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小额深圳无抵押小额贷款贷款如何让你倾家荡产

来自雪球&#xe6关注 有房的人注意了!这个套路专盯着你们,可能会倾家荡产!
素材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新华社、南方都市报、央视新闻 这几年,各类“信用贷”“小额贷”渐趋流行。有短期资金需求,只要联系一家民间放贷机构,支付比银行高一点的利息,就可以轻松取得借款。 但一些专门打着短期借贷幌子、以谋取借款人资产为真实目的的“套路贷”组织却能在不知不觉中让人倾家荡产。 “套路贷”案件屡见不鲜 被害人往往倾家荡产 “贷款方逼得太厉害,还威胁要起诉我并查封房产。我当时压力很大,甚至一度有了轻生的想法。”近日,深圳的邓先生回想起数月前遭遇“套路贷”的情景,仍心有余悸。 近期,深圳罗湖公安分局破获两起“套路贷”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共计700多万元。 据梳理,近两年来,上海、江苏、浙江、重庆等多地也都出现“套路贷”案件。 这些案件中,受害者都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向放贷机构借过款,但通常在短短几个月内,债务就滚雪球般飞涨数十倍。有的借款人最初只借了几万元,最终被逼还数百万元;有的还款期临近找不到借款人,期限一过,却被野蛮催债,依据“违约协议”要求交出抵押的房产。
案件1:借贷5000元,房子被骗过户 日,上海宝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瞿某等诈骗案,是比较典型的一例“套路贷”。 该案被害人之一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在诱骗下借了4万元。 之后被告人“空放”高利贷16万元给杭某。 杭某当场取现12万元还款,余下3.5万元交了中介费,实际只拿到5000元。 没想到,7个月后,被告人以上述16万元借款已“利滚利”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转而又让其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到房产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60万元将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马某。 在此期间,被告人瞿某先后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收到房款后,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还清欠款”。该房产后来被马某以182.5万元全款销售。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瞿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6万元;判处作为中间人、同伙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2万至7万不等,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杭某经济损失。 案件2:借5万“滚”成572万,欠款者搭进2套房 2015年4月,上海小伙儿寿某为了还信用卡欠款,找到了一家无抵押的小额贷款公司。
被害人寿某: 我说只要借5万就可以了,但是他们跟我说写条子要翻倍,然后就写了11万翻倍条,跟我说是他们的行规。 签了合同后,寿某当天确实收到11万元的转账,但贷款公司立刻就让他把现金从银行取了出来,并拿走了其中的6万,当做手续费和保证金。没多久,仍然无力偿还债务的寿某,在这家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的鼓动下,去另一家高利贷公司借钱。
被害人寿某: 他们直接带我去银行走了56万的账,写欠条也是写了56万,剩下的再七扣八扣的话,到手8万左右。 新债还旧债 同样招数让欠款滚雪球 经过所谓的平账和行规,寿某原本5万元的借款,变成了56万,利息也越滚越多,寿某不得已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找贷款公司,通过所谓的平账,加码借款金额,还抵押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到2016年8月,寿某的欠款数额已经达到572万元,但实际上他拿到手的现金,不到100万元。
被害人寿某: 威胁我个人,他知道我也不会怎么样,他们就开始威胁我父母,说什么老年人过马路小心,现在交通蛮乱的,言语上威胁我父母的人身安全。这种情况下也没法,只能按照他们说的去做。 贷款公司“协助”过户 欠款者搭进两套房 随后,通过不断催债的第五家贷款公司的协助,寿某想办法将原本在父母和他自己三个人名下的房产,转到了自己单独名下,抵押给了这家贷款公司。 躲避监控现金交易 制造假象防取证 5万元的借款弄到倾家荡产,寿某终于醒悟这是个骗局报了警,而警方在侦办此类案件中发现,这类诈骗从签订借款合同到一次又一次的借新债还旧债,每一个环节都是精心设计的圈套。 这是高利贷公司一个常用手段,就是写下虚高借条,让被害人签字后制造银行流水,利用被害人着急还款的特点,让他不停地找下家借款来还钱。 从银行调取的账户记录来看,贷款公司每一次放贷,都是当天放款让被害人拿出大部分现金,在没有任何视频监控的地方还给贷款公司,制造被害人确实取走那么多现金的假象。 警方表示,嫌疑人选择现金交易的方式其实就是为了让警方采集不到证据。这类案件表面上看,特别像民间借贷纠纷,犯罪手法隐藏较深,被害人往往深陷其中之后,才报警求助,给取证带来不小的难度。
揭秘:“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 警方总结,类似的“套路贷”通常有以下行骗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同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欺骗借款人签订不能按时还款时的“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条款。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刻意造成借款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制造违约陷阱。 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还常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公司就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等,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公司会再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与借款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警方提示: 办理贷款应尽量选取有正规资质的金融机构,如采取民间借贷的方式,在签写借条及其他协议时一定要注意,避免签署不符合实际金额的借条和重要抵押品全权委托等协议。如发现遭遇“套路贷”组织,首先要沉着冷静,避免因一时冲动直接与对方产生暴力对抗,同时尽可能完整地保存相关证据,尽快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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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一种爱叫做点赞 · 欢迎转发朋友圈【套路】涉案2500余万元 ,大庆警方一个月打掉7个“套路贷”犯罪团伙!有人倾家荡产,有人被逼自杀!远离“无需抵押,快速放款”!
“套路贷”犯罪由南方地区发生发现,并迅速传播,由于其披着法院民事判决的外衣,公安机关多因借贷纠纷为由不予受理。
3月7日,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安庆华紧急召开打击“套路贷”专项会议,从信访案件、群众举报线索入手,在东北、华北地区率先打响整治“套路贷”犯罪第一枪。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达、副局长艾长君,带领刑侦支队成立多个专案组迅速行动,一个月内连续打掉7个“套路贷”犯罪集团,其中5个达到恶势力犯罪集团标准,抓获嫌疑人45人,涉案受害人近300人,涉案金额高达2500余万元。
启动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
一月内打掉7个犯罪团伙
专案组在对龙凤地区的摸排中发现,以高某为首,纠集唐某等人的犯罪集团,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采取“签订借款协议”、“制作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及“虚假诉讼”软硬兼施等手段,恶意讨要诈骗债务人或家属100余次,案值近500万元。30余名警力通过长时间蹲守,于4月4日一举抓获嫌疑人7人,扣押车辆3台。
通过调查走访专案组发现,自2014年以来,孙某在红岗法院进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达117起,金额达1400余万元。专案组通过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孙某为首,纠集田某等为成员的“套路贷”犯罪集团。主要针对油田企业职工,虚高借款额度,到红岗法院通过快速裁决使虚高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然后冻结企业职工银行卡进行反复还款。4月8日,专案组统一收网,将犯罪团伙成员全部抓获。经核实,该案侵害受害人达140余人,涉案价值达1500万元。
无独有偶,2016年6月以来,家住高新区的仇某因有信用卡需要垫还,找到于某为其垫还19.4万元。于某以信用卡锁死为由,让仇某不断签订借款协议,并伙同李某等人以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仇某与前夫还钱,从中获取人民币共计603099元,另将其前夫名下一套房产保全,一辆纳智捷汽车过户。4月15日,专案组将于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了解,自3月7日启动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以来,市公安局先后打掉了萨尔图地区李某、让胡路地区周某、 龙凤地区高某、红岗地区孙某、高新区王某与于某、八百垧姚某7个“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运用多种涉恶手段逼债
致多名受害人精神失常
“犯罪嫌疑人的‘套路’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不仅是其精心设计陷阱,还在于讨债过程中掺杂着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涉恶犯罪行为。”萨尔图公安分局副局长丁国富说,嫌疑人利用他人资金周转困难、急于用钱之机,以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为掩护,以快速放款为诱饵,诱骗或协迫他人陷入借贷圈套,迫使借款人债务在短期内倍增,有的被逼倾家荡产,精神失常,甚至绝望自杀。
被害人熊某在“零收益”情况下,欠款30万元,被反复催债讨债,迫于无奈自杀,年仅24岁;被害人张某还款后,犯罪嫌疑人拒不归还借款凭证,重复索要欠款,强制装修4套房产,张某被逼无奈自杀(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被害人吴某作为担保人,在“零收益”情况下被暴力催债,甚至被扔进水泡险些淹死;被害人贾某无力偿还欠款,犯罪嫌疑人对其非法拘禁,逼迫其患有癌症的父母变卖了3套房产。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传统的暴力手段和软暴力手段并用,驾车追逐殴打被害人,损坏被害人个人财物,派人24小时尾随,在被害人家中连吃带住,堵锁、砸窗、砍门,在被害人单位、住宅贴大字报,放大喇叭,致使多名被害人精神失常,有家不敢回,有单位不能去,有企业不能经营。
警方揭开“套路贷”真相
五大犯罪套路要认清
市公安局通过梳理核实的47条犯罪线索和300余起案件,揭开了“套路贷”常用的犯罪套路。
套路1:事先诈骗。
犯罪嫌疑人称还款时只需偿还实际借款额,欺骗受害人以高于实际借款额2-3倍签订借款协议,被害人实际收到的金额远少于借款协议金额。
例如:在萨尔图区李某团伙案件中,被害人高某欲借款5万元,嫌疑人要求其签订15万元的借款协议,实则支付给高某3万元。
套路2:虚假诉讼。
在签订借款协议过程中,编造、伪造借款时间和地点,而后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调解和裁定,使虚高的借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在侦办所有案件中,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协议时间少则提前3个月,多则提前1年,并且大多签订在红岗地区,嫌疑人持着虚高的借款协议带着被害人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之后由法院民事裁定,判处被害人还虚高的款项。
套路3:垒高债务。
在借款方无力偿还欠款或是无房产、车辆、工资卡予以抵账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借款人介绍到另一小贷公司借款,接续签订虚高的借款协议,从而垒高债务,继续强迫交易。
例如:在侦办红岗区孙某团伙案件中,当被害人无力还款时,他们将被害人介绍到别家小贷公司进行贷款,还给嫌疑人欠款,这样被害人就成了新的债务人。
套路4:伪造银行流水。
犯罪团伙频繁存款、取款,在被害人借款时,以之前的银行流水作为给受害人虚高支付金额依据,增加在法院民事调解中的信任度,进而向被害人催债、讨债。
套路5:单方制造违约。
受害人得到借款后,如期支付利息和本金后,该团伙以不接电话、莫名失踪的方式,造成受害人不能按期返款,进而违约,之后随意处置受害人的财产。
远离“无需抵押、快速放款”诱惑
受到侵害后应尽快报案
那么,怎样才能远离“套路贷”的陷阱?
丁国富提醒市民:首先,避免借高利贷。利率超过银行数倍、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一定要谨慎对待。其次,贷款金额切勿过大,不能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一定要有盈利稳定的投资项目和资金来源来支撑还本付息。第三,收集借款证据和信息,在对簿公堂时不被动。无良小贷公司往往会将违法犯罪行为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而且其证据链条看起来十分完备,在打官司时有备而来。第四,万一急需用钱而金额不大,可以向亲朋好友请求支援,小贷公司收取的利息一般较高,还款能力不强的人群最好少涉足,譬如在校大学生、刚入职的年轻人、低收入的老人等。
“远离‘套路贷’,不要被街边广告‘无需抵押,快速放款’的假象所迷惑,一旦落入陷阱,要搜集和固定能够证实借贷双方真实借贷关系的证据。”为此,丁国富也郑告有涉及“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受到“套路贷”侵害的市民尽快到属地公安机关报案,争取法律的保护。市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套路贷”的打击,实现“不打干净不收手”的目标。
本报记者 沈艳茹 图片由警方提供
来源:大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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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则高额还款,重则倾家荡产,“套路贷”的水有多深?
  生活中,想必很多人都看到过&无需抵押、无论资质、快速放贷&等类似的小广告,或者接到过推销贷款的电话。但是低利息、无抵押......看似简单的贷款条件,背后却是满满的套路。
  借款人一旦落入&套路贷&的深渊,轻则需要高额还款,重则倾家荡产、声名狼藉。更可怕的是,骗子手中有完美的证据链条,让维权也变得更加困难。近日,网上&套路贷&的事件又频频发生,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套路贷&的水究竟有多深,大家应该如何防范&套路贷&。
  所谓&套路贷&,通俗说就是指不法分子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强迫他人陷入借贷圈套的一种骗局,骗子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手段让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呈几何式倍增,继而通过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较大数额财产。
  一般来说,这些搞&套路&的公司,瞄准的都是一些急需资金周转的小老板、想超前消费的大学生,或者输急眼的赌徒。
  这类人征信、资质基本都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想用钱就必须另寻渠道。不法分子就抓住了这类借款人想用钱、急用钱的心理,打出了&无需资质、无论黑白户、无需抵押、秒到账&等具有诱惑力的广告词,只待他们上钩。
  可能有人会问,这些人没有抵押物,资质也不好,就不怕他们还不起吗?坏账率肯定还是会有的,但要是了解了&套路贷&的套路手段,你就会明白,与高额的回报率比起来,坏账根本不值一提。
&签订银行合同&和&伪造银行流水&是常见的套路手段。
  所谓签订阴阳合同,就是实际的贷款额度和借条上写的额度不一样。比如你借10万,贷款公司会以行业规矩、平账等理由诱骗你签订15万的虚高借款合同、银行借条、房屋买卖合同等,让你深陷进他们预设好的&套路&。
  但签订合同只是第一步,为了在法庭上让法官挑不出毛病,所以还要伪造银行流水。他们会把15万打到你的银行账户中,然后派人跟你一同前往银行将5万元取出并交还给公司,受害人实际到手就是10万元。
  但贷款公司转给受害人的15万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有流水清单为证,这样给人的感觉就是借款人在该公司办理了15万元的贷款,而不是10万。
  等借款人无力偿债务,走法律程序时,公司会出示这份受害人签字的15万的假合同上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再加上有银行流水作证,一旦法院判决,借款人毫无证据,而对方却&证据确凿&,因此,借款人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另外,&空白合同&也是套路贷的常见做法。
  首先,骗子会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当你表示需要贷款并签贷款合同时,他们会拿出厚厚一叠的空白合同让你签字。不少人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就签字了,之后骗子则可以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
  除了签订合同,骗子还会要求被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制造&证据链条&。
  之后,骗子通过各种手段故意让借款人&违约&。比如,当借款人到期想主动归还借款时,骗子会故意&玩失踪&,一直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现。
  &违约&后,他们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手续费&等,这些费用往往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骗子会介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套路贷&不同于民间借贷,其本质是违法犯罪
  &套路贷&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套路贷&则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属于一种诈骗行为,两者存在本质区别。&套路贷&不属于民间借贷,其本质是违法犯罪,&套路贷&中虚高的&合同&资金是不用还的。
&套路贷&5大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并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骗被害人签订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有的还要求借款人办理上述合同的公证手续。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有的犯罪嫌疑人刻意让被害人抱着提取出的现金照相,制造被害人已取得虚增款额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其他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
借贷如何避免被套路
  生活中,如果急需借款,要坚持向正规的金融机构申请,或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或选择网络借贷。相比从传统金融机构借款,网络借贷更加方便快捷,不过一定要筛选有资质的借款平台,像网利宝、团贷网、人人贷等,大平台更有保证。
  另外,一旦发现被骗,要尽可能保存相应证据资料,并及时报警。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多一点理性,少一点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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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种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强迫借款人写下高出实际借款金额很多的欠条,让最初的几万元小额贷“滚雪球”般的滚大成几百万巨债,最终借款人只能以房产为抵押。诈骗团伙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非法侵吞被害人的房产!
60岁老人跳楼逃生,借5万竟要还180万!
近日,央视报道了一个可怕的骗局。
前不久,上海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严先生称,自己在家被人绑架了好几天,当天趁扣押自己的人睡觉的机会,从二楼的家中跳下来逃了出来!
这位严先生是将近60岁的老人,而且一人独居,受害人严先生说,这些人是他以前的债主,他们来找我,并且在上面睡觉。但自己已经好几天没睡觉了,他们用灯照着我,不让我睡觉。
这位60岁老人,究竟是欠下了怎样的债务?以至于甚至要跳楼逃生呢?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
一年前,严先生接到一个推销小额贷款的电话,当时正缺钱的严先生和打电话来的所谓贷款中介开始接触,打算借5万元,却被贷款中介告知,想拿到5万借款,必须签8万元的借款合同。
实际上,严先生签了这样一个虚高的借款合同后,贷款中介和小额贷款公司以中介费手续费、车马费等名义,从5万元中又拿走了7000元,严先生后只拿到4.3万元。
在拿到贷款2个月后,严先生家里突然来了一帮人,威胁他还钱。
严先生拿不出这笔钱后,这帮人又进行了另外一个套路,逼着严先生写了欠条。意思就是说你现在拿不出这笔钱不要紧,你迟早还是要还这笔钱,但欠条你要写给我,我要有一个保障。他们就是以这种形式,来反复叫受害人写欠条。
在催债人不断上门骚扰和威胁的情况下,严先生又签下一份欠款18万元的借款合同。此时,最早接触严先生的贷款中介再一次出现,让严先生用自己唯一的房子来做抵押!
2016年11月,严先生按照对方的办法,将自己一套市场价值约248万元的房产以160万元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
160万元到了严先生的账户后,小额贷款公司的人立即拿走了145万现金。只给严先生留下了15万。
欺负严先生是个老人,又是一人独居,催债人胃口越来越大,企图通过非法拘禁严先生,逼他再签下一份180万元的借款合同!
这个触目惊心的骗局,就叫做套路贷!
环环设陷,步步套牢,借钱收取利息只是一个外壳,核心就是骗取你手中最值钱的房产!
4万变成150万!更可怕的是,人死债未清!
上海某许女士2013年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4万,仅半年时间后债务就变成150万。放贷者诉至法院查封了她和父母居住的房产。连遭打击的许女士2016年心脏病突发去世,但高利贷公司至今仍向许的父母催讨剩余借款。
骗子们会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和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诱骗受害人签订“阴阳借条”,阳借条金额远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借此扩大本金数额。
而超出部分会被骗子们以保证金、手续费为由抽走,被害人只拿到实际借款金额如若到期未还再追加借款,如法炮制。几番轮流下来,借款金额已经翻了数倍!
其次,打款数额一定会与合同上的数字相吻合,以保证银行流水和借贷合同款项的流向一致,但实质上会要求贷款人以其他方式返还部分借款。
这时候,他们往往会让你用现金来还,这样你就无法证明资金真实去向,因此法庭仍然会认定实际借款额为合同上书写的数目,即该合同有效履行。
在这个过程中,骗子们会制造出虚假的银行流水凭证,部分受害人还签订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并公证。犯罪团伙借条、转账记录、提款视频、公证材料等证据一应俱全,显示其取得虚高金额债权。
在催讨债务的过程中,骗子们会做两手准备,一方面,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或言语威胁、窃听窃照、跟踪尾随等“软暴力”方式催讨债款;另一方面根据掌握的签字借条、转账记录、公证材料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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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子钱、驴打滚、高利贷,这些字眼都不足以形容这一类的民间借贷行为。一边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另一边是几乎没有还手能力的人。
在“套路贷”里如何哄骗,威逼,驯服人签名是基本套路。其实人比想象的脆弱,许多人为了逃过今天的惩罚和痛苦,情愿用明天无尽的深渊来兑换。
对于骗子来说,只把人暴力隔离在一个封闭区间,基本上后面的事情就好做了。既然你都还不出钱了,那根据规矩总要写个担保吧,租赁合同算担保的一种方式,我们也不会真住进去,就是怕你万一逃了,可以转租你的房子收点租金。然后不要忘记再逼写下收条。
层层加码之下,你就像踏入泥潭,越陷越深、以至无法自拔。
“套路贷”从小额到最后逼人卖房子,持续周期很长,而在这个漫长的过程,就是要在长期的暴力威胁和骚扰下,慢慢磨损人的反抗意志,最后觉得钱没了不要紧,只要人活着就好。
据介绍,“套路贷”从表面看是民间借贷,但实际上从事“套路贷”的犯罪嫌疑人从如何选择选择合适的被害人、怎么签订合同,如何保障在未来的法律诉讼中获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怎样逐步占有被害人不动产等等,都有一套相对严密的步骤。
当确定借款人名下拥有房产后,犯罪嫌疑人才会同意进行放贷,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合同上的金额远大于借款人实际借款额。犯罪嫌疑人会将虚高后的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但要求借款人立即提现,把多余的部分当场返还。通过这一步,形成证据链,为虚高借款披上看似合法的外衣。
借款的金额累计到一定程度时,犯罪嫌疑人便费尽心思诱骗借款人签署房产抵押合同,以此来“缓解”还款压力,在签订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时,犯罪嫌疑人还会让借款人签订大量的空白合同,这些合同牵涉到房产交易过户所需的方方面面。
不仅如此,此时的犯罪嫌疑人还会带着受害人到公证处对房产抵押借款合同进行公证,赋予房产抵押合同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借款人无法还款,出借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借款人到期无法还款时,犯罪嫌疑人往往都会提出,找所谓第三方平账公司或者所谓有实力的人,把之前的债权打包转移给第三方。这个过程被称为平账。
截止目前,上海公安机关已经通过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功端掉了100多个“套路贷“骗子团伙,逮捕非法牟利犯罪嫌疑人340余人。
在套路贷案件中,公证环节可能存在漏洞。目前,上海各级公证处已暂停民间借贷类公证事项。
而我们能做的,是从自身做起,防范风险、远离“套路贷”!
1.需要借款时,从银行或其他正规网贷渠道进行;
2.在向民间借贷公司借款时,不要随便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
3.发现自己身陷“套路贷”中的民事虚假诉讼后,收集相关证据后可向检察机关进行控告申诉。
对此类骗局,必须严打、严惩!
作为个人,务必提高警惕,千万不要中招!
·END·来源:天津日报、人民日报、央视财经、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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