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仓,有凭证借贷不平衡,借贷宝,以贷养贷欠下5万多现在无力还款怎么办,他们威胁爆朋友圈怎么办,求上岸,求意见

天价网贷丑态百出,吉林二女遭裸贷、色情传播,云南女子还款不消条【科普】善林金融被查周伯云投案 和钱宝网非法集资案有何区别?
天价网贷丑态百出,吉林二女遭裸贷、色情传播,云南女子还款不消条通过深入了解,涉及网贷套骗的平台:借贷宝、今借到、有凭证、米房、无忧借条、借据云、存证云、米米贷、米仓云服、存证云,有凭证、猪猪贷、一秒贷、秒白条。网贷骗局涉及全国各地,每一个省均有被卷入网贷漩涡的人。裸贷、色情威胁、呼死你全天骚扰、暴打通讯录、公开身份信息、污言碎语、破口大骂、送花圈、送棺材、还款借条不消继续要,出借方可以自由修改数据。所有人在借款前都要打借条、填写家人电话、导入手机通讯录、上传手持身份证正反面照、生活照、绑定银行卡和手机。各大平台都打着费用低、资料简单、放款快、易通过、无抵押进行诱骗。众多人被卷入网贷骗局,一步步泥足深陷,家庭破裂。他们遭受了高利贷的暴力催收,呼死你全天骚扰、爆打亲友电话、公开发布身份信息、逼裸照抵押、色情传播威胁,身在水深火热的他们惶惶不可终日。事件涉及到全国各地,各平台都以个人为单位放高利贷,局面混乱不堪,今日先揭露以下事件。-----------女孩遭裸照抵押,呼死你全天骚扰提示:小月(化名)吉林省延边人,未婚女孩。因被人骗了六七万,出于经济压力在网上借款被套,遭遇暴力催收,启动呼死你全天轰炸,同时爆打通讯录内所有亲朋好友,并且在通讯录短信内公开传播身份证照片,并逼迫裸照抵押贷款。小月借款生涯小月说,刚开始的时候有人给她打电话问要不要贷款。因为经济压力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向他们提交了身份证正反面影像照、上传了通信录、支付宝实名截图等等信息。首次借款是1000元,到手700元,到期后要还1000元。这这样自己一步步被套进去了。父母大发雷霆因借款被套一事,网贷人员骚扰了小月的父母,父母对小月大发雷霆。给小月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关于被催收逼迫裸贷一事小月更是不敢与父母提及,甚至有种想自杀的冲动。这些事情小月根本不敢告诉父母,她说这些事让父母知道以后非打死自己不可。关于小月借款总额到底是多少钱,本次没有采集到,因为小月一直在躲避此事。小月之事将持续跟进。-----------女子遭色情威胁,催收骚扰女儿老师严重影响学业提示:刘女士,32岁,身怀有孕,吉林省人,在河北唐山务工,因年前老公生病欠下外债,年初在网上借款被套,遭遇暴力催收,启动呼死你全天轰炸,同时暴打了通讯录内所有亲朋好友,被对方威胁要将影像P成裸照进行色情传播搞臭名声,送棺材、送花圈。并且把电话打到女儿老师那里,说她借钱为了给老师买花圈,老师很愤怒给孩子也造成极大的影响,孩子天天闹着要退学,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学业。涉及平台米房、有凭证、今借到、一秒贷、借条大师、猪猪贷、一秒贷、秒白条。孕妈妈的网贷生涯刘女士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家中有一个10岁大的女儿正在上学,还有一个4个月大的男婴需要吃奶粉,2017年老公一场大病让这个家一贫如洗,现在如今她又有了身孕更是拮据不堪。正处于困境中,2018年2月突然有人打电话问需不需要借款,这对刘女士来说无疑不是天降救星。对方介绍借款便捷低息,下款快,然后让加微信。当刘女士要借款时,对方要求并指定到米房、有凭证、今借到、米仓等平台打双倍借条。借条,一方面是借款金额、另一方面是押金。等还款时,消除全部金额借条。借款后被告知逾期一天扣押金50%、另支付500元逾期费刘女士在米房上打了双倍借条,成功借款1500元,时限七天,实际到账1050元。下款后被告知,七天还款,如果还不上逾期了,每天扣押金50%,另外一天还要拿500元逾期费。当时刘女士也没有多想,反正已经借了,转眼到期了,刘女士东挪西凑还款1500元。3月28日网贷人员询问需不需要提额,迫于经济紧张的缘故,刘女士说需要提额。于是开始第二次借款,借款3000元,打了6000元的借条,实际到账2100元,按时还款3000元。据刘女士讲,每次还款以后都会有人询问是否需要提额,是否需要借款之类的话。每次借款的时候,都会要求打双倍的借条。4月5号第三次,借款6000元,依然是双倍借条,实际到账3200元 ,因为没能按时还款,被网贷平台催促还款,接着便有很多人打电话问是否借款,在对方重压催促下不得不向他们所提供的另外平台借款维持续期,续期费费1800元。说到这里,笔者发现额度是提高了,但是实际到账金额却越来越少。这明显已经开始了套路,诱骗计划达成。维护通讯录拆东墙堵西墙为了维护不被网贷暴打通讯录,不被催债连幡骚扰。双重压力下开始第四次借款维持续期,这次多个平台借款40000元,实际到账却只有8000元左右,到期要还40000元。此时,便有很多陌生人开始添加好友,刘女士并不知道这些加他的人都是放高利贷的人为自己所准备,以致后期爆发的各种事件。接下来的生活便在催债、续期、逾期费中度过,时至今日亲朋好友也都被她借遍了,刘女士已经陷入崩溃,无力偿还高额的费用,也再也借不到钱了。感觉已经泥足深陷,被深深的套在里面了。刘女士说,从借款的第一天开始到现在实际到手的钱只有4万多,到现在为止续期加逾期费用已经给网贷平台支付了16万多,目前还欠网贷20多万。催收变脸手段残忍花招百出这些放高利贷的人为了追要不合理的逾期费用,花招百出手段残忍。他们使用“呼死你”全天轰炸催收,恶语相向、污言碎语、破口大骂、爹长妈短,同时还暴打了刘女士通讯录中亲朋好友的电话。这还不算什么,最严重的就是遭遇了色情传播和催收影响孩子的学业。遭遇色情传播威胁就在一周前,刘女士收到了微信称呼为宏昌借条的催收。宏昌借条说如果再不还款,将通过通信录搞家人朋友,同时做灵堂、裸照、编辑恶毒语言传播,电话24小时轰炸。同时还发布了色情传播样板,告知刘女士将把你弄成图片中的裸照形象进行50元一次的色情传播。骚扰幼童的教师,严重影响学业日中午,一个网贷催收给10岁幼童的老师打电话,问她认不认识刘女士,老师说认识。催收直接讲:她在我们这里借了钱,说给你妈买花圈了,这个钱你要不要替她还?老师带着怒火给刘女士打了电话,问怎么回事?刘女士只能解释说在网上申请信用卡,信息被盗用了。晚上女儿回来了对妈妈说,老师今天没有给自己好脸色。并且说,你妈欠钱马上给了得了,给我打啥电话?还推了她一把。10岁幼童自此心理出现了阴影,觉得老师以后不会再对自己好了,闹着吵着不要再去上学。损友要报案笑死人日,网贷催收电话骚扰刘女士通讯录中的亲朋,发生了哭笑不得的一幕。刘女士的朋友发火,打来电话言称,要报案让警察抓她,还要起诉她,真是不知道她的朋友是哪头人了,让她哭笑不得。世间竟然有如此损友,交友需谨慎啊!污言碎语公开身份信息几天前网贷催收,扬言要将身份证信息群发公开,在日刘女士的亲朋好友便收到了身份公开的信息,其中也包括10岁女儿的老师,老师带着怒气说了孩子一通。网贷猖狂至极语音骂警察刘女士因为被网贷人员各种手段弄的压力不堪,向警方报案。正在报案期间接到催收,刘女士告知对方自己已经来派出所报案,并且发出图片和视频。网贷人员反倒越发猖狂,发来了电话号码让警察找他,并语音对警察大骂。-----------女子还款后借条不消,平台擅自修改数据继续要钱提示:丁女士,今年27岁,云南人,是一名孕妈妈,怀孕四个月。由于缺钱用在网贷平台米房上借款,遭遇还款后不消条,出借人擅自修改款项数据继续要钱。丁女士的借款丁女士来自云南的农村,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由于年初经济出现了困境,在网贷平台上申请借款,同时进行了填写家人电话、导入手机通讯录、上传手持身份证正反面照、生活照、绑定银行卡和手机等一系列操作。所有的资料提交完毕,平台给了出借人陶雷的微信号码。加上微信以后,出借人还要求丁女士出示驾驶证,丁女士没有给。后来,出借人告知可以借3000元,并且叫丁女士在平台上打出借条。3月6日丁女士在平台上打了3000元的借条,实际到账2100元。还款后借条不消除在8日和12日丁女士操作了两次线上还款,均没有成功。 13日在晚上8点的时候对方开始轰炸催收,并且骚扰了家人。对家人说丁女士欠了3000元,如果不还就把你家车开走、爆通讯录、发裸照之类的威胁话。丁女士急忙还款,并在平台上申请了确认,一直未得到出借人确认。丁女士发现平台上的借条并没有消除,于是要求出借人消条。但是出借人并没有消条,反倒告知想消条可以,再拿1000元逾期费用。于是丁女士通过平台进行了申述并截图保存,第二天发现平台显示已经还款。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欠条并且消除,而是数据被修改了,显示为欠款。无赖行为让丁女士一夜白了头米房平台擅自修改还款记录,丁女士很是恼火。她说,再这样下去自己会疯掉,甚至会自杀留遗言引起社会关注,让家人把事情弄清楚,就在一夜之间自己就出现了白头发。丁女士希望国家政府部门对这样的套骗平台给予取缔,不要让他们再继续骗人。为此丁女士找了米房平台,米房平台回应,平台自己不能消条和更改,只有出借人才可以改动。平台倒是躲得干净,明眼人一看就是平台在搞怪。询问律师并报警对于此事丁女士询问律师同时报了警。律师说,明白是什么平台,可以不用还。但是还了也就不用搭理了,如果起诉他们,最多就是赔偿多余的那部分;警方做了询问笔录进行登记,告知不在警方管理程序内,要通过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材料随时可以向警方索取。来自全国各地的声音还款10万至今还欠款15万张先生,38岁,湖北人。2017年11月收到网贷平台手机短信,先后在米房、今借到、米仓、借贷宝、无忧借条借款。借款数额约6万,还款数额10万,至今欠款15万。电话被网贷一天暴打300次邹先生,28岁胡南人,先后在平台借贷宝,米房,今借到,米仓云服,存证云,有凭证,无忧借条借款。据邹先生说,出于应急的心里去借款,刚接触其实是心里很抗拒的,毕竟期限短。但是为了保住通讯录一次次的下水,以贷养贷。今年3月份累计到10多万,到了4月份又到了十万左右了,实在无力偿还,故此没有继续还款,通讯录有时候一天被爆达300次一个人,让通讯录的朋友备受烦恼,短信轰炸本人,我记得有一个借条借了5000,每次续期1000,从去年12月份开始续期,一周1000,3月份才结束。邹先生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这种超级高利贷确实害人不浅,每天都是还款日,几个月来每天都睡不着,总是想着第二天的续期怎么弄,好多次都想去死掉。可是想想父母,想想老婆孩子就有坚持了下来,我相信大部分的网贷受害者都是这种心理,不是我们都想做老赖,是真的无力偿还,希望有关部门大力整治。目前为止,还有众多人资料和图片没有进行统计。大家的遭遇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综上所述,网贷平台混乱不堪乌烟瘴气。即将发生自杀、杀人与网贷人员同归于尽等事件。关于高额度的网络高利贷套骗事件还有很多,各地资料也在不断接收,后续可能还会有流血事件。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专程发出微博本人在采编此事件的同时,专程私信了全国人大代表 @迟夙生律师,向其询问了观点。此时迟夙生律师正澳大利亚,随后专程发出微博:她指出网贷被套,按时还款者被拒拖延时间从而追加高额度逾期费,她建议就近去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台湾艺人刘乐妍发微博大骂网贷骗子台湾艺人刘乐妍,看到朋友圈流传的消息,表示非常气愤。她发出微博强烈谴责网贷骗子的行为,她说这些骗子实在太可恨了。她不知道大陆网贷为什么会如此猖狂,请国家一定要把这些坏人绳之以法。博文中刘乐妍透视着许多无奈,她说在大陆借钱太难了,连一张信用卡都办不到,她担心有一天自己在大陆缺钱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国家能够开放一些银行正规渠道,这样也就不会让骗子有机可乘了。笔者(任海宝)发博前收到网贷短信在发博前夕前接到一条短信:【借贷通】您的额度已上调最高至16万元,不查征信,2分钟完成审核,86%通过率,领取----网址—退订。这条短信着实吓了我一跳,真是不知道这些骗子是如何获悉电话号的。这些放高利贷的骗子们真是如同蛀虫一样无孔不入啊,猜想应该是有人在做卖信息的行当。在此我要说一声:骗子们,16万哥们不借,16亿哥们肯定借!16亿要全额到账!你们造吗,借不借?骗子们,我可跟那些借款人不一样,不行咱们过过招?!编导任海宝的呼声作为编导的我在前几日我发出天价网贷被套的博文,艾特了众多媒体和大小博主,但是收效堪为。没有一家媒体问津更没有相关部门作出回应,转发微博的也只是自己寥寥无几的互关好友。我非常叹息,为什么人们不关注这件事情,再看看看看那些博主的博文消息,大部分都是不堪入目的博文,猪睡觉、马上吊一类垃圾没任何涵养的内容也搬上了微博。笔者长这么大网上放高利贷我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高利贷是远古时代的事情,难道有钱人都可以开地下银行,难道我们国家要回到远古时代?政府的官员,当你们看到我这篇博文的时候,请你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受害者是您自己,您会怎么办?这样的高利贷平台到底该取缔政治还是继续放任。当然,我深入揭露此事很多人都提出了疑问。你作为一名影视编导何必过问这些,费力不讨好,什么都得不到,而且还会得罪那些网贷人。我要说的是,我生来骨子里就是正气。我数年前在灰暗的时候也曾遭遇过诈骗,此生要跟骗子死磕到底。揭露了就不怕,我可以花费近一周时间没日没夜的调查,就做好了一切准备,网贷那些骗人的王八蛋有本事就来找我,向你们发出挑战!而且我还要以我单位名义组织专家团编撰防骗文集从而达到科普大众,拍摄反诈骗电影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垃圾骗子进行大揭秘,让你们彻底丢饭碗!再此,我呼吁全国各界人士全都醒醒吧,不要整天闷与享乐,再这样下去我们将国之不国家之不家,抵制网贷歪风邪气、抵制诈骗行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的社会风气与国民经济发展,恳求你们动动手指转发下。善林金融被查周伯云投案 和钱宝网非法集资案有何区别?作者:曾杰: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律师网)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导语:周伯云和张小雷一样都是自首,他们的罪名是否也一样?善林金融和钱宝的业务模式有何区别?本案侦查机关的下一步侦查重点可能是什么?  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日,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即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即周伯云)因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海警方公布三个关键信息点:自首、立案、强制措施  周伯云和张小雷的投案过程应该有录音录像: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周伯云和张小雷投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接受,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钱宝案和善林案都是大要案,同时江浙沪地区的公安侦查设备一直较完备和规范,两名嫌疑人的自首过程应该有全程录音录像。  立案意味着什么?  立案意味着的确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接受周伯云自动投案后,经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过浦东分局负责人批准,就可以立案;  周伯云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对比相关案件,比如钱宝网张小雷案,周伯云应该也是在被立案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后,警方有最长30天的时间进一步侦查,然后决定是否向检察院呈捕,检察院对呈捕材料在最长7天内进行审核,然后做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张小雷就是在被拘留37天后被执行的逮捕,逮捕之后,当事人被继续关押在看守所配合调查。拘留和逮捕不是惩罚措施,是一种暂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案件侦查顺利进行,对当事人采取羁押措施。因此,被拘留和逮捕不代表当事人一定有罪,在当事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为自己辩护。  与张小雷案一样,警方初期不会公布具体罪名  在日南京警方在公布钱宝网法定代表人张小雷自首后被刑拘的通报中,也只是提及,张小雷自首,涉嫌违法犯罪两个有限的信息点。  与张小雷案类似的是,上海警方在公布周伯云自首的相关信息时,并没有谈到其涉嫌的罪名。是提供了“周伯云自首”“立案”“强制措施”这几个有效的信息点。  不过在张小雷自首的官方消息公布三天后,南京警方于日披露了基本的案件,当时的罪名依然比较明确,只谈及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吁请各地钱宝网用户到本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配合调查取证。南京警方介绍,据张小雷本人供述并经初步调查,张小雷等犯罪嫌疑人以钱宝网为平台,以完成广告任务获取高额收益为诱饵,收取用户保证金,采用吸收新用户资金、用于兑付老用户本金及收益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而在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对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但这依然不意味这张小雷最终一定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院起诉或被法院定罪,在大量此类案件中,公安机关如果在刑事拘留最长的30天内能够确认当事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就会先以此罪名将当事人向检察院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比如在张小雷案中就是如此,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在张小雷被刑事拘留的最后37天作出了批捕决定,将张小雷继续羁押在看守所,以方便公安机关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侦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否采用了欺骗手段,是否有投资人报案说自己受骗、受害。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等等。  更典型的如吴英案和中晋资本非法集资案,两案当事人都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是检察院在起诉中,都将罪名更改为集资诈骗罪,也就是说,两个案件,公安机关在呈捕时,只搜集到了非法吸存的证据,而在逮捕只有,公安机关通过长时间的侦查,掌握了其集资诈骗罪的证据,导致法院最终判定吴英和中晋资本徐勤犯有集资诈骗罪。  涉嫌的罪名:  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罪犯罪构成、形式都有很大不同,处罚力度上集资诈骗罪如果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最高刑可以是无期徒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论数额多少,最高刑是十年。南京警方在日使用非法集资犯罪这一模糊的说法,说明案件的调查的重点已经不是集资本身问题,而是钱宝网是否采用欺骗手段集资,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的问题。  善林金融的平台性质与钱宝网不同:  善林金融一直致力于线上和线下P2P业务,可以推测的是,其涉嫌的问题极有可能也是非法集资犯罪,而P2P涉嫌非法集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平台设置资金池和自融资金、审核不严导致风险行为等。  比如人民银行在日举行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上就对P2P网贷涉嫌非法集资问题进行过列举:  (1)理财—资金池模式。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或者用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投资人的资金进入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  (2)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行为。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核查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募集资金。这种模式一般是借款人涉嫌非法吸存  (3)庞氏骗局模式。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率借款标的,非法募集资金,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卷款潜逃。  从目前来看,善林金融最有可能涉嫌的就是第一种模式,即可能涉嫌资金池,即将投资人的资金擅自归集,没有做到一一对应,甚至也有可能涉嫌自融资金,即平台以本来是作为中介方,却利用信息优势,伪装成借款人向投资人大规模融资。这一旦出现资金池、错配或者自融问题,平台为了维持运转,就只能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形式来维持运转。  多数大型P2P平台都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或定罪  在多数P2P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特别是对于一些大型的平台,多数涉嫌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为多数平台不论是资金池问题,还是自融问题,抑或是拆东墙补西墙问题,本质上依然是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偿还投资人本金。因此,检察院在指控被告人时,只需要证明被告人没有合法资质,以公开宣传手段面对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承诺保本付息,就可以指控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多数涉案的P2P平台而言,如果涉嫌私设资金池或者自融,就有可能涉嫌非法吸存问题,此种指控的证明难度和压力就会小很多。  P2P平台吸收资金,到底只是属于银监会处罚的违规集资行为还是属于经侦介入非法集资犯罪,还需要侦查机关出具更详实证据才能确定。  比如2015年的爆发的美贷网被判非法吸存案,其主要问题就是涉嫌自融资金;  而2018年宣判的惠州e速贷案,也是因为资金池问题和自融问题,值得注意的事,e速贷直到被经侦介入前,一直运营良好,其被指控的自融资金问题发生在多年前,其法定代表人简某在自融资金后将钱用于平台运营、发工资等,后来该笔资金全部正常偿还,但依然因此事被指控非法吸存。而本案由此引发一系列争议,比如量刑过重问题,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本案目前已经上诉。  另外还会有2017年宣判的的广州昔日最大P2P平台-盛融在线刘某军非法吸存案。刘某军被指控以tonyliu的身份在该平台发布借款项目,承诺20%的高息,非法吸收社会民众等大量不特定对象的款项,并投入房地产、借贷等高风险行业。  钱宝网:并非P2P平台  钱宝网则不是一个P2P平台,钱宝网的业务模式类似于一个新型的互联网投资平台。用户从“任务大厅”中领取诸如观看广告、填写问卷、试玩游戏等任务,完成任务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另外其欢迎用户以微商、电商形式入住平台,据公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张小雷等人依托钱宝网网络平台,以完成广告任务可获取年化收益率达40%至60%的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犯罪。如此高的年化收益,能够维持这么多年,在相关案件中属于非常少见的,但这只是公安机关的指控,相关的证据要等待本案公开审判,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专们质证后才能正式确认。  因此,钱宝网和善林金融的业务模式并不一样, 善林金融主体业务是P2P业务,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4月9日,善林财富的成交量为1142.64万,待还余额为万,参考收益率为12.77%,投资人数797人,借款人165人。网贷之家统计发现,善林财富的借款金额以0-20万为主,符合监管层小额分散的要求。  集资诈骗罪认定难度大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要达到符合四个条件:没有合法主体资格,公开方式宣传,针对不特定对象,保本付息承诺,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告人如果还有非法占有目的和使用了欺诈手段,就涉嫌集资诈骗罪。  而如果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意图证明行为人是集资诈骗罪,则不仅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行为人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还需要证明被告人使用了欺诈的方法和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  不是所有的“骗”都是“欺诈手段”  所谓使用欺诈手段,一般是指被告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虚构资金用途和项目,但是,不是所有的欺骗手段都会被认定为诈骗犯罪所要求的欺骗手段。刑法作为社会运行最严厉的惩罚手段,应该也是最后的惩罚手段,诈骗犯罪所要求的“欺骗方法”必须是危及交易财产本身的安全,而不是交易双方的全方位的信任。在日产生活的财产交易中,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情况比比皆是,比如在骗取贷款罪案件中,不能把所有的文件瑕疵、虚假都是视作欺骗手段的一种,只有关系到贷款审批的核心资料造假才有可能被视作一种犯罪行为。  同理,在集资诈骗罪案中,公安机关如果要证明行为人使用了欺诈方法集资,如果行为人明明没有偿还意愿或者偿还能力,却虚构自己的偿还本金的能力和意愿,比如承诺远高于法定年化利率的收益等,则会构成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但如果仅仅是虚构公司、隐瞒收入和资金去向、提供虚假财物报表等,而P2P平台本身是具有偿还能力和意愿的,则不会视作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手段,只会被视作一种欺骗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这也是为何国内多数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问题时,即便被查出其宣传资料中有虚假宣传的成分,但是依然被认为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难度更大  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非法集资案件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的几种情形。  例如,携带集资款逃匿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帐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而且,需要注意的是,集资人挥霍、销毁账目本身并不代表相关款项的灭失,而核心的关键问题依然是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达到了“逃避返还资金”,比如在某些案件中,但是人因为运营不善,不得不将公司资产变卖,其中还发生了一些资产隐匿的行为,但是由于被告人变卖、隐匿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经营,用于再造血,则不能将其视为一种非法占有目的。  比如在吴小晖被控集资诈骗案中,并没有所谓的被害人报案,惠州e速贷案中,报案人也极少,在此类案件中,如果没有被害人报案,极有可能说明,并没有人实际受损,也间接的说明当事人一直在正常有序的还款,并没有非法侵吞他人的资金。  另外,在P2P涉嫌非法集资案中,资金池问题非常普遍,而涉及资金池,相伴相生的问题就是“借新还旧”,此种情况是否就表示非法占有目的?并不是。首先,借新还旧的核心依然是还,说明行为人始终有还款意愿;而资金本身就是种类物,只要形成资金池,其必然混同,因此轻易不能将其轻易认定为是集资诈骗中的拆东墙补西墙,笔者(广强曾杰)认为,资金池本身涉及的问题依然是违规操作问题,而非诈骗的问题。  因此不论是善林金融案还是钱宝案,对于当事人非法占有目的和欺骗手段的侦查应该是目前侦查工作的重点。  此类案件中,哪些员工会受到追究?  在钱宝网案中,被一同逮捕的,并不仅仅是张小雷1人被逮捕,一同因为非法吸存罪名被逮捕的共有12人,其他被逮捕人员都是钱宝网的相关高管人员。哪些人员会被认定应该负有刑事责任呢?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作了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从条文上看,所谓提供了帮助行为,不能单看客观方面,而应该从员工的主观、客观两方面结合来判定其提供的帮助行为是否对犯罪有帮助,否则如果单看客观方面是否提供帮助,一个公司大部分员工的行为都在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是否都要认定为从犯?这是荒谬的。所以在此类案件的辩护中,为主犯辩护,可以将辩护的重点放在其客观行为上,而为普通涉案的员工辩护,则需要把辩护的重点放在其主观是否明知,是否应该明知,是否有能力明知上。文章来源:新浪问法推荐阅读:【投稿?曝光?咨询?小编联系电话微信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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