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一次性2018求职补贴发放时间创业补贴有人领到么

当前位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8〕28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相关技工院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和标准(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孤儿;3.持证残疾人;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二)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二、申请发放程序(一)毕业生自愿申请。3月15日至3月3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就业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网址: http://www.zjjy.gov.cn/)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高校统一提供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和贷款发放银行公章的,名单上的申请人可免予上传证明材料。(二)学校初审、公示。3月16日至4月8日, 各高校通过“浙江省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网址:http://gxbys.zjjy.gov.cn/lemis/)进行初审。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学校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收取纸质材料和公示。对其余申请人,学校要严格审查资格,将人员信息提交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网上预审核,并通知通过预审核的申请人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学校在查验材料原件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4月25日前将所有申请人相关材料、公示原件、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等纸质材料报送人力社保部门。(三)审核拨付。5月25日前,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三、其他事项(一)高校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二)因故无法在5月25日前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次年与2019届申请者一起向学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三)省部属高校求职创业补贴由学校所在地市级财政列支,省财政在下达人力社保和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作为因素给予体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及时把补贴发放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先行发放补贴,以便学生尽快领取。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联 系 人:蔡一帆 联系电话:6电子邮箱:cyf@zjhrss.gov.cn&附件:1.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 &3.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 江 省 民 政 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2月11日&&&&&关于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有关说明-就业指导中心
当前位置:
关于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有关说明
关于申请资料的说明:
除所有申请人提供一寸照片三张,两寸照片一张(一寸照片分别贴在申请表两张,《就业创业证》汇总表一张,两寸照片背面标注学生姓名),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外,根据申请资格不同分别提供一下材料:
第一类:1、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看原件留复印件);2、低保证有效证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件,县或区及以上民政局印章、行政审批印章、城乡低保管理中心印章);3、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和持证人户口本复印件(注意复印件户号清晰可见必须一致)
如不在同一户籍下或非直系关系(即非父母关系)的,需提供法定赡养、抚养关系证明(公安户籍部门)。
第二类:《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看原件留复印件)。
第三类:申请人在2018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看原件留复印件,原件须有章,复印件加盖学院章)
注:原件中发放助学贷款单位的印章必须清晰、申请人签名清晰;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加盖相关印章。
第四类: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相关证明(原件);如为明白卡等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印章。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
第五类:低保身份按照第一类提供,贫困户身份按照第四类提供。家庭成员残疾的同时必须满足两类条件之一。
第六类: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信或发放救助的相关票据的盖章复印件)属于孤儿的提供相关手续。(只能是县或区及以上民政局行政印章)
除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意外,申请表中县级资格认定机构意见栏同样需要盖章。
(以上提供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各系所报送材料须有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须签字盖章,就业创业证各系填写《就业创业证》汇总表后由学院统一协调办理)
(同学们可拿《2018年求职创业补贴文件(豫人社函[2018]75号)》通知文件去相关部门盖章办理手续)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姚电大道中段电话:&&关于2018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2018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960
各位18届毕业生同学:
为鼓励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减轻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负担,从2015年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范围为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或非定向(定向毕业生不在发放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且未申请就业违约相关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1.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3.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注: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保研的本科生及保博的硕士生不在范围内。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交时间:2018年1月15日17:30前
提交方式:将本学院汇总表(附件2)和学生材料(参照附件1)电子版发至@bjt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SD502。
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助学贷款学生只需辅导员核实是否在毕业年度内有助学贷款,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学生材料清单
纸质版材料:
1.《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一份(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3.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低保、残疾相关证明材料(已年审提交复印件,未年审提交原件,年审时间不早于毕业年度上一年的12月)(详见附件1说明)。
5.承诺书一份(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日期)(附件4)。
电子版材料:
1.《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以“姓名+申请表”命名。
2.身份证原件正面照片(身份证号要清晰),以“姓名+身份证”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3.银行卡原件正面照片(卡号要清晰),以“姓名+银行卡”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4.低保、残疾相关证明材料照片,低保证原件照片、残疾证原件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注意要包括封皮、享受低保人的姓名、家庭人员情况、年检日期、发证机关公章等信息,以“姓名+低保证或残疾证”命名,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5.承诺书照片(手写好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和日期),以“姓名+承诺书”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以上电子版材料,一名申请人的所有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1、残疾毕业生补贴的发放对象必须是有本人残疾证的学生;
2、助学贷款学生必须是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3、由各位老师审核低保和残疾学生材料的原件,可以审核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助学贷款学生只需核实是否在毕业年度内有助学贷款;
4、除低保证明、关系证明、残疾证明需交原件外,其余纸质版材料只需交复印件(复印件内容须清晰,能够辨认);
5、提醒学生在补贴打入卡中前,不要将填报的工行卡注销;
6、学院不用做公示,由学校统一公示;
7、对于首次提交申请未成功的同学,可继续申请报名提交材料,北京市将于2018年12月进行一次补报审核。
经管学院研究生科
2018年1月9日
经济管理学院微信公众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思源东楼
Address: Siyuan East Building ,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邮编:100044
Zip Code: Haidian District,Beijing 100044,China关于组织2018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8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要求,对毕业年度内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待遇、残疾以及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和生源地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在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定向毕业生和保研、保博的毕业生不在本资助范围内。注意:1.以上六条任选其一,不可兼得。2.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二、补贴标准求职补贴标准:1000元/人。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全国各地网点开立的账户)。&三、申请材料1.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申请人所在家庭且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照片;(2)申请人所在家庭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照片(3)申请人所在家庭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照片,以及父母一方的残疾证原件照片(4)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原件照片(5)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此项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在资助中心开具,无需学生提供)(6)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照片。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正面照片、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卡正面照片3.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的承诺书原件&&(附件1下载打印)&四、申报方式各学院申报负责老师登陆“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于日前通过系统录入申请人信息,上传低保证(或残疾证)、身份证、银行卡、承诺书和相关证明图片。(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3、4)&五、工作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应举报投诉,各学院要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六、报送材料及时间1.各学院需报送就业指导中心材料如下(1)《2018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OA至就业指导中心韩庆龙(2)申请学生的承诺书原件&2.上交材料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日上午11点前&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04&我校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联系人:韩老师附件:&&&& 1.&&&& 2.&&&& 3.&&&& 4.&&
Copyright & cup.jysd.com All Right reserved 沪ICP备号-3 技术支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8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