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养老金身份认证湘潭市失业金可以在网上认证吗?

湘潭市社会保险须知大全(个人、单位参保,待遇计发,转移,认证)
一、基本个人参保缴费须知 (一)参保登记 ⒈ 首次参保的个人持以下资料到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填写参保注册登记表。 ⒉ 与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持以下资料到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卡》。 (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⒈ 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的100%或60%作为缴费基数。 ⒉ 缴费:缴费比例为20%。 ⒊ 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三)缴费方式 ⒈ 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封面到湘潭市内任何一家中国银行网点缴费。 ⒉ 符合社保补贴的参保人员,必须在每年10月20日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批手续,在审批之日起一个月后(最迟在当年12月20日前)持《审批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封面到市内中国银行网点按审批后的应缴金额缴费。办理审批手续后逾期不缴的,视为放弃,申请补缴时不得再享受社保补贴。 (四) 参保缴费人员必须在本年度内(即每年的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当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跨年度未缴费的,视为缴费中断,今后如需补缴将按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规定,以申请补缴时所在年度的缴费标准进行补缴。 二、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缴费须知 (一)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办社保登记须提交以下资料: ⒈《社会保险登记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异动表》,并附新增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⒉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⒊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⒋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单位发生变更、注销时,必须在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⒈ 缴费基数 (1)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核定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2)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统计年报单位工资总额的,应以统计年报数为单位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核定。 注:工资总额为单位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车补、房补、餐补及其他补贴)、节假日福利费、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⒉ 缴费比例 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为20%,个人为8%。 (三)缴费基数申报及缴费方式 ⒈ 参保单位于每年的1至2月申报当年度的缴费基数。 ⒉ 参保单位每月3至8日领取结算单,每月15日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⒊ 参保单位发生人员变动,必须在每月25日之前,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异动表》,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新增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减少人员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办理减少异动时需按规定补缴欠费。 (四) 参保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费,凡跨年度未缴费的,视为缴费中断,今后如需补缴中断年份,将按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和湘劳社工【2009】36号文件规定,以申请补缴时所在年份的缴费标准进行补缴。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须知 一、省内转入 (一) 转移条件 1. 申请转入人员户籍属本市范围内的居民。 2. 申请转入人员属本市范围内参保单位调入或招(录)的人员。 (二) 所需提供的资料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2. 户籍在本市范围内的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 转入到在本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签字盖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花名册》。 (三)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2. 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审核后,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3. 申请人持《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4. 申请人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的《接收函》回执和《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转入接续手续。 二、省内转出 (一) 所需提供的资料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二)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2. 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审核后,对符合转出条件的打印《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并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回执上盖章; 3. 申请人持《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和《接收函》回执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工作流程 一、转出手续办理 (一)一般账户转出: 1、申请转移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单位在职人员)到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申请转移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向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联系函》。 4、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接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联系函》进行审核后,在信息系统中完成个人转出,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基金划转表》、拨付转移资金。 (二)临时缴费账户转出: 1、申请转移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填报《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申请转移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向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 4、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接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进行审核后,在信息系统中完成个人转出,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基金划转表》、拨付转移资金。 二、转入手续办理 (一)一般账户转入: 1、申请转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属转入户籍地的应提供户籍证明、属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应提供调动凭证)到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上述资料审核后,符合转入政策的,向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联系函》。 3、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转出的,向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按规定转出基金。 4、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接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金转移额进行审核,核对无误的,将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转移基金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 (二)临时缴费账户转入: 1、申请转移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转出地审核受理后向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2、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接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进行审核,符合转入政策的,将《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发送至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3、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后向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按规定转移基金。 4、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接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金转移额进行审核,核对无误的,将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将转移基金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 注意事项: 一般账户转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② 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③ 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④ 达到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临时缴费账户:不符合一般账户建立和转入条件,但参保人员要求在本地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的临时缴费账户。 ★转出人员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缴,否则,未补缴的时间段将不计算缴费年限,也不能再到转入地进行补缴。 五、离退休人员自助操作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资格认证手册 一 认证范围 凡属由湖南省、市、区、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均要使用“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系统”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否则,将暂停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 认证地点 离退休人员可通过具备认证条件的家庭、网吧等进行网上自主认证,也可以持身份证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认证。 三 认证时间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从初次人脸信息采集起,每12个月认证一次(例如:初次人脸采集日期为日,则下次人脸认证时间为日之前即可)。每认证一次,即可继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2个月。没有电脑上网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请在3至5月期间持二代身份证到居家附近的街道(乡镇)、社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四 网上自助认证方法 1. 安装使用IE (Internet Explorer) 7及IE7以上浏览器。 下载安装人脸识别控件。进入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页(网址http://www.hn12333.com),依次点击“养老金身份认证”、“下载人脸识别控件”,解压后安装好。 加载安装辅助控件。点击“重新检测”,按检测结果的提示,允许加载安装辅助控件。有的在界面下端提示需运行加载项,有的在界面上方提示需运行加载项,请单击右键允许加载。 4.连接好摄像头。按检测结果的提示,连接好摄像头。如是笔记本电脑,建议使用外接摄像头。 5.系统登陆。控件和摄像头若安装正确,则会进入登陆界面,选择参保业务系统对应录入的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和姓名,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数。 6.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和修改。输入正确个人信息后,会进入个人基本信息确认界面,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则可以选择“修改信息”修订并保存。 7 .身份认证。信息确认无误的请直接点“确定”,进入认证界面,请将头部人脸保持在红色框示意区域内。 请按认证规范要求,完成认证拍照。在认证过程中有两个红点在抓拍眼睛,同时有一个绿框在闪动。附认证规范: ² 认证时,头部四周光线要明亮匀称,摄像头不要直对光源。身体背后要为素净背景,建议为白色背景。不要戴墨镜,不要让帽沿、眼镜、头发遮住眼睛。 ² 认证时,须保证身体以及脸部和摄像设备的合适距离,最佳推荐距离为55—70cm左右,即一个手臂的距离。 ² 认证时,须保持平静表情,正视识别设备1-5 秒左右,低头、抬头、头部左、右偏斜角度不要大于10度。大笑、闭眼、斜视、歪头、皱眉、打手机、抽烟、咀嚼等动作均会影响识别速度。 8. 身份认证提示语释义。如提示“认证成功……”,则表示本次身份认证通过。如提示“认证完成,请于X个工作日……”,则表示还需查询认证处理结果,并不表示认证通过。查询方式见第6点描述。 五 信息查询 登陆后,点击右上方的“信息查询”。如认证结果处显示为“认证成功”或“申诉成功”,则说明身份认证通过。如显示为“申诉失败”,说明身份认证没有通过,需要再次进行身份认证。威海人注意!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三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最高可领2000元补贴
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可领技能提升补贴啦
最高2000元
不要说小编没告诉你!
新福利是酱紫的
6月30日,山东省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36个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为2000元。经初步测算,全省每年将有近20万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申领条件是这样的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补贴标准看这里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省内参加失业保险,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三、申领程序步步走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申请条件进行核查比对,对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领人员,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其社会保障卡中。具体程序有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4个环节,全部实现网上经办管理和服务。
那么,我省为什么要出台这项政策?该政策有什么主要特点?往下戳了解↓↓↓
政策的重要意义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实施,能够从源头上防范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形势;能够优化就业结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能够鼓励引导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能够以就业转型促进经济转型,为供给侧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及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能够从制度设计上,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凸显失业保险功能作用。
政策的主要特点
一是引导和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稳定就业岗位,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二是通过政策扶持,提升职工整体职业技能素质和水平,为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高技能人才;
三是弘扬“工匠精神”,营造职工钻研业务、提高职业技能氛围,促进我国从制造业大国转变为制造业强国;
四是制度的受益人群从失业人员向参保职工扩展,扩大了制度受益面;
五是全国首推“外网申请,内网审核,自动比对”网上经办模式,实现了“5统一3共享1集中”管理服务,即统一补贴标准,统一操作系统,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社保卡发放;实现了就业人才系统数据、社会保险系统数据、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系统数据共享,实现了各市技能提升补贴业务经办数据的省级集中。
关于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管理
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支付的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
各市要将技能提升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挥省级调剂金的作用,对基金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市给予重点调剂,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政策。
来源:山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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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湘潭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导语】:湘潭失业保险金应该如何办理领取呢?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湘潭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领取标准领取标准:城镇职工:湖南省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湘潭市城区失业金标准为:800×80%=<span style="color:#BACKGROUND-COLOR: #ff元/月;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每满1年,按一个月失业金标准领取,每次不超过6个月,且一次性领取。领取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领取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即增加2个月,每次申领时间最长不超过24月;享受失业保险金月数的月数=2×N+2(N为缴费年限,N≤11)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累计一年)2.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合同终止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等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一寸相片4张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2.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参保单位送审的资料进行审核。3.对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保险申领通知》交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及时转交至失业人员本人。4.因单位经办人员的原因没及时将《失业保险申领通知》转交至失业人员,导致失业人员不能按时办理申领登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参保单位负责赔偿。5.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6.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办理时限及地点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地点:1.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韶山市遵义路1号电话:8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2.雨湖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鸡公嘴2号电话: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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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失业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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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失业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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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157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上班时间
据随便吧小编了解,湘潭市为了使失业人员能够拥有更好的保障,近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重新对原有的失业保险政策重新做了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是为了提高失业保险金和调整失业保险缴费率的问题。同时,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新调整的政策方案将在日起开始实施。
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具体的湘潭市失业保险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随便吧的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吧。
湘潭市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提交失业保险参保立户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成立时间、单位性质、主管部门;职工人数、人均工资标准;单位其他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情况;职工以往失业保险参保情况;单位申请参保缴费起始时间;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窗口工作人员即时查验单位提交的参保申请报告及相关参保资料,查看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相关资料是否齐备,报告及资料核实无误后交至窗口负责人处初审。(初审环节对报告有误、资料不齐单位即时告知、退回补齐)
为全面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日前,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制定了《社会失业保险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方针》中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员依法参与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也对这缴费方针做了一定的调整。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城镇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缴费月工资不能低于最低缴费基数
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湘潭市人事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说明》。该说明表明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那么,湘潭失业保险领取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来告诉大家如何办理湘潭失业保险金领取。
湘潭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湘潭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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