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捡手机索要两千,索要二千元,怎么处理

无良大妈捡手机索酬2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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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大妈捡手机索酬2千
大家之前可能骂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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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刚工作不久的小徐在上班路上丢了一部苹果7,在朋友小芳的帮助下联系上了捡到手机的中年妇女,对方开口就索要2000元酬谢费。双方碰面后,小徐说最多只能酬谢500元,对方一口拒绝,无奈之下小徐选择报警。不料那名中年妇女气急败坏之下,突然怒砸手机,把小徐的手机屏幕砸得稀巴烂!随后有网友曝出,这名索酬不成就砸手机的中年女子是海曙区古林镇中学张姓教师。但据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海曙发布 通报,网传摔手机事件中的涉事人为海曙区古林镇中学教师为不实信息,该校确有张利芬老师,但该教师为男性,目前就此事学校方面已向警方报案,希望广大网民能够理性上网,不信谣、不传谣。新闻背景:6月19日早晨8点30分左右,小徐骑着电瓶车,准备转坐地铁上班。她的一部iPhone 7手机和充电器以及几个粽子放在一个纸袋里,挂在车把上。快到地铁站时,她发现纸袋底漏掉了,里面空空的,只剩了空袋,手机等都丢了。小徐马上掉头原路返回,寻找无果,期间恰好碰到了一起租房的室友小芳。小芳立即拨打小徐的手机号码,不料多次拨打都打不通。“当时,不停地重播,没有人接,也不是按掉电话,就是任手机铃声一直响,直到它自动挂掉。在无间断循环重播了十多次后,电话突然接通了。”小芳说,当时听声音是一个中老年妇女,于是立马很客气问:“阿姨,手机在您那里对吗?我想拿回来可以吗?”对方回答很强硬,开口就说:“我不能随随便还给你的,得给酬谢费。”小芳觉得拿回手机比较重要,给点酬劳也是应该的,就非常友善地回应说:“阿姨,酬谢费肯定给您的,我们也是第一次丢手机,您看多少合适?”“2000元!”没想到对方狮子大开口,小芳暗吃一惊,她一方面需要和小徐商量,另一方觉得当务之急是先稳住对方,害怕对方直接挂断电话或者拒绝见面,于是没有接酬金的话题,直接问对方哪里见面。最后,见面地点约在清林闲庭小区旁的一个路口。挂了电话后,小芳马上和小徐往约定地点赶。路上,两个女孩打电话报警,希望警方能派人一通前往,这样拿回手机的把握大些。警方听明问题后分析说,这个可以起诉到法院,并支招见面交涉时录音留证据;另一方面,两个女孩商量着给对方500元酬金,“我们刚工作不久,没多少积蓄,500元已经是能承受的极限。”小芳说,为了表达诚意,路上她们还特地买了一筐杨梅。十点钟左右,小徐和小芳到了约定地点。“远远地就看到一个50岁左右、胖胖的绿衣中年妇女在东张西望,她斜挎着包,双手背在身后。见面后,她从包里拿出小徐的手机,然后在我们面前晃了一下,又迅速装回包里。”捡到手机的妇女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小芳和小徐至今都心有余悸。幸亏小芳提前做好了准备,把整个交涉过程录了下来。录音里,小徐好声说:“因为是个人的东西,用的比较久了,所以想要拿回来,您能不能……”而小徐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对方不耐烦地打断:“反正我就一句话,你爱要要,不要拉倒了!”小姑娘仍非常克制地说好话,“2000元都可以买部手机了,您看我们买了一筐杨梅,也好好和您讲了。您捡到苹果手机,额度也比较大了,(不归还的话)也有点算非法侵占了。”
而中年妇女则语气恶劣地回击:“哪里非法侵占了?我地上捡的,又不是偷的,是吧?”眼见对方不可理喻,小徐一气之下拨打电话报警,说有人偷手机。“中年妇女非常生气,就问你这手机还要吗?接着,她后退了几步,摆开了架势,然后高高地举起手机,啪地一声狠狠地砸在了地上。”小芳说,当时她也顾不上这么多了,急忙提醒旁边的小徐赶紧捡手机,然后两个人拿着手机慌乱之下逃开了。而中年妇女还在身后骂骂咧咧地追了一段,所幸没有追上。事后,小徐拿着被摔坏的手机去修理,花了300元换了个屏。维修师傅说,很少见到屏幕摔得这么厉害的,估计里面的一些性能也会受影响,只是目前还检查不出来。小芳说,机主小徐本来就是个比较内敛的姑娘,这件事已经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事情曝光后很多人说我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太懦弱,可我们当时急着上班,只希望通过协商拿回手机。另外,也怕节外生枝被那个女人讹诈。”如今,事情曝光后,两位姑娘说,事已至今,她们也不想追究那个中年妇女的责任,只是希望大家在碰到类似情况的时候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另外,据了解,此事发酵后引起了海曙警方的重视,目前警方已对此事介入调查。来源 | 海曙发布、宁波晚报、广州日报
阅读排行榜大妈摔失主手机,捡手机索要2千酬谢费:不要拉倒!大妈摔失主手机,捡手机索要2千酬谢费:不要拉倒!滨博大视野百家号6月19日,宁波姑娘小徐在路上丢了一部苹果7,接着马上在朋友的帮助下联系上了捡手机的中年妇女,对方开口就索要2000元酬谢费。双方碰面后,针对酬谢费讨价还价不成,中年妇女拒绝交还手机,小徐选择报警。不料中年妇女突然怒摔手机,把小徐的手机屏幕摔得稀巴烂碎!“碰到这种素质的真是没办法,现在曝光也不是为了惩罚她,而是想给大家提个醒,想想以后万一碰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应对?”小芳说。大妈摔失主手机丢失的手机终于打通了一中年妇女开口要2000元酬金6月19日早晨,小徐骑着电瓶车准备转坐地铁上班。快到地铁站时,她发现挂在车把的纸袋底漏掉了,只剩了空袋,里面的手机等物品都丢了。小徐马上掉头原路返回,恰好碰到了一起租房的室友小芳。小芳立即拨打小徐的手机号码,不料多次拨打都打不通。在无间断循环重播了十多次后,电话突然接通了。小芳说,当时听声音是一个中老年妇女,于是立马很客气问:“阿姨,手机在您那里对吗?我想拿回来可以吗?”对方回答很强硬,开口就说:“我不能随随便还给你的,得给酬谢费。”小芳觉得拿回手机比较重要,给点酬劳也是应该的,就回应说:“阿姨,酬谢费肯定给您的,我们也是第一次丢手机,您看多少合适?”“2000元!”没想到对方狮子大开口,小芳一方面需要和小徐商量,另一方面害怕对方挂断电话或者拒绝见面,于是没有接酬金的话题,直接问对方哪里见面。最后,约在清林闲庭小区旁的一个路口。往约定地点赶的路上,两个女孩一方面打电话报警,希望警方能派人一同前往,这样拿回手机的把握大些。警方听明问题后分析说,这个可以起诉到法院,并支招见面交涉时录音留证据;另一方面,两个女孩商量着给对方500元酬金,“我们刚工作不久,没多少积蓄,500元已经是能承受的极限。”小芳说,为了表达诚意,路上她们还特地买了一筐杨梅。失主好话说尽、苦苦哀求中年妇女不为所动十点钟左右,小徐和小芳到了约定地点。“远远地就看到一个50岁左右、胖胖的绿衣中年妇女在东张西望。见面后,她从包里拿出小徐的手机,然后在我们面前晃了一下,又迅速装回包里。”大妈摔失主手机:捡到手机的妇女接下来的事情,小芳和小徐录了下来……录音里,小徐好声说:“因为是个人的东西,用的比较久了,所以想要拿回来,您能不能……”而小徐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对方不耐烦地打断:“反正我就一句话,你爱要要,不要拉倒了!”小姑娘仍非常克制地说好话“2000元都可以买部手机了,您看我们买了一筐杨梅,也好好和您讲了。您捡到苹果手机,额度也比较大了,(不归还的话)也有点算非法侵占了。”而中年妇女则语气恶劣地回击:“哪里非法侵占了?我地上捡的,又不是偷的,是吧?”酬金协商不成失主报警中年妇女怒摔手机眼见对方不可理喻,小徐一气之下拨打电话报警,说有人偷手机。“中年妇女非常生气,就问你这手机还要吗?接着,她后退了几步,然后高高地举起手机,啪地一声狠狠地砸在了地上。”小芳说,当时她也顾不上这么多了,两个人拿着手机慌乱之下逃开了。而中年妇女还在身后骂骂咧咧地追了一段,所幸没有追上。事后小徐花300元换了个屏。维修师傅说,很少见到屏幕摔得这么厉害的,估计里面的一些性能也会受影响,只是目前还检查不出来。小芳说,机主小徐本来就是个比较内敛的姑娘,“事情曝光后很多人说我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太懦弱,可我们当时急着上班,只希望通过协商拿回手机。另外,也怕节外生枝被那个女人讹诈。”如今,事情曝光后,两位姑娘说,事已至今,她们也不想追究那个中年妇女的责任,只是希望大家在碰到类似情况的时候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据了解,此事发酵后引起了海曙警方的重视,目前警方已对此事介入调查。律师:捡到他人财物拒不归还,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陆旦分析说:首先,这个捡到手机的女士拾得了手机这个遗失物,但对该手机其并不拥有所有权。所以,当失主找到她要求归还时,她有义务进行归还。而在归还过程中,在双方你情我愿的前提下,失主可以给捡到者一定的补偿。如果失主不愿意,捡到者则不可以强行索要,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她有义务、也是必须要归还的。如果,捡到失物的人不归还,则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如果失物价值超过了5000元,则涉嫌非法侵占,捡到的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失主可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大家以后碰到类似情况,首先需要固定证据,对方身份信息的确认,而固定证据的最好方式就是报警求助,让警方介入给双方做笔录。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滨博大视野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分享生活中的趣闻趣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转载]宁波摔手机事件中的民事与治安法律分析
这是一个简单案件,却被传的沸沸扬扬,大动干戈。如果法律纯熟,是可以很快处理的。该案案情是:宁波大妈路上捡到手机一部,失主去索要,大妈要报酬二千,失主只肯支付五百,谈判不成,失主报警,大妈摔碎手机屏幕。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第一、物权法规定,捡到东西要归还,而且没有报酬。第二、大妈索要报酬,没有法律依据,但因有短时间的保管,有付出,故也非敲诈勒索行为。第三、大妈摔碎手机,民事上要承担赔偿责任,治安管理上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要被治安处罚。第四、基于是民间纠纷产生的治安案件,如果当事人和解(一般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以免予治安处罚。
故本案可以和解,如不和解,则大妈因摔坏手机要被处罚。至于手机的归还以及赔偿,则是民事纠纷,可上法院诉讼处理。宁波公安的通报则令人费解。通报说“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量”、“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监察机关参与见证下”、“对基层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为此担当巨大压力”,这么小的案子,大动干戈不说,又何来“弱势群体”、又何来“巨大压力”。和解掉就可以了,小题大做反而被清议。
上面说的是根据现行法律处理的流程,仔细想一想,法律也有不足:第一、归还拾得物,没有报酬,不合人性,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不如规定十分之一的报酬,以促进归还,定纷止争。第二、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将侵占他人之物,定为违法行为,导致捡到者可以拒不退还,而警察也不能强制要求归还。而在法理上,侵占他人财产,明显是违法行为,应该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以上法律之失,亦是导致小事不容易处理,故良法可贵,法律在实践中要不断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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