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雇员受伤雇主承担责任回家途中受伤,雇主如何担责

雇佣关系,雇主不报工伤,也未签订雇佣,受伤职工该如何处理?
应当起诉雇主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其他答案(共3个回答)
司法解释9条的规定:雇佣关系的话,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左手小拇指被压断一节, 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为了工作而造成的,就算工伤。没有签劳动合同视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也算工伤。
具体赔偿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
你和钟点工之间是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而适用民法通则。雇员在从事雇佣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责任,但钟点工是在路上摔伤,不是劳动过程中受伤,法律上你不用...
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但是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为什么无效?《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雇佣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只能适用于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或用人单位与非劳动者之间,或非用人单位与非劳动者之间的临时用工协议,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
根本就没有正式的国际驾照,如果到国外开车,正式的程序:
1、到公证处办理驾照的公证书,可以要求英文或者法文译本(看看到哪个国家而定);
2、拿公证书到外交部的领事司指定的地点办理“领事认证”,可以登录外交部网站查询,北京有4、5家代办的,在外交部南街的京华豪园2楼或者中旅都可以。
3、认证后在公证书上面贴一个大标志;
4、有的国家还要到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盖章一下。
偶前几天刚刚办过。
无锡至少有两所正规大学:
1、江南大学
2、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由于它不直接在无锡召本科生,所以许多人不知道这个学校:它位于山水东[西?]路九号,拥有约20位正教授/研究员,80位副教授/副研究员,和多位首席科学家。去年还有中国工程院的院士一名。
1、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享有“轻工高等教育明珠”美誉的江南大学,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央大学(现南京大学)是江南大学办学的前身。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南京大学食品工业系、浙江大学农化系、江南大学食品工业系以及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的有关系科合并组建成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食品工业系。1958年该系整建制东迁无锡,成立无锡轻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无锡轻工大学,1998年由隶属中国轻工总会划转直属教育部。200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无锡轻工大学、江南学院、无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大学。
  学校学科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九大门类,设有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设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通信与控制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法政学院、文学院、师范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土木工程系、医学系、艺术系、体育系等18个院(系),共5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85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在籍学生5000余人,网络学历教育在籍学生1万余人。还有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莱姆顿学院及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学校设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2个博士后流动站和10个博士点,覆盖发酵工程等16个二级博士学科专业和39个硕士学科专业,基本包涵了轻工、纺织、食品的全部领域。现有在校各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500余人。学校拥有4个国家级和部省级重点学科,建有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的高层次人才。食品科学、发酵工程等2个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具有独特优势,实力雄厚,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经近50年的建设与发展,江南大学已成为一所规模结构较为合理,教学质量优异,科研水平上乘,社会服务盛誉,各方面均得到社会公认,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519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2名为双聘院士),教授160名,副教授456名。由300多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学术带头群体,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奠定了厚实的基础。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育人为本,把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质量的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经过多年努力,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做到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培养高素质创新型的专门人才。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如在本科教学中,将相对狭窄的专业对口教育转到本科通识加特色教育;推进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方式,学生通过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位等途径培养复合型人才;让学生早期介入科研活动,从科研实践中感受和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过程,培养学生科学素养、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学校十分重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一年一度的江南之春文化艺术节、科技节、金秋体育节等活动精彩纷呈,暑期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数学竞赛、电子制作竞赛、机器人竞赛、艺术设计竞赛等全国性比赛中,学生连年获得大奖。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输送了数万名毕业生,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的科技精英和领导骨干。
  作为我国轻工、食品、生物技术高科技的摇篮与依托单位之一,“九五”期间,学校承担并完成了大批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及省部级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其中有70多项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30多项科研成果荣获国家和省级科技进步奖。“十五”以来,学校科研实力进一步增强,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逐年增多。2003年取得国家、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20项,其中有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一等奖空缺)一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一项等。2004年,科技总经费9000多万元,获准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97项,横向科研270多项;鉴定或验收科技成果86项,其中30%以上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全校教职工共发表各类论文2700多篇,出版专著130多部,被国际三大检索收录论文143篇。学校承担的国家“十五”科技攻关“农产品深加工”、“发酵工程关键技术”课题全面通过结题验收并进入后期滚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资助13项;获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8项,其中1项科研成果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年申请专利356项,学校专利申请量位居全国高校第7名、江苏省第1名;人文社科领域承担的项目、层次、经费等方面都有较大增长。
  学校重视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快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建有科技部、国家计委批准的“发酵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10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实验室。建立了由海尔集团、茅台酒集团、青岛啤酒集团、北京燕京啤酒集团、绍兴黄酒集团、江苏小天鹅集团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加盟的董事会,注重学校与企业、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了产学研的结合和为社会各方面的服务。各院(系)还建有二级董事会,共有400余家企事业单位参加。学校十分重视发挥在轻工、食品、艺术设计、纺织、环境、化工、生物医药等方面的科技优势,积极为全国轻工纺织行业的科技进步、产品开发、人才知识更新服务,积极参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为江苏省沿江发展战略、苏北发展战略及海上苏东发展战略服务,积极适应无锡市支柱产业的创新发展、科技和人才需求,在科研开发、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与企业开展全面合作,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与地方政府合资建立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成为高科技研究项目的重要孵化基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由于学校的优质服务,中国电信、丹尼斯克(中国)有限公司、嘉里粮油(深圳)商务拓展有限公司、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国民淀粉上海化学有限公司、三得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重庆啤酒集团、杰能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天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际特品(ISP)(香港)有限公司、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都在学校设立各类奖学、奖教金,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总额达600多万元。
  学校与国内外的教学科研交流合作频繁,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接受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高校。自六十年代开始,就接受和培养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现有本科、硕士、博士等各级各类留学生260余人。学校已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4所大学建立了紧密的校际交流关系,并与美国、加拿大、日本等近20个国家的高校、机构开展办学、科研等方面的合作。目前正在执行的校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有17个,其中与澳大利亚、英国一流大学之间的“2+2”学分互认合作项目受到学生的欢迎。学校聘请了50多位国外著名的学者和教授担任学校的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每年举办国际及双边学术交流会,已逐步成为轻纺、食品、艺术设计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中心。
  学校图书馆现有藏书152.76万余册、电子图书37.40万册,中外文期刊3100余种,建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学校编辑出版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食品与生物技术、教育科学等4种学报及《冷饮与速冻食品工业》和《电池工业》杂志,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在教育部、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地处无锡蠡湖新城、太湖之畔,占地3100多亩的学校新校区已建成面积36万平方米。新校区以“生态校园•曲水流觞”为设计理念,融青瓦白墙的江南建筑风格与小溪、树林、草坪的多层次园林空间为一体,展现绿色、水乡、文化韵味。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校园,为莘莘学子学习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钟灵毓秀的江南山水,造就了江南校园开拓进取的学术氛围;蕴涵深厚的人文传统,赋予了江南学子锐意求新的创造精神。迈入新世纪,学校迎来了改革、发展的良好机遇,“211工程”将重点建设和发展工业生物技术、食品科学工程和安全、工业设计创新系统、纤维制品现代加工技术、中小企业管理与发展、轻工过程信息化科学与工程等6个优势和特色明显的学科群,进一步提升学校在轻纺、食品等学科领域的优势地位,使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全方位的提高。
  积百载跬步,创世纪辉煌。江南大学提出的发展总体目标是,经过五至十年时间的努力,把学校建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文交融,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先进水平,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开放式多科性大学;通过不断创特色、上水平、求发展、增实力,力争在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部分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综合性大学。
2、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是南京农业大学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在多年联合办学的基础上于1993年7月成立的,她依托南京农业大学雄厚的基础教学条件,和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优越的专业教学条件,为我国及国际水产事业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
学院的宗旨是以推进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渔业科学和渔业生产,使渔业产品在当今人类改革食物结构,提高营养水平,创造经济财富方面起重要作用。通过努力,使该院成为一个国际性的渔业科学教育和研究中心。
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太湖之滨,中国著名的旅游城市--无锡的西南角上,与中央电视台太湖影视基地相邻,离市区仅10公里之遥,依山傍水,环境十分幽美,交通便利,有1路和820路公交车直达。学院占地面积26公顷,建筑面积达35000多平方米。
南京农业大学从1984年开始和淡水渔业研究中心联合办学,设淡水渔业专业(专科)。学院于1994年新开设了“淡水渔业”本科专业。现设水产养殖本、专科专业,水产养殖博士点和硕士点,每年招收博士生、硕士、本科、专科各种层次。
该院长期招收外国留学生,为亚太地区名国培养淡水渔业的技术人才,今后还将进一步提高留学生的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在招收留学生方面曾受到联合国FAO和UNDP、亚洲水产养殖中心网(NACA)的大力支持。
设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夏德全研究员为主的淡水鱼类遗传育种生物技术研究室、营养与饲料、特种水产养殖室、水产品病害研究室、渔业环境保护、渔业经济与信息中心、内陆水域增养殖等7个教研室。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40名,其中具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有8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部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18人。现有博士3人,硕士25人。
在科学研究方面,先后承担和圆满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八六三”、国家攻关和省、部级课题190多项,获得各类奖励成果8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92年获农业部农业机构综合科研能力奖。
在多年的联合办学的实践中,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的领导非常重视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办学条件逐年得到改善,教学管理趋于完善,教风好、学风正,经过多年的努力,学院的各项办学条件已得到改善,教学手段已基本实现了现代化,配备了语音室、电脑房和先进的电教中心。
学院非常重视发展工作。依托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综合利用经贸部TCDC培训项目的人力、财力、物力。扎实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条件,学院领导在经费许可的情况下,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教学设施的改造和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积极改善学院的办学备件。建院六年来,学院不断改进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目前已拥有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楼、语音室、电脑房、活动健身房、学生食堂、足球场、蓝球场、大客车、教学实习基地等设施,为国家培养水产专业人才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销售额: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税法上这一概念是不含任何税金的收入。销售额适用于制造业、商业等。
营业额会计上指的是营业收入,税法指的是应税营业收入。营业额属于含税收入,适用于饮食业、运输业、广告业、娱乐业、建筑安装业等 。
一般都是对着电视墙,这样的感觉有一些对私密的保护..
因为一般人在自己家里是比较随便的,有时来了客人也来不及收敛,但是如果正对的是电视墙,就给了主人一个准备的时间,就不至于显得很尴尬..
第一,活动过度。在母亲怀孕时胎动就多,从小睡得少,几乎不睡。在摇篮里手脚乱动、爱哭,总用手指触摸、摆弄身边的东西。上学后不能静坐,上课时坐立不安,不停地扭动身子,喜欢奔跑、爬高而且不知道危险,不能自控5分钟。
第二,注意力不集中。注意停留在一种事物上时间极短,很容易被外界声响、人走动等无关刺激所分散,上课貌似听讲,其实脑子里想的是别的事,学习有始无终,对任何刺激都不加思考,容易出现危险行为和发生意外事故。
第三,学习困难。有认知障碍,例如图形的辨认和临摹困难,对抽象、概括的事物理解较差,偏向具体的表面事物的理解。
第四,情绪不稳定。冲动、任性,做事不加思考,容易出现危险行为和发生意外事故。
第五,行为问题。有的儿童出现说谎话、逃学、盗窃、攻击行为等。
“3岁看大”并非空谈,科学研究显示,在成长的过程中,一个孩子3岁之前的生长发育会影响其一生的发展变化。身为家长,只有把握好3岁之前的黄金期,孩子才会按照其自身的生长发育特点,发挥出潜能,健康成长。3岁看大的科学依据科学研究显示,3岁之前是一个人大脑发育的重要时期。一个人出生时脑重量只有370克,第一年年末时,婴儿脑重就已经接近成人脑重的60%;第二年年末时,约为出生时的3倍,约占成人脑重的75%;到3岁时,婴儿脑重已接近成人脑重的范围,以后发育速度就变慢了。所以孩子在出生后2~3年内,无论在生理和心理方面,良好的育儿刺激对大脑的功能和结构都有重要的影响。
1、袜子“冻头捂脚,胜似吃药”,这些俗语是非常有道理的。随着气温逐渐下降,家长应该为孩子选择一些宽松、保暖的棉袜。但一些家长错误地认为宝宝的袜子越厚保暖效果越好,但如果宝宝袜子厚但不吸汗,很容易潮湿,大量的水分会挤掉袜子纤维中的空气,由于少了空气这种极好的隔热体,袜子潮湿时就会使宝宝的脚底发凉,反射性地引起呼吸道抵抗力下降而患上感冒。所以,在给宝宝选择袜子,就应该选择纯棉质地、且透气性好的。如果宝宝爱动,脚容易出汗,出了汗就容易生冻疮,所以每天给宝宝多换几次袜子或鞋子。实在不行,换鞋垫也可以。2、鞋子冬天,给宝宝选择鞋子保暖也是有讲究的。如果鞋子太大,宝宝走起路来不跟脚,脚上的热量就容易很快散失;反之鞋子太小,和袜子挤压结实,影响了鞋内静止空气的储存量也不能很好保暖。所以妈妈最好的选择是,鞋子的大小要以宝宝鞋子稍稍宽松一些为宜,质地也以透气又吸汗的全棉为最好。3、温水泡脚有这样一个说法:春天洗脚,升阳固脱;夏天洗脚,暑湿可祛;秋天洗脚,肺润肠濡;冬天洗脚,丹田温灼。妈妈每晚睡前坚持为宝宝温水泡脚,能使足部皮肤表面的毛细血管扩张,血液循环加快,改善足部皮肤和组织营养,增加局部抵抗力,促进宝宝睡眠,有助于其生长发育。给宝宝泡脚,水温水量也是十分讲究的。夏天的时候洗脚水的温度一般可以在38-40℃之间,到了冬天,洗脚水的温度可以逐渐提高,一般可以在45~50℃之间。但要注意,水温过热,容易使足底的韧带变得松弛,不利于宝宝足弓的形成和维持,这样很容易形成扁平足哦!另外,洗脚时的水量以将整个足部都浸在温水中为宜,浸泡时间保持3~5分钟即可。4、按摩人身体内的所有器官,在脚上都有它特定的反射点,宝宝的小脚丫对于宝宝身体各器官的健康与否有重要作用。通过温柔的脚底按摩,能有效促进血液循环,宝宝冬天就不再“冻手冻脚”了。由于宝宝的筋膜相当嫩薄,为防止宝宝受伤,妈妈按摩的力道应轻柔,尽量以指腹进行按压或是画圈的方式来按摩。如果能配合涂抹一些适合宝宝的乳液就更好了,这不但能加强脚底按摩效果,又能提高宝宝对按摩的接受度。另外,要提醒妈妈的是,在开始按摩前,不妨先搓搓手,让双手暖和起来哦!
首先勿将艺术潜能简单定位。即使宝宝表现出扭扭唱唱或涂涂画画的兴趣,也不能简单地推断说宝宝的艺术兴趣点就在唱歌或画画上。在宝宝的早期发展中,兴趣点有可能是多方面的,简单地把宝宝的艺术表现定位在某个方面,往往会造成宝宝片面发展,对大多数宝宝来说,强烈的某方面的艺术倾向并不很明显。大多数宝宝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可能会表现出不同的艺术兴趣,这也正是有的父母常常抱怨自己的宝宝一会儿喜欢画画、一会儿又喜欢弹琴的缘故。父母要仔细观察宝宝的艺术兴趣点,找出他的艺术敏感点,然后创设相应的环境,为宝宝艺术发展的潜在可能向现实转化提供条件。其次艺术潜能≠技能技巧。大多数父母希望自己的宝宝有某项艺术才能,或至少有点艺术气质,所以会给予宝宝艺术方面的刺激,让宝宝的艺术潜能表露出来,这是对儿童潜能不信任的一种表现。艺术潜能就像种子,需要合适的条件才能发芽。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对宝宝生活有重大意义的人要信任宝宝的这些潜能。父母切莫追求单纯的技能刺激,相信运用某种开发教材或某类教具,就能使宝宝的艺术潜能得以发展。与其信任某些毫无根据的发展方案,倒不如信任自己的宝宝具有在一定环境下必将表露的艺术潜能。还需要重在艺术审美体验。有的父母往往追求宝宝艺术成果的体现,如会弹几首曲子、会画几幅画等,有的甚至过早追求过级考证。这些很容易使宝宝失去对艺术的兴趣。发展儿童的艺术潜能,关键在于培养宝宝对审美要素的感受力。可以有意识地创设环境,或带宝宝到大自然中感受现实生活中的色彩、线条、平衡、对称、节奏、韵律等美的要素。
训练抓握能力。一般的奶瓶没有把手,所以爸妈想要训练他的抓握能力,可以在喂奶时,帮助小宝宝把手放到奶瓶上,但是要注意奶瓶温度适中,以免烫伤宝宝。套上把手。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也可以买那种有把手的奶瓶,帮助宝宝将手扣在把手上训练抓握,让他自己慢慢学着适应。小心!躺着喝奶危害多。学会自己拿奶瓶喝奶后,注意千万不要让宝宝躺着喝奶,因为这样可是隐藏着很大的危机哦!呛奶。医院里最常见宝宝呛奶的意外,刘护士长认为妈妈不能因为宝宝自己能拿奶瓶,就不在一旁照顾了。记住,宝宝现在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的能力。
中耳炎。躺着喝奶除了会有呛奶的危险,还容易造成中耳炎。因为宝宝的耳咽管和口腔相通,耳道也比较短,所以当奶水呛到喉咙时,很容易感染,引发中耳炎。奶瓶性龋齿。因为现在的生活条件提高,宝宝发育得比较早,很多宝宝五六个月就开始长牙了。躺着喝奶,宝宝容易睡着,再加上妈妈没有定时给宝宝清洁牙齿,很容易造成奶瓶性龋齿。
少儿英语不理解,跟成人的价格应当差不多或者更高点,一年1w-2w左右吧
纸箱生产现场质量控制按检验的目的可分为,控制检验,接收检验,质量机构检验鉴定。纸箱企业在确保纸箱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地设置质量检验机构及配备质量检验人员。工序检验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是纸箱产品制造过程中的一种预防性检验,适用于大量的类型。首件检验应由操作者自行检验,并交由专职检验员认可。
河南音乐培训一定要找专业的学校培训,只有专业的音乐艺考培训学校才能够给与同学更加专业的指导,这样的提高是最有效,开封艺考集中营就是这样一个学校,值得你去相信。
音乐人琴行比较好,也比较有名!
这个品牌的售后服务在那么多品牌来说是做的很不错的了,客户满意度较高的一个品牌。值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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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雇员受伤害 雇主应担责 - 110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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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受伤害 雇主应担责
发布日期:&&& 文章来源:互联网
&& 原告尚风,女,垦利县董集乡刘家村农民。
&&&&原告刘国瑞,男,垦利县董集乡刘家村农民。
  原告刘国美,女,垦利县董集乡刘家村农民。
  三原告委托代理人杨劲松,山东三角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董子典,男,垦利县董集乡董集村农民。
  被告崔玉堂,男,现住垦利县中兴小区一号楼三楼东户。
  被告纪如贵,男,现住垦利县中兴小区。
  被告崔玉堂、纪如贵委托代理人张延娥,女,山东天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刘兴义在受雇佣过程中死亡,其亲属原告尚风&、刘国瑞、刘国风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雇主董子典、房产所有人崔玉堂、纪如贵起诉到法院。
  原告尚风&、刘国瑞、刘国风诉称,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被告董子典雇佣刘兴义等人为崔玉堂、纪如贵承揽的垦利县中兴小区拆楼房,施工过程中因楼板塌陷,导致刘兴义死亡。故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死亡补偿费、医疗费、丧葬费共计20万元。
  被告董子典辨称,刘兴义在工地干活不是我雇佣的,我对刘兴义的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崔玉堂、纪如贵辨称,我们与董子典之间系楼房拆迁合同关系,并非义务帮工,刘兴义与我们无任何关系,因此我们不是本案被告,请求法院裁定我们退出诉讼。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三原告作为刘兴义近亲属,对刘兴义的死亡要求赔偿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证人刘美玉、刘兴友、王云祥出庭作证均证实:刘美玉、刘兴友是受董子典委托找到刘兴义等人干活,他们的工钱都是由董子典支付。这充分说明了董子典与刘美玉、刘兴友在找刘兴义等人干活时是一种法律上的委托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因而对这种委托关系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董子典承担。因此,本院对三证人的证言予以确认,死者刘兴义与被告董子典之间的雇佣关系成立,被告董子典作为雇主对刘兴义在从事雇佣劳动合同中人身受到的伤害应承担民事责任;被告崔玉堂、纪如贵作为董子典所拆楼房的所有者,在与董子典签定协议时既不对董子典的拆楼资质进行审查,又不对董子典有无合法的拆楼手续进行审查,这说明两被告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没有充分尽到审查的义务,致使董子典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并造成刘兴义死亡,因此被告崔玉堂、纪如贵的行为与刘兴义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成为本案被告,并对刘兴义的死亡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的请求合法,证据有效,计算标准正确,本院予以认定;由于原告要求三被告赔偿的计算数额大于20万元,而三原告坚持要求三被告只赔偿20万元,这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董子典不承认与死者存在雇佣关系、不同意赔偿,因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被崔玉堂、纪如贵认为他们对董子典有无拆楼资质无审查义务,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应不予支持;庭审中被崔玉堂、纪如贵称死者刘兴义对事故的发生自身存在过错,因证据不足,本院不与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董子典赔偿三原告各项损失16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通过本院向三原告支付。
  二、被告崔玉堂、纪如贵赔偿三原告各项损失4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通过本院向三原告支付。
  【评析】
  本案所涉及的是雇主对雇员以及房产所有人对雇员的赔偿责任,其焦点是该种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条件的问题。
  一、雇主对雇员赔偿责任的性质
  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是在雇佣关系中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是雇佣合同。雇佣合同的主体双方为雇主和雇员。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劳务。雇主相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雇员在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使自己受到损害。对这种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主要因为:
  1、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根据报偿理论,利之所在,损之所归。
  2、雇员为雇主完成一定工作,雇主负有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义务,如果雇主没有履行其保障雇员安全的义务,导致雇员因公受伤,无异于雇主致人损害,雇主自应付责。
  3、雇主对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所受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
  二、雇主对雇员赔偿责任的规则原则
  雇主对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所受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一种观点认为,此案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显属不当。因为,在本案中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应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一审法院赞同这种主张,因为:
  1、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是现代民法之通例。
  2、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利于保护雇员的利益。
  3、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充分的根据。
  三、雇主对雇员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所以,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的条件为:
  1、受害人需为雇员。
  2、受害人需在进行受雇工作中而遭受损害。
  3、雇主需没有免责事由。
  在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死者刘兴义的损害应由雇主董子典负责赔偿。首先,死者刘兴义与董子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董子典是雇主,刘兴义是雇员;其次,刘兴义的损害发生在为董子典完成受雇工作过程中。死者刘兴义的受雇工作是为董子典拆除房屋。并且本案中雇主董子典没有免责是由。因此,其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作为房产所有人的崔玉堂、纪如贵,在与董子典签定协议时既不对董子典的拆楼资质进行审查,又不对董子典有无合法的拆楼手续进行审查,这说明两被告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没有充分尽到审查的义务,致使董子典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并造成刘兴义死亡,此二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其应对死者刘兴义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故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
东营市垦利县人民法院:孙丕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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