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怎样才能让双方都有快感6和租房人解除合同

超实用!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是否一定有权解除合同?超实用!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是否一定有权解除合同?不柚子百家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济南中院转自:民商事裁判规则(bj)作者:唐青林 李舒 郭丽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其解除合同请求不能得到支持裁判要旨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情简介一、日,戴斯酒店与袁永芳签订《房屋租赁经营合同》,约定:戴斯酒店将房屋出租给袁永芳作经营餐饮之用,承租期为十年。二、日,宋廷祝与袁永芳签订《酒店转让合同》,约定:袁永芳将其经营的好阳光酒店除租赁房产之外的装潢、设施、设备等所有附着物,以及相关政府执照等经营权转让给宋廷祝,并确保房屋租赁期延长十年以上。三、日,戴斯酒店致好阳光酒店并袁永芳律师函:截至日,好阳光酒店已经变更成红双喜大酒店振兴好阳光分公司,该转让行为违反了禁止转租的合同约定。限于日前纠正酒店转让行为,或者办理相应新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以及旧承租关系的终止合同。四、日至日,宋廷祝共支付戴斯酒店租金210万元,戴斯酒店均开具付款收据,付款单位是好阳光酒店。五、日,戴斯酒店出具情况说明:2014年初,袁永芳告知戴斯酒店拟转给红双喜大酒店,对此,戴斯酒店表示不能转租,认可袁永芳寻找的下家,但手续必须是袁永芳与戴斯酒店签订终止协议,然后戴斯酒店与下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六、后宋廷祝起诉,主张戴斯酒店在发给袁永芳的律师函和情况说明中已经明确要求解除其与袁永芳之间的租赁合同,解除通知到达袁永芳时,《房屋租赁经营合同》解除。因此,宋廷祝与袁永芳签订的《酒店转让合同》也应解除。一审连云港市中院、二审江苏省高院均驳回了宋廷祝的诉讼请求。败诉原因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出租人的解除权规定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纵观本案可知,戴斯酒店从2014年年初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租事实,宋廷祝主张戴斯酒店直至日才知道转租的事情,与客观事实不符。戴斯酒店于日发出律师函对转租提出异议,已经超过了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定期限。从律师函的内容来看,戴斯酒店并未表示解除《房屋租赁经营合同》亦未按照函告内容解除《房屋租赁经营合同》,并一直正常收取租金,由此可以认定戴斯酒店对袁永芳的转租行为已予以确认,并无不当。宋廷祝以《房屋租赁经营合同》已解除为由主张解除《酒店转让合同》的,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败诉教训、经验总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该种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异议。未能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而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将不能得到支持。因此,作为出租人,在遇到此种情形时,务必要把握六个月的异议期间,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相关法条案件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宋廷祝与袁永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6)苏民终1005号]。编辑:李晓审核:陈茜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不柚子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识食物者为俊杰爱美食就是爱生活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大家都在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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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具体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从是否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角度讲,解除租赁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是法律或者合同赋予该方当事人的解除权,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和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除了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解除合同则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可以随时经过协商解除其合同,这同样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由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多种多样,法律不便对其作出规定。由于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是其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行使的结果是终止租赁关系,权利行使者又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人不能正确行使这一权利,则会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需要法律对单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作出规定。(一)、根据《》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径行转租,这属于出租人同意;合同未约定转租的,承租人在合同成立后要转租,则必须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单方终止租赁关系。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的,应负债务迟延履行的责任。获得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出租人出租的直接目的所在,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就会使出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这里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对支付期限约定不明、租赁物有瑕疵(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出租人不及时维修保养租赁物等非承租人过错行为影响承租人正常支付租金的事由。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则属于违约行为。2)、经出租人催告,承租人仍未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故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在该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合理期限”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由出租人来确定,但不宜太短,也不宜太长。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5、租赁物有质量瑕疵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合约定的用途或者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由于难以实现承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因此,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出租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之一是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该瑕疵不知情。也就是说,对于租赁物一般的质量瑕疵,若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情,承租人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若承租人知情,则不能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即在租赁物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质量瑕疵这种情况下,不管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情,承租人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从这一规定看出,租赁物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瑕疵的,承租人解除合同不以其对该瑕疵不知情为条件。6、租赁物因非承租人的原因而受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形作了以上规定。当合同成立后或者履行中出现这些条件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单方解除合同。(二)、实践中,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主要是:1、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将延误情况和租赁物预期到达的时间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是否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出租人。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适合约定的用途,超过约定的交付期限仍未交付符合用途的租赁物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3、出租人拒不尽维修租赁物义务,严重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承租人擅自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或者不合用途的活动,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汽车运送毒品,利用生活居住的房屋从事营业性活动等,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同意或者知道承租人为上述行为而不反对的,出租人不得单方解除合同。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对租赁物进行拆解、改造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6、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即存有权利瑕疵),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对该权利瑕疵知情的,则不得单方解除合同。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当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出现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即可行使解除权。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除了法律规定的外,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都是以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依据的。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又没有约定的,要解除租赁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确认合同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按规定办。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所谓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约定、依法又不能确定租赁期限的租赁。不定期租赁与未约定期限的租赁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的,如果在合同成立后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能够确定期限,那么,这种租赁仍为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没有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又不能确定租赁期限。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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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当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时,提出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则同时涉及到解除合同证明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的。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解除合同是否需要给证明?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就需要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的形式有很多,那么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有何不同?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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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时,往往会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且赔付标准截然不同。分别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劳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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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祎涵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现任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判断力,在合同纠纷、交通...租房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可以终止?_百度知道
租房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可以终止?
我与房东今年5月签订租房合同,有效期1年,每半年支付一次房租。最近我买房了要退租房,于一个月前通知房东退房,现搬出房子后找房东结算要求退余下房租,之前缴纳半年房租还余3个月,现在房东说没有到期不退,还让我承担余下三个月的物管费,请各位专业人士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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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居住。《合同法》也规定了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6、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在符合上述八种条件的情况下,租房合同没到期是可以提前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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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合同签的一点都不有利于你,对你而言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用的。他的提前终止合同那里虽然写的是让你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但重点在于后面那一句话,“经双方协商后“也就是说你即使提前一个月通知了,重点他还要同意才可以。但是,城市租房是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备案的,而一般情况下房东都没有去备案,所以你可以去投诉他,或以此要挟也可以。
谢谢你的解答,还有疑问2点:1、这个房子很特殊是派出所单位分的福利房,房东本身是派出所的人,那么备案一说就还是算了。还有无其他解决办法?2、在违约责任里写了如有违反,给予年度租金10%的违约金,如果我承担10%可否,相比3个月租金还是要划算点。
这个你自己衡量喽,我又替你做不了什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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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房东协商好,好的房东会根据情况决定,但是一般的房东不会管你什么情况,会按合同什么的扣你的违约金吧,我之前在深圳租房别人续租过来随时可以退房,提请十天通知房东就可以。后来自己租的就让那个二手黑房东扣了什么违约金二三百。
已经协商,房东是个死本人,水电费1分钱都不会放过的,更别说三个月房租了,这就是越有钱的人越没有本性,这不是违约金,直接就是不给余下的房租。
所以说大部分的房东是不会管你什么情况的,特别是二手房东,黑心的很,他们就是靠这个赚黑心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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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租房时如果你已经看到满意的房子,这时打算跟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1、你要叫房东拿房产证原件给你看,然后要他复印一份给你。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2、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3、还需注意一点,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话,签合同时要让房东亲自来签,不是不行的话,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谢谢支持!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事项如有变更,以收到书面通告为准,否则一直有效。房屋具体地址等”这样会比较保险一点的。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4、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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