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税额换算成含税金额3%,开成16%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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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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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开17%的增值税票。
注册小额纳税人企业,可以开3%的税票(当年开税达到好像是100万后,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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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er is ok增值税发票3%和17%的区别_百度知道
增值税发票3%和17%的区别
我要为一家大型企业供货,我们谈好的是税前价格,他们要我提供17%的发票,我有点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非要17%的票呢,
我开3%的票,他们多付3%,他们的进项抵扣也是3%
我开17%的票,他们多付我17%,他们的进项抵扣也还是17%
对于他们这个3%,17%...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两个税率针对两种纳税人,享受的税收的政策不一样。  首先、3%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其次,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再者、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条件:(1)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3%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发票,二者区别在于:  区别就在于购货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就可以抵扣,普通发票就不可以抵扣,不抵扣对他的是否交税就有影响。因此一般纳税人都要增值税发票。1.增值税发票是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 2.增值税发票是电脑票,用专门的打印机在票面上打印,普通发票有很多是在票面上手写。 3.进项增值税发票经过认证可以抵扣税金,普通发票不能抵税。
银行产品经理
他之所以提这个要求,是因为想拿去抵扣,这对一般纳税人很重要,毕竟17%的税率太高了,没有进项税他受不了;如果3%的税率是因为你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那你开的票他都抵扣不了。 你可能理解不了他们为什么要多给钱都要进项税票,那进项税他们不会自己出的,最后都要从销项里面抵回来,反而是你的3%的税是要他们要自己出,进入成本里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税点3%是普通发票,17%为增值税发票,它们之间一般纳税人销售方来说是一样的,都需要缴纳销项税,对购买方来讲就有所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kdofiljkl十ⓠ,ろЗ⒌O⒈⒏⒐⒏⒌验证真货普通增值。-----------------------拼音: dàn bó míng zhì, níng jìng zhì yuǎn 简拼: dbmytu近义词:
反义词:用法:解释: 澹泊:不追求名利;宁静:心情平静沉着。不追求名利,生活简朴以表现自己高尚的情趣;心情平稳沉着,专心致志,才可有所作为。出处:例子: 至于宽闲之野,寂寞之滨,每自寓其天怀之乐,而~,未尝不处处流露。(清·无名氏《杜诗言志》卷三.
1、首先提问者没说明白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2、如果是小规模开3%是自己开普通发票还是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的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抵扣3%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不论你开什么票都是按17%计算缴纳税款,同样你就可以直接开出17%的专用发票,你开普通发票对方不能抵扣的。4、你们谈好税前价格按17%计算的,比如是10000,税是1700,含税价是11700,如果你开3%的票还会是这个价格吗
3%的发票是不能抵扣的
其实你说的并不是你开的税率少那么你交纳的税额就少,增值税率是国家按国家税法定制的,不是谁都可以任意调高或者调低税率,税率是根据人均收入国家收入稳定来调整安排的,所以你说的17%的税率和3%的税率不同是因为每一种税率的税目不同,比如营业税缴纳5%,娱乐税25%其他销售无形资产5%,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是按17%国家规定的税率来抵扣,不是随便可以改变税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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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注:点击上方圆形图标可展开或隐藏办税指南菜单
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
  【业务描述】
  凡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经实名注册后,均可通过上海税务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渠道,登录“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查询已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并可自行下载或打印纳税清单。个人也可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本市税务机关设立的自助办税终端(即ARM机)上查询或打印。
  【政策依据】
  1.《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启用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地税个〔2015〕1号)
  2.《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的通知》(沪地税函〔2015〕28号)
  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启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有关事项的函》(沪地税函〔2016〕43号)
  【办理条件】
  1.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通过“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开具需实名注册。
  3.通过本市税务机关设立的自助办税终端(即ARM机)开具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
  【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1.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网上)
  2.本市税务机关设立的自助办税终端(即ARM机)
&   自助办税终端可前往所在地,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参见办理条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基本流程】&
维护单位:市局办公室&技术支持:市局信息中心&电话:021-12366&邮箱:tax@shanghai.gov.cn
建议使用:分辨率 16Bit 颜色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政府网站标识码:bm
不能读取工具条配置
不能读取工具条近期热点.这些小细节可能被税局分分钟揪出来查怎么办?“发票清单”是不是从税控系统开具?
工资表忽视这些小细节,分分钟被地税揪出来查!!
个税已经成为地税头号监管对象,工资表的这些涉税问题该做个了断了!赶紧自查。
自查1: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的情况。
自查2:人员是否真实
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
自查3:工资是否合理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自查4:是否申报了个税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上的人员是否均在金税三期个税申报系统中依法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自查5: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固定一处单位,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发放工资、薪金的合同及发放证明,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自查6:是否存在已经离职人员未删除信息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还存在人员已经离职、甚至已经死亡等,但是仍然申报个税,未及时删除这些人员的信息的现象。
自查7: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
自查8: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对于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计税办法。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自查9: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免征个税的所得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免征个税的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讯补贴免征个税是否符合标准等。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税局罚你,怎么办?实例解答罚款、滞纳金、赔偿款、捐赠如何税前扣除!
财税讨论中,家园的小伙伴对罚款、滞纳金、赔偿款、捐赠分别如何账务处理?什么情况能够在税前扣除?这几种情况处理不太清晰,下面咱们来举例说明一下。
罚款、赔偿款等按性质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企业日常活动经营中发生的经营性的罚款、赔偿款。另一类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的罚款。捐赠也可以分为非公益捐赠和公益性捐赠两种情况。下面我们举例说明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以上事件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例:某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发生以下事项:
1、企业上期少申报税款,税局开出罚款单及因少交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1000元。此罚款为国家税收行政性罚款,罚款及滞纳金均不可税前扣除。
2、企业向银行进行贷款,贷款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银行对企业进行加收罚息3000元。此罚息为企业正常经营所发生的罚款,可以依据借款合同、银行单据在税前扣除。
3、企业正常经营与别的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因违约而支付5000元违约金。此违约罚款属于企业经营性罚款,可依据合同协议、银行付款凭据、收款收据等在税前扣除。
4、企业环保排放不合格,且在整改通知下达期限后还未进行整改达标,环保局对企业进行了罚款。此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在税前扣除。
5、企业的小汽车因交通违章罚款500元。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
6、企业将一批商品(直接)赠给当地一家医院,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票据。此捐赠属于非公益性捐赠,税法上视同销售。
7、企业通过当地县民政局赠给敬老院,并取得公益性捐赠票据,捐赠支出金额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因此是符合税前扣除条件,此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我怎么知道你的“发票清单”是不是从税控系统开具的?
你好,我经常收到的发票都是A4纸打印的清单,我看你之前说的清单的载体不一定非要是从税务机关领用的纸张,可以用A4打印。
我就有个疑问,如果这样,那我怎么判断销售方的清单是真的呢?他用A4纸完全可以比照格式自己做一个啊?
你好,清单确实可以不用用指定的纸张打印,这个之前也说过,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省税务局还有这种清单纸卖,但是大部分地区都没有了,直接用A4就可以打印出来,这样更快捷更方便。
对于你说的做假的问题,我想说的是,如果想做假,就算买了你说的特定清单纸一样可以自己做个Excel表打印出来,这个真的很容易。
那么,我们怎么判断呢?其实很简单,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线之后,这个问题就更变得简单了。
增值税发票开具新系统采取全要素采集,发票的所有信息,不管是中文还是数字都全部采集进发票库,包括详细清单,所以只要销售方是采取清单开票,登录这个系统查询发票信息,你轻松的就可以查询到发票清单是不是真的。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询这张清单开票的发票,可以看到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处是详见销货清单,而且下面有个按钮是查看货物明细清单。
点开查看货物明细清单,你就可以看到清单明细。
虽然目前只有专票是税务强制规定必须从税控系统开具清单,普通发票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汇总开具清单,也可以采取购物小票、自制清单等附件入账,但是我建议凡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最好也要求对方从税款系统开具清单,避免做假行为。
如果查询到,自己发票联的清单和查验平台清单不一致,一定要拒收。这种可能销售方有猫腻行为,比如这个清单是系统外给你做的,然后在开票系统做了另外一个清单。
如果查到,自己的发票联有清单,但是查验系统无法看到清单明细,只看到详见发票清单几个字,这也说明销售方并没有从系统开具清单,也得退回,避免风险。
为什么要严格审核?因为如果销售方存在猫腻篡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销货清单》品名,造成销货方存根联《销货清单》的填开内容与购货方抵扣联《销货清单》的填开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发生。说的轻点你那是发票本身就存在不合规的情况,说的重点,就是虚开!
背后隐藏的风险你还是未雨绸缪的好!比如,销售方为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自己在税控系统做一个清单,然后给你的是自己单独做的一个系统外清单,或者干脆就不做清单,然后按照你的要求做一个清单。
更严重的是如果销售方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那接受这种发票的单位就存在接受虚开发票的风险,所以一定要注意。
本文转自二哥税税念
金融机构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17〕44号)文件规定:“一、自日至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五、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规定:“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解读:三、(五)公告附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中“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项目,由纳税人在填表时自行勾选“当月1日”或“次月1日”。)
稽查查补收入是否计入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一条规定:“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宠物饲料产品是否免征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日起执行。”
文件附件1第三条明确:饲料,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具体征税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执行,并包括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宠物饲料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
食用盐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一、自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11%。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日起执行。”
文件附件1第七条明确:食用盐,是指符合《食用盐》(GB/T )和《食用盐卫生标准》(GB)两项国家标准的食用盐。
租入房屋进行装修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要比照不动产的规定进行分期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因此,租入房屋的装修费用不属于政策规定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情况,不需要分期抵扣。
企业销售其购买的房屋,但购房发票发生丢失,增值税是否可以差额计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二)日及以后缴纳契税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 。
公司替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由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的保险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使用的计算公式是不是应该发生变化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8号)第一条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8号文件印发)第七条第一项第1目规定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应纳税所得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
第二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号文件印发)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应纳税所得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
第三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附件6第七条第13项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换算的收入额=经费支出总额÷(1-核定利润率)
销售产品售后提供免费维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公司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消耗的材料或免费更换的配件,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抵扣的情形,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保修期内免费保修业务作为销售合同的一部分,有关收入实际已经在销售时获得,该公司已就销售额缴纳了税款,免费保修时无需再缴纳增值税,维修领用零件也不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电子商务行业能否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一、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因此,对推行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行业没有进行限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增值税基础知识
VAT (value-added tax)
增值税是以货物或服务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货物或服务经营中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转嫁给货物和劳务下一环节的使用者或消费者负担。货物劳务生产经营商承担代收代缴义务,将扣除其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上缴国家。
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征收中分几档税率,简称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此外,一般纳税人中的特殊情况采用简易办法征税,与小规模纳税人一样计算税款时适用征收率。
(一)基本税率:17%,适用于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二)低税率
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
(1)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2)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3)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
(4)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税法列举的服务:
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三)零税率
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适行零税率: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10)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个别情况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一样,在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征收率。
(一)基本征收率为3%
1.自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二)减按2%征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和上述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政策一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税时,要区分固定资产的类型和购入时间,其征税政策如下: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按5%征收
1.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5%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2.劳务派遣服务,按照差额纳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5%缴纳增值税。来源:财税经济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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