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应不应退,谁该为金建模退出熊孩子子的消费买单

全家一年收入被熊孩子3小时“打赏”粉丝花光,谁该为任性买单?全家一年收入被熊孩子3小时“打赏”粉丝花光,谁该为任性买单?五十八读物百家号12岁女孩萍萍利用腾讯旗下的“全民k歌”软件,手机上网K歌,购买虚拟礼物打赏粉丝,经不住粉丝们起哄,控制不住地往里充钱送礼,不到三个小时花光手机里面的三万元。而这三万元几乎是全家一年的总收入。(5月22日《新文化报》报道)(扣款记录)据媒体报道,长沙市民易女士日前发现,自己信用卡里三万多元的透支额度,竟然都被12岁女儿萍萍在“全民K歌”手机APP唱歌游戏里打赏花掉了。萍萍说,她先是充值50元购买虚拟礼物打赏粉丝,想不到,粉丝们一起哄,萍萍就控制不住地往里充钱送礼,不到3个小时,三万多元全部花光。因为易女士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全靠丈夫在外打零工挣钱,这三万多元,几乎就是全家一年的总共收入。伴随网络直播的井喷发展,用户对直播打赏功能的应用也扶摇直上,直播“打赏经济”虽然表面繁华,但是由于对其管制存在法律空白,并且缺乏专门的管理规范进行约束,使得未成年人巨额网络“打赏”事件层出不穷。所以,如何规制未成年巨额网络“打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女孩萍萍)未成年巨额网络“打赏”事件频发2016年7月,12岁少年小赵沉迷网络直播,半个月狂刷支付宝3万余元打赏主播。紧接着,急于追回钱的哥哥,又误把网络诈骗电话当成该直播服务热线,被骗走5000元。父母的5万余元存款损失殆尽。日至11月27日,浙江丽水14岁男孩小明(化名)打赏5名游戏主播为其代玩“酷跑”手机游戏,共计花费3万余元。9岁的小悦是修水县一名小学生,在虎牙平台上玩“我的世界”的直播房间,由于主播不停地“点名感谢”,小悦开启“打赏”模式,短短两天,共打赏这位主播21054元,并坐上了这名主播打赏排行榜的头把交椅,被主播亲切地称为“时光哥”。家住内蒙古的16岁男孩小陈,由于沉迷于“网红”网络主播,从2017年1月开始,偷偷地将他父亲存在银行卡内的45万装修款,在2个月的时间内,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打赏给网络主播29万元。家住上海松江区的孙女士打开微信支付功能,突然发现自己微信钱包中少了2万块钱。随后,一查微信支付绑定的银行卡余额,她更加吃惊,自己的25万元血汗钱竟然全都“不翼而飞”了。而此后女儿出现了种种反常表现,再三追问之下,13岁的女儿最后承认:是自己偷用家长的手机,通过一款APP购买了大量“K币”打赏给了网络男主播。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出的巨额钱款能否被追回腾讯团队在得知12岁女童用“全民k歌”软件打赏的事件后,第一时间冻结了萍萍在该软件上的账号,并向外界表示,他们团队正在跟进核实这次打赏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为未成年人消费,只要情况属实就会依相关规定安排退款。并向有关记者表示“对于事件处理细节,该负责人表示,全民k歌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反馈、跟进、取证、退款流程,目前相关人员正在想办法与当事人联系,确定是否为未成年人消费,只要情况属实就会依相关规定安排退款,并欢迎广大用户拨打账号服务热线对平台进行监督询问。”对于腾讯公司的做法小编是要给一个大写的赞,因为像这样良心企业毕竟还是少数,否则未成年人网络巨额“打赏”就不会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而从法律角度,未成年人网络巨额“打赏”的性质为何?到底相关的涉事网络平台是否有法律义务去返还这一笔笔“熊孩子”所挥霍出的巨款?毕竟未成年人在网络上的任性行为,家长如果只依靠涉事公司基于社会公德,抑或是出于公关形象的角度出发而做出的退款行为,还是过于被动。所以,如果涉事公司从法律角度,就是有义务将这些“打赏”的巨款返还,那么对这些熊孩子操碎了心的家长就可以理直气壮向涉事公司大呼“还我钱”!而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弄清楚以下几点:1这些尚未成年的熊孩子网络上肆意“打赏”的任性行为,是否有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对于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所实施除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外,其他的需要得到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是追认才产生效力。而网络“打赏”巨款的行为是否与这些孩子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呢?来自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王小营律师认为,12岁的小孩在网络平台上所产生的数额多达数万的消费,显然已与其他们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在此种情况下,女孩的家长如果事前对其女儿在“全民k歌”上打赏的行为不知情,并且事后也拒绝追认的情况下,女孩所作出的网络巨额“打赏”行为是自始无效。2熊孩子的任性,家长是否该“埋单”?来自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赵荔律师明确指出,这些层出不穷的网络任性消费孩子的父母,在这些事件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指出:“当家长把手机交给孩子玩的时候,就该意识到下载在手机里绑定银行卡的游戏或是k歌软件,在网络支付如此便捷的情况下,是极有可能是被熊孩子进行消费的。但是他们还是仍然让孩子玩手机,并且没有将支付密码对孩子进行保密,就是轻信所担心的消费行为轻易不会发生,或是压根就没有往这方面想,这就是典型的过失行为”。所以,小编不得不说,虽然这些熊孩子的家长值得同情,但是你们还是得承担相应的责任。(萍萍的母亲)3未成年任性“打赏”,网络平台是否有责任?“虽然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并未有成熟的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的注册用户都实名制,并严格审核其身份信息及行为能力,所以,网络平台方并没有义务对每笔消费进行核查。但是即便如此,也不能否认它们的过错存在。因为这些平台具有保护注册用户在其上使用资金的安全性。并且这些“打赏”事件都非单次消费,大多都持续较长时间。所以,如果平台对于在它上面的每次消费,对于用户的消费信息进行合理范围内的设置及时提醒和确认(如短信、站内信息通知)等功能,相信这些熊孩子的“任性”不会持续多久。由此可见,这些平台在这方面的设置是存在漏洞的。”王小营律师指出。所以,由于这些熊孩子的家长本身存在监管不严的过失,并且网络平台由于支付功能方面的设置存在漏洞,在明确了这些熊孩子的网络任性“打赏”在家长拒绝追认的情况下,可以认为这些未成年所实施的网络“打赏”的巨款,网络平台是有义务将其中的一部分或是大部分返还给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4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五十八读物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热爱生活,喜欢旅行。欢迎来交流探讨。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新买的房子多出十平方米,我该不该为这多出的面积买单?|购房款|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_新浪新闻
新买的房子多出十平方米,我该不该为这多出的面积买单?
新买的房子多出十平方米,我该不该为这多出的面积买单?
辛辛苦苦攒首付买了90平米的房交房时却意外发现面积竟然过百这让我又喜又忧喜的是90平米的房摇身一变成百平米房忧的是这多出来的10平米我到底该不该付钱且听说法君给你细细分析1Q1我买了一个回迁房。交房的时候房东说房屋面积比原来大了10个平方,房东说你必须再交给我十个平方的钱。于是,我也没有多想,就把多出来十个平方的房款给了房东。可是,国家有规定,房屋比原来不管多出来多少平方,一律按多出三平方交钱。所以,我咨询一下,我还能不能把多交出的7平方的房款要回来?A1: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中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计算方式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那么此处首先要根据您的房屋大小来确定3%的值而不是3平方。如果此处您与卖房人签订合同之前对该问题并没有约定,那么此处应该按照该解释来处理,您只需要支付低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的房款,剩下的钱房屋卖家应该对您给予返还。建议您与原房东协商解决,如果他拒不返还,您可以收集证据,并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返还您多支付的房款。2Q2网络有很多的拼单免费或者打折送物品活动,我近日拼了一个零元发货的手机,但是拼单成功后不给发了。换成了抽奖,抽奖就抽吧,一个拼单十个人凑的,都没抽中。请问这个拼单手机软件的这种行为合法吗?我有没有办法维权呢?A2:您好!首先根据您的描述,这种行为应该是一种“欺诈”的营销手段。但是很遗憾,我国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对此行为来进行约束。由于电商是近年来才兴起的平台,缺乏准确的相关法律约束,并且您在行为描述中并没有实际为货物支付货款。另外律师在核实中发现,在拼团点击确定之前,拼单软件对自己的“销售”方式有相关规则说明,所以他们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建议你仔细阅读一下他们的合同条款。如果你参加的是所谓的“一元购”抽奖,即将一件商品平分成若干1元金额的“等份”,通过互联网平台出售,购买者可以购买其中的一份或多份,当所有“等份”售出后从购买者中抽出幸运者获得此商品,其他购买者的认购资金不予退还的销售模式。国家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网络“一元购”业务的定性和处置意见》中提到:部分“一元购”属于变相赌博行为,也有部分“一元购”涉嫌诈骗,采取抽奖造假、以次充好、不寄送奖品甚至卷款潜逃的方式。但此处由于你的描述并不清楚,所以很难对该手机软件公司的行为进行定性,如果是涉嫌赌博或诈骗的”一元购”,建议您拨打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热线投诉。律师在此提示您,以后尽量不要轻信类似的营销手段,理性购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Q3参加旅行社出境游被导游忽悠,花7万元购买了高出市场同类商品价格数十倍的珠宝保健品等。因超出退货和旅游投诉时间想根据合同申请仲裁,证据有合同发票与导游微信对话等,想得到旅行社一定赔偿,有胜诉可能吗?A3:您好!很遗憾发生了您被“忽悠”的问题,根据您的问题,首先民事仲裁行为除劳动仲裁外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才可以进行,不知道你们的合同中是否有仲裁协议或旅行社那方是否同意与您选择进行仲裁。另外,如果您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说明将为您的消费退货,且您的消费在当时为自愿行为,并且所购买的物品也不为假货,那么旅行社则并没有违约行为,则您很难要求他们对您进行赔偿,据此可能难以胜诉。另外,您的消费是在境外进行的,所以很难用国内的法律标准来衡量物品的价值,因为不同地方的物品质量标准也不同,因此很难给出准确的法律判定。建议您可以先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45咨询。目前这个情况也是很经常出现的,希望您在今后出境旅游时候谨慎购物。4Q4自己的身份证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了两张电信卡,现在欠费了,电信公司威胁不补缴欠费,要拉黑名单,应该怎么办?A4: 您好!很遗憾您的遭遇,首先建议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去与电信公司协商解决该问题,如果经核实在电信公司签字的的确不是您本人,那么此处电信公司在办理业务时并没有尽到他们应该尽到的核实本人身份的义务,他们理应注销你名下的账户并且恢复您的信用值。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你首先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诉受理中心申诉。处理不成,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让他们协助查明你名下号码的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据,证明的确不是您本人在使用号码并且证明运营商未尽审查义务办理了电话就可以。然后向运营商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关闭账户,消除影响。此外,律师也希望您今后在使用自己身份证的时候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当把身份证复印件交付给他人的时候在上面用笔注明何事专用,以降低复印件被人盗用在其他事上的可能性。5Q5买二手房已经过户,但是原业主一直没交过物业费!现在原业主一直不去缴费,我没有物业结清的单没办法入住!怎么维权?A5:您好!很遗憾您的遭遇,首先要看您与卖房人之间的人合同有没有约定物业费由谁承担,如果你们之前并没有约定好,由于您不是卖房人和物业公司之间原有关物业费合同的当事人,您入住之前前业主所欠下的物业费应该是属于之前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民事法律关系,不涉及第三人,所以与您没有关系。您应该告知物业公司情况并要求物业公司去向前业主索要。现在该房屋已经过户给您,只要您愿意承担房屋转移后的物业费,物业没有理由不允许您入住您的房子。建议您与物业协商解决,告知物业公司其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应该立刻停止。但如果有条件,建议您适当协助他们联系前业主,在协商解决无效的情况下,再持你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停止侵害,让您能够正常入住房屋的同时还可要求赔偿相关的损失。感谢值班律师:(贾政和 江苏南京)房子给你住所上的保障说法君给你心灵上的庇护实习小编 | 张玲萍实习法务 | 申德杰维护 | 宋小军主编 | 王秀敏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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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碰到这样的熊孩子,谁该为他的行为买单?碰到这样的熊孩子,谁该为他的行为买单?生活一条街百家号熊孩子,常形容调皮的孩子,岁数小不懂事,并且没有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这句话摘自百度百科。但是有些熊孩子的行为就不能只是用调皮就可以遮掩过去,已经达到了恶的程度。但是却又有熊家长在后面怂恿:“他只是个孩子,你跟孩子计较什么。”却让别人为他家的熊孩子买单。这根本不合理。网上有这么一个故事:为什么会有熊孩子?因为有熊父母,熊父母们的经典语录我想大家已经熟到倒背如流了:“哎呀,孩子还小,你别跟他计较”、“不就是一个破玩具嘛,你再买个就是”、“你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跟小孩子计较”。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很多人都还反对。但是从一些熊孩子的行为也不难看出人这一生就是个不断变善良的过程,可惜,那些熊父母们,从孩子从娘胎里出来的那一天,他们就觉得自己的孩子是可爱的,自己的孩子做什么都是对的,即便是伤害了别人,即便这种伤害永远无法撤回。但是这样对于孩子的成长并没有什么益处,小时不管这种小恶,长大放任下去就会发展成大恶,到那时就没有人会因为你是小孩子而原谅你了。那些熊孩子终归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看了这几种对付熊孩子的方法真的有点解气。但是对于熊孩子的处理,最应该解决的是熊父母,只有把他们的思想改正了,才可能把熊孩子的掰回来。不然就会让其他人,就会让社会为这些不负责任的父母,为这些无法无天的熊孩子买单。你还有什么对付熊孩子、熊父母更好的方法吗?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生活一条街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每天为你推送身边的大事小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正在为您努力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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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玩手机误消费,谁来买单?
《钟山说事》选取最新时事进行犀利点评,一系列别致的观点是其特色。节目也因其敢爱敢恨的风格让观众啧啧称道,拍手叫好。该节目的主持人兼制片人钟山,因其犀利尖锐被观众赞为“最有血性民生时政主持人”。 《钟山说事》是湖南经视频道创新竞争力的一大亮点;节目以评论为主体,打破了声画两张皮的传统新闻节目格局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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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说事 2016
“熊孩子”玩手机误消费,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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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发现更大的世界未成年人大额消费 谁该为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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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大额消费 谁该为此买单
全媒体记者 康冀楠
核心提示 随着触网低龄化现象的普遍,一些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大额消费的事情时有发生,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很多市民在反思孩子教育方式的同时,也在不断追问,这样的事情为何屡屡发生?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家长该怎么应对? 现象 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引热议 近日,一则“‘熊孩子’玩手游几天花万元”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触网低龄化现象越来越普遍,一些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店进行大额消费,或者用家长的手机支付,购买巨额游戏装备、贵重物品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未成年人独立购买大额商品时,商家能否销售引发市民的广泛热议。 在我市,市民肖女士日前就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上小学六年级的儿子瞒着她和丈夫,自己用压岁钱在学院门附近的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1000多元的手机。然而,又气又恼的肖女士去商店要求退货时,却被告知已经出售的商品不能退。商家的这种做法肖女士并不认同,认为商家将手机卖给孩子的做法不太妥当。 肖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很早就想买一部手机,跟她念叨了很久。但由于害怕孩子有了手机后,会影响学习和视力,而且学校老师怕影响上课也不允许学生带手机,所以肖女士一直没有满足儿子的要求。 让她没想到的是,春节期间,孩子有了2000多元压岁钱。于是,2月4日,孩子购买了一部手机。在批评了儿子后,2月5日,肖女士拿着手机找到商家要求退货时,遭到对方拒绝。商家认为,手机已经拆封,影响二次销售,而且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对于商家的做法,肖女士说:“一个12岁、还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孩子,行为意识不强,对金钱没有概念,商家将商品销售给孩子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经过一番争执,双方不欢而散。 无独有偶,2015年7月,市民张先生的孩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大梁路一家手机卖场花费797元购买一部手机,几天后才被张先生发现。张先生认为孩子是小学生,购买手机应当有家长陪同并取得家长同意,商家不能随意把手机卖给小学生。于是他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表示,当时孩子讲家长知道,并且孩子长得也不像小学生,现在手机已拆封,包装盒也丢失,影响二次销售,不同意退货。张先生随即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费者协会投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核实了有关情况,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家给予退机处理。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熊孩子”显然不满足于实体店的大额消费。今年1月,家住通许县城的刘玉阁意外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莫名少了1000多元。而银行交易记录显示,元旦后的半个月,其账户隔三差五就通过支付平台给一家电子游戏账户充值,最高的两笔有500多元。刘玉阁这才反应过来,肯定是儿子用手机玩游戏时将这些钱用来买“装备”了。那几天,孩子经常拿他的手机玩一款打怪通关的游戏,刘玉阁对此并没多在意,没想到儿子居然捅了个大篓子。 随后,刘玉阁联系了游戏客服,但是客服人员表示,仅凭目前的情况,他们无法判断这些消费一定是未成年的孩子所为。客服希望刘玉阁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和证据,进而协商退款事宜。 应对 家长和商家须双重发力 对于接二连三出现的此类事件,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消费是否有效,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这类行为应如何避免? “孩子的消费行为是否有效,不光是看商品的价格,还要看孩子的年龄、商品或服务的特性等。”律师陈银辉说,如果是日常消费、购买文具或零食,都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是购买数百元甚至几千元的商品,而且又是手机、游戏装备这类功能复杂的商品,则需要征得家长同意。 陈银辉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进行的大额买卖行为需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 具体来说,10周岁以下的儿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到18周岁的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之后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自身年龄、智力相符的民事行为。至于买东西算不算民事法律行为,要看东西的价值。若购买贵重物品,如手机、较贵的玩具等,其行为效力属于待定,可由法定代理人予以确认或撤销。因此,商家必须引起重视。 “上述法律规定虽然放在现实消费中没问题。但是放在网络上,适用起来又会产生新的问题。”陈银辉表示,在实体店里进行买卖,买卖双方都可以核实。但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网络的另一头是“谁”,很难得知。 因此,刘玉阁想要主张买卖行为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线上支付的行为是孩子所为,并且没有经过自己授权。而现实中,完成这个举证存在很大困难。因为用于网络游戏账户充值、购买物品的银行卡和所绑定的手机均在家长名下,掌握银行卡、交易密码和绑定手机并进行网络交易理应视为银行卡所有人实施的行为。家长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行为系孩子所为,则缺乏成立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事实基础。 另一方面,即使能够证明这个交易行为确实是孩子个人所为,但是不能证明父母未经同意或者毫不知情。因为在电子交易中,银行卡、交易密码和绑定手机是一体的,且都是父母事先通过个人认证和自我掌控的。父母应该对于自己的“管理过失”或者疏忽大意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不能将责任完全推卸给孩子和商家。这就要求家长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支付账号、手机、银行卡等电子交易必备要件。 张先生的手机风波虽然尘埃落地,却给家长如何教育孩子敲响“警钟”。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父母、长辈给孩子的压岁钱、零花钱也越来越多,不少孩子和家长表示,过年的压岁钱基本都是父母代为保管。这样的处理虽然干净利索,却很难得到孩子的认同。那么,父母和孩子应该如何合理安排压岁钱、零花钱呢? 对此,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克航平认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培养孩子的金钱观和消费观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先从让孩子设计一个消费计划表开始。让孩子参与家庭的理财过程,让他们知道自己是家庭的成员,孩子在制订自己的理财计划中有错误时,如在游戏中不断地过多支出,家长要及时指出。此外,可以让孩子对压岁钱、零花钱的消费进行选择,如把这笔钱用来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参加自己比较感兴趣的辅导班、课外班;参与公益计划,如种一颗小树、资助一个小朋友等;孩子想去什么地方旅游,可以将孩子的压岁钱作为旅游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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