丝,我问:“是不是要喝二两?”&&&&大侠嘿嘿干笑了两声,眯着眼睛说:“要是能有喝的那更好,不过我得先吃点饭。”&&&&我要了两个小瓶的二锅头放在桌上。&&&&大侠叫朱茂。高中时跟我同属文科班,但不同班,原本跟我交往不多,只是因为教室相邻,加上朱茂是个高人,所以认识。后来大家高四也不同班。但一位跟我关系密切后来差点成了我妹夫的同学分到了朱茂那个班,因为他们常在一起,我跟朱茂也就熟起来。朱茂擅长美术、书法和摄影,两次报考美院都是文化成绩过不了。去年他换到二中去读高五,拿的是我的高考成绩单。二中收取复读费是按分数划档次,以我的分数只需要在正常学费之外交1000块就行,这是最少的。如果按朱茂自己的分数,得交5000。所以朱茂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我的,相当于是车辆的套牌。&&&&等朱茂狼吞虎咽两大碗饭下去开始喝酒了,我才跟他聊起来。&&&&“你是不是越南战场上回来的逃兵哦?”我问。&&&&“我儿,哎,莫提了。”&&&&“我儿”是龙城县县城及附近很多年轻人显示自己时髦的口头禅,其功能类似于“哇”“操”“他妈的”或者老蒋的“娘希匹”,算是个感叹词。朱茂的家离县城不远,因此这时髦就也传染了他。但我比较反感这词,跟另几个同学不止一次批过朱茂,让他别再使用这口头禅。他每次都嘿嘿笑着答应,但时不时还是会蹦出我儿、老子这样的口头禅。有个同学给他讲了个小故事:“我隔壁那家的儿子进城读高中学会了说我儿,那天他们家吃豆芽菜,他爹夹了很大一筷子,他儿子说,我儿,你吃菜象挑稻草的。他爹用筷子狠狠地敲在他头上,瞪着他说,你妈个逼的,老子是你爹,你才是我儿,你读书读哈(傻)了吧?”&&&&想到这个,我忍不住微笑。我盯着朱大侠,等他继续往下说。&&&&“总是复读没意思。去年我不是拿你的分数卡去的嘛,班主任以为我文化成绩不错,对我还比较关注,后来发现好象不是那么回事,开始看我不顺眼。我头发长了点也要说我,老子干脆不再剪了,留长发,气死他。这学期开学没多久,我跟他吵了一架。他说让我别读了,那纯粹是浪费家里钱。我说行,把学费和复读费都给我退回来我就走人。我没开玩笑,说这话的时候我真是那么想的。结果这钱当然是退不了。我就跟他说我要请假去趟长沙把专业进修一下,他很爽快,说没问题,去多久都行。妈的,我晓得他是不想看见老子。”&&&&我问:“那你是去长沙还是从长沙回?”&&&&朱大侠喝了口酒说:“狗屁,我就是找个借口出去玩,我那专业还用进修啊?考中央美院都没问题。我是听美术老师说云南丽江漂亮,在那写生不错,我就跑那玩去了。离开丽江以后我一顿瞎走,还真到了越南边界。就是外面钱不经花,发现快没钱了我就往回走。那时候,我估计身上那点钱跑不到家,我想过在那边搞点钱的,甚至想去贩毒,听说那边做这个生意比较好赚。可惜,我儿,没人介绍,我哪个都不认识,只能回来。我一天半没吃东西了,没钱。明天一早回县里的车费还得从你这借。”&&&&我这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一见面就要吃的。&&&&我哦了一声:“我也穷,回去的车费35,加上吃个快餐,给你40够了。别说借,你上次借几位兄弟的钱去给你老婆打胎,你还了没?”&&&&朱大侠嘿嘿几声傻笑,说:“这事你也晓得啊。”&&&&朱茂当然没娶老婆,我说的是他女朋友。因为身高不到一米五,有时候也被兄弟们说成是根号二。一米八的竹竿配上根号二的女友,在朋友圈里这也算是一道绝无仅有的风景了。朱茂读高四时,有天晚上在宿舍里跟几位兄弟募捐:“兄弟们,兄弟我有事相求,这样的,去年不小心有了老大,拿掉了,今年一不留神有了老二,没办法,还得拿掉。现在还差点钱,兄弟几个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点钞票,行不?谢谢了啊。”&&&&这事我是从那位同学那里知道的,他出了30。&&&&眼见桌上那两盘菜已经全军覆没,而朱大侠仍然如饿狼般眼冒绿光,我摇摇头,又叫了一碟油炸花生米。&&&&吃完饭回到宿舍,朱茂卸下行头,倒头就在我床上睡了。我没什么酒量,一小瓶二锅头下去也是有点飘然欲睡,于是在肖国的床上躺下了。等我醒来,已经是晚上8点多,朱茂还在睡。想着今晚有舞会,我简单洗了脸漱了口之后,匆忙赶去食堂。&&&&舞会到场的人数不比前两次少,但气氛要略差点。我觉得音乐的音量有点小,于是到音响处,发现音量已经开到最大。音响不是前两次的老古董。一曲结束,正好余珊教完一个同学跳舞,过来换音乐。我微笑着跟她点了点头。等她把磁带换好,我靠近了问:“今天换了台机子?”&&&&余珊凑在我耳朵边说:“是啊,气死我了,中午我没时间,让主席把音响借出来,结果他没检查就随便拿了一台,有问题,已经绞坏了一个磁带。我们班主任不住校,换也换不了。我只好去别的老师家里借了一台,但音量有点小。”&&&&说完,余珊还撅了一下嘴。&&&&我看着想笑,拍了拍余珊的肩膀说:“没事,下次就有经验了,今晚也算不错啊。来跳舞吧。”说完做了一个稍微有点夸张的邀请手势。余珊笑了笑,迎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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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晚上我睡了另一位同学的床。那床的同学家在郊区,周末时不住校。&&&&不知道是因为换了床不习惯,还是喝酒之后已经睡过一阵,或是今晚余珊撅嘴的样子总也挥之不去,总之这一晚,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觉得还需要安慰一下余珊。问题是明天周日,余珊不来学校,要见余珊只能周一,而经过一个周日,余珊估计已经忘了那件不愉快的事情。就像我逮到一个细雨霏霏的机会去给她撑伞,结果等我磨磨蹭蹭走过去把伞撑开时雨却停了,岂非多此一举?我几乎想要放弃这个念头了,但在两次辗转之后,我终于还是给自己找到了行动的理由:不愉快的情绪可能忘了,事情肯定不会忘,小小的安慰一下,即便多余,只要在形式上别太小题大做,别太一本正经,应该无伤大雅。指导思想明确后,我开始让自己的想象在这无边的暗夜里四处搜寻,最终,决定采用忘了在哪见过的一个简单易行的小把戏:用白纸自制大小不同的好几个信封,大的套小的,在最里面那个小信封里放上一张纸条,写上几句话。&&&&第二天送走朱茂,趁早上教室里人不多,我只花几分钟,便把昨晚的计划变成了现实。最里面的话是昨晚就想好的:别太在意那晚舞会的小小失误,失误是成功的妈妈。喜欢看你撅嘴的样子,但如果那意味着你不开心,我宁愿自己从没看到。&&&&在右下角签完名,我用一个正规印刷的信封装起那几个逐一封好的自制信封,确认全都封好后,认真写上了收件人。周一早上一大早,我跑到传达室,把这封贴了邮票但没盖邮戳的信放到了统计班的收件袋里。我知道余珊上午一定能收到这封信。&&&&整个上午我都心不在焉。那封信应该不算是情书吧,因此我并不担心退信的历史重演。我只是脑子里总想起余珊。不仅想起她撅嘴的样子,也想起她如孩子般纯净清澈的眼神和她&带点童音的爽朗笑声。&&&&中午吃过午饭,我从广播里听到一个似乎耳熟的声音在读一篇抒情散文。像是余珊。但我没听过余珊说普通话,而且我知道余珊并不在广播室的播音员之列,所以并不肯定。广播室是全权交由伍俊负责的,跟中文2班在同一层楼,只隔了一间教室。平时广播室除了播通知或者校园新闻,会在中午播半小时音乐。团委改组后,我建议伍俊再增加点内容,找点散文诗歌之类的来读一读。时间也不固定,找到合适的文章才读。播音员的确定基本是以住校的同学为主,因为不住校的同学中午要回家吃饭。&&&&我突然想起,上午伍俊说中午有事要出去一趟,广播室她会找个人顶一下的,难不成是找了余珊?&&&&等那篇文章读完,换成了钢琴曲《水边的阿狄丽娜》,我忍不住过去把广播室的门推开一道缝要确认一下。居然,真是余珊。&&&&因为不确定麦克风是否还开着,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余珊微笑。见余珊已经注意到我,我冲她竖了一下大拇指。&&&&余珊笑了。接着又撅了下嘴。&&&&那笑容我很熟悉。但跟以往不同的是,我从那笑容里捕捉到了一丝未曾见过的羞涩。而这个撅嘴,跟上次的虽然看似一样,但由于是从一个笑容渐变而来,因此感觉上又大不一样。恍惚间,我感觉自己似乎被一粒柔柔软软的子弹击中了心脏,在轻微而短暂的一袭疼痛之后,尾随而至的,是一波舒适无比的暖暖地麻醉……&&&&&4月上旬,我跟伍俊、胡伟和余珊讨论了一下关于举办校园歌手大赛的事。把主要事项确定下来后,我召集各班团支部书记开会,并邀请了余珊出席。&&&&我说:“开学后收团费的工作大家都积极配合了,谢谢大家。既然我们收了团费,就要发挥他的作用。现在团委研究决定在两周后举办校园歌手大赛,奖品由团费里支出。开支不高,预算是300块。现在需要大家配合的是,回到班里摸摸底,对有这方面特长的同学鼓励他报名参赛。我们也会通过广播和海报把通告发出去。如果报名的情况不理想,鼓励大家报名的工作就很重要。如果报名太多,那我们可能就需要举行一个初赛。所以,摸底和报名的工作请大家回去后尽快进行,这方便我们有更充裕的时间应变,也有利于报了名的同学及早准备伴奏带和练习。具体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这是我们今天开这个会的目的。”&&&&听我说完,大家七嘴八舌议论起来。随后开始逐项讨论并确定细节问题,由胡伟做记录。比如说对唱法、伴奏、伴舞、组合等方面是否设限。讨论结果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不限唱法,有无伴奏均可,可以伴舞,伴舞或者组合因场地限制,限6人以下。报名由各班团支部书记负责,为避免报名过多需要举办初赛,建议每班报名人数以3人(或组合)为宜。报名超5人的班级,由团委3人初选确定。&&&&“还有个问题我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我们在座各位如果有人想参赛,会不会有失公平?我这么问是因为,其实我也喜欢唱歌。”我说。&&&&马上就有人说:“如果可以,我也想报名呢,哈哈。”&&&&发言的是上一任团委副书记,我的前任。&&&&一个女声接着说:“应该可以吧,又没什么大奖,重在参与嘛。再说学校老师也不会因为咱们是团干就偏袒吧。”&&&&这是我们班团支部书记闵霞。然后是更多的声音支持这样的观点。&&&&“那好吧,就这么定了,老书记和我就算是最先报名的了。”我说。&&&&我选了齐秦的《外面的世界》。周六下午我把余珊约到广播室,给她唱了一次,请她给点意见。余珊说:“嗯,唱得很好,但没台风。”&&&&在给的一些建议无效之后,余珊嘿嘿笑道:“你在舞蹈方面,有点,嗯,笨。”&&&&我嘿嘿一笑说:“嗯,是啊。”&&&&“那这样吧,我给你伴舞。尽量分散一下观众的注意力,你负责征服观众的耳朵,我负责征服他们的眼睛。”&&&&“哦,那好啊。谢谢!”&&&&在余珊自编自练舞蹈的同时,伍易平和另一个统计班的女生也在编排舞蹈,她们是为统计班的一号帅哥尹涛伴舞,歌曲是郑智化的《水手》。&&&&余珊说:“易平和尹涛中学就认识,现在,这两个家伙已经开始有点意思了。”&&&&我问:“有点意思是什么意思?”&&&&余珊瞄了我一眼,嘿嘿一笑说:“装傻!”&&&&歌手大赛是周六那晚在食堂上面的大会议室举行的。团委邀请了1位老教授和4位年轻老师做评委。或许因为校园里有规律的生活太过单调,或许某些学生丰富的校园生活跟老师无关,所以被邀请到的老师个个都很乐意出任评委。也就是说,我很荣幸地顺便也丰富了老师们的文化生活。&&&&大赛的核心设备仍然是那台呆头呆脑的收录机,加上一只开关已不太灵便的话筒。老实说,有一瞬间我觉得,不管在世界最大的大学还是世界最小的大学,这样的设备跟校园歌手大赛里的那个“大”字实在是门不当户不对。但是转念一想,玩而已,何必挑三拣四呢,相对于革命前辈两把菜刀闹革命,咱们这些红旗生的蛋都已经幸福到南天门了,简直。&&&&冠军居然是尹涛的《水手》,亚军是上任团委副书记清唱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这多少有点出乎我的预料。季军是我们班裴同学的《大海》,我的《外面的世界》拿了第四名,吼吼。&&&&裴同学以微弱优势领先我这不奇怪,但输给尹涛,嘿嘿。后来我问余珊:“你觉得尹涛比我唱得好吗?”&&&&余珊看了看我,笑了:“不服气啊?单是唱的话,你和你班上那个都比他好点,这点差距老师不一定听得出来,但是整个舞台效果他那个最好,这个很容易看出来。”我想了想,嘿嘿一笑:“也是哦,他是边唱边跳,跟伴舞是一个整体,我们是一唱加一跳,有点拼起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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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校4月份的活动还有两个,但并非由团委和学生会策划。&&&&一是边州地区大中专学校联合举办的爱国主义征文比赛。我拿了3等奖。似乎那也是电大唯一获得的奖项。&&&&另一个活动跟征文活动有关,是组织全校同学观看爱国主义电影。那天上午,学生科把全校几百张电影票交到我手里,让团委分发到各班。电影是第二天晚上7点的。我想了想,撕下两张连在一起的后排最偏僻位置的票放进自己口袋,然后让伍俊广播了通知,请各班团支部书记来领票。&&&&统计班的团支部书记拿票时,我说:“余珊的票在我这里,你不用发给她,我会直接给她。麻烦你转告她一声。”&&&&晚自习课间休息时,我去了统计班。在走廊上,我微笑着把票递过去,余珊笑了笑。我再次在她的笑容里捕捉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羞涩。&&&&第二天吃过晚饭,我在宿舍里忙活起来。从里到外,我换了一身干净衣服,鞋也擦得干干净净。甚至还破例刷了牙——并非我从不刷牙,我的意思是说破例在大白天刷牙。因为通常,那是早晚的事。&&&&6点半赶到电影院时,来的人还不算多。10分钟后就多了起来。我坐在自己座位上,盯着来来往往的人。7点差5分时,余珊终于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余珊穿的不是上午的衣服。她的穿着一向都是比较舒适随意的感觉,现在穿的这件衣服以前好象没见过。那是一件暗红色毛呢外套,半长的袖子很宽大,虽然仍有些随意休闲的感觉,但比平时要女性化。似乎,她还化了妆,但仔细看,又不肯定,我只觉得,她比平时更漂亮。&&&&一直以来,我只觉得余珊可爱,并没有把她归为美女,但这一刻,我发现自己错了。余珊算不上惊艳,但绝对算得上美女。只是她从不对自己进行任何修饰。或者说,我一开始就是从内在的角度去接受和欣赏余珊,直到今天才突然注意到了她的外在美。&&&&我招呼余珊坐下。余珊一言不发,微笑着在我身边安安静静坐了下来。稍后,我体会到了一种淡淡地混合着些许甜蜜些许紧张的陌生感觉,这感觉模模糊糊地给了我一份想要更加贴近余珊的冲动。我四下看了看,然后转过头来跟余珊耳语:“不如我们不看电影了吧,到处都是同学。我们到学校后面的山上去散步怎么样?”说完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余珊。感谢党中央,余珊不仅点了点头,还“嗯”了一声。&&&&4月傍晚的百果山,宁静而清新。偶有微风自林间掠过,带着淡淡地凉意,以及若有若无的泥土气息,让人真真切切感受到并非置身于梦幻。我和余珊慢慢地沿着狭窄逶迤的公路往山上走,脚步很轻,也很少说话。我没感觉到有找话题来聊的必要。我享受着这清新无语的小小森林,我猜余珊同样也很享受。我们挨得很近,甚至常常就会轻轻触碰到彼此的手臂或肩膀。&&&&在默默地走过了盘山公路的第3个拐点时,我突然意识到,余珊今天异于平常的除服饰外,还有安静。她原本是比较健谈的。难道真如我所猜测的那样她也享受着此刻的安静?还是她在安静地等待着我们两人之间的一个拐点?这想法让我有些紧张。因为对我来说,表达情感用嘴比用笔要困难很多。&&&&最后我决定用手。在即将到达公路的第4个拐点之前,我很勇敢地把手搭在了余珊的肩膀上,搂住了她。&&&&“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余珊问。&&&&“第二次见你吧。在我们班教室门口商量舞会的事情那次。”&&&&“我也是。”&&&&“嘿嘿,二见钟情啊,那应该比一见钟情可靠了。”&&&&“呵呵。在学生科开会那次你一本正经,真象个领导。领导我见多了,没什么感觉。第二次见你,发现你憨憨地,嘿嘿。”&&&&我哈哈大笑。被描述为忠厚老实并不新鲜,而憨憨地,这是第一次有人这么描述我。据说世界上所有的幸福都一样。或许吧。自那晚的约会之后,百果山成了我和余珊的秘密后花园。余珊在学校买了些餐票,以便懒得回家吃饭时可以在学校食堂就餐。一有时间,我们便相携遁入山中。倘有话要说,寻个偏僻角落说个尽兴,倘无话可说,便相偎而坐,倾听满山的鸟语和虫鸣,或者象置身于原始森林的探险者,不断探寻未曾涉足过的角落,乐此不彼。&&&&余珊是住在马家坳的地委大院。她简单提起过她的家人:爸爸在政府,妈妈和哥哥在邮电局,姐姐在下面一个县里的银行。我也是简单说起过自己的家人。学校里的人和事、音乐、甚至接下来我打算要策划的活动,都够我们聊的。&&&&第4次送余珊回家,是6月上旬一个周日的晚上。与前几次不同,那天天色并不晚,到地委大院门口时才9点。我意犹未尽,余珊心有灵犀:“干脆到里面再走走吧。”&&&&我略有犹豫:“会不会碰到你家里人啊?”&&&&余珊满不在乎:“应该不会。我爸妈在新闻联播后有散步的习惯,一般8点半前都会回家。我哥我嫂不住这里,周六才过来。”&&&&我说:“哦,那进去吧。”&&&&其实我犹豫的另一个小小原因我没说:地委大门挺气派,门口还有笔挺笔挺的武警站岗。即便我曾经是我们村的潮流达人,进这样的地方对我来说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我紧张。&&&&还好,问题没那么复杂,乡下小子我并未遭遇武警的拦截。至于原因,我首先想到的是,也许我已经没有那么土气袭人了,或者,即便我土,那也是土八路的土,而非土匪的土。然后,我猜我想多了,实际应该是跟着余珊的缘故吧。&&&&我挨着余珊,沿着干净平坦的道路往前走,没敢像在百果山散步一样搂着她。我觉得即便不会碰上余珊父母,碰上熟人邻居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大院里既是办公区,也是住宅区,绿化很漂亮,地面非常干净,虽比百果山多了点顾忌,但那份宁静和清爽却很相似。绕着大院走了一圈之后,在一处离路灯较远的办公楼的拐角上,我们靠着栏杆停了下来。我四下扫了一眼,感觉这个时候这里应该不会有人路过。&&&&余珊看着栏杆外面,象是在聆听着什么或是在想着什么。微光里,那张脸端庄而脱俗。这令我突然想起陈玉莲版的小龙女来,那曾经是我魂萦梦牵的女神。&&&&不知道是否察觉到被我盯得太久,余珊突然撅了下嘴。我脑海中立时便浮现出余珊前两次撅嘴的样子。这一次跟前两次感觉上又有不同,但跟第二次一样,我再次有被一枚柔柔软软的子弹击中的感觉。我突然摘下眼镜,搂过余珊,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很有力地吻在了她的唇上。正当我庆幸自己一击得中,并伺机扩大战果时,意外发生了:余珊居然用力挣脱开了,并且扔了一记耳刮到我脸上。&&&&我很困惑,茫茫然不知所措。我习惯性地举起自己的问号准备顶一下眼镜,结果发现眼镜在手里。于是戴上。&&&&我试着梳理刚刚发生的事情:首先,我能肯定这的确是一记耳刮,因为即便是最粗鲁的男人的抚摸估计也会比这个轻一点,而余珊是个温柔而有修养的女生。再说通常情况下,抚摸的话,手在脸上停留的时间大都会超过一秒,而刚刚这个,半秒都不到。当然,如果定性为耳刮的话,这记耳刮并不算重,远未达到响亮的级别。在我的记忆里,似乎还没有过挨耳刮的经历。虽然小时候,我爸妈也打过我,但从来都只有敲爆栗子、扯耳朵和用藤条或吹火筒打屁股这3个传统项目。至于小时候,据说我偶尔有跟小伙伴们发生武力冲突,通常也就是推推攘攘而已,到不了打耳刮的地步。那也就是说,余珊这一耳刮是我遭遇的人生第一刮。为什么自己的初吻会遭遇初刮?我觉得脑子有点乱。我尝试在读过的文学作品或者看过的电影电视里搜寻类似的案例,毫无结果。从听闻过的同学朋友的恋爱史中搜寻,同样没结果。难道我这遭遇填补了人类恋爱史上的空白?不至于吧。不管怎样,我算是明白了初吻有风险,冲动需谨慎。&&&&这时余珊也在整理着她的思路。过了约10秒,也许是15秒,她似乎才明白刚刚这次粗鲁的袭击掳走了她的初吻。但是,袭击者是她喜欢的人,她的男友,而她已经本能地对此行为进行了严肃而及时的纪律处分。小说里,以及电影、电视里,初吻的感觉不是很美妙的吗?切!&&&&尽管感受到的是惊吓,而非美妙,但眼前这个憨头憨脑的家伙的确是第一个吻了自己的男生,这是确定无疑的。余珊往前一步,双手挽住我的手臂,歪着头在我的肩上贴了约十几秒钟,然后以无比温柔的声音打破了沉默:“我们,走吧。”&&&&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就临近期末考试。&&&&我和余珊约好了要减少约会,多花点时间在休息和复习功课上,不一定要做到学业优异,但无论如何不能出现补考。作为学生干部,补考就太丢人了。&&&&因为天气热,下午比较容易困,我午饭后常常会在宿舍小睡一会。这时我发现一个问题:宿舍里经常有人打麻将,有时候甚至同时有两桌。经其他需要休息的同学抗议之后,本班同学已经很少参与。但连续几天,本班一个同学和另几个90级的老乡还是照打不误。&&&&周五那天,一位仁兄杠上花,狂笑声中,我旁边两位被惊醒的兄弟烦不胜烦,一人给了一个字:“操!”&&&&我忍无可忍,下了床,木着脸走过去:“请你们换个地方打行吗?”&&&&那几位师兄眼皮都不抬一下,开始码牌。瞧着其中有两位长相严重不和蔼,我有点忐忑。边州位于几个省的交界,交通不便,自古多有土匪出没,新中国虽说匪患不再,但这里民风一直彪悍。如果我继续升级制止行动,说不定会打起来。这对于从小不大惹事且明显缺乏打架经验和勇气的我来说,实在是个巨大的考验。但若就此放弃的话,我想,不仅那几位仁兄会蔑视我,我自己大概也会蔑视自己。不管是作为班长,还是作为宿舍里需要休息的普通一员,我都没理由退让。骑虎难下一词,应该可以形容眼下这种情形吧。&&&&几秒种之后,我把心一横,心想管他妈的,要打就打吧。我一记重拳便擂翻了临时搭建的牌桌。90级的3位仁兄立马就跳起来了,一个长得很不和蔼的家伙大声吼道:“干什么?”我仍然板着脸,貌似平静地说:“不干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如果有意见,可以到学生科去提。当然,如果要私下解决,哼哼。”&&&&我一边哼一边暗提真气,并盯紧那位师兄的手。&&&&与人动手盯住对方的手很重要。虽说我几乎没跟人动过手,但身边不乏经常跟人动手的兄弟,因此不止一次听过这一经验。我记得在武侠小说里,高手过招通常是盯住对方眼睛,但我觉得以目前的局势而论,入门级的经验应该更加实用。倘若对方是已经通了任督二脉的高手,那我哪都不用盯,闭着眼睛直接挨打就行。幸好,那手没什么动作。对峙了至少5秒钟,本班那位同学开始收拾地上的麻将和桌板。我知道不会有架打了。至少在校园里不会。我猜几位师兄在敌寡我众的情形下没有出手,或许是考虑到毕业在即,怕影响了拿毕业证吧。当然,也可能有另一种顾虑:在学校里,谁来自哪个县大家都知道,不知道一听说话也知道,因为每个县口音不一样。同一个县的同学常常是抱成团的,不同县的两个人打架极有可能演变成两个县的同学群殴。龙城是边州地区最远的县,是大县之一。也许因为来得最远,大家也最团结,当时在学校里人数可能是最多的。倘若真发展成群殴,那几位仁兄知道讨不了便宜去。&&&&从此寝室里天下太平,再无牌局。后来我跟余珊说起这事,吹牛说:“男人,就该对别人狠一点。”&&&&余珊瞪我一眼说:“对我也狠啊?”&&&&我嘿嘿一笑说:“你是我的人,当然不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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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度过了一个无比惬意的暑假之后,新学期开始了。&&&&这一学期团委组织了书法、演讲比赛,联合学生会组织了篮球以及歌手赛,组织工作比上学期的要更成熟,周末舞会也保持了一贯的活跃气氛。学校对团委和学生会的工作很满意,期中考试后,校领导传达了一个重要指示:明年开学后改选新的团委和学生会班子,现任干部要留意在92级里发现人才,原则上继任者由现任干部选定和培养。&&&&我悄悄得意了好几天。很明显,这是学校对现任干部的肯定和信任。上一届学生干部的选定便不是采用这种方式。我在92级普招中文班里物色了一个叫曾俊的小伙子。曾俊来自龙城,戴着眼镜,看起来甚至跟我有几分相似,比我更清秀些。经过几次沟通,我发现他在做人做事的原则方法上跟我有诸多相近之处,悟性也很好。有趣的是,主席挑选的继任者也是他那个县的老乡,戴着主席一样的黑框眼镜,说话做事也象主席,形象上比主席更清秀些。&余珊挑选的继任者则是92电算班一个很阳光的帅小子。阳光小子很活跃,爱唱爱跳,话多嘴甜,管余珊一口一个姐,不仅余珊挺喜欢他,连我也觉得这小子看着挺顺眼。&&&&我跟余珊的恋爱在时间的酝酿中变得比二锅头还要浓烈。学期结束时,余珊流露出无限依恋,我也觉得难舍难分。我想过在学校多留几天,但不太现实。电大虽说也是大学,管理方式却异于其他大学,更象中学,放假后宿舍便会关闭。&&&&我仅仅在学校多留了一晚。那晚很冷,空荡荡的宿舍里只有我和余珊。为了不让老师发现,我们紧闭门窗,也没开灯。深邃的黑暗里,我们相互偎依着在床上小声地聊天。快凌晨&一点时,我说:“我们睡吧,不然你明天就成熊猫眼了。”&&&&余珊“嗯”了一声,紧紧搂着我,躺了下来。就在我几乎开始迷糊的时候,没想到余珊提起了一个全新的话题,瞬间便击溃了我的睡意。&&&&余珊说:“要是毕业以后我们不能在一起,你说怎么办?”&&&&这问题很现实,也很尖锐。说实话,我几乎没想过。一方面大概因为,我骨子里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吧,推动我去做一件事或者坚持一件事的通常是感觉和热情,是感性,而不是计划和理性。我觉得很多事情,比如说恋爱,过程远比结果重要。另一方面是因为客观现实:我在边州没有任何靠山和关系,留在边州没可能。而余珊也不可能跟我去乡下教书,即便她自己愿意,她家里也不可能允许。所以我何必去想?我确定自己爱余珊,但我同时也确定自己是个普通人,是个智力和意志力都很平常的普通人,即便以美好的爱情为支点,我撬动现实的力量并不会比大多数普通人更强大。&&&&我想了想说:“毕业还早呢,顺其自然吧。”&&&&“什么顺其自然啊?”余珊突然调高了音量。然后,居然小声开始哭泣。&&&&我吓了一跳,眼角还残留着的几只瞌睡虫瞬间没了踪影。我说:“我的意思是说,哪怕将来不能在一起,我们已经拥有了最美好的经历。”&&&&余珊用力踢了两下脚,床板咚咚直响。她继续抽泣道:“你,还说!什么叫哪怕不能在一起。我要我们永远在一起。一定要在一起。”&&&&我说:“好啦好啦,我说错了。我们一定在一起。”&&&&93年上学期开学两周后,团委和学生会新旧班子顺利完成了交接。&&&&我的毕业论文寒假就已经完成,开学后毫无悬念顺利通过。当部分同学还在老师的指导下反复修改论文时,无官一身轻的我常常把空余时间花在约会上。&&&&4月初,边州某企业联合音乐家协会举办了一场歌手大赛,我和余珊都报名参加了。我以一曲郑智化的《麻花辫子》闯入决赛,并以决赛最后一名的成绩获得优秀奖。因为比赛不分唱法,而且前面9位选手大多是职业的,也就是地区歌舞团的歌唱演员和歌舞厅的驻唱歌手,因此即便是决赛里的最后一名,幸福感仍是从我的心底一直蔓延到脸上,挡都挡不住。优秀奖的奖金是50元。拿了奖金之后,我想了想,不管是为我庆贺也好,还是安慰余珊未能进入决赛也罢,干脆带她去吃饭吧。我们去了军分区隔壁那家大排挡,品尝了他们赖以成名的狗肉火锅。那是我第一次隆重地请余珊吃饭。吼吼。&&&&5月份开始,我和余珊有时会谈到毕业后的去向问题。&&&&实际上寒假在家时,这问题我跟我爸妈也谈过。我爸态度明确,觉得我跟边州女孩谈恋爱很不现实,我回到县里两人就意味着分手。我爸这态度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20多年前,他处理自己的问题就是严格遵循了这一态度的。具体来说,1965年,我爸是做了几年民办老师后考入边州民师的,其年龄比大多数同学要大几岁,也就比大多数同学多了份成熟。加上他本来就帅(如果把他那时候的照片跟我现在的照片放一起,10个人至少有9个会说他比我帅),体育和音乐方面也很擅长,因此颇得女同学青睐。而且我爸根正苗红,祖宗十八代都是贫农,稍有历史常识的都知道这成分在当时很是牛逼,几乎等同于后来的“我爸是李刚”。更牛的是,我爸还成了学生会主席,66年停课闹革命更是成了红卫兵保皇派的头,常常为了维护和平和良知而努力,虽然其势力不如好勇斗狠的造反派,也就是湘江风雷派,那也算得上是一号人物。因此直到68年毕业,女生写给我爸探讨革命友谊的书信可不止一两封。那时候,我们那个县的读中师通常是在顺县民师,分到边州民师的极少。也就是说,给我爸写信的女同学全都是外县的,毕业后大家得各回各县。所以有过社会阅历的我爸便抱定了务实的态度,无论收到谁的信,楞是没轻举妄动。结果,当然,是给我妈捡了个便宜。当然,世易时移,我爸虽不看好我和余珊的爱情,但也谈不上反对。他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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