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道编码联想华为投票事件为什么没有支持华为

联想集团这场风波将告一段落,但这次风波后的启示值得我们铭记。
砺石导言在5G标准投票中,联想集团很好的站在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上去进行了选择,卖国完全是莫须有的罪名。但在这次联想风波背后,很多公众身上所体现出的狭隘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是极为不对的,也是极为危险的思潮。砺石商业评论创始人 刘学辉 | 作者付迎爽 | 编辑1风波 最近在各大互联网媒体平台流传很多“因为联想站队高通,最终导致华为以微弱差距输了”、“中美为5G打得头破血流,联想却投靠了美帝”与“深扒联想黑幕,为何坑害中国华为,投票给美国高通”等类似标题耸人听闻与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 这些文章迅速引起社会热议,让很多不明真相的公众都对联想大加指责,指责其不给华为投票,不顾及国家利益,只是在乎自己私利。 联想的此次风波源于一起谣言,“在2016年11月份3GPP会议的5G标准评选上,联想集团在投票中倒向高通主导的LDPC码方案,导致华为主导的Polar码方案以两票之差落选。” 对此,联想集团发表回应声称,联想给华为投了赞成票,华为官方也两次发表声明支持联想,称联想在5G标准投票过程中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并对联想对华为的支持表示感谢。 但让笔者感到蹊跷的是,虽然联想与华为都澄清了事实,但是很多文章依然选择忽视真相,而是继续罔顾事实,对联想的讨伐呈现越演越烈之势,甚至把“卖国”的帽子扣在联想身上。 可悲的是,在这个时代,很少人有耐心去了解事实的真相,而是喜欢跟风,以讹传讹,因此笔者想帮联想说几句公道话。2真相 我们先来还原一下联想这次风波的事实真相。 5G标准作为4G之后的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其需要全球各个国家的研究机构与通信相关企业共同参与确定。3GPP(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是全球影响力最大的通讯标准化机构,主要协调全球各个国家的相关企业制定全球统一的5G标准,是一个专业化的行业组织,全球共有500多家机构与数万名科学家参与。 5G标准的制定主要涉及数据信道编码和控制信道编码两大部分,而编码又分为长码和短码,在通信行业主流的编码标准有LDPC码与Polar码两大类。LDPC码此次由三星主牵(并非网络谣言中说的由美国芯片公司高通主导),是基于1962年美国教授提出的编码原理;Polar码由中国通信公司华为主导,是基于2008年土耳其教授提出的编码原理。在2016年11月举行的3GPP会议上,由全球多个国家的相关企业投票评选5G信道编码标准方案,最终确定了LDPC码和Polar码分别成为5G的数据信道编码标准方案和控制信道编码方案。在数据信道编码的“长码”部分,联想集团及其旗下的摩托罗拉移动投票给了LDPC码,这是因为LDPC码在性能上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所以各大企业都集体选择LDPC码,而选择Polar码的只有其主导者华为一家。 在数据信道编码的“短码”部分,联想集团与摩托罗拉移动都投票给华为主导的Polar码,但是因为高通等企业的反对(一票否决权),最终华为主导的Polar码输给了LDPC码。 在控制信道编码部分,联想集团与摩托罗拉移动同样投票支持了华为主导,但联想之前没有太多技术积累的Polar码方案,帮助华为Polar码扳回关键性的一局,成为5G eMBB控制信道的编码方案。 在整个过程中,联想集团与其旗下摩罗托拉移动的投票并没有问题,兼顾了国家利益、行业利益与企业利益。值得一提的是,在数据信道编码的“短码”部分,联想和摩托罗拉在表决上都对华为主导的Polar码投了支持票,但Polar码方案最终落选。如果单纯从商业利益的角度考虑,联想和摩托罗拉在数据信道的短码方案上应该选择LDPC码方案,因为联想和摩托罗拉自身在LDPC码上拥有更多的技术积累,如果LDPC码作为数据信道短码方案,将可以帮助联想和摩托罗拉节省大量的设备转换成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联想和摩托罗拉最终仍然选择支持华为主导的Polar码,实际上是牺牲了联想自身商业利益顾全大局,维护了中国5G产业的整体利益。 为求证联想集团投票是否有问题,联想集团创始人,联想控股董事长柳传志先生亲自和华为创始人任正非通了电话。任正非表示联想在5G标准的投票过程中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并非常感谢联想集团对华为的支持。 上述是完整的事实真相,联想集团在这次风波中着实被冤枉了。3启示关于5G标准投票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只要稍作研究便可了解全部真相,但还是有很多人故意扭曲事实,污蔑联想投票为卖国行为,进行错误的舆论引导,并不断发酵,这是偶然事件?还是被人利用?不由得不令人深思。 虽然联想集团近些年在发展过程中遭遇了一些挫折,但联想集团一直是中国民族企业的骄傲。在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中国完全没有自己的计算机产业,面对大批外国企业的大举进攻,是联想甘冒风险,跟这些庞然大物一较高下,用代理国外产品赚的钱,贴进去来坚持国产计算机的研发,坚决举起民族工业的大旗,最终击溃国际巨头。这样才使国产电脑走进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才使中国的信息产业得以发展,也成为今天中国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大发展的坚实基础。 联想与华为在中国IT行业自主独立的发展过程中居功至伟,联想集团的这次风波有很大可能是外部势力恶意操纵和挑拨离间的结果,其目的就是希望借此从内部瓦解中国联想、华为等企业之间的5G同盟关系,浑水摸鱼,以争取在6月份的国际5G标准制定中形成有利于自己的局面。因此,那些不明真相的公众在炮轰联想的同时,很可能正被别有用心的势力所利用,给中国5G阵营以及Polar码方案的所有支持方制造障碍。 除此之外,中国公众在联想集团的这次投票风波事件的表现也让人大感意外。一部分人基于私利,罔顾事实,给联想集团扣上莫须有的罪名来牟取商业利益;还有一部分人根本没有耐心去了解事实真相,去了解什么是5G标准,什么是控制信道编码,什么是数据信道编码,什么是数据长码,什么是数据短码,联想集团在这几项投票中到底是如何选择的?面对谣言也没有任何独立思考,而是被居心叵测之人利用,以爱国之名去给联想集团妄下定论,给中国企业制造伤害。 爱国不是以爱国之名,行伤害自己人、伤害中国企业之实。爱国是当国家与同胞在危难之际,能与敌人血拼到底;爱国是坚守中国人身份不崇洋媚外;爱国是在海外学有所成后归来报效祖国;爱国是处处注意个人言行,树立中国榜样。 另外,在5G标准投票中,联想集团很好的站在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上去进行了选择,卖国完全是莫须有的罪名,但在这次联想风波背后,很多公众身上所体现出的狭隘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是极为不对的,也是极为危险的思潮。 全球化是一个国家和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企业将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全球化竞争中去。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在一次公开演讲中曾讲,“做一个全球化的企业,一定要从灵魂深处认可你是要按照全球化的规则来做的”。 我对郭广昌的这句话颇为认同,中国企业在未来参与更广泛的全球化竞争中,只有抛弃狭隘的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遵守全球化规则,与全球化合作伙伴互惠互利,并肩负起全球化的责任,才能赢得全球尊重,才能成为全球商业闻名世界中的中国新力量。 联想集团这场风波将告一段落,但这次风波后的启示值得我们铭记。品牌传播 | 企业专访 | 投稿合作请添加微信推荐关注砺石商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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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标准投票旧案回放:联想有没有捅刀华为,为何被批不爱国
近日,网络上有文章翻出两年前5G编码标准投票的旧案,对联想集团在其中的表现提出质疑,这甚至惊动了74岁的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 5月16日,已经不在联想集团担任职务的柳传志亲自撰文发声称,看到相关文章后,他向杨元庆和联想集团的多位高管,包括当时参加3GPP会议的联想代表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他称,在整个投票过程中,联想集团代表遵循两个原则:一个是基本的,要维护自己企业的利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就是要注重大局。什么是大局?大局就是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 “我们综合考虑国家整体产业合作、创新与发展,坚决选择了联想之前没有太多技术积累的Polar码方案。在整个过程中,我个人认为,联想的投票原则没有问题,执行也没有问题!”柳传志在信中称,他还电话了华为CEO任正非,任正非也认为,联想在5G标准的投票过程中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并对联想对华为的支持表示感谢。 那么,在2016年两次3GPP(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移动通讯标准化机构)会议中,联想到底是怎么投票的呢?为何两年前的旧账会被重新翻起,还给联想贴上“卖国”的标签?
两年前旧案突然成了焦点
某知识问答平台上,有两篇质疑联想的帖子,题目分别是“如何看待5G标准上联想的投票”和“联想为什么不给华为投票”,发表时间分别是5月9日和10日,主要讲的是2016年10月份、11月份两次5G编码标准投票中,联想没有支持华为,而是站在华为竞争对手高通的一边。 2016年10月份,3GPP在葡萄牙的里斯本召开了RAN1#86bis会议(以下称86次会议),主要议题是对5G数据信道标准进行讨论。2016年11月份,3GPP又在美国召开了RAN1#87会议(以下称87次会议),主要讨论的是5G数据信道短码方案以及5G控制信道方案。 5G通信的编码分为两种,一种是数据信道编码,一种是控制信道编码。 在前述知识问答平台上,联想被质疑的焦点是在86次会议上的表现。有质疑者称,联想在数据信道短码表决上,没有投票支持华为的方案,联想与高通一起赞成所有数据信道编码都用高通主导的LDPC方案。还有人指责,在87会议上,联想没有支持华为提出的Polar码作为数据信道的短码方案,导致华为的Polar以微弱的票数之差输给了高通。(具体的实际情况,下文有详述。) 虽然已是两年前的旧案,但关于联想在投票中表现的讨论,依然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 5月11日,联想集团发布澄清公告称,在3GPP举办的有关5G标准的表决会议上,联想针对5G标准的Polar方案投票(该方案由中国移动、华为等中国企业主导),包括联想旗下的摩托罗拉移动,所投的都是赞成票,“我们谴责任何造谣行为,也吁请大家切勿相信谣言。对于恶意造谣者,我们保留相关法律权利,依法追究到底。” 5月11日晚,华为中国区官方微博发文进行澄清。但华为也只强调了联想在控制信道方案上对华为的支持,并未提及联想在数据信道短码上的态度:“GPP会议上,华为及其他55家公司(包括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基于广泛的性能评估和分析比较,联合提出Polar码作为控制信道的编码机制并获得通过,联想及其旗下摩托罗拉移动针对该方案的投票都是赞成票。” 联想和华为连续澄清和说明,未能平息质疑。于是,才有了柳传志的亲自撰文。 5月16日,联想控股董事长、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发布《行动起来,誓死打赢联想荣誉保卫战! ——致联想集团全体同仁的一封信》称,“近几天,我从朋友转给我的文章里注意到,突然出现了一些直指联想、用词相当恶毒的文章,甚至把"卖国"的帽子扣在联想身上,声音竟然越来越大,致使联想的声誉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这让我非常震惊!” 柳传志在公开信中要求,“联想的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全体同仁要积极献计献策,万众一心,同仇敌忾,誓死打赢这场联想荣誉保卫战!” 联想上下对这一事件的重视和紧张,可见一斑。
5G编码方案分三种
为何一桩旧案,会引发如此大的关注? 原因之一,当然是5G标准的重要性。信道编码是5G通信标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芯片复杂度,终端成本,功耗,以及专利费用都有很大影响。所以各个公司都对此给予了很大关注,这牵涉到5G商用后专利费的问题。而且,掌握5G标准的主导权,对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意义重大。 在 3GPP 制定 5G 标准的过程中,有三种编码方式被推出,分别为 Turbo code(涡轮码), LDPC code(低密度奇偶校验码), Polar code (极化码)。 三种码的基本情况如下: Turbo code:3G和4G标准采用了 Turbo 码。Turbo码最初由法国人Claude Berrou发明,但3G标准里最终采用的是以美国休斯公司(Hughes Network Systems)为主导的方案(此专利后来被LG收购)。4G沿用了3G的编码方式。通过在3G、4G中的应用,Turbo code技术变得非常成熟。但面对5G的高性能,尤其是高速率的要求,Turbo code开始显得力不从心。 LDPC:由MIT教授RobertGallager在1963年的博士论文中发明,其基础专利早已失效。LDPC在上世纪90年代被MacKay重新发现,随后学术界和工业界都进行了深入的 研究,其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专利也比较分散。近二十年来被广泛应用于深空探测, 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WiFi、以及 HDD、SSD存储系统等,通过不同的设计优化可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 Polar code:这是由学术界最近几年升起的一颗新星,土耳其的Erdal Arikan教授于2008年发明,是近年来信息论学术界在编码领域继LDPC之后的最大突破。包括华为在内的各大公司对Polar码也都有研究。最终华为在5G编码上选择了Polar方案。据澎湃新闻记者从联想集团获悉,联想因为摩托罗拉移动(下称摩托罗拉)对LDPC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产生和拥有40多个专利。 通过和谷歌公司的协议,联想获得了这些专利的保护,其中包括标准基础专利(SEP)。但联想(包括摩托罗拉)没有任何Polar code专利。 3GPP工作流程在讲投票之前,先来了解下3GPP的工作流程。 据了解,3GPP RAN1工作组负责无线接入网物理层设计,包括信道编码。 RAN1有一位主席和两到三位副主席。理论上主席应该公正公平,权衡各方利益,最终综合各个公司的方案,使之达成共识,推进标准化进程的顺利进行。会场讨论由RAN1主席或者副主席(特殊情况下由主席指定一名参会代表)主持。 每次工作组开会,针对既定的议题,各个公司都会提交自己的技术方案,以文稿(contribution)的形式提交。由主席全权决定哪些文稿在会上宣读。主席对会场讨论的问题和方向有很强的引领作用。根据文稿和会场讨论情况,一个公司可以联合其他公司在会场上随时提出提案(Way forward),并由代表们当场讨论。根据会场的情况,主席可以提出对一个提案进行正向表决或者反向表决,也可以直接提出问题和几个选项,要求在场的代表们当场进行表决。会场讨论只能从技术的角度进行,各个公司经常需要对某一项提案进行表态,当场表示支持或反对。所有技术性的讨论,无论是在一个提案上署名表示赞同(可称之为正向表态), 还是对一个提案表示反对(可称之为反向表态),都只是表示立场,都不是3GPP的正式投票,虽然现在外界把这个称作“投票”。 据了解,技术讨论表决的结果,并不根据对其支持或者反对的公司的多少做出最后决定。3GPP的工作方式是以达到共识(consensus)为目的,甚至并不要求所有公司都对一个提案表态。一个提案得以通过,惟一的要求是没有任何公司反对,而不在于有多少公司赞同。如果一个提案即使只由一个公司提出,而没有任何公司反对,这个提案也将得以通过。相反,如果有公司反对一个提案,其他大多数公司都支持,按照3GPP的章程,这个提案也很难通过。 因此,各个公司为了使自己的方案通过,经常会在开会现场对自己的方案进行修改,与其他公司的方案融合,共同提出新的、符合更多公司利益的提案,以期得到更多的支持,而更重要的目的是减少对这一提案的反对。会场上对于一个提案感兴趣的公司都会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些公司因其技术实力强大,技术方案更先进或者更全面,或者由于在3GPP的影响力,其观点更有说服力,他们的意见会得到更多公司的尊重;而技术实力薄弱, 或者在这个领域根本没有技术的公司,人微言轻,他们的意见也无足轻重。单纯从一个提案得到的支持或者反对的数量(“支持票”或者“反对票”)来看,说明不了问题,也没有什么意义。而绝大多数公司,考虑到自己的形象和以后在3GPP里面的其他工作,也不会在一个提案获得了绝大多数公司的支持的时候,独自坚定地进行反对,以免引起众怒,让日后的工作变得被动。 华为的polar码主要贡献者万蕾博士曾经在次会后针对3GPP的流程也发过言。“参与其中,深刻理解这只是3GPP作为国际标准化组织为电信产业贡献的又一个5G特性,这里是业界众多公司的共同贡献。技术是没有国界的,3GPP之所以成功,就是归功于它的国际化,它的罗马论坛式的技术辩论是推动技术优化趋于完善的核心机制。NR信道编码机制LDPC+Polar的决策是5G标准的一个里程碑,进一步巩固了3GPP全球5G统一标准的地位,夯实了产业运营商、网络厂商、芯片和终端厂商各方共同合作的决心。衷心祝愿3GPP的全球化的民主精神源远流长。” RAN1工作组一年有6至9次(甚至更多)会议。每次会议为期五天(周一到周五), 会议进行时由主席实时更新并全程公开主席记录(chairman"s notes)。主席记录为会议正式文件,每天都上传到会场的内部网上(同时也对外网公开)。会议结束后上传本次会议的最终版本。 2016年RAN1主席是日本DOCOMO的Satoshi Nagata,但主持编码方案讨论的是Alcatel-Lucent的副主席Mathew Baker。此人是RAN1里最资深的人士之一,曾担任RAN1主席,在3GPP的经验非常丰富,可谓老谋深算。 86次会议下面来说投票。 在3GPP进行5G标准化的进程中,关于信道编码方案最重要的决定,是在两次会议上分阶段作出的。 先说2016年10月,在葡萄牙里斯本举办的86次会议。 5G系统包含了三种设计场景(eMBB、URLLC、mMTC),各自都需要数据信道和控制信道编码。里斯本86次会议只对eMBB(增强型移动宽带)场景下的数据信道编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这次会上有三种数据信道的编码方案备选,分别是LDPC方案,Polar code方案,和LDPC+Turbo code的组合方案。每个方案都有多个公司支持。会议开始,随着技术方案的陈述和讨论,大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提议。 根据3GPP的记录看,支持LDPC(R1-1610767)方案的阵容最为豪华。此提案由三星牵头(并非网上传说的高通),包括三星、高通、诺基亚、Intel 这样的通信技术强大的供应商,也包括SK、 KT、KDDI、 Verizon 等运营商。联想、摩托罗拉移动、阿朗-上海贝尔也在LDPC队伍里,一共有29 家公司共同签署了这个提案。 Polar 方案(R1-1610850) 由华为牵头,以中国公司(包括中兴、信威、普天、小米、OPPO、vivo、Coolpad、展讯等)为主体。其中在编码方面技术积累较深的公司有华为、 中兴、MediaTek。还包括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中国台湾的中华电信、德国电信等运营商。一共27家公司签署了此提案。中国移动并没有支持这个提案。 LDPC+Turbo(R1-1610604)组合方案,(数据信道编码)采用LDPC和Turbo code的组合。此提案签署的公司最少,由Ericsson、LG、NEC、Sony、Orange(法国电信)等7家公司联名签署,主要是日本和欧洲的企业。上述这三个方案是最开始的原始方案。这是一次正向表决 ,即只记录对各个方案支持的公司。由于各个公司彼此互不相让,这次表决哪个提案也没有出线。 联想称,第一轮投票之所以支持LDPC方案,是出于对LDPC方案技术能力和成熟度的认可,以及专利方面的考虑,“摩托罗拉对LDPC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产生和拥有40多个专利。 通过和谷歌公司的协议,联想获得了这些专利的保护,其中包括标准基础专利(SEP) ”,“与Turbo和LDPC相比,Polar code显得不够成熟。在 5G 之前,还没有被商业系统采纳的先例。 ” 由于各个公司对三个提案意见各异相持不下,无法达成共识,第一次表决没有产生任何决定(agreement)。 这时,由中兴牵头提出了一个LDPC+Polar 的混合方案(R1-1610607), 以数据信道数据块大小分为长码块和短码块,其中数据信道长码块用LDPC,数据信道短码块用Polar code。这是第一次提出长短码概念,之前并没有。自始至终,长码短码的概念仅限于数据信道,不适用于控制信道。 不过,中兴这个提案没有得到通过,但在主席的记录上并没有显示出有哪些公司反对。 此时,会议主席主动询问了各个公司的意向,是否愿意接受在数据信道里同时使用多种编码方式,是哪个编码方案或者哪些方案的组合。这只是主席对各个公司态度的一种试探,可视为一次意向性表态,没有正式的提案。 联想在内部调查报告列出:“爱立信、索尼、夏普、诺基亚、阿朗上海贝尔、三星、 英特尔、高通、 Verizon、 KT、 IITH、 IITM、 Fujitsu、KDDI、华为、联想、摩托罗拉移动都表示,数据信道只能使用一种编码方式,其中只有华为一家支持Polar code,而其他各家公司都支持 LDPC。 ” 联想称, 出于对两种码的顾虑(手机芯片成本提高、耗电量增加,面临额外的专利费),联想对LDPC作为唯一编码方案进行了支持。支持LDPC的企业没有变,但这个时候最初支持Polar码的公司发生了分化。包括华为终端在内的很多公司,都转而支持LDPC+Polar的混合方案,只有华为仍在坚持用Polar code作为数据信道编码的唯一方案。支持LDPC+Turbo混合方案的公司基本没有变化,只是此时爱立信已经改为支持LDPC唯一。 到目前为止的两次表态,并没有对数据信道编码做出最终决定。 此时,各家公司又分别进行了更多的技术陈述和讨论。通过讨论,LDPC的技术优势,特别是在数据信道长码上的优势,得到了更多公司的肯定。 会议主席随后又发起了第三次表决。华为看到Polar code作为数据信道的唯一编码方案得不到其他公司的支持,提出针对大小两种码块分别进行表决。在主席提出供表决的三个选项中,数据信道仅使用Polar code一种编码的方案已经被排除在外。这是一次反向表决,即对几个选项只记录那些反对的公司。 反对“数据信道长码用LDPC,数据信道短码用Polar”的公司有:英特尔、高通、LG、Nokia、ASG、MotorolaMobility。 由于每个提案都有很多公司反对,三个提案都无法原封不动地通过。按照3GPP的工作原则,会场主席可以把三个提案里的共同点(即无人反对的部分)作为最终决议决定下 来。由于在这次表决里,所有公司对LDPC用于数据信道长码均无异议,而对于数据信道短码的三种意见仍然相持不下,所以长码达成了决议 。会议同时也确认,针对其他场景(URLLC、mMTC)的编码方式,和eMBB控制信道编码方式,都留给后续会议解决。 87次会议2016年11月份,3GPP在美国召开了RAN1#87会议(以下称87次会议),主要讨论的是5G数据信道短码方案以及5G控制信道方案。 在这次会议上,联想出于战略上的考虑,改变了对Polar code的看法,给予了华为Polar code方案全面支持。对华为Polar码用于数据信道短码,和Polar 码用于控制信道的方案,都投了赞成票。 华为两次发起关于数据信道短码的提案均有联想签署: ——eMBB数据信道使用两种编码方式。由于 86bis 会议已经决定将 LDPC 用于数据信道长码,这个提议实际要求数据信道短码使用 LDPC以外的 方式,即 Polar code。以华为为首的33家公司联署了这个提案,包括联想和 Motorola Mobility。 另有2家公司表示了支持(非联署)。 ——eMBB数据信道短码使用Polar code。以华为为首的57家公司联署了这个提案,包括联想和MotorolaMobility。 不过,这两个提案都遭到了很多公司的反对。在主席记录里面没有显示哪些公司对第一个提案表示了反对,对第二个提案表示反对的公司有 Ericsson、高通、Nokia、阿朗-上海贝尔、三星、 LG、 ETRI、KT、Verizon、英特尔、Docomo、IMT、KDDI、NEC共14家。这时这些公司主要的反对意见是,如果在数据信道上同时使用两种不同的编码方式,在芯片里必须同时实现两种译码器,而导致芯片成本增加,功耗增大。由于这些公司的强烈反对,Polar作为数据信道短码已经没有可能。 虽然Polar作为数据信道短码已无可能,但根据3GPP规程,此时LDPC作为数据信道短码并没有自动得以通过。最终,LDPC拿下数据信道短码,是LDPC支持者和Polar支持者妥协的结果。 而在5G控制信道编码方案中,Polar方案优势较为明显。 最终,两次会议的结果是,5G数据信道编码采用 LDPC方案,5G控制信道编码采用Polar方案。
作者:澎湃新闻 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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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5G标准投票旧案回放:联想有没有捅刀华为,为何被批不爱国5G标准投票旧案回放:联想有没有捅刀华为,为何被批不爱国澎湃新闻百家号近日,网络上有文章翻出两年前5G编码标准投票的旧案,对联想集团在其中的表现提出质疑,这甚至惊动了74岁的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5月16日,已经不在联想集团担任职务的柳传志亲自撰文发声称,看到相关文章后,他向杨元庆和联想集团的多位高管,包括当时参加3GPP会议的联想代表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他称,在整个投票过程中,联想集团代表遵循两个原则:一个是基本的,要维护自己企业的利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就是要注重大局。什么是大局?大局就是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我们综合考虑国家整体产业合作、创新与发展,坚决选择了联想之前没有太多技术积累的Polar码方案。在整个过程中,我个人认为,联想的投票原则没有问题,执行也没有问题!”柳传志在信中称,他还电话了华为CEO任正非,任正非也认为,联想在5G标准的投票过程中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并对联想对华为的支持表示感谢。那么,在2016年两次3GPP(通讯标准化机构)会议中,联想到底是怎么投票的呢?为何两年前的旧账会被重新翻起,还给联想贴上“卖国”的标签?两年前旧案突然成了焦点某知识问答平台上,有两篇质疑联想的帖子,题目分别是“如何看待5G标准上联想的投票”和“联想为什么不给华为投票”,发表时间分别是5月9日和10日,主要讲的是2016年10月份、11月份两次5G编码标准投票中,联想没有支持华为,而是站在华为竞争对手高通的一边。2016年10月份,3GPP在葡萄牙的里斯本召开了RAN1#86bis会议(以下称86次会议),主要议题是对5G数据信道标准进行讨论。2016年11月份,3GPP又在美国召开了RAN1#87会议(以下称87次会议),主要讨论的是5G数据信道短码方案以及5G控制信道方案。5G通信的编码分为两种,一种是数据信道编码,一种是控制信道编码。在前述知识问答平台上,联想被质疑的焦点是在86次会议上的表现。有质疑者称,联想在数据信道短码表决上,没有投票支持华为的方案,联想与高通一起赞成所有数据信道编码都用高通主导的LDPC方案。还有人指责,在87会议上,联想没有支持华为提出的Polar码作为数据信道的短码方案,导致华为的Polar以微弱的票数之差输给了高通。(具体的实际情况,下文有详述。)虽然已是两年前的旧案,但关于联想在投票中表现的讨论,依然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5月11日,联想集团发布澄清公告称,在3GPP举办的有关5G标准的表决会议上,联想针对5G标准的Polar方案投票(该方案由中国移动、华为等中国企业主导),包括联想旗下的摩托罗拉移动,所投的都是赞成票,“我们谴责任何造谣行为,也吁请大家切勿相信谣言。对于恶意造谣者,我们保留相关法律权利,依法追究到底。”5月11日晚,华为中国区官方微博发文进行澄清。但华为也只强调了联想在控制信道方案上对华为的支持,并未提及联想在数据信道短码上的态度:“GPP会议上,华为及其他55家公司(包括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基于广泛的性能评估和分析比较,联合提出Polar码作为控制信道的编码机制并获得通过,联想及其旗下摩托罗拉移动针对该方案的投票都是赞成票。”联想和华为连续澄清和说明,未能平息质疑。于是,才有了柳传志的亲自撰文。5月16日,联想控股董事长、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发布《行动起来,誓死打赢联想荣誉保卫战! ——致联想集团全体同仁的一封信》称,“近几天,我从朋友转给我的文章里注意到,突然出现了一些直指联想、用词相当恶毒的文章,甚至把’卖国’的帽子扣在联想身上,声音竟然越来越大,致使联想的声誉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这让我非常震惊!”柳传志在公开信中要求,“联想的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全体同仁要积极献计献策,万众一心,同仇敌忾,誓死打赢这场联想荣誉保卫战!”联想上下对这一事件的重视和紧张,可见一斑。5G编码方案分三种为何一桩旧案,会引发如此大的关注?原因之一,当然是5G标准的重要性。信道编码是5G通信标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芯片复杂度,终端成本,功耗,以及专利费用都有很大影响。所以各个公司都对此给予了很大关注,这牵涉到5G商用后专利费的问题。而且,掌握5G标准的主导权,对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意义重大。在 3GPP 制定 5G 标准的过程中,有三种编码方式被推出,分别为 Turbo code(涡轮码), LDPC code(低密度奇偶校验码), Polar code (极化码)。 三种码的基本情况如下:Turbo code:3G和4G标准采用了 Turbo 码。Turbo码最初由法国人Claude Berrou发明,但3G标准里最终采用的是以美国休斯公司(Hughes Network Systems)为主导的方案(此专利后来被LG收购)。4G沿用了3G的编码方式。通过在3G、4G中的应用,Turbo code技术变得非常成熟。但面对5G的高性能,尤其是高速率的要求,Turbo code开始显得力不从心。LDPC:由MIT教授RobertGallager在1963年的博士论文中发明,其基础专利早已失效。LDPC在上世纪90年代被MacKay重新发现,随后学术界和工业界都进行了深入的 研究,其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专利也比较分散。近二十年来被广泛应用于深空探测, 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WiFi、以及 HDD、SSD存储系统等,通过不同的设计优化可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Polar code:这是由学术界最近几年升起的一颗新星,土耳其的Erdal Arikan教授于2008年发明,是近年来信息论学术界在编码领域继LDPC之后的最大突破。包括华为在内的各大公司对Polar码也都有研究。最终华为在5G编码上选择了Polar方案。据澎湃新闻记者从联想集团获悉,联想因为摩托罗拉移动(下称摩托罗拉)对LDPC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产生和拥有40多个专利。 通过和谷歌公司的协议,联想获得了这些专利的保护,其中包括标准基础专利(SEP)。但联想(包括摩托罗拉)没有任何Polar code专利。3GPP工作流程在讲投票之前,先来了解下3GPP的工作流程。据了解,3GPP RAN1工作组负责无线接入网物理层设计,包括信道编码。 RAN1有一位主席和两到三位副主席。理论上主席应该公正公平,权衡各方利益,最终综合各个公司的方案,使之达成共识,推进标准化进程的顺利进行。会场讨论由RAN1主席或者副主席(特殊情况下由主席指定一名参会代表)主持。每次工作组开会,针对既定的议题,各个公司都会提交自己的技术方案,以文稿(contribution)的形式提交。由主席全权决定哪些文稿在会上宣读。主席对会场讨论的问题和方向有很强的引领作用。根据文稿和会场讨论情况,一个公司可以联合其他公司在会场上随时提出提案(Way forward),并由代表们当场讨论。根据会场的情况,主席可以提出对一个提案进行正向表决或者反向表决,也可以直接提出问题和几个选项,要求在场的代表们当场进行表决。会场讨论只能从技术的角度进行,各个公司经常需要对某一项提案进行表态,当场表示支持或反对。所有技术性的讨论,无论是在一个提案上署名表示赞同(可称之为正向表态), 还是对一个提案表示反对(可称之为反向表态),都只是表示立场,都不是3GPP的正式投票,虽然现在外界把这个称作“投票”。据了解,技术讨论表决的结果,并不根据对其支持或者反对的公司的多少做出最后决定。3GPP的工作方式是以达到共识(consensus)为目的,甚至并不要求所有公司都对一个提案表态。一个提案得以通过,惟一的要求是没有任何公司反对,而不在于有多少公司赞同。如果一个提案即使只由一个公司提出,而没有任何公司反对,这个提案也将得以通过。相反,如果有一个公司反对一个提案,其他所有的公司都支持,按照3GPP的章程,这个提案也不会通过。因此,各个公司为了使自己的方案通过,经常会在开会现场对自己的方案进行修改,与其他公司的方案融合,共同提出新的、符合更多公司利益的提案,以期得到更多的支持,而更重要的目的是减少对这一提案的反对。会场上对于一个提案感兴趣的公司都会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些公司因其技术实力强大,技术方案更先进或者更全面,或者由于在3GPP的影响力,其观点更有说服力,他们的意见会得到更多公司的尊重;而技术实力薄弱, 或者在这个领域根本没有技术的公司,人微言轻,他们的意见也无足轻重。单纯从一个提案得到的支持或者反对的数量(“支持票”或者“反对票”)来看,说明不了问题,也没有什么意义。而绝大多数公司,考虑到自己的形象和以后在3GPP里面的其他工作,也不会在一个提案获得了绝大多数公司的支持的时候,独自坚定地进行反对,以免引起众怒,让日后的工作变得被动。华为的polar码主要贡献者万蕾博士曾经在次会后针对3GPP的流程也发过言。“参与其中,深刻理解这只是3GPP作为国际标准化组织为电信产业贡献的又一个5G特性,这里是业界众多公司的共同贡献。技术是没有国界的,3GPP之所以成功,就是归功于它的国际化,它的罗马论坛式的技术辩论是推动技术优化趋于完善的核心机制。NR信道编码机制LDPC+Polar的决策是5G标准的一个里程碑,进一步巩固了3GPP全球5G统一标准的地位,夯实了产业运营商、网络厂商、芯片和终端厂商各方共同合作的决心。衷心祝愿3GPP的全球化的民主精神源远流长。”RAN1工作组一年有6至9次(甚至更多)会议。每次会议为期五天(周一到周五), 会议进行时由主席实时更新并全程公开主席记录(chairman’s notes)。主席记录为会议正式文件,每天都上传到会场的内部网上(同时也对外网公开)。会议结束后上传本次会议的最终版本。2016年RAN1主席是日本DOCOMO的Satoshi Nagata,但主持编码方案讨论的是Alcatel-Lucent的副主席Mathew Baker。此人是RAN1里最资深的人士之一,曾担任RAN1主席,在3GPP的经验非常丰富,可谓老谋深算。86次会议下面来说投票。在3GPP进行5G标准化的进程中,关于信道编码方案最重要的决定,是在两次会议上分阶段作出的。先说2016年10月,在葡萄牙里斯本举办的86次会议。5G系统包含了三种设计场景(eMBB、URLLC、mMTC),各自都需要数据信道和控制信道编码。里斯本86次会议只对eMBB(增强型移动宽带)场景下的数据信道编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这次会上有三种数据信道的编码方案备选,分别是LDPC方案,Polar code方案,和LDPC+Turbo code的组合方案。每个方案都有多个公司支持。会议开始,随着技术方案的陈述和讨论,大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提议。根据3GPP的记录看,支持LDPC(R1-1610607)方案的阵容最为豪华。此提案由三星牵头(并非网上传说的高通),包括三星、高通、诺基亚、Intel 这样的通信技术强大的供应商,也包括SK、 KT、KDDI、 Verizon 等运营商。联想、摩托罗拉移动、阿朗-上海贝尔也在LDPC队伍里,一共有29 家公司共同签署了这个提案。Polar 方案(R1-1610850)
由华为牵头,以中国公司(包括中兴、信威、普天、小米、OPPO、vivo、Coolpad、展讯等)为主体。其中在编码方面技术积累较深的公司有华为、 中兴、MediaTek。还包括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中国台湾的中华电信、德国电信等运营商。一共27家公司签署了此提案。中国移动并没有支持这个提案。LDPC+Turbo(R1-1610604)组合方案,(数据信道编码)采用LDPC和Turbo code的组合。此提案签署的公司最少,由Ericsson、LG、NEC、Sony、Orange(法国电信)等7家公司联名签署,主要是日本和欧洲的企业。上述这三个方案是最开始的原始方案。这是一次正向表决 ,即只记录对各个方案支持的公司。由于各个公司彼此互不相让,这次表决哪个提案也没有出线。联想称,第一轮投票之所以支持LDPC方案,是出于对LDPC方案技术能力和成熟度的认可,以及专利方面的考虑,“摩托罗拉对LDPC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产生和拥有40多个专利。 通过和谷歌公司的协议,联想获得了这些专利的保护,其中包括标准基础专利(SEP) ”,“与Turbo和LDPC相比,Polar code显得不够成熟。在 5G 之前,还没有被商业系统采纳的先例。 ”由于各个公司对三个提案意见各异相持不下,无法达成共识,第一次表决没有产生任何决定(agreement)。这时,由中兴牵头提出了一个LDPC+Polar 的混合方案(R1-1610607), 以数据信道数据块大小分为长码块和短码块,其中数据信道长码块用LDPC,数据信道短码块用Polar code。这是第一次提出长短码概念,之前并没有。自始至终,长码短码的概念仅限于数据信道,不适用于控制信道。不过,中兴这个提案没有得到通过,但在主席的记录上并没有显示出有哪些公司反对。此时,会议主席主动询问了各个公司的意向,是否愿意接受在数据信道里同时使用多种编码方式,是哪个编码方案或者哪些方案的组合。这只是主席对各个公司态度的一种试探,可视为一次意向性表态,没有正式的提案。联想在内部调查报告列出:“爱立信、索尼、夏普、诺基亚、阿朗上海贝尔、三星、 英特尔、高通、 Verizon、 KT、 IITH、 IITM、 Fujitsu、KDDI、华为、联想、摩托罗拉移动都表示,数据信道只能使用一种编码方式,其中只有华为一家支持Polar code,而其他各家公司都支持 LDPC。 ”联想称,出于对两种码的顾虑(手机芯片成本提高、耗电量增加,面临额外的专利费),联想对LDPC作为唯一编码方案进行了支持。支持LDPC的企业没有变,但这个时候最初支持Polar码的公司发生了分化。包括华为终端在内的很多公司,都转而支持LDPC+Polar的混合方案,只有华为仍在坚持用Polar code作为数据信道编码的唯一方案。支持LDPC+Turbo混合方案的公司基本没有变化,只是此时爱立信已经改为支持LDPC唯一。到目前为止的两次表态,并没有对数据信道编码做出最终决定。此时,各家公司又分别进行了更多的技术陈述和讨论。通过讨论,LDPC的技术优势,特别是在数据信道长码上的优势,得到了更多公司的肯定。会议主席随后又发起了第三次表决。华为看到Polar code作为数据信道的唯一编码方案得不到其他公司的支持,提出针对大小两种码块分别进行表决。在主席提出供表决的三个选项中,数据信道仅使用Polar code一种编码的方案已经被排除在外。这是一次反向表决,即对几个选项只记录那些反对的公司。反对“数据信道长码用LDPC,数据信道短码用Polar”的公司有:英特尔、高通、LG、Nokia、ASG、MotorolaMobility。由于每个提案都有很多公司反对,三个提案都无法原封不动地通过。按照3GPP的工作原则,会场主席可以把三个提案里的共同点(即无人反对的部分)作为最终决议决定下 来。由于在这次表决里,所有公司对LDPC用于数据信道长码均无异议,而对于数据信道短码的三种意见仍然相持不下,所以长码达成了决议 。会议同时也确认,针对其他场景(URLLC、mMTC)的编码方式,和eMBB控制信道编码方式,都留给后续会议解决。87次会议2016年11月份,3GPP在美国召开了RAN1#87会议(以下称87次会议),主要讨论的是5G数据信道短码方案以及5G控制信道方案。在这次会议上,联想出于战略上的考虑,改变了对Polar code的看法,给予了华为Polar code方案全面支持。对华为Polar码用于数据信道短码,和Polar 码用于控制信道的方案,都投了赞成票。 华为两次发起关于数据信道短码的提案均有联想签署:——eMBB数据信道使用两种编码方式。由于 86bis 会议已经决定将 LDPC 用于数据信道长码,这个提议实际要求数据信道短码使用 LDPC以外的 方式,即 Polar code。以华为为首的33家公司联署了这个提案,包括联想和 Motorola Mobility。 另有2家公司表示了支持(非联署)。——eMBB数据信道短码使用Polar code。以华为为首的57家公司联署了这个提案,包括联想和MotorolaMobility。 不过,这两个提案都遭到了很多公司的反对。在主席记录里面没有显示哪些公司对第一个提案表示了反对,对第二个提案表示反对的公司有 Ericsson、高通、Nokia、阿朗-上海贝尔、三星、 LG、 ETRI、KT、Verizon、英特尔、Docomo、IMT、KDDI、NEC共14家。这时这些公司主要的反对意见是,如果在数据信道上同时使用两种不同的编码方式,在芯片里必须同时实现两种译码器,而导致芯片成本增加,功耗增大。由于这些公司的强烈反对,Polar作为数据信道短码已经没有可能。虽然Polar作为数据信道短码已无可能,但根据3GPP规程,此时LDPC作为数据信道短码并没有自动得以通过。最终,LDPC拿下数据信道短码,是LDPC支持者和Polar支持者妥协的结果。而在5G控制信道编码方案中,Polar方案优势较为明显。最终,两次会议的结果是,5G数据信道编码采用 LDPC方案,5G控制信道编码采用Polar方案。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澎湃新闻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澎湃新闻,专注时政与思想的媒体开放平台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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