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公司私自没收手机是否合法我的食盐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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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没收食盐合不合法
我朋友有XX经营许可证/最近从邻近地区购进省内产加碘食盐三砘.被盐业公司查处没收/请问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无锡推荐律师中盐上海盐业公司的食盐在盐城落地均没收
尊敬的上海市市长及盐城市市长先生:
&我是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的食盐配送员,根据中盐公司食盐跨区域经营的改革精神,我们积极协助调研中盐产品在江苏及盐城市场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先期我们运送的少量中盐价廉物美的试销产品,盐城居民都乐以极大的兴趣购买。
&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是中国盐业总公司旗下的具备合法的食盐生产、批发、流通及物流配送的大型食盐经营企业,令人遗憾的是7月16日我们刚运入盐城市场的手续齐全,证照完备的产品,却被没收。以盐城市盐务局朱明为首的盐业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完全弃食盐配送人员的合理解释与诉求于不顾,强行拉走商户货架上的食盐和运输车辆上未经销售的食盐共计十九箱并开出《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各一份,造成街市的混乱与围观达数小时。8月9日朱明带队出动公安、特警、盐业人员计四十多人,货车、警车八辆强行进入食盐存放的仓库没收我公司的食盐二十多吨。公安人员与盐政人员沆瀣一气,与其说理,他说他是配合盐务局执法,但却以实际行为助盐政强行抢盐,以城南新区091190警员为首的公安人员抢夺我方人员手机,两次用手铐铐住我方司机令其挪车让路等行径令人无法容忍。
&&朱明等人态度恶劣,恐吓威胁的非文明执法行为,完全丧失了政府公职人员的执法形象,影响了中盐上海盐业公司的产品销售,辱没了中盐公司刚已开拓的市场信誉。强行拉走食盐,朱明所开具的书面通知书与口头的说法完全的不一致,强调物流配送人员无权配送收款,一定要销售人员在现场,这一说法,我们难以理解,盐城市盐务局完全置国务院、工信部、发改委的多项盐改政策于不顾,国家大政方针与其有利地变本加厉地发挥,对其利益不利地视若全无,难道在盐城市场销售商品都一定要厂家的销售人员在场吗?广东的格力空调一定要董明珠到盐城才能卖空调?这种自己都认为可笑的说法何以成为执法的依据?这恰如是“你妈是你妈”让派出所出具证明一般的令人可笑。诚然食盐是特殊商品,但也不可能中盐的产品在全国销售,中盐要在每个县市镇乡配备成千上万的销售员。
&&我们完全相信盐城是一个市场健全、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工商业城市,不以“地方保护”这种逆大势、背改革而行的落后思想为城市发展的要诀,急切地恳请市长先生在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过问此事,假如既使我们还有不完备之处,我们一定也以诚恳的态度接受当地盐务专业的监督与管理,而不希望盐业执法人员以非文明的甚至是暴力的手段打压外地产品,以便中盐产品早日合理合法地进入盐城市场,惠及盐城人民。
& 江苏东淘盐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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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应聘到盐业公司,总公司认命我在外地成立分公司。当地盐务局没收了我的货物分公司是不是也应该有?
我本人应聘到盐业公司,总公司认命我在外地成立分公司。当地盐务局没收了我的货物,理由是总公司有食盐批发资质,而分公司没有。请问一下,总公司有资质,分公司是不是也应该有,因为分公司本就是总公司一部分。谢谢
律师回答地区:山东-济宁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18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严格来说食盐要在当地取得资质 14:17地区:山东-济宁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017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看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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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盐业体制改革开始实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首次实现跨区域经营,打破了长期&以来食盐只能通过本地食盐公司渠道销售的模式。但这场“盐改”大潮,却在全国各地引发了激烈的反弹,不少盐业公司在跨区域销售食盐时遇到货物被暂扣、没收等情形——食盐跨省经营遇拦路虎
“当地盐务管理局首先要求我们备案,说手续没问题,然后让告知仓库地址。结果几天后,他们就到仓库查处,拉走了1447包食用盐。”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江苏直销处副主任张秀忠对记者说。
根据湖北蓝天方面出示的材料,在今年1月17日晚间,其位于苏州太仓的一处仓库被太仓市盐务管理局联同当地公安打开,28.94吨食用盐被拉走,予以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
张秀忠告诉记者,截至3月底,湖北蓝天有将近500吨食用盐在江苏省境内被查扣,查扣次数达上百次。“被扣押的所有食盐均未归还,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
在湖北蓝天为这500吨食盐发愁的同时,更多的盐企也遭遇了跨省扣押食盐的情形。
记者依据公开报道以及涉事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统计,2017年1月至今,全国在江苏、湖北、贵州、河南等超过八省出现了查扣外地盐的情形,共有中盐上海公司、中盐东兴公司、重庆盐业集团等8家盐业公司被当地盐业部门扣押了超过2000余吨的货物,部分盐企遭查扣次数达数百次。
同时,根据多家盐企反映,其遭遇了仓库被撬门查扣、运货车被安装定位器等情形。并且查扣地点从盐企仓库到终端零售点不一,查扣方式包括先行登记保存,也有部分直接没收。
盐企遭异地查扣的链条中,不少地方盐务管理局的直属企业甚至是央企下属公司,都在跨省经营的过程中被当地盐务管理局扣留。
以“国字号”中国盐业总公司下属的上海、东兴、榆林等分公司为例,其被陕西澄城县盐务管理局、江苏盱眙县盐务管理局等多家部门查扣137次共超过1026吨食盐。而重庆盐业集团(为重庆盐务管理局的食盐专营实体企业)的食盐,被贵州遵义市盐务管理局、铜仁市盐务管理局、湖北宜昌市盐务管理局查扣约429吨食盐。湖北蓝天同样为湖北省盐务管理局下属企业,其也被江苏省盐务管理局查扣近500吨食盐。
3月13日,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在江苏省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食盐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中盐上海、中盐东兴、中盐锆龙盐化、久大(应城)、唐山市唐丰盐业等5家公司被指在江苏省违法经营食盐。
该文件称,对所列违法违规经营食盐的企业,由所在地盐务管理局责成其进行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结束后方可在江苏省继续开展食盐销售经营活动。文件显示的签发人为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局长童玉祥,其同时兼任苏盐集团公司董事长职务。
随后,中盐东兴、中盐上海、唐山市唐丰盐业、久大(应城)盐业4家盐企陆续发表公开声明,宣称公司经营行为符合国家盐改相关规定。《通知》中将其列为非法经营单位,严重违反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已获跨省经营许可并报备仍屡遭查扣
依据2016年9月国家工信部和发改委发布的《工信厅联消费函〔号》规定,日起至日止为改革过渡期,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盐业主管机构颁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经营。而在江苏省各大被查扣的盐企如中盐上海、中盐东兴、湖北蓝天均在2016年已取得属地的食盐批发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3月28日,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官网公布了第二批获准跨省经营的盐企名单,称由于已经向省局补充了企业的主要信息,包括中盐东兴在内,一共16家外省公司可以在江苏省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批发。
但就在4月2日,中盐东兴获准跨省经营5天后,常熟市盐务管理局又以“从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购进食盐”为由,没收了一农贸市场内批发业主销售的中盐东兴精制盐80公斤,开出的是手写的盐业违法案件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办公室王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名单原本就是分批公示,并不是外省食盐生产企业跨省经营的前置条件。“如果当地的盐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企业有异议的,他们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的。”
他还强调,现今虽实行盐业体制改革,但食盐专营制度并没有发生变化,根据国家工信部和发改委发布的《工信厅联消费〔号》规定,外地盐企有四种进入当地的方式,包括自建物流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其次为自建分公司或自建销售网点直接开展食盐销售业务,最后为通过现有渠道开展食盐销售。“只有这四种方式进入的食盐,才是合格规范的。”
记者注意到,从多家地方盐务部门给出的查扣理由来看,以“涉嫌违法违规经营”“从非正规渠道购进”为主。主要依据是1996年发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其中规定盐企必须取得当地食盐批发许可证,而零售商等也得从取得批发许可证的单位购进食盐。但随着国务院颁布的盐改政策出台,盐企在属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即可进行跨省经营。因此盐企与盐政各执一词,矛盾激发。
“后法是优于先法的,改革政策出来了,这就是参照的标准,而不应该再守着以前的法规来作为执法依据。”长期关注盐改的上海旨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邹佳莱说。
邹佳莱表示,新的盐业立法仍需时间,但是盐改政策出台了,就应该遵照落实。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4月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6月底前要完成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中与盐改方案不符的条款,同时,在涉盐法规完成修订前,有关部门不得拒不落实盐改方案。
但对于已查扣食盐的后续处理方式,及由谁来承担相关损失等问题,记者在4月1日向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发出采访函后,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复。
盐业跨省经营触动地方利益&每吨食盐获利减少1500元
频繁扣盐的背后,多家盐企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是因为食盐跨区域经营触及了当地盐业公司的“奶酪”,造成其利润下降、销量减少。
中盐上海公司一名工作人员阐释,外地食盐的进驻必然对当地食盐产生巨大影响,首先表现在市场份额的减少,“就打个比方,以前盐企一年可以在当地销售100万吨食盐,但外地盐企进入,很可能减少到只能销售60万吨。”这位工作人员声称,其次是利润空间的下降,多种食盐品牌在一个区域内竞争,必然会各自发挥优势,调整价格,导致当地盐企获利空间减小。
该名工作人员还分析,若以吨加碘盐为例,改革前后,它的零售价格在4000元左右,但是按照以前的食盐专营方式,地方盐业公司可获毛利约3000元,改革后地方盐业公司获利将减少1500元,因此,这必然影响到当地盐业公司的利益。
多家盐企也印证了这一说法,湖北蓝天江苏直销处副主任张秀忠告诉记者,“我们的食盐比当地食盐要便宜,像精制盐直接到终端为每吨3375元,这个价格一直很稳定,但当地淮盐价格变动幅度大,目前因为外地盐减少,每吨又涨至4000元。”
不少盐企负责人说,按照原有的食盐经营体制,地方盐业公司与当地盐务管理局往往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既一边负责当地食盐专营,又一边进行行政监管。这种利益捆绑之下,盐政就可能行使行政权力限制外地盐企进入市场。
盐业经营要政企分离&避免“裁判员下场踢球”
&&“盐改中出现了流通环节的混乱,政府行政职能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冲突很严重,关键还是在于盐企与盐政的分开。”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院教授洪涛告诉记者,盐企与盐政不分离,自己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模式是造成混乱的主要原因,“政企分开之后,各司其职,改革进程才会加速。”
中国盐业协会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截至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盐业主管机构中,与盐业公司政企分开的有9个,占29%。江西省为实行政企分开的省份之一,2014年,其盐务管理局行政管理职责划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江西省盐务管理局牌子。而政企合一的有22个,占71%。政企合一是指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像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与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局长为同一人。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近日就盐业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各地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也做出澄清和回应。王强说,发改委对政企分离也有严格的时间规定,6月30日前要编制完成省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2017年年底前要实现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分离。
而在未完成分离之前,如何清除盐改推行中的拦路虎?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建议,国家发改委作为价格主管机关,在市场失灵的时候应勇于担当,“市场失灵的时候,监管部门不能失灵,地方政府失灵的时候,中央政府不能失灵,国家发改委应对给外省盐进入设置障碍、画地为牢的地方政府进行全面调查,对主要负责人也应问责。”刘俊海认为盐改是改革严重滞后的一个领域,最重要的是打造法治政府监管理念,实现监管转型,鼓励共同发展、公平竞争。(据4月11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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