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
来源:解税宝
作者:闫淑清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一、生产经营期业务招 待费税前扣除 1.一般性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补充】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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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经营期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1.一般性企业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补充】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2.投资性企业
《》()第八条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二、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补充1】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补充2】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三、案例分析
某企业2016年销售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另外在会议费中列支客户礼品费餐费25万元。201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2016年度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多少万元?
(1)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
30+15+25=7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70X60%=42万元
()X5&=18.25万元
因此,本年业务招待费可税前扣除的金额是18.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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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你计算对了吗
17:02:00每日税讯字体:
  很多企业往往以最简单的方法对待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如直接将会计报表上的销售收入乘以5‰后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比较,取其小者作为税前扣除的限额,这不仅暴露了相关企业没有了解和掌握税法的相关规定,而且使得企业不能充分利用好税收政策。为此,笔者对企业应该如何正确确定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计提基数的问题分析如下。
  对计提基数的调增
  正常情况下,销售收入的大小往往决定了可以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的高低,收入越高,企业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可能就越多。但是,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基数的销售收入往往不仅仅是会计报表上反映的销售收入,还必须经过必要的调整,且调整的结果往往会大于会计报表上反映的收入,常见有三种情形需要调整: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的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三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上述三种情形下的收入均应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当收入为零能否扣除招待费
  企业筹建期间的销售收入虽为零,但仍可以扣除业务招待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将不受销售收入额高低的影响,即使在筹建期未能取得销售收入,仍可按照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直接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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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吗?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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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2、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号)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收入明细表》中,填报说明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该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一条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也明确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因此,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应以税法要求的收入为准,即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中华。会计网校快乐蓝精灵回复:回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号)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收入明细表》中,填报说明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该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一条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也明确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因此,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应以税法要求的收入为准,即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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