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3级阳光保险理财产品品是否会赔光,或者最多损失多少?

男子在银行买25万理财产品却变终身保险 损失3万多_网易新闻
男子在银行买25万理财产品却变终身保险 损失3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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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在银行买25万理财产品咋成了人寿终身保险?)
又见定存变保单!这次不同以往的是,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竟然是一款终身保险。近日,有西安市民王先生向华商报反映,其于2012年在工商银行购买了一份“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后很久才发现,它是富德人寿陕西分公司的一款终身险。投诉:定存变保单购买25万“银行理财产品”却变终身保险近日,王先生向华商报新闻热线投诉,他2012年5月在工商银行西安分行铁炉庙分理处办理定期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建议他转存,并向他推荐了一份比银行定期收益高的理财产品。而他并不知道这是一份保险,就想着像银行工作人员承诺的那样,“五年后能将分红加本金一并取出来。因为我当时刚毕业,未来结婚、买房用钱,唯一的要求也是五年后能全额取出,就是可以攒一笔钱。所以这个问题,我反复强调问了好几次,但她(银行工作人员)信誓旦旦满口承诺没问题。”而过了若干天后,王先生拿到存款单傻了眼,是名叫“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合同满日为终生,可是我从来都没同意买终身险”。王先生表示,自己从2012年开始到今年,五年时间内共缴费250000元。期间,在2015年4月领取分红16900元。而五年到期后,今年8月去保险公司领取却被告知退保,只能领取元。“加上此前2015年我领取的16900元分红,和缴费25万本金相比,10663元不翼而飞。”随后,华商报记者根据王先生提供的单据一一进行了核对,包括单据、保险合同等明细也印证了其上述说法。此外,华商报记者注意到,王先生提供的几乎每一张单据都盖有富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专用章,而其2012年5万元的首次缴费则盖有工行的核算用章。算账:五年后退22万多元本息或损失三万多元理财产品变保单,让王先生很生气,“保险业务放在银行做,让我误认为是银行的业务。我比较信赖银行,根本没想到业务员,虚假承诺,这种欺骗行为下签的合同,难道能视为有效合同?”王先生想讨个说法,拿回本金2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某股份制银行西安分支行行长贺磊帮华商报记者粗略算了一个账,零存整取五年,利息收入为22200元。而王先生事实上只领取22万多元本金及16900元分红,若这样计算,其本息或损失三万多元。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行业人士对华商报记者分析说,针对市民王先生的遭遇,首先需要认识到:其办理的产品属于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即:银保产品,属于保险不属于理财或存款,而产品本身则属于终身型分红保险。在华商报记者采访了解后,王先生表示,在21日,富德人寿陕西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李鑫在电话中告诉他,表示愿意赔偿15000元补偿其损失,但他没有接受,认为“这样的赔付(金额)没达到我的损失”。进展:富德人寿答应给王先生补损失两万元上述不愿具名的保险行业人士说:“之所以发生此事件,一方面可能因为保险公司在客户投保过程中存在不实承诺;另外一方面,客户在投保后可能没有详细阅读保单相对应的内容,并没有一一核实。”9月15日,华商报记者来到了王先生所指的当时办理业务的银行,工行西安曲江新区新开门支行铁炉庙(二级)副行长刘宁对华商报记者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要请示领导”。而在同天,华商报记者与投诉人王先生一起去了位于西安市含光路附近的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李博源回复华商报记者称,公司调查清楚后给予回复。9月21日下午,该保险公司给华商报记者发来回复称:我司客户王**于日在工商银行铁炉庙支行办理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年缴保费50000元,缴费5次,合计缴费250000元,保障期间为终身。客户于日来公司办理退保,当时公司对保险条款及合同相关内容再次进行了详细讲解,而且也明确告知客户退保会有损失。但客户不接受我公司的建议,只是要求退保。最终,公司尊重客户的意见,按照要求为客户办理了退保手续,退保金额元。客户于日已部分领取保单给付金16900元。两项合计客户共收到钱款元。由于该保单为5年前在工商银行购买,距今时间较长,客户无法证明现金价值表未交由客户本人,也无法证明是否由客户本人保存不当造成丢失。因此,从现有证据来看,我公司不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国保监会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1〕10号)规定,第31条“商业银行作为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实施主体”。因此,我公司认为银行作为销售行为实施主体,应该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如讲解产品、提供信息披露材料等。但是,为维护我公司形象,考虑到客户的实际困难,最终我公司决定从人道主义角度补齐客户损失及利息,共计两万元整。观点:银行卖保险的见多了可是卖终身保险却较少据悉,在银行销售保险属于保险公司业务渠道之一,产品设计相对比较符合普通居民理财需求,因此以五年至十五年缴费的居多,保期为终身的相对较少。贺磊向华商报记者介绍说,银保产品交费方式分为趸交和期交,但此前保监局已经把趸交类产品叫停了,因此市面上缴费期限基本上都是五年到十五年的投资分红型产品,到期后可以一次性或逐年提取。就人群划分而言,类似产品主要针对养老及教育金积累人群,因为有强制储蓄功能。但相比保险来说,保障功能弱,偏重于投资功能,收益好于同期定期存款,但又弱于同期理财。上述不愿具名的保险行业人士则更直白地说:“部分银保产品属于终身型分红保险,缴费到期后马上支取意义不大,因为可能意味着零收益。若不长期拿,就会觉得很坑。”
一位银行人士还向华商报记者透露,银行代理的产品中,保险产品佣金相对较高,比如高于信托和基金,所以从业人员喜欢主推类似产品。“因此建议市民在银行接触到期限超过五年的产品,一定要慎之又慎,它有可能就是保险产品,一定要问清楚”。上述保险行业人士也说:“对于市民来说,投保过程中首先要考虑自身需求;其次要走专业渠道,特别是投保过程中应选择有利于监管的专业渠道选择投保,比如网络自助投保、电销录音投保、代理人录音录像投保,均为最新监管渠道,这样更能保障投保人的自身利益。”据悉,为了防止发生销售误导案件,银监会已于2010年底叫停了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通过银行让存单变保单的事情仍不少见。&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责任编辑:姬雪莹_NN6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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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4大“坑”!
(原标题:银行理财产品4大“坑”!)
   制图/廖木兴以其相对稳健性吸引了不少投资人。银率网统计显示,2015年有超过五成受访者购买过银行理财产品,在选择理财产品时,投资人最关注的是银行理财产品的能力,其次才是产品风险。不过,一直以来,在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夸大收益、弱化风险、承诺保本保收益等现象依然较严重。新快报记者&许莉芸&实习生&陈燕青1预期收益率 实际收益率银行资金面宽松,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一直处于下行通道。银率网数据显示,2015年人民币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呈下跌趋势,年初到年尾,下跌近0.9个百分点。因此不少投资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收益率成为首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很多银行宣传理财产品时都以“诱人”的收益率来吸引投资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理财产品都能达到其承诺的收益率。去年底,的一款名为“鑫元”的产品宣传年化收益26%,投资者购买时并未告知产品有高风险,结果近半年亏损了15%。据媒体援引的某机构数据统计显示,南京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差异比较大,在已经到期的理财产品中,有6只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超出预期,而19只产品未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差距达到1.53%-11%,多数产品都达到了预期收益率的下限。据银率网数据库统计,2015年在披露到期收益率的产品中,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产品为42069款,未达预期最高收益率的产品为859款,占比2%。此外,不少投资人在选择产品时,往往把年化收益率当成收益率。比如,10万本金5%收益率,假设理财期限是30天,,则30天后的收益为%=5000(元);而年化收益率,指一年365天到期后的收益,则10万本金年化收益率为5%,期限30天后的收益率为(5%/365) 30 .96(元)。提醒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即使超出预期的收益部分也会全额被产品管理人收取,作为产品费率。虽然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费率存在差异,但除了极少数收益上不封顶的理财产品之外,一般理财产品的收益不会超过银行给出的参考收益。2看清产品投向,防止“飞单”发生据新快报记者了解,银行在售理财产品通常有三种来源,第一种是银行自行设计和推出的产品,由于银行具备更高的风险防控能力,加之这种资金池管理分散投资最终体现的是综合收益,因此更具有保障性,投资方向多为银行间拆借、票据业务等,此类产品的风险较小。第二种是银行购买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这类产品收益波动较大,尤其是在如今股市起伏较大的情况下,风险较高。第三种是代理产品,这类产品种类很多,包括保险等,其中绝大部分为信托类产品。“飞单”则是指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该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该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其最大特点是,承诺收益率基本上是银行正规发行、代销理财产品收益的2-3倍。而出售“飞单”产品由于是理财经理等个人行为,银行一般不承担相关责任,一旦出现无法兑付的情况,投资者维权可谓难上加难。为了避免掉入“飞单”陷阱,随手记金融研究院院长杨仁杰对新快报记者表示,首先投资人不被“超高”投资收益诱惑,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了解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收益、期限等;他还表示,要知道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凡被要求向个人或第三方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的,就要提高警惕,并注意查看业务办理回执中的汇款账户明细。此外,他还表示,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唯一的产品编码,投资者可依据该编码查询到产品信息;银行代销产品则可通过银行网点公示的代销产品清单查询。“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在相关销售文本中应有银行印章”,杨仁杰表示。提醒每款金融投资产品都有一个产品管理人,银行理财产品的产品管理人就是银行,而“飞单”产品的管理人一定不是银行,往往以某投资公司,或是某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出现,因此一定要弄清楚产品的管理人是谁。3了解产品结构,风险也随之不同不少投资人在购买银行理财时还不清楚不同产品的类型和结构。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产品。简单来讲,如理财产品投资于债券,总体而言风险较小,风险程度视投资债券的级别而定,债券型具有最低的风险水平,同时收益率也较低,但是适合投资风格较保守的投资者。杨仁杰表示,可以通过说明书以及协议书等相关资料,重点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比如产品基本类型、是保本浮动收益、还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关键要清楚产品投向是什么”,杨仁杰表示,短期产品主要投向货币市场类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等)以及债券类资产(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企业债等)等流动性强、风险低的资产。此外,他表示,投资人还要了解产品的风险等级、适合的客户类型,产品期限、投资团队的历史业绩等等。提醒杨仁杰表示:“用户需要了解理财知识,包括债券、股票、、期权、外汇等,不能人云亦云,需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流动性安排,选择合适的银行理财产品。”4弄清募集期,免得收益“缩水”一般来说,与理财产品相关的一些时间节点主要包括投资期限、募集期限、产品起息日、资金到账日。不少投资人不注意投资的时间成本,很多时候以为签了合同第二天就是起息日。其实不然,例如一款产品是3月10日到3月20日是募集期,3月21日成立,那么从3月21日起,该产品才会计息。
如果投资者过早介入,比如3月10日就认购,那么有长达10天的时间就会损失资金的收益。本金越多,收益损失越大。所以,同类型产品,较短的产品成立周期对于投资者而言是最为有利的。因此,银率网理财师建议,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弄清募集期,尽量选择在募集期最后一天认购会比较好,其间可以投资“宝宝类”活期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收益。提醒“对于募集期较长的产品,如果收益率确实符合投资者的期望,可以在募集期末尾购买,建议提前咨询一下银行客户经理产品销售情况,以免到时可能抢购一空”,杨仁杰表示,对于募集时间长但收益可观的产品,募集时间的收益的短暂损失是可以接受的。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责任编辑:齐栋梁_NF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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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这三点 千万不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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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去年年底到现在,投资者与南京银行违规销售基金产品的纠纷仍未化解。
  今年3月份,江苏证监局要求南京银行对违规行为进行改正,南京银行回应将做好整改工作,却拒绝赔偿投资者。
  高女士因花费185万元在南京银行购买的一款理财产品,到期后不赚反亏,本金亏损达25万元,起诉南京银行,日前已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投资者想要追回本金损失困难重重。
  “绝对回报13%”变“亏损15%”
  去年6月,南京银行各支行向投资者推荐一款名为“鑫元半年定开债券”的基金产品,在宣传中,理财经理称该基金是一款中低风险等级、稳健增长的理财产品,不投资股票,有些支行还承诺有保底的收益率,在宣传中普遍使用“高收益”“稳定”“绝对收益”“增值”“高于定存”“高于理财”等字眼,还分发印有“半年绝对回报13%”的宣传单,称是南京银行自己推出的理财产品。
  但实质上,鑫元定开债券基金,是由上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的,分为鑫元一年定开基金和鑫元半年定开基金两种,该产品实际上是一款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投资者该如何在今后的投资中避免同样的麻烦呢?
  银行理财产品不保证只赚不赔
  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和有最低收益的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非保证收益理财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投资者购买南京银行的这款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其实最高。这种理财产品非但不保收益,连本金都无法保证。虽然南京银行在宣传中普遍使用“高收益”“稳定”“绝对收益”“增值”“高于定存”“高于理财”等字眼,但投资者一定做到要做到自己心中有数。
  2. 投资需在自己能承受的风险等级之内
  由于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划分没有统一规定,各家银行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采用了不同的符号。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银行将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R5 5个等级:
  R1(谨慎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风险很低
  R2(稳健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本,风险相对较小
  R3(平衡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本,风险适中
  R4(进取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本,风险较大
  R5(激进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本,风险极大
  一位李姓女士称她曾在南京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做过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是“不能承担任何亏损”或“仅能承受5%亏损”。然而,南京银行理财经理却向她推荐了该款鑫元基金产品。投资者不应轻信理财经理的一面之词,应当按照风险评估结果购买与自己相应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3. 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不一定是银行的
  银行理财产品是指我国商业银行在法律法规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运用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专业投资能力,按照既定的投资策略代理投资者进行投资而推出的理财产品,或称理财计划。
  而银行代销的金融产品由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产品设计、投资及管理,而商业银行仅承担对第三方产品的遴选准入、产品推介、产品销售和资金代收付等职能。也就是说,一旦那些金融机构出了问题,银行可以概不负责。
  南京银行的代理律师称投资者在认购基金、持有基金份额时,即成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表明其承认基金合同,接受基金合同的约束。所以高女士需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作为投资者,你是否应该仔细反省下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否真正弄懂了上述3点。银行理财产品,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稳健。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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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看你选择哪种理财了,比如说有保本利息低些的,这样本金就较安全,还有就是利率高些的,风险就大些,本金就不能保证不赔了。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万事皆有可能……
采纳率: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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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不大,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比定期多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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