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老板把你的工作交给同事做为什么会把转账的事交给他情人

我昨晚发给情人的微信她老公都看到了,到现在她也没承认我和她有什么关系我怎样去处理这件事情??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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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顺其自然,最后把这个不正常的关系早点断了,以免引起其他不必要的灾祸。至于他们的事还是让他们自己内部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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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吧!~~~
要么顺其自然,要么彻底放手
顺其自然是什么意思
静观其变,以静制动,坚持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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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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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情人关系,狭义的讲,一定是男女两个人,年龄不限,可以是同龄人,也可以是老夫少妻或姐弟关系,老妻少夫的相对较少,反正只要符合法定年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即可确定情人。
当然,谈情说爱,一个巴掌拍不响,须双方自愿,如果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对其非礼或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有通奸变为强奸,那就性质变了,要受到刑罚。因为恋爱不成,想通过生米做成熟饭,来“霸王硬上弓”那一套,在十分珍惜贞洁的那个年代,很是有些女人屈服了,既然被“那个”了,便生是人家的人,死是人家的鬼了,但现在,搞这一套显然行不通了,新一代女性更彰显个性,不屈服于外界压力,被强奸便成为人家的老婆,门都没有。
广义的来看,情人关系,更具有多面性,你情我愿,各取所需,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一般讲来,情人关系,需要有肢体接触来维系,没有“性”来支撑,青春男女在一起,“荷尔蒙”不起反应,那是爱上之爱,大爱之爱,是凡人之举,俗人很难做到。
很多男性讲,我心中有佛,坚持原则,可以不让她来坐进怀里,但假如坐进了,则没有了定律,心理和生理上很难保证做不到不乱,除非心理和生理上有障碍,都是过来人,彼此心知肚明。
两性相吸,关键在性,这是恋爱婚姻的前提,交往只是手段和过程,尽管也很重要,但毕竟是陪衬,无性婚姻,在老年人或许可能,需要个伴,可以理解,处于青春年少,无性婚姻,则很难维持长久,法律也是允许离开的;男女间性行为,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具有单一性和排他性,很多国家对此都有不同程度的约束和限制,伊斯兰国家更严重性,北欧国家或许更宽容些,这里关键是触犯不触犯法律,如果把双方自愿通奸性行为,都定性为触犯法律,受到刑罚,很多人可能是不愿趟这个“雷区的”,因为身败名裂代价太大,除非对方吸引力足够,冒险也值。&&&&&
&近期,看韩国宪法法院裁定,有关通奸罪的法条违宪,该国于1953年制定刑法第241条规定,“有配偶的通奸者及其通奸对象,均可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为“通奸罪”。近30年来,约有5.3万人被起诉,其中约3.5万人被判刑。法院认为,韩国刑法中,国家用法律来处罚通奸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不能介入个人的婚姻生活,对于婚姻中的不伦行为应该用民事手段来解决。于是,在韩国存续了62年的“通奸罪”终被废止。
看到此消息,真为韩国人高兴。
我国法律与韩国不同,没有此罪,但因此类事情受到处分和免职的,不计其数,尤其是改革开放前,因为通奸(男女关系)而受到不公平和不公正待遇,比照甚至超过以“通奸罪”论处的,不知多少;现在,此类事情,依然对国家公职人员和要脸面维持,在社会上混的的人来说,是一个杀手锏,公家公职人员,熬了几十年混个一官半职,因为男女关系被免职,因此受有关部门处分的,有点冤,或者讲,不值得,但依然很多人铤而走险,不知是脑子进水了,形势使然,还是自认隐秘,异性太优秀,至于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代价?厅级以上好统计,厅级以下,至今没有看到有关统计数字。据说,十个贪官其中有八个有情人的说法,还是有流传的。
  对于“通奸”有没有罪的问题,应该讲,除非极特殊,利用特殊身份、地位和关系,变相强迫,使人敢怒不敢言,表面同意内心不情愿,一般情况下只是违反道德层面约束,可能破坏夫妻感情、家庭和谐,尽管说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织部分,但不至于直接危害社会,不应该受到刑罚;当然,社会各界、各类人,因各自所处的地位不太一样,看此问题的立场、角度不同,表达出不同的看法和观点,这是正常的。据韩国媒体《亚洲经济》报道,韩国政界对此表示一致的欢迎(可见,各国男性依然,权力是最好的催情剂),认为宪法法院判定“通奸罪”违宪,充分尊重了公民的隐私权,顺应了时代的潮流。
这里政界的一致,最耐人寻味,找情人需要时间和钱财,如果具备这两条,当官身份、地位更占优势,的很容易做到,历史的看,除了文艺界、演艺圈,或许政界是此类事情发生较多的一个群体,也最容易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不管是伟人、中性人还是历史罪人,比如,当年使几亿人失去性命的纳粹狂人----希特勒,临死前与自己保持了几年的情人爱娃-布劳恩,结婚并自杀,上演的是一场爱情悲剧,做他的情人,也是很无奈和痛苦。
从我们国人眼里看的中性人,中国人民的好朋友,当年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外交出访喜欢带上自己的情人,仍不失为一个世界公认杰出外交家;指挥二战时期美军上将---艾参豪维尔,在英国指挥作战与其女司机也保持了很好的情人关系,他是二战英雄。当年美国总统克林顿与白宫实习生莱恩斯基那点事,搞得世界皆知,但人家两口子都至今活的挺滋润。
被视为“国父”的孙中山,与自己朋友的女儿,也是秘书的宋庆龄,先是爱慕,后最终成为夫妻,依然是国共两党都敬佩的人物;我们心中的红太阳--毛泽东,当年在井冈山,因信息不畅,在杨开慧还是合法夫妻被关在狱中的时候,便与贺子珍有了情人关系同居了,在延安,当贺子珍出国到苏联治病,又与江青有了情人关系,同居并成为夫妻,老人家至今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使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于世界东方之林,他功劳最大;还有十大元帅之一叶剑英,公开的有过六次婚姻,大多是从情人关系上升的,但其在抓捕“四人帮”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所起的作用和功绩,是可以载入史册的。
  韩国舆论调查显示:对于废除通奸罪持反对意见的为49.7%,持赞成意见者为34%。从性别的角度对比,男性持赞成态度的为45.6%、反对的为42.2%,而女性则为57%反对,22.6%赞成。法学界从法理的角度普遍认为,国家以通奸罪刑罚手段,严重侵害了公民的性自主权利,违反法律的本意,但是如果就此搞全民投票,未必能通过,法律是保护弱者的,韩国国民反对应该是大多数,想来中国依然,民主在这里不占优势,假如你到妇联去摸底,反对票应该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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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从人的生理和心里角度来看,情人间通奸是有前提的,须是健康的男女,彼此未婚,那是谈恋爱,双方或一方有家室,不完全以经济利益为前提,女的如果是卖淫,男方是买春,那是嫖客与妓女的行为,超出了情人范围;这里关键是看两个人是不是情人关系,如果不是,仅为解决生理需要,或者是艳遇,廊桥遗梦,来个刺激,留个想头,过后老死不相往来,既不破坏家庭,又不危害社会,你追究人家什么法律责任?这是事情的好的一面,该怎么看?都是成年人,应该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力,你情我愿,皆大欢喜。
&春节看电视节目,感动人是一个军嫂,经过七天长途跋涉,看望戍边的丈夫,这是现代,交通相对发达,古人那可真是艰难,男人出门在外,夫妻几年不见一面,男人不找女人,那才不正常。
记得大学毕业以后,两个同学的事情,很是难忘,一对是,结婚后男的到南方打拼,女同学每个月要花费几千元去看望丈夫,经济上实在吃力,有了孩子之后,女方半年去一次,同学开玩笑,说不怕男方出轨,同学长叹一声,但愿找情人别玩感情,招小姐别被抓染上病,后来终于辞去公职,随丈夫去了。&&
还有一对同学,可谓郎才女貌,在学校爱的如胶如漆,毕业后远隔千里,天各一方,但谁也不迁就,后来,男方提出,我心理上可以永远拥有你,但生理上做不到,分手了,过来的男人都知晓,这是大实话;可见,国家法律保护军婚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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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析,更多的情人关系又有着多面性,真正的有情人,就是红颜知己,男女彼此了解,长期友谊,一方或双方在各自工作生活的阶段,有各自的欢乐与烦恼,与他(她)述说一番,以期得到相互支持、鼓励,度过难关或分享喜悦,事前或事后,即使通奸,也是激情所在,水到渠成,慰藉孤独的心灵,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行为属高尚的、纯洁的,也不失给后人留下一段又一段美丽佳话,包括革命的、爱国的、宗教的、阶级的、民国的、抗战的都有,不用书中介绍,从电影、电视剧就可以寻到这方面例子。
另一种情人,则是包养的二奶,或叫情妇、姘头、相好、靠家等各种称谓,不那么高雅,但女性知情至理,不那么胡搅难缠,尽管其中也有有情的,可惜不是生活在阿拉伯世界,允许多妻制,我国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度,不可能妻妾同室,情人关系除非一方离异,否则,注定是无花果,到一定时间和程度,新鲜够了,友好分手罢了,男人最喜欢的就是这类情人,招致即来,挥之即去,好合好散,不成夫妻,别成仇人,彼此都“潇洒走一回”,恰似徐志摩《再别康桥》里的诗句:挥一挥手,道一声珍重,不带走天边的一丝云彩。
第三类情人关系,纯利益交换,一方出卖青春、肉体和尊严,换取钱财和虚荣和享受,一方付出钱财、时间和身价,求一时之欢,像搞地下工作的一样,冒着被发现的风险,“无限风光在险峰',联想《凤凰传奇》唱到“爱情不是买和卖,你想买就买”,事实上是有漏洞的,情人关系,也存在买和卖的,虽然难于出口,不那么直接,叫做补偿吧,但不失为结束这种关系的一个方式和方法,付出和所得,成了正比,心里达到了一种平衡,互不相欠,两清了,也没有什么,这类情景,社会上老多了。
最可怕是第四类情人关系,得到了我的身,必须给我你的心和一个法律上的名分,你要离我而去,门都没有,我便到有关部门去告你,让你身败名裂,我过不好,你也别想过好,甚至有的非把你送进牢房;当下,反腐败情人已成为举报腐败的线索和证据很重要一个因素,很受纪检和检察院欢迎,且出事的有权人和有钱人男人居多,被情人举报,当事人,悔恨交加,外人看来,实在得不偿失,有幸灾乐祸之心态。可见,被情人举报,须有见不得光的一面,主要是贪污和受贿,或生怕后院起火,影响名誉和进步,
   危险的阎婆惜(网上)
  内蒙古曾经的公安厅长,已经退休的政协副主席,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执著地追杀灭口了一位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年轻女人。在杀人之前,录像显示副主席大人和这位年轻女子一起开房,度过此前的或许是风流一夜。那么,副主席为什么杀人?普遍的猜测是,女子是副主席的情人,可能以举报要挟副主席,副主席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毅然决然杀死了情人。这当然只是猜测,但愿情况并非如此。
这让人想起古典名著《水浒传》上《宋江怒杀阎婆惜》的情节。在《水浒传》中,及时雨宋公明宋江在外面包养的婊子阎婆惜,因为发现了宋江与梁山盗贼私通的信件和黄金,以向官府告发相威胁,逼迫宋江答应她提出的一系列非分要求。宋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激情杀人”,要了闫婆惜的命。
  给别人当无论是情人,小三,还是婊子,都是一种极为危险的职业。这些年,那些被包养她们的官员杀死的情人小三,虽然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仅仅从媒体报道给人造成的印象说,为数不少。显然,和宋江时代一样,今天的阎婆惜们从事的确确实实是一种把脑袋栓在裤带上的高度危险的工作。
  情妇这种职业危险,是因为她们知道的秘密太多,内心欲望太强。知道的越多,非分之想越多,就越有可能以秘密为筹码,以告发相要挟,迫使官员答应自己的要求,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包养情妇的贪官们无不是好色之徒,对于年轻貌美的情人小三,既要讨其欢心,还要炫耀自己的权力能力,对于贪赃枉法之事,决然不会瞒着自己的心肝小宝贝。更何况,一般情况下,贪官包养情人的所有费用,必得靠大肆贪赃枉法才能得到;而一些精明能干的贪官情人,无不利用贪官的权力和影响,呼风唤雨,聚敛财富。贪官违法乱纪的所作所为,哪有小情妇不知道的道理?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蚁附骨,如蝇逐臭而与贪官走到一起的小情人们,哪个不具有欲壑难平的硕大胃口?一个官员有权有势而吸引了小女子,那官员的年龄至少来说已经是人到中年,不少更是人到老年。这些勾引贪官花开二度的女子们,则一般是豆蔻年华,再大些,也不外是更懂风情的少妇。他们之间的关系,都是超越辈分的祖孙恋。豆蔻年华的少女,依附一个垂垂老矣,靠不断服食伟哥才能保持状态的干枯老头,图的什么?难道仅仅图的就是当官的“官大则一切都大”?虽然小三们野心勃勃,但是,她们所傍的官员的权力和能力,往往也是有一定限度的,有些事情也是他们所力不能及,或者即使力有所及,也不一定甘心情愿去办理的;更何况,贪官们大多是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动物,当他们加官晋爵,春风得意,有更多的女人投怀送抱,而她们青春不再,年老色衰的时候,她们的宿命就是被抛弃。这样,当小三们的野心不能够得到满足,当她们不甘心被玩弄抛弃,当她们以她们知情的贪官违法乱纪做筹码,以举报告发纠缠要挟时,激变官员,让他们下决心杀人灭口,也就成为贪官们为数不多的可选项了!说阎婆惜们从事的是危险的职业,岂是虚言!
  既然阎婆惜们从事的是如此高危的职业,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年轻貌美的女子们,冒着生命危险,要飞蛾赴火一般挤上贪官的大床,与狼共舞?这当然是因为做贪官情人的回报和收益太大了,诱惑太大了!好像马克思说过,如果利润达到百分之多少的时候,人们会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而去从事这种生意。你想想,一个一文不名的年青女子,除了上帝给她美丽的胴体外一无所有,她一旦依傍到一位权势赫然的官员,就一夜之间要什么有什么,一些格外成功的小三不但拥有亿万家财,甚至摇身一变成为上流社会的宠儿,引领时尚名流,并且呼风唤雨,颐指气使,尽享荣华富贵,让万人敬仰膜拜。你说这样巨大的诱惑一旦降临到你的面前,你能够有足够的定力,面不改色心不跳,视荣华富贵如无物?所以,尽管风险很大,争做官员情人的人还是如过江之鲫。人性如此。
  说“危险的阎婆惜”,其危险不仅仅在于这种职业是危险的,阎婆惜本身是危险的,而且是说,阎婆惜对于包养她的恩公们,也是极其危险的。近些年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不少就是被情人举报而落马的。坊间所说的有些贪官污吏甚至是被情妇们举着内裤举报到有关方面,被送到监狱的,甚至像著名的御用专家衣俊卿这样道貌安然的高官,也因为情人一篇绘声绘色的奸情实录,而从高位上轰然跌落下来。有些高官虽然被反目的情人不断实名举报,实名曝光,并未受到组织查处或法律制裁,但因为情妇的反戈一击,已经彻底的身败名裂。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被反目的情人拉下马,被反目的情人弄得身败名裂的官员们,大多没有像赵黎平、段义和那样心狠手辣,选择杀人灭口,焚尸灭迹,这确实也算她们命大。她们在成功地把与她们同床共枕,同甘共苦的恩公拉下权力宝座甚至送上法庭,送上断头台的时候,应该深深地感谢他们的不杀之恩,因为他们往往是有条件杀人灭口的。
  尽管阎惜是危险的,或者她们被杀灭口,或者她们告发恩公,使自己的恩公身陷囹圄,但是,从大大概率来说,全国那么多女人被官员包养,被杀死的仍然是极少数;全国那么多官员包养情妇,被情妇举报而落马的也是极少数。根本来说,贪官与情妇的利益是一致的,撕破脸皮,鱼死网破,玉石俱焚,不符合两个人中任何一个人的利益。杀死情妇虽然能够一了百了,但是如果案子被侦破,则其面临的后果比屈从情妇的要挟要恶劣千百倍;将负心的男人或者不能满足自己要求的男人告发,让法律制裁他们,让他们身陷囹圄,甚至身首异处,对于寄生在他们身上的情妇们来说,虽能解气,但是这样却意味着锦衣玉食和荣华富贵生活的彻底谢幕。所以,善于理性算计的阎婆惜和宋江们,不会把对方逼到绝路,
“与汝偕亡”。前年曾经追踪过一个官员情妇的女子匿名写的微博,她在微博上披露要去与包养她的官员摊牌,大概是争取更多的利益或者名分。写得气势汹汹,信誓旦旦,如果摊牌不成可能要在微博上曝光,让他吃不了兜着走。但后来没有下文。很显然,更多的情妇们,阎婆惜们,所谓要挟也不过是虚张声势,实际上不会把事情做绝,一定要把自己逼到被灭口的地步;而更多的官员,宋江们,也不会固执地拒绝一切,把对方逼到真的拿着内裤去纪委举报告发的地步。贪官和情妇们的组合,是一对利益的组合,服从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他们精于算计,动辄情绪失控而把对方逼到死路,使自己陷于绝境,毕竟是贪官及其情妇中的异数,是贪官和情妇中的不及格者。更多的情况下,他们和衷共济,相互妥协,共同扶持,抱团取暖,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对社会公共利益来说,这种情况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们通过合谋,在将自己更好多保护起来的同时,最大可能地侵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他们不会狗咬狗,因而他们被暴露的风险更小。他们越安全,对社会越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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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经常给妻子发红包转账,结果上班时他们做了不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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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是年近古希之人了,对我一生中的福报与恶报感受最清楚明白,绝对是因果报应的具体表现,下面我就简单摡括地先说说我一生中的福报:我一生中福报很多,比如我从一个年年亏损的厂矿能调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从一个学徒工晋升为技术员,又从技术员破格晋升(无大专文凭只是破格晋升)中级技术职称(相当于工程师一级技术职务);且多次荣获各种奖励与荣誉,如95年曾荣获“95年度全国文物安全保卫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还有艺术方面也荣获过几次大奖,为此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曾专题报道过本人多次,因而我在当地还算一个小有名气的人物。另外,虽然我不算高薪阶层,不算十分富有,但现在有房有车(且都是两套),可谓丰衣足食,应有尽有……我很清楚,这些福报都是我前世今生所积的善业(因较多,这里就不细说了)的果报。但是我知道,无论什么名利地位,金钱财富,都不是永久的,只是一种暂时的虚幻现象,所以我也不会执着于这些福报。然而,我此生因邪淫坠胎所遭到恶报就比福报大多了,经过近两年来连生几场大病;痛苦不堪的恶报,回忆我一生中所造的恶业和我亲身感受到的种种善恶因果报应,才如梦初醒,我所遭遇过的恶报中,最大最惨的莫过于邪淫和坠胎的恶报了,我从幼年时期起,就对女性很感兴趣,就连对自己的姐姐也会有非分之想,那时和几个小女孩过家家,就把其中两个当“老婆”,虽然幼儿时性并未成熟,但却懂得了对异性的爱慕和男欢女爱之事,竟然在一间空房里和那两个女孩发生了那种事,后来被我父亲单位的一个工友看见,去告我爹,我被揍了一顿才再也不敢了。以后我家又搬到叧一处,又和一个小女孩发生了一次那种事,读小学期间,在院内一个大孩子的教唆下,学会了手淫,有时上课时也会把手伸进裤裆里手淫,到了初中和高中,虽然没有在上课时手淫,但在家也常有手淫,由于手淫恶习,使我常有和异性交欢的妄想,高中时和初中时的一个女生谈恋爱,就伸手到她裤裆里摸她阴部,当时因是学生,怕性交怀孕,故和她只敢很浅的接触,所以没出事。后来因她父母反对,我和她分手了,70年我被招进郊区一个陶瓷厂当学徒工,这个陶瓷厂新招的女工很多,故人们称为“陶家花园”,因我在学校就是一个能歌善舞、能写会画,多才多艺的帅哥,所以厂里喜欢我的女生好几个,主动追我的至少有两三个,故有人说我是“陶家花园”的“贾宝玉”,但我只爱其中形象像“林黛玉”的一个女生,我和她谈恋爱不久,就发生了性行为,而且怀了孕,因为当时规定没转正的学工结婚生孩子就不能转为正式工,我俩还没结婚就有了孩子,被吓坏了,没法,就想到了坠胎(当时叫刮娃儿),因怕在本地被人知道,只好请假说去走亲戚,我带着她到邻近的一个县里,找一个医院的熟人把才三个月的胎儿做了,据那医生讲,是个儿子。就这样,我糊里糊涂杀了我的儿子,犯下一生中最大的罪孽。更为严重的是,又帮别人犯下同样的罪过:原来厂里另一个女生,在我结婚前就成了我情人,且常和她有那种亊,但我不能同时有两个老婆,故只好把她介绍给我的一个朋友,她和那朋友好上不久,也怀孕了,也去刮过娃儿,后来她家反对她和那男友,逼着她们分手,分手后不久,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回更吓坏了她,由于她曾经是我情人,和我无话不说,所以她只好找我,让我假冒她男友和她到医院做掉那个娃儿,但我又怕被我那女友和其他人知道就麻烦了,我只好写封信把她介绍到邻近的一县城里(我表弟在那里搞医疗工作),请表弟帮忙为她找熟人做了那个娃儿,又犯下一次坠胎杀生的罪孽,后来我才听说她是用我女友的名字做的,在那个时代,因见很多年青人都未婚先孕而坠胎,故我对坠胎的罪孽一无所知,反而认为自己是聪明,殊不知不但犯下邪淫罪孽,还同时犯了杀生罪孽,另外,我犯的邪淫罪孽还不止上面所说的这些,我结婚后,开始和老婆还免强过得去,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发现她和我并非志同道合、同心同德的伴侣,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共语言和共同爱好,吵架成了我们家庭生活的家常便饭,故导至夫妻性生活很别扭,由于自己艺术专长颇多,深受很多女性倾慕,主动找过我追我的女性不下十来个,加之我从小就有邪淫念头,又受现在社会“性解放”的影响,因而认为夫妻不合在外找情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于是与老婆变相分居,前后曾找过几个情人,但因对方也是朝三暮四、水性杨花的女人而分手,最后一个2004年找的,认为她是我此生最忠实理想的情人,和她迷恋于婚外情快十年之久,还买过一些黄色光盘和她边看边学做爱,直到今年六月后。因连生了几次怪病,才意识到是邪淫的因果报应,于是决心和最后这个相好快十年的情人断绝情人关系,但因邪淫恶习一时难戒,又在网上买了个充气娃娃,经常和它“做爱”,心想充气娃娃没生命,不算犯戒,哪知这和手淫一样也是一种邪淫恶行,就这样犯下了一次次邪淫罪孽。正是因为邪淫坠胎罪孽深重,我才会遭遇一生生最大最惨的恶报,先说家庭里的恶报:我结婚后先后生了一女一男,两个儿女小学时候还可以,都是三好学生,但到了初中后就常惹事生非,学业荒废,后来女儿在外打工,出了很多事,如吸毒,幸亏后来戒了,但她走南闯北却没混出个样,只好回家坐着没工作,现在结了婚生了小孩只能当个家庭妇女,这也罢了,最糟的是小儿子,这个儿子简直就像来报仇一样,职高毕业后,没找到职业,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鬼混,我老婆花了很多钱,让他学驾驶,结果学了还是不务正业,还是鬼混,等于白学,没法,又找了好多朋友帮忙,花了大笔钱财打通关节把他送去当兵,因他个儿高又有点帅,被部队你军乐队选中,而且又因他有美术专长,部队又叫他兼搞宣传工作,那时得知部队很器重他,我们心想这回好了,他一定大有希望,前途无量,我们全家都高兴得不得了。过了两年,本来部队首长要留他,但他却硬要要求复员回家,退伍后,很长时间没安排工作,他又和一些社会上的无业青年鬼混,经常花天酒地和玩弄女性,玩一个丢一个,没法,我们又通了亲友关系把他送到深圳一个交通收费站工作,虽然那个单位非常好,且领导又重用他,但没干两个月他就和领导闹翻被斥退回家了,回来后我们又跑了好多部门,花了好大力才把他安置在他妈妈的那个市艺术团当演员,我想,这回他该会浪子回头,好好干一翻艺术亊业吧。哪知没干多久又出事了,因为艺术团上班时间不很正规,他就和一帮人拉帮结伙,常在一起吃喝玩乐,玩弄女性,打架斗殴,结果因参与那帮人杀伤另一帮的头目,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两年,为此被艺术团除名,出狱后,我们想经过两年的牢狱改造和教育,他一定会痛改前非,悔过自新了,于是我们又请亲友帮忙为他在昆明找到一个工作,心想这回他会浪子回头,从新做人了,哪知才干了不到个把月,不知为什么,他又不干了,又跑到其他地方打工,也没混出个明堂,又回家来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他和我历来不像父子,简直像仇人一样无法交流沟通,所以我不管怎样教育他,他从不会听半句,一天到晚不务正业,除了上网就是出去和一帮人花天酒地,玩弄女性,更为恶劣的是染上吸毒恶习,还搞贩毒,结果又被抓去关了好久,放出后仍然死不悔改,照样无天无法,前不久和他姐夫吵翻离家在外,不知道干些什么,最近听说不知为什么又被抓了,我心目忓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不忠不孝、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儿子,也管不了他,只能让他自作自受,自生自灭了,我很清楚,这是我邪淫坠胎的一大恶报。我的恶报还不止此,在身体上出现的恶报更惨,其他不说,单说我的双耳,我青年时右耳因耳病治疗不及时而成为慢性中耳炎,但还不至于耳聋,但到了中年,双耳全成慢慢中耳炎,并且听力越来越下降,到了85年,双耳内长了肉芽,当时到省城和北京几个大医院都没法治好,只好听天由命,随着年龄增长,双耳听力越来越坏,现在左耳已几乎全聋了,戴上大功率助听器也无济于事,右耳听力也很差,只有戴上助听器才免强听到人说话,由于耳聋,不但好多活动无法参加,就是一般日常生活中也与难与人交流,常被人歧视,耻笑、漫骂为聋子,实在令人悲观,另外,我在亊业上的恶报也很大:99年我在市艺术馆当兼职少儿美术班教师,认识了一个孩子的妈妈,这个女人对我格外亲切,她常主动请我到她家作客,并常约我去跳舞、郊游,好像对我有那种意思,因她是个大学生,文才不错,和我有点志同道合,我也有想找她做情人的念头,但因他老公把我当孩子的老师,对我很好,所以我和她两口子一直保持朋友关系,还没越轨之亊。后来她看到我在的单位(博物馆)是很多人都羡慕的亊业单位,就千方百计想调入我单位,因为当时我单位没多余的编制,必须有人退休才行,她知道我原来为了儿子安置工作想提前退休(后来没退),她就经常缠着我,说了些“她想调到我单位是想经常陪伴我”之类的甜言蜜语,我被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误认为她真的爱上我,又产生了找她当情人的邪念,于是申请提前退休为她让出了编制,又帮她找几个部门打通关系,让她调入了我单位,由于我这一邪念,我在此生事业上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的重大损失:如果我不为她提前退休,一是本来我完全可以晋升为高级职称;二是可以获得国家特殊津贴;三是可以升两级工资(当时调资凡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可升两级,我虽然是国家级先进工作者,但退了休的不升级)因为为这个女人提前退休,上述三大福报都没分了,她调到博物馆后,很多人对我为她让出编制百思不解,都说她是我的情人,在背后常议论我和她有男女关系,有的还指责我舍己好色,然而后来我才知道,她并不爱我,也没做我情人意思,她只不是利用我的邪淫邪念为她牺牲我的事业,所以她达到目的后和我就疏远了,我现在非常清楚,我在事业上遭受重大损失的报应完全是对那个女人起了一个邪念的果报。现在经学佛才明白,我今生在家庭、身体、事业等方面的恶报,都是邪淫邪念和坠胎的现世恶报!完全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决不怨天尤人,只能从内心彻底忏悔,痛改前非!通过我家境不顺、夫妻不合、吵吵闹闹;儿子不忠不孝、违法乱纪;以及我中年后双耳耳聋耳呜、身体常生大病;事业遭受重大损失等一系列恶报,我现在才真正醒悟,明白了“万恶淫为首”的道理,真真切切感受了邪淫坠胎的悲惨恶报,从此我发誓一心学佛念佛,从内心向佛菩萨彻底忏悔,祈求佛菩萨原谅我犯过的罪过,同时也向我坠杀的婴灵及一切被我伤害过的人彻底忏悔、祈求他(她们)的原谅绕诉,我发誓永远彻底戒除邪淫;学习五戒,真心修行,弘扬佛法,并以自己的亲身体验的因果报应为依据,现身说法,劝化我所认识的有邪淫恶习的人戒除邪淫,(包括和我邪淫过的情人)尽最大努度化他(她)们回恶向善,戒除邪淫,学佛念佛,归依三宝!
应该是 《色即是空》
结局是买个男的在哪吃披萨然后把酱挤到墙上那个美女海报的三角地带了,然后他就添然后女主进来了
好像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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