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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02期
习近平强调今年力争把改革主体框架搭起来
  国家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月11日下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头3年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3年,今年要力争把改革的主体框架搭建起来。要牢牢扭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落地生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
  会议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加快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要创新公开方式,扩大政务公开参与,注重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会议强调,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推进政事分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职能配置、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政府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在清理职能、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推进改革,坚持分类施策,分步推进。
  会议指出,要加强对各领域改革的全面评估,坚持问题导向,把各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明确标注出来,排出优先序,重点推进,发挥好支撑作用。特别是要把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科技创新、土地制度、对外开放、文化教育、司法公正、环境保护、养老就业、医药卫生、党建纪检等领域具有牵引作用的改革牢牢抓在手上,坚持抓重点和带整体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促进、重点突破和渐进推动相衔接,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把不同改革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划分清楚,落实到位,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配合。专项小组既要抓统筹部署,也要抓督察落实,对一些关键性改革要牵头组织制定方案。改革牵头部门是落实中央部署具体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领导对改革统筹协调、方案质量、利益调整、督促落实有直接责任,要全程过问,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可落实、可核实的硬性要求。地方党委对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承担主体责任,既要把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又要结合实际部署实施地方改革、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亲力亲为抓改革。对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要结合本地实际实化细化,时时关心,时时跟踪,盯住不放,狠抓落实。要把改革督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大督察工作力度。
国务院再推出一批简政放权改革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让市场活力更大释放。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是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的重要举措。
  会议决定,一是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的要求,在去年已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基础上,再取消纳税人申报方式核准、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部门预审等150多项审批事项,便利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促进就业、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再取消10余项束缚创业创新的部门行政许可。
  三是采取取消或改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技术服务并承担费用等方式,再清理规范192项中介服务事项。此次清理后,原作为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已取消70%。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有关部门将制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整合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五是在此前已取消4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汽车营销师、咖啡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1个事项。尽快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同时,为强化对改革的法治保障,把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普遍性降费等改革成果及时用法律形式确定和巩固下来,会议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相关条款进行一揽子修改,并增加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规定。以更有力有效的&放&与&管&释放企业发展和创新潜能。
国务院发布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1月12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积极推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安全。
  这是国家系统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指导文件,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将为我国供给侧产品质量监测以及整个市场环境的明显改善提供有力保障,对于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也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意见要求,各级机构务必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意见总体上从统一规划,分类推进、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多方参与,合力推进、挖掘价值,扩大应用、完善制度,强化保障等五大方面提出了着手加快推进我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具体办法。
  从行业上来看,意见明确了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等六大门类。其中,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备受关注。
  意见强调,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肉类、蔬菜、中药材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要大力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体系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意见强调,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进口乳粉、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意见强调,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抓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
  意见明确,结合追溯体系建设实际需要,科学规划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追溯标准体系,确保不同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为目标,抓紧制定实施一批关键共性标准,统一数据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
  意见明确,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合作模式,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有关部门和地区可根据需要,依托已有设施建设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上下游信息互联互通。
  意见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培育创新创业新领域。支持有关机构建设第三方追溯平台,采用市场化方式吸引企业加盟,打造追溯体系建设的众创空间。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追溯体系云服务平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追溯管理云服务。
  意见明确,推进追溯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对接,打造严密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链条。发挥追溯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作用,创新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监管模式,探索实施产品全过程智能化&云监管&。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严防重要产品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充分挖掘追溯数据在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中的应用价值,完善质量诚信自律机制。
  意见明确,逐步推动追溯数据资源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商业化增值应用。鼓励生产经营企业以追溯体系建设带动品牌创建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利用追溯体系进行市场预测与精准营销,更好地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菜市场等集中交易场所结合追溯体系建设,发展电子结算、智慧物流和电子商务,实现创新发展。
  意见最后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事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及工作重点,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及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优化学术环境
  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影响学术创新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相适应的科研管理、人才培养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术自治理念全面落实,学术评价更加科学规范,学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创新人才竞相涌现,科技工作者探索研究的积极性显著提升。
  意见表示,要优化科研管理环境,落实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改革科研院所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运行机制,消除科研院所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和&官本位&弊端,实行有利于开放、协同、高效创新的扁平化管理结构,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励创新、人尽其才、繁荣学术的现代科研管理制度。
  在国家政策制度框架下,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科研立项、人财物管理、科研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国际科技交流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推广以项目负责人制为核心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赋予创新型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
  意见提出,优化宏观政策环境,减少对科研创新和学术活动的直接干预。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改变科技资源配置竞争性项目过多的局面,对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基地以稳定支持为主,鼓励其围绕重大科技前沿和国家目标开展持续稳定的研究。
  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在促进学科交叉、跨界融合中的平台作用,推动跨团队、跨机构、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推动科研基础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克服科研资源配置的碎片化和孤岛现象。
  意见还表示,支持企业开展公益性、探索性、创新性学术活动,激励大胆创造发明,鼓励提出新观点、新方案和新途径,积极开展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国务院多措并举维护财政金融安全
  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李克强1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时强调,要坚守政治纪律,严守法纪规矩,增强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坚决打掉权力寻租空间,坚决惩处各类腐败行为,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一要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源头反腐。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广&双随机&等监管方式,砍掉繁文缛节,切断利益输送,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公开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二要多措并举维护财政金融安全。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清单管理,对沉淀闲置资金一律收回调整使用。严控&三公&经费,狠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严惩金融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健全制度严管公共资产资源。完善国有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规则和流程,强化国有资产境外投资、运营等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要强化问责促进勤政有为。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的责任机制、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和常态化的督查问责机制,营造竞相有为、主动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
  会议要求,国务院党组要坚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落实&一岗双责&,对各部门严格要求,既督工作又带队伍。要完善监督制度,强化履职监督,推动政府公务员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精神追求,做到廉洁奉公,以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的成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为改革发展添动力。
财政部要求加强对地方债实施限额管理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好发挥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
  《意见》称,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意见》提到,当经济下行压力大、需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时,适当扩大当年新增债务限额;当经济形势好转、需要实施稳健财政政策或适度从紧财政政策时,适当削减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在上年债务限额基础上合理调减限额。
  当前,我国正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前不久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也表示,要阶段性提高赤字率,扩大赤字规模,相应增加国债发行规模,合理确定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
  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新增债务是肯定的,但是要合理确定限额。而有业内人士预计,2016年,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在内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将在去年6000亿元的基础上显著提升,从而实现新增债、置换债规模&双升&的局面。
  《意见》要求,取消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推动有经营收益和现金流的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改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予以支持。
  《意见》指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部分,通过三年左右的过渡期,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限额内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为避免地方竞相发债对市场产生冲击,财政部根据债务到期、债务风险等情况予以组织协调,并继续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定向承销发行置换债券等工作。
  民生证券研究员李奇霖认为,用三年左右过渡期置换存量债务,意味着今后两年的置换规模将达10.6万亿元,平均每年逾5万亿。同时,为减少对市场冲击,定向置换比例也将比2015年的25%有明显提高。
银监会部署2016年银行业监管重点任务
  银监会1月11日召开2016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16年银行业监管的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16年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整合银行资金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着力防范重点风险,守住风险底线,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社会健康发展贡献金融新动力。
  具体而言,2016年银行业监管工作重点任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银行体系资金向转型升级的传统产业和企业倾斜,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倾斜,大力支持创新发展。聚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重点领域,协调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建立绿色信贷长效机制,确保信贷资金投向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支持降低企业成本。继续扩大续贷政策适用主体范围。
  二是综合排查治理重点风险,严守金融风险底线。切实排查治理信用风险,努力管控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稳妥应对房企信贷风险事件。严查纯套利性跨境贸易融资业务。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逐步增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功效和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畅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实现民营银行设立常态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研究完善投资入股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支持地方金融产业集聚发展。设立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信托产品统一登记制度。指导条件成熟的银行对信用卡、理财、私人银行、直销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等业务板块进行牌照管理和子公司改革试点。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扩大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
  四是提高监管有效性,重点做好全面风险管理、押品管理、大额风险暴露、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计量、内部审计等规制的研究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境外业务、表外业务等重要业务领域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健全银团贷款监管规制,鼓励商业银行开展银团贷款。强化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建立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事前调解仲裁机制。
银监会就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推动商业银行提高内部审计有效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的作用,银监会1月13日就《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评价并改善商业银行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本轮金融危机的教训,近年来巴塞尔委员会相继发布《银行业内部审计职能》和《银行公司治理原则》等一系列文件,对于银行内部审计提出新的监管要求。2006年银监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首次对银行内部审计职能提出明确要求,在近期发布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也对内部审计提出新的监管要求,对加快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系改革,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独立性和有效性,优化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促进银行稳健经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银监会结合国内银行实际,对现行《指引》进行修订,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提出规范性要求。
  修订后的《指引》共八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组织架构、章程、职责与权限、审计工作流程、部分审计活动外包、考核与问责、监管评价及附则。《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二是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三是提出银行制定内审章程的要求;四是明确银行内审工作流程;五是对审计外包加以规范;六是明确监管评价的机制安排;七是对银行集团和村镇银行予以差异化对待。要求银行集团在集团层面建立与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相适宜的内部审计制度。
深沪交易所发布减持新政实施细则
  据报道,为贯彻落实证监会1月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沪交易所1月9日发布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经理人员减持股份行为,明确具体监管要求。
  通知称,自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其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适用《减持规定》中减持预披露和减持比例限制等相关要求。前述二级市场买入,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者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
  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A股、B股、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H股)股份总数合并计算。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深沪交易所表示,将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预披露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协议转让情况,定期对其减持行为进行事后核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减持规定》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理。
  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当晚,多家央企集团在各自官网紧急表态维护股市稳定,宣布近期不减持旗下上市公司股票。
中证协发布新股发行配套规则
  据报道,新股发行的各项配套细则逐步落地。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活动和网下投资者参与首发股票询价、网下申购业务活动。
  《业务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可以采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采用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同时,网下投资者报价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应当剔除拟申购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并且,《业务规范》中更侧重信息披露的要求,首发企业在发行结果公告中需披露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以及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并明确说明自主配售的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应当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缴款后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获得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实施老股转让的,应当披露最终确定的新发行股票及老股转让的具体数量、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名称及数量等信息;发行后还应当披露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其他中介费用等发行费用信息,其中,新股部分承销费率不能高于老股部分承销费率。
  《配售细则》就信息披露有明确要求,其中,主承销商在配售过程中应当按照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公开披露在披露招股意向书同时在相关发行公告中披露配售原则、配售方式;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个人投资者个人信息以及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并明确说明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在缴款后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获得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应当于招股意向书刊登首日在相关发行公告中披露配售方案;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名称、认购数量及持有期限等情况。
  此外,《管理细则》列明了网下投资者注册信息表、网下投资者注册文件明细等内容。
  中国证券业协会三个自律文件的发布,意味着IPO已无政策障碍,发行人可以根据新修订的规则内容对发行文件进行调整,最终确定发行时间。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的表述,新的规则发布后,已过会的首发公司需按新规则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履行董事会决议等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按新的信息披露要求修改补充招股说明书,履行会后事项程序,这一准备工作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截至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772家,其中,已过会85家,未过会687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664家,中止审查企业23家。
上交所严管上市公司&造概念&
  1月8日,上交所发布答记者问表示,将进一步采取综合监管措施,对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战略框架协议公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这意味着热衷造概念,迎合资本市场热门题材的上市公司将受到更多约束。
  近日,上交所先后通过信息披露监管问询,要求近10家上市公司发布有关战略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未能及时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处理。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指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经初步磋商,在对合作方式、领域达成初步意向,但未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分配方案、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事项的情况下,签订的基础性协议、备忘录等文件。一般未达到上交所业务规则披露标准,但公司自愿披露的,可以选择公告披露。
  上交所表示,公司监管部门之所以将战略框架协议这类自愿信息披露纳入监管视野,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披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数量日益增加。据统计,2015年,沪市共有近300家上市公司披露战略框架协议类公告340余份,数量为2014年的3倍之多。伴随着上市公司经营和业务转型幅度持续提升,上交所预计这类公告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在上市公司临时公告中占据重要比重。
  二是七成战略合作协议涉及上市公司战略转型,对股价有一定的影响。以两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例,上交所注意到,此类公告中,近七成涉及&互联网+&、&石墨烯概念&、&生物医药&、&无人机&等上市公司转型新领域和新模式。同时,此类公告对股股价的助推效应也比较明显。据统计,近7成涉及上市公司转型的战略合作协议披露后,相关公司股价在3个交易日涨幅超过大盘5%。
  三是误导性陈述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容易引发股价非理性炒作。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在披露战略合作协议时,正面描述多风险提示少、笼统含糊多准确披露少、签订时披露多后续进展披露少等倾向明显。个别公司甚至在明显不具备实施条件和业务准备的情况下,追逐市场热点,迎合市场炒作,在战略合作协议公告中进行夸大性、广告性、模糊性的描述和宣传。信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带有通过信息披露维护和拉升股价的动机。
  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已于2015年10月发布了专门的战略框架协议格式指引,将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其中,涉及市场热点但披露笼统含糊、描述夸大空洞、风险揭示不充分的战略协议公告,是监管中重点关注事项。
上交所表示,经过停牌冷却和补充披露,对于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交易起到了较为明显的警示作用。相关公司在复牌后没有成为炒作热点,有的公司股价甚至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
发改委将推动以钢铁煤炭业为重点化解产能过剩
  国家发改委1月12日召开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发布会,在谈及去产能的问题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去产能的具体要求,是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退出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要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措施。
  &2016年要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取得突破,同时中央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地方和企业化解产能过剩进行奖补,奖补的资金主要用于人员的安置。&李朴民说。
  李朴民表示,今年政府将从以下四方面推动去产能:
  一是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四个一批&,即&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途径,加快化解产能过剩。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来化解产能过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的硬约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配合运用价格杠杆等经济手段,用市场的办法来推动化解产能过剩。
  三是加大政策力度引导产能主动退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压减产能。如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退出部分产能;城市钢厂实施转型转产或减量化环保搬迁;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带动优势产能&走出去&等。
  四是规范政府行为,取消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和各种形式的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依法解决兼并重组、产能退出的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等问题。
科技部部署2016年科技工作任务
  科技部部长万钢1月11日在2016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强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面向2030年,在航空发动机、量子通信、网络空间、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海深空探测、重点新材料、脑科学、种业自主创新、健康保障等领域,抓紧遴选启动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这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要尽快编制实施方案,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分批次有序实施。&
  万钢表示,要从加快重大专项实施及成果产业化、论证启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制造业向智能绿色服务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等六个方面加快部署实施重大研发任务,强化引领型发展的科技支撑。
  万钢在会上介绍了2016年科技工作总体部署,重点推进十项任务:一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发布实施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二是营造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激励大众创新创业;三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四是加快部署实施重大研发任务,强化引领型发展的科技支撑;五是夯实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增强创新驱动源头供给;六是实施新一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七是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水平;八是深入落实促进成果转化法,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九是深化科技创新开放合作,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十是完善创新治理机制,推动政府职能有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
我国将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
  据悉,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表示,当前矿业经济低迷,产能严重过剩,价格深度下滑,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倒逼矿业权管理改革提速。对此,国土资源部要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有序下放矿业权审批权限。
  关于矿业权管理问题,汪民提出四方面要求:一要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研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负担。按照&高风险矿业权比投入,低风险矿业权比回报&的思路,探索完善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制度。有序下放矿业权审批权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矿业权审批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公开化,形成勘查审批、开采审批和矿业权综合管理的&2+1&制度框架。二要加强储量管理。对国家出资探明的资源储量,摸清家底,规范评估,有偿处置。研究开展由储量评审转为储量登记的制度改革。探索推进矿产地储量调查。三要配合钢铁、煤炭等去产能工作,及时调整矿业权管理政策。研究建立矿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和促进矿业平稳健康发展。四要改革矿业权人监管方式,通过信息公开、社会监督、随机抽查、建立&黑名单&等措施,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和矿业权人信用约束。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姚华军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小组讨论中也透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和要求,国土资源部正考虑下放一大批矿业权审批权限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拟保留的审批权限中,探矿权仅有6种,包括石油、天然气、页岩气、铀矿、稀土和钼矿,拟保留的采矿权审批也仅限于大型或战略型矿产资源的开采项目。
  姚华军表示,矿业权的审批工作还涉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等多个部门,因此,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会同相关部委,并邀请专家,就相关事宜开展论证。
  据了解,今年国土资源部还将完善和出台一批矿政管理制度。其中,要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继续完善矿业权招拍挂办法,让&市场配置成为惯例,非市场配置是特例&。姚华军介绍,2015年,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和矿产审计工作表示高度肯定,针对审计署反馈的涉及探矿权、采矿权和勘查工作的相关问题,国土资源部将制定一批制度加强规范管理。
  关于去产能问题,姚华军表示,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来说,矿产资源在去掉过剩的产能后,相关的土地怎么办,这是需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去产能'是国家在'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因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涉及相关矿产资源的矿业权投放时一定要慎重,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方向相违背。&姚华军说。
  姚华军说,今年,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重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今年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有三大主要任务:一是对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专项整治;二是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三是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姚华军表示,今年,国土资源部相关部门将加强调研工作,了解基层的新情况、新处境、新变化,同时增强与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互动与沟通,共同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部署2016年粮食流通重点工作
  据报道,1月8日至9日召开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研究了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思路,部署2016年粮食流通重点工作。
  会议提出,2016年突出抓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加快&互联网+粮食&电商平台建设,打造&粮油网络经济&。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徐绍史强调,&十三五&时期粮食系统要围绕引领经济新常态、落实发展新理念,抓住机遇,自我革新,处理好部分品种阶段性过剩与供求总量紧平衡、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粮食供给侧与需求侧、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4个关系,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粮食流通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切实提升粮食流通能力,努力确保粮食卖得出、收得进、供得上,群众食得安、吃得好。二是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改革,激发行业发展内生动力,围绕处理好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产区和销区、政府和市场、国企和民企的关系,着力破除发展障碍。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粮,为行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全面加强粮食系统从严治党,统筹融合业务党务队伍建设。
  会议认为,&十三五&是全面破解粮食供求阶段性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期,是全面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的攻坚期,是全面释放粮食产业经济活力的转型期,是全面促进国内与国际粮食市场深度融合的机遇期。&十三五&时期,粮食流通工作必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总体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坚持以创新发展理念推进粮食流通各项改革,着力打造运行规范、稳健管用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坚持以协调发展理念激发粮食产业经济活力,着力打造链条完整、效益良好的粮食产业经济体系;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打造运转高效、生态环保的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坚持以开放发展理念拓展粮食行业发展空间,着力打造开放包容、互惠共赢的粮食流通产业国际合作体系;坚持以共享发展理念促进粮食供给侧结构调整。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立足行业实际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坚决打好粮食收购&攻坚战&和安全储粮&持久战&,加快实施&粮安工程&,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统筹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要围绕&四个突出抓好、四个深入推进&,扎实做好八项重点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粮食收购。要高度重视,严阵以待,切实抓好预案、预警、预控,采取非常规措施,及早做好新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加快建仓修仓进度,加大调销腾库力度,多渠道消化不合理库存,充分利用社会仓容,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要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抓好地方政策性粮食收储,积极组织开展市场化收购,严厉查处&打白条&&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二是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储备管理。实施&监管创新年&行动,全面落实&双随机&监管要求,认真履行行政监管督导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积极采用绿色生态储粮技术,进一步规范千吨囤等简易设施储粮技术。今后新粮收储一律不允许再搭建蓆茓囤。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储备管理与企业经营彻底分开,管住管好政府粮食储备。
  三是突出抓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多措并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发挥粮食加工转化引擎作用,培育&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的全产业链模式。充分利用行业既有资源,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和绿色粮食产业,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启动&仓顶阳光工程&新能源项目试点。做好&秸秆经济&文章,开辟消除&秸秆焚烧&、帮助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大力推进&绿色全谷物口粮工程&,催生新消费,培育新需求。加快&互联网+粮食&电商平台建设,打造&粮油网络经济&。
  四是突出抓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及时出台2016年考核细化方案,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完善考核内容和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及时通报考核结果,以责促行,以责问效,推动粮食安全责任层层落地到位。
  五是深入推进&粮安工程&建设。围绕扩大主产区收储能力和满足主销区地方增储需要,继续加大仓储设施建设力度。围绕畅通&八大粮食物流通道&,重点建设改造一批中转仓、内河码头、沿海深水港口、铁路接发设施和物流园区。以地方储备粮库为重点推进智能粮库建设,以省级粮食交易平台为重点推进业务集成和信息协同。
  六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依法治粮。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完善储备粮吞吐调节机制。创新企业经营方式和发展模式,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农村粮站要主动抓住农村人口市民化和城镇化的历史机遇,以&农民举家进城落户,我为农民种地供粮&的理念,大力发展粮食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加快《粮食法》立法进程。认真开展粮食执法检查。着力推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
  七是深入推进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加快现代粮食收储加工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着力研究粮食及副产物高效转化利用新技术。加强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着力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创新机制。继续实施粮食行业&百千万创新人才&工程,启动实施&青年英才计划&,分批创建&高技能人才工作室&,选拔&粮食行业全国技术能手&。组建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粮食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粮食智库&建设。
  八是深入推进行业扶贫和援藏援疆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优质粮油生产,加强粮源调度,保证口粮供应,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积极做好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粮食收储和市场调控、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产业经济发展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尽心尽力支持西藏、新疆等地加快发展。
国务院发文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报道,自基本养老金改革开始逐步顺利推进后,基本医保改革也拉开帷幕。国务院1月12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称,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适当提高居民缴费比重
  对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意见指出,要整合基本制度,包括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六大方面内容。
  对于筹资政策,意见要求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
  意见指出,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中国社科院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员高庆波称,医保支出的特点是老年人支出较大,年轻人较少。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来临,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也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基本医保估计在五六年后也会出现收不抵支,现在跟五六年前养老金的情况很类似。
  医保改革帷幕拉开
  随着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并轨,基本医保改革及顶层设计的帷幕也拉开了。那么基本医保改革未来的方向是什么,可选的路径有哪些呢?
  对于改革方向,高庆波表示,基本医保改革的方向,目前可以确定是制度统一、全国统筹,包括缴费统一、待遇统一、支付统一等。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林双林教授则表示,针对不同人群,如城乡居民、企业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可以有不同的医保制度,但各制度的全国统筹是改革方向。
  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撰文称,正在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
  高庆波认为,对于退休职工缴费,首先关系到基本医保政策定位,是基于劳工政策制定的还是基于保险业精算准则制定的。目前我国的基本医保是基于劳工政策制定的,所以之前的政策是既然年轻时缴了费,退休时就不需要再缴费。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法也规定,退休后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高庆波称,如果基于保险的精算准则制定,则需要根据大数法则确定费率,医保费率可以动态调整,退休继续缴费,但是医保基金不应该结余太多,不应该用年轻人的缴费补贴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基本实现当期收支平衡就可以。
  对于我国目前的医保体系,高庆波称,在最底层的医疗救助和上层的自愿性医保相对较弱,中间层的基本医保占比较大,未来应该完善两头制度,形成多支柱的医保体系。医疗救助就是在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急重病人的时候,真正落实先救人再谈钱的医疗服务。
  林双林则表示,医保改革重点是要体现公平。对于退休缴费,林双林认为,可以作为我国医保改革的选择之一。此外,延长缴费年限也是可能选择。
  目前,人社部正在研究延迟退休方案。延迟退休后,养老金缴费年限相应延长了,如果按照社会保险法目前规定,基本医保缴费年限其实也相应延长了。
  不过,高庆波认为,目前,关于医保的改革还是先理顺制度,完善制度,把相关服务水平提升上来,关于改革的方向,各种路径应该都只是处于探讨中。
▲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16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
  据悉,日前召开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2016年外汇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发展基本面好,潜力大,韧性强,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外汇储备较为充裕,金融体系总体稳健。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以外汇管理&五个转变&为指导,继续推动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国际收支监测,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部署了2016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外汇监管方式改革,弱化事前审批,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国际收支监测分析的准确性和前瞻性,提升监管效能;二是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深化经常项目便利化改革,完善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加快外汇市场发展;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指导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要求办理外汇业务,严格履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责任,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外汇市场秩序;四是做好国家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统筹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各项目标,完善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五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加强党建工作,狠抓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
▲发改委公布8个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示范项目
  发改委1月11日印发《关于做好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示范项目共有8个,包括3个高速铁路项目,4个城际铁路项目和1个地方铁路项目。
  示范目的在于发挥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示范项目带动作用,探索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对铁路的投资,拓宽铁路投融资渠道,完善投资环境,促进铁路事业加快发展。
  通知规定,示范项目重点是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铁路建设及营运,在项目公司运营、投融资模式等方面正在开展积极探索,具备一定工作基础条件的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郊(域)铁路等项目。
通知提出政策支持,在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时将向示范项目倾斜,并研究对示范项目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适当支持。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示范项目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为示范项目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发改委委将积极支持示范项目通过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以及可续期债券等方式融资,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
  ▲发改委宣布成品油价格下限水平为每桶40美元
  据悉,发改委1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
  一是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下限水平定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二是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是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是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发展改革委不再印发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
  通知还提到,根据近年来《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及此次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内容,修订并形成《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当日,发改委宣布降低成品油价格:自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下调140元和135元。调整后,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5965元和5020元;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油价格执行;其它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工信部发布钨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1月15日公布《钨行业规范条件》。规范条件规定露天开采矿山建设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矿石/年,地下开采矿山建设规模不得低于6万吨矿石/年,服务年限均应在10年以上。
  在矿山开采方面,新建及改造钨矿山采选项目,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应达到国土资源部的最低指标要求。露天采矿吨原矿综合能耗不高于1.2千克标煤,坑采采矿吨原矿综合能耗不高于2.8千克标煤,吨选矿处理综合能耗不高于1.7千克标煤。
  行业规范的制定,将更好的保证行业转型升级。A股中厦门钨业、章源钨业等上市公司,涉及钨相关开采生产业务。
  ▲我国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
  据国家能源局1月11日披露,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我国将加快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推动第一批100万千瓦左右规模的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今年力争风电新增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
  同时,积极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发展。
国资委发布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意见
  国资委1月13日公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总体目标,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要,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加强制度创新,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以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为重点,以提升企业法律管理能力为手段,切实加强对企业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大力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中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央企业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显著提升,依法规范管理能力不断强化,全员法治素质明显提高,企业法治文化更加浓厚,依法治企能力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努力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
  意见表示,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根据企业行业特点、管理架构等实际,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合理配置股东权利义务,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突出章程在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明确履职程序。依据章程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基本制度、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细化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等配套办法。
  高度重视子企业章程制定工作,依法依章程对子企业规范行使股东权,处理好维护出资人权益与尊重子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系。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在章程制定、执行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章程依法制定、依法实施。
  意见强调,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治理主体依法履职能力。优化董事会知识结构,通过加强法律培训、选拔法律专业人员担任董事等方式,提升董事会依法决策水平。
  意见特别提到,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际规则、所在国法律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境外业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要突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重点,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风险,深入做好尽职调查,组织拟定防范预案。建立健全涉外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预警和应对机制。
  意见表示,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加强对企业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对外担保、产权流转、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流程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在推进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改革过程中,坚持依法规范操作,确保法律事务机构全程参与,严控法律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意见要求,大力提升法律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促进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将法律审核嵌入管理流程,使法律审核成为经营管理的必经环节。
财政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财政部1月14日公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要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和内控机制,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着力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意见》从总体要求、管理职责、制度建设、管理环节、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新时期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意见》重申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完善制度体系的要求;《意见》从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等方面,明确了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意见》提出了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由部门、单位、机构经手管理的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管理的相关要求,还从收益管理、资产清查核实、产权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和资产报告等基础性工作、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配套措施。
北京34个国有林场将全部纳入公益事业单位
  据报道,《北京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近日已获国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批复,全市34个国有林场将全部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志着北京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北京现共有国有林场34个,森林面积达95万亩,是全市生态区位最重要、森林资源最丰富的核心生态区。按照最新方案,要推动国有林场在资源管护上向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转变,在生态服务上向发挥森林多功能效益转变。其中规定,全市国有林场为生态公益型林场。
  目前,北京国有林场中的21个林场已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改革要求,其他13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林场、企业林场及自收自支林场也都将转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方案还明确了国有森林资源实行国家所有、市区两级政府行使所有权、园林绿化部门监管、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管理体制;推行事企分开,将林场兴办企业与林场剥离,剥离后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并鼓励国有林场将部分区域建成森林公园对外开放。
  此外,方案还要求,在营林管护上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森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所需事业经费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职工工资、社保等实现全面保障,并加大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目前,北京正制定各区和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具体实施方案。预计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吉林启动国企改革调查摸底工作
据悉,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吉林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系统摸清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数据,1月8日,吉林省召开了国有企业调查摸底启动暨数据填报培训会议,为吉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提供准确数据支撑。
  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数据调查摸底是推进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打响国企改革攻坚战的前奏。会议要求各企业深刻认识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摸清吉林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底数,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开好头、起好步。此次调查摸底的具体范围包括23户吉林省直属企业,吉林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以及吉林省人大、省政协所属企业,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以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业。要确保调查摸底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全面了解和掌握吉林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核实确认各项数据信息,确保做到三清,即人员情况清、资产状况清、债权债务清,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信息和数据保障。同时,要树立调查摸底工作的权威性。此次调查摸底的最终结果,将是吉林省国有企业最权威的数据信息,支撑下步的专项审计、清产核资、分类改革和统一监管等工作,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对出现瞒报、漏报、错报、未及时报送,以及不配合、推诿拖延或设置障碍,影响数据调查工作进度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
  据悉,此次调查摸底工作将于1月末前上报数据,2月初对已上报数据进行查缺补漏,春节后开始对数据进行审核,3月末前完成数据汇总分析。
天津出台九项措施支持&双创特区&
  据悉,为落实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建设创新创业特区的意见》,日前,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印发《支持&双创特区&加快集聚人才率先建成人才改革试验区的九项措施》。
  九项措施主要包括建设引才聚才平台、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为海外人才提供居留工作便利、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人才和智力双向流动、职称工作改革创新、人才公共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等内容,涉及30余个政策点,计划通过完善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才支持政策,更好地吸引人才、集聚人才和留住人才,支持&双创特区&率先建成人才改革试验区。
全国环保工作会议明确十三五环保重点工作
  据悉,环保部长陈吉宁1月11日在2016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十三五&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并部署了&十三五&环保工作的六方面重点任务,包括转变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打好三大战役、机制体制改革有待突破等。
  他指出,2016年将是&十三五&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的一年。这也暗示了&十三五&时期环保工作在制度设计上迎来诸多变革和突破。&十三五&的环保工作有六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大气十条》与2017年后续工作衔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加强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水十条》目标任务;加快完成《土十条》编制并组织实施,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污染治理与修复。同时,完善总量控制制度。
  二是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体系,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
  三是切实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格局。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编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
  四是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五是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加强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六是以社会多元共治为路径,大力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发改委公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改委1月8日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指引要求,发挥企业债券融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专项建设基金等建立绿色担保基金,加强与相关部门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项目投融资方面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政策合力,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指引明确,现阶段&绿色债券&的支持重点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绿色城镇化项目;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项目;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循环经济发展项目;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污染防治项目;生态农林业项目;节能环保产业项目;低碳产业项目;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项目;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等12大项。
  指引明确,企业申请发行绿色债券,可适当调整审核准入条件,包括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80%;不受发债指标限制;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5%的前提下,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企业其它公司信用类产品的规模;鼓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等。
指引还表示,地方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建设;拓宽担保增信渠道;推动绿色项目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积极开展债券品种创新;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绿色投资基金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绿色项目采用专项建设基金和绿色债券相结合的融资方式等。
两部委原则同意12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方案
  1月14日,工信部和发改委批复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第二批)实施方案,原则同意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12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期为3年。
  批复强调,进一步核实基础数据,完善指标体系,按照方案确定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早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及时实现各项目标任务。要结合园区实际,把低碳园区建设的理念、思路、目标以及相关重大任务措施等纳入当地相关发展战略及规划。认真抓好方案组织实施,突出低碳发展主线,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实施低碳化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持续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使用比率,削减园区化石能源消费量。建立园区低碳发展自评估机制,研究提出反映园区特色的低碳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园区产业低碳化、企业低碳化、产品低碳化、基础设施及服务低碳化,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9部委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发改委1月12日发布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通知。通知称,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近期组织有关专家,对第二批申报地区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进行了集中论证、复核把关,并向社会公示。现同意北京市怀柔区等45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
  通知指出,先行示范地区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以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确定的制度建设重点,勇于探索和创新,力争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上取得重大突破。
  通知要求,先行示范地区要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发展的重要引领,在思维理念、价值导向、空间布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率先大幅提高绿色化程度。要将先行示范目标,特别是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纳入本地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区域性、行业性、专题性规划之中,并做好与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十三五&目标的衔接。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优选一批工作基础成熟、投资规模较大、实施效果明显的标志性重点工程项目,加快项目入库,做好项目储备,落实前期工作,按有关程序批准实施。
工信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车电池回收标准制定
  工信部日前就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储存、拆解、检测和再生利用等,并积极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
  意见稿称,新建、改扩建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应积极开展针对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的资源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努力提高废旧动力蓄电池中相关元素再生利用水平。
国务院确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使更多创新型企业得到政策支持。
会议认为,通过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加大对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普惠性政策扶持,激励市场主体增加研发投入,可以有力推动&双创&,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会议确定,修订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更多向中小企业倾斜。
一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适应研发外包、众包等趋势,对高新技术企业取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的要求,改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在保持大中型企业3%和4%研发费占比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将小企业的研发费比例要求由6%降至5%。取消近3年内获得知识产权或取得5年以上独占许可的条件,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或转让技术。
二是简化认定流程,缩短公示时间。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跨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双结合等方式,优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
三是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将制造业中的增材制造与应用等新技术和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以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领域的相关技术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剔除一批落后技术,使政策优惠发挥对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
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成立
  日前,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北京市科委、天津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的倡议下,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成立。首批成员单位102家,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有提供知识产权、投融资、创新创业等服务的社会组织及众创空间。
  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是一个非政府、非盈利、开放性、中立性的组织。联盟以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开放共享、市场联合拓展为宗旨,旨在凝聚京津冀三地创新资源,促进人才、知识、技术、资本、服务等创新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和无缝对接。
目前,京津冀三地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已超过200家,包含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83家(北京59家、天津11家、河北13家),占全国的18.2%。
公安部推出支持北京创新发展2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公安部近日推出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2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到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等方面,将于日起实施。这是公安部在出台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措施后,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出入境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将极大促进北京特别是中关村吸引聚集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为我国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出入境政策措施主要针对北京创新发展中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创业外籍华人、外籍青年学生和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四大类外籍人才的迫切需求,着重解决制约吸引和聚集各类外籍人才的政策瓶颈,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主要包括:为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设立申请永久居留&直通车&;公安部在中关村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窗口,并缩短审批期限;对中关村市场化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实施积分评估制度;对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提供办理口岸签证和长期居留许可的便利;对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中关村长期创业的外籍华人提供申请永久居留的便捷通道;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在中关村短期实习;允许在京高校外国留学生在中关村进行兼职创业等。
  在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中,还包括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措施的相关内容,如允许工资收入和纳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籍人员申请永久居留;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畅通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允许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后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允许外籍和港澳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支持北京向国务院申请实施部分国家人员144小时过境免签并实现京津冀口岸过境免签政策联动等。这些政策措施将为北京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优良便捷的出入境软环境。
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六大特征及理念&&&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数次提出&新常态&:&我们注重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各类问题,既防范增长速度滑出底线,又理性对待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既强调改善民生工作,又实事求是调整一些过度承诺;既高度关注产能过剩、地方债务、房地产市尝影子银行、群体性事件等风险点,又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风险&。
  光明网1月13日刊登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文章称,关于经济新常态会有些错误的认识:有的人讲中国经济新常态就是说中国经济不行了,一路下滑,这个观点不正确。中国经济现在确实面临着一些下行压力,但是我们有能力稳定在一个合理区间,稳定在&中高速&不能叫下滑。也有的说,中国经济新常态就是中国的产能过剩。我们认为,产能过剩不是新常态,产生过剩是旧常态,我们通过改革创新调结构来实现新经济的增长,所以不能把产能过剩作为新常态。还有人说,习总书记说不以GDP论影响,看来GDP是不是不重要了?我觉得不一定合适,中国要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中国梦,需要一定的经济速度作为基础,当然我们不能把经济排得过高,但是不能以经济任意放手,所以稳定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对我们长远的立以来讲非常重要。
  文章分析,&新常态&到底长什么样?根据习总书记的描述,整体上看,经济新常态包含着经济增长速度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动力变化、资源配置方式转换、经济福祉包容共享等全方位转型升级在内的丰富内涵和特征。
  增长速度由高速向中高速转换
  新常态的第一个特征就是由经济增速由过去的高速增长或者是超高速增长,转向了一个中高速增长,这个中高速2020年以前底线就是6.5%。实际上增速回落是一种经济规律,世界经济史的研究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高速增长后,都会出现增速&换挡&现象:年期间,日本GDP年均增速为9.7%,年期间回落至4.26%,年期间更是降至0.86%;年期间,韩国GDP年均增速为8.02%,年期间仅为4.07%;年期间,中国台湾地区GDP年均增长8.62%,年期间下调至4.15%。
  而从2013年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的增长速度来看,美国是2.2%、德国0.7%、日本1.7%、英国-1.3%。而中国2013年的GDP增速为7.7%,相对其他经济大国仍是&高速&。
  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转变
  新常态的第二个特征是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转变。这是实现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变的关键所在。
  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换
  新常态的第三个特征是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换,2013年中国产业结构出现历史性的变化2013年中国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6.1%,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标志着中国经济正式迈入&服务化&时代;今年上半年,这一比例攀升至46.6%,而美国等发达国家服务业已占GDP的80%以上。新常态下,中国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将是长期趋势。
  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
  新常态的第四个特征是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紧紧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不能等待、不能观望、不能懈怠。
  随着中国劳动力、资源、土地等价格上扬,过去依靠低要素成本驱动的经济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必须把发展动力转换到科技创新上来。新常态下,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经济增长速度就可能会放缓,要为结构调整腾出空间、留出时间。
  资源配置由市场起基础性作用向起决定性作用转换
  新常态的第五个特征是,资源配置由市场起基础性作用向起决定性作用转换。市场升至&决定性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充分用好&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一方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经济福祉由非均衡型向包容共享型转换
  新常态的第六个特征是,经济福祉由由先富先好型要向包容动向平等。具体表现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型;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增速逐步超过东部地区。
  文章指出,从适应经济新常态的理念角度看,要求我们在宏观调控上既坚持底线思维,保持&忧患心&,又坚持战略思维,彻底摆脱&速度情结&&换挡焦虑&,保持&平常心&。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基调。&稳&:稳增长、稳物价、稳预期、稳大局;&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新进展、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
  二是保持战略定力与平常心。&战略定力&是指,日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战略上保持定力,战术上高度重视和防范各种风险,早做谋划,未雨绸缪。&平常心&是指,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增速进一步回落,我们需要保持平常心,理性、从容地对待&新常态&。三是保持经济合理发展速度。新常态不会自然而然实现,好的新常态,不是一种自然、必然的状态,如果不去努力,好的新常态是得不到的;新常态下还是要紧紧扭住发展不放。中国这么大的经济体一旦形成惯性下滑,要恢复正常水平将非常困难,甚至会付出巨大代价。这就是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所强调的,新常态下保持合理发展速度必须遵循&三个规律&: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四是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科学把握质量问题:注重企业效益、注重民生效益、注重生态效益;实现没有水分的增长:不再简单以GDP论英雄、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转变。
文章最后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对整个中国提出一个很大的问题,适应新常态、认识新常态,把握新常态,才能引领新常态。总之,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常态,积极适应新常态,立足于新的经济发展阶段,保持战略定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企稳后将呈&L&型走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近日在第七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上就当前经济转型和供给侧改革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中国经济从2010年起,到目前为止,持续下行时间超过5年。对于这个过程,刘世锦将其描述为,这是从一个与高速增长相适应的结构向中高速乃至中速增长的结构转型的过程,可称之为转型再平衡。
  经济要实现转型再平衡需要双重见底
  那么经济下降的底在何方?对此,刘世锦指出,要实现转型再平衡,有两个底部必须要达到。第一个底部是从需求角度看,&需求底&要达到,主要表现在高投资要触底。
  中国经济过去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特别是近十几年的高速增长,主要依赖于高投资。投资由三部分组成,基础设施大概占20%-25%,房地产占25%左右,制造业投资占30%以上,这三项加起来占中国投资的80%左右。而制造业又直接依赖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和出口,所以,中国经济从需求的角度来看要触底,就是高投资要触底,&三只靴子&要落地。
  第一只靴子是出口。现在已经落地了。第二只靴子是基础设施。这只靴子的高峰期在2000年左右,它的峰值期也过去了。第三只靴子是房地产。房地产从2014年开始出现回落,当时有观点认为是周期性活动,下一段时间还会再上去,&但是我们的观点非常明确,它就是一个历史性的底部,一个历史性拐点。&基本理由是,构成房地产投资70%左右的城镇居民住宅历史需求峰值是万套,大概相当于城镇居民户均1-1.1套住宅,这个峰值在2014年就已经达到,达到后投资最高点已经出现,随后投资增长速度逐步回落。前几年房地产投资增长速度都在20%以上,前年降到了11%,去年年底左右降到2%左右,9月份开始房地产当月投资已经出现负增长。这个底在何方呢?刘世锦的基本判断是,房地产当月投资的增长速度什么时候由负转正,底部基本就出现了,这就是需求的底。估计大概会在2016年年中左右出现。
  第二个底是从供给侧来看,主要考虑供给与需求的适应程度,就是&效益底&。这个底的关键是去产能要到位。当投资需求迅速回落,过去拉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设施、房地产、出口的峰值出现以后,需求在逐步回落,供给虽然也在调整,但是调整的速度相对较慢,于是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目前估计,像钢铁、煤炭这些行业产能过剩的幅度在30%以上。这种产能严重过剩导致两个结果。第一,PPI(工业品出厂价格)连续40多个月负增长。第二,工业企业效益,从去年8月份开始到现在连续负增长,这种局面是不可持续的。
  &在这种情况之下出现了所谓的通缩,有人提出要通过放松货币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我以为是不会奏效的。&刘世锦表示,由于过去长时间积累下来的产能和需求大幅度收缩以后,这种供求关系发生剧烈变化而形成的、由于大量产能过剩产生的所谓PPI的回落和通缩,是不可能通过放松货币来解决的。最近几年,我们不停降准降息,但是煤和钢过剩的问题依然没有减轻。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在于减产能。超过30%的产能,至少把20%-25%坚决的砍下去,砍下去以后供求才能达到平衡,PPI逐步回升,由负转正,然后企业开始盈利,至少那些好的企业能够盈利。目前,最好的钢铁企业都不盈利了,这是不正常的,所以减产能是当务之急。
  刘世锦指出,目前减产能地方的积极性不是很高。第一,减产能会进一步降低增长速度,现在产能过剩的地方恰恰是增速比较低的地方,减产能和稳增长相互矛盾。第二,都想让别人减,自己不减。第三,人的问题、债的问题很难解决,特别在国有企业,所以出现了所谓的&僵尸企业&,亏损着也要生产。现在所谓的&僵尸企业&主要在重化工业,主导经济和主导企业的问题比较突出。从这个角度讲,去产能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第三个因素是新动力的形成。刘世锦说,如果我们把新的动力能够培育好,上述两个底部都有积极作用,可以抬高需求,抬高效益底部。但是,中国经济今后再要找到像过去房地产、汽车、钢铁这个块头,能够把经济带上去一两个大的台阶,保持10%左右高速增长的行业基本上没有了。一些新的高技术产业,如果做得好的话,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但是对扩大经济规模作用不大。现在讲新旧动力转换,通常旧的动力下去了,然后把新的动力搞上去,一平衡经济还可以保持高速增长。但是,新的动力块头和老的动力比较起来还是比较小的,它对于量的扩充作用恐怕不会太大。
  要避免低效应高风险陷阱必须进行供给侧改革
  刘世锦认为,&需求底&有可能在2016年年中或者稍后一段时间,随着房地产投资触底出现。效益的底出现,有两个重要指标,第一个是PPI由负转正,再一个是工业企业的盈利由负转正,而且保持适当的增长水平。这种状况能不能出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去产能的进度和程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如果需求底已经出现,但是效益底迟迟不能出现,中国经济总的状况,可能会处在一种特殊的困难时期,速度已经比较低,但是相当多的企业还在亏损,亏损面还在扩大。接下来银行的不良率大幅上升,有些地方财政压力会更大,甚至不能够完全排除所谓局部性风险进一步暴露和激化,这种局面可称之为低效益、高风险陷阱。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到底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如果继续采取需求侧的刺激政策,再扩大需求潜力已经不大。结构通缩、严重的产能过剩、低效和违规企业的退出,搞需求政策的效用很小。所以主要是搞需求侧的刺激政策效果非常有限,而且有可能贻误解决问题的时机,所以供给侧改革既有必要性又有紧迫性。
  刘世锦认为,要避免低效应、高风险陷阱的出现,必须在供给侧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一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经济工作思路重大的调整和创新。
  &供给侧改革如果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讲,就是要促进要素流动、重组、优化组合,纠正要素资源的扭曲配置,全面提高要素生产率。特别是在国有企业占比比较大的重化工业领域,重要的是解决人的问题、债的问题、资产重组的问题,实际上必须深化这些领域国企的改革。这项改革不能是再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能不动,必须真枪真刀落到实处,必须有时间任务的要求。&刘世锦强调。
  在刘世锦看来,如果继续沿着刺激需求政策的方向走,只是在推后、掩盖或者拖延一些矛盾,甚至在激化一些矛盾。如果转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子上,它能从根本上提升中国经济的效率和中长期的增长动力。过高的、不切实际的高增长指标并不能提振信心,而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性推进将为中国经济中长期发展提供稳定的预期,因为这种改革是面对解决问题,真正能够有效地释放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的巨大潜能。中国真实行了供给侧改革,也许今后一段时间速度可能有所下降,有些问题暴露了,有些矛盾亮出来了,没关系,它正在解决问题,这个时候对中国经济的预期应该是加强的,应该是看好的。
  供给侧改革是一场持久战,国际上也是面对这样的选择。从国际上来看,国际金融危机以后,不同的国家痛点是不一样的,现在看恢复比较快的经济体一般都是搞了结构性的改革,单纯依靠需求刺激的经济体还在泥潭里面深陷。另外从国际经验来看,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乃至将来的中速增长,根据日本、韩国经验来看,一般是经历十年左右时间。中国经济即使将来的需求底和效益底都见到以后,基本上可以稳下来。稳下来以后不会出现所谓的&V&型翻转,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是增长阶段的结构性调整,不是所谓的周期性变化。它有很大的可能性是所谓的&L&型的结果,而且在&L&型下面这个边可能时间会比较长,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小的&W&,就是一些小的波动,短期内可能要打一些歼灭战,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了&三去、一降、一补&,这都是打歼灭战,但是同时要打持久战,下一步在国企、土地、财税、金融、社保、政府职能转变等等领域,改革应该取得实质性进展,这样就能为中国在&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保持一个有质量、有效益、没水分、可持续的增长打下一个牢固的基础。
中国减速如何影响全球经济?
  英国《金融时报》1月11日刊发报道指出,如果过去6个月的经济新闻告诉世界一件事的话,那就是不能忽视中国经济的颠簸。问题是全球其他地区感觉到的是一丝波澜还是一场海啸。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计,如今这个全球最大经济体(根据产品和服务产出量计算)明年将占到全球经济活动的近18%。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增速从2010年逾10%降至今年预测的6.3%,已直接将全球增速抹去约0.7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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