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提出后那张合同期未满提出辞职算违约吗还要留着吗?

&&&&&&&&&&&&&&&签购房合同后银行没批贷款,解除购房合同要交违约金吗
签购房合同后银行没批贷款,解除购房合同要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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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谱中国】关联企业、集团公司之间的外国人就业证...
主讲嘉宾:邢洋律师
签购房合同后银行没批贷款日,买受人张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合同》一份,约定张先生购买该开发商的商品房一套,总房价149万。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张先生应当在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并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将按揭贷款所需全部资料及费用交给开发商。如果因为张先生原因导致贷款未能获批准或者未达到贷款额度,则张先生应当在开发商发出通知后七天内以现金方式不足相应款项,如果逾期则开发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总房价5%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张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和贷款材料。日开发商致函给张先生称银行要求降低贷款额度,差额由张先生现金补足。日开发商再次致函给张先生称银行已经认可了张先生的贷款额度,但需要补充某些资信资料。后开发商起诉到法院,称银行未能同意张先生的贷款要求,因此要求张先生支付剩余房款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而张先生则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房款,并提供了退工及停领工资的证明。解除购房合同要交违约金吗因银行贷款未能获得批准,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1、双方约定银行贷款手续是由开发商代为办理,开发商负有将贷款审批的结果通知张先生的义务,张先生只有在收到该通知后方能按照通知的要求对银行的款缺额部分予以补足。先开发商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张先生补足房款,因此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当自张先生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算。2、因为房屋需要自筹的购房余额数额较大,而张先生已经提供了证明其工作及收入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已无力继续履行合同,故该合同在张先生履行不能的情况下应予解除。但应当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3、关于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因为张先生在收到催款通知后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应当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计算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具体金额由法院酌定。该判决的法官在张先生无力履行的情况下解除了该合同,值得探讨。首先这个案件是由买受人张先生提出的解除合同请求,法院据以判决的依据是张先生“已经无力继续履行合同,故该合同在履行不能的情况下应予解除”。因此“履行不能”是判决合同解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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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首先提醒您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您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现在西安市已经取得预售证的期房都实行网签,网签和纸质合......
一、签买房合同要注意什么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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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合作双方在签合同时并没有约定提前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支付给对方多少违约金的内容,现在其中一方因有自己内部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单方提出要提前终止合同时应付违约金的多少有没有法律条文可以参考?
请予指教,谢谢!
所谓违约金,是指由法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其特征为:1、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
  2、违约金是由双方约定的在违约后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笔金钱;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4、违约金的支付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违约金责任的成立:
  1、违约行为的存在;
  2、合同是有效的。
违约金的计算一般有两个标准:一是按照合同事先的约定承担,这是基于合同有关于违约方面的规定的情况(一般正规合同都应有这方面的规定的);二是如果合同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则按照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计算,这种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当然,如果你们的合同属于约定的事项已经完成或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只是比合同约定提前了,那么我不认为这构成违约,自然也不会涉及违约金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
违约责任并不只是合同的约定责任才能追究,如未约定,但是确实存在违约责任,可考虑按法定的标准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是按侵权办理.
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
B.20世纪上半叶,人类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大量的青壮年人口死于战争;而20世纪下半叶,世界基本处于和平发展时期。
“癌症的发病率”我认为这句话指的是:癌症患者占总人数口的比例。
而B选项说是死亡人数多,即总体人数下降了,但“癌症的发病率”是根据总体人总来衡量的,所以B项不能削弱上述论证
目前我们的生活水平必竟非同以往.吃得好休息得好,能量消耗慢,食欲比较旺盛,活动又少,不知不觉脂肪堆积开始胖啦。                                                                                         减肥诀窍:一.注意调整生活习惯,二。科学合理饮食结构,三。坚持不懈适量运动。
   具体说来:不要暴饮暴食。宜细嚼慢咽。忌辛辣油腻,清淡为好。多喝水,多吃脆平果青香焦,芹菜,冬瓜,黄瓜,罗卜,番茄,既助减肥,又益养颜,两全其美!
有减肥史或顽固型症状则需经药物治疗.
如有其他问题,请发电子邮件:jiaoaozihao53@ .或新浪QQ: 1
一般都是对着电视墙,这样的感觉有一些对私密的保护..
因为一般人在自己家里是比较随便的,有时来了客人也来不及收敛,但是如果正对的是电视墙,就给了主人一个准备的时间,就不至于显得很尴尬..
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是强制的?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外省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为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类型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职工,另外,在本市参加工作的外省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
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如何确定?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计算方式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有以下方法进食:
 1.取当归5克、黄芪3克、通草5克,每天用这三味中药煮成一碗药汁,在给产妇吃的各种食物中都加上一勺,这样中药的气味不重,又能起到补气血、通乳的作用。同时,三味中药的用量不大,适合身体虚弱的人慢慢调补,而且不会上火。
  2.把红枣洗净后放入铁锅炒到表皮发黑,放入瓶中待用,每天取炒过的红枣4-6粒,桂圆4-6粒,冲水泡茶经常饮用。内火重的人,可以加枸杞子6-10粒一同饮用。红枣经铁锅炒制后具有暖胃的作用,同时炒制后的红枣易于泡开,能全面利用其营养成分,所以每天饮用此茶能起到补气血、调脾胃、治失眠、止虚汗的作用。
  3.取鳝鱼1斤、瘦猪肉半斤,放入生姜5-8片、葱2-3根、蒜10瓣,再加入调味品红烧,经常食用可以起到补肾、去肾寒、补血的作用,可以治疗浑身酸痛、腰膝酸软、四肢无力等。
注销公积金账户并进行提取,3个月内会到职工公积金联名卡所在的银行账户内。携带资料以下4样: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式四联,加盖财务章; 3.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迪曲及摇滚乐都属于过分激烈的音乐,长期听这种音乐,会使孕妇的神经系统受到强烈的刺激,并破坏心脏及血管系统的正常功能,使人体中去甲肾上腺素的分泌增多,从而使孕妇子宫平滑肌收缩,造成胎儿血液循环受阻,胎盘供血不足,引起胎儿发育不良,同时这也是造成流产或早产的原因之一。
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交易时,需要预留一个支付密码,用来对外转账支付用的,这个密码不是查询密码,也不是网上银行的登陆密码。工行手机银行“支付密码”是您通过手机银行(WAP)办理对外转账汇款、缴费付款、消费支付等业务时使用的密码。支付密码包括动态密码和自设密码两种类型。动态密码是指口令卡密码,如果您是自设密码客户,在办理对外支付交易时必须申领电子银行口令卡。
一、利息计算公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第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第二,利率的换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第三,利息计算公式中的计息起点问题,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第四,利息计算公式中存期的计算问题,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计算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二、存期计算规定
1、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4、定期储蓄到期日,比如遇例假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
利息的计算公式: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期
如果收利息税再×(1-5%)
本息合计=本金+利息
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是: 应计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应计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12位,已计息天数按实际持有天数计算。
PS:存期要与利率相对应,不一定是年利率,也可能是日利率还有月利率。
我用的就是国产的化妆品,伊肤丽佰,效果很不错。
餐饮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打造明档厨房成了饭店的发展趋势,增加与顾客的亲和力、现点现做、顾客喜欢的菜会多点,我当时联系的科美瑞公司,他们做点菜柜这块儿,巴奴火锅里面全是用他的柜子,无论是款式还是质量和售后都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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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家用的是优掌柜的,他也推荐我买那个牌子,我在他店里用过一下,真的挺不错的。
中考志愿填写一般在网上展开。
可以定为双倍罚款。
如果合同里没有写赔偿违约金这一条话,解除合同时要赔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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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写违约金,如果存在法定的解除合同的理由,或者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解除合同或遭受损失的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没问题。
关于违约金的计算问题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法》第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即依次调整为日万分之五、日万分之四、日万分之三、日万分之二点三。如果不考虑罚息发生的时期,一律按日万分之五或日万分之四等计算,是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罚息计算标准的规定的。罚息计算方法的正确表述方式为:逾期罚息自某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罚息计算标准计付。按照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4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的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3、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日以法经(1993)56号《关于处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能否参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设工程实行提前竣工奖的暂行规定〉的函复》答复如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虽然规定了逾期交付工程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没有规定具体标准,而是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4、对约定违约金和罚款的,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总额的,可将罚款视为违约金处理。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只约定了30%的预付款。买方违约要求解除合同时。卖方是否可以主张这30%的预付款就是违约金。如果不能,麻烦给支个招,卖方没法举证损失怎么办?最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经济合同中,预付款冲抵货款,不属于违约金。
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就不用承担违约金,但,要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不好计算。如果卖方不能举证有损失,那就阿弥陀佛了——不用赔偿!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见习期内辞职不需要交违约金,一般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即可。
如果有签订合同,那就要根据合同条款履行了。
“滞纳金”和“违约金”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滞纳金”属于行政法律体系中的概念;“违约金”属于民事法律体系中的概念。“滞纳金”是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因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逾期缴纳规定费用(如税费),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具有强制性。“违约金”是在“平等的”民事关系主体之间,因违反合同而依据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违约金支付方式及计算标准,就没有权利要求支付违约金。民事合同应该规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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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对违约及罚金的规定是要件规定。必须要有的。
至于罚金的多少,是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
因为劳动法并没有对违约金的数额作出规定,而是让当事人协商规定,所以,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规定,应当视为没有规定违约金。
但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看下你们的合同,不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现在的公司,一般情况下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然后就可以走人了。
一般辞职,也只需要支付来接替你职位的人的培训费用。
看你合同怎么签的。
也就是说,你走后,公司需要找个人来替你,这笔费用你出。
这样的合同经过鉴证机关鉴证吗?这个3000元是怎么算的?
违约金必须是有对你本人的培训费支出,必须有发票等为证。否则不存在违约金。
没有经过鉴证,这个条款无效。在试用期本身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一幢房产,一个小区……又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可以联合其他业主,讨要说法。必要时通过媒体,一定能够得到满意的回应。
单枪匹马,可能会毫无结果。这时候,人多力量大就得显现出来。
不需要吧,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做好工作交接就可以了。
1、有违约金,如果你们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就只能以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比如他提前解除合同的几个月里,临时雇人增加的成本等等
2、你也可以不同意他们解除合同,要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
3、有定金的话,不存在违约金,直接适用定金罚则
当然可以,因为没完成任务。
发生违约现象,可以起诉与你签定合同的单位。
自己主张违约金不成的话,想法院起诉。
任何合同都不能规避违约金,否则就不是合法的合同。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你好,合同有编撰按合同走没有就协商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 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第22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 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 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 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其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 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 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 金。可见,除了这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但是法律并没有禁止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金。这里主要考虑 到,用人单位作为强势的一方,一般会很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劳动 者一方,由于在劳动合同中具有从属性,所以需要特别保护。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也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一般 规定,也即在培训和竞业限制以及保守商业秘密的情形外,一般不得约 定由劳动者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并不限制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责任。
①一方违约时,谁违约谁承担;②双方都违约时,各自承担;③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①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违约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主要条件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②采取补救措施,减轻因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③违约方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④违约方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⑤给付或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 9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其中 并没有经济赔偿责任条款,因此这种条款属于选择条款,当事人双方可以 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本案中,关某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是以双方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 为基础,应当视为劳动合同内容的补充,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违反培训
协议,即为对劳动合同义务的违反。培训协议的内容为,公司为关某提供 培训机会和支付培训费用,关某则为公司工作三年,如违约赔偿公司培训
费五万元。培养协议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
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
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 人单位提供的 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
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按照法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关某有权解除劳 动合同,并且关某解除合同的时间、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因而解除行为有 效。但他应按培训协议的约定,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五万元培训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无效。
违约责任并不只是合同的约定责任才能追究,如未约定,但是确实存在违约责任,可考虑按法定的标准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是按侵权办理.
这应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乙方作为卖方应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因此, 乙方应拥有房产证,如乙方无法获取房产证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根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 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如果乙方能够获取该房产证,但因甲方未 履行交付房款的义务,则乙方不交付房产证是合理的,乙方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 辩权。
一方面,乙方作为卖方应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即拥有房产证,如乙方无法获取房产证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如果乙方能够获取该房产证,但因甲方未履行交付房款的义务,则乙方不交付房产证是合理的,乙方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涉及第三人合同即涉他合同,涉他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合同。本案属于前一种当事人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此种涉他合同,合同虽然为第三人设立了利益,但是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没有直接合同关系存在,既然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那么,当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适当时,债务人也就不能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只能向作为合同关系当事人的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商业交易中,常常会出现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合同以外的 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即第三人代为 履行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当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 于合同具有相对性,债权人无法要求该第三人履行合同,故只能 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对此,我国《合同法》第六 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 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是一种契约,具有相对性,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合 司的另一方当事人就合同相关事项提出请求,而不能涉及合同以 外的第三人。一旦合同履行不能,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提出违约 培偿请求,除非第三人也作为合同的一方与之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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