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大家共同做的分割时黑龙江法院按份共有房屋分割好还是按份额

房产按份共有人能随时随地提出分割请求吗?
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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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共有人可随时要求分割财产;2、不存在谁先提出谁吃亏的道理;3、分割份额可由共有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你可要求依照市价按照房产证上的份额进行分割。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十九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一百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第一百零一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一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一百零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但是要全部产权人都同意签字才可以的
能提出分割要求,但要经其他按份共有人的同意,按份共有人有优先先购买权,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然不是谁提出分割就吃亏,因为产权的份额已经约定好了,按产权证上的所占份额进行分割即可。
在接受委托后经和被代理人耐心的沟通并对案情进行详细的分析后确定了一套诉讼方案。本案因为具有代表性,法院将本案由简易程序变为了普通程序,不过,最终在维护社会和谐和法律尊严的前提下我为被代理人争取到满意的结果,也结束了困扰了被代理人多年的现实问题,实现了一名律师价值。案情简介:任先生和蔡女士为夫妻,二人共有四个子女。任先生于2006年去世,留有位于石景山区某处的房产一套,该房产属任先生和蔡女士双方共同所有。任先生去世后蔡女士及其子女因对被继承房屋分割问题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判决任先生和蔡女士共同所有的房屋由蔡女士和四个子女按份共有,其中蔡女士占60%的份额,四个子女各占10%的份额。判决生效后,蔡女士因身体不好想把房屋出卖之后养老治病,其三个子女均同意分割,但其中蔡女士的二儿子不同意处置该房屋自己也不同意购买。大家因协商不成,蔡女士和其中三个子女将二儿子起诉到法院。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按份共有财产归大儿子所有,其他共有人协助大儿子办理过户手续,大儿子给其他共有人相应补偿。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争议焦点:1.法院对被继承房屋的份额确定后,涉案当事人能否依据法院的判决处置其份额?2.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请求分割的权利应该如何行使?3.按份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的方式有哪些?本案律师的代理意见:首先,我认为本案不存在关于涉案房屋即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处的房屋产权争议问题,原告与被告对涉案房屋所享有的权利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并生效,四原告与被告按份共有涉案房屋,并按判决书确定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其次,原被告对涉案房屋确定按份共有权后,没有对共有物处分进行约定并达成一致,依据《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四原告占涉案房屋90%的份额,达到了法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同意的规定,可以对共有的涉案房屋进行处分。并且依据《物权法》第99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的规定,四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有财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应当得到支持。第三,依据《物权法》第100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的规定。本案共有财产的分割在未能协商确定分割方式的情况下,由于共有涉案房屋为不动产不适宜实物分割的分割方式,应采取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而本案中被告没有能力将共有房屋折价款支付给四原告,故如果采用折价方式应将共有房屋归四原告或其中之一,由四原告或其中之一按照合理价格及被告的份额确定折价款给付被告,如果被告仍不同意,只能申请法院拍卖或变卖就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综上,本代理人认为,四原告诉求合理合法,依法应当得到支持,在共有财产分割方式上,请法院考虑到蔡女士年老多病急需用钱的基础上,确认合理的财产分割方式,采取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以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如果房本是您本人的,产权在您父母去世之前已经转移给您了,那就是您个人的财产,就不用分您哥哥了
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利。不过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唯一居住用房,法院一般都不会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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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城市房价:共有房屋如何进行产权分割?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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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如何进行产权分割?
   大洋新闻 时间: 来源: 信息时报
  房屋析产,是指房屋共有人通过协议、法院裁判等方式,依据一定的标准,将共有的房屋予以分割。越秀法院民三庭李N毅法官表示,析产的前提是看共有人对房产的共有形式是属于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房产权利,一般基于共同生活关系产生,如夫妻共有房产、家庭共有房产等。按份共有,则是指各共有人按特定份额享有共有房产权利,如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确定了各共有人的具体份额,或者共同购房时各共有人约定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按照上述规定,共有房屋析产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和变价分割三种方式。具体而言:
  一,实物分割,是指直接分割房产,在各共有权人均主张取得房屋,并且房屋满足实物分割的条件时适用。举例而言,如一栋两层楼的房屋,两个产权人等份共有,则可以考虑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二,折价分割,是指房屋作价补偿,即由其中一个或者部分共有人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权,并对放弃产权的其他共有人作出补偿。三,变价分割,是指所有共有人均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通过将房屋出售或者拍卖等方式,将卖得的价款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配。
  因此,共有房屋析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三种分割形式进行。而各共有人在析产过程,既要考虑经济效益最大化,亦应在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减少讼争。
    (原标题:共有房屋如何进行产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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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房产分割
我和妻子母亲继父四人共同买了一套住房,用继父的公积金办理了组合贷款,主还贷人是继父,其它是共同还贷,房产证是共同共有,现在继父要离婚,要把他的产权取消掉,贴钱给他,这样的情况手续要怎么办,房贷怎么处理,另外,能不能把四个人的产权都赠于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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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1)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份额区分的。  (2)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一、常见共有房屋所有权  共同共有的房屋是基于共同劳动或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在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房屋共同共有有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权和家庭共有房屋所有权两种。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夫妻有特别约定的外,夫妻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夫妻婚后兴建、购买、受赠或者继承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在婚姻关系消灭(离婚或一方死亡),或者双方有特别约定时,才能确定份额,进行分割。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房屋是家庭活动的必要场所。家庭共有房屋是家庭成员集体劳动兴建或通过接受赠与等方式获得的。家庭共有房屋在分家之前不得分割。  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应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多数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不允许个别共有人独享房屋所有权。对于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尤其必须全体共有人意思表示一致,个别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行为无效。  二、房屋分割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必须对共同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分割时,应先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割。确定各所有人的份额,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所有人均应本着团结和睦、互助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以求达成一致的意见。若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如《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照顾女方和小孩的利益。对于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法律也无特别规定的,一般应当确定相等的所有权份额。  对于共有房屋,无法确定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时,如果一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另一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即使主体共同共有的人是少数,也应该视作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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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财产要协商解决,并签署共同共有财产处分协议才能处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可以共同分割。但是,具体的事情还是咨询一下懂法律的专业人士的好。
1. 房屋产权变更:你母亲可以和你继父协议离婚,对该房屋的分割作出规定,你们可以凭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2。房屋赠与:基于你的孩子和其他产权人都是直系亲属,可以将房屋产权赠与给你小孩。上海房产婚姻律师 马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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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法律达人 房屋共同共有继承时可以重新划分份额吗?
我家是动迁房,办产证的时候是2000年,产证上有我爷爷 奶奶 爸爸 妈妈 我五个人的名字,签产证的时候写了共同共有,现在爷爷 奶奶都过世了,去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把爷爷奶奶的遗产由我爸爸来继承。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的时候想重新划分份额,但是交易中心的办理员告知我们因为原来是共同共有的,所以份额只能是我爸爸3/5 我妈妈1/5 我1/5。但是我不想这样分,百度了一下 房屋共同共有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1)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份额区分的。(2)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必须对共同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分割时,应先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割。确定各所有人的份额,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所有人均应本着团结和睦、互助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以求达成一致的意见。若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如《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照顾女方和小孩的利益。对于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法律也无特别规定的,一般应当确定相等的所有权份额。如果找度娘的意思 我们家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应该可以按自己提的份额重新划分的为什么工作人员不给办理?到底是度娘对还是工作人员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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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享有所有权。房屋共有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许多共有人分不清楚自己是属于按份共有人还是共同共有人,找法网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两者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是两个以上的所有人按照一定的份额比例对房屋享有,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所有权份额是确定的。而房屋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
  房屋共同共有与房屋按份共有两者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
  (1)所有权的范围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
  (2)义务的负担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3)共有房屋的处分
  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的房屋以及对共有的房屋作重大修缮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的房屋以及对共有的房屋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共有房屋的分割
  按份共有中,共有人若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而共同共有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也就是说,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一般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5)共有人之间及其与第三人间的关系
  按份共有中,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也要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按份共有人都要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如果按份共有人偿还债务已经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份额了,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而在共同共有中,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除了在对外关系上,共同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要承担连带债务外,在内部关系上,共同共有人也是共同享有债权、共同承担债务。
  以上就是房屋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相信大家应该能够准确区分了。其实实践中,房屋共同共有的情况一般就是夫妻婚后和家庭成员在分家前对房屋的共有,其他情况一般都是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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