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签合同意向金收据,我写了收据,现在买方要求公证不过户,我不愿意卖了,需要交付违约金吗

& 我是买方,在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没交定金,现在不想买了,可以吗?还要交违约金吗??
我是买方,在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没交定金,现在不想买了,可以吗?还要交违约金吗??
我是买方,在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没交定金,现在不想买了,可以吗?还要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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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合同不买,要交违约金的,看下合同约定,违约金应该也不会少
全部7个回答
这个要看合同上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签订的,一般象你这种情况是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的,毕竟是买卖合同已经签订好了。
签完合同不买,要交违约金的,看下合同约定,违约金应该也不会少
您好!肯定是不可以违约的,如果违约的话就要按合同上面写的赔偿违约金。
您好,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看您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从根本来说这是可以的,但是相对我们中介公司来说,是非常不想这种事情的发生!!
严格来说是要支付违约金的,合同你已经签订,是要有法律责任的。
这很明显买方属于违约行为,不买是可以的,不过要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合同上有明确规定的。
你好,只要合同是经过你们三方确认的,都是真实有效的,违约方则按照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这个理论上说是你的责任,你们签合同是肯定证件什么的全都要看,这个只能说你当时没在意,中介的话只能说没有提醒你,业主方基本没什么责任的,(最主要是看你们当时的附加条款上面又...
您好,我是爱房编辑向莉,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单方撕毁合约是需要付法律责任的,请您慎重。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这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解答下意向金谢谢采纳啊
意向金的定义: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意向金是购买房屋的意向。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您和中介签订的属于居间协议,没有和房东签订正式合同,居间协议如果没有按照您的想法给您达成是无效的。相反则受到法律保护的,不然都这样左的话我们中介的利益就没办法保障了。当然...
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经纪合同之后,如果不想要房子了。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要看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如果如你所说,中介有很大的欺诈嫌疑。你可主张该合同无效,要求退还定金并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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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好协议付了钱 房东变卦不卖了 楼市火爆纠纷多 听听律师怎么说
&&&&&日 08:46:54&&&&&&&&&&&&&
禾城楼市的火爆带来了频繁的交易,而交易量激增引发了各种纠纷。本期“律师在身边”的案件都是近期发生在我们身边、可能会让你感同身受的情况,让我们一起来关注。
卖了自己房 新房却黄了
【法律求助】
市民刘伟(化名)在嘉兴市某房产中介公司看中金都南德大院一套89平方米总价128万元的二手房,3月8日,刘伟与中介签了意向协议书,并支付了意向金。
3月10日,刘伟又交了2万元定金,房东出具了收据。
为了凑钱付首付,刘伟低价出售了佳源都市一套现房,78平方米仅卖出78万元。然而,刚签完卖房合同,中介公司就告知他,金都南德大院的房子不卖了。刘伟大吃一惊,联系房东,房东的答复是“房子已被第三人加价买走了”。
刘伟很生气,找到中介公司讨说法。公司负责人称,因刘伟并未与房东签订正式合同,该房屋仍可继续出售,现确已被第三人加价买走。
按照中介的说法,刘伟只能拿回双倍定金,即只能获得2万元的补偿金,而短短几天内,该楼盘相同户型、楼层的房子价格已比签约时涨了17万元左右。
刘伟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律师说法】
徐海明律师来自浙江安策律师事务所,是嘉兴市律师协会理事、民商事委员会主任、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针对案情进行了全面分析后,徐海明律师认为:
一、虽然双方所签为收据,但实则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收据内容涵盖了当事人的姓名、房屋的坐落、房屋总价、交付条件,满足合同的基本要素,实际已经是一份合同。双方既已约定达成契约,刘伟也交付了定金,房东应当切实履行合同。
二、房东以房屋另售他人为由要求终止合同,构成预期违约。刘伟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按重置价主张权利,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三、一房两卖,如房东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买受人利益,之后签订的合同可确认无效。
【后续发展】
在分析案件后,徐海明律师告诉刘伟,在这次交易中,他并不用吃哑巴亏,可先与房东交涉协商解决,不用急着打官司。听了律师的建议之后,刘伟再次找到中介公司和房东进行交涉。得知收据可被认定为正式合同后,房东考虑到违约责任,赔偿金将超过返回的双倍定金,已于近期同意与刘伟继续交易。
付了首付款 房东竟反悔
【法律求助】
“定金和首付款都交了,房东却反悔了,我该怎么办?”赵女士前几天打进晚报热线咨询和求助,“就算拿不到这套房子,能不能要求对方补偿?因为再换其他房子,价格又涨了!”
原来,赵女士看中了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水街道的一套二手房,3月6日在一家中介公司与房东张先生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转让合同。
双方约定房屋交易总价为86万元,当天,赵女士分别向房东和中介公司支付了5万元定金和2000元中介费(部分)。
这份合同约定,4月15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赵女士向张先生支付购房首付款38万元。
为了尽快拿到房子,签订合同一周后,赵女士来到银行向张先生的账户里转入首付款,并拿到了张先生的收据。
“可前几天我催房东去办手续,他竟然说房子不卖了。”张先生突然反悔,赵女士措手不及,“合同签了,我也付了这么大一笔钱,怎么能说不卖就不卖了呢?这也太不讲信用了吧!”
张先生卖掉这套房子后,想在市区买套小点的老房子住。对于为何反悔,他这样解释:“这套房子还有48万元贷款,原本以为还掉贷款拿到手的钱够买房子,可房价现在涨了,钱不够,所以就不卖了,想继续住下去。”
“他就是觉得房子卖便宜了,想坐地起价。我看了下,这套房子还挂在中介公司那里,最低价95万元。”赵女士提出两个办法,“要不按照原合同履行,要不赔违约金的同时进行补偿。他要是早点说不卖,我就能拿这笔钱去买其他房子,可是现在房价又涨了,这个差价的损失,他照理要承担一部分。”
张先生的态度也很坚决:“违约金我赔,补偿我是不肯的。”
【律师说法】
一方要按约定价格继续交易或解除合同让对方补偿损失,一方不肯继续交易也不愿补偿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局面就此僵持。
浙江浙博律师事务所毛国强律师表示,赵女士有权主张张先生继续履行合约,如果张先生不肯履行,可由第三方居间调解或由司法机构进行裁定,也可直接进行民事诉讼。若不卖房子,张先生在赔付违约金的同时,赵女士可主张对方补偿房屋涨价后带来的损失。
“这里有一点需要强调下,买方的主张都要建立在合同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毛国强律师说,“比如这套房子是两个人或多人共有,一个人签字是无权处分房产的,就算打起了官司,合同无效不说,房子基本上很难拿到手,不过,还是可以主张赔付违约金和补偿损失的。”
据了解,这起纠纷中的房产归张先生单独所有,产权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合同签订当天,也是张先生本人签字的。
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常远良律师所持看法与毛国强律师基本一致。他说,如果赵女士坚持要房子,可尽快通过司法途径对争议房屋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得到支持后,这套房产就暂时不得交易,房东也就不可能将房子卖给其他人了。”
常远良律师还提到,如果合同相关约定日期已过,张先生不肯履行合约,赵女士在主张对方履行合约继续交易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赔付违约金。
【后续发展】
考虑到精力有限,赵女士和张先生都不想展开“拉锯战”,将此事闹上法庭。
最终,经晚报记者几次居间调解,赵女士提出,双方解除合同,张先生在赔付合同约定的5万元违约金的同时,补偿损失3万元,张先生表示接受。
记者昨天中午了解到,赵女士已悉数拿回定金、首付款、违约金以及补偿款,共计51万元。
【延伸问题】
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接受?
读者询问:我向某房产开发商订购房屋一套,并支付了定金50000元,现开发商通知我去签合同,我发现合同附件对合同条款作了修改,附件修改为交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据实结算房价款,附件约定内容与合同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请问该约定是否有效?我是否有权拒签合同?如果我拒签合同,定金是否可以退回?
律师解答(许建其,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嘉兴市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委员):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开发商附件约定并未违反国家强制性的规定,不能认定为无效,但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有权拒签合同,开发商应当退回定金。
【相关链接】
楼市火了 嘉兴政务热线更忙了
3月21日晚上,继去年12月启动限购政策之后,我市再出房地产调控新政,而新政的出台和实施,也让嘉兴政务热线更忙了。记者昨天从嘉兴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获悉,仅新政出台第一天,该中心受理群众来电2097个,其中涉及楼市调控新政的就达1057个,占来电总数的50.4%,比日常多了40多个百分点。而3月23日,相关来电数占比也在30%以上。
工作人员从来电情况分析,这波政务咨询,主要是咨询此次楼市调控新政内容、已签购房合同如何衔接、公积金如何使用等;此外也有来电提出建议的,主要是多年在嘉兴务工并想落户嘉兴的人员,他们希望购房调控与缴纳社保相联系,这样可以避免政策上“一刀切”。
据悉,对于咨询类来电,热线工作人员都已经作了仔细解答;而有关建议,也将转给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同时,为确保群众来电能打得进,嘉兴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目前已及时增开3个受理席位,以满足群众需求。
来源:嘉兴在线—南湖晚报&&&&作者:晚报记者 钱姬霞 向辉 漫画 张利昌&&&&编辑:李 建&&&&责任编辑:张奎超大家都在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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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签合同我却收了买房定金,如果我违约了不卖房了,请问还用赔偿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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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不用,没签合同没涉及到法律层面,涉及的是信用和道德问题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二手房经纪人
当然 定金的意义就是为了防止卖主反悔 造成买方损失的一个重要依据 是有法律成效的 是双方达成一致的证明 如果收了定金证明你认可这笔交易 收定金会有一个收据和证明以及违约的条款 不可能给你20万定金 说不卖了就不卖了 什么事没发生 跟没交定金有什么区别 。 买家如果无家可归,找谁说理去。
二手房经纪人
不需要的 没有合同约束
二手房经纪人
具体分情况,这个说不好
二手房经纪人
不用,以合同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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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赔付要以合同为准,如果没有签什么合同之类的,只是打个收条收定金了就不用赔付
二手房经纪人
没有在中介公司签约的,有定金也没有法律约束,不用赔偿
二手房经纪人
不用的,您可以给我打电话咨询,
二手房经纪人
肯定要赔偿的
二手房经纪人
合同为准!!
第1-10条,共3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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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合同要注意什么?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784)
[摘要]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交易合同的签订是比较容易出现风险的。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那么,二手房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呢?
二手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做好资金规划,禁签阴阳合同
中,双方及经纪方签署三方合同之后,在过户时双方还要向国土局提交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日新政之前,由于各种原因,阴阳合同盛行一时,但也衍生很多买卖纠纷。实践中,中介公司为撮合交易成功,往往许诺买方可以申请到高额度的贷款,一旦合同签署,在申请贷款时许诺的贷款额度难以申请时,就虚构比较高的成交价以达到目的。在普遍实行卖方实收成交价的情况下,买方为了节省资金,往往挺而走险,虚构较低的成交价以少缴税款和卖方签署阴阳合同。
卖家应在买卖合同上注明是买方支付相关的税收,不要签阴阳合同,到时可能面临刑法的处罚。作为买方,如果资金规划紧张,为避免申请按揭贷款时额度不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解除合同条款,把自己的风险降到低的限度,切不可签订阴阳合同。
2、明确违约条款和解约条款之间的关系
在房价高涨时期,卖方以承担一定(定金)的代价而解除合同的情况日益增加,作为买方如何有效地避免,应该在合同中认真地设计违约条款与解约条款。同时,作为卖方如何避免买方而转签合同或延期履行也应认真地设计违约条款与解约条款。
千万不要把违约金或定金仅仅作为一种违约的&处罚&形式。违约金条款必须和后续处理违约的方法设计,否则,对方可以在承当一定违约金的条件下肆意解除合同、变更履行合同的方式或延迟履行,从而使合同埋下很大的隐患。对于有些因解除而带来巨大风险的交易而言,一定要约定解除合同于己有利的兜底条款,如:对方因自身原因要解除合同,必须经我方同意;经我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对方需承担解约违约金或适用&。或&一方违约时应承担XXX违约责任,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这样的设计就保证了自己对合同解约权的主动权,避免了对方行使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而达到解约或延迟履行的目的。
3、明确过户和
许多二手房买卖合同把过户和交房混为一体。现在一般把过户和交房分别约定,避免了纷争。在签署合同之前,好先了解卖方物业费用的缴纳情况,必要时,可要求卖方提供房屋所在提供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的缴纳证明。
4、明确合同具体内容.是附件内容及补充条款内容。
5、明确约定交易佣金的收取数额、比例、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6、明确约定定金及交易资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资金账号
7、明确约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延伸服务项目友收费标准等。
8、明确约定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
二手房买卖活动,签署合同仅仅是买卖活动的第一步,在其后的赎楼、按揭、委托担保公司、资金、办理过户和交付房屋等环节,仍儒谨慎,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参与买卖活动,把交易风险化解在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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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付首付10万,没有签合同,但是写个收据写为“订金”我现在不想买了想把钱退回需要交违约金么?
现在钱在开发商那里,如果开发商不给退或者坚持要交违约金我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呢?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个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啊,我也是这种情况。我首付付了42万,%40的,后来因为户口问题解决不了,不能购买房子,想退钱,可是开发商当时给我打的也是借据凭条,如果退房让我交2000快钱,当时我觉得自己不应该交毕竟没签合同,就去找区政府,派出所,合法院,转了一圈还是没解决,中国的现状你又不是不知道,开发商是政府税收最大的保证,所以不会有结果的,官官相卫。兄弟他如果让你少拿点钱,你还是给吧,咱斗不过的,我对政府都失望啦
采纳率:38%
您说的是“订金”,不是“定金”,是可以退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
你当时买房的时候,这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了吗?1,如果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你付“定”金买的,是不退的。2,你的收据是“订”金,是可以退的。你可以找一个房地产律师来咨询一下。
说实话,钱到他们手里,很难全部要回来,能给你就不错了,也没合同,假如他们不认帐你估计一分也拿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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